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3年福建省厦门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①关于读书与治学,章太炎在日本东京对中国留学生作的一次演讲中,打了两个非常有趣的比方。

       ②第一,本钱和利息的比喻。他说:“大概看前人已成的书,仿佛是借钱一样。借了来,会做买卖,赢得许多利息,本钱虽则要还债主,赢利是自己所有。若不会做买卖,把借来的钱,死屯在窖子里头,后来钱还是要还债主,自己却没有一个赢余。那么就求了一千年的学,施了一千年的教,一千年后的见解,还是和一千年前一样。终究是向别人借来的,何曾有一分是自己的呢?”

       ③第二,写信人和收信人的比喻。章太炎指出,有学问的人,好比是写信的人;向那个人求学的,则是收信人。收信人学成之后,又向别人传授知识,那么,他就成了写信的人。搞学术研究,应当努力争取到写信人的地位,而不是永远都扮演收信人的角色。

       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里有这么一个故事:

       ⑤有一位老学究走夜路,碰到死去的一个朋友,于是一人一鬼,结伴同行。走到半路,有一间破屋子,鬼朋友说:“住在屋子里的人,是个大学者。”老学究很好奇,问道:“你怎么看出来的?”鬼朋友回答说:“凡人白天忙于生计,性灵汩没。惟睡时心神明澈,胸中所读之书,字字皆吐光芒,自百窍而出,灿如锦绣……此屋上光芒高七八尺,因此可知。”老学究听了,更加好奇,又问:“老夫读了一辈子书了,你帮我看看,我睡觉时,屋顶上的光芒有多高呢?”鬼朋友迟疑了好一阵子,才【a】地说:“昨天,我经过老兄的私塾,老兄正在睡觉。说实话,我只看见屋顶上直冒黑烟,恍若乌云笼罩,没有半点光芒。”老学究听了,【b】,气鼓鼓地把鬼朋友赶走了。

       ⑥如此看来,书本上的知识,若能化为己有,灵活运用,自然光芒四射,神采非凡;如果人云亦云,毫无己见,张口闭口,无非【c】,那就只有冒黑烟的份儿。

       ⑦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要想让一个人变傻,最好的办法就是叫他不加思考地读书。读书不动脑筋,难免就会越读越傻。书呆子学究与思想家的区别,换个形象的说法,就是“冒黑烟”与“吐光芒”的区别。

       ⑧那些人云亦云炒冷饭、乃至趋炎附势的所谓“学问”,只会把世界弄得【d】,唯有鲜活的、有创见的、有独特价值的学问,才会给人带来光明与希望。

(有删改)

(1)、结合文意,判断文中a、b、c、d四处应填入的成语分别是(    )

A、恼羞成怒、吞吞吐吐、陈词滥调、乌烟瘴气 B、陈词滥调、乌烟瘴气、恼羞成怒、吞吞吐吐 C、吞吞吐吐、恼羞成怒、陈词滥调、乌烟瘴气 D、吞吞吐吐、乌烟瘴气、恼羞成怒、陈词滥调
(2)、阅读全文,完成小题。

①文中的比喻幽默精妙,写信人喻指 , 收信人喻指

②《论语》中论述学习与思考关系的名言:“”,和章太炎强调读书治学要独立思考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

(3)、请简要概括文中引用的《阅微草堂笔记》的故事,并说说这一论据的作用。

(4)、以下两个标题,你认为哪个更适合作为此文的题目?请结合文意简要阐述理由。

A.读书的利息           B.“冒黑烟”与“吐光芒”

举一反三
阅读《成功》,完成小题。
                                                                                                         行走的成年礼
                                                                                                               李晋
        ①记得在拉萨布达拉宫的广场上碰到一个朋友,他羡慕我的年轻,说自己如果能早几年来拉萨,他的人生必将是不同的景致。可是现实中的牵绊已经不允许他重新来过,因此他的生活中留下了永远的遗憾。
        ②我喜欢旅行中坐在长途车上产生的错觉,它赋予我平日里没有的敏感。我相信人们在行走中会变得聪明,因为4年来我几乎所有重要的决定,都是在旅行中做出的,我在不同的文化间寻找着自己,那种浪漫与坚持,有点像少年的游戏。
        ③日常生活总是单调而枯燥的,在不断的模仿与复制中,人们很容易迷失自己,只有车窗外那不断变幻的风景,还在以一种镜像,映射出我的存在。于是在行走的背后,每个人都不由得变得坚强,我们不断地反思过去,寻找着超越的可能。
        ④当原本的厌倦与懈怠从身上剥离时,我们在旅行中便实现了对自我的回归。那是一种奇妙的境界,把生命带回到初始时的样子,它是如此清新,一尘不染。我们在行走中还能接触到其他人,接触和吸收异域的新鲜文化,这种文化间的相逢,同样给一个人的生活方向提供无限可能。
        ⑤旅行赋予我们新生,它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奇异的影像,那里有生命的原初和价值的多元。记得巴西作家保罗·科埃略曾写道:当你旅行的时候。会以一种实在的方式体验到再生的过程。你会遇到全新的环境,时间也因此变得缓慢。而且在大多数时候,你甚至不知道那里的语言,所以在旅行时,你就像一个刚刚离开子宫的孩子。
        ⑥人类学家在讲述人生礼仪时,把它当作一种“转变的仪式”,当仪式结束,参与者便完成了身份的转变。非洲部落里的少年,总是独自一人被驱赶着走进草原,当他们筋疲力尽地归来时,便完成了自身的“成年礼”。人类学家特纳曾指出,这个过程让你从熟悉的环境里走出来,在仪式中经历嬗变。这应该是种混沌、模糊、而又异常神圣的情绪,它让一个人在内心矛盾与时光的消逝中迎接新生。
        ⑦无论是部落里的少年,还是群岛上的土著,他们都是在陌生的环境里体会生命的冲动。这就好像那些朝圣者,每每从熟悉的生活里走出。当“朝觐(cháojìn,指宗教徒拜谒圣像、圣地等)之旅”开始时,他们便摆脱了与过去的纠缠。这些人披荆斩棘、历尽艰难,在漫长的隐忍后,终于实现了灵魂的重生。这样的朝圣必然是一场孤独、倔强,甚至有些残酷的蜕变过程,如凤凰涅槃(nièpán,指佛教用语,指超脱生死的境界),浴火而生。
        ⑧人类朝圣和旅行,有着结构上的相似,它们都是和旧有生活的告别,同样在行走中期待着新生。人们在内心动力的驱使下,开始去寻找异己的世界,这种寻找有时有几分偏执。缘于对重生的那份热切的渴望。而仿佛只有在差异中,我们才能不断实现对自身的反省。由此来看,当我们不断地踏上旅途,把自己置身于异乡陌生的环境时,旅行之于我们,其实是一场人生的朝圣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
                                                                                                         荷        
                                                                                                     赵文英
         ①无数次邂逅荷,从未像现在这样令我感到心灵的震撼。这个夏天,天大早,烈日炙烤着大地,热浪蒸腾着大地。渐渐地,碧波荡漾的湖泊干涸了……此时此刻,荷临危不惧,坦然自若,正满面春风地迎接着我的到来。   
         ②这是怎样一番惊人的情景!往日蓄得一池清洌洌碧水的荷塘一滴水不见,在早已焦渴得干巴巴龟裂的土地上,一群群壮硕挺拔的荷昂扬如常地站立,周围还有倔强地从地缝中钻出尖尖角的小荷。原来在水里生水里长的荷,虽无雨洗尘,无水滋润,田田荷叶依然绿亭亭翠叶如盖,片片相连相拥相依,充溢着一派勃勃生机。一枝枝饱满的花蕾、粉荷初露的莲花,在灼灼阳光下,显得出奇的艳丽、鲜亮,婀娜多姿地摇曳在清新、生动的碧绿中,丰润鲜灵有流香。
         ③荷,在恶劣的环境中创造着生命的奇迹,它勃发的英姿,是对肆虐旱魔的冷冷嘲讽,更是不言屈服的顽强抗争了。   
        ④早就听说过荷的故事,一颗在地层深处沉睡几千年的古莲子,一经挖出,只要给它充足的阳光和水分,它便奇迹般地长出绿叶,绽放花朵,结出果实。这就是生命不甘泯灭的勇敢而执著的荷,惟有它在风风雨雨的岁月中,卓然傲立,风吹不退缩,雨淋不着痕,一副以不变应变的王者风仪。生命的高贵、圣洁与它不屈不挠的精神伟力相伴相随。
         ⑤每有狂风袭来,静静的荷便如千万勇士高举着盾牌,凝聚起强大的力量,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最终,狂妄的风在它的面前乖乖地败退。荷,静立如山,依然故我。
        ⑥若遇秋雨骤至,站成一林舞姬的荷,便如玉指纤纤弹起无数古筝,那顿挫有致、浸透着生命高贵气息的缕缕清音,挟着空灵、洒脱的美韵,轻轻飞扬。“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声”,活得精精神神,活得清清白白,即使红颜褪去青春不在,生命的歌也是回肠荡气,掷地有声。
        ⑦当凛冽的寒风裹着雪片飞来,在荷的周围疯狂地咆哮、翻卷时,荷的叶,被撕碎了,荷的枝,被折断了,荷还是不肯摧眉折腰,还是不肯跪倒于地,惟见冰天雪地中屹立着它独立自尊、不馁不屈的铮铮傲骨。
        ⑧在风霜雪雨的洗礼中,在百般磨砺的锤炼中,荷,洗尽铅华,风清骨俊,矫健中自有别样的典稚端庄、柔媚明艳,真正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它不受风尘诱惑的潇洒出尘,那一派清远的标致与神韵,不知令多少爱荷的人如醉如痴!
        ⑨据记载,远古,荷还不被西方人认识时,它却早已赢得了中国人民的赏识与喜爱。那些精神的种荷者,更是将荷看作高尚人格的化身和楷模。他们远离人欲横流的凡俗社会,隐居山间,徜徉在去俗清雅的荷塘浅吟低唱,赞荷、咏荷、赋荷,借荷出泥不染、刚正不阿的高风亮节,抒发自己不慕荣华、不求高贵、不媚不谄、恪守淡泊的品格和情操。那些闪烁着高尚思想光辉的荷,早早地就在《诗经》中绽放了:“山有扶苏,隰有荷华”,“彼泽之彼,有薄与荷”、而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等众多的荷姗姗而来,纷发娉婷玉立在诗人华美、隽永的诗章中,尽展君子的襟怀、佳人的风采,至今还在荷皎皎如玉的花瓣上熠熠生辉,轻轻叩动着红尘人的心扉。
         ⑩楚楚动人的荷,永远像一首迷人的旋律穿行在画屏般的荷塘,风吹绿叶送爽,缕缕荷香盈袖。今夜,不知谁会沉醉忘却归路,在这高雅、脱俗的净地,细拂心尘,顿开茅塞,静静聆听一次有关生命真谛的诉说……
        ⑪荷,不答,只有被它感动得宠辱皆忘的人,走进了它满载生命之花的梦中。
                                                                                                                                                                                                                                    选自《美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细读的妙处

肖复兴

    ①读书从来有粗细快慢之分。

    ②读书细的功夫,是阅读的基本功之一。读书要细,这个“细”,说着容易,做起来很难。什么叫细?头发丝这样叫细?还是跟风一样看不见叫细?多读几遍就叫细吗?这么说,还是说不清读书要细的基本东西。不如举例说明。

    ③已故的老作家汪曾祺先生的短篇小说《鉴赏家》,或许能够从阅读的细这方面给予我们一些启发。

    ④小说讲述乡间一个名叫叶三的卖水果的水果贩子,跟城里一个叫季陶民的大画家交往的故事。这个大画家家里一年四季的时令水果,都是叶三给送,所以他和画家彼此非常熟悉。有一次叶三给画家送水果,看见画家正画着一幅画,画的是紫藤,开满一纸紫色的花。画家对叶三说:“我刚画完紫藤,你过来看看怎么样。”叶三看了这幅画,说:“画得好。”画家问:“怎么个好法呢?”

    ⑤这就要说明什么叫细了。我们特别爱说的词是:紫藤开得真是漂亮,开得真是好看,开得真是栩栩如生,开得真是五彩缤纷,开得真是如此灿烂,但是,这不叫好,更不叫细,这叫形容词,或者叫做陈词滥调。我们在最初阅读的时候,恰恰容易注意这些漂亮词语的堆砌,认为用的词儿越多,形容得才能够越生动。恰恰错了。我们还不如这叶三呢。叶三说:“您画的这幅紫藤里有风。”画家一愣,说:“你怎么看得出来我这紫藤里有风呢?”叶三跟画家说:“您画的紫藤花是乱的。”

    ⑥这就叫细。紫藤一树花是乱的,风在穿花而过。读书的时候,要格外注意这样的细微之处,这是作者日常生活的积累。作者在平常的日子里注意观察、捕捉到这样的细微之处,才有可能写得这样细。细,不是只靠灵感或者才华就可以写作出来的,而是日常生活在写作中自然的转换。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在文本阅读中读得仔细,会帮助我们在生活中观察得仔细;同样,在生活中观察得仔细,也会帮助我们在阅读中读得仔细。

    ⑦又有一次,画家画了一幅画,是传统的题材,耗子上灯台。画完了以后,赶上叶三又送水果来,画家说:“你看看我这幅耗子上灯台怎么样。”叶三看完以后,说:“您画的这只耗子是小耗子。”画家说:“奇怪了,你何以分出来?说说原因。”叶三就说:“您看您这耗子上灯台,它的尾巴绕在灯台上好几圈,说明它顽皮,老耗子哪儿有这个劲头,能够爬到灯台上就不错了,早没有劲头绕了。”

    ⑧什么叫细?这就叫细。你看见耗子,我也看见耗子,你看见灯台,我也看见灯台了,但是,人家看见了耗子的尾巴在灯台上绕了好几圈,我没有看见,这就有了粗细之分。

    ⑨又有一次,画家画了一整幅泼墨的墨荷,这是画家最拿手的。他在墨荷旁又画了几个莲蓬。叶三又送水果过来,画家问他画得怎么样。画家也跟小孩一样,等着表扬呢,因为叶三是他的知音呀,但是这次叶三没表扬,他对画家说:“您呀,这次画错了。”画家说:“我画了一辈子墨荷都是这么画的,还没有人说我错。你说我错,我错在哪儿?”叶三说:“我们农村有一句谚语:红花莲子白花藕,您画的这个是白荷,白莲花,还结着莲子,这就不对了,应该是开红花才对呀。”画家心下佩服,他想,叶三一年四季在田间地头与农作物打交道,人家的农业生活知识比自己来得真切!画家当即在画上抹了一笔胭脂红,白莲花变成红莲花。

    ⑩细,还在于生活的积累。没有生活知识的积累,只凭漂亮的词语是写不好文章的。叶三告诉了画家,缺乏生活知识,即使画得再细致入微,却可能是错误的,是南辕北辙的。知识是文章写作时的底气和依托。“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文字表面的细的背后,是知识的积累。这种知识,靠书本的学习,也靠生活的实践。

    ⑪细读,锻炼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的眼睛能够看到文字背后的细微之处;也锻炼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在日常生活之中能够细腻而温柔。

(选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10月28日,有删改)

阅读《为啥那么多人喜欢食用辣椒?》,完成下面小题。

为啥那么多人喜欢食用辣椒?

    ①辣椒,是深受人们喜爱的一种食材。在我国四川、湖南、贵州等地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辣椒好,一餐无它不得饱”。其实对于现在全国各地的很多人来说,吃辣椒都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对于辣椒,人们对它有多少了解呢?

    ②《华阳国志·蜀志》称:蜀人“尚滋味,好辛香”。有人便以为现代四川人喜吃辣椒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蜀人,其实这是个误会。辣椒的祖籍不是中国,而是南美洲热带地区。其传入中国的年代未见具体的记载,但是比较公认的中国最早关于辣椒的记载是明代高濂撰《遵生八笺》中有:“番椒丛生,白花,果俨似秃笔头,味辣色红,甚可观”的描述。据此记载,通常认为,辣椒即是明朝末年传入中国。至今我国有些地方还把辣椒叫做番椒。其实早在明代之前,传统的辛香料主要有茱萸、姜、花椒等。湖南食用辣椒的历史并不久远,一直到嘉庆年间才开始逐渐普及,与四川食辣时间大致相当,但是到了道光至光绪年间,湖南食用辣椒已经相当普遍了,所谓“无椒芥不下箸也,汤则多有之”。现代研究重辣区竟然和年平均接受太阳辐射热量低于110千卡的地区基本重合,同时它还与年日照时数在1800小时以内、冬季1月份相对湿度在70%以上。看来,冬季冷湿、日照少、雾气大,是食辣最重要的地理环境背景。今天食辣最多的川、黔、湘、鄂西地区冬季阴冷,多雾少阳,“巴山夜雨”“蜀犬吠日”等描述的就是这种环境。

    ③辣椒可以驱寒祛湿,湖南民间常用一碗辣椒汤来防治伤风感冒。辣椒味辛,性热,归脾、胃经,功效为温中散寒、下气消食,主治胃寒气滞、脘腹胀痛、呕吐、泻痢、风湿痛、冻疮。既可内服又可煎水熏洗或捣烂外敷。用现代医学解释,辣椒性味辛热,强烈的辛辣味能够刺激唾液及胃液的分泌,增加食欲,促进肠蠕动,帮助消化。辣椒所含的辣椒素能够促进血液循环,使心跳加快,皮肤血管扩张,从而使人具有抗寒作用。辣椒中还含有较多的钴,钴是人体合成维生素B12必不可少的原料,具有促进造血的作用,并能降低血压,改善血管性头疼,活跃新陈代谢,抑制恶性肿瘤细胞的生长。

    ④辣椒除了上述功效,还有一个功能就是燃烧脂肪。辣椒中含有一种物质叫辣椒碱,它可以刺激体内生热系统,加快新陈代谢。其中的秘诀就是快速的生热系统,能提升机体工作效率,就像快速运转的机器能够消耗大量碳氢燃料。进食一餐辣味之后,可以消耗大于25%的卡路里。而当辣在腹中燃烧时,喝上一杯富含咖啡因的红茶,效果则更明显。辣椒还能促进体内生产两种酶,在燃烧脂肪的过程中它们能一边“说服”脂肪细胞卸载,一边阻止脂肪过量堆积。这个减肥方法无需任何饮食规则做伴,因为辣椒碱刺激了内啡肽和血清素的生产,同时还会让人拥有一份好心情。

    ⑤辣椒中的维生素含量居各种蔬菜之冠。辣椒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每百克中含维生素C高达185毫克。另外它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1、B2和胡萝卜素以及多种矿物质,可以补充人体各种营养所需。正因如此,喜欢吃辣椒的人也越来越多。但辣椒虽好并非人人都适合吃。患热性病、溃疡病、慢性胃肠病、痔疮、皮炎、结核、慢性支气管炎及高血压等疾病的人,不宜大量食用辣椒。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儿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 , 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