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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宏伟初级中学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笨拙的父爱

    他真的是一位非常笨拙的父亲。

    这是一个大型综艺节目,类似于各种选拔赛。台上一个个帅哥靓女,或歌唱,或舞蹈,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的才艺发挥到最好。精彩之处,台上台下高潮迭起掌声不断。

    当他站在舞台上时,显得有些另类,因为他的年龄不再年轻。与众多参赛的小青年相比,他俨然就是“大叔”级别的。

    按说,“大叔”级别的人物参赛也不算什么,或许还能一鸣惊人,出个中国式“苏珊大妈”。但是,他似乎又不具备这个才能。

    音乐响起,我就看到了他的拘束,接着一开口,更大的失望袭来。他竟然合不上节拍,吐词也不清晰,这些都是歌手的禁忌。台上评委的灯齐刷刷地灭掉了,他陷入一种尴尬与难堪的局面。但是,他依然执着、含糊不清地唱着,灯光下,他的额头爬满汗水,沧桑的脸上似乎因难堪与拘束,显得又苍老了几分。台下嘘声一片。

    这真是个乌龙事件,自综艺节目开播以来,从没有过这样的局面,主持人忍不住叫停。音乐停下来,他似乎更孤立地站在舞台上,手足无措。

    “你一定知道自己的歌唱水平,能说说你为什么来这个舞台上吗?”主持人问道。台下揶揄声此起彼伏:现在人真是想出名想疯了。

    男人低着头盯着自己的鞋子,半天才抬起头说话了。他的话语依然不清晰,一字一顿,原来他竟然还是一个有语疾的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大舌头”。

    他说:“非常抱歉,我不会唱歌。我这么做,是想恳请评委能给我女儿一个上台的机会。我女儿今年八岁,特别喜欢跳舞,能跳出完整版的杨丽萍的《孔雀舞》,只是她年龄小,不够参赛的资格。可是,女儿太想上这个舞台了,恳请大家给她一个机会,恳请大家明白一个做父亲的心情。”

    原来,所有的难堪,所有的笨拙,都是为了他的女儿。

    他女儿终于站在了这个大型的舞台上。孩子的舞蹈果然不错,她开心地跳着,像一只欢快的小孔雀。台下的男人望着女儿,也欣慰地笑了,笑得泪流满面。

    在如潮的掌声里,女儿跳完了舞蹈。我知道,那掌声,一半是给女儿,一半是给父亲的。

    主持人问女儿,知道爸爸是做什么工作的吗?女儿摇摇头。于是,主持人让她看看大屏幕:她爸爸是个切割大理石的火烧工,每天在高温下工作。为了这次上舞台,作为一个有语疾的父亲,所做的努力,她也是不知道的。天真无邪的女儿,活在自己的舞蹈梦里,并不知道父亲的辛苦。

    画面以回忆的方式,重演了他坚持让女儿学舞蹈的过程。女儿很小的时候,他发现了女儿的舞蹈天赋。只要他家那台老旧的录音机一放音乐,女儿就随之翩翩起舞,只是,女儿的舞步没有经过正规训练,显得有些凌乱与别扭。看看喜爱舞蹈的女儿,想想家里拮据的生活,他还是拿出全部的积蓄送女儿去了舞蹈学校。学舞蹈要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夏天,家里没有空调,他就去附近的冷库里,捡拾一些废弃的冰块,然后回家放在盆子里,用电扇吹,这样练舞蹈的女儿就不至于那么热了。冬天,他用捡拾的煤块在屋子里生火,把贫瘠的小屋照映得暖暖的,也让跳舞的女儿感觉暖暖的。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女儿终于走向了梦寐以求的大舞台。

    后来,导演组还向我们透露了一个秘密,这个男人因语疾并没有成家,这孩子是他捡来的弃婴。可是他央求导演删掉了这一块儿,他说他永远不想让女儿知道这个秘密。

    作为一个摄影师,我目睹了这晚最感人的一幕:大屏幕上,父亲辛劳的身影,还有他为了女儿,站在舞台上最笨拙、最尴尬的一面。

    节目之后,我复制了一个光盘,送给了孩子。我想让她明白:父亲所有的辛苦、所有的笨拙,都是为了更好地爱她!我想随着女儿的长大,她一定会懂得父亲对她的爱,也会深深地爱着这个笨拙的父亲。

(1)、根据小说的情节,以父亲为陈述对象,填空。

开端:父亲在选秀的舞台上笨拙地表演;

发展:

高潮:

结局:“我”送光盘给孩子,希望她懂得父亲的爱。

(2)、联系上下文,品味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语,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但是,他依然执着、含糊不清地唱着,灯光下,他的额头爬满汗水,沧桑的脸上似乎因难堪与拘束,显得又苍老了几分。

②台下的男人望着女儿,也欣慰地笑了,笑得泪流满面

(3)、文章多处运用了对比的手法,请举一例,并分析其作用。

(4)、“笨拙的父爱”有什么深刻含义?文章以此为标题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街市和寺庙里拥挤着人群,书房里拥挤着书籍,为了摆脱拥挤,我们来到旷野。

    拥挤是一种生命的奢侈,在奢侈中很难懂得珍惜。萨特说“他人就是地狱”,也许他很少来到旷野。不是田园别墅、远郊牧场,而是渺无人烟的真正旷野,一眼望去,平沙漠漠,地老天荒。

    “真正的旷野是生命的负面,连一根小草都吝啬着自己的踪影。对人群来说它是一种陌生,但对地牮来1却是一种巨大的真实。被人类垦殖的地盘实在只是一种狭小的偶然,偶然之外的必然便是旷野。

    这种漫无边际的旷野比之于茫茫大海也只是小土一片,再把土地和大海加在一起,放到宇宙间立即又变成一粒尘埃。宇宙的无限空旷已经进入人们的想象,越想象越觉得即便是点滴生命也是最大的奇迹。点点滴滴的生命居然能发育成长得像模像样,真不知该如何来欢呼,如何来呵护,如何来珍爱。

    前年,我与贾平凹先生同去新疆,在沙漠会合以后,见面他就说:“我被震撼了。”他说的是沙漠里的胡杨树。“没有一滴水的,它居然能活上一千年,枯死后又挺挺站立一千年,倒下后不散架、不腐朽又是一千年!”由此,我又想到历代的佛教旅行家。他们长年累月跋涉于旷野,说是去取经,而最大的经典便是有关生命的证言。我想,在茫茫旷野里,他们对惜生护生、善良慈悲的体验比哪儿都要强烈。于是他们义无反顾地向另一个生命聚集地走去,把散落各地的生命联结起来,一起投向“同体大悲”。无论是法显、玄奘还是鉴真,居然都以柔弱的躯体把生命群落之间的万水千山一一打通,这实在是一种至情至爱的精神实践。早年读谭嗣同的《仁学》,见他把“仁”的第一义定之为“通”,通中外、通上下、通人我,不甚明了,而当我追寻了佛教旅行家的足迹,便大致有所领悟:只有通,才有一种博大的仁爱;仁爱而不博大,就算不得真正的仁爱。

    但是,当旅行家们为了关爱生命面在旷野问跋涉的时候,又必须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在生命最危急的关头还在祈祷生命,这种发生在旷野里的故事大多随风飘散、亘古不知,而偶有传闻则总会把忙于世俗的众生惊醒。前些年上海旅行家余纯顺在独身徒步行走了整整八年之后葬身罗布泊,消息传来,一条长迭数千公里的无形杠杆立即架设起来了,杠杆的一端是一个孤独的生命,另一端则是这个星球上最密集的生命聚合地之一——上海。冷漠的上海人被这条杠杆轻轻一撬竟然深切感应,一个小小的遗物展览成天人如潮涌。当时我站在一边曾经困惑:按照这座城市历来极其讲究实利估算的思维逻辑,余纯顺没有做出任何实利贡献,展览中的零星物件也没有什么审美价值.他们这是怎么了?一时间全都变得痴痴迷迷?我想这只能归因于生命信号的深层秘密。

    敬畏生命必然慈悲。试想我们天天嫉妒和轻视的对象,也同样是天地间奇迹般的造化,居然与我们存活于同时同地,又同路同行,这实在是太大的缘分。“百年修得同船泣”,这种说法不仅毫不夸张,在我看来还说得不够。请看辽阔的旷野连一点生命的踪迹都找不到,等一只飞鸟都要等上多少年,而要在宇宙f寻找生命,一开口就是多少光年,以光的速度搜索千年万年还未曾搜索到一点依稀的痕迹,我们只修个区区百年竟然能遇到与我们精确对应的生灵同船共欢。万般珍惜还来不及呢,怎舍得互相糟践!为了阻止糟践,我们有时也要高声断喝,甚至施行惩罚,但这全然是出于对生命群体的慈悲。

    人类也就是宇宙间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宇宙是我们的旷野,我们是宇宙间的法显和玄奘,或者是个余纯顺,但我们的身影比蚊蝼还要细微万倍。曾听到过《出埃及记》那悲怆的歌声,简薄的行囊,粗粝的衣履,苍凉的目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清楚.在这样的长途闻,我们除了互相扶持、互相援救、互相关爱,还能做什么呢?

    人类,伟大而又无奈。只要时时仰望太空,面对旷野,就会什么也不在乎了,最后只剩下两个字:善和爱。我们因此而还能跋涉,因此而还有喜乐,因此而还叫人类,既叹行路难,又作逍遥游;身寄星云,爱及八荒;虽然微若蚁蝼,却也圆融安详——能够如此,善的境界也就成了美的境界。(《余秋雨作品集》有删改)

阅读雷抒雁的《履痕》一文,完成小题。

    ①坐在妈妈身边,和老人家闲聊时,有一次,她望着我的脚说:“唉,怎么会这么大。那时,才这么点点,一寸多长,粉红粉红的,肥嘟嘟的,真叫人爱。我就用一块手帕剪开,缝了一双软鞋,套在你脚上。”

    ②妈妈说的“那时”,其实,是五十多年以前,可你听听那口气,似乎就是在昨天。那一双用手帕做的鞋子,我当然是没法记住了。但是,后来当我的儿子出生时,老人仍做了一双。只是,这时的孩子已不同于先前,未“落草”前一切都准备停当了,手帕软鞋也就没有穿过。

    ③我记得穿鞋,已是遍地乱跑的年岁了。印象最深的是一双老虎鞋,黑布面的,红布贴了那嘴巴、那鼻子、那眼睛,又用黄线一针针缭上。嘴边还有黄线绷的虎须,嘴里亦有白布卷的虎牙。远远一看,活灵灵一个虎仔。我爱穿那鞋,每有邻人来逗玩,总会翘起虎鞋说:“咬!咬!”邻人便故意装出害怕的样子,双手捂着脸,连说:“好害怕呀!”然后,一通笑闹,当了序幕,正戏便是大家乐呵呵围在一起说些家长里短。

    ④虎头鞋穿完,我的幼儿时期也就结束了。直到上小学、上中学,都是妈妈做鞋。我上小学,每天来去要走四五里地;上初中,到了一座远在20里开外的镇子去。周六下午跑20里地回家,周日下午又跑20里地上学。那时交通不便,来去都靠双腿。少年时代,最费的便是鞋,差不多两个月就得穿破一双。

    ⑤妈妈说:“吃鞋一般,坏得这么快。”记忆中,妈妈手中总是拿着一双鞋底在纳。有时,半夜睁开眼,一看,妈妈还在油灯下一针针纳鞋。麻绳在摇曳的灯光下一闪一闪,随着鞋针,在鞋底两面穿来穿去,发出嗖嗖的声响。每纳三四道,妈妈就要在头发上擦一下针。那时,我暗暗下了决心,要好好读书,将来挣钱买鞋,别让妈妈总点灯熬夜地受累。妈妈却常说:“儿啊,快长大,挣钱不挣钱事小,娶个媳妇给你做鞋,替替妈也好。”所以,我打小就知道,娶媳妇干啥?做鞋!

    ⑥妈妈不用量我的脚,做的鞋总合脚,走路不夹不挤,不伤脚。我至今脚上没鸡眼,没脚垫。当兵时,日行一百,夜行八十,一双脚不疼不酸,都得感谢妈妈做的鞋。

    ⑦穿妈妈做的最后一双鞋,是大学二年级了。妈妈做了一双“冲福尼”面的新布鞋,到学校来送给我,且要我当着同学们的面穿上试一试。我穿上走了几步,挺好。同学们都哈哈笑起来。我至今也没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笑。妈妈看我的同学,有穿皮鞋的,有穿运动鞋的,一个个洋气得很。大约从那次之后,她手头再紧都要给钱让我买鞋穿。

    ⑧一眨眼,几十年过去了,我老了,妈妈更不用说。有次我说:“妈妈,再做一双布鞋给我穿。”老人盯了我半晌说:“你是说胡话吧!眼看不见针,手拉不动线。做鞋可是力气活儿呀!年轻时,不在乎。那时,夜夜做鞋供你们父子穿,为拉动线绳子,这手掌上勒下深深的槽,几十年都没长平。”

    ⑨有时,我想,要是能把一个人打小到老穿旧的鞋子收集在一起,那该多有意思。不同尺寸,不同样式的鞋,真真切切记着人一生的历史。正是穿了这些鞋,你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一双鞋,就是一段有头有尾的故事,就是一段有血有肉的记忆,其间渗透着动人心魄的情感。人啊,和这个世界交往的过程,就是鞋底和地球摩擦的过程。履痕,就是人生的轨迹。

【注】①落草:出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德宏的冬色

依屯

    ①“江南孟冬天,荻穗软如绵,绿绢芭蕉裂,黄金橘柚悬。”在异乡的日子里,每读唐代诗人谢良辅的这首《状江南•孟冬》,总会想起德宏秀美的冬色来。

    ②其实,我从小在德宏长大,春夏也好,秋冬也罢,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不曾刻意地观赏和体味。直到我离开德宏,在异乡的土地上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而寂寥的冬天后,才真正体味出德宏冬色的秀美来。

    ③我喜欢毛泽东词中“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壮景;也喜欢江南冬末春初凝雪余冰、露出片片鹅黄的娇怯,但我更爱德宏的冬色。德宏的冬天就和德宏人一样热情,让人感受不到四季轮回的冷暖炎凉。即使时令已是三九,但那满山的绿还浓得化不开;那春日间开放的花儿,还在一朵接着一朵地开放;那蜜蜂和蝴蝶也仍旧飞来绕去,曼舞轻歌;村头的芭蕉树和大青树并不把四季刻进年轮里,翠绿依旧。所以,我更喜欢德宏冬日里那种依然故我的姹紫嫣红。

    ④北方的农人,把瑞雪与丰年联系在一起。但天空阴沉、飞雪飘落,张扬的是冷酷的色彩,飘落的是孤寂的情绪。而德宏却是“四序有花常见雨,一冬无雪却闻雷”,这德宏冬日的雨,是雪的精魂,是对冷寂的抗争。冬雨飘落,唰唰作响的雨声奏出别致的音乐,渗入土中,就变成了孕育春天的乳汁。才进入立春,那浮翠的荷叶,就像从卜哨的手掌里流淌出来,从地心里涌出来,覆盖了门前的荷塘和小溪。这时,春天的花更红、树更高、苗更青、色更艳。

    ⑤德宏的冬天并非是没有起伏的,落叶就是它扯起的冬天的旗帜。当绿叶用自己编织的浓阴为人们抹去骄阳、送走炎热后,当他们以依依惜别的深情,把一年里创造的果实交给培育它的人们之后,就开始从枝头一片片飘落下来。另一面,在落叶的芥蒂上,新生嫩叶又朝气蓬勃地长出来,长出水灵灵嫩生生的新绿笼罩的树冠。绿的树、绿的山、绿的天、绿的地,就连那剩芽分蘖的麦子也不褪色,为田野弹奏起绿的旋律。这德宏的冬天永远是一派绿色的生机。

    ⑥早晨,在德宏冬日的原野上,当东方的太阳把温柔的红光撒在地上的时候,那偶然点缀沃野的白霜,便在阳光下化成袅袅的白烟翩然升起,和那些在枝头呢喃的小鸟,还有那些在林间悠闲散步的孔雀一起,被阳光演绎成无数童话,染蓝高远的天空,染蓝这个季节独有的希望。

    ⑦这就是德宏秀美的冬色。置身德宏的冬日,听野外的鸟语虫鸣和悠然的牛铃声,看漫山遍野的绿色植被,就会让人感觉到这冬日是一颗饱满的种子,正拥着出土的梦在尽情歌唱;是一支熊熊的火把,正驱赶季节的低迷,照彻生命的向往。由此,我不禁想捧起这块土地的三江四河。这三江四河只是壮实的堤岸,德宏的冬日才是流泻的大波。绿波翻滚中,冬变成来年的春,春又孕育出冬,后浪推前浪奔腾向前……它使我明白了,我们的祖先为什么在这块沃野上生息,我们的历史怎样从这里起步,然后又怎样一页一页地写到今天。

    ⑧感谢三江四河,捧出了这一方宝地。感谢德宏的冬色,润泽了我灵感的诗篇!

(入选时,文章局部有改动)

阅读课文选段,完成小题。

白杨礼赞(节选)

茅盾

    ①那是力争上游的一种树,笔直的干,笔直的枝。它的干通常是丈把高,像加过人工似的,一丈以内绝无旁枝。它所有的丫枝一律向上,而且紧紧靠拢,也像加过人工似的,成为一束,绝不旁逸斜出;它的宽大的叶子也是片片向上,几乎没有斜生的,更不用说倒垂了;它的皮光滑而有银色的晕圈,微微泛出淡青色。这是虽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哪怕只有碗那样粗细,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

    ②这就是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决不是平凡的树。

    ③它没有婆娑的姿态,没有屈曲盘旋的虬枝。也许你要说它不美。如果美是专指“婆娑”或“旁逸斜出”之类而言,那么,白杨树算不得树中的好女子。但是它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也不缺乏温和,更不用提它的坚强不屈与挺拔,它是树中的伟丈夫!‖当你在积雪初融的高原上走过,看见平坦的大地上傲然挺立这么一株或一排白杨树,难道你就只觉得它只是树?难道你就不想到它的朴质,严肃,坚强不屈,至少也象征了北方的农民?难道你竟一点也不联想到,在敌后的广大土地上,到处有坚强不屈,就像这白杨树一样傲然挺立的守卫他们家乡的哨兵?难道你又不更远一点想到,这样枝枝叶叶靠紧团结,力求上进的白杨树,宛然象征了今天在华北平原纵横决荡,用血写出新中国历史的那种精神和意志?

    ④白杨树不是平凡的树。它在西北极普遍,不被人重视,就跟北方的农民相似;它有极强的生命力,磨折不了,压迫不倒,也跟北方的农民相似。我赞美白杨树,就因为它不但象征了北方的农民,尤其象征了今天我们民族解放斗争中所不可缺的朴质、坚强、力求上进的精神。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胡

    ①我不喜欢老胡。但是,父亲去世一年后,他娶了我妈。

    ②我们都知道,我们母子俩需要一个男人。后来便遇见了老胡,他是小城的一个包工头,离异。

    ③我讨厌他。母亲炖的排骨,他总是跟我们娘俩平分;他站在路边看着刚放学的我半天搞不定自行车的链子,却袖手旁观;他暑假把我带到他的工地上,给他手下的人打工,看我晒得又黑又瘦却是喜欢得很,虽然他给了我工钱;他对母亲好,给母亲买衣服从来都舍得,对母亲从来没有吼过,对外婆也是大方得很,所以,他们都说母亲的命不薄。

    ④我知道他也不喜欢我,他总是嫌我太女孩子气,他不喜欢我说话用那么小的声音,甚至不喜欢我白白的衬衣领子。他说,爷们儿要有个爷们儿的样子。

    ⑤3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打了架,一个同学拿了我的笔,硬说是他自己的。这笔是老胡给的,给的时候说不值钱让我拿去用,第一天就被班里最强悍的男生拿了去,还放肆地在笔端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脸的鄙夷:“就凭你的后爹,能给你买这派克笔吗?”最终,我们动了拳头。老胡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训话,开始还低眉顺眼地道歉,后来,知道了原因就跟我们戴着瓶底眼镜的老师好一顿激辩,他主张这架打得没错,领我出办公室的时候,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⑥出校门正是放学的时候,他拦在门口,等着那几个男生。他说,来,你们一个一个来打,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于是那天傍晚,很多人围在学校旁边的胡同里,看我怎样地歇斯底里。最终,我拿着那支派克笔一瘸一拐地跟老胡回了家。他揉揉我的脑袋,夸奖我“爷们儿不错,像我的儿子”。

    ⑦这件事情,母亲始终不知道,这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有了秘密的两个人总会有些小小的亲近。

    ⑧高考的那年,我意外地失利,成绩只能上个专科。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复读,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复读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毕竟是继父,大抵是计较的。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也说得轻松无比,他说,别管有用没用,挑个自己喜欢的。最终我报了警校。

    ⑨我毕业的时候,为了爱情执意要去千里之外的城市闯出一番天地。老胡生平第一次对我大发雷霆,我知道我应该留在他和母亲身边尽孝,但是那个城市里有我梦寐以求的爱人和生活,我最终是自私的。

    ⑩走的时候,是凌晨4时的车,摩托车坏掉了,为了赶时间,老胡在楼下随便找了辆邻居没锁的破自行车,用袖子擦了下后车座,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他却已经蹬上了车子,我小心地坐着,小城的街道很空旷,他的后背努力地向前弯,他的衣服被清晨的风吹起来,我突然便落了泪。我上车的时候,他说,存折在你的口袋里。我打开,一笔一笔,有百元的,也有千元的,我看他拿着它们去银行一点点地攒起来,为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的未来做准备,而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⑪我看着老胡,眼圈就红了,我说:“爸爸,你多保重。”老胡一巴掌拍过来,说:“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可是,车开出去之后,我看他扭过头去擦眼泪,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坚强的爷们儿样的支撑,没想到时光已经让他那么脆弱。半年之后,我回家,带了我的女朋友,带了他爱抽的烟,还有一身好西服,而他已经躺在了床上。

    ⑫我请了假留下来照顾他,那是我们生平最快乐的日子。天晴的时候,我推着他去近郊的每一介景点。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推着他,我也会握住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握住他的手,厚实而温暖。他像个孩子般地听话与依赖。他的笑容始终没有停过,跟问候他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儿子,老胡的儿子。

    ⑬公司有急事,我对老胡说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说,我只要两天,你等着我。可是,只隔了48小时,我回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有了他的遗像,他最终没有等我。

    ⑭他最后的时光,我却不在他的身边,这成了我一生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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