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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黄山市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喝茶

杨绛

    ①曾听人讲洋话,说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新近看到一本美国人做的茶考,原来这是事实。茶叶初到英国,英国人不知怎么吃法,的确吃茶叶渣子,还拌些黄油和盐,敷在面包上同吃。什么妙味,简直不敢尝试。以后他们把茶当药,治伤风,清肠胃。不久,喝茶之风大行,一六六O年的茶叶广告上说:“这刺激品,能驱疲倦,除恶梦,使肢体轻健,精神饱满。尤能克制睡眠,好学者可以彻夜攻读不倦。身体肥胖或食肉过多者,饮茶尤宜。”莱登大学的庞德戈博士(DrCornelius Bontekoe)应东印度公司之请,替茶大做广告,说茶“暖胃,清神,健脑,助长学问,尤能征服人类大敌——睡魔”。他们的怕睡,正和现代人的怕失眠差不多。怎么从前的睡魔,爱缠住人不放;现代的睡魔,学会了摆架子,请他也不肯光临。传说,茶原是达摩祖师发愿面壁参禅,九年不睡,天把茶赏赐他帮他偿愿的。胡峤《饮茶诗》“沾牙旧姓余甘氏,破睡当封不夜侯。”汤况《森伯颂》:“方饮而森然严乎齿牙,既久而四肢森然。”可证中外古人对于茶的功效,所见略同。只是茶味的“余甘”,不是喝牛奶红茶者所能领略的。

    ②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冽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料,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卢仝一气喝上七碗的茶,想来是叶少水多,冲淡了的。诗人柯立治的儿子,也是一位诗人,他喝茶论壶不论杯。约翰生博士也是有名的大茶量。不过他们喝的都是甘腴的茶汤。若是苦涩的浓茶,就不宜大口喝,最配细细品。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么,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记不起哪一位英国作家说过,“文艺女神带着酒味”,“茶只能产生散文”。而咱们中国诗,酒味茶香,兼而有之,“诗清只为饮茶多。”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③法国人不爱喝茶。巴尔扎克喝茶,一定要加白兰地。《清异录》载符昭远不喜茶,说“此物面目严冷,了无和美之态,可谓冷面草。”茶中加酒,使有“和美之态”吧?美国人不讲究喝茶,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线,不是为了茶叶税么?因为要抵制英国人专利的茶叶进口。美国人把几种树叶,炮制成茶叶的代用品。至今他们茶室里,顾客们吃冰淇淋喝咖啡和别的混合饮料,内行人不要茶;要来的茶,也只是英国人所谓“迷昏了头的水”(bewitchedwater)而已。好些美国留学生讲卫生不喝茶,只喝白开水,说是茶有毒素。代用品茶叶中该没有茶毒。不过对于这种茶,很可以毫无留恋的戒绝。

    ④伏尔泰的医生曾劝他戒咖啡,因为“咖啡含有毒素,只是那毒性发作得很慢。”伏尔泰笑说:“对啊,所以我喝了七十年,还没毒死。”唐宣宗时,东都进一僧,年百三十岁,宣宗问服何药,对曰,“臣少也贱,素不知药,惟嗜茶”。因赐名茶五十斤。看来茶的毒素,比咖啡的毒素发作得更要慢些。爱喝茶的,不妨多多喝吧。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第①段,作者引用1660年茶叶广告和庞德戈博士做的茶叶广告,其用意相同,有重复之嫌,去掉一处不影响文章的完整。 B、符昭远之所以在茶中加酒,理由是他认为茶的形态过冷,完全不符合和美之道,他甚至揶揄茶为冷面草。 C、西方人品味不出茶叶的甘甜,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茶甜微淡,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饮茶方式不当,不应加牛奶和糖。 D、茶不但能驱疲健体,减肥旺神,还能解口渴,填腹饥,甚至能陶冶情操,触动诗情,产生清澈的作品。
(2)、英国作家说,“茶只能产生散文”。请分析作者引用这句话的意图。

(3)、本文在结构上像一首律诗,也有起承转合,请结合文本加以赏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目。

读书示小妹生日(有删改)

贾平凹

    七月十七日,是你十八岁生日,辞旧迎新,咱们家又有一个大人了。贾家在乡里是大户,父辈那代兄弟四人,传到咱们这代,兄弟十个,姊妹七个;我是男儿老八,你是女儿最小。分家后,众兄众姐都英英武武有用于社会,只是可怜了咱俩。我那时体单力孱,面又丑陋,十三岁看去老气犹如二十,村人笑为痴傻,你又三岁不能言语,哇哇只会啼哭,父母年纪已老,恨无人接力,常怨咱这一门人丁不达。从那时起,我就羞于在人前走动,背着你在角落玩耍;有话无人可说,言于你你又不能回答,就喜欢起书来。书中的人对我最好,每每读到欢心处,我就在地上翻着跟斗,你就乐得直叫。读到伤心处,我便哭了,你见我哭了,也便爬在我身上哭。但是,更多的是在沙地上,我筑好一个沙城让你玩,自个躺在一边读书,结果总是让你尿湿在裤子上,你又是哭,我不知如何哄你,就给你念书听,你竟不哭了,我感激得抱住你,说:“我小妹也是爱书人啊!”如今我一坐在书房,看着满架书籍,我就记想起那时的可怜了。

    咱们不是书香门第,家里一直不曾富绰,即使现在,父母和你还在乡下,地分了,粮是不短缺了,钱却有出没入,兄虽每月寄点,也只能顾住油盐酱醋,比不得会做生意的人家。但是,穷不是咱们的错,书却会使咱们位低而人品不微,贫困而志向不贱。这个社会,天下在振兴,民族在发奋,咱们不企图作官,以仕途之路作功于国家,但作为凡人百姓,咱们却只有读书习文才能有益于社会啊。你也立志写作,兄很高兴,你就要把书看重,什么都不要眼红,眼红读书,什么朋友都可抛弃,但书之友不能一日不交。贫困倒是当作家的准备条件,书是忌富,人富则思惰,你目下处境正好逼你静心地读书,深知书中的精义。这道理人往往以为不信,走过来方才醒悟,小妹可将我的话记住,免得以后“悔之不及”。

    兄在外已经十年,自不敢忘了读书,所作一二篇文章,尽肤浅习作,愈使读书不已。过了二月二十一日,已到了而立之年,才更知立身难,立德难,立文难。夜读《西游记》,悟出“取经唯诚,伏怪以力”,不觉怀多感激,临风而叹息。兄在你这般年纪,读书目过能记,每每是借来之书,读得也十分注重,而今桌上,几上,案上,床上,满是书籍,却常常读过十不能记下四五,这全是年龄所致也,我至今只有以抄写辅助强记,但你一定要珍惜现在年纪,多多读书啊。

    既有条件,读书万万不能狭窄。文学书要读,政治书要读,哲学,历史,美学,天文,地理,医药,建筑,美术,乐理……凡能找到的书,都要读读。若读书面窄,借鉴就不多,思路就不广,触一而不能通三。但是,切切又不要忘了精读,真正的本事掌握,全在于精读。世上好书,浩如烟海,一生不可能读完,且又有的书虽好,但不能全为之喜爱,如我一生不喜食肉,但肉却确实是世上好东西。你若喜欢上一本书了,不妨多读:第一遍可囫囵吞枣读,这叫享受;第二遍就静心坐下来读,这叫吟味;第三遍便要一句一句想着读,这叫深究。三遍读过,放上几天,再去读读,常又会有再新再悟的地方。你真真正正爱上这本书了,就在一个时期多找些这位作家的书来读,读他的长篇,读他的中篇,读他的短篇,或者散文,或者诗歌,或者理论,再读外人对他的评论,所写的传记,也可再读读和他同期作家的一些作品。这样,你知道他的文了,更知道他的人了,明白当时是什么社会,如何的文坛,他的经历,性格,人品,爱好等等是怎样促使他的风格的形成。大凡世上,一个作家都有自己一套写法,都是有迹而可觅导,当然有的天分太高了,便不是一时一阵便可理得清。兄读中国的庄子,太白,东坡诗文,读外国的泰戈尔,川端康成,海明威之文,便至今于起灭转接之间不可测识。说来,还是兄读书太少,悟觉浅薄啊!如此这番读过,你就不要理他了,将他丢开,重新进攻另一个大家。文学是在突破中前进,你要时时注意,前人走到了什么地方,同辈人走到了什么地方。任何一个大家,你只能继承,不能重复,你要读他的作品时,就将他拉到你的脚下来读。这不是狂妄,这正是知其长,知其短,师精神而弃皮毛啊。虚无主义可笑,但全然跪倒来读 , 他可以使你得益,也可能使你受损,永远在他的屁股后了。这你要好好记住。

    在家时,逢小妹生日,兄总为你梳那一双细辫,亲手要为你剥娘煮熟的鸡蛋。一走十年,竟总是忘了你生日的具体时间,这你是该骂我了。今年一入夏,我便时时提醒自己,要到时一定祝贺你成人。所以,小妹生日,兄什么也不送,仅买一套名著十册给你寄来,乞妹快活。

1983年7月初写于静虚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很亮的秋天

王清铭

    南方的季节分野不是很明显,还穿短袖的时候,秋季就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叶子还是那么绿,偶尔飘落几片黄叶,但这还不是秋天。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在南方往往也等到冬天。郁达夫曾感慨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如果不是肌肤偶尔感觉有点凉意,看到那轮月比夜色还早升上有些黯淡的天空,我还真的感觉不到秋季的足迹正从远处逶迤而来。

    我很少仰望天空,也极少出门。刚读过两句古诗:“人行秋色里,雁落客愁边。”我只是用肌肤感觉一点很淡的秋意,而大雁好像有很多年不见了,这些旧时相识大概也忘了混迹于普通市民的我了吧。如果我也能够长出翅膀,大概也很能飞离这复制一般的日子。站在楼的最高层,我在高处,但天空在更高的地方,秋高气爽,秋天的高度不是任何人可以触摸得到的。

    但秋天毕竟到来了,尽管不像故都的秋那样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前天中午出门,天气还很热,抬头,天似乎显得高了,应该是逐渐枯落的河水给天空腾出一些位置了吧。立秋以来,有几个阴天,太阳似乎在夏天把自己的能量挥洒殆尽,显得有点有气无力。不过这一天还好,在很高的天空中太阳依旧炽热,阳光很亮。秋天不是诗人所感慨的那样愁云惨雾,落木萧萧,秋天也是很亮的。

    夏天是在炎热的极致中自己化掉的,那么,很亮的秋天是怎么到来的?秋在心上,就是愁。年轻的时候,我面对悄然侵袭而来的秋天总有一种诗人般的感伤,现在没有了,或许是心灵钝化了吧。但有一点,我是明确的,秋天从心境开始,也在心境中延伸。我所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心境中酝酿一个属于自己的秋天。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们也没有萧瑟的感受,南方的秋天更适宜心灵的远行。我很自然地默念几句前人写秋的诗句。比如刘禹锡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空中有没有鹤不要紧,重要的是我让自己的思绪翱翔起来了;再比如毛泽东的“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鱼在清浅的水底也能够飞翔,真的有点佩服诗人的想象了。鱼没有天空,没有翅膀,但照样可以飞翔。环境只能限制身体,但不能束缚人的心灵。昂扬向上的人,在秋天,或无暇感伤,或超越了悲伤。

    人生也有四季,秋季是人的壮年时期。读蒋捷的《虞美人》词,词人感慨壮年的羁旅漂泊生活:“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其实在秋雨中听雨滴落在心上,偶尔感伤一下,说明内心的诗意并没有随流水消逝,随黄叶飘零。晴朗的时候,也不妨让这只断雁引诗情到碧霄。壮年漂泊的生活足够让自己的人生也波澜壮阔。换一个角度看秋天,我们或许能够从中看出秋天的缤纷、高远和壮阔。说过“人生即痛苦”的叔本华也说过这么一句话:“事物本身并不影响人,人们只受到对事物看法的影响。”秋在心上,可以是愁,也可以是无边的诗意。

    秋天是在心境里展开的,也是在心境中酝酿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犹如酝酿果实,我们也为自己的秋天灌浆、着色。“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我想我的秋天应该会有自己的收获的,最少,秋天来过我的心灵,在我的心内停留了一段,我的秋天就在心境中铺展开去。

    或许秋意渐浓的时候,我也会有点感伤的。我不喜欢张爱玲,但喜欢她写的一段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我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应当也是快乐的。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阳关雪

余秋雨

    ①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②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③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 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④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褶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⑤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那全是远年的坟堆,那么多,排列得又那么密,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⑥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⑦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⑧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面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就是刚才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

    ⑨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⑩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王维诗画皆称一绝。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

    ⑪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

    ⑫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⑬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更愿意做我自己

周国平

    卢梭说:“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这话听起来自负,其实适用于每一个人。可惜的是,多数人忍受不了这个失去了模子的自己,于是又用公共的模子把自己重新塑造一遍,结果彼此变得如此相似。

    真正成为自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世上有许多人,你可以说他是随便什么东西,例如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一个角色,唯独不是他自己。如果一个人总是按照别人的意见生活,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总是为外在的事务忙碌,没有自己的内心生活,那么,说他不是他自己就一点儿也没有冤枉他。因为确确实实,从他的头脑到他的心灵,你在其中已经找不到丝毫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只是别人的一个影子和事务的一架机器罢了。

    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朋友。在所有朋友中,不能缺了最重要的一个,那就是自己。缺了这个朋友,一个人即使朋友遍天下,也只是表面的热闹而已,实际上他是很空虚的。

    能否和自己做朋友,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更高的自我,这个自我以理性的态度关爱着那个在世上奋斗的自我。理性的关爱,这正是友谊的特征。有的人不爱自己,一味自怨,仿佛自己的仇人。有的人爱自己而没有理性,一味自恋,俨然自己的情人。在这两种场合,更高的自我都是缺席的。

    这个更高的自我知道:自爱者才能爱人,给人以生命欢乐的人,必是自己充满着生命欢乐的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既不会是一个可爱的人,也不可能真正爱别人。他带着对自己的怨恨到别人那里去,就算他是去行善的吧,他的怨恨仍会在他的每一件善行里显露出来,加人以损伤。而只爱自己的人也不会有真正的爱,只有骄横的占有。如果说爱是一门艺术,那么,恰如其分的自爱便是一种素质,唯有具备这种素质的人才能成为爱的艺术家。

    人与人之间有同情,有仁义,有爱。所以,世上有克己助人的慈悲和舍己救人的豪侠。但是,每一个人终究是一个生物学上和心理学上的个体,最切己的痛痒唯有自己能最真切地感知。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他最关心的还是他自己,世上最关心他的也还是他自己。要别人比他自己更关心他,要别人比关心其他人更关心他,都是违背作为个体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特性的。结论是:每个人都应该自立。这些都是心中的自我应该知道的。

    心中的自我还须明白:有些痛苦是无法分担的。别人的关爱至多只能转移你对痛苦的注意力,却不能改变痛苦的实质。甚至在一场共同承受的苦难中,每人也必须独自承担自己的那一份痛苦,这痛苦并不因为有一个难友而有所减轻。

    对于别人的痛苦,我们的同情一开始可能相当活跃,但一旦痛苦持续下去,同情就会消退。我们在这方面的耐心远远不如对于别人的罪恶的耐心。一个我们不得不忍受的别人的罪恶仿佛是命运,一个我们不得不忍受的别人的痛苦却几乎是罪恶了。

    我并非存心刻薄,而是想从中引出一个很实在的结论:当你遭受巨大痛苦时,你要懂得自己忍受,尽量不用你的痛苦去搅扰别人。

    和自己交朋友,还要做自己的一个冷眼旁观者和批评者,这是一种修养。它可以使我们保持某种清醒,避免落入自命不凡或者顾影自怜的可笑复可悲的境地。获得理解是人生的巨大欢乐。然而,一个孜孜以求理解、没有旁人的理解便痛不欲生的人却是个可怜虫,把自己的价值完全寄托在他人的理解上面的人往往并无价值。成为真正的自己很难,但一旦找到了真正的自己,你也会乐此不疲。

    为别人对你的好感、承认、报偿做的事,如果别人不承认,便等于零。而为自己的良心、才能、生命做的事,即使没有一个人承认,也丝毫无损。我之所以宁愿靠自己的本事吃饭,其原因之一是为了省心省力,不必去经营我所不擅长的人际关系了。

    我曾和一个五岁男孩谈话,告诉他,我会变魔术,能把一个人变成一只苍蝇。他听了十分惊奇,问我能不能把他变成苍蝇,我说能。他陷入了沉思,然后问我,变成苍蝇后还能不能变回来,我说不能,他决定不让我变了。我也一样,想变成任何一种人,体验任何一种生活,包括国王、财阀、圣徒、僧侣、强盗等,甚至也愿意变成一只苍蝇,但前提是能够变回我自己。所以,归根到底,我更愿意做我自己。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天地有大美

学群

    青藏高原,一个离天最近的地方,一个离人世的喧闹与繁华很远的地方,大自然将它的雄奇与壮丽钟集于斯,从地上铺到天上,从脚下一直铺进你的灵魂。

    这是我第二次踏上这块大地。和初来时一样,面对它的辽阔,它的静默,它的壮美,我长时间地失语,只能看,只能听,只能呼吸,什么也不能说。

    这是一种震撼人灵魂的大美。在这里,太阳一直照进我的心里,星星就在我的灵魂中闪烁。风吹起蓝色的波纹,那是什么?那是我的灵魂在颤动。

    这是一种辽阔的宁静,一种深厚的安详。山川大地如此壮美,却又表现得如此平静。在这里,无论你朝向哪个方向,无论你走多久,都是这样静美,这样安详,这样无穷无尽。

    我注视着周围的宁静:山,一副静思默想的样子;草地,湖泊,大地天空全都带着静默的神情。我感到,这片土地上藏有某种只有沉默的山知道的东西,只有旷远的天知道的东西。我感觉到了,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些散布在草地上的牦牛和羊,每天看着这些,只是低着头,把大地的静默吃进肚里,然后反刍。仿佛它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什么,仿佛它们反刍的是一些伟大的思想。

    是的,在这天空才有的高度上,在这天空般辽阔的宁静里,山水木石,在其间走动的动物,无不带上神性。一朵花、一片叶子就像一位先知。因此,羚羊的啃食,牦牛的反刍就有了修炼的意味。我真想变成一头羚羊,一匹野驴,或者一只兔子,用博大的心脏从这里走过,走过自己的一生。

    只要有足够的宁静,大地便显出它的神奇。沉静的大地离永恒这样的近,在永恒的宁静里行走,那就是朝圣,人用他的脚步向着大地朝圣。我从大地走过,大地从脚下走进我的血液我的体内。我留下的脚印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走进我体内的大地成为我的灵魂。大地走进你以后,就装得下山川人物,就可以把自己的辽阔在原野上铺开。

    第二天,一场大雪把一个安静纯美的童话铺在可可西里,从辽阔的草地到远处的山。雪山就像童话的城堡,阳光给它披上一层甜美的红云。野生动物纷纷出场:藏羚羊、牦牛、野驴、黄羊、白唇鹿、狼,还有许多鸟类。它们是童话的主角。连天上的白云也忍不住来到童话里,它们的影子在雪地上轻轻地游动。

    雪其实是来自地面的天空。天空来到地面上,地面也就成了天空。走在雪地上,每一个脚印都印在天空的洁白上。

    唯其高,我们这个星球上总算留住一块不事稼穑没有被耕耘的地方,好让我们站在高处放眼遥望,灵魂有一个驰骋的地方。庸常的市井生活,似乎不在缺少什么,它缺少的只是辽阔。人们抵达了许多东西,唯独不能在一片辽阔中静静地抵达自己。

    梭罗说:“野地里蕴含着这个世界的救赎。”如此说来,青藏高原大概是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了

(选自《散文》,有删节)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冬牧场 (节选)

李娟

    ①我刚进入这片荒野的时候,每天下午干完自己的活,趁天气好,总会一个人出去走很远很远。我曾以我们的黑色沙窝子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各走过好几公里。每当我穿过一片旷野,爬上旷野尽头最高的沙丘,看到的仍是另一片旷野,以及这旷野尽头的另一道沙梁,无穷无尽。——当我又一次爬上一个高处,多么希望能突然看到远处的人居炊烟啊!可什么也没有,连一个骑马而来的影子都没有。天空永远严丝合缝地扣在大地上,深蓝,单调,一成不变。黄昏斜阳横扫,草地异常放光。那时最美的草是一种纤细的白草,一根一根笔直地立在暮色中,通体明亮。它们的黑暗全给了它们的阴影。它们的阴影长长地拖往东方,像鱼汛时节的鱼群一样整齐有序地行进在大地上,力量深沉。

    ②走了很久很久,很静很静。一回头,我们的羊群陡然出现在身后几十米远处(刚到的头几天,无人管理羊群,任它们自己在附近移动),默默埋首大地,啃食枯草。这么安静。记得不久之前身后还是一片空茫的。它们是从哪里出现的?它们为何要如此耐心地、小心地靠近我?我这样一个软弱单薄的人,有什么可依赖的呢?

    ③我试着打听过我们待的这个地方叫什么地名,但这么简单的问题,略懂汉语的居麻却怎么也领会不了。于是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清自己到底在茫茫大地的哪一个角落度过了一整个冬天……只知道那里位于阿克哈拉的西南方向,行程不到两百公里,骑马三天,紧挨着杜热乡的牧地,地势东高西低。据我的初步调查,这一带能串门的邻居(骑马路程在一日之内)有二十来户,每户人口很少有超过四个人的。共十来块牧地,每块牧地面积在两万至三万亩之间。大致算下来,每平方公里不到二分之一个人(后来我从牧畜局查了一下有关数据。密度比这个还小,整个富蕴县的冬季牧场,每平方公里不到四分之一个人)。

    ④放下茶碗,起身告辞的人,门一打开,投入寒冷与广阔;门一合上,就传来了他的歌声。就连我,每当走出地窝子不到三步远,也总忍不住放声唱歌呢!大约因为,一进入荒野,当你微弱得只剩呼吸时,感到什么也无法填满眼前的空旷与阔大时,就只好唱起歌来,只好用歌声去放大自己的气息,用歌声去占据广阔的安静。

    ⑤加玛一直戴着一对廉价又粗糙的红色假水钻的耳环,才开始我觉得俗气极了。很快却发现,它们的红色和它们的亮闪闪在这荒野中简直如同另外的太阳和月亮那样光华动人!另外她还有一枚镶有粉红色碧玺的银戒指,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值钱货,便更显得她双手的一举一动都美好又矜持。

    ⑥我还见过许多年迈的、辛劳一生的哈萨克妇人,她们枯老而扭曲的双手上戴满硕大耀眼的宝石戒指,这些夸张的饰物令她们黯淡的生命充满尊严,闪耀着她们朴素一生里全部的荣耀与傲慢

    ⑦有一天加玛在一件旧衣服的口袋深处摸到了一枚假金戒指。当时已经挤得皱皱巴巴,拧成一团了。居麻把它掰直了,再套在一根细铁棍上敲敲砸砸一番,使之恢复了原状。为表示友谊,加玛把它送给了我。我非常喜欢,因为它看上去和真的金子一模一样。若是以前,我是说什么也不会把这样的假东西戴在手上的。可如今,在荒野深处这个俭朴甚至寒碜的家庭里,在仅具备最基本日常用具的生活里,在空无一物的天地间,它是我唯一的修饰,是我莫大的安慰。它提醒自己是女性,并且是有希望和热情的……每当我赶着小牛向荒野深处走去,总是忍不住不时用右手去抚摸左手的手指,好像那枚戒指是我身体上唯一的触角,唯一的秉持,唯一的开启之处。在蓝天下,它总是那么明亮而意味深长。

    ⑧十二月初,每隔两天,就会有南迁的披红挂彩的驼队和羊群遥远地经过我们的牧地。我和加玛高高站在沙丘上,长时间目送他们远去,默数他们的骆驼数量,判断他们的财富。什么也不为,什么也不说。他们的行进真是骄傲又孤独。在荒野中他们最倔犟。

     ⑨有一天早茶后,加玛唤我出去,我一看,又一支队伍经过西面的荒野向南慢慢行进着。但是加玛又提醒我:“看,没有马。”仔细一看,果然,队伍里只有一个人步行牵着驼队,同时还兼顾赶羊。看来看去再也没有别人了。比起之前几支又是摩托车又是座饰华美的马匹的队伍,可真寒碜啊。加玛判断道:没有马是因为他家昨夜驻扎时,马跑散了;只有一个人前进是因为其他人都找马去了。

    ⑩无论如何,那情景让人看了很是辛酸。这是荒野,什么样的挫折都得接受,什么样的灾难都得吞咽。

【注释】居麻和加玛夫妻是冬牧场的哈萨克族牧民,作者在冬牧场时住在他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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