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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甘肃省会宁县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微笑的鸭子

包利民

    当家家户户的炊烟依次消散,太阳便已爬到了东边树林的梢上。这个时候,丫崽便赶着一大群鸭子去村西的小河边了。十二岁的丫崽跟在那些蹒跚的鸭子后面,笑容满面。

    一直以来,村里人对于丫崽每天都能笑得出来,很是不解。丫崽本是孤儿,后被村里的李家夫妇领养,那一年,她才三岁。这个女孩的到来,并没有给这对不育的夫妇带来什么欢乐,不过李家夫妇对她尚好。丫崽五岁的时候,她终于为这个家里带来了天大的惊喜,李家媳妇忽然便怀孕了!当弟弟出生以后,家里便充满了欢乐,可丫崽的艰难生活便开始了。六岁的她就要干家务,七岁开始做饭带弟弟,连学都上不了。弟弟上学后,她除了每天干活做饭,就是放鸭子。即便如此,养父母也不待见她,常打骂她。可这个孩子却极少哭,而且只要和鸭子在一起,就会笑个不停。

    ③弟弟上学以后,便回到家给姐姐当老师,丫崽起初只是抱着哄弟弟玩儿的心思,乖乖地当学生。可是学着学着,竟是入了迷。弟弟也越发有兴趣,为了回家能给姐姐好好地讲课,每天都极认真地上课听讲。如此一来,学习成绩竟稳稳地保持住了第一名。本来养父母很讨厌丫崽跟弟弟学习,可见到这个效果,也就默认了。

    有一天,弟弟给丫崽上课的时候,忽然问:“姐,你咋每天都那么爱笑呢?你看爸妈对你那样,你怎么还能笑出来呢?”弟弟心里对父母如此对待姐姐很是生气,不过却也无能为力。丫崽却说:“和那些鸭子学的,你看,鸭子的眼睛都是弯弯的,就像一直在笑着,你听它们叫的时候,也像是在笑呢!其实爸妈对我挺好的,哪家的爸妈不打骂孩子?”

    弟弟上初中后,在镇里住校。每周回来的时候,依然会给姐姐讲课。可是两年后,丫崽的心里第一次有了挣扎。因为这个时候,养母开始张罗着给她找婆家。那个时候,嫁出一个女儿,可以得到不少彩礼钱。丫崽一露出不乐意的神情,养母就骂:“我把你养了十五六年得花多少钱?”丫崽即使不高兴的时候也是微笑着的,养母看着她的笑就来气:“赶明儿把你许配给一个爆脾气男人,一天打你八遍,看你还笑不笑?”

    终于有一天,说妥了一门亲事,丫崽根本反抗不得。那天家里很热闹,杀了好几只鸭子待客。丫崽注意到,那些鸭子被割断了喉咙,那眼睛依然是微笑着的。于是心里有了更大的悲哀,可她依然笑迎客人。就在那个晚上,丫崽失踪了。养父母带着好多亲戚四处寻找,也没能找到。

    好几个月后,丫崽寄回了五百元钱,并写来一封信,说:“爸,妈,我会把那些彩礼钱都挣回来!你们别找我,我没事。让弟弟好好上学。”养父母就真的没有再去找,虽然知道了她在哪里。就这样,每个月丫崽都要寄钱回来,养父母有时望着满院的鸭子,心里就会忽然很不是滋味。

    一晃四年过去,丫崽依然往家里寄钱,而弟弟也快高考了。这个时候,养父去山上拉石头的时候,被滚下来的石头砸到了头部,去世了。丫崽回来了,大哭,这次她没有笑,可是看着她哭,养母的心里更是难过。临走时,丫崽对弟弟说:“你好好学习,要是考上大学,姐就一直供你!”

    果然,弟弟考上了大学,而丫崽一直在供他上学。养母独自一人在家,每当喂鸭子的时候,就会念叨丫崽。在养母年年的念叨中,丫崽终于又回来了,那天她说:“妈,我要结婚了。你别担心,那个男人脾气一点儿也不爆,不能一天打我八遍。你放心,我会把弟弟供完大学!”养母笑了,然后又哭了。

    丫崽在城里结的婚,养母和弟弟都去参加了婚礼。养母仔细地看着新姑爷,的确是那种很安生的男人,便也放了心。三天回门的时候,丫崽带着丈夫回到家,养母要杀鸭子,丫崽没让。晚饭的时候,养母拉着丫崽的手,说不出话来,丫崽笑着说:“妈,你可要高兴啊!你把我养大不容易,可惜爸没享着福!幸好当初弟弟教我那么多知识,要不去城里打工,会更难。”

    丫崽走的时候,带走了两只鸭子,她说她要一直养着它们,看着它们!

(选自《天池》2012年第4期,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一直以来,村里人对于丫崽每天都能笑得出来,很是不解”,既承接上文,又引起下文,由此引出丫崽不幸的身世,更可见她乐观坚强性格的难能可贵。 B、“那些鸭子被割断了喉咙,那眼睛依然是微笑着的”,借写鸭子被伤害来表现丫崽的情感被伤害,更表现出丫崽的乐观坚强,为下文她离家出走的故事情节做铺垫。 C、本文语言平实质朴,不事雕琢,所写故事情节也贴近生活,令人感到真实亲切。 D、小说虽然短小,但通过记叙、描写、抒情等表达方式,塑造了主人公丫崽的形象,其他人物如养父母、弟弟也各自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2)、小说中丫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微笑的鸭子”为标题?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

王奎山

    1982年我读大四。那年的春节,我领着徐美红一起回乡下过年。徐美红的爸爸当时是我们省财政厅厅长,一个厅长千金,能看上我这乡下娃,那是因为我有三篇论文上过学报。徐美红的到来,简直在我们那个村子里刮了一场十二级的台风。女人们孩子们都挤到我家的院子里来看稀奇,一时间,院子里热闹成了一锅粥。男人们到底矜持一些,远远地站在那里看、议论。父亲拿着香烟,满面春风地上前挨个儿给大家敬。大家也不客气,会吸的,当场点着吸了起来;不会的,就夹在耳朵上。

    这是刚刚到家那天的事。此后的几天里,家里也是人来人往像赶集一样,没个冷清的时候。母亲高兴地说,咱家几十年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父亲点点头,说,那是哩,那是哩。

    直到年三十下午了,家里才算清净下来。母亲麻利地剁好饺子馅,妹妹和好面,和父亲三个人包起饺子来。我和徐美红表示要帮忙,被母亲坚决地拒绝了。于是,我躺在厨房一角父亲平时睡觉的地铺上看书。徐美红也找了一本闲书,懒懒地靠在我的身上看。这中间,徐美红上了一趟厕所。黄昏时候,饺子包完了。妹妹说,憋死我了,就往厕所跑。一会儿妹妹就跑回来大惊小怪地喊,猪跑哪里去了?咱家的猪跑哪里去了?父亲母亲都慌了,忙着往厕所里看,厕所里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猪的影子?我们这里,厕所和猪圈是在一起的。

    突然,妹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俺嫂中间上厕所了,肯定是出来的时候忘记拴栅栏门了。这是极有可能的事。一到乡下,徐美红就暗中朝我抱怨,啥都好,就是解手太恐怖了,身边那么个大东西朝你虎视眈眈的,吓死人了。因此她匆忙离开时忘记拴栅栏门,以至于让猪跑了出去,这是极有可能的事。母亲忙给徐美红打圆场,批评妹妹说,你胡说个啥,你嫂出来咋会忘记拴栅栏门!徐美红也是个实心人,也不知道推卸责任,说,我忘记拴没拴栅栏门了。父亲宽厚地笑笑,说,我出去找找看,二百多斤重的大肥猪,还能丢了?说罢,父亲就出去找猪去了。跟着妹妹也说,反正没事,我也出去找找。

    天黑透了,四周传来噼噼叭叭的鞭炮声。别人家都在过大年了,我们家却连灯都没有点,五口人有两口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奔波呢。

    终于,父亲回来了。停了一会儿,妹妹也回来了。父亲把手一挥,朝母亲说,烧火吧,不能因为丢了一头猪,就连年也不过了,该咋过还咋过。父亲还特意朝我和徐美红笑笑,说,丢不了,一头二百多斤重大肥猪,往远处跑,它又跑不动,肯定就在附近,我明天再去找,保准找得到。

    话是这样说,但一家人谁也无法轻松下来。特别是徐美红。因为整个事件极有可能是她的粗心大意造成的,所以更显得心事重重,饺子吃了没几个,就丢下饭碗早早地上床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出去找猪了。然后,妹妹也出去了。母亲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我也出去,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这样,家里就剩下我和徐美红两个人了,我想起母亲的话,“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就征求徐美红的意见,要不我也出去找?徐美红说,谁不让你去了?你去吧,你想去哪儿去哪儿!我有些尴尬地笑笑,走过去拍了拍徐美红的脑袋,也出去找猪去了。在那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我只能选择一头猪。我希望徐美红能理解这一点。

    一直找到中午,连根猪毛也没有找到。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刚进村,就见妹妹远远地迎了上来。一看到妹妹脸上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猪找到了。果然,是父亲在附近的崔庄找到的。原来,头天下午猪跑到人家的包产地里吃麦苗,被人家赶到自家的猪圈里圈了起来。父亲给人家买了两盒烟,才把猪赶回来的。回到家里,父亲母亲脸上都是一脸的欢笑。

    突然,妹妹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说,哎,我嫂哩?又问我,哥,我嫂不是跟你一块儿找猪去了吗?母亲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知道出大事了,像个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母亲一哭,本来就是孩子的妹妹也跟着哭了起来。父亲虽然没有哭,眼圈也红红的,对我说,我马上就去国营家借车子,你赶紧到新安店去。

    新安店,是京广线上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火车站。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了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各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美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美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儿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把一叠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看到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预演

(前苏联)杜姆巴泽

    我们是老同学,当时我们俩并排坐在最后一排课桌。当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冲着老师的后背做鬼脸儿。我们还一起参加期末补考。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十五年来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今天,我终于怀着激动的心情登上了四层楼……

不知道他是否还能认出我来?

    我毅然按了一下电铃。

    “不怕烂掉你的臭爪子,可恶的东西!震得整个房子嗡嗡响。什么时候你才能改掉这个坏习惯?”里面传出一阵叫骂。

    我羞得满面通红,连忙把手塞进口袋。前来开门的是一个淡黄头发的女孩,看上去约摸有八九岁。

    “努格扎尔•阿马纳季泽在这儿住吗?”

    “他是我爸爸。”

    “你好,小姑娘,我是绍塔叔叔,是你爸爸的老同学。”

    “噢,您请进来吧!……玛穆卡!爸爸的同学绍塔叔叔来了。”女孩朝里边喊了一声,领着我向屋子里走去。

    迎面冲出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浑身是墨水污迹。

    “你们的爸爸妈妈在家吗?”

    “不在。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你俩在做什么呢?”我问。

    “我们在玩‘爸爸和妈妈游戏’.我当爸爸,姆济娅当妈妈。”玛穆卡对我说。

    “你们玩吧,我不妨碍你们。”我一面点着烟,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努格扎尔过得怎么样,”我寻思着,“生活安排得好不好,是不是幸福?”

    孩子们尖利的喊叫声把我从遐想中唤醒过来。

    “喂,孩子他妈!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玛穆卡问道,显然是模仿某个人的。“吃个屁!我倒要问问你,我拿什么来做饭?家里啥也没有!”

    “你的嘴可真厉害!”

    “昨天夜里你跑哪儿逛去了?说!”姆济娅握着两个小拳头,叉腰站着。

    “你管不着!”

    “什么,我管不着?好吧,我叫你出去鬼混!”

    “你疯啦?”

    “我受够了!够了!今天我就回娘家去,孩子统统带走!”

    “不准动孩子,你自己爱上哪儿就上哪儿!”

    “没那么简单!”

    “把儿子给我留下!”

    “不行,我已经说了!”姆济娅高声叫道。

    “你听着:把儿子留下!要不然……”玛穆卡抱起枕头,一下子砸在姆济娅身上。

    “好哇,你敢打人?畜生!”姆济娅抡起洋娃娃,狠狠地打在弟弟头上。她打得那样厉害,玛穆卡的两眼当即闪出了泪花。

    我跳起来把他们拉开。

    “孩子,真不知道害臊。这是什么游戏哟!”

    “放开我,尼娜!”姆济娅突然朝我喊。“你们这些邻居不知道他是什么玩意儿!我整天受他的气,没法跟他过下去了,我的血全被他吸干了,可恶的东西! 你们瞧,我瘦成了什么样子!”姆济娅用纤细的指头戳了戳她那玫瑰色的脸蛋儿。

    “别信这个妖婆的鬼话!”玛穆冲我说。

    “不要吵了!”我实在控制不住,向他们大吼了一声。孩子们恐惧地盯着我。

    我喘过一口气,勒令两个孩子向我发誓,保证往后不再扮演他们的爸爸妈妈,然后便步履蹒跚地开了这个家。

    “看来,我的朋友生活得蛮‘快活’的!”我一路上想着姆济娅和玛穆卡,他们表演了一幕未来家庭生活的丑剧。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小题。

在甲板的天篷下面

[美]杰克·伦敦

    卡鲁塞尔斯小姐简直是美得惊人,她迷住了周围的每一个男人。她又是一个骄傲的女人。种族的骄傲,门第的骄傲,性别的骄傲,权利的骄傲——她都占全了,这是一种又奇怪、又任性、又可怕的骄傲。

    在科伦坡的一天早上,在甲板的天蓬下面,卡鲁赛尔斯小姐召来船长本特利,叫那群给游客表演泅水的当地小孩都到上层甲板上来比赛。她把我们的零钱全收罗过去,亲自把它们一个一个或者一把一把地扔下海,并且规定捞不着的要挨骂,捞得巧妙的会得到额外赏赐。

    有个小家伙最出色,他对天鹅入水式非常在行,我从没见过比他跳得更美的人。这个孩子一次次地这样跳,我们都很喜欢看,特别是卡鲁赛尔斯小姐。他至多不过十二三岁,是一个美丽的孩子,好像一个身体柔软的少年神仙的青铜塑像,几乎全身都射出了生命的光辉。他的皮肤闪烁着生命,眼睛里充满了炽热的生命,我几乎听到了生命从他身体里爆裂的声音。一瞧见他,就像闻到一股臭氧的气味——他就是这样新鲜,这样身体健康、精神焕发,这样粗野奔放。

    突然这些孩子拼命奔向舷门,用他们最快的姿势游水,乱糟糟地、手脚不停地打得水花四溅,脸上充满了恐怖,一蹿一跳地爬出水面。

    “怎么回事?”卡鲁赛尔斯小姐问道。

    “大概是鲨鱼。”船长本特利回答道。

    “他们怕鲨鱼吗?”她问道。

    “难道你不怕吗?”他反问道。

    她耸耸肩膀,噘了一下嘴。“无论给我什么,我也不敢到可能有鲨鱼的地方去冒险,”她说完又耸了下肩,“它们太可怕了!”

    这时,那些小孩全走上了甲板,表演结束了,船长本特利就叫他们下船。可是,她拦住了他,“等一会儿,船长。我一向听说这儿的土人不怕鲨鱼。”

    她把那个会天鹅入水式的小孩喊到身边,要他再跳水。他摇摇头,那群孩子笑了起来,觉得好像是在开玩笑。

    “有鲨鱼。”他指着水面说。

    “不,”她说,“没有鲨鱼。”    

    可是,他肯定地点着头,站在他后面的那些小孩子也同样肯定地点着头。

    “没有,没有,没有。”她叫道。接着她就对我们说,“谁愿意借给我半个克朗和一个金镑?”

    我们立刻掏出了许多克朗和金镑,她从邓尼森手里接过了两个硬币。

    她举起那个半克朗给孩子们瞧。可是谁也没有准备跳下去。她把这个半克朗扔下了海。他们望着这个银币飞下去,脸上都带着惋惜渴望的神气,不过谁也没有跟着一块下去。

    “千万别用那个金镑来引诱他们。”邓尼森低声对她说。

    她一点也不理睬,反而用这个金币在那个会天鹅入水式的小孩子眼前晃来晃去。

    “不能这样。”船长本特利说道。可是她却笑了起来,仍然引诱着那个孩子。

    “别引诱他。”邓尼森坚决地劝她。“这对于他是一笔大钱,他可能跳下去的。”    

    她转过身来对着那个孩子,又把那枚金镑举到他眼前。接着,她做了一个要扔出去的样子,这时,那个孩子好像不由自主似地向栏杆跑去,可是伙伴们的大声责备又把他拦住了,他们的声音还带着愤怒。

    “我知道你不过是在逗着玩,”邓尼森说道,“你愿意怎么逗他就怎么逗他好了,不过,看在老天面上,千万别扔出去。”

    话音未落,那个金币一下就从天篷的影子下飞到了耀眼的太阳光里,在半空中划了一道亮晶晶的弧形。大家还没来得及把那个小孩抓住,他就翻过了栏杆,非常美妙地弯着身体随着那个钱下去了。两个同时都在半空里,很好看。金镑破水而入,那个小孩子也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几乎在同一刹那,几乎连声音都没有地钻到水里。

    水很清,从上面望下去,什么都清清楚楚。那条鲨鱼很大,一下子就把那孩子咬成了两半。

    第一个开口的是卡鲁塞尔斯小姐。她的脸白得跟死人一样。

    “我……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一面说,一面发出一种短促的、神经质的笑声。

    她的全部骄傲都在勉力使她能克制自己。她有气无力地瞧着邓尼森,她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可怕的难过神色,她的嘴唇一直在哆嗦着。

    “邓尼森先生,”她说道,“你愿意扶我下去吗?”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他凝神注视的方向,他连眼皮也没有动一动。船上一片沉默。

    她转过身子,打算镇静地走下甲板。走了不过二十尺,她就摇晃起来,用手扶着墙以免栽倒。后来,她就这样走下去,用手扶着舱板,慢腾腾地走开了。

(节选自《世界十大中短篇小说家——杰克·伦敦》,人民文学出版社)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船夫吴嫂

崔立

    周庄成了名扬海内外的古镇后,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游人前来游玩。摇一尾小小的乌篷船,在周庄的小河里缓缓摇曳,成了吸引游客的一大特色。吴嫂,就是众多摇船的男女船夫中的普通一員。

    说起吴嫂,还真不能不让人长吁短叹一番。吴嫂是周庄本地人。吴嫂的命委实不好,3岁死了爹,五岁死了娘。18岁那年,抚养她长大的爷爷奶奶双双过世。20岁,吴嫂嫁了同村的吴大有。22岁,吴嫂生下了智障儿吴小丁。25岁,吴大有在一场车祸中丧生。

    十几年来,吴嫂一个人带着儿子吴小丁过日子。

    吴嫂起先在镇上厂里打些零工,因为要照顾吴小丁,自然就不能随其他人一样做长工,收入就很少。后来,听说做船夫能赚钱,有时游客高兴了,还会给上一些小费,吴嫂就去做了船夫。

    一开始,确实累。摇上一天的船,回到家里,吴嫂手上完全没力气了。长得像个小大人样的吴小丁在家里看电视,看着看着,吴小丁说:“妈,我要喝水。”吴嫂舒展着手臂,说:“小丁,妈太累了,你自己去倒吧。”吴小丁说:“妈,我要喝水。”不知怎么的,也许真的是太累了,吴嫂心头猛地就有了气,说:“吴小丁,你就不能和正常人一样自己去倒水吗?”话一出口,吴嫂想起了什么,转过头,就看到吴小丁眼中的泪。吴嫂赶紧跑过去,抱住吴小丁,说:“小丁,对不起,妈妈不该说那样的话。”吴小丁也抱住吴嫂,一个劲地呜呜呜直哭。

    吴嫂做船夫,比其他人都要卖力,因为摇船是按摇多少趟算费用的。

    早上9点上班,吴嫂8点就来了;下午5点下班,吴嫂都到6点才走。负责调度的老黄说:“吴嫂,你这样我很难做啊。”吴嫂说:“黄哥,你就帮个忙吧,你也知道,我家里确实困难。”老黄是个心善的人,叹一口气,说:“好吧。”

    一起摇船的人也知道吴嫂家的困难,有时游客少,生意清淡,大家都会说:“吴嫂,你先去摇吧,我们再休息会儿。”每次,吴嫂都会很感动地说:“谢谢,谢谢大家。”

    张妈和吴嫂聊得多。张妈说“吴嫂,你这么拼,会累坏的。”“张妈,我是想多赚点钱,我有大用处。我问过一位上海的专家,说我儿子是智障,是可以治的,就是要10万块。我现在已经存了7万块,再有3万块,就够了。”

    说来也巧,几天后,3万块钱就有了。

    吴嫂从她摇的船上捡到了客人丢下的一个包,包里正好有3万块现金。吴嫂把钱交给了老黄,老黄把钱交给了旅游区管委会,管委会的大喇叭反复播着寻找失主的启事。

    3万块钱,可不是笔小数目啊。遗失包的,是一位外国游客,他竖起大拇指,说:“中国人,好,好!”

    这事因为涉及外宾,引起了极大的社会效应,昆山电视台特地派记者来采访吴嫂,还准备为这事做一个专题。

    吴嫂坐在摄影机前,正襟危坐。

    漂亮的女记者问:“吴嫂,听说你是这里众多船夫中的普通一员?”

    “是的。”

    “能说说,你为什么要做船夫吗?”

    “我是想赚钱,赚了钱好为我儿子治病。”

    “那在捡到钱后,你第一反应就是把钱交出去吗?”

    吴嫂说:“其实,我一开始并不想把钱交出去,你不知道,我儿子治病,一共需要10万块,我现在存了7万,还差3万块。要是加上这捡到的3万块,就能凑够10万了。所以,一开始,我是想拿这钱的。后来,我又想,要是这钱别人也是用来治病的,或是派别的用处的呢,那我不是罪孽大了吗?而且,即便是用这钱治好了儿子的病,我这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

    不知为什么,采访吴嫂的这个专题片,始终都没播出来。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1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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