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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吉林市第二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国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的“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唯一的食物来源。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杀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法,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由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这种霉菌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

(1)、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真菌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B、“真菌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抗生素,抗生素会生成一些细菌。 C、“真菌蚂蚁”的腺窝上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身体外部,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 D、“真菌蚂蚁”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杀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它们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2)、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消灭这种灾难。 B、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它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3)、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不一样的,不都是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B、切叶蚁不换作物品种,相当于人类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容易受病虫害侵害。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抗生素的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古代科举也有“特招”

廖保平

    中国每年无论中考还是高考,教育局或是高校都会公布年度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方案,要招多少,怎么招,考什么内容,怎么考等等,每年都会累坏一批特长生和他们的家长。

    人的天分禀赋是有差异的,特长生有某方面突出于常人的兴趣与偏好,经过学习有可能成为某方面的杰出人才,所以学校教育中专门为特长生留有一席之地是有道理的。不光现代教育如此,中国古代教育也对特长生另加对待。

    隋唐时期,中国考试制度发生根本性的改革,将此前的“察举制”改为“科举制”,分科考试,分科举人,这本身就有点针对不同人才进行不同的考试录取的味道。在唐代,常科考试之外设有“制科考试”。所谓“制科”,是有别于定期考试的不定期科举考试,又叫特科、制举,目的是防止常科考试埋没特长生,选拔“非长之才”,以弥补常科的缺陷和遗憾。据《云梦漫钞》记载,高宗李治在位时唐朝始设制科,显庆三年(658年)始有 “志烈秋霜科”,诗人韩思彦考中该科。之后,武则天又对制科考试作了调整,要求进行殿试,加试策文三篇。

    当然也有因国家有特殊人才需求而进行的“制科”。比如国家打仗急需军事人才,就设“足安边科”,选拔有特别军事才能的人;国家需要有音乐特长的人,就设“才膺管乐科”,选择能吹拉弹唱的文艺尖子。在史籍中,可发现“制科”的名目极多,诸如直言极谏科、文辞雅丽科、博学宏词科等等。由于这种考试是有针对性地选拔特长人才,不像常科有固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制科考什么,什么时候考,并不固定。

    唐代士子们科举考试后,及第者要通过吏部的考试才能被授予官职,而制科是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通过者可以直接授予相应官职,这说明他们确实有某项特长而适合做某项工作,不必再经过吏部考试。据《通典》卷十五记载说:“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制科考试有点类似现代的“特招”,或者说现在的“体考”、“艺考”等,参加制科考试的人相当于现在的特长生,有某方面突出的特长。不过他们可能并不都是学生、“生徒”,也可以是普通百姓,还可以是已经获得进士、明经及第的中举者,也可以是在职官员,只要你认为自己有特长就可以经推荐参加考试,颇具开放性,不拘一格录人才,这对于严重偏科、有特长的人来说是福音,也使得教育更加公平,国家能招录到各种有用之才。

(摘自《长沙晚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能反映中国传统法律精神的,自然属于历朝的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这些法典前后具有很强的继承性,法典中的规则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块由旨在推行道德教化的条款组成,一块由旨在保障国家的秩序、安全与正常的行政管理条款组成。前者大体关乎孝道、婚姻、立嗣与两性关系等,而后者则关乎军事、狱讼以及有效的行政管理等。而有关谋反大逆、杀人、盗窃、侵害的条款兼涉两块内容。但即便主要作为“刑法典”的历代法典,其“刑”也不完全“一刑独大”,《唐律》十二篇中,真正关系到现代意义上的“刑”的实体法,乃《贼盗》《斗讼》《诈伪》《杂律》四篇,而《捕亡》《断狱》两篇类似于现代的程序法。从结构就可以看出立法者制律的中心意图并不在纯粹意义上的“刑”。《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分七篇,分别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这是按照《周礼》所设置的治理模式来排序,与儒家所设想的道德理想一致,万物统一于“道”中,人间的秩序得以与道的规律相对应,法典篇目秩序的排列,也是按照这样的理念来定。

    广义的法律是用来推行教化的,其要达到的价值目标乃在于“正人心”“厚风俗”,诚如《史记•管晏列传》中司马迁借管子之言所称的那样:“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而《唐律疏议》的序言中则把教刑的关系说得更为明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故而唐代立法者将法律视为政教之用,其意在促使人们恪遵德礼,以臻“至善”之化境。虽然儒家大体上强调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四端,故有“仁”“义”“礼”“智”的道德自觉,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悖理违礼之事,此时纯靠自觉难以匡正人心、厚风俗,故而必须借助法律的威慑之力。所以古代从来不将法律视为政教之末,而以“用”名之,“刑为盛世所不能废”(《四库全书提要》)即指此意。

    为了贯彻这一意图,传统法律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劝善惩恶。惩恶自不必问,但凡刑律所加,针对的对象必为于伦常纲教有违之人。不仅如此,传统法律往往还变现在看来纯粹是道德的义务为法律义务。譬如《唐律疏议》的《贼盗》一篇中就有这样的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若“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势不得助者,勿论”。立法者考虑到了人的能力,通常情形下,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因此更应该有道德践履的勇气。唐律对见义不为的行为设置刑事责任,正在于提倡一种公序良俗。

    更有甚者,刑罚为政教之用。传统法律中,很多条款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概率不大,甚至在其设定之初,就没有打算被执行。比如历代法典中有“同姓不婚”条,但是似乎从未被实践过。另外,诸如亲属之间的许多行为,虽被规定为犯罪,但是实践中遵循“民不告,官不举”的做法,实际上立法者和司法者都明白,设置此类规则之真正意图,乃在于提出一种治国理想,希望民众向此努力,更多地带有一种“宣教”色彩。

(摘编自宋玲《“正人心”与“厚风俗”——中国传统法律的价值取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互联网时代更应注重用词准确

    近日,《山西日报》等媒体根据网络热度排名,总结了2016年十大网络流行语。广西小伙的“蓝瘦(难受)、香菇(想哭)”,奥运选手傅园慧的“洪荒之力”,以及王健林说的先定一个“小目标”,成为最热的三个词语。

    有人说,互联网的传播规律,其实就是无规律。词语的传播更是如此——我们不仅难以摸准热词的特征,更难以预测它何时、以何种形式击中网民的痛点。那么,在众声喧哗、信息碎片化的互联网时代,我们在用词上该持以怎样的态度呢?

    兹认为,为了提高表达效果和沟通效率,可以在适当场合使用热词,但必须基于准确、恰当、合适的前提。

    热词有超强的表情达意效果,往往是区区几个字,胜过千万言。2015年的热词“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道出了大众对脱离现实生活、外出旅游散心的期许,同时既精准传达了“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情怀,又听起来不那么文绉绉,颇得网民喜欢。而且,热词往往能僭越年龄、辈分、等级,将沟通双方置于平等状态。比如,很多父母在用微信与子女沟通时,自称“宝宝”卖萌,相信这样的用词,会部分消除横亘在双方之间的沟通障碍,起到促进沟通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又格外强调,使用热词的前提是,用词准确、得体、合适。因为热词特别受追捧,一个明显乱用或错用的热词在网上刷屏,只会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效果,形成错误的示范效应。

    热词要用得准确。该用动词的时候,绝对不能擅用名词敷衍。准确使用热词,会带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近几年各大高校毕业典礼,校长们都爱用点网络热词来带动气氛,反响热烈。比如华中科技大学原校长“根叔”,巧用“打酱油”“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等词语,令毕业生更添对母校的留恋。

    热词要用得得体。要掌握用词分寸,不能为了套用热词,而扭曲词语本来的意思。比如,很多地方都把人才培养项目的具体工作描述成“人才培养工程”,这其实是对“工程”这个词语的滥用,只有形成系统的培养项目,才能称得上是工程,平时的具体工作如提高待遇、落实住房等,只能称得上是人才工作。

    热词要用得合适。热词虽好,但也是该使用时才使用,不要刻意追求表达效果,“为了热词而热词”。要学会合适使用热词,可以参考习近平总书记对一些词语的运用,比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些用法,广大群众不仅容易理解,还很容易产生共鸣,取得了尤为突出的传播效果。

    词语不一定花里胡哨,最重要的还是适得其用,与特定的语境、背景相契合。如今通信发达、信息芜杂、词语泛滥,我们应学会使用热词,但更应注重用词的准确、得体、合适,以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

(选自《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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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中的诗意栖居是中国人最早的乌托邦理想,“田园综合体”则是当下的一个热词。

人们回归田园的渴望,是对工业社会和现代性的平衡,是传统文化在现代文明中的再次和重新定位,是传统生活方式重建自我认同的努力。钱穆先生曾言,乡村代表着自然、孤独与安定,而城市则是代表着文化、人群与活动,乡里人终须走进都市,城市人终须回归乡村,乡村与城市需要各自的智慧。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人与自然渐行渐远,在众声喧嚣中心生浮躁。于是便产生到乡村放松一下的需要,与大自然亲近以调整心绪。

身处乡村,寄情田园,人的心力体力得以恢复,在孤独和安定中反思与成长。“田园综合体”是沟通城乡的生活纽带,让城市人有机会体验真正的田园生活,在大自然中养精蓄锐,在这里重新出发,形成新的心理状态和生存状态,对自身有新的理解,充实城市文化和现代文明。

现代田园不仅仅是城市人寻觅的桃花源,是乡村里走出来的人们留得住的乡愁和回得去的故土,更是乡里人日日在其中生活劳作的家园。近年的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生活逐渐实现现代化,然而由于配套设施和服务跟不上,垃圾处理难、过度商业化货币化、精神生活空虚等许多负面后果也凸显出来。“田园综合体”是探索“就地城镇化”的新方向,不仅要着眼于教育、医疗、社保、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均衡化,更要通盘考虑现代田园的社会和文化建设,创造新型田园社区和田园生活。

一些地区对农业的丰富内涵、特性与作用认识不足,只重视农业的经济功能,却忽略了农业的多功能作用,特别是文化和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田园综合体”之“综合”即着眼于此。宋代大儒程颢曾言,“观鸡雏可以知仁”。农事活动——饲养牲畜与种植庄稼都是一样,它的对象是活物,是整个的、生动而有活趣的,容易养成疏阔自然的心性,乡村也有了从容的社会风气。费孝通先生则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具有“有机团结”的特性。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之间不需要法律,由于熟悉而相互信任,也形成了其他一些好的品德。正是这些独特的文化意蕴,才构成了传统田园的深厚魅力。

中国农耕文化传统中形成的伦理与美德在现代城市已不多见,而在许多乡村却仍是“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正所谓“礼失而求诸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让乡风美俗滋养世人,正是发展“田园综合体”的应有之义。

(节选自《人民日报》张源《挖掘传统田园的特有魅力》,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关于文学作品的多义性,南朝刘勰《文心雕龙·隐秀篇》说:“隐以复意为工。”又说:“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南朝刘勰所说的“复意”“重旨”,就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多义性。在西方,对诗的多义性也有人谈到过。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所讲的“双意复言名词”以及“三义”词、“四义”词,就是一个与多义性有关的问题。不过,对多义性的深入研究,却是20世纪以后随着语义学的建立而开展起来的。语义学是符号学的三个分支之一。符号学认为,许多理论问题都可以通过分析、研究表达这些理论所使用的语言符号,而得到解决或说明。有人用符号学的理论来研究诗歌,把诗歌也看作是一种符号,叫“复符号”。这种“复符号”所投射出来的语意,只是它所包含的意义的一部分。这就涉及诗歌多义性的问题了。英国著名文学批评家、语言学家理查兹的学生恩普逊,在1930年出版了一部书,书名叫《意义暧昧的七种类型》。它的主旨是说明,为什么对同一首诗的意义会有不同的理解。恩普逊找出七条原因,归纳为七种类型。朱自清先生写过一篇题为《诗多义举例》的文章,就是用恩普逊的方法分析了四首中国旧诗。可惜朱先生对这个问题没有继续深入地研究,学术界对这个问题也没有重视,以致今天我们在这方面仍无进展。

    ②文学既然是语言的艺术,诗歌又是语言最精粹的一种文学体裁,那么,研究诗歌特别是研究诗歌艺术,自然离不开诗歌语言的研究,离不开语义的研究。从语义学的角度研究诗歌艺术,无疑是一条途径。但是,决不能用语义分析代替对诗歌艺术规律的探讨。

    ③诗的多义性与词汇学上所说的词的多义性不同。词汇学中,词义是客观事物或现象在人们意识中的概括的反映,是由使用这种语言的群体在使用过程中约定俗成的。由于语言中词的数量有限,不可能一对一地表示复杂的客观事物和现象,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多义词。然而不管一个词有多少种意义,这些意义都是确定的,而且这些意义都是为社会所公认的。而诗人不仅要运用词语本身的各种意义来抒情状物,还要艺术地驱使词语以构成意象和意境,在读者头脑中唤起种种想象和联想。读者在读诗的时候,他们的想象、联想和情感,以及呈现在他们脑海里的形象,虽然离不开词义所规定的范围,却又因人因时而有所差异。

    ④另外,在词汇学里讲词的多义性,是把同一个词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意义加以总结,指出它的本义和引申义。一般说来,一次只用其一种意义,歧义是一般情况下使用语言时需要特别避免的毛病。但是在诗歌里,恰恰要避免词义的单一化,总是尽可能地使词语带上多种意义,以造成广泛的联想,取得多义的效果。中国古典诗歌的耐人寻味,就在于这种复合的作用“诗无达诂”这句话,如果理解为诗是不能解释的,那么这句话当然是错误的。如果从诗的多义性上理解,这句话倒也不无道理。由于中国古典诗歌具有多义性,读诗的时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有不同的体会和理解,这是很自然的。

(摘编自袁行霈《中国古典诗歌的多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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