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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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吉林省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高三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打猎

阿成

    在达斡尔族护猎员的带领下,我们开着一辆伤痕累累的吉普车,进入了一望无际的大甸子。开始,我们以为护猎员是到森林里去,隐蔽在树林里的某处等待偷猎者的出现。其实不是,是在大荒甸子上寻找偷猎者。

    正是收获的季节,金色的玉米地像莫奈笔下的油画,像梵·高笔下的秋天,十分的迷人,很辽远,很开阔。开着像战车似的大吉普车疾驰在七沟八梁的大荒原上,那种感觉非常的不寻常,非常的男人,当然,车也非常地颠。可以这样说,要是让我们在陆地上做出那种剧烈的被颠的动作,肯定是做不出来的。

    几个人抱着枪坐在被桑开得飞快的吉普车里,很快就有一种美国大兵的感觉。吉普车前面的玉米秆已高过吉普车的机器盖子了,两边的玉米秆刮着机器盖子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在大坡地上横穿的时候,感觉吉普车要翻过去了。开始的时候,那个窄脸的诗人忘情地抱着猎枪不由自主地进入了角色,摆出一副美国大兵的样子,还很得意的。但是,没想到车子会这样颠,终于,那位窄脸的诗人有点害怕了,干哑着嗓子跟着桑说,桑,停下车吧,把枪放到后备箱里去好不好?

    很显然,车这么颠,他担心猎枪万一走火,呯一声,直接就自毁了。

    其实,上了车,桑就跟两个抱枪的诗人说,枪管不要冲着自己,也不要冲着别人,小心走火。

    桑是这儿的护猎员,他的任务,主要是阻止偷猎野鸡之类的飞禽。桑说,野鸡一般下午三四点钟才出来觅食,这时候它们都跑到玉米地里找粮食吃去了。偷猎的人一般都选在这个时候打野鸡和沙半鸡。

    我们听了都直点头,反正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桑说,野鸡和沙半鸡非常傻,比如你打其中的一只,枪响之后,另外几只也不会跑。我说,不对啊,桑,不是有个脑筋急转弯儿嘛,树上十只鸟,打掉一只还剩几只?桑说,要是麻雀,树上就一只也没有了。但沙半鸡,打掉一只,肯定还剩九只。好运个胖脸的诗人说,这一点有点诗人。

    我们在这个大甸子上跑了两个多小时,什么也没发现,无论是偷猎者还是允许打的野兔,都没看到。

    桑看到我们有些失望的样子,便说,好,咱们开枪打打麻雀吧,过过枪瘾。胖脸的诗人说,行,不管咋说,我们一人扛一只麻雀回去也挺好的,像英国漫画一样。

    正打算停车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枪声,桑立刻开车朝着枪响的方向疯跑。车都快颠翻了,我们一个劲儿地劝他慢点开,可怎么劝也劝不住。此时此刻,我们已经颠得满脸憔悴,一脸苦难,这才知道当个护猎员的辛苦。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偷猎者,最后,桑只好放弃。

    就在我们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桑突然发现,在前面的玉米地里有六七只沙半鸡正在觅食。桑立刻把车停下来,拿起了猎枪说,我给你们试验一下。说着冲天上开了一枪。那几只沙半鸡像什么也没听见似的,仍旧在那里觅食。我们都看傻眼了。桑换上子弹,从容不迫又朝天上开了第二枪,几只沙半鸡依然岿然不动,照例在那里觅食。好运个胖脸的诗人像祈祷着似的举起了双手说,主啊,赐给沙半鸡以麻雀般的智慧吧!

……

    在回去的途中,要经过一片湿地,此时夕阳烧得正旺,红彤彤地挂在西天,景色非常瑰丽。这时,我们在远处的芦苇荡里悠然自得地游着的三只野鸭子,一只大鸭子后面跟着两只小鸭子在款款地游,桑说,这是王八鸭。他的语音刚落,就听叭的一声枪响,那只大鸭子立刻被打死在水里了。桑立刻停下了车,下来向四处看不看,四处一点动静也没有。桑立刻仇恨地说,这是有人在跟我玩呢。

    那个窄脸的诗人叹了口气说,你们看,那两只小鸭子在母鸭子旁边游呢。

    这时候,桑打开吉普车的后备箱,从里面取出“水衩子”窗上,独自一人绕了很远的路才上到了那片沼泽的“硬地”上。我们远远地看到,桑每一脚下去都有一米深的稀泥。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危险的,甚至有生命危险。

    半个小时以后,桑从芦苇荡里把两只小鸭子抱了回来。

    桑长得很帅,一脸的络腮胡子,是一个充满柔情的、硬朗朗的达斡尔族汉子。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描绘了北国的优美风光,寥廓的天空,广漠的荒原,金黄的玉米地,为小说奠定了着两浪漫的感情基调。 B、小说展现护猎员的日常工作,揭示出他们生活环境的艰苦、生活的艰辛、强烈的责任感和丰富的内心世界。 C、小说采用白描的手法,对主人公桑只是简笔勾勒,以他日常的言行去表现他的个性,但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D、小说最后描写了桑冒着危险抱着两只小鸭子回到岸边这一细节,充分展现了桑的柔情,并揭露了偷猎者的残酷无情。 E、小说娓娓道来,语言平和朴实,人物对话隽永含蓄又带点幽默与诙谐,景物描写充满诗意,像一首淡雅含蓄的小诗。
(2)、小说中多次写到颠簸的吉普车,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分别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桑”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标题是“打猎”,但文中却几乎没有正面写到打猎,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选文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一把斧头的记忆

赵明山

①改变我命运的人叫储国恩,是冀中抗日根据地文新县大队的大队长。他个子不高,方脸阔嘴,黝黑粗壮,不像个带兵的队长,倒像个卖苦力的。储国恩把我掂在手里,用大拇指试着我的舌刃,他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突然抡起我劈向一根木头。在我深深嵌进木头的那一刻,奇袭姜庄子的作战方案已经成竹在胸。

②很快,我和另外15把斧子别在了16名战士的腰里,这些战士来自县大队和二区小队,我们要去执行一项神圣的任务。文安城南姜庄子据点刚刚住进一群鬼子,我们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村,给鬼子的脑袋搬搬家。大队长在动员会上说,论武器装备,论兵力部署,县大队都明显处于劣势,姜庄子据点不仅有25个日本鬼子,还有百十号伪军协防,硬拼代价太大,只能智取,出奇制胜。

③他们开会商量的时候,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时间是1942年阴历正月初八,春节刚过,天空像黑黢黢的锅底压下来,零零星星的雪花像锅里掉下来的米粒儿。他们开会的村子叫牛各庄,在文安城东北方向,距姜庄子30多里。16名战士在夜色掩护下潜入姜庄子,伺机行动。

④漆黑的夜,漆黑的路,寒风卷着雪花抽打在战士们的脸上,也打在我的身上。我躁动不安,内心有一种情绪在奔涌,大队长觉察到了,安抚着我,摸摸我的头,让我冷静。

⑤我数了数,他们16个人除了每人一把斧子,只带了7支短枪。这不是去玩儿命吗?要知道姜庄子据点里有一门野炮、两挺机枪、30来支三八大盖儿和短枪,一屋子的弹药。这还不算伪军的装备。那天有个孩子送来情报,据点里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孩子是县大队的眼线,为据点里的鬼子扫地,把犄角旮旯都给扫描了。

⑥研究作战计划时,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这步棋太险,孤军深入,敌众我寡,恐有不测。储国恩马上接过话茬:我们唯一的胜算就在于冒险。如果连日本鬼子都认为我们不敢冒这个险,我们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等出了正月,鬼子建了岗楼,挖了封锁沟,再想下手就难上加难了。大家心里明白,大队长也是被逼的,县委和县大队已经没有了退路,姜庄子据点像一根毒刺揳入了抗日根据地,建成半个月,县里的工作就受到很大影响,上下不通,左右不畅,不及时剔除这根毒刺,损失不可估量。

⑦我们是正月初八前半夜进入的姜庄子。战士们头上冒着热气,嘴里吐着热气,我们身上闪着寒气。

⑧我们杀进鬼子据点是正月初九的凌晨,天似亮非亮,站岗的哨兵偷偷回屋取暖,做早饭的伙夫刚刚打开门。战士们像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伙夫当时就晕成了一摊泥。日本鬼子睡觉很讲究,每人一个睡袋,三九天也脱光了,像头褪了毛的猪钻进去。我们的到来终结了他们的美梦。要不是有个鬼子开了枪,这场战斗会更漂亮,会成为一场更为经典的斧头战,不用一颗子弹就把鬼子们送上西天。伴随着鬼子的枪声,一名战士倒下了,他手里的斧子掉在了地上。即使最后是激烈的枪声为胜利画上句号,这场战斗仍被传颂为“姜庄子斧头战”,受到冀中军区司令员通令嘉奖。那是我第一次尝到血的滋味,侵略者的血。因为这场战斗,我被载入史册。时至今日,在华北地区一提起“姜庄子斧头战”几乎无人不晓,人们会不由自主地竖起大拇指。

⑨战斗结束后,大队长指挥打扫战场,我在他手里左顾右盼,生怕漏掉一个喘气的脑袋。院子里躺着21具鬼子的尸体,仓皇逃跑的4个鬼子也在村边被“报销”了。我一不留神碰到了那门三八野炮,发出响亮的金属之声。我的面前,横躺竖卧着缴获的武器,野炮、机枪、步枪、弹药。我在它们面前昂首阔步,它们向我低下了头,连那门向来仰着脖子不可一世的野炮,也跪在我的脚下。我轻轻敲击着它们,有几分胜利的快感。

⑩从腊月二十三鬼子进驻,到正月初九被县大队一锅端,姜庄子据点只存在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这大概是中国战场上最短命的日军据点了。鬼子万万没有料到,他们煞费苦心构筑的堡垒,连同他们的脑袋,被十几把斧子砍得七零八落,不到一个小时,灰飞烟灭。

⑪当敌人的援军赶到时,县大队的战士们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连县委机关都转移了。鬼子也不是白跑一趟,收尸的活儿正等着他们呢。村边协防的伪军脚底下抹油,差不多跑光了。

⑫一场战斗,让我名垂青史,但我不愿过多分享文新县大队的荣誉,我不能喧宾夺主,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战士张广寿,年轻的生命永远地定格在姜庄子。我没有走进历史博物馆,战争结束后,我悄悄回到农民家里,继续劈柴。

(摘编自《小小说月刊》,2021年11期)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记懒人

老舍

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能上“无双谱”的总该是有价值的。

幸而人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三杯下去,他能暂时的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么?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

他的话极其天真,因为他的脑子是懒于搜集任何书籍上的与旁人制造的话的。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他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懒得生产。他的生日,没人晓得:妈妈是第一个忘记了它,他自然想不起问。他的妈妈后来也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

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像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最可怕的记忆便是“学生”。他记得“学生”——一群推他打他挤他踢他骂他笑他的活猴子。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老子的心中到底有个‘无为’萦绕着,我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他已饮了半瓶白酒,闭着眼说。

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的说:

“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像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向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那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像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像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像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蜜蜂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是回了家,大概是。我自然懒得去打听,更提不到去找她。想她的时候,我便在海棠树下静卧一天。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她没有来,花一点也不似去年那么美了,蜂声更讨厌。”

这回他是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又看见她了,已长成了个大姑娘。但是,但是,”他的眼似乎不得力的眨了几下,微微有点发湿,“她变了。她一来到,我便觉出她太活泼了。她的话也很多,几乎不给我留个追想旧时她怎样静美的机会了。到了晚间,她偷偷的约我在海棠树下相见。我不该赴约,可是我去了。她接连说我怎么还这么懒,我始终没开口,她落了泪,走开。我便在海棠下睡了一夜,懒得再动。她又走了。不久听说她出嫁了。不久,听说她被丈夫给虐待死了。懒是不利于爱情的。但是,她,她因不懒而丧了一朵花似的生命!假如我听她的话改为勤谨,也许能保全了她,可也许丧掉我的命。假如她始终不改懒的习惯,也许我们到现在还是同卧在海棠花下,虽然未必是活着,可是同卧在一处便是活着,永远的活着。只有成双作对才算爱,爱不会死!”

“到如今你还想念着她?”我问。

“哼,那就是那次破了懒戒的惩罚!一次不懒,终身受罪;我还不算个最懒的人。”他又卧在床上。

我将酒瓶挪开。他又说了话:

“假如我死去——虽然很懒得死——请把我埋在海棠花下,不必费事买棺材。我懒得理想,可是既提起这件事,我似乎应当永远卧在海棠花下——受着永远的惩罚!”

过了些日子,我果然将他埋葬了。在上边临时种了一株海棠:有海棠树的人家没有允许我埋人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投考

沈虎雏

这里正在进行北京中等专科学校招生统考。我第一志愿投考竞争最激烈的重工业学校。生怕考不上,心里老在打鼓。同时我又满意自己的重要抉择。

我迷恋机器,热衷于亲手做个什么会动的东西。大约从六岁开的头。初中三年尽管看了许多闲书,我偏没读过《绿魇》,不然这会儿就能振振有词,用爸爸的预见去说服他自己。当年他这样描写过我们兄弟:

……今夜里却把那年轻朋友和他们共同做成的木车子,玩得非常专心,既不想听故事,也不愿上床睡觉。我不仅发现了孩子们的将来,也仿佛看出了这个国家的将来。

十岁时,我曾把记忆中的“昌黎号”,用正投影规则,敬绘出主视图和俯视图,他又大加赞赏和鼓励。今天我当真要去搞机器,爸爸却不乐意了。但是他表现得柔和、讲理。

“弟弟,你还是多读几年书吧!妈妈同我都可以帮到你,把文章写好起。”

“我搞不了文!你跟老师都说我的作文有八股味。”

“有点儿也可以,多写写,懂得好坏,我就不叫你沈八股了。”

“我喜欢机器,这也挺好嘛!”

过两天他又找我谈:“弟弟,学机器也很好。家里有条件供你读大学,大学也可以搞机器。”

“我要现在就学,四年毕业,还赶得上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出两年力。”

“你还小呢,不必忙着找事情做。”

“都十五了!你十四岁当兵比我还小。”

唉!这个爸爸是怎么啦?干吗那么上心?我只是想跟这个家拉开点儿距离,越早越好!我选中了唯一实行供给制的学校,念书吃穿都由国家负担。我要去住校,去工作,成天生活在集体里,别人才会拿我当一个独立的人。可惜他不能明白!

统考以后,他还不放弃希望,总想劝我再去考一次高中:“弟弟,不读大学,我觉得很可惜,你又不是功课赶不上。我非常之羡慕能进大学的人。我当时实在不得已,程度太低,吃饭都成问题,没有机会呢。你没有这些障碍,放弃读大学的机会,可惜了……”爸爸耐心做思想工作,一点儿也打不动我。

电车铃声清亮悦耳。

“爸,都到小经厂了,你坐车回去吧!”

他不肯,“再走走,同你再走走。”

只好继续推着自行车走下去。

他从来对谁都不远送,这会儿怎么啦?去我的新学校才六站距离,比男四中还近,再说周末就能回家……不过,我已记不起有多少年没一块散步了,走走也好。

从录取那天起,爸爸一直沉默寡言,我猜他还在为我惋惜,可从来不说半句泄气的话,连叹气都没叫我听见一声。

鼓楼檐角外小燕穿来穿去。它们多自在!

鼓楼斜对街铁匠铺里火星飞溅,大锤闷响和掌钳师傅榔头的脆声交替应答,新学校大概也要学打铁?我对那几个汗流浃背的师徒,产生一种亲切感。

“爸,都走出三站路了,星期六我一定回来,你快上电车吧!”

他不走,把我领进一家冷食店,要两瓶汽水。我嘬着蜡纸管,爸爸走向柜台,弄来一个小圆面包。

“吃过晚饭了,爸,不饿。”

“你吃得下,就一个。”

面包很小很新鲜,盘一圈螺旋形黄丝,他把喝了一点儿的汽水瓶推过来。

还不肯回去。进了弯弯曲曲的烟袋斜街。窄街上,车后行李有点儿碍事,我推车拐来让去。他在一家棉花店前驻足,观看门楼上那些雕饰。

“清朝留下的老铺子,以前很讲究呢。”

银锭桥把着斜街西南口,桥头有鲜枣卖,他把手绢摊开来。

“别买了,爸,同学要笑话。”

爸爸像没听见。“尝了,很甜,只有半斤。”

扎上手绢,我说没法拿。他不懂自行车装载学,果然想不出该把它挂在哪儿,又去解开疙瘩。

消化机!消化机……

儿时的我胃口好,食量大,爸爸老说我是家里的“消化机”。现在“消化机”早已懂得克制了。我忸怩着,被装满裤兜。他俯身捡拾滚落的几个。

“爸!我顺着这后海北河沿很快就到学校,听说那是摄政王府。你到家没准天都黑了。”

“我知道,那也是溥仪的家。骑车子小心点儿。”

我跨上车滑开,桥上剩下爸爸一人。

……

这孩子终于走在自己选择的路上了。沿岸一段缓坡,车子轻松地加快。背后大包……

被得车把有点儿飘,一定要稳住,别让桥上那人看见它晃来晃去。

太阳快要沉落微带金红,越展越宽的水面闪闪烁烁,对这孩子眨眼微笑。谁说北京的云霞赶不上云南?前边这片天空正张开最美的一幕。小燕比不上这孩子,它们只懂得爹妈教的飞法,体会不到挣脱羁绊的轻快欢畅。

银锭桥上据说是燕京八景还是十景的一个去处,闹不清朝哪方看才算真正内行。那个留在桥上的人,依然朝着一株株柳树间隔里,望那远去的孩子,孩子全身都能感觉到这件事。那个人想些什么?却不知道!孩子顾不上琢磨这些,心满意足朝一片红光的方向奔去。他将在一座漂亮的大花园里,“在新环境中”受到最好教育,获取那些令他心往神驰的本领。他将挥汗如雨,亲手塑造一些无机生命。这孩子会不断进步,逐渐提高。沿后海这条土路总是向左拐,又向左拐,在彼岸终于折到相反方向。这条路本没修好,有平坦硬实的地段,也有坑坑洼洼泥泞,绕它一圈,是条长长的路程。

有一天,孩子走过了这条长路,从另一个方向来到桥头,想听听银锭桥的传奇故事。桥上空空荡荡,一无所有,那个人早已离去。

(有删改)

[注]①文章节选自沈虎雏《团聚》,题目为编者所加。沈虎雏,沈从文之子。②《绿魇》:沈从文散文,作于1934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酒香戏外

曾瓶

高明远在轩辕宫附近开酒坊,既酿酒,也卖酒。高明远卖酒有规矩,每天最多卖三十斤,每人最多卖二斤。每天卖完酒,高明远就去三泸茶园。

高明远去三泸茶园看戏,买票,有讲究。如果是陈三卿的戏,必买一个好位子,似乎离陈三卿越近越好,不怕花钱。如果没有陈三卿的戏,不管是哪个名角,都花最少的钱,进园即可。

相传,陈三卿刚到三泸茶园演出,因相貌平平,脸上还有麻点,同行和观众并不看好。她演的是《挑帘打饼》。陈三卿一出场,步法身段,时如蜻蜓点水,螃蟹行沙;时如电闪风掣,云行雨骤;时如垂柳摇曳,时如海棠婀娜。看戏的人,刚开始漫不经心,殊不知待几步金莲挪动,眼睛和耳朵,全到了陈三卿身上,一场戏下来,陈三卿让台下观众似醉如痴,掌声如雷。

那天,高明远在观众席。

陈三卿有了名气,常有人请她到家中唱戏。为了热闹喜庆,名角要向主家献酒。陈三卿献酒,手中酒壶,必盛高家酒。

城隍庙北边的张记桐油店张老板,母亲七十八岁,生了病,临时决定,提前替母亲办八十大寿,冲冲病痛;也临时邀约,请陈三卿来唱戏喜庆喜庆。因是临时,一时难以凑上那么多高家酒。陈三卿也直率,问张老板,我那几杯,应该准备好了吧?张老板直点头。其实,张老板藏有心眼儿,他就不信,你陈三卿,能把酒城这家那家的酒喝出来?

锣鼓敲得昂扬激烈,唢呐吹得高亢喜庆,陈三卿端着酒献老寿星,她执酒壶,捧酒杯,正陪饮,酒刚进嘴,即如彩虹般喷射而出。陈三卿笑盈盈的脸陡然间结满冰霜,冷冰冰地说,不是高家酒!

8张老板惊讶得嘴都合不拢,正要狡辩,陈三卿卸妆,对张老板拱拱手,告辞走人。

9张老板还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陈师傅,怎了?

0陈三卿不停脚,说,你坏了我的规矩。

这事,很快传开了。高明远心里鼓胀着一句话:以后,陈师傅,你喝高家酒,收成本价。高明远这话,没机会说。陈三卿喝酒,用不着她到高家酒坊买。

这天,排轮子买酒的长龙中出现了陈三卿。尽管换了戏装,一眼,高明远就看到了。嘴巴,差点惊歪了,但很快镇住神,问,陈师傅,今天什么日子,你亲自来?不管如何掩饰,还是有些磕磕巴巴,语气里,是满当当的惊诧,甜丝丝的欢喜。

陈三卿像还在舞台上,甩出很多笑意,像要把阳光摘下来,给高明远抛过去 , 说,高师傅,未必你家的酒坊,我就来不得?得看日子,才来得?

高明远被晃得有些头晕,说,陈师傅那么忙,完全可以叫人来。陈三卿说,今天得亲自来,其他人来要不得。

高明远的脑子使劲转,想,今天是什么日子?

陈三卿说,驻蓝田坝的皮团长,叫卫兵送来信,要下午去他那里唱戏。买上高家酒,带过去,正好。

望着排着轮子买酒的人头,高明远喊叫起来,陈师傅,前面来,你要去皮团长那边,你先买。

陈三卿没挪脚步,说,排起,排起,挨着轮子,规矩,坏不得。

陈三卿不动,高明远没办法。陈三卿前面,排着十好几人。高明远打定主意,如果到陈三卿那里,酒,卖完了,就去酒坊取,破规矩,也要陈三卿买上。

运气还好,轮到陈三卿,坛里还有三四斤。高明远问,陈师傅,两斤酒,够不?

陈三卿眼波如酒般明媚亮堂,边笑,边问,不够又怎样?规矩,高师傅忘了?

高明远的脸大红一片,他心里有些抱怨,你就不能找一个人和你一起来?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陈三卿像根本不知道高明远的心思,说,够了。多了,误事。

陈三卿接过高明远递过来的酒坛,那是她自带的一个翡翠绿瓷坛,从手袋里拿出一张戏票,递给高明远,声音像从街石下面飘上来,明天晚上,我的戏!

戏票上那个座位,高明远一看,惊讶得不得了。陈三卿的戏,每一次,他都买最好的位子,不怕多花钱。陈三卿给的票上那个座位,花钱都买不到。那种座位,留给重要人物,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自己是重要人物?高明远的心,跳上跳下。

《杀端方》,高明远看过,讲的是清末同盟会联络鄂军起义,杀了端方,掀翻了大清朝的事。高明远看过的《杀端方》,不是陈三卿演的,陈三卿演这出戏,演什么角色?端方?议员龚向全?

陈三卿笑,到了,就知道了。

陈三卿的笑声像钻进了陶坛瓷坛,酒香比往日浓了好多。她的眉眼上,似乎挂着什么期许,声音压得很低,说,谢谢你,天天都来捧场!

高明远像被电击一般,原来,那个台上演出的陈三卿,看到了台下的自己啊!并且还场场都记得清楚!高明远拿着戏票,像丢了魂。

第二天,卖完酒,高明远急匆匆去三泸茶园。卖酒的时候,听人讲,昨晚蓝田坝那边在抓共产党。驻扎在城里的张团长,带着队伍,去蓝田坝那边,冲进皮团长的军营,抓人,还放了枪,打死一个,抓住一个,其余的跑了。高明远三步并作两步往三泸茶园赶。

刚到门口,看见张贴栏里,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今天下午,陈三卿演出的《杀端方》,改为王三品演出《思子轩传奇》。

高明远向卖票的吴跛子打听。他想知道,陈三卿怎么样了?现在在哪里?

吴跛子说,哪个晓得?有人说,被张团长带回来关在军营;有人说,跑了,是共产党,她唱戏是给那些开会的人打幌子。

高明远提着陈三卿送的戏票,呆立在三泸茶园门口。

不久,“泸顺起义”爆发。1926年12月1日,驻扎在蓝田坝的袁品文旅长以邀请军政长官参加军士训练学校毕业典礼为名,将驻防城区的李章浦旅长诱至蓝田坝逮捕。下午四时,袁品文旅长、陈兰亭旅长宣布起义。

中午,高明远推开酒坊大门,哪有往日排着长龙般买酒的队伍!

一人立在酒坊前,冲高明远喊,高师傅,来两斤酒!

高明远满脸惊喜,你还活着?

陈三卿一脸灿烂,像被龙透关顶上的朝霞涂过抹过,笑盈盈地说,起义成功,来点酒,好好庆祝!

仍是那个翡翠绿瓷坛。

陈三卿接过高明远打好的酒,说,明晚,川南师范,我演《杀端方》。边说,边递一张票过来。

很多年后,高明远早已离休,坐在轮椅上,酒城党史办的人找到他,送上一份资料,请高老帮忙把关。

资料写道:陈三卿,女,四川泸县人。1906年生,192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泸县特支宣传委员、组织委员。1926年12月参加“泸顺起义”,任泸县特支副书记、泸纳军团联合军事政治学校副教导员。1927年4月22日,随起义军在与川黔联军激战中,牺牲于酒城龙透关。

高明远捧着那份只有三页纸的资料全身不住颤抖,过了很久,才说,我是由她引上革命道路的。

党史办的人拿着录音笔,他们希望从高明远那里,得到一些珍贵史料。

沉默良久,高明远才说,她的川剧,唱得真是好!《挑帘打饼》你们听说过吗?《杀端方》你们听说过吗?

说着说着,高明远就哼唱起来。眼泪,滴在资料上,像一朵朵清明时节的花。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早晨从中午开始(节选)

路 遥

当我在相对悠闲的日子里瞎转悠的时候,天乐①正忙着“查看阵地”,帮我寻找进入写作的一个较为合适的地方。

我决定到一个偏僻的煤矿去开始第一部初稿的写作。

这个考虑基于以下两点:一、尽管我已间接地占有了许多煤矿的素材,但对这个环境的直接感受远远没有其它生活领域丰富。按全书的构思,一直到第三部才涉及到煤矿。也就是说,大约在两年之后才写煤矿的生活。但我知道,进入写作后,我很难中断案头工作去补充煤矿的生活。那么,我首先进入矿区写第一部,置身于第三部的生活场景,随时都可以直接感受到那里的气息,总能得到一些弥补。二、写这部书我已抱定吃苦牺牲的决心,一开始就到一个舒适的环境去工作不符合我的心意。煤矿生活条件差一些,艰苦一些,这和我精神上的要求是一致的。我既然要拼命完成此生的一桩宿愿,起先应该投身于艰苦之中。

我来之前,矿上已在离矿区不很远的矿医院为我找好了地方。那是一间用小会议室改成的工作间,一张桌子,一张床,一个小柜,还有一些无用的塑料沙发。

亲戚们都十分热心厚道。他们先陪我在周围的山转了一圈。四野的风光十分美丽。山岩雄伟,林木茂盛,人称“旱江南”。此时正值“霜叶红于二月花”之时,满山红黄绿相间,一片五彩斑斓。亲戚们为了让我玩好,气氛十分热烈。但我的心在狂跳,想急迫地投入工作,根本无心观赏大自然如画的风光。

从山上回来,随手折了几枝红叶,插在办公桌对面的沙发缝隙里,心情在一片温暖的红色中颤栗着。铺好床,日用东西在小柜中各就其位;十几本我认为最伟大的经典著作摆在旁边——这些书尽管我已经读过多遍,此间不会再读,但我要经常看到这些人类所建造的辉煌金字塔,以随时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随后,我在带来的十几本稿纸中抽出一本在桌面上铺开,坐下来。心绪无比复杂,我知道接下来就该进入茫茫的沼泽地了。但是,一刹那间,心中竟充满了某种幸福感。是的,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已经奔波了两三年,走过了漫长的道路;现在,终于走上了搏斗的拳击台。

是的,拳击台。对手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开头,这是真正的开头。

写什么?怎么写?第一章、第一自然段、第一句话、第一个字,一切都是神圣的,似乎是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而令人难以选择,令人战战兢兢。

实际上,它也是真正重要的事,它将奠定全书的叙述基调和语音节奏。它将限制你,也将为你铺设道路。

一切诗情都尽量调动起来,以便一开始就能创造奇迹,词汇像雨点般落在纸上。可是一页未完,就觉得满篇都是张牙舞爪。

立刻撕掉重来。新换了一副哲学家的面孔,似乎令人震惊。但一页未完,却以感到可笑和蹩脚而停止。

眼看一天已经完结,除去纸篓中撕下的一堆废纸,大脑仍然是一片空白。

真想抱头痛哭一场。你是这样的无能,竟然连头都开不了,还准备写一部多卷体的长篇小说?晚上躺在孤寂的黑暗中,大睁着眼睛,开始真正怀疑自己是不是能胜任如此巨大的工作。

完全自不量力!你是谁?你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写了一点作品的普通作家,怎么敢妄图从事这种伟大的事业?

许多作家可能是明智的,一篇作品有了影响,就乘势写些力所能及的作品,以巩固自己的知名度,这也许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你却几年来一直执迷不悟,为实现少年时的狂想就敢做这件不切实际的事。少年时,还梦想当宇航员,到太空去捉一捉“外星人”,难道也可将如此荒唐的想法付诸实施?你不成了当代的唐·吉诃德?

迷糊几个小时醒来,已是日上中天——说明天亮以后才睡着的。再一次坐在那片空白面前。强迫自己重新进入阵地。反悔的情绪消失了。想想看,你已经为此而准备了近三年,绝不可能连一个字也不写就算完结;如果这样,那就是一个世界级的笑话。又一天结束了。除又增加了一堆揉皱的废纸,眼前仍然没有一个字。

第三天重蹈覆辙。

三天以后,竞然仍是一片空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开始不停地转圈圈走,走,走,像磨道的一头驴。从高烧似的激烈一直走到满头热汗变为冰凉,冰凉的汗水使燃烧的思索冷静了下来,冷静在这种时候可以使人起死回生。

冷静地想一想,三天的失败主要在于思想太勇猛,以致于一开始就想吼雷打闪。其实,这么大规模的作品,哪个高手在开头就大做文章?瞧瞧大师们,他们一开始的叙述是多么平静。只有平庸之辈才在开头就堆满华丽。记得列夫·托尔斯泰的话,艺术的打击力量应该放在后面。这应该是一个原则。为什么中国当代的许多长篇小说都是虎头蛇尾?道理应于此。这样看来,不仅开头要平静地进入,就是全书的总布局也应该按这个原则来。三部书,应该逐渐起伏,应该一浪高过一浪地前进。

黑暗中似有一道光亮露出。现在,平静地坐下来。于是,顺利地开始了。为了纪念这不同寻常的三天,将全书开头的第一自然段重录于后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有删改)

[注]①作者弟弟王天乐。②指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初稿,文章结尾处的“全书”即《平凡的世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宜兴壶

王 平

这玩意,似乎确实是件珍品。

除开何老先生本人,哪个都动它不得。有一回,他的崽云康伢子来了个老同学,据说专门研究陶瓷史,而且在哪家学术刊物上登过论文。云康瞒天过海,从柜子里端出这把壶来,捧给那老同学看,且介绍得极艺术:壶身如何如何不必说,壶嘴如何如何又不必说,壶柄如何如何还不必说,结果什么都说了。

终于轮到壶盖如何如何不必说了的时候,何老先生抱着孙子隽儿入得房来——于是更不必说,那壶盖惊落在地,成了两半。

顺理成章,云康挨了四个耳刮子。三十岁的人了咧。

       何老先生所以爱壶如命,实在有其渊源。此壶可说是他父亲留下的唯一遗产了。

他的父亲在民国手里做过官。早年立志“航海救国”,十八岁便东渡扶桑,就读于日本横须贺水雷炮术学校。一辈子文韬武略,可惜两袖清风。不嗜烟酒,不近女色,单好品茶。且有个怪癖,部下随送什么礼物一概回绝,唯独送的茶叶却不忍退之,而且品茗时自成章法。什么茶应当沏在什么茶盅里,因为什么茶的风味又如何如何,色泽又如何如何,只有沏在具有什么什么风格的茶盅里方才相得益彰;倘若沏在其他的茶盅里,虽然其质未变,其色味却相去甚远矣。民国十八年,他在东北任一所海军学校的校长。一次驱车在结冰的松花江上疾驶,不料时值暮冬,江面业已开始解冻。行至数公里,汽车前轮猛然陷入一薄冰处,随即缓缓下沉。当时车内共有五人,全是部下及学生。他一个个将其推出车外,待到自己最后离车时,前面那个学生过于慌张,反手将车门一碰,将他关在车内。转瞬间整部车沉入江中。

事后那学生在他的灵柩前磕头磕得血流如注。

当时何老先生刚满十岁,家道中落伊始。父亲收藏的一些字画印章及各式茶具,当时并不值钱,没几年便典当光了。唯独这把宜兴壶,系父亲生前心爱之物,几度劫难,留传至今。

据何老先生讲,这把壶乃是明朝万历年间壶家妙手时大彬亲制。其款式称汉方扁觯;其泥色谓朱砂紫。不务妍媚而朴雅,妙不可思。且以壶柄上有一拇指痕为识,以鉴真赝。所沏之茶半月过后仍清香如故。

“三伏天我都试过,”何老先生右手托住壶身,左手则轻摁壶盖,小拇指翘得极高,并不理会那指甲垢黑得分明,“一壶茶足足泡了二七一十四天,把哪个闻,哪个都闻不出馊味。不信?”

 都表示信,虽然都未曾闻过。

不想壶盖却被云康失手打了,叫何老先生好不悲愤。且认定其子是个地道的败家子,尽管他实在无什么家产可败,除开这把壶。

何老先生将振兴祖业的所有希望都系于隽儿一身。如今,除开宜兴壶及他的隽儿神圣不可侵犯之外,从理论上把什么都看得淡泊。当然,还要除开品茶。

堂客细陈妹子在满足她公公唯一的奢望这方面,委实无可挑剔。

春三四月,总有一些乡里人进得城来,走街串巷,叫卖“谷雨前茶”。细陈妹子极会买谷雨前茶。首先把乡里人赚进院子,随手从那袋子里拈出一把茶叶。看,捏,闻,嚼,而后酽酽地泡上几杯,这个品,那个尝。最后再抓一把走进屋去,要公公沏在宜兴壶里,做权威鉴定。

何老先生当然懂得媳妇好歹,嘴里虽然不说。

唯有爹崽的双边关系始终冷淡。云康做什么什么则难遂何老先生心意,简直莫名其妙。云康呢,虽然迁就父亲,但有时也不免还几句嘴,只是没有把话说得太重。

不料一天,隽儿却撞了一起滔天大祸。

实在那天风和日丽,何老先生将隽儿坐在膝上,伸手去取刚沏好茶的宜兴壶。隽儿顺势一推,咣啷!

幸喜未曾烫了手脚。

云康率先听出来是什么东西打碎了的声音,因为此声与他打碎壶盖的彼声过于相似,只是更响。接着细陈妹子步后尘也奔出房门。

夫妇俩呆了。

但见隽儿依然坐在何老先生膝上,望着他吃吃地笑。何老先生呢,满脸都是苍白,一动不动。只有那把胡子在簌簌战栗。

地上则满是宜兴壶的碎片,自然还有水和茶叶——一级炒青。

还是细陈妹子反应快,两步奔上前去,顺手夺过隽儿,反身将他丢在床上,掰开屁股便打。技术极是熟练。

隽儿好一阵号叫,且大喊爷爷救命。

爷爷却不去救命,只好眼睛勾勾地盯着地上的碎片。不晓得过了好久,才突然迸出来一声断喝:

“莫打了!”

那天晚上整个屋里出奇地安静。隽儿也睡得意外地早。云康夫妇亦早早地躺在了床上。虽然好久还睡不着。大概十一点多钟的时候,忽然听到外头屋里有窸窸窣窣的声响。云康翻身爬起,蹑足到门口朝外觑了觑。门缝里只见何老先生一个人趿双拖鞋,蹲在地上,徒劳地在拼凑那宜兴壶的残片。拼拢来,又一垮,拼拢来,又一垮。

还看见有老泪从眼角里慢慢渗出,继而流到面颊上那些深深的皱纹里,又朝横向缓缓溢开,蓦然间垂直滚下。

足足有好几颗。

第二天,云康在厂里搞了些环氧树脂回来,将残片一一粘好了,很费了些气力。尽管看得出极明显的印迹,然而毕竟宜兴壶又是一个整体了。何老先生也没吱声。

又凑巧,那天,云康的那个老同学又来了。云康背着父亲,把宜兴壶如此这般又说了一番,很有些感慨,说幸亏这回是儿子打碎的。不过无论是哪个打碎的,到底还是可惜。这样名贵的一把壶呢。那同学接过壶来,细细端详了一阵,又从口袋里取出一柄放大镜,这样照,那样照。尔后,嘿嘿一笑。

“这是件赝品。只是做得几乎可以乱真。”

云康一听大惊,决不相信。

“壶柄底下还有时大彬的拇指痕呐!看见没有?”

老同学仍旧一笑。

“拇指痕哪个摁不出?哪个又晓得是不是时大彬的?再说,真正名贵的宜兴壶,其体比一般壶要重,其色比一般壶要紫,其亮又要比一般壶润。而且所有之款皆系阳文字体,亦极工整。伪制者呢,其性糟,其色黄,有亮者少,无亮者多。即或有亮,亦显然是用川蜡所烫,绝没有真者之亮润。至于用旧壶而刻新款者,全是阴文。有识者不难一望而知……”

那老同学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一派自得嘴脸。云康哪里打得断他的话?

幸亏此时,何老先生牵着隽儿到天心阁去了。

那天天气仍然极好。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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