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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校2017届高三5月模拟(一)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水在水之外活着

葛水平

    ①一条宽阔的谷地间,曾经有一条河流过,如今一群羊恰似河的洪峰滚出山间,更远处四散而去。这生殖的土地,鲜花盛开,青草繁茂,正适合羊们的口粮。一切都是晴朗的光照,数丈宽的河道,下游一位年长的老汉说:“往山里走是它的源头,公家人叫它沁河源。走到我的脸前头我们喊它秋水河,因为当年秋天雨水多它的声音大便有了这个外名。”

    ②沁河,南北贯穿晋东南。我们立足的这个县就叫沁源。沁源,因三晋名水沁河六出其源于山中而得名。山间沁河的六个源头清泉喷涌,碧水成溪,汇成了绿水沁河。

    ③它魅惑了天地两界。更主要的是魅惑了我。

    ④车开入河道,河卵石高低起伏着,有青草填补了它们的缝隙,黄绿交织,有繁荣,有寂灭,也有疼痛。

    ⑤河谷两岸没有人烟。云朵让天空无限扩大,空了的村庄让我六神归位。这样的时候,因了空气的绝对新鲜和纯净,声音的穿透力也特别强,不知名的小鸟啁啾声声,在空旷中游走,那啁啾声便遥远了一切,透明了一切。我们奔跑而去,让景色生动起来。一条道被水漫过,人走在水道上,两行杨树形成密匝匝绿色拱道,在一个马蹄形的缺口前水流分开到两边山脚下。“源”至此而出。

    ⑥泉水清澈,冰凉清甜,东边泉眼水流湍急,西边泉眼水流平缓,两股泉水流出数十米后汇成一股,顺河谷而渗入地下。山崖壁上有大小不一的洞,能感觉到在远古那些洞都有水出,水流分散,涡流丛生该是怎样的景致!浅浅的一汪至山间流出,我把手伸进去,它的深度淹不住我的胳膊肘。水流出泉眼,慢铺开来形成小河,水面刚能把我平放的巴掌淹住。走过河对岸,鞋面不小心会被水打湿,也许是故意的,此时的我居然对水生出了敬畏之情。水面上因了阳光的不同折射,看上去呈颗粒状,有别一番模样。对岸有碑亭,新修却已经残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在此设立下的“沁河源头纪念碑”。

    ⑦它不是原来就这个样子,如今,羊群代替了它成为河道里流淌的植物。开着五朵花瓣的黄花,自在地生动着,羊群走来,放羊人撒了细盐,我听见羊舌头抹布一样擦着,像一支曲子在低声部回旋。放羊人挥着皮鞭,鞭梢带着响,羊群聚集在一起,那一只头羊昂着头,相比于那些勾着头吃草的羊,那只头羊扩大了我的视野。源头在我身后一百米远的地方,就已经看不到水了。我坐下来,粪蛋蛋落在草丛间,索性躺下,我的情绪复杂。源头的河床这么宽,那是常年流水落下的影子,我现在只能用幻觉来填补它的空缺。这个世界已经失去了用心灵与眼睛观察的习惯,快乐是持久的,痛苦则是刹那之间,而人都喜欢飞蛾扑火,为眼前的利益狂欢而死。

    ⑧明代诗人王徽诗云:“沁水河边古渡口,往来不断送行舟。”在沁河两岸的冲积平地和原有台地上,由于沁河总体水量的减少和沁河水被过度的开发利用,昔日汹涌的河水变成了今天的涓涓细流,日常流量从过去的每秒几百立方米下降到几立方米。放羊人说:“也就几年光景。”台地上的秋庄稼卷曲着叶子,旱大了。放羊人说:“看着是河的源头,却使唤不上水。”一条河的旺衰总有一定的规律可寻,领导人在社会转折关头的抉择也非常重要。对资源的争夺,可以爆发最激烈的战争,谁都知道。无节制地开采资源,使一座城市变为一片废墟,一座最繁华的都会变成一片草场,沧海变桑田,有谁知道我们少了什么?走走走走走 , 汲取什么才能够让水茁壮成长?我看到薄淡轻疏的云彩,正俯视数十万烟灶的生命,并不是太久的岁月,放羊人说:“河道里的水再都不敢喊河了。”那些植物和人一样喜欢喝清水,黄花遍开,如经脉一样的腰肢风姿绰约在阳光下,放羊人甩开鞭声,羊群们奋力撂开蹄子顺着河道走往山外,放羊人的鞭声坚硬而空旷。

    ⑨谁能知道眼泪是生命最后一抿唾液?

    ⑩我走沁河,水在水之外活着,却是我心里的急事。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尽管沁河两岸少了河水的滋润,但河谷空阔、羊群遍野、空气纯净、鸟鸣山幽,这一切让作者心旷神怡,喜不自禁。 B、新修却已经残破的“沁河源头纪念碑”暗示当地的人们遗忘和漠视曾经养育了自己的沁河,也就有了今天沁河的干枯。 C、作者在第⑧段引用明代王徽的诗句,主要是为了点明沁河两岸的风物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增添文章底蕴。 D、全文语言简洁而富有张力、凝练而富有诗意,如第⑧段连用的五个“走”字饱含着作者对沁河的满腔热情。
(2)、文章多处提到“羊群”“放羊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我走沁河,水在水之外活着,却是我心里的急事。”请结合全文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栀子花,旧庭院

许冬林

    喜欢一些开白花的灌木类花树,像茉莉、木槿、栀子……开起花来,一朵朵都是心思简静,悠然芬芳。

    在南方,在乡下,一个女孩子,几乎都有一棵栀子花树伴她长大。五六月的初夏天气,乡村沉陷在疯长的绿色里,是一朵朵淡雅的栀子花来打捞乡村了。女孩子的日月过得都有仙气,是开门见花,闭户则花香缭绕。依花长大的女孩,长得也像栀子花一样素洁婉丽。

    童年时,我家有一棵单瓣栀子,大伯家是一棵重瓣栀子,都是姑姑在出嫁前栽的。花树大了,开花了,我和堂姐刚好到了戴花的年龄。

    那时候,还没起床,母亲已经将带露盛开的栀子花掐回来,就等我起床给梳辫子戴花。我坐在窗台边的椅子上,闻着花香,觉得晨晓潮凉的空气都有殷勤待我的情意。我戴着洁白的栀子花,穿着杏黄色的连衣裙,背着小书包,走在乡村的小路上,觉得整个世界都好美。觉得自己是一只白色的蝴蝶,幻作了人形,来人间游览,处处都有新奇和感动。多少年过去,我一直觉得那一段时光最有人间的美意。

    后来,母亲一时贪念,将家中的那棵栀子花卖给了村干部,移栽在新建的村办公楼的大院里,令我号啕。好在,南方水乡的女孩子,天生都是种花好手,我很快就从同学家里移栽了一根插枝。夏天的黄昏,一放下书包就去给花浇水,没几年,也开花了,而且是硕大的重瓣栀子。夏日,不论黄昏还是晨晓,看着一朵一朵的白花盛开,就觉得内心甜美。伴有栀子花的庭院,那才是世上一处端庄秀美的人家啊。

    少年时读过一首古诗:雨里鸡鸣一两家,竹溪村路板桥斜。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着中庭栀子花。读过就喜欢得要命,好像是算命,被人一桩一桩算得准,即使有过崎岖有过黯然,那一刻也是感慨欢喜。微雨的初夏,忙碌的母亲和奶奶们,还有依旧在庭院里不慌不忙吐露芬芳的栀子花,那就是我们的乡村我们的生活啊。

    成家后,住公寓楼,住在楼上,养花不易。幸运的是住一楼的邻居家有个庭院,院子里栽有栀子花。我就有福气了,时常傍在阳台边,享受那摇荡蓬勃的花香,领受那饱满甜蜜的情意。后来,又贪心,终于抱回一大盆的栀子花,养在家里,一养多年。每出门,不担心家财被盗,其实也无甚家财,只是担心那栀子花无人照料。养花养到后来,就像养了一个女儿,一边欢喜,一边念念放不下。花开时节,一朵一朵的白蝴蝶落在绿叶里,或藏或现,或豪放或婉约地开。我们枕着花香入睡,浮游在花香里饮食起居,世事悠然,无哀无忧。

    有一年,在北京的一处广场边,看到人卖花,其中就有栀子花。北京的栀子花是从花棚里移出来的,枝叶稀疏,花开胆怯,眉目之间甚是楚楚可怜。可能还是气候和水土的原因,养得不够丰润有神采。我彼时离家已有些日子,再见栀子花,如遇流落在此的故人,又感动又心酸。身边是一位西北长大的朋友,我问他,知道那是什么花吗?他一脸懵懂茫然。他说他们那边没有栀子花,也没有莲藕,没有芦苇,没有菱角……我听了,替她遗憾半天。我一直以为,有家的地方,就有栀子花,有村庄的地方就有栀子花。人总要在水气和花气里长大。

    在苏州,在南京,在长江中下游一带的江南江北,初夏路过人家的院子前,一路是栀子花的香气相迎相送,让人觉得,这尘世美好得每一分每一秒里都充盈着爱意。

    我奶奶青年时守寡,中年时又失去了我的大伯,她自觉自己是个不幸的人,自此穿衣再不穿艳色,连从前的绣花鞋子也摁进了箱底。但是,却一辈子保持着戴栀子花的习惯。初夏的浓荫下,坐着一位身穿藏青色斜襟褂子的老人,他头发绕在脑后,绕成一个扁圆的髻,髻边斜插一朵栀子花。她颤颤走动在树荫下,一阵一阵的香气软软袭来。戴花的奶奶,有着观音一样的慈悲温和的美。

    栀子花,开在南方多雨的庭院里,开在简洁庸常的平民生活里。它多像一个素色的女子,没有遗世独立,也不轻易伤感。她只以一种温婉清美的姿态,将一种小格局的生活撑得格外饱满,撑得别具情味。

——摘编自《散文》2015年8月刊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林中遇险记

[法国]保尔•考里尔

    意大利南部有个声名远播的地区名叫卡拉勃利亚,人们都知道那是个凶险之地。在那里,陌生人是不受欢迎的,而最不受欢迎的恐怕要推法国人,许多法国人因而惨死在当地人手里。那次我出门旅行,卡拉勃利亚是必经之地,而我正是法国人。

    同行的是个小伙子,自称对当地的地理环境了如指掌。山路崎岖,马行艰难,小伙子走在前面。在一个岔路口上,他领着我转向一条小路,说那是一条捷径,路也好走些,然而,事实证明我们很快就迷了路,我真后悔让一个嘴上没毛的愣头青带路。

    我们在森林里左奔右突了一整天,走得越远,就越不知道身在何方,就越搞不清楚何去何从。天色已晚,我们竟意外地在密林深处发现了一户人家,我们已别无选择,只能胆战心惊地向那幢房子走去。进了屋,只见一大家子人正围着桌子吃饭,他们热情地邀请我们共进晚餐。

    同行的小伙子欣然入座,坐下以后就没心没肺地大吃大喝起来。我坐立不安,神经紧张地观察着屋里的一张张面孔,心里猜度着主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与寻常的乡下人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屋里的陈设却露了馅:各种形状、各种类型的刀枪就挂在墙上,少说也有十二件,有些男人的皮带上还别着手枪和匕首!我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恐惧,却还是露出了恐慌的神色。他们索性不理睬我,看来,这些人对我的反感不亚于我对他们的反感。

    而我的那位年轻朋友却毫无知觉,他轻松自在地跟他们有说有笑。接着,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竟然开始自报家门,还暴露了我们的来历和去向。他解释说,我们在林子里迷了路,没人知道我们的下落。他还说,要是这家人明天把我们带出森林的话,他会很高兴用钱来酬谢他们的。

    亲爱的读者,请你想象一下!我们迷了路,又只有两个人,却坐在最可怕的敌人中间,而且世上还不会有人搭救我们!更可怕的是,我的朋友又说起他的手提箱里有非常珍贵的东西,所以睡觉的时候要枕着才行!唉,年轻人哪!经他这么煞有介事地一渲染,这家人不认为里面有黄金才怪呢,其实里面装的无非是他女朋友的信而已。

    吃完了饭,主人把我们领到储藏室休息。储藏室在楼上,中央有张二层床,床离地有四米高,所以上床必须爬梯子。床的四周立着长长的架子,架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食品,足够他们吃一个冬天的。我的朋友立刻上了床,把手提箱往头下一枕,倒头便睡。我可不敢睡,我要熬上一夜,小心提防。

    谁料竟一夜无事。天将破晓时,我以为平安无事了,却突然听到楼下传来的男主人跟妻子的说话声,我迅速把耳朵贴在贯通楼上楼下的烟囱上,听清了他们的对话内容。

    丈夫说,“行,行,可是,两个都杀吗?”

    妻子答,“对,都杀了。”

    接下来他们说的话,我就听不清楚了。我怎么跟你描绘我当时的样子呢?我只记得四肢冰冷,吓得连气都透不过来。我们只有两个人,还手无寸铁,怎么能斗得过六个持刀带枪的呢?此外,我的朋友还在酣睡,叫醒他吗?又怕弄出声响。越窗逃跑吗?我心中暗想,跳是可以跳出去的,可窗下有两条大狗在虎视眈眈哩。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楼梯上已经有了动静。从门缝望去,只见男主人一手提灯,一手手执长刀,他的妻子跟在后面。在门被推开之前,我闪到了门后。

    两人上了楼,男主人走到床前,把刀在两齿之间咬着,就开始爬梯子,爬上去以后,他低头看了看我那位正在酣睡的朋友,右手举起了刀,啊……左手从架子上取下一条猪腿,割了一大块,然后跟着妻子下了楼。门又关上了,灯光也没有了,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还没有完全醒过味来。

    天亮以后,他们全家人都来叫我们起床,他们在我们面前摆上了一桌丰盛的早餐,一顿美味佳肴!我们快吃完时,女主人又端进来一个盘子,盘子上盛着两只熟鸡,“刚刚煮好的,给你们,一只现在吃,一只带着路上吃。”

(张白桦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守巷者

庄因

    从我的门口通往闹街,是一条长巷。

    巷子的前一段,左右对立的是些高级住宅,朱门白墙,煞是美观,经常有几辆小汽车停靠在巷的一边。巷子的后一段,是参差不齐的克难房子,我所住的,便也是其中的一个。

    午间,巷内行人不绝,人们像走马灯似的往来于闹区与冷静之间。到了晚上,一切活动都被黑暗所掩蔽,巷子里静得犹如一条无声的河。

    我每晚都要经过这条巷子,而时间往往接近午夜了。当我自巷口下了汽车,独自走在这幽幽的深长的峡谷中,听着足声清晰地震荡着,心里便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我很愿意用这段富有诗意的宁静,去澄清脑子里一天来堆积着的琐碎的片段问题,同时,结构一些对于新事物的思绪。

    我放缓了步子走,虽然在我感觉中,这条巷子是很长的,但走过去却非常快。每次转过一个小弯以后,远远的一盏微弱的灯火便像流星般滑落在巷口,这颗星似的灯,体积固然很小,但给我的感受又何尝逊于大海茫茫中出现在港口的灯塔?

    当我每次快走进那个转弯的时候,心里便自问着:“它仍在么?”

    然后,我转过弯,承受着希望的欣喜,我的脚步也像有力而加速了,仿佛新的明天已经有这一点光亮,先透露给我。

    这盏孤灯的主人,是一个卖面的老人,我说他老,也许并不确实,不过,他确已鬓发斑白。我与他相识,是在一个寒雨凄风的夜晚。

    我竖起衣领,向前倾斜着疾行。再也没有往常那种悠闲的想法,只觉得这巷子长得讨厌。风加了细雨,喷洒在身上,有一股刁钻的风溜进衣领,全身像触电似的痉挛起来。忽然一阵竹梆子的声音从前面传递过来,我抬头看,一层雨雾散在那灯火的四周,老人笼着手,靠了墙壁坐着。我忽然觉得他是异常孤独的。

    坐在面摊旁的长条凳上,热的蒸汽扑在脸上,隔着水雾,渗过凄迷的光,看见的是他满脸的皱纹,和一双似乎困倦的眼。

    “吃啥?”他问。

    于是我们便由一碗牛肉面交谈起来。

    “俺在大陆时当过县长,谁知道要来台湾卖面?”

    真的,谁会想到来台湾一住十年呢?

    我想,谁也料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处在一个新环境里,便去多多培养自己,料理新生活吧!生活没有绝对的舒适与穷苦,那只是感受的问题,以及我们对于它单纯肯定而产生的印象。我与他真是素昧平生,相遇他乡,不是奇迹么?

    我把一碗面连汤喝完,觉得特别的舒适和温暖,我拭过嘴,微笑地望着他。

    “你不要看俺头发白了,没关系,俺儿子可大了!”他似乎猜透我心中优越的感觉,于是这样说。

    我没有再答他什么,心里忽地充实起来。我想:是的,我们的下一代都大起来了!回家,快了!

    雨仍下着,风仍刮着,我站起来向他告别,转身走去,不禁回头又看了看,想,只留下他一人在深夜守着这长巷,是太不该了!

(选自《海外华人散文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米在人间

李思维

    茂盛的玉米地,散落在村庄的周围,一片连着一片,把村庄包围在万绿丛中,带着乡亲们的体温,聚着他们的心血,成为乡村最朴实,最优美的风景,在我的眼睛里,这是一片绿色的海洋,波涛起伏,涌动蓬勃的生命。

    身居城市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家乡的那些景物,尤其是那些庄稼,那碧波如浪的玉米林,我仿佛听到风儿吹过来的沙沙声响,嗅到阵阵夹杂着甜味的清香,每当这个时候,我好像又找回了那些丢失了的东西,找到了我的乡村记忆和童年的快乐时光。

    闲暇时翻阅史料,得知玉米的渊源来自墨西哥的古印第安人,墨西哥因此被誉为“玉米的故乡”。历史风云,世事沧桑,我想,当年墨西哥那些土著居民,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培育的这种黄金般的玉米竟漂洋过海,养活了无数中国人。在漫长的岁月里,玉米用一代一代的生命轮回精心地呵护着村庄民众,与村庄一起经历风雨洗礼,一起接受阳光的爱抚。

    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逢春风吹醒冻裂的泥土,父亲总在这个时候左手持鞭右手执犁,跟在那头老牛后面,用一把锋利的犁铧划开春天的序幕,农事是一波接一波的,耕好了地,接着就要把玉米种子播进地里,乡间的路上,随处可见推着种子化肥,肩扛锄头的人们,偶尔还能看见施拉机“突突”地驶过,整个田野像一锅煮沸了的开水欢腾起来。

    一场春雨过后,玉米就开始疯长,放眼望去,一片葱茏,一片苍翠,漫山遍野的绿像大海一样铺天盖地卷来,淹没了村庄。闭上眼睛,整个田野里都是玉米拔节的声音,这时节的天空是明朗干净的,土地是妩媚舒展的,玉米生长着,长到一筷子高的时候,又要追一次肥,追过肥的玉米像发育期的少年,在土地的滋养和阳光的照耀下,使劲地蹿个儿,似乎不几天,田野成了青纱,一片浩瀚壮观的风景。

    玉米快要成熟的季节,大自然的芬芳犹如久违的甘露沁人心脾,我们孩子们难以控制焦急等待的心情,迫不及待地往玉米地里钻,童年里玉米杆的美味是无与伦比的,它的汁水甜得黏牙,是我们最喜欢的免费零食,孩子们像挨了饿的小兽,迫不及待啃生棒子,甜甜的有种牛奶的香味,还有煮玉米,水是村中甘甜清澈的井水,把嫩乎乎的小玉米丢进煮饭的开水锅里一起煮,煮熟的嫩玉米水灵灵的,热气氤氲,握住玉米的两头,用牙齿轻轻地啃食,满嘴都是清香。

    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农历八月十五前后,地里的玉米成熟了,经过阳光照耀的玉米,籽粒饱满,色泽光亮,一个个大棒子看上去就像兵马俑的方阵,威武而庄严,轻轻抽动鼻翼,满口满鼻都是甜蜜的气息,那年月收获玉米没有机械化,一家一户的几亩地,全是人工收获。人们拉上车子,提着袋子,挎着篮子,来到地头,掰玉米的人一手握紧秆子与玉米蒂。一手握紧玉米棒一折,一个玉米棒子就掰下来了。

    玉米秆砍下来后,捆成直径一尺的草捆子,再一簇簇地把十来个这样的草捆子聚拢,让它们彼此依靠着,站立起来,玉米秸秆要在收获后的玉米地晾里一段时间,等到水分全干了,再运回家仔细地垛起来,到了冬天,或铡成草料喂牲口,或用来搭建菜窖的顶棚,或烧火做饭,或沤制农家肥……到了春天还可以扎成菜园子的篱笆,人们一点儿也舍不得丢掉。

    吃过晚饭,碗一推,剥玉米又要开始了,干这种活,不用点灯,白白的玉米皮已经映得院里发亮,或搬个小凳子,或席地而坐,大家围着玉米堆,去除玉米的外套,只留下几片薄薄的内叶,成对成对地栓在一起,待绑好了,一下子搭在事先栽好的木桩上,挂在一个个树杈上,炫耀着一个家庭,一个村庄的丰收……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阅读文本,解答问题。

迷津处一片蒹葭

    ①“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305篇,最爱就是这首《蒹葭》。蒹葭二字似乎天生就是给诗歌作题目的,在纸上写,耳边听,嘴中念,心里想,都那么美,那么可思而不可言。这两个带草头的汉字也特别像身段娇好的美人,还带着那么点山野气,露水味儿。

    ②《蒹葭》是那种很彻底也很孤绝的诗,“诗无达诂”或“诗不可译”之类的话仿佛是为这类诗量身定做的。谓予不信,可试着改动或删除它一个字,你会发现,一整首诗都会喊“疼”!这样的诗注定是一个谜,公然挑战我们的情商和智力。古往今来,对这诗的解读早已成为一大悬案。譬如《毛诗序》认为这诗是讥刺秦襄公“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也”。《诗本义》的解释更有趣:“所谓伊人者,斥襄公也,谓彼襄公如水旁之人不知所适,欲逆流而上则道远而不能达;欲顺流而下则不免困于水中,以兴襄公虽得进列诸侯而不知所为,欲慕中国之礼义,既邈不能及;退循其归,则不免为夷狄也。”“美刺”的传统固然肇端于《诗经》,然诗歌的本义一旦被坐实,赏读的趣味便要减半。还是朱熹老夫子聪明,他在《诗集传》里说:“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也。”闲闲一笔,不仅消解了上述诠释的权威性,也给《蒹葭》的多元解读另辟了一条蹊径。

    ③蒹葭,是长在水边的芦苇。芦花色白,何况一大早还打上了一层如霜的白露?想象里,那长满蒹葭的水边该是一处野渡吧,没有板桥,没有扁舟,当然也没有鸬鹚,隐隐约约的雾,在水一方的人,如真似幻,扑朔迷离得一塌糊涂。那是一片亘古的迷津,在汉字里疯长了几千年的芦苇摇着头,逗引着那些“会思想的芦苇”纷纷加入这场“猜谜游戏”。清代学者姚际恒《诗经通论》称:“此自是贤人隐居水滨,而人慕而思见之诗。'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溯洄'、'溯游'两番摹拟,所以写其深企愿见之状,于是于'在'字上加一'宛'字,虽觉点睛欲飞,入神之笔。”这样读法,算是入了文学之港。清末才子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这是一首“招隐”诗:“盖秦处周地,不能同周礼,周之贤臣遗老,隐处水滨,不肯出仕。诗人惜之,托为招隐,作此见志。一为贤惜,一为世望。”陈子展《诗经直解》称《蒹葭》是“诗人自道思见秋水伊人,而终不得见之诗”,又说“诗境颇似象征主义,而含有神秘的意味”。朱东润则肯定此诗“抒写怀人之情,在艺术上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地”。前贤的这些说法虽也有理,但仍有“戴着镣铐舞蹈”之意,不若笔者拈出“距离”与“过程”二语解释得有味。

    ④上文学史课,每次讲到《蒹葭》,不免要问:“这是一首什么诗?”学生多半以“爱情诗”对之,殊不知古人眼里,爱情的地位远不如他们所想的那么大。不过读到一个“情”字也很了不起,应予肯定。然如果是写爱情,那也不是两情相悦,而是单相思。诗人和他的对象“伊人”实在离得太远,“在水一方”说的就是“距离”。而且,两个端点之间并非一条直线,而是——水,阻挡牛郎织女的银河不也是另一种“水”么?窃谓诗的美感一多半便是缘于这“距离”的营造。如果“伊人”近在眼前,唾手可得,真的还能兴起美感和追求的冲动么?写“距离”只是第一层。接下来的“溯回从之,道阻且长”,则是写求索过程的艰难,惟其艰难才乐此不疲。“过程”的终点是“结果”,可一旦有了“结果”,会怎样?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其所有的悲壮和崇高正来自于石头推到山顶又会落下来。“宛在水中央”的“宛”字极妙,不仅渲染了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朦胧意境,也附带让这“结果”永远地悬置起来,成了钱钟书所谓“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结果”的未知既是一种缺憾,同时又何尝不是一种无言的美丽?

    ⑤进而想,这难道仅仅是写爱情吗?理想的追求又何尝不是如此?捷克小说家米兰·昆德拉所谓“生活在别处”,宗教所谓“彼岸世界”,这些对人生“此在”困境、“彼岸”虚无的一种哲学表述,亦可作如是观。从这个意义上说,《蒹葭》不仅写了_____,抒了情,还言了_____。要说“朦胧”,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朦胧诗吧。

    ⑥我想,中国人应该会背这首美感和哲思兼善的《蒹葭》,将这首诗刻录在大脑的硬盘里,就是出国了也不会走失,情绪低落时吟哦一遍,灰暗的天空说不准就会明亮起来。因为这是地道的母语,也是我们民族的徽标,文化的基因和灵魂的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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