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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喝茶

鲁迅

    ①某公司又在廉价了,去买了二两好茶叶,每两洋二角。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却不料郑重其事的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我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

    ②我知道这是自己错误了,喝好茶,是要用盖碗的,于是用盖碗。果然,泡了之后,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但这是须在静坐无为的时候的,当我正写着《吃教》的中途,拉来一喝,那好味道竟又不知不觉的滑过去,像喝着粗茶一样了。

    ③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所谓“秋思”,其实也是这样的,骚人墨客,会觉得什么“悲哉秋之为气也”,风雨阴晴,都给他一种刺激,一方面也就是一种“清福”,但在老农,却只知道每年的此际,就要割稻而已。

    ④于是有人以为这种细腻锐敏的感觉,当然不属于粗人,这是上等人的牌号。然而,我们有痛觉,一方面是使我们受苦的,另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我保护。假如没有,则即使背上被人刺了一尖刀,也将茫无知觉,直到血尽倒地,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倒地。但这痛觉如果细腻锐敏起来呢,则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觉得,连衣服上的接缝,线结,布毛都要觉得,倘不穿“无缝天衣”,他便要终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但假装锐敏的,自然不在此例。

    ⑤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不久就要收梢。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喝过茶,望着秋天,我于是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1)、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2)、文中第③段提到的“秋思”和喝茶有什么关系?

(3)、整体来看,作者对“细腻锐敏的感觉”持什么态度?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选文三

央金归来

阿 来

阿巴说:云丹来了。

云丹牵着的马的背上坐着一个姑娘!

姑娘穿着粉红色的冲锋衣,围着白色丝质头巾,也从马背上仰起脸来向他微笑。

姑娘脸上的表情像夏日的天空一样迅速变幻,微笑过后,很快就乌云密布。这个美丽的姑娘好像还叫了他一声阿巴叔叔,然后就哭了起来。她没有哭出声来,只是两眼中的泪水像断线的珠子一样掉了下来。姑娘脸上的表情,像是夏日暴雨将临的天空,乌云翻卷,表现出惊喜悲伤交织的好多种深浅浓淡。

你是……你是?

那声音像银铃振响:我是央金!姑娘坐在马背上,向阿巴扬了扬只剩半截的腿。

阿巴知道她是谁了。爱跳舞的,自己截掉了断腿的央金姑娘!

阿巴扑上去,脸挨着她的断腿:好姑娘,你回来了!

阿巴说话时,已经带了哭腔。他以为不会再有泪水,但此时眼眶已经被泪水充满。

姑娘弯下腰,笑着对他说:阿巴叔叔,我自己下不了马。

云丹从马的另一边把她的好腿抬起来,央金姑娘揽住阿巴的脖子,让阿巴把她从马背上抱下来。阿巴扶着姑娘在草地上坐好。阿巴注意到姑娘一直不往村庄那边看,她依然灿烂地笑着。等阿巴把一碗热茶端到她面前,她依然没往村子那边看上一眼。她还特意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背对着那座已成废墟的村庄。她依然在笑,她喝了一口茶,便仰起脸来问阿巴:我漂亮吧?

她当然非常漂亮,眉眼间还带着她妈妈的神情,却比她妈妈更加生动,更加神采飞扬。涌到阿巴嘴边的话是:漂亮,漂亮,比你妈妈还漂亮!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地震后,这成了云中村人的本能,不是特殊的场合,尽量不提起那些逝去的亲人。阿巴经受不住这青春艳丽的照耀,把脸转向了别处,转向了村子那个方向。

又有两匹马从山下上来了。云丹从这两匹马的背上取下的是姑娘的东西:拐杖、假肢、轮椅和几只色彩艳丽的大包。

央金姑娘摘了一枝蓝色的翠雀花,样子像一只只正要奋力起飞的小鸟的翠雀花在手里摇晃着,开始歌唱。她的歌声一会儿兴奋、欢畅,很快又变得孤独凄凉。

阿巴认出这个姑娘后的第一反应是,她肯定会扑在地上大哭一场,他还准备好一套劝解的言辞,而她如此兴奋,如此喜气洋洋,反倒让他无所适从了。他只好说:好姑娘,喝点茶,这么长的山路,嗓子里的小人儿一定渴坏了。阿巴说了一句云中村人才懂得的话。云中村人说饿,说渴时,会说,我嗓子里那个小人儿都想从我嘴里伸出手来要吃要喝了。这是云中村人都懂的一个切口,但央金姑娘没有反应。

她像是陷入了沉思一样。至少她脸上的表情是安静下来要想想什么问题的样子,陷入某种思绪的样子。

阿巴起身穿过野草齐腰的荒芜田野,从自己的小菜园里摘来了新鲜的西红柿。阿巴往村里去,又手捧着两个鲜红的西红柿回来,也没能牵动姑娘的目光往村子里看上一眼。只是在一小口一小口咬着西红柿的时候,她的双肩开始颤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就那样低着头,带着哭声说:谢谢叔叔,我又尝到家乡的味道了。

姑娘拿出了手机,把手机上的时间设置为倒计时的状态。上面的数字不断变化。松树上有细微的风声。樱桃树摇晃的枝头上有一只鸟蹲着,声声啼叫。姑娘仰起脸看天。她说:那些云多么漂亮。

那些云真是漂亮。底部平坦,上部像一座座山,舒卷无定的边缘被太阳照得闪闪发光。

阿巴和云丹突然明白,姑娘设定的时间是那个时间。十年前,大地震动毁灭一切的那个时刻。于是,气氛立即变得庄严。还有三分钟的时候,姑娘手扶拐杖站起身来,第一次面朝云中村的废墟,迎面吹来的风使她后背的衣服鼓胀起来。静默。静默。时间一秒一秒走动。当那个时间点来到的时候,她扔掉了拐杖,用一只腿支撑着身体,开始舞蹈。那不是阿巴熟悉的云中村的土风舞,土风舞的每一个动作都代代相传。姑娘身体的扭动不是因为欢快,不是因为虔诚,而是因为愤怒、惊恐。那是绝望的挣扎,身体向左,够不到什么。向右,向前,也够不到什么。手向上,上面一片虚空,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供攀缘。单腿起跳,再起跳,还是够不到什么。于是,身体震颤;于是,身体弯曲,以至紧紧蜷缩。双手紧抱自己,向着里面!里面是什么?温暖?里面有什么?明亮?那舞蹈也不过两分钟时间,只比当年惊天动地的毁灭长了不到一分钟时间,姑娘已经泪流满面,热汗和着泪水涔涔而下。

姑娘颓然倒在了地上。

喊她不应。摇晃她也不应。姑娘双眼紧闭,牙关紧咬。这让阿巴记起了她被埋在废墟下时,也是这个样子。那时,她的面孔糊满了泥浆,现在,这张脸苍白如纸。阿巴拿来调查队留下的水袋,对着她的脸喷了一口清冽的溪水。

姑娘睁开了眼睛。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她用舌头把唇边的水卷进嘴里,说:好甜啊!

阿巴流泪了:央金姑娘,你就是云中村的溪水啊!

(节选自为纪念汶川地震十周年而作的长篇小说《云中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荷香茶

凌鼎年

周寒冰最喜欢的是周敦颐的《爱莲说》,认为这是周家的骄傲。虽说查了几次也未查到他是周敦颐一脉后裔的文字证据,但他认为至少是周敦颐的精神后裔。

有了这种想法,他把业余时间全放到种荷上。他把淤塞的小池拓宽拓阔,把池中之泥堆成土坡。坡上植梅,池中种荷。

他开始搜寻荷花佳品,觅到了大洒锦、重台莲、红千叶、寿星桃、千瓣莲等名贵品种。几年下来,他家里院中有荷,池中有荷,窗台有荷,书桌上有荷,大小一百多盆。每到夏秋之际,周寒冰观荷叶赏莲花,其乐无穷。

他客厅里挂的是《墨荷图》《菡萏图》《接天莲叶无穷碧》,书桌玻璃台板下压的是他自摄的荷花照片,他还请同乡的大书法家苏人望先生题写了“国香轩”的斋名,一看便知主人乃真正爱荷人。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周寒冰交结了一帮荷友。凡有客至,周寒冰必以上好的碧螺春茶待客。若是稀客,又是性情中人,就以荷香茶来待客。

据说荷香茶乃元代大画家倪云林之发明。

周寒冰待夜色漫开,暑气消散后,取龙井一撮,用洁净的白纱布包之,然后选一朵晨来刚开的荷花,放在莲房之上。荷花特点,朝开暮合,夜晚放入,那茶叶即被荷花瓣包裹住了。待清晨荷花绽放时取出。吸收异味乃茶叶之特性,尤以龙井为最。这一小包龙井茶经一夜之吸收,荷香尽吸其中,花露也尽吸其中,可挂阴凉之处晾干,夜来再放入,晨来再取出,再晾干,如是三夜,此龙井茶叶既得荷花之馨香,又得天地之精华。再用洁净之水泡之,立时清香扑鼻,闻之荷香缕缕,呷之沁人心脾,即便最挑剔的老茶客也常常赞不绝口。

荷香茶有季节性,因此能在周寒冰家喝到荷香茶的并不多。

一日,娄城的摄影家裘一鸣打电话来说要拍些荷花照片。裘一鸣以拍花鸟虫鱼的照片见长。这次海内外数家单位联合举办“国际荷花摄影大赛”,裘一鸣自然看重。拍花本是他的强项,他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裘一鸣想到了周寒冰家的荷花。虽说仅一面之交,不过无妨,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裘一鸣在娄城文艺界是有点知名度的。周寒冰对这位同道的拜访,很是高兴,已预先准备了荷香茶。按古人说法,最好是无根之水,即天落水。也是巧,前天一场雨,周寒冰收好一小缸夏雨水呢。

裘一鸣一到,好客的周寒冰就要泡荷香茶待之。裘一鸣摆摆手说:“先别忙喝茶,早晨的光线最柔和,最适合拍带露荷花。先拍摄,再喝茶,好不好?”

这种艺术家的敬业态度立时赢得了周寒冰的好感。于是,两人来到院中,周寒冰如数家珍地一一告知这盆叫什么,那盆叫什么……

裘一鸣心不在焉地听着,他的眼睛却如鹰隼般扫视着每片叶、每朵花,从不同的角度捕捉着别具一格的画面构图。不一会儿,他就沉浸在自己的发现之中,似乎已忘了周寒冰的存在。

周寒冰倒并不在乎他这种态度,他反认为搞艺术的就该有这种痴迷劲头。

裘一鸣整整拍了两个小时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屋来,那脸上抑制不住兴奋。他望着满院的荷花说:“如果我家有这么多荷花,每天早上来选景拍几张,不获奖我不姓裘。”

“随时欢迎你来拍。”周寒冰很真诚。

“我走了,荷香茶下次来喝。我得赶紧回去冲印出来,先睹为快。”

周寒冰虽觉遗憾,却很理解他,一直把裘一鸣送到门口。

送走裘一鸣后,周寒冰才发现裘一鸣为拍摄到理想的荷花图,做了不少所谓的艺术加工,诸如这盆摘掉一柄荷叶,那盆剪掉一朵荷花插在这盆里,或者剪了几盆的莲子,集中插一盆中……

周寒冰对荷花盛情之深有如生命,他没想到裘一鸣会如此对待神圣的荷花。 心想,幸亏他没喝,他不配喝荷香茶。

(选自《山东文学》2010年第8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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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森林里来的孩子

张洁

 在音乐学院,孙长宁看见一间门上写有“招生委员会”字样的房间,便推门进去。 “喂,孩子,请你出去,这是考场!”

 孙长宁舔着由于几天来的疲劳、没有睡眠、不正常的饮食而变得干裂的嘴唇,十分 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也是来参加考试的!”

 “你来晚了,复试都要结束了!”

 桌子后面的监考老师骚动起来,主考傅涛教授向擅自闯进考场的孙长宁严厉地瞪视着。

 人们的淡漠使孙长宁那敏感的自尊心感到了极大的难堪,他真想退出这个使他的脊 背冒汗的房间。

 为什么还要赖在这里呢?走就是了,很简单,只要转过身去,扬起脑袋,拉开房 门。他想起梁老师在弥留的时刻对他说过的那些话。不,不能走!必须把梁老师没有 说完的活,沿有做完的亭,一生一世地、永不松懈地继续下去。他叉开两腿,比以前 更牢地钉在那里。

 他那低垂着的、羞涩的眼睛抬起来了——那是一双像秋日的晴空一样明澄的眼睛——坚决而迅速地说起来:“老师们!还是请你们听一听吧,哪怕是只听一个曲子!”

 傅涛教授不由得细细地打量着这个固执而古怪的孩子。孩子手里那个装长笛的盒子 不知为什么引起了教授的注意。盒盖左上角的护皮脱落了……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盒子似的。

 “老师,让他演奏一下吧!”七位考生一齐为他力争。

 就是这七个人,已经是难分高低上下,让教师们一个也舍不得丢下啊!一股热乎乎 的激流,冲击着每一个教师的心!教师们不由得同意了这个顽强的孩子。

 孙长宁脱下了那件几个昼夜也未曾离身的大皮袄,摘下了大皮帽子。一缕柔软的、 卷曲的额发立刻垂落到平平地展开着的眉毛上,带着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的局促,孙长宁开始了演奏。

 不一会儿,孙长宁自己就被乐曲中表现出来的东西感动了。他不再记得这是考场, 仿佛他重又对着那无涯无际的森林在吹;对着山脚下那像童话中的小木屋在吹,小屋顶上积着厚厚的雪,从凝结着冰花的小窗里透出了温暖的灯光。那儿,是他亲爱的故乡.

 当明亮、质朴、优美的像散文诗似的旋律流泻出来的时候,教授被深深地感动了。 从敞开的心扉里,他看见了一个没有在这个考场上出现的人,一个优美而高尚的灵魂。那人和这少年一同在倾诉着对光明的渴望,对真理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

 不知为什么,他对这少年人渐渐地产生了一种歉疚。他是从哪里受到了这样严格而正规的训练呢?他的表现手法严谨而细腻。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引起了教授的联想。 他又想起了那个好像在哪见过似的装长笛的盒子。

 孙长宁轻轻地收住了音响。

 傅涛教授却早已忘记了自己应尽的一个主考教师的责任,仿佛在参加一个精彩的音 乐会似的,神情恍惚地说:“再演奏一个吧!”

 孙长宁更自如地一个乐曲又一个乐曲地演奏下去。此时此刻,除了那片在春风里快乐地摇曳着嫩绿枝条的、朴实无华的白桦林以外,他什么也看不见了。

 没有一个人愿意扰乱这些旋律在大家心里形成的感觉——干净的、纯洁的、向上的感觉。那七个考生突然热烈地喊起来:“老师,这才是真正的第一名!” 

孙长宁觉得好像一下子被人从深谷推上了山巅。 

“告诉我,这是谁写的?我怎么从来没有听到过?” 

“我的老师!” 

“他现在在哪儿?” 

“他……他在森林里!”

 “在森林里?!”那飘飘渺渺、若有若无的呼唤一下子变成了鲜明而生动的形象, 站在教授的眼前。难道真的是他?难道这个少年是他的学生?

 孙长宁慢慢地把长笛放在教授面前的桌子上,又从背包里掏出厚厚的一叠乐谱,含 泪说道:“这是老师留下的!”

 在乐谱的封面上,教授看到了工整而熟悉的笔迹,端正地写着:“梁启明!” 啊!果然是他!教授想到那位最知已的朋友,同时代人里最有才华的一个。他抚摸 着长笛和乐谱。这就是那个才华横溢、勤于事业、忠于理想的人留在世上的全部东西 了。是全部吗?啊,远远不是,他抬起一双泪眼,宽慰地看着站在面前的这个少年, 拉过他的手,把少年人那热泪纵横的脸贴近自己的心田。不,生命并没有在那片白桦 林中结束,往事也没有成为陈迹,这就是他的生命的继续。

 夜晚,当孙长宁躺进教授那松软的、散发着肥皂的清新气味的被窝里的时候,从浅 绿色的窗帘的缝隙里,他又看见……

 陈年的腐叶在他的脚下沙沙地响着;风儿在树叶间飒飒地吹着;蝴蝶飞着,甲虫和 蜂子嘤嘤地哼着;啄木鸟笃笃地啄着。一只不知名的鸟儿叫了一声,又停了下来,从 森林的深处传来了另一只鸟儿微弱的啼鸣,好像是在回答这只鸟儿的呼唤。远处,时 不时地响着伐木工人放倒树木的呼声:“顺山倒——”“横山倒——”。这声音像河 水里的波浪似的荡漾开去。突然,一种奇怪的声音传入耳际——它既不像鸟儿的啼鸣 缭绕,也不像敲打着绿叶的一阵急雨;它既不像远处隐隐约约的伐木工人那拖长了的 呼声,也不像风儿掀起的林涛,可是它又像这许许多多的、他自小就那么熟悉的、大 森林里的一切声响。朦胧而含混,像一个新鲜、愉快而美丽的梦。它是童话里的那支 魔笛吗?在一片已经伐倒了不少树木的林间空地上,和爸爸住在一个帐篷里的从北京 来的梁老师在吹着一根长长的、闪闪发亮的东西。

 朦胧中,梁老师弥留之际的话萦绕耳际:“总有一天,春天会来,花会盛开,鸟会 啼鸣。等到那一天,你到北京去。那里,一定会有人帮助你继续完成….”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醒头草

刘正权

“由来佳节载南荆, 一浴兰汤万虑清!”

“兰汤浴?”她微嗔,你当我贪图享受来了?即便是,也没谁跑医馆里来消受的。怪自 己选的日子不对?又不是三月三。

①搁古时,三月三上已节这天,官员们会亲领下属,斋戒,兰浴,更衣后隆而重之,拜 天地,祭神灵,敬祖先。

她不屑这么做。人民公仆,不求医问药,谁有闲暇到医馆来!医馆里面消受,亏他想得 出来!

老中医对她的微嗔报之一笑:“别一看见流泪的红蜡烛,就认定是抄袭了李商隐的那 根,此一浴兰汤,与你想象的兰汤浴,只怕是大相径庭。”

果然大相径庭,此浴兰汤纯粹是治病,她对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感到好笑,浅薄了不是 !

以为跟西安华清池一样,被冠以莲花汤、海棠汤的那种兰花汤。

老中医所谓的“兰汤”,不过是采用本地最为常见的醒头草配制而成。醒头草是菊科植 物,因芬芳辟邪适合随身佩戴而得名,渌水河两岸遍布。她是不折不扣的本地人,对醒头草 再熟悉不过,自己出生第三天就跟醒头草有过交集。洗三是本城的风俗,每个刚出生三天的 孩子,都会用艾叶和醒头草熬的汤洗个澡,谓之醒身。

她肯定是醒身最好的孩子,读书聪明,当官有为,四十岁出头就成为分管文化旅游的副 市长,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本地最大的支柱产业。

她这会儿刚从会议上下来,肚子胀鼓。她吃得极少,可连续半个月的会议,到底让她的 肠胃败下阵来。不用把脉,只问症状老中医就知道,她这是需要醒脾胃了。

“醒头草可不是只有醒头这一个功能的,醒身,醒头,醒脾胃!”老中医停顿了一下, 很认真地问她,“为啥脾胃放在最后,晓得有什么讲究吗?”

她摇头,谈文旅产业发展,是她的强项,论中医理论,她是盲人骑瞎马。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盲点,哪怕在你熟悉的领域!”老中医这个感慨发得有点儿莫 名 ,好在,他没信马由缰下去,“一个头脑身心都清醒的人,脾胃是不会胀鼓的。”

原因很简单,什么该吃进肚子,什么不该吞下喉咙,不会心里没数。

她心里这会儿是没有数的,在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十四五”规划中,有人大代表在建议 中提到两个关键词:原生态、传统文化。

原生态、传统文化,都是老生常谈了,有点儿新意行不!当时她只差没冷笑。

质疑她辖下文旅产业融合得不够?都得到省市两级的表彰了,等同于官方认证呢!

②心底的冷笑没能让代表眼里燃烧的光芒冷场…… 有掌声,在代表发言时几度响起。

地的胃,就是在那时胀鼓起来的,不排除有外因的刺激。

或许是浴了兰汤,晚上,静坐灯下的她,细嗅老中医赠送的香囊,③把那个代表的发言 进行了一次全面“反刍”。 近几年,文化产业不断发展,“文旅融合”的建设模式,把文化 与景区开发联系在一起,是个好的开端。但文化不应该仅是外在符号,如何作为旅游产品的 灵魂真正渗透到开发理念中,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把文化真正吃透,之后再把文化渗透到旅 游产品与项目的开发中,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上升空间?她若有所思,把香囊递到鼻子下面,这香囊里有醒头草的气息,植物是不会 说话的,它们用散发的气味表达自己对疾病的认知。文化同样不会说话,提升文旅融合的空 间,这其中既有文化从业者对文化的认知问题,还有形成这种产业机制的体制问题。由于更 多时候是政府和商业资本开发旅游产业,真正研究文化的人想要在这样的机制中参与进去,

还是很难的。

文化不应该仅是外在符号!如同她最初对兰汤浴的理解,确实停留在字义上,缺乏真正的认知。

黄帝内经有言:“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 天下万物皆同此理。

“靠网红打卡带货助力,这种文旅宣传终究会成为过去,该醒醒了!”那个代表的话犹 如当头棒喝,丝毫不顾及她的感受,怎么说她也是大名鼎鼎的网红市长啊。④醒头草、醒身,醒头,醒脾胃!

草都慢得三配,人自当能够三省。

原生态、传此文化,追根溯源、不就是米尚古朴?

她想起来,那个代表,一直玫力于尚朴文旅项目的打造,对文化复灿工程身体力行。

三省吾身的地念及此,拨通那个代表的电话:“怎样更好地将文旅产业与脱贫攻坚相结 合,发挥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我想组织一班人对这个课题做个深度调研,时间就定在三月 三上巳节这天,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参加?”

“太好了!旅游业是老百姓可以参与、可以分享到最多利益的一个产业,我一直等者 的,就是您这句话。”代表很兴奋。

(原载于《金山》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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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漫卷

迟子建

文本一:

刘建国驾驶着“爱心护送”车从道里出发,去南岗的一家医院接翁子安时,是清明节的前一天。

翁子安是一周前来哈尔滨入院的,他这病来得急,脱离危险也快。他提前办好相关手续,给刘建国打个电话,以老朋友的口吻说:“嗨,我又来了,明天接我出院吧,时间不变。”

刘建国第一次接到翁子安的电话,是三年前的阴历二月初二。也许是被医院门前泛着蓝光的路灯给映照的,翁子安给刘建国的第一印象,显得阴郁。他四十上下,背一个黑白色双肩包,中等个,瘦削,浓眉,发丝波痕似的微卷,轮廓分明,气质不俗。翁子安羚羊似的奔向车子,熟练地打开后厢门,轻盈地跃上车,说:“往太阳岛开。”之后他放下双肩包,调亮蓬灯,躺在担架上,取出一本书读起来。

车过松花江桥时,与江面上自由的风,大面积遭逢。翁子安放下书,聆听风声。待到风声骤然衰落。他知道江桥已过,吩咐刘建国:“往绥化开。”

刘建国那时感觉自己像是遭绑架了,任由驱遣。而他并不反感,翁子安与他的寻找对象年龄相仿,属于这个年龄段的陌生男性,总像磁石一样吸引着他。当然,因为多年没有寻到因自己而丢失的朋友的孩子,这个年龄段不断变幻,从婴幼儿到少年,再到成年,一路跟着他在寻人空间静悄悄地成长,而刘建国也奔七十了。

他们到达绥化时,曙色微露。翁子安让他停车,说要打点肚子。他们进了一家早点铺,吃了猪头肉、豆腐脑和葱油饼,之后又一起进理发店剃头。饭钱翁子安率先结了,所以刘建国抢着结了两人的理发费。刘建国的头发白了多半,而翁子安微卷的头发是漆黑的。他们剪下来的发丝混合在一起,先于他们而握了手。

他们再上路时,翁子安突然问:“过了七十岁,您就不能开这车了吧?”

刘建国摸了摸自己的头,说:“我看上去很老了么?”

翁子安说:“别人讲您的故事,我知道您的大概年龄了。但您看着真不像,要是把头发染黑,多说五十岁吧。还有,您看上去酷帅酷帅的!”

刘建国苦笑一声,反问一句:“酷帅?”

翁子安点点头,说:“要是需要,我可以帮您改档案。您要是改年龄,是为了能开车去找孩子,这个高尚!”

就是这番话,让刘建国对翁子安有了好感。他说虽然自己是翁子安的长辈了,但不习惯别人以“您”称呼他,请翁子安像别人一样,叫他刘师傅或是刘建国。

翁子安很快作出选择,以兄弟的口吻说:“遵命,刘建国。”

他们不约而同向对方伸出了手。翁子安的手很凉,刘建国也就多握了一刻,把他的手焙热。

他们再次上路,翁子安给出的目的地是北安。车最终到北安的一家汽修厂停下,翁子安跟刘建国结算路费,给了他双程费用,让汽修厂的师傅,搬出一台半新的摩托车,抬到“爱心护送”车上,说是空车回去浪费汽油,这台摩托车顶一个人的费用。翁子安塞给刘建国一张写有一个人电话的纸条,说这台摩托车是送他的,进城后打电话问一下送货的具体位置。

刘建国回到哈尔滨后给接货人打电话,才知道他是翁子安新结识的病友,一个泥瓦匠,常年干装修贴瓷砖,累伤了腰。他可能无意中说自己骑一辆破旧的电瓶车,奔波在城市,所以翁子安才送他一台性能好的摩托车。

翁子安以后再来哈尔滨急救,无论出院是回嫩江、富锦还是尚志,刘建国返城时,他总是让刘建国捎点东西,付双程车费,不让刘建国空跑回去。有时捎的是物——工艺品或土特产,有时捎的则是人——通常是搭顺风车去哈尔滨看病的。

这次刘建国接到翁子安,感觉清冷路灯下的他,就像一根冰冷的铅笔,更加的瘦削,也更加沉默。刘建国没问他是在哪儿发的病,只问他这次去哪儿。

翁子安说:“过阳明滩大桥,先到松北去。”

刘建国点了点头。

翁子安上了车,依然是调亮蓬灯,躺在担架上捧起一本书。刘建国发现翁子安在读书上是个杂食动物,有时读哲学书,有时读医学和植物学的书。刘建国忍不住问他,这次带的什么书?他淡淡回道:“桥梁建筑。”

刘建国心想,怪不得你要走阳明滩大桥呢。

文本二:

2019年岁末,长篇初稿终于如愿完成了。记得写完最后一行字时,是午后三点多。抬眼望向窗外,天色灰蒙蒙的。我穿上羽绒服,去了小说中写到的群力外滩公园。十二月的哈尔滨,太阳落得很早。何况天阴着,落日是没得看了。公园不见行人,一派荒凉。候鸟迁徙了,但留鸟仍在,寻常的麻雀在光秃秃的树间飞起落下。它们小小个头,却不惧风吹雪打,该有着怎样强大的心脏啊。

我沿着外滩公园猩红的塑胶跑道,朝阳明滩大桥方向走去。

这条由一家商业银行铺设的公益跑道,全长近四公里。最初铺设完工后,短短两三年时间,跑道多处破损,前年不得不铲掉重铺。如今的塑胶跑道早已修复,它早以全新的面貌,更韧性的肌理,承载着人们的脚步。去冬雪大,跑道边缘处有被风刮过来的雪,像是给火焰般的跑道镶嵌的一道白流苏。

还记得去年十一月中旬,长篇写到四分之三时,我从大连参加完东北学术会议,乘坐高铁列车回哈尔滨。

透过车窗望着茫茫夜,第一次感觉黑暗是滚滚而来的。一个人的内心得多强大,才能抵抗这世上自然的黑暗和我不断见证的人性黑暗啊。列车经过一个小城时,不知什么人在放烟火,冲天而起的斑斓光束,把一个萧瑟的小城点亮了。但车速太快,烟火很快被甩在身后,前方依然是绵延的黑暗。这种从绽放就宣告结束的美好,摄人心魄。所以回到哈尔滨后,我给小说中的一个历经创痛的主人公,放了这样一场烟火。

(有删改)

【注】文本一为迟子建长篇新作《烟火漫卷》的节选,文本二是迟子建《烟火漫卷》后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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