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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天门市三校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厨师

帕乌斯托夫斯基

    一七八六年一个冬天的傍晚,维也纳城郊的一间小木屋里,一位失明的老人,杜恩伯爵夫人从前的厨师快要死了。几年前,这位厨师被炉子的热气熏瞎了眼。从那时起,伯爵夫人的管家就让他住到这间岗棚里,偶然想起时才给他几个佛罗伦。

    厨师和他女儿玛丽亚住在一起,她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小屋里全部家什只有一张床、几条瘸腿的板凳、一张粗笨的桌子、满是裂纹的瓷碟和玛丽亚的惟一财产——一架拨弦古钢琴。

    玛丽亚给她临终的老父亲擦过身,穿上冰冷干净的衬衫,这时老人说:“我从来不喜欢神甫和修道士。我不能请牧师听忏悔,但是临终前我要净化一下我的心灵。”

    “你到街上去,”老人又说,“把碰到的第一个人请到家里来,听取一个临终人的忏悔吧。我想谁也不会拒绝你的。”

    街上空无一人。风把落叶刮得满街跑,昏暗的天空落下冰冷的雨点。

    玛丽亚等了很久,才碰到一位陌生人。她用颤抖的声音向他转述了父亲的请求。

    “好吧,”那人平静地说,“我虽然不是神甫,但没关系,走吧。”

    他俩进到屋里。这个陌生人麻利地把凳子拉到床边,坐下来,俯下身,愉快地注视了一下临终人的面孔。

    “您说吧!”他说,“也许我不是用上帝给予的权力,而是用我所从事的艺术的力量,让您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轻松下来,并卸下您心灵上的重负。”

    “我干了一辈子活儿,直到双目失明,”老人小声说,并把陌生人的一只手拉到自己身边。“干活儿的人是没工夫去犯罪的。我的妻子,她叫玛尔塔,她害上肺病以后,医生给她开了很多种珍贵的药品,还叮嘱要给她吃鲜奶油和无花果,喝滚热的红酒,我于是从杜恩伯爵夫人的一套茶具中偷了一只小小的金盘子,把它砸成碎块卖了。现在回想起这件事心里很难过,我对女儿隐瞒了这件事,一直教育她,别人的东西一点也不要动。”

    “伯爵夫人的仆人中有人为这事受到牵连吗?”陌生人问。

    “我发誓,先生,绝对没有,”老人回答说,哭起来。“要是我知道黄金救不了我的玛尔塔,我怎么会去偷呢!”

    “那好,约翰•梅耶,”陌生人说,把一只手放在老人失明的双眼上,“您在人们面前没有罪。您所做的,说不定还该算是您对爱情奉献的壮举。”

    “阿门!”老人小声说。

    “现在您告诉我您最后的心愿吧。”

    “我希望有人能照顾玛丽亚。”

    “这由我来做。您还希望什么呢?”

    这时,即将逝去的老人忽然露出微笑,大声说:“我希望能再一次看见玛尔塔,像我年轻时看到她那样。我想看见太阳,看见这座古老的花园百花盛开的春天。”

    “好吧,”陌生人说着站起来,走到拨弦古钢琴旁边,坐到钢琴前的凳子上。急促的琴声忽然从岗棚里飘散开来,仿佛千百颗玉珠散落到地上。“听吧,”陌生人说,“一边听,一边看。”

    “我看见了,先生!”老人说着,从床上微微欠起身来。“我看见和玛尔塔相遇的那一天了,那天她由于难为情,打破了牛奶罐。那是冬天,在山里。天空像湛蓝的玻璃一样透明,玛尔塔笑了,她笑了。”陌生人弹奏着,一边看着黑洞洞的窗口。“现在呢?”他问,“您看见什么了吗?”

    老人默默地谛听着。

    “难道您没有看见,”陌生人一面弹奏,一面匆促地说,“夜由黑变蓝,之后由蓝变成蔚蓝吗?热融融的阳光已经从什么地方的上空投射下来,您家这些古树的树枝上已经绽开了白色的花朵。依我看,那是苹果树上的花。您看,第一道阳光已经投射到石砌的围墙上,把围墙晒热了,上边直冒热气。可能是浸透着融雪的青苔水气正在蒸发吧。天空变得更高,更蓝,更美了,鸟儿已经成群地从古老的维也纳上空往北飞去了。”

    “这些我全都看见了,”老人喊道。老人倒在枕头上,急促地喘息起来,双手在被子上摸索。他气喘吁吁地说:“我像很多年前一样清楚地看到了一切。但是我不能不知道……你的名字就死去。名字!”“我叫沃尔夫康•亚马德•莫扎特,”陌生人回答说。玛丽亚离开床边,双膝几乎触到地,向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深深施礼。

    当她直起腰来时,老人已经死了。窗外已是朝霞满天,洒满湿润雪花的花园沐浴在霞光中。

(节选自《帕乌斯托夫斯基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在文中着力介绍老厨师家的全部家什,说明厨师家的贫困,为后文厨师因为妻子的缘故迫不得已偷主人家的金盘子做铺垫.同时还特别提到一架古钢琴,这为莫扎特为实现厨师的心愿弹钢琴做铺垫。 B、小说的核心情节是围绕一个卑微而自私的灵魂如何得到临终关怀而展开的,莫扎特的音乐让临死的老厨师感受到抚慰与温暖。 C、小说巧妙设置悬念。文章一直没有对陌生人的身份进行说明,只是以陌生人睿智的语言和高超的弹琴技术令读者产生阅读兴趣,直到末尾才在读者面前揭示出莫扎特这位大师,构思巧妙。 D、莫扎特答应玛丽亚为老厨师弹琴,老厨师希望莫扎特能够照顾玛丽亚,他也答应了,这些都表现了莫扎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 E、作品通过老厨师描绘听到琴声后看到的景象来直接表现莫扎特高超的弹琴技艺。
(2)、文章开篇交代故事发生在冬天,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依据小说相关内容,概括老厨师形象的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鸳鸯劫

梁晓声

    ①冯先生是我的一位朋友,擅画鸳鸯,颇有名气。近三五年,他的画作卖得很好,就在京郊置了一幢大别墅,还营造了几亩地的庭院。庭院里蓄了一塘水,塘中养着些水鸟,有野鸭、鸳鸯什么的,还有一对天鹅。

    ②冯先生搬到别墅去住不久,有次亲自驾车将我接了去,让我分享他的快乐。我二人坐在庭院里的葡萄架下,吸着烟,饮着茶,一边观赏着塘中水鸟们悠哉悠哉地游动,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

    ③我问:“它们不会飞走吗?”

    ④冯先生说:“不会的,买来之前已被养熟了。没有人迹的地方,它们反而不愿去了。”

    ⑤又问:“在天鹅与鸳鸯之间,你更喜欢哪一种?”

⑥答曰:“都喜欢。天鹅有贵族气;鸳鸯之美,则属小家碧玉,各有其美。”

    ⑦我虚心求教:“听别人讲,鸳鸯鸳鸯,雄者为鸳,雌者为鸯;鸳不离鸯,鸯不离鸳,一时分离,岂叫鸳鸯,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什么传说故事?”

    ⑧冯先生却说,他也不太清楚,说他只对线条和色彩以及构图技巧感兴趣,至于什么故事不故事,不想多知道。

    ⑨三个月以后的某日,我正睡午觉,突然被电话铃扰醒,抓起一听,对方是冯先生。“惊心动魄!惊心动魄呀!哎,我刚刚亲眼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事件!”我说:“你别制造悬念了,快讲。讲完了放电话,我困着呢!”

    ⑩于是,冯先生语调激动地讲述起来。

    ⑪冯先生中午午睡前,总是要坐在窗前,欣赏塘中水鸟游弋,吸一锅烟斗。那天他正要点烟,突然发现水塘一片混乱。仔细一看,竟是一只苍鹰,正俯冲向水塘里捉水鸟!两只天鹅,猝临险况,反应疾迅,扇着翅膀跃到了岸上。苍鹰一袭未成,旋身飞上天空。第二次俯冲下来,目标盯准的是那只雌鸳鸯。那雄鸳鸯一下子游到了雌鸳鸯前面,张开双翅,用显然弱势的双翅扑打苍鹰的利爪,拼死保卫雌鸳鸯。一场力量悬殊的战斗,就这么接二连三地展开了。水塘里一时大乱……待冯先生不再发呆,冲出别墅,战斗已经结束。

    ⑫待冯先生讲完,忍不住关心地问:“那只雄鸳鸯怎么样了?”

    ⑬他说:“惨!惨!遍体鳞伤,两只眼睛也瞎了。”

    ⑭我听得也有几分发呆,困意全消。

    ⑮秋季某天下午,我带着几位朋友到冯先生那里去玩儿,发现他的水塘里增添了一道使人好奇的“风景”——一只雌鸳鸯,将它的一只翅膀,轻轻搭在雄鸳鸯的身上,在塘中缓缓地游来游去,使人联想到一对臂挽着臂在散步的恋人。而那只雄鸳鸯,漂亮不再,背上有几处地方裸着褐色的呈现创疤的皮。而塘中的其他水鸟,包括两只雪白的、气质高贵的天鹅,只要和那对鸳鸯相遇,都会自觉地给它们让路,仿佛那是不言而喻之事,仿佛已成塘中的文明准则。尤其那一对天鹅,当它们让路时,每每曲颈,将它们的头低低地俯下,一副崇敬的姿态。

    ⑯我心中自然清楚那是为什么,我悄悄对冯先生说:“在我看来,它们每一只都是高贵的。”

    ⑰冯先生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表示完全同意我的看法。

    ⑱不久前某日,又接到冯先生电话;“它们死了!”

    ⑲“谁们?”

    ⑳“我那一对鸳鸯……”

    于是想到,已与冯先生中断往来两年之久了。先是,他婚变,后妻是一京漂女郎,芳龄二十有一,小冯先生三十五岁。新婚正燕尔,祸事偏到来——冯先生某次驾车回家时,不慎撞在电线杆上。脑部受损,落下手臂挛颤之症,无法再作画。后妻便闹离婚。冯先生不堪其尖言刻语之扰,签字同意。后妻去前,将其画作全部暗中搬走。此时的冯先生,除了他那大别墅和早年间积攒的一笔存款,也就再没剩什么了。坐吃山空,前景堪忧。

    冯先生呜呜咽咽地告诉我,那塘中的其他水鸟,因为无人饲喂,都飞光了。

    我马上说:“不都是养熟了的吗?”

    又是一阵呜咽。

    冯先生没有回答我的疑问,电话就挂了。

     我呆呆地陷入了沉思,猛然想到了一句话是“万物互为师学,天道也”。

(《读者》2016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老锁匠

曹杰

    琴江边上的水寨镇,是一个风光秀美的客家古镇。镇上有一条老街,斑驳的青石板沿着街道铺开,被时光和步履打磨得干净而潮润。不过现在很少有人知道这条老街了,更不用说老街深处这么一户锁匠铺了。

    自从低焊钩锁、弹子锁普及后,老锁铺变得越来越冷清了。虽然没有客人,老锁匠每天早上还是会准时打开铺子,在门口泡上一壶茶,握着那把祖辈传下的壶,安静地品着祖辈传下来的味道。

    三月的一个早晨,老锁匠照例在门口喝茶。这时,巷口来了个年轻人,路过锁匠铺时停了下来。看着锁匠铺头上里挂着的老招牌,上门写着“制锁”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年轻人马上兴奋了起来。

    “大爷,您也喜欢收藏古锁?”年轻人试探性地问一下。

    老人放下手中的老烟袋,抬头看了一眼年轻人说:“我是做锁的。”年轻人一听,兴奋了起来,“我去参观一下您的锁铺,行吗?”

    老人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坐在那里没有说话。

    “不瞒您老人家,我喜欢收藏古锁,今天能与您认识也是缘分……”

    禁不住年轻人一番软磨硬泡,老人站起身来,带着他走进了尘封已久的锁铺。

    只见老旧的房子里摆了六七个铜炉子,虽然炉灰早已冷却,但是那些炉壁、钳子、锉子都擦得干干净净。黑色的墙壁上挂着各式的锁,有圆形锁,半圆锁,长方锁,还有八角形白铜雕花锁,谐音就是“福禄”的葫芦锁。每把锁都是件工艺品,展示出老人精湛的制锁技艺,看得年轻人目不暇接,连连竖起大拇指。

    老人的眼里闪过一丝亮光,正要向来者介绍古锁制作工艺的时候,年轻人突然来了灵感。

    “这些锁都是锁上的吧?我应该不用钥匙就能都解开。”年轻人轻轻地说,但显然他是很相信自己的解锁功夫的。

    老人只是淡淡一笑,说:“我做锁一辈子,从来没做过不用钥匙就能解开的锁。”

    “那我们就打个赌,要是我今天能解开,您就把这些锁送给我,要是解不开,我就拜您为师。”

    老锁匠正愁没有人延续这门技艺,今天一个好徒弟就这样送上门来了,年轻人的话正中他的下怀。

    “好吧,那你就试试看吧。”老锁匠淡然一笑。

    年轻人解开包袱,从一个小套子里面取出一支笔一样的东西伸进锁孔,那笔滴滴地响了好一会儿,年轻人时而咬牙,时而皱眉,但古锁仍然未开。

    老锁匠脸上闪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啪”!老锁匠那心爱的鎏金鱼形锁居然真的被打开了。紧接着,墙上的锁一把、两把……全被解开了。

    年轻人也不客气,解开一把就扔进包里,不一会儿解开的古锁就快要装满了年轻人的行囊。

    老锁匠的眉头像巷口的榕树根一样,紧紧地绞在了一起。

    愿赌服输,老人低下了头,自言自语地说:“都带走吧,都带走吧,一个也不要留……

    年轻人更显得有些轻慢了,笑着背起行囊就要走。

    突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年轻人的电话那边传来嘈杂的警车声。原来县城一户人家发生了煤气泄漏,直接破门可能会导致爆炸,因此需要他帮忙开锁。

    年轻人一听是急事,就连忙往外走。

    老锁匠拦住年轻人,说他在县城有亲戚,想搭他的顺风车去。看着失落的老锁匠,年轻人有些内疚,也就没有推辞,与老人一起上了停在巷子口的车。

    在车上老锁匠才知道,原来年轻人是以开锁为职业的新客家人,技术在城里数一数二。老人的心稍微宽慰了一点。

    事故发生在一处老居民区里,穿过楼道就能闻到刺鼻的煤气味,发生煤气泄漏的房间门口气味更是刺鼻,仿佛随时都会爆炸一样。

    年轻人紧张地拿出开锁工具,生怕擦出一点儿火花。他把耳朵贴在锁边,豆大的汗珠不停地掉在地上,可锁就像被焊住了一样,纹丝不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煤气味越来越浓,年轻人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已经完全没有了在老人锁铺时的沉稳,可锁依旧纹丝不动。从眼神中能看得出,他是要放弃了。

    “让我来试试吧。”老锁匠淡淡地说。

    年轻人虽然有些怀疑,但他仍然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从门锁边移开。

    只见老锁匠蹲下身,屏住呼吸,从腰上悬挂的钥匙串儿里拿出一根钢丝,轻轻地探到锁孔里。他眼睛注视着锁孔,轻轻地拨弄着钢丝,时间和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所有人都感到很压抑……

    时间又过去了一会儿,刺鼻的煤气味已经让人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嗒”,一声清脆的声音,锁开了!

    年轻人怔怔地站在那里。

    老锁匠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微笑着说:“这是我开的第一把锁。”

那以后,人们发现水寨古街的锁匠铺多了一个年轻人。而没过多久,市面上多了一种新锁,锁型古雅大气,锁芯时尚精密,一时成为了顾客的新宠。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5年第7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流浪汉

侯发山

    父亲去世后,小康就正式接管了店铺。店面不大,经营的不是金银珠宝,是相机专卖,尼康啦,佳能啦,质量好的,也是成千上万,甚至十几万,不亚于一台小轿车。小康每天早上来到店门口,总能看到一个流浪汉蜷曲在店外边。他的年龄在六十岁左右,胳膊腿健全,不残疾,长长的头发,像是被浆糊给糊住了,一绺一绺的,脸上黑一块紫一块,好似被紫外线灼伤了的“高原红”,身上的衣服长一片短一截的,类似时下流行的混搭,自打套在身上怕是没脱下洗过,已经看不清本来的色彩……,…眼下是秋天,他却穿着羽绒服,还是女式的。走得近了,还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刺鼻的味道。这个流浪汉也不傻,只要看见小康来,就知趣地走开了,走得远远的,一整天都不见他的踪影。

    难道这个流浪汉打算伺机偷盗?想到这里,,小康着急了。然而,媳妇正在坐月子,母亲又有病,他白天不在家,晚上总不能守在店里不回去啊。父亲活着的时候,也不是常常住在店里。有几个晚上,小康不放心,悄悄踅摸到店铺门口,每次都是看到流浪汉睡在门口,没有什么反常的行为。但老话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不能排除怀疑,还是把他撵走的好,免得夜长梦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天早上,小康来到时,流浪汉还在门口酣睡。小康也不理会,越过流浪汉,悄悄打开门,扫地时故意把尘土往他身上扫,即便这样,流浪汉还没有醒,小康就用扫帚去撩拨流浪汉的脸,流浪汉这才醒过来,讪讪着走开了。小康挥舞着扫帚,捂着嘴朝他叫道:“滚!滚得远远的。”

    小康以为,他这一下,流浪汉肯定会流浪到别处去。第二天清晨,远远地,小康又看见那个流浪汉还在店铺门口,旗着防盗门,半躺半坐,悠闲悠哉的,好像自己是店老板似的。小康便气不打一处来,走到流浪汉跟前,抬脚去踢他,同时把手里半瓶矿泉水泼到他身上,边怒吼着:“滚!滚!滚!”那架势,仿佛他跟流浪汉之间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流浪汉诧异地看着小康,似乎心说,我也并没有杀你的父亲、夺你的妻子,为啥发这么大的火气?

    “看什么看?你聋吗?再不滚我揍死你!”小康把矿泉水瓶子朝流浪汉摔去。

    流浪汉下意识地躲了一下,走了。

    此后,小康再没见到过那个流浪汉。

    大约过了半个月,小康的店铺被盗了,丢了五台索尼高档相机,每台都在一万元以上。

    小康的脑海里立马出现了那个流浪汉的影子,他断定是流浪汉在报复。当警察赶到后,小康说出了自己的直觉。

    怀疑归怀疑,警察要的是证据。幸亏店铺对面有家面包房,人家在外面装了两个摄像头,有一个刚好照到小康的店门口。

    警察打开监控,根据监控拍到的画面,短短时间内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交代,他早就盯上了小康家的相机专卖店,因为流浪汉的缘故,才一直没有下手。

    面包房的监控录像证明了犯罪嫌疑人所言不虚。小康一边看监控一边泪流不止:小偷光顾那几次,每次来都是因为流浪汉睡在门口,他才没有得逞。有一个晚上,月黑风急,昏黄的路灯像是睁着惺忪睡眼的醉汉,街上少有行人。那个小偷又鬼鬼祟祟地出现了,拿着刀子威逼流浪汉离开。流浪汉头一低,不管不颓朝小偷身上撞去。不怕人横,就怕人不要命,这话不错。见此情形,小偷也屙稀屎,转身逃了……

    流浪汉为什么要这么做?

    面包房老板的话让小康如梦初醒:小康的父亲在世时,时常买面包给流浪汉!

    小康转遍了大街小巷的旮旯角落,没有找到那个流浪汉。

    大叔,您在哪儿呢?店里清闲的时候,小康常常盯着门口自言自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昏

孙玉秀

    李婶弯腰抱起一捆柴火,吃力地走着。几颗雨点砸下来,豆粒一般,落到尘土里,滚动了一下,晃了两晃,顿时粘住不动了。也有几颗落到她的脸上,碰到了嘴角,凉丝丝地裹着一股咸味。

    李婶抬头见一块灰黑色的幕布遮住了半边天。她加快了脚步,将怀中的那捆柴送到仓房里,很快又折回到院子里。二十几只鸡鸭鹅见了她,将她团团围住。

    雨点逐渐变大,空气里裹着一股雨的腥味。李婶转身回屋,很快提着半桶加水的食料出来,水舀子在塑料桶里摇晃。她将食料用力搅拌几下,分别倒入三个木槽里。那些鸡鸭鹅迅速围拢过来,迫不及待地吞咽起来。李婶望着它们贪婪的吃相,心想,吃吧,吃饱了好多产蛋,留给他回家吃!

    李婶站在院子里再一次看天,那块幕布的颜色更深了,好像被人扯住了四角的被子,沉沉地压过来,让人透不过气来。她掰开手指头,数了又数,十天了,老头子的病也不知治得咋样了,千万不要扔下俺不管啊!李婶想着,眼角不自觉地湿润了。

    一只鹅伸长脖子嘎嘎地叫了几声,她才回过神来,打算再去抱一捆柴,刚一抬脚,被几根散落的柴棍绊了一下,她本能地伸开双手支撑到地面,方稳住了身子。李婶感觉到手掌一阵钻心的疼,起身察看,这才发现左手食指被刮了一条细长的口子,汩汩地冒着鲜红的血。

    风起,雨噼噼啪啪地下起来。李婶顾不上疼痛,弯腰拾起那几根散落的柴棍,从柴垛上用力拽出一捆柴,斜抱在腋下一路小跑,一股脑儿堆放到灶膛前。她伸出右手拧开水龙头,冲洗着手掌上的血迹,转身去屋内取出一贴邦迪,小心缠到左手的食指上。

    李婶低头搓一搓自己的双手,发出木锉一样的窸窣声。她从衣兜里摸出电话来打,那端却传来电话关机的声音。李婶失落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窗外的天色越来越暗,将整座老房子都吞了进去,一道闪电钻出来,顿时撕开了黑幕,紧接着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雷声,滚石一般翻滚过来。

    李婶赶忙将鸡鸭鹅一起赶进圈窝里。再回屋时,衣服已经湿了半截。还没等她站稳脚跟,窗外的雨水哗啦一声,从空中整个倾泻下来,白亮亮的一大片,分不清天和地的界限,只剩下一个雨水的世界。

    墙上的时钟响了几声,李婶回过神来,意识到该做晚饭了。她麻利地打开那捆干柴,蹲下身子,将一大把干柴塞进了灶膛,点燃书纸,放到灶膛里。干柴碰到了火星,晃晃悠悠地燃烧起来,火苗越来越旺,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李婶将锅洗刷干净,添上半锅水,转身去淘米洗菜,熟练而又有序。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李婶赶紧从衣兜里掏出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手机那端飘过来,妈,爸的手机没电了,爸在医院挺好的,您照顾好自己就行,千万别担心。

    李婶眼睛里又满是泪水,嗯嗯,有你们在,妈一百个放心。

    她挂了儿子的电话,擦了泪,凝视着窗外。雨小了,院子里浑浊的积水淌成了小河,汇聚在大门口处,一转弯撞进门外的壕沟里,哼着歌溜掉了。

    李婶搬来一个小板凳,不停地添柴。灶膛里的火越来越旺,没多久,厨房暖和了起来,铁锅吱吱啦啦地响,四周冒出白色的热气,很快便飘出了一阵诱人的饭香。

    李婶起身去打开饭桌,熟练地摆放上两双筷子,随后又摇了摇头,失落地拿下去一双,心里默念,快好起来吧,别总牵累孩子,俺在家等你健健康康地回来。

    雨停了。李婶将目光挪向窗外,两道明亮的霞光射了进来,刺得她睁不开眼,再看时,仿佛老头子笑呵呵地站在大门口。她心里一惊,擦了擦眼睛,方知是自己看花了眼。

    李婶推开房门,一片晚霞染红了西边的天空,也染红了她的半边脸。她低头拍了拍衣兜里的手机,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首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

    “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朦胧,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

    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遥远的向日葵地

李娟

    就算是在鬼都不路过的荒野里,我妈离开蒙古包半步都会锁门。锁倒是又大又沉,锃光四射。挂锁的门扣却是拧在门框上的一截旧铁丝。

    我妈锁了门,发动摩托车,回头吩咐:“赛虎看家。丑丑看地。鸡好好下蛋。”然后绝尘而去。

    我妈此去是为了打水。门口的水渠只在灌溉期的日子里才来几天水,平时用水只能去几公里外的排碱渠取。她每天早上骑车过去打一次水,每次载两只二十公升的塑料壶。

    我说:“那得烧多少汽油啊?好贵的水。”

    我妈细细算了一笔账:“不贵,比矿泉水便宜。”

    可排碱渠的水能和矿泉水比吗?又咸又苦。然而总比没水好。

    这么珍贵的水,主要用来做饭、洗碗,洗过碗的水给鸡鸭拌食,剩下的供一大家子日常饮用。再有余水的话我妈就洗洗脸。

    脏衣服攒着,到了水渠通水的日子,既是大喜的日子,也是大洗的日子。

    其实能有多少脏衣服呢?我妈平时……很少穿衣服。她说:“天气又干又热,稍微干点活就一身汗。比方锄草吧,锄一块地就脱一件衣服,等锄到地中间,就全脱了……好在天气一热,葵花也长起来了,穿没穿衣服,谁也看不到;如果真来个人,离老远,赛虎、丑丑就叫起来了。”

    于是整个夏天,她赤身扛锨穿行在葵花地里,晒得一身黢黑,和万物模糊了界线。叶隙间阳光跳跃,脚下泥土暗涌。她走在葵花林里,如跋涉大水之中,努力令自己不要漂浮起来。大地最雄浑的力量不是地震,而是万物的生长啊……她没有衣服,无所遮蔽也无所依傍。快要迷路一般眩晕。目之所及,枝梢的手心便冲她张开,献上珍宝,捧出花蕾。她停下等待。花蕾却迟迟不绽。赴约前的女子在深深闺房换了一身又一身衣服,迟迟下不了最后的决定。我妈却赤身相迎,肝胆相照。她终日锄草,间苗,打杈,喷药。无比耐心。

    浇地的日子最漫长。地头闸门一开,水哗然而下,顺着地面的横渠如多米诺骨牌般一道紧挨着一道淌进纵向排列的狭长埂沟。渐渐地,水流速度越来越慢。我妈跟随水流缓缓前行,凝滞处挖一锨,跑水的缺口补块泥土,并将吃饱水的埂沟一一封堵。那么广阔的土地,那么细长的水脉。她几乎陪伴了每一株葵花的充分吮饮。地底深处的庞大根系吮吸得滋滋有声,地面之上愈发沉静。她抬头四望。天地间空空荡荡,连一丝微风都没有。世上只剩下植物,植物只剩下路。所有路畅通无阻,所有门大打而开。整整三天三夜,整块葵花地都浸透均匀了,整个世界都饱和了。花蕾深处的女子才下定决心,选中了最终出场的一套华服。

    即将开幕。大地前所未有地寂静。我妈是唯一的观众,不着寸缕,只踩着一双雨靴。她双脚闷湿,浑身闪光。再也没有人看到她了。她脚踩雨靴,无所不至,像女王般自由、光荣、权势鼎盛。她是最强大的一株植物,铁锨是最贵重的权杖。很久很久以后,当她给我诉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她眉目间的光芒,感觉到她浑身哗然畅行的光合作用,感觉到她贯通终生的耐心与希望。

    水渠通水那几天跟过年似的。不但喂饱了葵花地,还洗掉了所有衣服,还把赛虎和丑丑这两只狗也洗了。家里所有的盆盆罐罐大锅小锅都储满了水。幸亏我家家什多,可省了好多汽油钱。

    那几天鸭子们抓紧时间游泳,全都变成了新鸭子。放眼望去,天上有白云,地上有鸭子。天地间就数这两样最锃亮。

    大约渠水流过的地方水气重,加之天气也渐渐暖和了,到第二次通水时,渠两岸便有了杂草冒头。而水渠之外,除了作物初生的农地,整面大地依旧荒凉粗砾。

    鸡最爱草地,整天乐此不疲。一个个信步其间,领导似的背着手。我猜草丛的世界全部展开的话,可能不亚于整个宇宙。鸡如此痴迷,这瞅瞅,那啄啄。有时突然歪着脑袋想半天,再单脚撑地呆若木鸡。它不管看到什么都不会说出去。

    天苍野茫,风吹草低见芦花鸡。两只狗默默无言并卧渠边。鸭子没完没了地啄洗羽毛。在荒野中,窄窄一条水渠所聚拢的这么一点点生气,也丝毫不输世间所有大江大河湖泊海洋的盛景。

    ……

    后来我离开了。我常常会梦到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的葵花地金光灿烂、无边喧哗,无数次将我从梦中惊醒。

(选自《文汇报》2014年,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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