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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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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临海市白云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天地有大美

学群

    青藏高原,一个离天最近的地方,一个离人世的喧闹与繁华很远的地方,大自然将它的雄奇与壮丽钟集于斯,从地上铺到天上,从脚下一直铺进你的灵魂。

    这是我第二次踏上这块大地。和初来时一样,面对它的辽阔,它的静默,它的壮美,我长时间地失语,只能看,只能听,只能呼吸,什么也不能说。

    这是一种震撼人灵魂的大美。在这里,太阳一直照进我的心里,星星就在我的灵魂中闪烁。风吹起蓝色的波纹,那是什么?那是我的灵魂在颤动。

    这是一种辽阔的宁静,一种深厚的安详。山川大地如此壮美,却又表现得如此平静。在这里,无论你朝向哪个方向,无论你走多久,都是这样静美,这样安详,这样无穷无尽。

    我注视着周围的宁静:山,一副静思默想的样子;草地,湖泊,大地天空全都带着静默的神情。我感到,这片土地上藏有某种只有沉默的山知道的东西,只有旷远的天知道的东西。我感觉到了,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些散布在草地上的牦牛和羊,每天看着这些,只是低着头,把大地的静默吃进肚里,然后反刍。仿佛它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什么,仿佛它们反刍的是一些伟大的思想。

    是的,在这天空才有的高度上,在这天空般辽阔的宁静里,山水木石,在其间走动的动物,无不带上神性。一朵花、一片叶子就像一位先知。因此,羚羊的啃食,牦牛的反刍就有了修炼的意味。我真想变成一头羚羊,一匹野驴,或者一只兔子,用博大的心脏从这里走过,走过自己的一生。

    只要有足够的宁静,大地便显出它的神奇。沉静的大地离永恒这样的近,在永恒的宁静里行走,那就是朝圣,人用他的脚步向着大地朝圣。我从大地走过,大地从脚下走进我的血液我的体内。我留下的脚印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走进我体内的大地成为我的灵魂。大地走进你以后,就装得下山川人物,就可以把自己的辽阔在原野上铺开。

    第二天,一场大雪把一个安静纯美的童话铺在可可西里,从辽阔的草地到远处的山。雪山就像童话的城堡,阳光给它披上一层甜美的红云。野生动物纷纷出场:藏羚羊、牦牛、野驴、黄羊、白唇鹿、狼,还有许多鸟类。它们是童话的主角。连天上的白云也忍不住来到童话里,它们的影子在雪地上轻轻地游动。

    雪其实是来自地面的天空。天空来到地面上,地面也就成了天空。走在雪地上,每一个脚印都印在天空的洁白上。

    唯其高,我们这个星球上总算留住一块不事稼穑没有被耕耘的地方,好让我们站在高处放眼遥望,灵魂有一个驰骋的地方。庸常的市井生活,似乎不在缺少什么,它缺少的只是辽阔。人们抵达了许多东西,唯独不能在一片辽阔中静静地抵达自己。

    梭罗说:“野地里蕴含着这个世界的救赎。”如此说来,青藏高原大概是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了

(选自《散文》,有删节)

(1)、标题中的“大美”指
(2)、结合全文,概括“青藏高原”的特征。
(3)、结合第⑦段内容,请赏析“我从大地走过,大地从脚下走进我的血液我的体内”这句话。
(4)、请分析结尾处“青藏高原大概是我们的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及其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得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雅号

刘怀远

    小丁从小最忌讳的,是同学们喊他“丁麻子”。小丁眉清目秀面光皮滑,别说麻子,连个痣都没有。原因出在他爸爸那里,他爸爸叫“丁麻子”。而他爸爸也是面白皮光的。据说这个雅号源自他爸爸的爸爸,小丁的爷爷是个浅皮麻子。

    走在街上,俊朗的小丁很是出众,不认识的就问:“这俊小子是谁家的?”“丁麻子家的。”问的就咂咂舌:“麻子英俊,儿子更好!”别人来买烧饼喊他爸爸“麻子”时,他爸爸都清脆而响亮地答应着。小丁同学多是知根知底的邻居,在学校里都童言无忌地喊他“丁小麻子”,小丁可不心甘情愿。为摘掉这个世袭的绰号,他骂过娘,打过架,还是无济于事。后来老师出面制止,才没谁当面喊他丁麻子。不让喊麻子,调皮捣蛋的同学就换了称谓,叫他“石榴皮”。叫了几天,嫌不精准,又改成“外翻石榴皮”。

    多烦人啊,多伤害一个孩子的自尊啊。所以,从小到大,小丁对“麻子”二字避之不及。

    但他的叫“丁麻子”的父亲有一手好手艺,会做烧饼,做的烧饼外酥里嫩,饼上的芝麻看着生,吃起来却焦香,是得了小丁爷爷真传的。丁麻子烧饼香出街巷,誉遍全城,有时赶来买烧饼的人多,宁愿等上半小时。后来,丁麻子英年遇祸,年轻的小丁在悲痛之余,也长吁一口气:父亲走了,自己终于摆脱“麻子”二字了。

    小丁参加了工作,单位离家远,没人知道他的老底儿,再没谁故意人前背后“麻子麻子”地刺激他。远离“麻子”二字的小丁娶妻生子,生活美满幸福。以为生活就这样一帆风顺下去了,工作单位却仿佛一夜之间就垮了。小丁回到了家,雄心勃勃地捣腾了几年服装、家电,都是拿出去的钱多,收回来的钱少,单位买断给的几个钱就折腾光了。小丁又去找工作,当过两个月保安,做不到一年的仓库保管,终因各种原因作罢。饱受伤害的小丁灰头土脸地蜗居家中,头发花白的母亲看他愁眉不展,说:“现在这个社会连瞎眼的雀儿都饿不死,还能饿了你七尺男儿?”小丁说:“呀,做生意没本钱,去应聘没特长,你说我能不饿着吗?”妈妈也叹口气:“实在不行,重新拾起你爸爸的烧饼铺,既不用投什么资,还没有赊欠。”小丁说:“可我不会做烧饼啊。”妈说:“我没白跟你爸这么多年,我会。”

    经过母亲多天的培训,小丁的烧饼店开张了。小丁是精心准备的:特级精白面粉,桶装的一级食用油,上好的芝麻,加之严格按照母亲亲授的操作工艺。他做的烧饼也基本做到了外酥里嫩,芝麻焦香,生意却不好。小丁叹了气,给出的理由是,毕竟不是爷爷和父亲卖烧饼的那个年代了,现在小吃品种多,连洋早点都漂洋过海地来凑热闹。

    这天,小丁边做烧饼,边盘算下一步自己再改行千什么。走来位留着山羊胡子的老者,买了两个烧饼,咬完一口就一愣,等把一个烧饼三口两口吃完,才说:“烧饼做得不错啊!”小丁说:“那就多吃几个。”老者说:“是家传的手艺?”小丁摇摇头,又点点头 , 因为他想起了母亲的手艺源自父亲,父亲的手艺源自爷爷,极不情愿地想起麻子的雅号带给他的童年伤害。老者说,味道很像多年前的麻子烧饼呢。小丁脸红了,说:“我是他儿子.”老者打量下小丁和他的铺子说:“多好的老味道啊,做梦我都在回味,还以为失传了呢,原来你叫个什么飘香烧饼,这让我们怎么能找到啊?”老人这么一嚷嚷,立马起了广告效应,上百个烧饼一下被抢光,小丁立刻如梦初醒

    “丁麻子烧饼”几个大字从容醒目地上了招牌,小丁的生意一下火起来,店前有时也要排队了。这个年头,除了买经济适用房,哪还有排队的事情呀?买小丁的烧饼就要排队!没半年,小丁又分别在城东和城西开了两家分店,同时也发现有人悄悄地挂起了“麻子烧饼”的招牌。小丁气坏了,他才是丁麻子唯一血统纯正的传人,怎能容忍别人分享“麻子”红利?他没见过爷爷,就请画家按照他父亲的照片画了像,脸上任意而夸张地点上几颗大黑点儿,然后去注册了“丁麻子”商标,请了律师,经过维权,小丁赢了。小丁还上了电视,面对千家万户,小丁字字铿锵句句煽情地大声说:“老街旧邻们,您还记得有着近百年历史的麻子烧饼吗?还记得四十年前卖烧饼的丁大麻子吗?相信您一定还留着舌尖上的记忆,我是他老人家唯一的儿子,也就是丁麻子烧饼唯一的正宗第三代传人,记住丁麻子,记住麻子烧饼,记住我,我就是新时代的丁麻子!

    现在,谁都知道,已经不亲手做烧饼的烧饼店老板,那个脸白面光的中年人,叫丁麻子。

(本文有删改)

阅读文章,完成各题。

犁杖:最后的方舟

父亲走了,犁杖的寂寞无人能懂。

犁杖靠在墙角,土墙剥落的泥土,覆盖在它刺槐木的把手上。那些木质的纹理,那是被父亲粗糙的大手抚摸过无数次的纹理,此时,都湮灭在无声而落寞的尘埃里。铁铸的犁铧,有一半湮没在庄稼院的泥土里。曾经的光彩不再,曾经的锋利亦不再:只看见被雨水侵蚀的铁锈,斑驳一地。

犁杖也有年轻的时候,犁杖年轻时和父亲一样讷言有力。父亲牵出他心爱的老牛,只一个眼神,老牛便稳稳站在犁杖的前面。有时候,默契就是这样一种无言的情义,岁月不会给你什么,但会给你挚友般的信任与友情。时光带不走什么,但会让你深深懂得彼此的感念。即使不用言说,对方也会心领神会。再没有如此稳重地行走了,老牛的蹄夹走过万物苏醒的大地,留下一枚枚泥土的印章。不需要褒奖,田野上拔节生长的庄稼就是最好的馈赠;不需要催促,一步一个脚印的乡村,从来就这样稳稳前行。你见过波浪连天的海吗?一头老牛所驾驭的乡村世界,就是一艘通向黎明的方舟。云开了,雾散了,飞鸟翱翔在天空,田野上奔跑着羚羊和驯鹿。所有的生灵沐浴在大地的恩泽中。

打犁杖的六爷,是村里最好的木匠。单是木匠活的选材,六爷都会在一根木头前静默良久。梧桐树,轻便而空灵,可以打造女子的妆奁。一口梧桐木的木箱,历经百年,依然保持原有的形状,敲上去,铿铿有音,仿佛能听见焦尾桐琴的清音。一株历经沧桑与坎坷的苦楝树,一生养育了无数可爱的麻雀精灵。它们喜欢在树枝间穿梭,它们喜欢苦楝树上金黄的果实,它们执拗地把乡村当作可以托付前世今生的家园,叫醒黎明,唤醒炊烟,为寂寞平添一缕清澈的音符。这株已有五十年树龄的刺槐树,还是父亲在小时候,牵着祖父的衣角,栽种在庄稼院里的。洒落过槐花沁人心脾的清香,蓊郁过遮天蔽日的阴凉。终于有一天,父亲狠狠心,将刺槐树放倒。轰然倒塌的瞬间,一副上好的犁杖,已在父亲的脑海中现了雏形。多么圆润的把手,多么沉实有力的杖柄,每当父亲坐在田埂上,轻抚一把犁杖时,就好像在轻抚情人的脸颊。

跟犁杖“相依为命”的犁铧,那肯定是块上好的铸铁。你能看出打铁人在铸造时专注的表情。淬火,煅烧,锤打,在千百万次的叮当声中,唤来一面犁铧上隐隐的青锋。犁铧不需要尖锐,太过尖利的锋芒会触痛大地的肌肤;犁铧不需要冷漠,太冷漠的表情,会冻结春华秋实的热情。一面犁铧是内涵丰富的语言大师,当它深深地插入泥土,种子播种的诗行,季节凝成的段落,露珠攒积的词语,已然将乡土的沉浑与壮美抒写得淋漓尽致。父亲在面对一面犁铧时的神情是缄默的,在缄默的表情之下,父亲在如镜的反光中,看见自己与泥土相亲相守的一生。

学吧,学会像一头牛那样,沉着而坚忍,才能开垦出水草丰美的生态家园。

学吧,学会像父亲一样讷言而温情,才能深入泥土的精髓,一次次耕耘,一次次收获,度完这辛苦但充实的一生。

学吧,学一架犁杖,它的沉默就是最好的表达,它的表达便是秋日田野上沉甸甸的谷穗。

我深深记得那样一个暖暖的黄昏。家园的落日挂在玫瑰色的穹顶。父亲交给我那把鞭子,也教给了我所有与泥土相关的箴言,教我怎样与泥土相偎相依,迎向一个华枝春满的生命轮回。

无疑,我的双手在颤抖,当刺槐木的把手握在掌心,我能感知到来自泥土深处大地的心跳。我知道,那天的老牛不是由我来驾驭,而是一头阅尽人间春秋的老牛,在牵引我走向远方的路;那天的犁杖也是隐忍而屈从的,它知道每个乡间的后生就是这样生涩地一路走来。犁沟是弯曲的,在弯弯曲曲的犁沟里,我的身影从此叠印于泥土。从此,无论过了多少年,在深情书写乡村的很多桥段,你都会看见我的名字。

走过就是走过,在最后我宁愿放弃抒发作为一架犁杖的落寞与失意。无论时空如何转变,在史书的册页里,在永恒的大地上,在某个小小的庄稼院里,一架犁杖选择有尊严地老去,告诉我,不要轻易遗忘故乡和土地。

(选自2012年第3期《文苑》)

注:①犁杖,即犁,一种耕地农具,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犁把和犁铧。古时耕地时,牛在前头牵拉着犁杖,犁杖前沿部分犁铧触地翻土,人在后头扶持着犁把。②犁铧,安装在犁的下端,用来翻土的铁器,略呈三角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最幸福的事

张爱国

    课堂上,钟老师问:“同学们,你们认为让自己感到最幸福的事是什么?”

    “受到老师的表扬最幸福。”刚刚受到钟老师表扬的李大雷第一个站起来,得意扬扬地说。

    “最幸福的是考了第一名!”张明明说着还挑衅似的看了看李扬──这两个孩子一直在学习上较劲,而上周的考试,张明明获得了第一名。

    “最幸福的是过周末!”陈志磊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因为周末,外婆会为我做很多好吃的。”

    孩子们哄堂大笑,陈志磊真是个“贪吃鬼”。

    “今年春天,我爷爷的腿好了,又重新能挑水的时候,我感到最幸福。”龙小刚进入了回忆状态,“去年下大雪之后,有一天我爷爷摔了一跤,躺在床上不能动。我奶奶又挑不了水,每天都逼着我和她一起抬。地上滑,好几次,我和奶奶都摔破了手,还摔坏了几只桶呢。那时候,我、爷爷、奶奶和弟弟真苦啊,舍不得喝水……所以,爷爷腿好了,能够一跛一跛地拎水的时候,我感到特别幸福!”

    “你爷爷奶奶真笨!看我爷爷奶奶,建了个大水窖,趁天晴把水窖挑满水,就够一家人过冬了……”说话的孩子还想取笑龙小刚,被钟老师制止了。

    “去年,邻居莲奶奶病了,睡在家里好几天没人知道,我最先发现的,是我给她儿子打了电话,她儿子才从外地赶回家里带她治病的,不然她就死掉了。”班上有名的“调皮鬼”刘洋大声说,“现在莲奶奶总夸我是好孩子,还常常给我糖吃。要我说,我才是最幸福的。”

    孩子们显然不屑。

    “这也算幸福啊?哼!”

    “我还帮一个老爷爷打过电话呢……”

    “我也是……”

    “我也有一次……”

    “我那次帮了一个小妹妹打电话,她想她爸爸妈妈了……”

    教室里哄闹起来,钟老师拍了拍讲桌,启发孩子们再换换角度。

    “我最幸福的事是在今年暑假。”柳静尽力说得有文采一些,“我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到了我爸爸妈妈打工的深圳──啊!深圳真大啊,比我们镇上大多了。那天晚上,我爸爸没上班,带我到大街上──啊!深圳的大街真亮啊,各式各样的灯都有。逛完街,爸爸还带我吃了肯德基──啊,肯德基真……”

    “嘁!深圳算什么?”同桌郭童很不服气,“深圳有东方明珠塔吗?有海洋世界吗?有世博园吗?没有吧?但上海都有。我暑假去的时候,我爸爸妈妈一整天都没上班,带我看东方明珠……”

    “老师,郭童撒谎!他根本就没看到东方明珠塔。”一个叫刘洋的同学站起来,又冲着郭童叫道,“我爸爸打电话和我说了,你爸爸刚走出工地不远就迷了路,然后随便找个地方说是东方明珠塔,你其实连东方明珠塔的影子都没看到……”

    “我看到了,我看到东方明珠塔的塔尖了,我还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好几天呢。”郭童气呼呼地反驳道,“你嫉妒我,因为你爸爸妈妈从来都没带你去过那儿……”

    “你们别吵了,要我看,去深圳,去上海都比不上我去我姑姑家幸福。”杨鑫博眉飞色舞地说,“姑姑和姑父都忙,很少在家,我一去,就能和我表哥整天打游戏、上网,想玩什么就玩什么。”

    这时,钟老师叫起很少发言的郭素素,问:“郭素素,你来说说最幸福的是什么。”

    “我……其实我觉得每天都很幸福。”郭素素淡淡地说,“每天下午放学后,爷爷坐在院子里抽烟,奶奶在厨房里烧饭,妹妹和我一起写作业。等爸爸妈妈从地里回来了,全家人就坐在一起吃饭……”

    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郭素素还在说着,突然,不知谁哭出了声,一个,两个,一大片。

(选自《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妈妈手上的花瓶

苏丽梅

    高考成绩揭晓了。

男孩垂头丧气地走进家门,母亲正擦拭桌子,看到男孩脸上阴暗的表情,母亲把抹布扔一边,搭着男孩的肩走进屋,示意男孩在沙发上坐下。母亲小心翼翼地问道:“成绩怎么样?”

    “妈,我没考上,我…”男孩话没说完,眼泪却从眼眶里涌了出来,滴落在沙发上。

    “没事没事,没考上就没考上,咱明年再读一年,啊?”母亲说。

    “我不想复习了妈,太艰辛了,我觉得自己不是考学的料。”

    不急着做决定,假期还长呢。”

第二天,母亲上班之前,敲开了男孩房间的门。母亲对男孩嘱咐道:“孩子,妈妈上班去了锅里有豆浆,冰箱里有蛋糕,你待会起来吃。”男孩“嗯”了一声,转身又睡了过去。

母亲下班时,男孩的脸色更加阴郁:“妈,他们都考上了。

    “考上就考上,没事的。”母亲知道,他们是指男孩一块玩的伙伴们一强强和巍巍。平时三人一起上学,一起打球,还相约考取同一所大学。如今,他的伙伴们同时考上了,只有他没考上。母亲知道这消息对儿子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劝慰未必有用,只是用力按了按儿子的胳膊。

    第三天中午,母亲下班回来,放下包就直接来到厨房准备做饭,一眼瞥见锅里的早点,原封未动。母亲看了,心略嶝了一下,她推开男孩的房间门,里面根本没人。

母亲告诚自己不能慌,她拿起手机给男孩打电话,电话没有人接;她又打电话给孩子外地的父亲,他也没有收到孩子的信息;于是她一边给强强、巍巍打电话,一边决定自己出去找一找孩子。同学们也没有男孩的消息,但是给她提供了几个男孩可能去的地址。

    母亲稳下心神决定先去篮球场,她在篮球场里转了一圏,并没有找到男孩,又继续去网吧寻找,几个小时后,她在网吧里找到了正在打游戏的儿子。

男孩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一眼看到母亲,先是低下了头,嗫嚅道:“妈,你下午没上班?”

    “我这两天调休,正好陪你散散心,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

    男孩“嗯”了一声,带着不安和好奇跟着母亲回家了。

转过天来,母亲带男孩来到一家“陶陶吧”,男孩从没来过这种地方,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人专注地做陶瓷,那个老板模样的人似乎在等待他们,径直带他们来到一架机器前,顺手拿给男孩一块泥巴,说:“会捏泥吗,小伙子?”男孩平时很擅长做手工的,他轻视地笑了一下,用劲捏了捏泥巴,可泥巴瞬间粘在了他手上,他放松了手劲轻轻揉搓,却也不起什么作用。母亲似乎也不在行,建议儿子说:“不然把泥巴放在板上揉?”她看出男孩有些小恼火,微笑着接了一下他的手臂。

    男孩沉下心来了,他琢磨出来捏泥力道是个关键,几番捣鼓,终于把泥巴捏得可以拉坯了。

老板问他想做什么,他脱口说想做一个花瓶送给妈妈,母亲有些吃惊脸也有些红,老板开始示范:先把一块泥巴固定在转盘中心,然后打开电闸使转盘转动,在这同时耐心细致地塑造花瓶的形。男孩这次不敢掉以轻心,仔细观摩着老板的动作…

制作要领了然于心之后,男孩自信地把双手固定在转盘边沿,双手放在泥巴表面,轻轻往上提,转盘转起来了,母亲紧张地看着,感觉花瓶的形已经出现了,可就在这时,那团泥巴很不配合地飞了出去,落到了盘子里,功亏一畴。男孩儿泄气地甩了甩手,老板哈哈笑着说:“这没啥小伙子,还没有哪个顾客是一次做成的呢!”男孩看到母亲沉静的笑容,又把双手放到转盘上。

不知过了多久,当男孩把一个小巧的花瓶放到母亲面前时,母亲含着泪花喃喃地说:“谢谢儿子,你其实就是妈妈手中的花瓶。”

从陶吧出来,男孩认真地看着母亲说:“妈,我明年再复读一年吧。”母亲晃了晃手里的花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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