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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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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江西省横峰中学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C、“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2)、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我”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冯骥才传序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也就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①翁伍章:嘉庆年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球层可达45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象牙刀

吴晓

    画匠的眼神越来越不行了,先前是他给徒弟的活儿开眼,现在是徒弟给他的活儿开眼。徒弟毕竟是徒弟,任他千叮万嘱,最传神的那几笔总是不尽人意。

    画匠说,娃,你得练画呀。

    徒弟说,师父,我想去打工。

    画匠不说话了,闷着头拾掇他的塑刀。这是一套十八枚的象牙刀,像练武人的十八般兵器。

    画匠小心翼翼地把这些“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从牛皮包裹里取出来,一件一件摆在神台上,用棉布蘸着清水逐个慢慢地擦。擦干净了再用浸着香油的布头一点儿一点儿地给这些兵器上油。

    这些兵器大小不等,形态各异。有大如尺子,刮泥用的平头刮刀;有像梳子一样给神胎刻发痕的齿刀;还有小如掏耳勺般的点锥;歪头的劈刀;三角头的刻刀,等等。画匠很耐心,一件一件像侍弄他的宝贝般,把这些武器都弄得清清爽爽。完事了,再净手,焚香,给他们这个行当的祖师爷磕个头,说些感激的话。最后,再一件件把这些兵器收入囊中。

    这个活儿才算是交了。

    交了活儿,兴儿跟着师父下山,一路上俩人都不语。山里空寂寂的,遍野的石头和冷风。兴儿踮脚往山那边看,山那边是城市,有车水马龙,有高楼大厦。兴儿决定了,他要去城里打工。

    兴儿走后不久,那山就成了国家级风景区。上边要求,景区要有景区的样儿。于是,所有白石黛瓦的小庙都给拆了,统统换成了气势恢宏的飞檐大庙。拆庙时,画匠塑的神胎也被请了出去,委身在山罅隙里,任风吹雨淋。

    再后来,大庙建成了,木雕替代了泥塑,画匠彻底失去了生计。

    没了生计的画匠终日郁郁寡欢,有事没事就爱摆弄他那套象牙塑刀。一件件取出来,把玩一会儿,再一件件放回去。

    闺女每每见了,就上前去劝慰,说,爹,把这东西收了吧,眼不见,心不烦。

    画匠不语,抚摸着象牙刀,只是摇头,叹气。

    搁了数日,山上逢庙会,画匠突然对闺女说,走,上山去。

    闺女很高兴,爹多些日子没上山了,遂陪着,从山底逛到山顶,又从山顶逛到了山底。

    闺女怕爹难过,指着那些檀香木雕说,真丑啊,白刺拉拉的脸,一点儿也不像个神的样儿。

    画匠说,别哄爹了孩子,人家这活儿好着呢。说完,苦笑一下,说,走吧,去戏台子那卖玩意儿去。

    闺女跟着画匠去戏台那,找个平坦的地方,摊块儿布,把带来的小玩意儿逐个摆好,等人来。

    画匠趁此间隙把泥塑包打开,取出块河泥,开始塑下一个小玩意儿。玩意儿塑出大样,他停下,去包里取刀具。手指刚一触到象牙刀,心里就咯噔了一下,这滑溜,这润贴,可是经了几辈人的手了,心里就有些酸楚,心想着,师父,我说啥得给您传下去呀。

    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摊前冷清,连个询价的也没有。闺女有些不耐烦,说,收了吧,爹。

    画匠说,不急,再等等。

    刹戏了,人潮汹涌着往山下去。闺女又说,收了吧,爹。

    画匠说,不急,再等等。

    终于,有个小伙子带着个衣着光鲜的男子往这边来了。闺女兴奋地拍拍画匠,说,来了来了。画匠不抬头,只管忙手里的活儿。

    那男子走过来,蹲下身去摆弄那些小玩意儿。边摆弄边问那小伙子,这些哪吒悟空啥的,咱家不是有塑钢的吗?小伙子不理睬他,弓着腰,痴痴地看画匠手里活儿。

    那人见小伙子不理他,又回过身来问画匠的闺女,这堆小玩意多少钱?

    闺女说,一千。

    那人说,啥啥?一千?就这堆泥巴?

    画匠生气了,冲他摆摆手说,你走!你走!我不卖给你。

    小伙子急了,直冲那人跺脚。边跺边嚷,你干吗呢爸爸?这是艺术,不是泥巴。

    画匠闻听,这才抬起头,问那小伙子,你是做什么的,孩子?

    小伙子乐了,说,咱爷俩是同行啊,我,美院的泥塑生。

    画匠笑。侧头去看那男子,那男子正从钱包里往外数钱,唰唰,唰唰,足足数了几十张。数完了,恭敬地递给画匠,说,我儿子喜欢,我全买了。

    画匠伸手把钱挡了回去。

    闺女糊涂了,问,爹你想干吗呢?

    画匠不语,从包里取出那套象牙刀,笑吟吟地,放在了小伙子手里。

(选自《百花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是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画笔,仍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以外,几年来没有什么创作。他替“艺术区”一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暗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二十五年了。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的像是枯叶一般的琼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联系,真会撒手而去。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讽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重,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来着?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为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的好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选自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戎装在身

孙晓青

    北京正是盛夏,我却想到一个冰雪世界的故事,但愿能给酷暑中的人们带来一丝清凉。

    2001年冬天,解放军某部机炮一连奉命开进帕米尔高原,在海拔四千三百多米的红其拉甫边防一线扎营。山沟里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刺骨,战士们每天早晨起床洗漱,头发沾水结冰,没几天手便皴裂了。可军装却不能不洗,巡逻执勤,摸爬滚打,作训服容易脏,洗起来手生疼。

    连里有个新兵小吴,来自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个侗族之家,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小号军装穿在身上还显大。看到战友们为洗军装打怵,小吴不禁想到家乡人劳作时常戴的一种胶皮手套。十八岁生日那天,他给家里打电话,父母不在,电话是小姨接的。

    “老二,今天是你的生日,想吃点什么好的,姨给你寄。”小吴在家排行老二,家人之间不称姓名,都这么“老二,老二”地叫他。

    “小姨,部队伙食不错,别寄吃的,能不能给我寄点手套?”

    小姨很敏感:“是不是很冷?”

    小吴把情况简单说了说,但是没提零下30摄氏度的事。他觉得,提也没用,家乡人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滋味。

    小姨说:“没问题,我马上给你买副皮手套寄去。”

    “那倒不用,部队发了皮手套。”小吴说:“我想要可以罩住半截胳膊的胶皮手套,就是你们干活儿时戴的那种防水的。”

    小姨感到好奇:“你们当兵的戴这种手套干什么?”

    小吴解释说,山上很冷,洗衣服时先戴上线手套,再套上这种胶皮手套,手就不会皴了。小姨笑着答应了,但马上又被一个数字吓着了:“九十双?你要那么多干什么?”

    “如果太少,这个用那个用,很快就会坏掉,我想送给全连每人一双。”小吴的父母外出在广东打工,家里并不富裕。

    小姨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老二,你长大了。”

    十多天后,九十双胶皮手套加急寄到红其拉甫。

    在连队,小吴最佩服黄排长。他有颈椎病,家里寄来的偏方草药,都是排长帮他敷;他的字写得不好,也是排长给他布置作业,让他每天端端正正写五百个字;排长不仅自学英语,还经常推荐好书,在排里发起“写日记、看好书”活动,要求大家利用训练执勤的间隙,学一点有用的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排长的影响下,小吴有了学习的紧迫感,自费订了四种杂志,打算退伍后继续上学,多学知识。

    父亲得知他的这个想法后很高兴,来电话说:“老二,你想念书我支持,我再去广东打工,给你挣出学费来。”小吴回答:“爸,从当兵那天起,我就决定将来自己挣钱,自己攒学费。”父亲一愣,继而也像小姨那样,在电话上说了一句“老二,你长大了。

    当时,小吴的哥哥在湖南省怀化市上农校。为减轻家中负担,小吴当兵后,经常往哥哥的银行卡里打钱,哥哥很感激,不止一次地表示:将来我成功了,一定加倍补偿。小吴说:“哥,偿什么,我没有失去什么呀!”他把这事讲给黄排长听,排长同样表扬他说:“小吴,你真的长大了。

    小姨、父亲、排长都这么说,这让陶醉于自己“长大了”的小吴很自豪。当兵以来,他的身高从一米六三长到一米六六,可军装还是显得有点大,而且那张圆圆的娃娃脸,笑起来还是一副孩子样。我端详着这张纯真可爱又黑里透红的士兵面孔,仿佛读出了一名士兵成长的印记。

    像小吴这样的年轻士兵,我在南疆边防见过许多。高原艰苦,斗争复杂,无论翻山越岭巡逻,还是爬冰卧雪潜伏,对他们来说几乎就是家常便饭;有时参加国防施工,一些三四十岁的精壮民工都不愿干的重活,却被这些看起来还是孩子的士兵扛在肩上。这不能不让我思索:他们的信念、意志、力量、勇气究竟从何而来?这些士兵,入伍前大多是农家子弟、青年学子,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山村、一片平原或者一座小镇上,尽管他们也知道国家这个概念,但是未必清楚自己与国家的关联。然而一旦穿上军装,来到边防,他们就像换了一个人,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懂事了,成为和平生活的守望者,国家安全的保卫者。他们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人生转变:从农民的儿子、工人的儿子、教师的儿子、干部的儿子、商人的儿子,成长为国家的儿子。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小吴,但我始终记得这个喜欢说自己“长大了”的可爱的小兵,记得他穿着那套有点大的军装努力做出成熟的样子。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母亲的救赎

娄玉启

    梁老师睁开眼时,日光映亮了窗户。稍稍料理,吃过早点后,他沏上一杯茶,点开QQ。

    一年多了,头像依然是她穿着白大褂的工作照。QQ网名:秋桂。

    他替她写道:“今日,晴,楼下的桂花开了……”写到这,他眼睛湿了。自从女儿跟了外婆,每当下班回来,便一个人守着一屋子空气。两年前,一位高龄产妇在她医院里因不可逆的病因不幸走了;之后,医院按照调解协议给予了适当赔偿,可是产妇的男人一直不依不饶。那天,男人喝了酒便到医院闹。作为副院长的她上前阻止,男人竟然将她从12楼掀了下去……那桩事故轰动一时。人走了,他替她打理QQ。

    正伤感时,手机响了,一看,是门卫室的。

    “梁老师,有一位乡下来的老奶奶给你送了一篮子鸡蛋!”

    “乡下老奶奶?她人呢?”

    “她已经走了。”

    “好,等会儿我下去。”

    ……

    电梯上的红字不停地眨着眼,从“12”开始往下掉,一直掉到“1”。在这个过程中,他想不出那老奶奶是哪位亲戚。出了电梯,他散散漫漫走到门卫室。

    果然,门卫老马的桌子边搁着一胶袋鸡蛋。

    他拎起鸡蛋,问:“老马,她没说其他话?”

    老马放下报纸,说:“怎么,她不是你家亲戚?”

    “我乡下亲戚多,不晓得她是哪一位?”

    老马捧起报纸说:“那我就不晓得了,她只说是送给你的!”

    ……

    一晃,又是一个月,他差不多将这事忘了。

    一天傍晚,当他走进小区时,老马又叫住他:“梁老师,鸡蛋!”

    他一定,折进门卫室。

    又是一胶袋鸡蛋,不多不少,30个。

    老马呷了一口茶,说:“你家亲戚真好!”

    “还是那老奶奶?”

    “是啊,怎么,你还不知道她?”

    “大概晓得,就不知道她是哪一个?”

    “管他呢,回去,吃你的蛋!”

    ……

    当他第五次收到鸡蛋时,已是寒假的第二天。那天早晨,他依然按照习惯,点开QQ,写到:“今天,雪停了,温暖的太阳又露出了笑脸……”

    这时,他再次接到门卫的电话。他迅速出门、锁门,刚好,电梯下来了。出了电梯,他赶到门卫室。同前四次一样,他又看到桌边的鸡蛋。

    “她人呢?”

    老马说:“刚走,她包着蓝头巾,手里提着一个竹篮。”

    他顺着老马手指的方向,向斜对面的5路站点快步走去。站牌下三三两两立着十几个人,他径直向那位“蓝头巾”走去。

    “老人家,您好!”

    老人转回头。

    “噢,梁老师!”

    “我怎么老是白吃您的蛋呢?您老是——”

    老人支支吾吾道:“哎呀,梁老师,你别说客气话。”

    老人“啊啊”着,说:“我养了几十只鸡,是给那边菜市场的贩子送蛋,只是顺便送点给你……”

    他应和着,顺势将两张大钞塞进老人口袋里。老人却像身上着了火,往后一缩。

    “梁老师,这钱我不能收啊!”

    “我收这钱,我有罪啊!”

    老人将钱往回塞,他挡着,说:“您老这么大年纪,我怎么能白吃呢?”

    老人还是将钱塞进他口袋。

    他说:“真没办法,那您告诉我,您是不是小丹婆家那边的?”

    老人一怔,泪水滚落下来,顺势低下了头,抬手揩了揩,飘出一句:“我是赵牛的妈妈……”

    赵牛?

    那个将爱人置于死地的酒鬼!

    可是,不管有多大的仇恨,这个人早在去年六月化成灰了。

    老人的泪管不住,接着说:“我知道王医生是好人呐!他的狗命抵不了她的命啊!”

    这时,几个人围了上来。

    “梁老师,我是罪人啊!在村里都矮半截,抬不起头啊!”

    停了停,又说:“媳妇是肾脏不好,怎么能怪医生呢?都怪我从小没教育好!”

    5路车缓缓停住了。一行人鱼贯而上,老人最后踏上车。等车门关上时,他才回过神来。

    “赵奶奶,鸡蛋的钱——”

    可是,车子动了,一会儿汇入车流。他木木地往回走,下意识地掏出手机,划出“老婆”的手机。

    “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他的眼睛湿了,他是多么希望听到那边的声音啊!此时,温暖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也照在复苏的心上……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英  雄

立夏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映照出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枚“咝咝”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朦胧间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着,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时的心情,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他举起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追加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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