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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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湖北省随州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拉面

周洁茹

       ①我很爱吃拉面,兰州拉面。我开始写作其实就是写拉面,文章肯定改了一百遍,手写的方格纸,但是题目一直没有更改过,《一碗拉面》.学校门口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店,中三的“我”下了晚自习去吃,可能是第一次吃吧,真的太好吃了。然后同学们都升入了高中,只有“我”去了一间专修学校。专修学校很糟糕,“我”的每一天也很糟糕。有一天“我”回旧校吃拉面,一切已经面目全非,我坐在角落,以前的同班同学也进了拉面店,他们说说笑笑,竟然不认得“我”了,“我”吃着拉面,流着眼泪,依然没有人注意到。这篇文章的手稿当然是找不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我确实写了这么一篇文章,一直记到现在。

       ②我后来还是很爱吃拉面,在美国时,听说隔壁州的中国城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店,味道很正宗,就开了两个小时的车去找。当然是没有找到,于是再开两个小时的车回来,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③后来我搬到了香港,香港几乎汇聚了全世界所有好吃的东西,可我就是没看到兰州拉面。于是我坐火车到口岸,过海关,到了深圳,就为了吃一碗街边小店的兰州拉面。不管怎样,比起住在美国的时候,这已经是好太多了。

       ④如果回到我江南的家乡,我一定会去吃一家报社楼下的拉面。我有个朋友在报社工作,我总说要去找她一起吃拉面,她总是笑着说:“算了吧,我才不要吃拉面。”后来她出车祸过世了。知道消息的那一天,我坐在去往西贡地质公园的一条船上,阴沉的天,海面波涛汹涌,我没哭。可是后来,我回到家乡,坐在报社楼下的那家拉面店里,对着一碗拉面,我痛哭了起来。算起来,她离开我们,也有十年了。

       ⑤夏天的时候,我去日本四国看我童年时的好朋友,我跟她也有十年没见了。就是坐在她家的客厅整天看着她,哪儿也不去,我都挺开心的。她家门口有一间拉面店,我们就去吃拉面。那简直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拉面,我吃了一碗还想要第二碗,她笑着说:“不要了吧,我的分一半给你。”我说:“你怎么不吃,我要是住在这儿,天天来吃都不会烦。”她说:“我不想吃东西……嗯,要不是你来,我什么都不想吃。”我的好朋友很瘦,小学时她就很瘦,可是这一次,我觉得她有点太瘦了。我也不想吃了,再好吃的拉面,她不吃,我也不要吃了。

       ⑥我们在香川机场告别的时候我想说sayonala,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月,除了这句,别的一句日语都没有学会。她说:“不要说这个词,这个‘再见’太严重了,我们以后还会再见。”我们拥抱了一下,我摸得到她背上的骨头,一根一根的,我真想哭。

       ⑦回到香港以后接到她的电话,她说她看了医生,是癌,所以不想吃东西,但是已经做了手术,会好起来的,叫我不要担心。“不要告诉我的父母啊。”她说,“也不要告诉你的父母。”我说好。

       ⑧“我们都会好起来的。”她又说。

       ⑨“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我说。

       ⑩后来,我看了一个很老的日本纪录片《拉面之神》,我以为会跟《寿司之神》一样,讲一个神一样的人怎么做出了神级的寿司或者神级的拉面,然而不是的,《拉面之神》拍了一个人,胖胖的老爷爷,雪白头发,用他的魔术手,做出了最好吃的拉面,每个客人都可以吃得饱饱的离开。“同学们都说我们很像啊,我们就结了婚,开了这家面店,一起做拉面,直到她患癌病离开。家乡?我只在新婚后和妻子一起回去过一次。”胖胖的老爷爷是这么说的,“之后,我再也没有回过家乡。”

(选自2017年3月31日《光明日报》)

(1)、文章以“拉面”为题,有何作用?

(2)、根据提示,补写文章的情节。

①读书时写作《一碗拉面》的经历

⑤观看记录片《拉面之神》

(3)、第四段中,“我”听到朋友去世的消息“没哭”,面对一碗拉面却“痛哭了起来”,为什么?

(4)、联系上下文,体会第五段画线句子的含义。

那简直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拉面。

(5)、说说文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6)、作者在文末写“拉面之神”的故事,其用意何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康熙字典

梁晓声

    ①午后三点多,热闹的集市渐渐散去了,卖书的少年仍蹲坐在那张刺眼的白纸旁。

    ②白纸正中,摆着一部瘦骨嶙峋的字典。1949年以后,全中国再没有任何一家出版社出版过这种字典。它颜色泛黄,纸页破损,已没了原先的封皮,后贴上去的封皮上写着“康熙字典”,这四个字笔迹工整又拘束,是少年的“杰作”。

    ③少年的左边,是卖肉的摊位,从上午到现在,买肉的人就络绎不绝;右边,是卖油条的,生意也不错。唯独少年的地摊依旧无人驻足。

    ④卖书的少年今年刚刚考上了县重点高中,每天上学要走几十里的山路,拮据的家庭让他负担不起住校费用。他渴望拥有一辆自行车,节省花在路上的时间,可他靠卖废品才存下二十元钱,要想拥有旧货店里那辆状态还算好的自行车,得先卖掉这部家藏的“康熙字典”。父亲病故了,母亲在南方打工。他清楚母亲挣钱的辛苦,不忍向母亲开口;并且他也清楚,母亲正省吃俭用地攒钱,预备他将来考上大学的花费。

    ⑤傍晚,终于有四个人围住了少年。其中一个带着眼镜,看上去像是文化人,他对字典的兴趣挺大,拿在手里翻看良久,少年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⑥不料他说:“这字典其实没有什么收藏价值,是1949年以前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学生字典而已,至今民间仍多得是……再说,好像做了手脚,把最后一页撕掉了,最后一页应该是印着出版年份什么的……”

    ⑦“没做手脚!”少年愤怒了,他确实撕掉了最后一页,但不是为了骗人,而是最后一页太破了……少年的辩解已无济于事,他用那张白纸包起字典离开小镇时,天已黑了下来。

    ⑧“那孩子,过来,帮帮我!”少年听出是那个坏了他事的男人的声音。原来那人的左腿半截是假肢。他因为躲一辆卡车而摔倒,假肢的关节处摔坏了,站都站不起来,他的处境无疑很危险,路那么窄,不被压到才怪呢!少年尽管恨他,但还是站住了,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扶起他,帮他捡起跌落的眼镜……

    ⑨他是县重点高中的一位数学老师。开学后,任班主任的他手持点名册点名时,意外地见到那卖“康熙字典”的少年应声站在他面前,他愕然了……

    ⑩下课后,老师将学生引到无人处,对上次他帮助自己的事表示感谢,然后问:“字典卖掉了吗?”学生摇头。“我收回我的话,因为老师说得不对,那字典其实很有收藏价值……”学生将目光望向别处,不言语。“卖给我吧,我出两百元。”“我不能和老师做交易!”学生说罢,转身跑掉。

    ⑪过了几天,老师旧话重提,可学生还是说不能和老师做交易。再后来,老师真的生气了:“老师都和你说过几次了,你都不给老师一点面子吗?你本来就是想卖的,不是吗?”于是,老师得到了“康熙字典”。他拿着这本有分量的“康熙字典”,用胜利者的姿态对学生说:“有收藏价值的东西本来就应该由知道它价值的人来收藏,对不对?”……不久,校园车棚里多了一辆自行车,崭新的。

    ⑫三年弹指一挥间,少年考上了上海交大。临行,他送老师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老师,我明白您为什么非要买我那本‘康熙字典’,也明白了某些东西的真正价值是什么。”每每看到它,老师心里就漾起一股暖意。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粽子的选择

耿艳菊

    妈妈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是没有一个妈妈不是偏心的。

    哥哥比他大一岁。从小两个人在家里什么都是相同的。一样的碗筷,一样的床铺,一样的衣服,吃同样的饭菜。只是在位置上,哥哥习惯性地在左,他在右。

    家里穷,买不起小孩子们热爱的玩具,也买不起小孩子们热爱的零嘴。可妈妈从田里干活归来,会捉两只一模一样的蚂蚱给他们玩耍。也会从兜里掏出一把酸甜的野浆果,洗干净放在盘子里,然后哥哥吃左边的,他吃右边的。

    然而,这样相同的环境和条件长大的孩子,性格和体质却是迥然不同的。哥哥似乎生来就弱一些,瘦瘦的,总是爱生病,性格看起来也偏内向,像温室中的小幼苗,像城里没有见过阳光的备受呵护的小王子。而他却是虎蹿着长的,又黑又结实,整天没心没肺地又说又笑,树林子里奔跑,小河中摸鱼。皮实健壮的他看起来更像哥哥一些,哥哥也成了他的跟屁虫。

    妈妈总是对他说,你哥哥不如你强势,你是他的亲人,你要让着他啊。妈妈也总是会对哥哥说,你是哥哥,你要知道爱护弟弟啊。

    妈妈的担心其实是没有必要的。从小没有不打架的兄弟,不过他们哥俩的感情倒是不错。即使上了学,他们也在一起,成了同桌,哥哥坐在左边,弟弟坐在右边。一起回家,一起写作业,一起看一本故事书。

    穷人家的孩子多半都知道刻苦,他们也不例外,学习上的事情从来都不让父母操心。转眼间,他们都读到了高中。那一年,爸爸却摔着了腿,不能再出去打工挣钱了,光靠几亩薄田是无法供他们读书的。月底回家,妈妈犹豫了很久,还是透露出了担忧。他们很懂事,他说让哥哥继续读吧,而哥哥坚持说自己是老大,理当撑起这个家,让弟弟读书。

    这是弟兄俩长大以来第一次最强烈的争执,哥哥急得脸都红了。妈妈看着桌上昨天一个亲戚送来的一兜糯米,一把蜜枣,突然有了主意。她对他们说,你们哥俩别争了,我晚上把糯米泡上,明天早上给你们包粽子,吃中蜜枣粽的那个继续上学。

    他们都点了点头,这对他们来说,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第二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就多了一盘粽子。哥哥向来有早起的习惯,已经坐在桌前等他了。像往常那样,哥哥吃左边的粽子,弟弟吃右边的粽子。

    当他吃完一个,又打开一个,刚咬了一口,就吃出了蜜枣。他愣住了,妈妈一时也愣住了,甚至有几分惊讶。哥哥却高兴极了,似乎是他意料中的事,说,你看,老天爷都要让你读书,你还给我争。

    妈妈那天只说了一句话,行,就你读吧。然后就去忙着干活了。

    对于他去读书的事实,在亲戚邻居们看来也是再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他和哥哥的命运却是在这件事情上越走越远。哥哥为了照顾爸妈,没有选择出外打工,他跟着邻居学起了养鸡。他用妈妈和哥哥种地养鸡的钱读完了高中,又读完了大学,然后留在了城市,有了一个体面的工作。

    后来,妈妈生病,需要输血,哥哥把他叫回来,他才知道原来哥哥身上流的竟不是和爸妈相同的血。他是爸爸同事的孩子。当年,爸爸和哥哥的爸爸同在一个地方干活,而他的爸妈因为一次意外不幸离世。爸爸回来和妈妈商量,妈妈觉得他可怜,就收养了他。

    哥哥很早就从亲戚的口中知道了他的身世。可他只把这个秘密紧紧地藏在心里,不曾问过爸妈,爸妈更不会跟他说。他心里知道,爸妈对他真好,比对自己的孩子都好。

    那个蜜枣粽的选择其实是有意的。妈妈在那个包着蜜枣的粽子上是做了记号的。她觉得羸弱的哥哥更适合去读书,所以悄悄地把蜜枣粽放在了哥哥的那边。而恰巧早起的哥哥看到了妈妈的纠结和痛苦,他趁妈妈离开的刹那,又悄悄地动了手脚。然后,他就自然而然地吃到了蜜枣粽。

    妈妈到底是偏心了,她的天平偏到了最需要爱的那一端,而哥哥把这份本来就属于他的爱又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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