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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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山东滨州邹平县高一上期中联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月是故乡明

季羡林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事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如果只有孤零零一个月亮,未免显得有点儿孤单。因此,在中国古代诗文中,月亮总有什么东西当陪衬,最多的是山和水,什么“山高月小”、“三潭印月”等等,不可胜数。

    我的故乡是在山东西北部大平原上。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我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以后到了济南,才见到山,恍然大悟:山原来是这个样子呀!因此,我在故乡望月,从来不同山联系。像苏东坡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完全是我无法想象的。

    至于水,我的故乡小村却大大地有。几个大苇坑占了小村面积一多半。在我这个小孩子眼中,虽不能像洞庭湖“八月湖水平”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儿烟波浩渺之势。到了夏天,黄昏以后,我在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有时候在古柳下面点起篝火,然后上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飞落下来。比白天用嚼烂的麦粒去粘要容易得多。我天天晚上乐此不疲,天天盼望黄昏早早来临。

    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月亮相映成趣。我当时虽然还不懂什么叫诗兴,但也顾而乐之,心中油然有什么东西在萌动。有时候在坑边玩很久,才回家睡觉。在梦中见到两个月亮叠在一起,清光更加晶莹澄澈。第二天一早起来,到坑边苇子丛里去捡鸭子下的蛋,白白地一闪光,手伸向水中,一摸就是一个蛋。此时更是乐不可支了。

    我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济南住了十多年,在北京度过四年,又回到济南呆了一年。然后在欧洲住了近十一年,重又回到北京,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在这期间,我曾到过世界上将近三十个国家。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月亮。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它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敌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我现在已经年近耄耋。住的朗润园是燕园胜地。夸大一点儿说,此地有茂林修竹,绿水环流,还有几座土山点缀其间。风光无疑是绝妙的。前几年,我从庐山休养回来,一个同在庐山休养的老朋友来看我。他看到这样的风光,慨然说:“你住在这样的好地方,还到庐山去干嘛呢!”可见朗润园给人印象之深。此地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上下空濛,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荷塘月色的奇景,就在我的窗外。不管是谁来到这里,难道还能不顾而乐之吗?

    然而,每值这样的良辰美景,我想到的却仍然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平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惆怅:有留恋,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里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

(1)、文章第二段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作者回忆了幼年时在故乡的哪些趣事?请简要概括。

(3)、细读文中画线的句子,请具体分析一下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观点。

(4)、本文的主旨是表达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请筒要分析作者是如何表达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粉墨人生

韩静霆

    ①那些天,画戏曲人物,着了魔。白天,执笔如同使剑,左右开弓,有时候,咿咿呀呀地边画边唱,管他有调无调,吼得出汗便好。到了夜里,蘸满色彩的笔放下了,人虽然像僵尸一般在床上睡着,白天画的那些戏曲人物却全来了。咱不知从哪儿弄了个“令箭”,举着,喊叫着在戏曲人物队列中间穿行。最后的结果是“扑通”一声,我摔到了床下边,眼眶磕青了,牙床磕破了,流着血,原来是梦。戏曲人物画就是这么让你美,美个死;伤你也伤得狠,让你流了血、挂着彩。

    ②我从小就和戏曲结缘了。小小的戏园子是摄魂夺魄的地方。我经常趴在那个后台的小窗户往里面瞧,看那些化完妆的和没化完妆的红脸、白脸、黑脸、花脸来来去去。最让我醉心的就是他们那个扑脸的香粉。演员们画好了眉眼,定妆时拿粉去扑。香粉在后台飘起来,让眼前一切真实的人和道具变得虚幻,都飘到了半空。

    ③在后台趴窗户看到了同班一个姓郝的同学,他的父亲在地方戏院门口检票,我就想办法去巴结这个同学。有时候他父亲不在那儿检票,我就往里闯。有一次帽子被人家抓去了,但是人却留到戏园子那个最黑的角落里,足足看了半场戏,过了半场瘾。

    ④我绝对是那些二人转演员的铁杆粉丝。他们的唱功、他们的绝活和灵活多变的表演方式,包括和观众密不可分的插科打诨,都让我倾倒。他们是真真正正的“角儿”。他们的名字,像姓李的三姐妹一一梦霞、彩霞、晓霞,我永远不会忘记。二人转有“九腔十八调”,音乐是非常复杂的,具有现代戏剧的最前卫的观念和特色,要观众和舞台有一种间离感。两个演员在台上,说说笑笑,忽然那边一说“去拿弦子吧”,这就开始动弦子了,开始唱了,唱一段又说上了。演员在说书人和角色中间转换,那种观剧的亲切感是让人迷醉的。

    ⑤后来,我和郝同学决心自己拥有乐器,我们便一起到成人干活的工地上去做小工,挖土方啊、挑土啊,干了整整七天,弄得灰头土脸,每人挣了六块四毛四。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如此这般“巨大”数目的人民币给我们带来的喜悦!我们一人买了一个龙头的破二胡,一人买了一支笛子,迫不及待地在街边上就吱扭吱扭地拉起二胡,开始了我们的音乐之旅!

    ⑥等我学会拉琴之后,地方戏院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去演出。坐在他们那个骡马大车上,非常骄傲地和演员们坐在一起。那时候,在村,在冬天,常常就在老乡的炕头上演,炕,沿下边儿全都是观众,那种土味儿、葱花味儿、旱烟味儿浓浓的。演出结束了,老乡甚至会杀猪宰羊款待我们。热腾腾的猪肉粉条儿盛一满碗,我用两只手捧着,太香了!辣辣的高粱小烧锅酒,连我这小孩子也得抿上一口,真开心。而它更重要的恩惠和好处,是在我的血液里注入了一种东西叫作民间艺术、民族艺术。

    ⑦地方戏院和地方戏,把我和郝同学黏在一起。可就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灾祸不期而至。大概是因为郝同学生得一副讨女生喜欢的小白脸儿吧,一日放学,我们班几个大个儿的同学纠集了一帮人,喊着让我闪开,我回头还没醒过神儿来,雨点儿一般的砖头就砸向郝同学了,追着打他。我呆呆地站在路上,浑身发抖,觉得冷。这一番砖头和叫骂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生还有这么残酷和丑恶的东西。后来,郝同学退学了,到地方戏院去学习操琴。最后他成了我们那个城市的地方剧院院长。他的爱人是我们那个地方最漂亮的、最好的地方戏演员。地方戏慷慨地给了郝同学一个好生活。我呢,几经周折,考进了中央音乐学院,开始了音乐人生。

    ⑧后来的生活就像一部连本儿的大戏,一幕一幕地拉开。我的老伴儿陪我走过了五十多年,她常常感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只可惜,再也不容易找到童年趴戏园子窗台那种如梦如幻、如痴如醉的感觉了,老花的眼睛是不是也磨出了老茧?老家的旧房院落和地方戏园子全都铲光了。今年母亲病逝,我回家奔丧,真正又成了一个孤儿……

    ⑨我幸运地找到了一把让重年复活的钥匙,这就是画戏。我把戏曲人物纠集到我的画作里,他们给我带来一种很美好的想象和追忆,调动起我对艺术和人生的这样一种爱、一种融入。或许唯有如此,我才可能回到趴地方戏园子小窗户的年代,回到从少年开始的粉墨人生。

(选自2015年11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屈原,是一本大书,可以让我们代代翻阅而不能尽其义。物质存在的屈原在公元前278年即已死去,但精神的屈原却永在生长,且日益枝繁叶茂,硕果累累,荫庇滋养着吾国吾民的精神家园。

    ②屈原的代表作《离骚》,简单地说,既是对士之朝秦暮楚式自由的否定,也是对士之“弃天下如敝屣”的自由的否定,同时也标志着另一种观念——忠的建立。令人稍感吃惊的是,正是这样一位向君权表忠的人,一种桀骜不驯的个性精神却表现得尤其强烈而突出。正是这种矛盾现象,使得屈原几乎在所有时代都会得到一部分人的肯定,又得到另一部分人的否定。

    ③《离骚》中的句子,充斥着“恐”“太息”“哀”“怨”……骚者,哭也!为时光哭,为生命短暂哭,为短暂的生命里不尽的痛苦、失意哭。注意,他诗中的“民”,也就是“人”,“民生”即“人生”,“民心”即“人心”。他开始从“人”的角度、“人”的立场来表达愤怒,提出诉求。我们知道,《诗经》中的愤怒,往往是道德愤怒,是集体的愤怒;而屈原的愤怒,虽然也有道德的支撑,却是个人的愤怒。屈原很执着地向我们诉说着他受到的具体委屈:他政治理想的破灭,楚怀王如何背叛了他,楚襄王如何侮辱他,令尹子兰与大夫靳尚如何谗毁他……从他的诗中,我们读出了人生的感慨,读出了人的命运,读出了一个不愿屈服的个人所感受到的人生困窘,一个保持个性独立意识的人所受到的压迫,甚至迫害。

    ④如果说,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诗经》,其人生感受的尖锐性大有折挫而略显迟钝的话,那么,怒形于色,被班固批评为“露才扬己”的屈原,则以其“发愤以抒情”(《惜诵》)、“自怨生”(《史记》)的诗歌,向我们展示了当个性在面对不公平与伤害时,是何等锋利而深入。这种锋利,当然是对社会的切割;而更重要的,是对自己内心的血淋淋的开剥。伟大的个性,便从这血泊中挺身而起。

    ⑤“曾歔欷余郁邑兮,哀朕时之不当”“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在《离骚》《九章》等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泪流满面的诗人;一个时时在掩面痛哭的诗人;一个面向风雨“发愤以抒情”,对人间邪恶不停诅咒的诗人;一个颜色憔悴,形容枯槁,行吟泽畔,长歌当哭,以泪作诗的诗人!

    ⑥《诗经》的俗世精神很了不起,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俗世精神恰恰消解了个人的意义,阻碍了个性的张扬。它入世的深度恰恰减少了个性的深度。而屈原,在以不堪一击的个体面对命运时,他的个性在绝望中显示的高度、深度与完美却是前所未有的。

    ⑦在中国古代,像《离骚》这样华丽的交响乐实在太少。单从篇幅上讲,它是中国古代诗歌史上最长的一篇。作为抒情诗,能展开如此宏大的篇章,不能不令人叹服屈原本人思想和个性精神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它形式上的特点。正是由于他自设情节,一首抒情诗才能像叙事诗那样逐层打开。抒情诗有了“情节”,也就必然是象征的、隐喻的。所以,象征和隐喻也是《离骚》的主要艺术手法,比起《诗经》的比兴,屈原“香草美人”的系统性设喻,与上天入地、求女占卜等自设情节的使用,是一次巨大的飞跃。

    ⑧不管怎么说,屈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诗人。《诗经》中可考的作者也有多位,但我觉得,《诗经》之伟大,乃是整体之伟大,如果拆散开来,就每一首诗而言,可以说精致、艺术、有个性,但绝说不上“伟大”。“伟大的诗人”须有伟大的人格精神,可以滋溉后人;须有绝大的艺术创造,可以标新立异,自成格式,垂范后人。应该说,在这两点上,屈原都当之无愧。

(选自《天纵圣贤》,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梧桐深深

    只要说及梧桐,人们总会冠以“法国”之称。八年前,我在德国、法国、比利时,那满街的梧桐树,让我在一个个陌生之地似乎找到了唯一熟悉的感觉。然而,欧洲的朋友明白无误地告诉我:这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梧桐”。原来,梧桐生长于中国云南,因曾移栽于法租界内,故有人称之为“法国梧桐”。尔后,梧桐被带到法国种植,法国人以至全欧洲人皆称之为“中国梧桐”。这意外的惊喜,让我这个中国人骄傲和自豪。

    我对梧桐亲近有加,除了欧洲之行的意外发现,也缘于生活中与梧桐的相伴相随。

    自我有记忆起,梧桐树就没有离开过我的视野。城市梧桐树站立于飞尘和喧嚣中,努力让枝叶像琴翼一样张开,等候风的手指,即兴弹奏城市的晨昏。它春季花开,但花并不美,所谓花,只不过是很不起眼的黄绿色,柔柔嫩嫩如一颗颗羞涩的少女之心。一俟其吐絮,便似乎优雅不再,那飞絮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会四处飞扬。

    在城市里,梧桐树算不得贵族,它质朴得像平民。那皮色,那枝杈,那树叶,分明带着乡间的味道,散发着幽深的泥土气息。只有那巍峨的树冠,才给人以典雅而又孤傲的感觉,无论远远望去或者走近仰望,它都具有一种威严的气势。但它只管花谢花开,自吟自歌,为行人提供一片荫凉。

    有多少个夏季,我背着书包,穿过这道梧桐浓荫上学、回家;有多少个盛夏的夜晚,我与伙伴们一起借着微弱的路灯,在梧桐脚下觅蝉洞、拾蝉蜕:又有多少个突袭而来的下雨天,我与路人一起站在严严实实的梧桐树底下,躲过了一场又一场雨;更记得“文革”中,有人因遭受政治迫害跳楼自杀,幸被楼房边高大的梧桐树树杈扯住衣服,得以保全性命……梧桐每一天都与人们一起分享着悲欢离合的故事,陪伴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

    早先,在我家门口有一棵大梧桐树,每临夏季的雨夜,那疏密相间的雨点,恰似素手调弦,阔硕的梧桐叶便是古筝、扬琴、京胡、琵琶……想及才女李易安当年不也有“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意境么?

    浙江上虞,处于钱塘江南岸,是个多台风的城市。而台风是树的劲敌,每当台风袭来,梧桐树都在被扫荡之列,它的浓荫让它无法藏匿。树大招风,树老也招风。一场台风总会令一些梧桐树轰然倾倒,或者被刮下一些大枝杈,而这样的肆虐场面大多发生在夜晚。次日早晨,当人们走上街头,看到这样的场景,无不唏嘘感叹。自此以后,城市绿化管理者们,以及附近的居民,凡听闻台风来袭的消息,总会对一些弱势的梧桐树千方百计进行加固。这彰显的不单单是对梧桐树的爱护。

    秋天到了,梧桐树的叶子开始枯黄,到了深秋,枯黄的叶子开始离枝而去,显得是那般的无可奈何――每片叶子记录着潇潇落木生命的故事,它把春的经历、夏的传说写在落叶的回忆里,告诉人们风中的成长、雨中的茁壮,繁茂的潇洒和落寞的伤怀。然而,在哲人和诗人眼里,当落英散尽,褪色的树木便显现出生命苍劲的脉络,那是一种阅尽人间沧桑的厚重。

    当和煦的太阳透过斑驳的梧桐枝条洒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的心里似乎也浸满了阳光,充满了温暖。走在由梧桐树陪伴的秋天城市街道,我总会生发这样的感慨:每个人哪怕到了生命的秋天,也绝不能自暴自弃,理当心生一种庄严的使命感和人生的紧迫感,因为此时此刻,你最能体味人生的沧桑和生命的静美,从而以坦然平和的心态去面对人生路途上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你最能找到心灵诗意的栖息地,怀着超然的眼光观照人生途中无处不在的美妙风景,在心灵深处葆藏充盈、信心和期待。

    梧桐如时间老人,它见证着历史,它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我曾去过南京,那满大街的梧桐树,让南京这个城市更显岁月的从容。据说当年精选了两万棵梧桐,栽种在孙中山先生灵柩经过的中山东路等主干道上,以志纪念。

    我总以为,城市里那一列列亭亭的行道树,是大自然写给都市人的信,是葱郁树林留给城市最后的关爱。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克·莫利[美国]

    ①开门和关门是人生中含意最深的动作。在一扇扇门内,隐藏着何等样的奥秘!

    ②没有人知道,当他打开一扇门时,有什么在等待着他,即使那是最熟悉的屋子。时钟滴答响着,天已傍晚,炉火正旺,也可能隐藏着令人惊讶的事情。也许是修管子的工人就在你外出之时已经来过,把漏水的龙头修好了。也许是女厨的忧郁症突然发作,向你要求得到保障。聪明的人总是怀着谦逊和容忍的精神来打开他的前门。

    ③门有各种各样。有旅馆、商店和公共建筑的转门,它们是喧闹的现代生活方式的象征。还有古怪的吱吱作响的小门,它们依然在变相的酒吧间外面晃动,只有从肩膀到膝盖那样高低。更有活板门、滑门、双层门、后台门、监狱门、玻璃门……然而一扇门的象征和奥秘在于它那隐秘的性质。玻璃门根本不是门,而是一扇窗户。门的意义就是把隐藏在它内部的事物加以掩盖,给心儿造成悬念。

    ④开门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当侍者用托盘端给你晚餐时,他欢快地用肘推开厨房的门。当你面对上门推销的书商或者小贩时,你把门打开了,但又带着猜疑和犹豫退回了门内。彬彬有礼、小心翼翼的仆役向后退着,敞开了属于大人物的壁垒般的橡木门。牙医的那位富于同情心然而深深沉默的女助手,打开通往手术室的门,不说一句话,只是暗示你,医生已为你作好了准备。一大清早,一扇门猛然打开,护士走了进来,是个男孩!

    ⑤门是隐秘、回避的象征,是心灵躲进极乐的静谧或悲伤的秘密搏斗的象征。没有门的屋子不是屋子,而是走廊;无论一个人在哪儿,只要他在一扇关着的门的后面,他就能使自己不受拘束。在关着的门内,头脑的工作最为有效。人不是在一起牧放的马群。

    ⑥开门是一个神秘的动作:它包容着某种未知的情趣,某种进入新的时刻的感知和人类烦琐仪式的一种新的形式。它包含着人间至乐的最高闪现:重聚,和解,久别的恋人们的极大喜悦。即使在悲伤之际,一扇门的开启也许会带来安慰;它改变并重新分配人类的力量。然而,门的关闭要可怕得多,它是最终判决的表白。每一扇门的关闭就意味者一个结束。在门的关闭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悲伤。一扇门猛然关上是一种软弱的自白。一扇门轻轻关上常常是生活中最具悲剧性的动作。每一个人都知道把门关上之后接踵而来的揪心之痛,尤其是当所爱的人音容犹在,而人已远去之时。

    ⑦开门和关门是生命之严峻流动的一部分。生命不会静止不动并听任我们孤寂无为。我们总是不断地怀着希望开门,又绝望地把门关上。

    ⑧一扇门的关闭是无可挽回的。至于另一扇门是不存在的。门一关上,就永远关上了,通往消逝了的时间脉搏的另一个入口是不存在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冬至

筱敏

    ①日照渐渐地短了,便觉着午后的楼影变得很长,很深。在楼影里匆匆地走过,倒像是在峡谷里走过,风很凌厉地迎面而来,带着一种怪异的声音。许多人就此伤风了,我当然也是。探一探额上的温度,就想起北极圈里的人爱患的一种叫做“冬季忧郁症”的病。对比起冬季忧郁症,伤风实在就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情,为此我该感到幸运。

    ②然而日照毕竟是短了。太阳仿佛在远去,远去,万物都零落,瑟缩着禁闭起生长的跫音。像是生病的时候,人们才记起了自己的身体,此时远离了太阳,人们便开始用火去追寻太阳。

    ③这天的黄昏来得太早,仿佛午时刚过,四下里就响起夜饭的爆竹了。所有的楼影都连成一片,很沉的无边无岸的一片。芥末似的几点雨粉稀疏地飘过,极简短的,却使这爆竹带上了一种阴雨的滋味。——冬节来了。

    ④于是,我们回家。

    ⑤蚂蚁回家;蜜蜂回家;青蛙钻入泥穴,把体温降到冰点,回家;蝴蝶蜷缩成蛹,囚禁起所有色彩,回家;益母草遗下种子,而后成片倒下,以灭亡的形式回家;忍冬藤乱纷纷脱落了叶子,让所望沉入根茎,以枯槁的姿容回家;……

    ⑥冬是家的节日。冬是回归的节日。如同成年的鲑鱼无论漂游了多么遥远,去到了哪一片海域,最终都会回到它们降生以及出走的那一条河里。如是,在距离太阳最遥远的日子里,那团圆的烛火之下,就响起夜饭的爆竹了。

    ⑦在冬的日子里,想着家这个字,始终觉得是个很困惑的事情。像一团根须,乱乱地纠合在一起,终究理不出头绪。每一脉都会引你走得很远很远,很深很深;每一脉都会使你迷失,进入一片混沌。西人沿着教堂的尖顶,走向上帝的路程,和我们沿着根须走回家族的路程,是一样的吧?一样的难以言表,一样的不容亵渎,一样的足以耗尽一生,一样的为着最终的归宿。却何以是一个向上,一个向下?

    ⑧有一句老话叫“叶落归根”,说的就是冬的事情,说的也是家的事情。其实,叶落何以就一定归根呢?有风,有流水,有兽的足踪,有鸟的羽翎;……西山的木石不就被精卫衔去了东海么?三叶树的籽实不就随洋流从另一片大陆漂到了这一片大陆么?地球载着我们,在宇宙中漫无边际地浮游,从这个区域漂到那个区域,每一天都面对陌生,永远不会返回初始的道路。恒定的是什么呢?然而我们信仰家,信仰我们的出处,信仰那团纷繁茂密理不明了的根须。

    ⑨远古的时候,我们曾经拥有过多么盛大的春的节日,那个野外的节日,那个青春的节日,那个风一样自由奔驰的节日,那个春草一样生机勃发的节日,那个敞开的敞开的节日!现在我们不再有了。我们的史籍一页一页地增厚。如同我们一件一件地加衣服。现在,我们闭门拥裘,合家团坐,为先祖而举杯,热切地传承着我们冬的节日。春是芽的,是枝叶的,而冬是根的。有哪一种信仰,哪一个民族,比我们更深切地懂得什么叫做“根本”呢。

    ⑩太阳走到了冬至点上。入冬了。万物都开始休眠。人的心也静下来了么?日子很冷。然而此后,日照却该一日一日长了。

(选自《筱敏的博客》,内容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蒹葭苍苍

徐则臣

从五斗渠到大渠之间,浩浩荡荡地生着一片芦苇。在村庄方圆几里内,那是最为高大茂盛的芦苇。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第一棵,什么时候又蔓延了这么一大片。父亲小时候到田里捡麦穗,遇上了几十年都罕见的大冰雹,就是躲在那片芦苇荡里。父亲说,谁会想到中午出门时还艳阳高照,傍晚就降下了满天鸡蛋大的冰雹呢。他把柳条编的小篮子顶在头上,捡了一个下午的麦穗撒落一地,篮子被砸坏了,他只好钻进芦苇丛,把自己裹在里面使劲地摇动芦苇,用枝叶扫荡出一块安宁的空间。几十年后父亲说,起风了,大风把芦苇荡卷起来,像煮沸的开水,发出鬼哭一样的呜咽声。

若干年后,我七岁,一个人在黑夜里经过那片芦苇荡两次。

我记不起来父亲出去干什么了,只有我和姐姐在家。母亲一个人在田里.我和姐姐把晚饭做好后,等母亲回来。天很晚了,通常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吃晚饭了,周围的邻居也早早收工,无数条炊烟飘摇在低矮的屋顶上。可是母亲还没回来。我和姐姐都急了。小时候我十分依赖母亲,一天见不到心里就发慌。每次母亲出门回来迟了,我都要站在家门口张望,直到她走进巷口我才安心。如果出远门,比如去外婆家,更不得了,走之前我要问清楚什么时候回来,到了母亲回家的那个傍晚,我会一个人沿着母亲回家的路一直走到村头,扶着那棵歪脖子小树向前望去。

姐姐让我再等等,她问过前面小四子的妈了,说母亲正在赶活儿,趁着有点月亮干完了就算了。母亲还让带来话,叫我们先吃,不等她。可是我等不下去,我要去湖地里找,我坐在锅灶旁感到一阵阵干冷,我想,母亲一定也很冷,我要把她找回来。其实那会儿刚入秋,可我的赤脚在鞋子里直冒冷 汗。姐姐问我害不害怕,我说不怕。姐姐说那你一个人去吧,我把猪给喂了。我拿了母亲的一件衣服出了门。

从家到母亲干活的田地大约四里路,先过后河的一座桥,再穿过平旷的打麦场,上了五斗渠直往北走,一直走下去,向右拐就到了。但是我从来没在晚上一个人去过。真正的一个人,过了后河桥连一个人影都没看到。出村的时候一点不害怕,满脑子里都是尽快找到母亲。我一路飞奔上了打麦场。村庄在我身后,狗叫和小孩的啼哭也在身后,听起来极不真切,像是跑进了另一个世界,然后我听见了自己的脚步声,在打麦场上产生了更巨大的回声,好像有许多人随我一起跑,我出哪只脚,他们也出哪只脚。最可怕的莫过于只听见自己的声音。我停下来,看清了七岁时的那个夜晚。它比我想象的要黑,月光是那个夜晚的同谋,暖昧的光亮只能增添旷野的恐怖。周围的树木和草堆黑黢黢地排列成一个圈,我站的地方仿佛是世界的中心。树木和草堆板着黑脸,在风中摇头晃脑,我意识到这个夜晚风很大。我继续往前走,抱紧了母亲的衣服。

真正的恐惧和我相遇在五斗渠上,我终于面对了那片芦苇荡。我得说,真是像海,它是一片桀骜不驯的翻腾的巨浪。风也许并不像我当时认为的那么猛烈,只是田野过于平坦辽阔,风可以像旗帜一样从远处卷来,而那片芦苇又过于惹眼,它是野外唯一的一堵墙。风必须经过它。于是我看见从第一棵开始,风拉弯了所有芦苇的腰,大风水一般地漫过它们,使之起伏具有了水一样的柔韧的表情、浪一样痛苦的姿势。弯下又挺起,涌过去又退回来。恐惧终于降临,我把自己送到了一头奔腾的巨兽跟前,听到它在黑夜里粗重又狂乱的呼吸,像一片森林突然倒下,像整座山峰缓缓裂开。

因为一片芦苇,大风得以在我七岁的夜晚存活。我听见了风的声音,杂乱,深不可测。如果有人告诉我,黑暗里藏着十万魔鬼,我信。芦苇的声音比芦苇本身更像魔鬼。我后悔出门过于轻率,因为恐惧而发抖,刚刚满怀的焦急和寻母的使命感被大风一扫而空。我不能半途而废,我对姐姐说了,我不害怕,我一定要把母亲找回来。我把衣服缠在手上,贴着远离芦苇的路的那一边磕磕绊绊地跑。跑几步就停了下来,也就是从那次起我知道,恐惧时不能跑,越跑越害怕。我努力放轻脚步走,坚持忍着不回头看。身旁的一大片庄稼像缓缓起伏的海,我听到风声、芦苇声、庄稼声和我的心跳声,感觉自己是走在梦里,整个身心失去控制似的摇摆不定。

那大概是我有记忆以来走的最长的一段路 , 好像怎么也走不完。当时我什么都想到了,包括死。而且有关死想得最多,没有排除任何一种我所知道的死法。我想,如果我死了,母亲该到哪里找我呀。我没有死,走到大渠上的老柳树下我停下来,我还活着,一屁股坐到地上,衣服被汗溺透,牙咬得两腮生疼。

我没找到母亲,她从另一条路回家了。而我又从原路返回,同样是一身冷汗。我想,走过了黑夜里的芦苇荡,任何恐怖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但是当我走进村庄,看到第一户人家门缝里透出来的灯光时,还是忍不住哭了,一直哭到家里。母亲站在门口远远地问是不是我,我一声不吭,进了门就爬上了床。那个晚上我始终没说一句话,晚饭也没吃就睡了。夜间我的梦里长满了无边无际的芦苇和风,浩浩荡荡的黑夜之声贯穿了整个梦境。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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