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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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综合题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4年浙江省宁波市中考语文试卷

为了感受汉字的魅力,学校举行“我爱汉字”的活动,请你参加。

(1)、【探源释义】汉字很有趣。老师提供了《辞海》中的“集”字“隹”部的注释:“隹,短尾鸟。”请你解释《诗经》“黄鸟于飞,集于灌木”一句中“集”的意思。

(2)、【妙联拾珠】对联很精妙。老师将宁波天一阁的一副对联“石潭白鱼       出没,草屋老树相因依”隐去一字,请你选择正确的一项,补全上联,使之表现出鱼儿无拘无束的情态。(    )

A、 B、 C、 D、
(3)、【唇枪舌战】辩论很精彩。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学生汉字书写能力正在退化,汉字正面临危机。请你就“电子产品不是汉字危机的罪魁祸首”这一辩题,代表反方发表观点,并陈述理由。

正方:我方的观点是电子产品是汉字危机的罪魁祸首,因为在没有键盘输入的时代,用笔写字可以强化人们的记忆,而如今键盘输入则让可以在多个候选的编码中选择所需的字,削弱了人们的书写能力,以致出现了“提笔忘记”的现象。

反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辩题:真理是否会越辩越明

    正方一辩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所谓辩则是以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而明即清楚明晰。真理越辩越明就是说真理在与其他思想的论辩中更加清晰明白。人类的历史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传播真理,进而摆脱蒙昧、无知、愚笨的历史。然而,认识真理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是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辩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俗话说:鼓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所以我们认为辩是使真理明的重要条件。

    第一,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辩可以使认识由片面到全面,由含混到清晰,由肤浅到深刻。大千世界中无数规律隐藏在表象背后,需要我们去探索、去检验。但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于是,人们用辩来辨明真假,用辩来裁决真理和谬误。在辩的过程中,真理逐渐由萌芽走向成熟。

    第二,在真理的传播过程中,辩可以使真理为大多数人所掌握。真知灼见产生之时,习惯与偏见就早已站在它的面前,以至于真理最初只被少数人掌握。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真理与谬误的争辩终将以真理的胜利而告终,而真理之光必将照亮整个人类。

    反方一辩:

    培根说:“研究真理,认识真理和相信真理,乃是人性中最高的美德。”而辩只是一种行为,不是规律。对方辩友犯的最遗憾的错误就是将辩等同于善,讲道理、说真话就是辩,可是,在现实的生活中辩是这样子的吗?显然不对呀。口舌之战,笔墨之战难道不是辩的表现吗?而越辩越明则是指将真理从局部到整体、从相对到绝对的整个不断升华的过程。所以,真理不会越辩越明。

    首先,真正使真理明朗化要靠经验累积,实践领悟。而辩则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场合,让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思想可以发表出来。但是,辩本身不具备生产性。

    其次,辩这一行为由于有了人的介入,便有了种种局限,从人性不完美到权利介入,从表达的缺陷到语言的局限,都使人们在生活中无法真正将思想表达出来。

    再次,许多哲学命题与主观真理无论怎么辩也辩不明,知和行何者更难何者更易,被辩明了吗?一个圆形不会因为我们的辩论而变成正方形,一加一等于二也不是辩论而来的。像这种不辩自明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

    正方二辩:

    刚才对方说,一加一等于二是不辩自明的,那么请问,在歌德巴赫猜想中,一加一等于二这个例子都辩了好几十年,能说他们没有在辩吗?第二,对方说我们的辩是不以事实为基础,可是我方的辩就是要以事实为基础。如果对方把狡辩、诡辩都叫辩,那么请问,海马难道也是马,蜗牛也是牛,青春痘也是豆吗?

    众所周知,客观事物都是由各种因素构成,又处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而人们的认识经受着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同时又受自身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影响。所以在认识真理这个复杂的过程中,思想的交锋是必不可少的。

    【A】而辩则是使真理澄清的必备条件。

    第一,辩是使人们认识真理的动力。因为辩好似一种思想的交锋,在这种交锋的过程中,它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往往能够激发人们去进一步的思考以求获得真理。历史上的很多发现都是开始于对以往成就的怀疑与争论,例如波粒、二相性的理论不就是在波动说与微粒说的争论中创立的吗?

    第二,辩是使真理发展的动力。

    【B】任何客观科学真理的存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文心雕龙》中曾说:论如析薪,贵能破理。这种辩论就给人们集思广益提供了一个充分条件,特别是在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对原有知识的疑难和缺陷,从而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问题,更加深入地去探讨问题,使原有的认识逐渐地正确、精深与完善。

(选自《第三届国际大专辩论赛实录》,有删改)

【注释】①论如析薪,贵能破理:说理应该像劈柴一样,贵在能按照木材中固有的纹理自然破开。

文学作品阅读(14分)

那些年,我为自己建了座城

晏予

幼儿园到大学,近二十年的校园时光里,我为自己建了座城,将自己困在了里面。

②我的小学和初中都在家乡的乡镇学校就读。21世纪初,我的家乡盛产像我一样的留守儿童。

③5岁,我被送进学校。学了什么,我已记不得,唯一有点印象的是迈进教室后的紧张感。

④那些同龄孩子的父母每天都来接送。他们穿着漂亮的衣服,他们来上摆着我从没见过的文具盒。他们,跟我是不同的——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感受到了差距。

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留着短发、眼睛大大的女孩。很快,我俩便熟悉起来。我知道她家里很有钱。于是,我便开始留意她的衣着、用县,心中浅浅地漫着一股酸意。

⑥拼不过家境,就只能拼成绩。我暗中跟她较劲,立志每次考试都要超过她。这期间我不仅跟她较劲,还跟许多中途出现的,如她一般,家境比我优渥的人较了无数次劲。而这一切,结束于我初中毕业的那个夏天。

我终于从乡镇学校解脱,升入县里最好的高中。九月,夏末,背带裤加白T恤,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我迈入了新的学校。

⑧办完入学登记后,是为期半个月的军训,大家都穿着一样的军训服。我想:这下我不用担心自己的穿着了。可当我坐在床上,听着女孩儿们大聊特聊穿军训服应该配什么鞋、穿哪种鞋子好看且不累脚时,我的胸腔好似敲起了鼓,咚咚咚震个不停,激得我一阵惊慌。

⑨不过,在高中,我已不再揪着比我家境好的人较劲了。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但我仍把成绩当作唯一的救命稻草。三年来,我拼了命地想做一个靠努力变得优秀的人。

⑩可命运依然跟我开了个大玩笑。我最终只能怀揣着进入名校的梦想,踏入一所普通的大学。

⑪又一个九月,拖着沉重的行李,怀着沉重的心情,我来到大学校园。宿舍门被推开,一个女孩儿与我撞了个满怀,我抬眼望去,一张清丽的脸,犹如六月清晨含露待放的玫瑰――这是我未来四年的舍友。

作为北方女孩,她性格定快,在宿含向来不拘小节:她的来上总是乱的,她的腿经常挡在过道上,她与家人每次都在宿舍煲电话粥……

⑬她在我眼中有挑不完的毛病,可她好像毫无察觉。

⑭有一天晚上,我肠胃炎发作,疼得坐卧难安。她被我弄出的动静吵醒,得知我疼得睡不着,硬要拉着我去医院。她搀着我的手臂,我凑近仔细瞧了瞧她的脸:原来她是个实打实的漂亮女生。

⑮此后,她的桌上依旧一片凌乱,但我发现她从来不会乱扔垃圾;她的腿还是挡在过道上,但我每次经过时她都会立马挪开,随后致以歉意的一笑;她还是会在宿舍煲电话粥,但只要看到我的灯熄了,便会立马转成发信息……

⑯原来,毛病多的不是她,而是我。

⑰大二时,我拿了国家奖学金,参加了英语口语大赛,不断获得的奖励充实了我的钱包,量少但质高的荣誉鼓舞了我的信心。我渐渐明白:我的自卑,少不了所谓原生家庭的影响。但更多的,是我画地为牢式的自困。我亲手建了一座城,把自己的心囚在那窄窄的方寸间,既不让外面的人窥探分毫,也不愿主动放它自由。于是,它只能透过针眼儿大的小孔来看自我、看他人、看世界。

⑱这个夏天,我24岁,我选择成为一名翻译,做着烦琐却热爱的工作。我依然是一个自卑的人,但我不再自困。

⑲何其有幸,24岁时,我走出了那座城,见到了如我一样千千万万个平凡的人。虽平凡,却不负生活。

(选自《读者》,有删改)

批注

【批注1】开头就提到“我为自己建了座城”,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批注2】“浅浅地”,这个词用得真贴切,写出了小孩子小小的羡慕和浅浅的嫉妒。

【批注3】这里为什么要描写“我迈入新的学校”的着装打扮?

 

 

 

 

 

 

 

【批注4】“向来”“总是”“经常”“每次”这几个词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批注5】读完这篇文章,我联想到了“通透”这个词,我希望自己也能像文中的“我”一样“通透”。

阅读提示:

阅读时把自己的理解、感悟、评价或质疑,用简练的语言和相应的符号标注在文章的空白处,这就是做批注。批注是我国文学鉴赏、评价的重要形式和传统的读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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