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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只见牛的犄角,富裕农民的长毛绒高帽,农妇们的头巾在集市上攒动。尖厉刺耳的嘈杂声、嗡嗡声一片,持续不断,气息粗犷。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高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去了。

    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大声喊道:“奥士高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高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朗丹先生,马具商,他看见您捡到了。”

    这时老人想起来了,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奥士高纳大爷,马朗丹先生是个值得信赖的人,我不会相信他把这根绳子错当成了皮夹子。”

    这位老农气呼呼地举起手来,表示以名誉起誓,再次说:“老天有眼,这可是千真万确,丝毫不假的啊,乡长先生。我再说一遍,这件事,我可以用我的良心和生命担保。”

    乡长又说:“您捡起皮夹子之后,甚至还在地上找了很久,看看是否有票子从皮夹子里漏了出来。”

    老人又气又怕,连话都说不上来了。他抗议也是白费,别人不相信他。

    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高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高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维尔村的农民布列东大爷的长工博迈勒,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维尔村的乌勒布雷克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高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奥士高纳大爷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跟克里格多村的一位庄稼汉聊起了绳子的事情。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高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只能再次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每天都加进些新的理由,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有人背后议论说:“这都是骗子的歪理。”

    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的段落属于环境描写,同时也为奥士高纳的悲剧命运提供了社会背景。集市气氛的描写,还增强了作品的乡土气息和艺术感染力。 B、小说讲述了奥士高纳大爷在赶集路上捡到一段绳子,最后忧郁而死的故事,他的死是人物的性格悲剧造成的。 C、奥士高纳所面对的众人跟鲁迅小说《祝福》中的祥林嫂所面对的众人具有诸多相似之处,都有冷漠、麻木、缺少同情心等特点。 D、小说的语言简练而富有表现力,通篇没有华美的辞藻,淡淡的幽默与辛辣的讽刺相交织,使全文呈现出含蓄清新的风格特点。 E、小说采用了欧·亨利式的结尾,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2)、作者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刻画奥士高纳的?他是个怎样的人物形象?

(3)、小说中置奥士高纳大爷于死地的外部力量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主要内容是围绕一个老实人而展开的,如果以“老实人的故事”为题会更好,你认为和原标题相比哪个更好?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玉狮子

了一容

“艾布家的马匹越来越多,没个人放牧,打算花血本找个放牧的巴郎子呢!”哈里克的婆姨罕古丽对丈夫说。

“你猜人家要找谁给他放马呢?”

“艾则孜?”

“艾则孜家的马都没人放牧着呢,能指望上他吗?指望不上他。”

“不是,那你说是谁啊?”哈里克也有些疑惑了。

“你猜不着了吧?我告诉你,人家要叫咱们把伊斯哈格让给他们呢,说伊斯哈格为咱家放了两年马,我们连一双鞋子都不给买,娃娃精脚片子在草原上跑,两只脚都被刺扎得到处是伤,流血流脓的!”

伊斯哈格其实还是个不满十四岁的孩子。三年前,由于家乡土地被污染,贫瘠难以活命,伊斯哈格偷偷跑出来,拽着大人的衣襟混在人群里挤上了从内地发往新疆的火车。这个内地的小站上,伊斯哈格将瘦小的脑袋伸出火车车窗,怅然若失地看着送行者里痛哭的人。他正要把头从窗外缩回去,可是一道从未见过的风景,闪电般击中他的小心脏:原来火车顶棚和窗户沿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麻雀,这些小精灵也搭乘火车上新疆呢。伊斯哈格倒吸了一口凉气,担心地想,不知道那些可怜的小家伙能否用自己纤细的爪子抠住奔跑的火车到达新疆?也许有一些麻雀,会疲劳过度而跌落,成为遥远戈壁荒漠迁徙路上的牺牲者。

在乌鲁木齐二道桥子,伊斯哈格混在那些打工的人流里等着看有没有人找他干活。哈里克大叔用一碗羊肉泡馍便带着伊斯哈格,乘坐班车来到了天山深处的草原上牧马了。

“说一千,道一万,人家艾布明天就要把伊斯哈格领走了。”

“不要胡说八道了,怎么可能呢?”

“真倒霉,看来,咱家的马以后得靠自己放了!

此时,哈里克家的晚饭已经吃了,天已经黑下去了,暗影慢慢地遮蔽了草原上的一切,远远近近,黑咕隆咚的,夜的颜色有厚有薄,带给人一种草原神秘的力量。

哈里克听到了他们家的马儿发出的咴儿咴儿的叫声。在他们家这群马匹里,有一匹马叫玉狮子。你说它是一匹儿马倒还罢了,可偏偏玉狮子是一匹骒马,它全身雪白,犹如和田白玉,亮光闪闪,色泽圆润。它常常乘其不备溜出队伍,尥着蹶子逃之夭夭。有时离群后就走失了,无论伊斯哈格怎么找都找不到,直到它自己觉得了无趣味了才会跑回来,或者伊斯哈格找到半夜才能在一个水草丰美的偏僻角落里看到它在独自品尝别的马永远品尝不到的野草。

此时,哈里克大叔心烦意乱地提着鞭子,在马厩前的路口子上等马群归圈。有几只野兔从草木掩隐的窝里偷偷地跑出来,寻找着自己喜欢的嫩草。草原在微风下,就像水的波纹一样微微荡漾,发出梦幻般的声音。

马群踏出隆隆的声音,排着整齐的队形走回来了,径自往马厩里走。哈里克检查了,玉狮子没有回来,牧马的巴郎子伊斯哈格也不见了。“是不是跑了?”哈里克心里特别沉重,思忖着,“我的玉狮子啊!”哈里克走出马厩,闩好厩门,提着鞭子,再一次想起他用这条皮鞭抽伊斯哈格的情景来了,他一边想一边走向马群常去的草场,寻他的玉狮子去了。

白天,中亚大地上毒日头晒出的温度似乎尚未消散殆尽。伊斯哈格口干舌燥,眼睛也干巴巴的充血一般,犹如狼的眼睛一样红苍苍的。他仔细地搜寻着每一个玉狮子有可能藏身的地方。他跑过时有些灌木被划出哗啦啦的声音,有时回音让他立即凝神静听,以为是玉狮子就在附近。但希望一次次变成了失望。

星空似海,月亮就像降落在草原上的草丛中。野狼的叫声让累得昏昏沉沉的伊斯哈格又紧张地翻身起来。他竖起耳朵,仔细谛听,似乎就在不远处传来玉狮子不同往常的嘶鸣声。他顾不得许多,一下子从灌木丛里蹿起来,就往玉狮子嘶叫的方向狂奔。

他想起白天他给玉狮子戴的马绊是一截青冈木制做的。马绊的绳子也是不容易坏的牛皮绳子,耐磨性特别好。他原本是躺在草丛里读书的,太阳正好晒着他的脚腕子。“老人在黑暗中感觉到早晨在来临,他划着划着,听见飞鱼出水时的颤抖声,还有在黑暗中凌空飞翔时挺直的翅膀所发出的咝咝声。”今天他在读《老人与海》,他已经读了五百遍了。

他在做好标记的草丛里找到了备好的马绊,这是他的专用座驾,全身无有一丝杂毛的黑骏马。他提着马绊翻身跃上黑豹,追赶玉狮子。

玉狮子也警觉了,知道是在追它,开始拼命狂奔。一白一黑,两匹马在草原上飞奔角逐,在地平线上旋转。中亚大地的胸膛上传出密集的鼓点般的节拍。黑豹在瞬间的爆发力犹如幽灵一样。很快就开始跟玉狮子比肩了,刹那又越过了马头,这时候伊斯哈格会准确无误地将马绊的绳圈套入玉狮子的脖颈。只要马绊入项,就好比枷锁上身,再不敢跑那么快了,因为跑得越快,那根木棒会绞绕在马的前腿的里里外外,敲打得极其猛烈,会钻心的疼。草原牧民的智慧真是让人叹服啊!

伊斯哈格跳下马背,又读《老人与海》去了。“他慢慢划着,直朝鸟儿盘旋的地方划去。”大海太美啦,那个打鱼的老人其实并不孤独,因为在这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个年轻人在牵挂着他!

倔强的玉狮子还是忍受着疼痛逃跑了。

伊斯哈格蹲下,双手扬起一些干土面,顿时土面像烟尘滚滚,吓得野狼跑远了。伊斯哈格拔了一把青草,走近了玉狮子。玉狮子似乎被折腾得有些困顿,它吃了他伸过来的草。他解下了马绊,它并没有逃跑,而是继续等待他用马绊的绳子做了一个简易的笼头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他骑上了玉狮子,冲下了草丘,向北斗星指引的方向飞奔。那些狼只是远远地跟着,不敢紧追上来。

草原上的月亮已经升上中天,天地亮如白昼,草木在骏马的蹄下轻轻地挣扎,发出唰啦啦的响声。伊斯哈格觉得自己在草上飘着。

天快亮了,草原和大海一样宽阔浩瀚,洁净无染的大海一般的草原上,一抹薄纱一样的色彩微微地向中亚大地铺陈开来。钢蓝色的亮光从草原的地平线上一点一点一点一点释放。

哈里克两口子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回家(节选)

林天宏

在前往地震重灾区映秀镇的山路上,我第一次遇见了程林祥。

那已经不能称之为“路”了。连日的大雨,把山路变成了沼泽地,每踩一步,大半只脚都会陷进泥浆里。无数从山上滚落的磨盘大的石头,在人们面前堆成一座座小山。

沿途,到处是成群结队从映秀镇逃出来的灾民。他们行色匆匆,脸上多半带着惶恐和悲伤的神情。这时,我看见一个背着人的中年男子,朝我们走来。

这是一个身材瘦小、略有些卷发的男子,面部表情看上去还算平静。背上的人,身材明显要比背他的男子高大,两条腿不时拖在地面上。他头上裹一块薄毯,看不清脸,身上穿着一套干净的白色校服。

同行的一个医生想上去帮忙,但这个男子停住,朝他微微摆了摆手。“不用了。”他说,“他是我儿子,死了。”

在简短的对话中,这个男子告诉我们,他叫程林祥,家在离映秀镇大约25公里的水磨镇上。他背上的人,是他的大儿子程磊,在映秀镇漩口中学读高一。地震后,程林祥赶到学校,扒开废墟,找到了程磊的尸体。于是,他决定把儿子背回去,让他在家里最后过一夜。

紧跟程林祥的,是他的妻子刘志珍。

地震发生的时候,程林祥夫妇都在镇上的工地里干活。一阵地动山摇之后,镇上的一些房子开始垮塌,夫妻俩冒着不断的余震,往家里跑。

家里的房子还算无恙,老人们也没受伤。夫妻俩松了一口气,他们并不清楚刚刚的地震意味着什么。

在持续不断的余震中,夫妻俩忐忑不安地过了一夜,13日早上7时,他们冒着大雨,前往映秀镇的漩口中学,寻找在那里读高一的大儿子程磊。

可呈现在这对满怀希望的夫妻面前的,却是一幅末日景象。

整个镇子变成了一片瓦砾场。幸存下来的人们,满脸惊恐的表情,四处奔走呼喊,救人的声音此起彼伏。连夜步行几十里山路,刚刚赶到的搜救部队,都来不及喝一口水,就投入到了救援中。夫妻俩穿过人群,来到了漩口中学前。逃出来的孩子们,在老师的帮助下搭建了一些简陋的窝棚。他们找遍了窝棚,只遇到程磊班上的十几个同学,他们都没有看见程磊。其中一个同学告诉程林祥,地震前,他还看见程磊在教室里看书。

那一瞬间,夫妻俩觉得好像“天塌了”。

他们发疯一样地冲上了废墟,翻捡起砖块和碎水泥板,用双手挖着废墟上的土,十指鲜血淋漓,残存的楼体上坠落下的砖块,不时砸落在身边,他们却毫无感觉。

夜幕降临,映秀镇依旧下着大雨,什么都看不见了。

夫妻俩无法继续搜寻,和程磊班上的孩子们挤在一个窝棚里,懂事的同学们都上来安慰他们,说程磊不会有事的。但夫妻俩什么话都听不进去,一整天,他们粒米未进,一口水也没喝,只是望着棚外大雨中那片废墟发呆。

夜里的气温越来越冷,程林祥只穿了一件短袖衫,刘志珍穿了一件外套,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外套递给了学生们,那天晚上,这件外套传遍了窝棚里的每一个孩子。

14日早上,天刚刚亮,彻夜未眠的夫妻俩突然升起一个希望的念头:程磊有可能已经回家,他们只是在路上彼此错过去了。想到此,夫妻俩一刻也待不下去了,急匆匆步行4个多小时,回到了水磨镇的家中。

可儿子并没有回来。

这天晚上,刘志珍仍是难以入眠。凌晨三四点钟,以前从不沾酒的她,灌下一大口白酒,昏昏睡去。

天快亮的时候,昏睡中的刘志珍突然间听到一个隐约的女人声音:“你的儿子还在里面,明天去找,能找到的。”她一下子从梦中惊醒。

这一夜,程林祥也做了一个梦,他模模糊糊地看到,儿子正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着书,还抬头冲他笑了一下。

于是,天刚刚亮,夫妻俩又抱着一线希望,再往映秀镇。他们随身带了一套干净的校服,和一条布绳,想着要是儿子受伤了,就把他背回来。

但残酷的现实,瞬间打碎了夫妻俩的幻想。

发现程磊的时候,他的尸体,被压在一块巨大的水泥板的缝隙里。

夫妻俩顾不得哭,他们想把程磊的尸体从缝隙中拉出来,可是缝隙太小了。

夫妻俩跑下废墟,向跑来跑去的救援部队求援,刘志珍一次又一次地给经过的人们下跪,把膝盖跪得青紫,可并没有人理会他们。只有一个士兵过来看了看,无奈地说:“现在我们要先救活人,实在顾不上,抱歉。”

程林祥不知从什么地方捡来了一根铁镐,这个父亲用力地砸着那块巨大的水泥板。半个小时后,水泥板逐渐被敲成了碎块,他俯下身去,把找寻了两天的儿子,从废墟中拉了出来。

母亲想给他换上带来的新衣服,但程磊的全身已经僵硬。夫妻俩跪在他的尸体前,抚摸着他的手脚,一遍遍地呼唤他的名字,几分钟后,程磊的四肢竟慢慢地变软,母亲把他身上的脏衣服扯下,为他套上了干净的校服,然后在头上裹上了带来的薄毯。

程林祥把儿子背到了背上,他停住身,掂了掂儿子身体的重量,走上了回家的路。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本一:

蒙古包

李娟

我家的狗跟着我妈一起,在葵花地边吃了小半年的素。丑丑最爱油麦菜,赛虎最爱胡萝卜。它俩共同所爱是鸡食,整天和鸡抢得鸡飞狗跳。真正是“鸡飞狗跳”!但鸡食有什么好吃的呢?无非是麦糠皮加玉米碴,再加点水和一和。

荒野生活,不但伙食从简,其它一切都只得将就。然而说起来,在这片葵花地上的所有农户里,我家还算是最不将就的。

当初决定种地时,想到此处离阿克哈拉村还有一百多公里,来回不便,又不放心托人照管,我妈便把整个家都搬进了荒野中。包括鸡和兔子,包括大狗丑丑和小狗赛虎。想到地边有水渠,出发时她还特意添置了十只鸭子两只鹅。结果失算了,那条渠八百年才通一次水。于是我们的鸭子和鹅整个夏天灰头土脸,毫无尊严。

她在葵花地边的空地上支起了蒙古包。丑丑睡帐外,赛虎睡帐内。一有动静,丑丑在外面狂吠震吓,赛虎在室内凶猛助威。那阵式,好像我家养了二十条狗。

若真有什么状况,丑丑绝对直冲上去拼命,赛虎躲门后继续助威。直到丑丑摆平了状况,赛虎才跑出去恶狠狠地看一眼。

所谓状况,一是发现了鹅喉羚,二是突然有人造访。

来人只会是附近种地的农人,前来商议今年用水的时间段。或讨论授粉时节集体雇佣蜜蜂事宜。或发现了新的病虫害,来递个消息,注意预防。

或是来借工具。附近所有的农户里,就我家各种工具最齐全,要盆有盆,要罐有罐,要锯子有锯子,要斧头有斧头。几乎可应付一切意外情况。

别人家呢,一卷铺盖一只锅。随时准备撤。

于是到访我们蒙古包的人,说正事之前总会啧啧称叹一番:“再打一圈围墙,你们这日子可以过到2020年。”

对了,还有人前来买鸡。我妈不卖。说:“就这几只鸡,卖了就没有了。”

对方奇怪地说:“那你养它干嘛?”

这个问题好难。我妈吱唔不能答。

总之,以上种种来客,一个星期顶多只有一拨。

这片耕地约一万多亩,被十几户人家分片承包。大家守着各自的土地,彼此间散居很远。住处大都在地底下——在地上挖个坑,盖个顶,是所谓“地窝子”。于是,在葵花还没有出芽的时节里,站在我家蒙古包前张望,天空如盖,大地四面舒展,空无一物。我家的蒙古包是这大地上唯一坚定的隆起。

随着葵花一天天抽枝发叶,日渐旺壮,我们的蒙古包便在绿色作物的海洋中随波荡漾。直到葵花长得越发浓茂喧嚣,花盘金光四射,我们的蒙古包才深深沉入海底。

其实我家头一年种地也住的是地窝子。我妈嫌它不方便,今年便斥巨资两千块钱买了这顶蒙古包。唉,我家地种得最少,灾遭得最惨,日子还过得最体面。

鸡窝紧挨着蒙古包,是我家第二体面的建筑——一只半人多高的蒙有铁丝网的木头笼子。兔舍次之,它们的笼子仅木条钉成,不过同样又大又宽敞。鸭和鹅没有笼,我妈用破烂家什围了一小块空地,它们就直接卧在地上过夜。它们穿着羽绒衣,不怕冷。

每天清晨,鲜艳的朝阳从地平线拱起,公鸡站在鸡笼顶上,庄严地打鸣。迷路的兔子便循着鸡鸣声从荒野深处往家赶。很快,鸭子们心有所感,也跟着大呼小叫嘎嘎不止。家的气息越来越清晰,兔子的脚步便越来越急切。被吵醒的我妈打着哈欠跨出家门,看到兔子们安静地卧在笼里,一个也不少,眼睛更红了。

兔子为什么会迷路呢?我妈说,因为它个儿矮,走着走着,回头就看不到家了。

若是赛虎的话,看不清远处的东西,便前肢离地站起来看,高瞻远瞩。而且还能站很久。我渴望有一天它能学会直立行走。

丑丑不会站。不过也不用站,它是条威猛高大的哈萨克牧羊犬,本来就具有身高优势。远方地平线上一点点小动静都逃不过它的眼睛。

鸡虽然也矮,但人家从来不迷路,荒野中闲庭信步,悠哉游哉。太阳西斜,光线微微有点变化,便准时回家。我觉得鸡认路才不靠什么标志,也不靠记性,人家靠的是灵感。我从来没见哪只鸡回家之前先东张西望一番。

鸭子要么一起回家,要么一起走丢。整天大惊小怪的,走到哪儿嚷嚷到哪儿,你呼我应,声势浩大。

黄昏时分,大家差不多都回家了。我妈结束了地里的活,开始忙家里的活。她端起鸡食盆走出蒙古包,鸡们欢呼着哄抢上前,在她脚下挤作一团。她放稳了鸡食盆,扣上沉重的锥形铁条罩(鲁迅所谓“狗气煞”),一边自言自语:“养鸡干什么?哼,老子不干什么,老子就为了看着高兴!”

于是鸡们便努力下蛋,以报不杀之恩。蛋煮熟了给狗们打牙祭。狗们干起保安工作来更加尽职尽责。

(节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

文本二:

李娟笔下的世界建立在她独特的边疆生活体验之上,那些广阔的空间、原始的生态、古老的传统,充满了生机与诗意。如果在写作中将“远方”的生活加以异域情调化的处理,或是寄诸对原始山水、风物之画面的描绘,很容易满足读者浪漫化想象,但也可能助长读者对“远方”的猎奇与消费。但李娟的文字是亲切的,即便书写着从未被描绘、被述说的地方和生活,她始终以不加掩饰的真诚,记录着自然律动与生活点滴。在讲述“远方”的时候,李娟既是一个观察记录哈萨克文化的汉族人,也是一个融入游牧生活的居住者。她用自己的语言讲述“他者”,也用行旅的经历去探究“自我”。文学的审美追求与民族志叙事的伦理考量,构成了李娟作品独特的张力。

(摘编自王岫庐《“真实性”的重构:从李娟的非虚构写作及其英译谈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材料一:

西游摇浪记

马伯庸

出现在玄笑面前的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疫,眼窝深陶,周国一图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①整个人依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稿耐冷源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伞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刘录的吧?”孙铅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吉他流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费。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心思。“说究以后,孙恰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孙悟空怔正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峙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殷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同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学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阔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和听众们带者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荡,把全城的娶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你不后悔吗?”“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回到公富,打开门,他简单地洗款了一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躺下没五分钟,孙悟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他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孙悟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在五指山公窝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喇喇地停在花因里,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切音手法不对。”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这人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他的演奏水平来。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②眉头鲏得越来越紧。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是当年伴随者花果山乐队走完全程的重装木吉他。

“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孙悟空心里纳闷,他自己都不记得那把吉他最后的下落了。他又看了一眼,忽然鼻子微微发酸,意识到他没见到这个老伙计快十年了。

久已干泗的泪腺涌出泪水,没过有些刺病的眼睑。孙悟空一哞间产生了幻觉,仿佛楼下疯狂弹奏的不是玄奘,而是那把重装木吉他本身。它在呼唤着他,正像一只寻找主人的忠犬,又似是一具失去了魂魄的躯壳。

玄奘弹完一曲,抓起麦克风,冲着二十八楼大吼:“孙语空,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大闹天宫》!!”

“孙悟....”玄奘再一次仰头大叫,刚刚喊出两个字,手里突然一轻,吉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抢走。

“这一段的指法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板着脸,可双目却炯炯有神。他抱起重装吉他,人与吉他接触的一瞬间,那只野性的猴子复活了。

孙悟空的手只是那么轻轻拂过,根本无需任何犹豫,磅礴的旋律自然而然从孙悟空体内流泻出来,流经重装吉他,发出巨大的声响。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③四下万籁俱寂 , 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啤脱四周。

(有删节)

材料二:

大圣即出洞门,又翻一筋斗,使个隐身法,径至蟠桃会上。他将大的从左右肋下抉了两个,两手提了两个,即拨转云头回来,会众猴于洞中,就做个仙酒会,各饮了几杯,快乐不题。

却说那七衣仙女自受了大圣的定身法术,一周天方能解脱,各提花篮,回奏王母。王母闻言,即去见玉帝,备陈前事。说不了,又见那造酒的一班人,同仙官等来奏。玉帝越发大惊道:“这所假传旨意,快着纠察灵官缉访这厮踪迹!”灵官领旨,即出殿遍访,尽得其详细,又将前事尽诉一番。玉帝大恼,即差众神布一十八架天罗地网,下界去花果山围困,定捉获那厮处治。

当时李天王传了令,着众天兵扎了营,把那花采山围得水泄不迹。那大圣正与七十二洞妖王,并四健将分饮仙酒,笑道:“④莫采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说犹未了,又一起小妖来报:“那九个凶种杀进来也!”大圣怒,即命独角鬼王,领帅七十二洞妖王出阵,老孙领四健将随后。大圣到了,掣开铁棒,幌一幌,碗来粗细,丈二长短,去开架子,打将出来。这九曜星一齐踊跃。那美猴王不惧分毫,轮起金疆棒,左遮右挡,把那九暇星战得筋疲力软,一个个倒拖器械,败阵而走。李天王即调四大天王与二十八宿,一路出师来斗。大圣也公然不惧,就于洞门外列成阵势。这一场自辰时布阵,混杀到日落西山。大圣见天色将晚,即拔毫毛一把,丢在口中,嚼碎了喷将出去,就变了千百个大圣,都使的是金症棒,打退了哪吒太子,战政了五个天王。

(节选自《西游记》第五回《乱蟠桃大圣偷丹反天宫诸神捉怪》)

现代文阅读Ⅱ

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而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帆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选自《刘慈欣作品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表格。

初三毕业前夕,初三1班要制定“时光”纪念册,设置了“时光剪影”板块,策划小组选了迟子建的文章放入纪念册,请你仔细阅读文章,完成表格填写。

暮色中的炊烟

迟子建

①炊烟是房屋升起的云朵,是劈柴化成的幽魂。它们经过了火光的历练,又钻过了一段漆黑的烟道,一旦从烟囱中脱颖而出,就带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宁静、纯洁、轻盈、缥缈。

②炊烟总是上升的,它的气息是天空最为熟悉的了。但也有的时候气压过于低,炊烟徘徊在屋顶,我们就会嗅到它的气息。那是一种草木灰的气息,有点微微的涩,涩中又有一股苦香,很耐人寻味。这缕涩中杂糅着苦香的气息,常让我忆起一个与炊烟有关的老女人的命运。

③在北极村的姥姥家居住的时候,我喜欢趴到东窗去望外面的风景。从东窗,还能看见一座木刻楞房屋,这座房屋的主人是个俄罗斯老太太。

④她是斯大林时代避难过来的,她嫁了一个中国农民,是个马夫,生了两个儿子,那个在北极村的儿子为她添了个孙子,叫秋生,秋生呆头呆脑的,他只知道像牛一样干活,见了人只是笑,不爱说话,就是偶尔跟人说话也是说不连续。秋生不像他的父母很少登老太太的门,他三天两头就来看望他的奶奶。除了他,老太太那里再没别人去了。

⑤那时中苏关系比较紧张,苏联的巡逻机常常嗡嗡地叫着在低空盘旋,我方的巡逻艇也常在黑龙江上徘徊。不过两国的百姓却是友好的,我们到江边洗衣服或捕鱼,如果看见界河那侧的江面上有小船驶过,而那船头又站着人的话,他们就会向我们招手,我们也会向他们招手。

⑥那时村中的人很忌讳和她来往,因为一不留神,就会被戴上一顶“苏修特务"的帽子。她也不喜欢与村中人交往,从不离开院门,只呆在家里和菜园中。她个子很高,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一点也不驼背。她喜欢穿一条黑色的曳地长裙,戴一条古铜色三角巾,她脸上的皮肤非常白皙,眼帘深深凹陷,那双碧蓝的眼睛看人时非常清澈。我姥姥不喜欢我和她说话,但有两次隔着栅栏她吆喝我去她家玩,我就跃过栅栏,跟着她去了。我至今记得她的居室非常整洁,北墙上悬挂着一个挂钟,挂钟下面是一张紫檀色长条桌,桌上喜欢摆着两个碟子,一个装着蚕豆,一个装着葵花籽,此外还有一个茶壶,一个茶盅和一副扑克牌。这桌子上的东西展现了她家居生活的情态,喝茶,吃蚕豆,嗑瓜子,摆扑克牌。她把我领到家后,喜欢把我抱起,放在一把椅子上。我端端正正地坐着的时候,她就为我抓吃的去了。蚕豆、瓜子是最常吃的,有时也会有一块糖。与她熟了以后,她就教我跳舞,她喜欢站在屋子中央,扬起胳膊,口中哼唱着什么,原地旋转着。

她旋转的时候那条黑色的裙子就鼓胀起来了,犹如一朵盛开的牵牛花。北极村的很多老太太都缠过足,走路扭扭摆摆的,且都是小碎步;而这位老太太却是个大脚片子,她走起路来又稳又快。我那时把她爱跳舞归结于她拥有一双自由的脚,并不知道一双脚的灵魂其实是在心上。⑧那些不上她家串门的邻居,其实对老太太也是关心的。他们从两个途径关心着她:一个是秋生,一个就是炊烟了。人们见了秋生会问他:秋生,你奶奶身体好吗?秋生嘿嘿地笑,人们就知道老太太是硬朗的。而我姥姥更喜欢从老太太家的烟囱观察她的生活状况,那炊烟总是按时按晌地从屋顶升起,说明她生活得有滋有味的,很有规律。大家也就很放心。

⑨老太太在冬季时静悄悄地死了,她是孤独地离开这个冰雪世界的。那几天秋生没过来,人们是通过她家的烟囱感觉她出了事的。住在她家后面的人家,每天早晚抱柴生火时,总是习惯性地看一眼老太太的烟囱,结果她连续几天都没有发现那烟囱冒出的一缕炊烟,知道老太太大事不好了。于是喊来她的家人,进屋一看,老太太果然已经僵直在炕上了。

⑩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在暮色苍茫的时分看到过那幢房屋飘出炊烟,尽管村子里其他房屋的炊烟仍然妖娆地升起,但我总觉得最美的一缕已经消逝了。

研读角度

研读提示

研读内容

研读结果

拟题

“题好一半文",一个好题目能给你的创作添色。

结合全文内容,阐述“暮色中的炊烟"这一标题的妙处,并探究散文标题的拟题方法(至少2条)。

语言

“没有细节就没有艺术”,写作中的细节描写可使人物有血有肉。

结合以下两个句子,赏析细节描写的作用。①她把我领到家后,喜欢把我抱起,放在一把椅子上。我端端正正地坐着的时候,她就为我抓吃的去了。②她旋转的时候那条黑色的裙子就鼓胀起来了,犹如一朵盛开的牵牛花。

含义

“言而无文,行之不远”,在遣词用语上要生动而有意蕴。        

结尾部分“尽管村子里其他房屋的炊烟仍然妖娆地升起,但我总觉得最美的一缕已经消逝了"一句,有何意蕴?

感悟

有生活有感悟,才能开出写作之花,结出写作之果。

老太太是作者心中最美的“一缕炊烟”,她的美好品质、悲苦结局成为作心中无法抹去的“时光记忆”。从教材推荐名著中选择两个人物,参照示例,结合人物的经历、品质、结局,写下他们留在你心中的美好记忆。

⑷[示例]孙悟空经历了取经路上的九九八十一难,懂得了坚定地承担自己的使命,实现了从“石猴”到“美猴"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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