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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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江苏省涟水中学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检测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荒漠一夜

付浩勇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叠透的干血泡,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追敌——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

    他是昨天下晌为了拍摄到沙漠上的绿洲,他离开了驼队,深入到荒滩深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了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向前进。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面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风景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惟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漠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的浑身抽搐,脊梁的骨节更加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少顷,又见到野狼嚎叫一声,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遁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铃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复而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遁的方向赶去。为了避免同野狼的孤注一掷,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跋涉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靠下身,机警地准备应付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象虚脱一般神情恍惚,晕晕蒙蒙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分,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仅有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四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感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吸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竭的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甘泉一般的水边,枯瘦的四肢也懒得一动。

    他一个踉跄,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选自《微型小说鉴赏辞典》)

(1)、小说中反复强调“拍摄”“别致风景”的事情,对全文情节的展开有什么作用?

(2)、这篇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请简述作品中“他”的心理变化过程。

(3)、小说中的“他”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中,声落枪响,狼猝然倒下,“他”“昏了过去”。试探究这样结尾的用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小题。

背叛

东方生

    这座唯“物”主义的现代都市消遣着春日的滥情,慷慨地分泌出过剩精力,在城市上空浮躁成咸咸的冲动,用公牛发情的力道倾泻在想入非非的灯红酒绿中。高楼以雄性的霸道君临芳泽,马路以母性的温存承载风月。远山痴痴,近水脉脉。风儿煽情,花儿燃情,鸟儿动情,树儿矫情。

    城市一隅,公园一角,一个装饰着时尚与名贵的年轻女子,以动物的姿势半蹲半跪半踞在一条毛色黑亮、体格健壮的狗前。纤纤素手轻揉它的毛发,眼神痴痴若星外的空洞渗出史前的幽怨。似自语,似倾诉,一如既往地重复着:“宝贝最乖,你是永远不会背叛我的。不是吗?”

    狗听得似懂非懂但必须装懂。时而摆尾,时而竦身,时而溜舌,时而朝树巅饶舌的鸟儿嗥叫两声。这一切都被女主人解读为忠诚的誓言。她满意地笑了,牵着狗,踩着初上的华灯回去。狗儿明白,它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等待它的是丰盛的物质奖赏和明天了无新意的考验。

    次日,她又牵着狗,步态轻盈地来到公园,准备重复那海枯石烂的古老传说。一不留神,狗儿不见了。她失魂落魄地找遍了公园的每个角落,问遍了公园里的所有生物,依然一无所获。树巅跌落晚霞的艳照,粉蝶跳起性感的断魂舞。一种似曾相识的恐惧如猛兽般啮噬着她的心。①她撕心裂肺地呼唤着,那声音,直如古墓响起的追魂声、索命咒。许久,她目光呆滞地颓坐于地,脸色苍白得像盖尸布。公园死寂,如世界末日。

    她不知自己是如何回的家。躺在床上,思绪渐渐复活。最想忘记又最难忘记的往事,像夜半的门铃声,固执而尖锐地响起。这铃声,曾让她有过多少期待,多少失望,多少怨恨。每次听到他夜归的门铃声,她都会条件反射般地从床上弹起,衣冠不整地冲到楼下,慌不择路地穿过厅堂,手忙脚乱地打开大门。

    遇到他之前,她是本市一家高档宠物医院里最漂亮、最有爱心的白衣天使,常以宠物的思维期待着心中的白马王子。那天,风度翩翩的他牵着翩翩风度的它翩然而至。从此,她迷上了风度翩翩,并把自己许给风度翩翩。当人们羡慕的眼光还没来得及固化,她发现风一般的男人是拴不住的,就如风中的铃声不可捉摸。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到金发碧眼的国度去大显身手,带走了不可带走的一切,留下了不要留下的所有。她成了腰缠万贯的穷女人。她忍受不了他残余在风中的铃声,搬了家,带着狗。遛狗成了她生活的全部,旱六晚五,风雨无阻。

    狗儿为什么会突然不见了呢?是被拐?被骗?还是……她想到了最坏的结局,不寒而栗。无论怎样,要把它找回来。打1 1 0报警,登报,在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上做滚动式寻狗启事,并许以重金酬谢……能做的她都做了,尽管这要花费几十万,她不在乎。

    剩下的便是难熬的等待。每次电话响起都让她心惊肉跳,满怀希望地接通又满脸沮丧地挂断。两天后的午睡时刻,门外一阵熟悉的狗叫惊醒了神情恍惚的她。它自己回来了!不是做梦吧?她喜出望外地冲出,一把抱回家,像久别的情人。“宝贝,这两天你干嘛去了?想抛弃我吗?”她凝视着它,目光能洞穿一切。它不想掩饰,用疲惫而兴奋的表情告诉她:这两天我很快活,今天是特地来辞行的。此时,门外又传来一阵悦耳的狗叫声,它听懂了这爱的召唤,想挣脱主人的怀抱。她朝外看看,不远处站着一条与它同来的漂亮的雌狗。她明白了一切,这条忠诚的狗已背叛了她。她不动声色面无表情地给它喂了最后的午餐。它走出家门没几步便倒毙在路上。,

    她委托最好的丧礼公司为它举行了最隆重最豪华的葬礼。灵堂上高悬着它憨态可掬、貌似忠诚的巨幅照片,两边是她亲自撰写的挽联:叛朋叛友不叛主,变犬变狗不变心。横批:忠诚不死。低回的哀乐如泣如诉填满全场,让人无悲亦生三分哀。②她一袭黑色长裙,神情肃穆地接受陌生来宾的陌生致哀。这时,她手机铃声急促响起,是金发碧眼的国度打来的。“嫂子,董事长遭遇车祸,生命垂危,希望您速来看看他。”她挂断电话,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快意,仿佛这个葬礼不是为狗而是为他预先准备的。她沉思片刻,回了个短信:“                                               。”

葬礼结束后,她到商场买回一个金发碧眼的布狗,给它起名为“忠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琴操

邓跃东

    祖父会拉琴,好事者命令他带上两个会拉胡琴的侄儿一起演出。在邻村第一次巡演时,我大伯父刚拉开过门,台下就扔来一只鞋子,砸在他头上。他们指责大伯父的胡琴有问题,硬是逼着他锯掉了琴杆上的龙头……

    这件事我是听一个叔父说的,几个伯叔不愿回忆这些旧事,唯有我堂二叔反应异常,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说:“琴头是我砍的!”我知道二叔一直钟情于胡琴,没想到他竟是这件事的亲历者。透过浓浓烟雾,我看到了二叔眼里流露出的几丝幽怨。

    那晚他们受到了批评,被要求将琴头处理掉,否则后果难以想象。祖父答应一定处理好,但不是当场锯掉的。这把琴是大伯父在县城读中学时带回的,却成了二叔的至爱。那时祖父被贬职从学校回乡,思虑最多的是要保住侄子们的性命,要不就对不起大哥。祖父就给二叔做工作,二叔十五六岁,很不配合。祖父发了怒,责问他:“是人头重要还是琴头重要?”二叔噙着泪、含着怨气,在祖父的逼迫下锯下了琴头。祖父说:“这个琴头雕刻得精致,你先收着,日后可能会用上。”二叔不吭气,捡起琴头一把甩进了灶膛。

    丑琴无头,祖父他们也无脸面,操琴的模样十分滑稽,总不被人正眼看。当然,心里最憋屈的是二叔。他很年轻,无端被人嘲笑,其实他拉琴是很有水准的,但是心里不平,音色起伏大。丑琴让二叔的脾性也丑了起来,他变得十分倔强,不太理会祖父——以前他们经常一起谈琴论艺,慢慢地不怎么说话了。

    没过多久,伯叔姑姑们不能读书了,因为村里不准。二叔二次被生产队长从中学赶回,他聪颖好学,无奈初三未读完,就再也未进过学堂的门了。二叔积下一肚子的愤懑和怨恨,别人拈轻怕重,在生产队混工分,他年纪轻轻就去学泥水匠的手艺,每天用砖刀砍砍剁剁,其实是在发泄不满,他要砍平种种崎岖。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让他感到轻松,他的虎口被震烂,血流不止,也不能释放心中的怨气。他又想起了无头琴,每天劳作回来,把自己关在房里,只有丑琴懂他,眼里的泪、虎口的血,遗落在琴上,他浑然不知。

    二叔独自拉琴,长夜不息。祖父知道他心里苦闷,就开导他说:“拉琴可以消解磨难,但不能宣泄情绪,你指上的怨气太重了。”二叔说:“你不是说琴音传递的是心声吗?”祖父反问:“你心里向往的是什么?”二叔不吭声了。听琴知音,得失寸心。二叔对祖父的视听修养极为钦佩,他为自己更名为“清明”,自此静心练琴,研习音律。

    清明通透,方有流音。二叔反复体悟,寻求彻悟——人跟丑琴一样,没有脸面,可琴还是琴,心里有音,仍可自然地发声。他的心慢慢地融入了丑琴,琴声开始从心里流泻出来,没有了早时的发泄,音色一片柔美。

    二叔认真地看着我说:“琴已无头,人得有名。”

    二叔那时带着这把丑琴,一次次地参加上级安排的演出。他用丑琴发出的优美琴声征服了众多同行,感染无数心田。有一次,上级首长要来观看,领导提出给他换把琴,说这琴太丑了,影响县里的形象。二叔说,人能换但琴不能换。

    在本村的一场集会上,全家人都被责令到场陪斗,批斗的对象是二叔的母亲。大冬天里她被拉到学校操场上,被风车对着猛吹,她不服软,直挺挺地站了一夜。有人起哄要我家的人拉琴造势,祖父跟他们交涉能不能换人,他们说不行,故意要我二叔拉。祖父尴尬不已,二叔却轻松地拉开了弓子。凝望着受难的母亲,他如入空谷,心若止水,怀中丑琴一如惜日,不动声色。后来我得知,二叔拉的是刘天华先生的《光明行》,他心里存有光亮!

(选自《读者》2015年第9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有一天,我有机会跟他谈了一件事,我忘不了那一天。我对他说:“格斯拉先生,你晓得吗,上一双在城里散步的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

    他看了我一下,没有做声,好像在盼望我撤回或重新考虑我的话;然后他说:“那双靴子不该咯吱咯吱地响呀。”

    “对不起,它响了。”

    “你是不是在靴子还经穿的时候把它弄湿了呢?”

    “我想没有吧。”

    他听了这句话以后,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我提起了这件严重的事情,真觉得难过。

    “把靴子送回来!”他说,“我想看一看。”

    由于我的咯吱咯吱响的靴子,我内心里涌起了一阵怜悯的感情;我完全可以想象到他埋头细看那双靴子时的历久不停的悲伤心情。

    “有些靴子,”他慢慢地说,“做好的时候就是坏的。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你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拿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唯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万有一位老先生愿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样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节选自杨绛《老王》,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寒夜星光

徐树建

    韩晓龙日日夜夜盼望着能回家过年,可是,他不敢回家,因为妈妈托人捎过话来:“要想我原谅你,除非年三十晚上满天星光。”

    要知道寒夜的天幕上,向来只有几颗闪着冷光的星星,哪有满天星光,妈妈这是在明确表明态度:拒绝儿子回家。

    而妈妈之所以如此绝情,是因为韩晓龙伤透了她的心。几年前韩晓龙开的小餐馆,为降低成本用了价格便宜的肉,让一桌食客食物中毒进了医院,其中一名老人还感染了并发症送了命,韩晓龙也因此坐了大牢。要知道,在家乡那个小山村,犯罪坐牢可是天大的事情,足以令一家人一辈子抬不起头。

    韩晓龙不怨妈妈心狠,爸爸早逝,家境艰难,妈妈一直教育儿子光明磊落,不贪便宜,好好做人。

    可是,自己让妈妈失望了。

    有家不能回,韩晓龙只好在县城内租一小间房子住了下来,靠什么生活呢?幸亏妈妈曾经教过他扎孔明灯的手艺,于是韩晓龙晚上扎灯,白天在热闹的地方卖灯。当他扎好第一个灯时,忍不住想起小时候跟妈妈一起扎灯的情景,那时候虽然贫穷,但母子情浓,虽苦也甜,这么一想,热泪一下子夺眶而出。

    年根的生意还算不错,韩晓龙忙得不可开交,有位大商户甚至一下子订了100只孔明灯。韩晓龙快乐极了,没日没夜地赶做,终于按时完工交货。

    除夕这天,过年的气氛越发浓厚,空气内处处弥漫着好闻的味道,韩晓龙心里却越发凄凉,想了半天无事可干,出租屋内恰好还有几只孔明灯,索性顶着寒风拎了灯上街,准备卖了后再买瓶酒,一醉方休。

    刚站了一会儿,身后就有人大声叫道:“给我一只灯!”

    生意开张了,韩晓龙心内一喜,但抬头一看,却掉头就走,甚至还小跑起来,因为那人他认识,是他初中同学大山,还是住对门的邻居。他没脸见到他们。

    大山气冲冲地提高嗓门吼道:“韩晓龙,你个孬种,你难道一辈子不见人?”

    韩晓龙只好停住脚步,大山走过来,恨恨地又说:“我恨不得抽你两下,你小子混啊!走,跟我回去,明天就过年了,家家户户团圆,你就不想跟你妈团圆?”

    韩晓龙低头小声说:“大山,我怎么不想啊,可你也不是不晓得我妈撂过的话,她说除非年三十晚上满天星光才肯原谅我,你说我怎么回去?”

    大山叹口气,说:“我们住对门,你们家里的情况我爸妈是最了解的,所以叫我来找你回去。你妈年轻受寡,喝过的苦水能用船装,可一辈子不求人,硬气要强,大伙谁不佩服她,可现在全给你毁了,让她临老了抬不起头来,她能不气你吗?可你不回去不行啊,你妈病了。”

    韩晓龙一惊:“我妈怎么会生病?什么病?”

    大山双眼朝天,气哼哼地说:“还用问,想你呗,可嘴上又不承认,一直闷在心里,这就病了,所以你一定得回去。至于怕你妈不肯原谅你嘛,这个你放心,有我和乡亲们哩,今天晚上我们在村口接你,你妈一定会给乡亲们面子的。”

    一下午的忐忑不安过后,除夕之夜来到了,到处是欢声笑语,到处是红彤彤的对联和醉人的鞭炮声,韩晓龙孤零零一个人来到了村口,却没勇气再往前进一步了。

    就在这时,他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整个村子静极了,没有鞭炮声,没有欢笑声,甚至黑漆漆的连灯光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大山呢?乡亲们呢?

    肯定是大山爸妈和乡亲们没有说服妈妈,要不回去吧?韩晓龙心里酸极了,忍不住嘶哑着嗓子大叫起来:“妈、乡亲们,我给你们拜年了,我真悔啊……”

    话音刚落,眼前突然出现一幅童话里才有的景象:无边漆黑的夜空一下子繁星点点如鲜花绽放,更像夏夜内无数的萤火虫,并且这些明亮的萤火虫正冉冉上升,一时间天上地下交相辉映、灿烂辉煌,是无数的孔明灯点燃升上了天空!

    然后,韩晓龙看到了大山,看到了那个一下子订了100只孔明灯的“大商户”,看到了乡亲们!

    大山声如洪钟大叫起来:“晓龙妈,看,年三十晚上满天星光!你就让孩子回来吧!”

    大伙一起说:“让晓龙回来吧!”

    人群正中站着的正是颤颤巍巍早生白发的妈妈,妈妈神情悲楚老泪纵横。

    星光这么美、这么亮,从未见过,无与伦比,把回家的路照了个一清二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乔治的心愿

(美)亨利·斯莱萨

    “祈求我的心愿赶紧实现,快让第一中心银行遭到抢劫吧。”乔治心中默念着。

    六年来,从他到西威市第一中心银行做助理柜员开始,每天晚上他都要重复这一举动。现在他早已是一名正式柜员了,还有一整只现金箱归他使用。但他发现,自己需求的并不是什么职位或者头衔,而是金钱——发出脆响的绿色美钞。

    可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从眼皮子底下拿走一叠叠厚厚的钞票。那么,只有一个办法:银行遇到劫案。

    很久之前,他就想出了这项简单的计划:如果说有一名劫匪甲抢劫了银行柜员乙,又如果说柜员乙交给劫匪甲一笔钱……谁能知道劫匪甲从柜员乙那儿抢到多少钱?有什么方法能阻止柜员乙私吞了所有剩下的钱,并宣称钱全被劫匪甲抢走了呢?

    下午两点,银行大门忽然打开,乔治满心期昐的劫匪甲走了进来。

    这个戴面罩的男人一进来就摁了手里的一个小盒子,监控镜头开启状态的小红灯都熄灭了。男人用沙哑的嗓音叫道:“抢劫!”说着,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可怕的黑色转轮手枪。

    “快!”劫匪说,“把钱都交出来!”

    乔治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把手伸进现金箱,从最上层的格子里取出所有的纸币,差不多有六万美元。乔治把钱从窗口递了出去,劫匪贪婪地一把夺过来,塞进口袋,转身走了。

    乔治冷静地掀开现金箱,把最下层格子里的大额钞票尽可能多地塞进自己的长裤口袋。

    “欢迎下次再来。”乔治想。然后,他晕倒了。

    当他醒来时,担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是不是被搜过身了。他装作无意识地把手放在长裤上,轻轻拍了拍,还好,都在。然后,他把手放在地板上,对围着他的那些挂念的脸露出微笑。

    主管贝尔说:“乔治,你脸色不太好,看看医生吧。”

    “我没事。刚才的一切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休息一下。”

    一个小时后,他安全地回到自己家中,开始清点口袋里的钞票:七万五千美元。

    第二天早上,他一到银行,就发现银行今天没有对外营业。然而,奇怪的是,所有人的情绪格外高涨,一点也不像遭受过损失的模样。同事告诉他行长伯罗斯先生找他。

    乔治来到伯罗斯先生的办公室:“先生,您找我?”

    “是的!快进来吧。”伯罗斯神情欢快,“想让你见个人,乔治。”

    乔治一眼就认出椅子上的卡拉先生,银行的前任行长,目前担任银行董事会主席。这个快七十岁的老绅士冲着乔治揶揄地笑道:“小乔治,昨天的遭遇把你吓坏了吧?”

    “卡拉先生,我很好。”

    “那就好。”卡拉轻轻笑着,“小乔治,昨天对你来说真是一场冒险啊。你看,抢我们这么一家小银行实在是太容易了,对吧?”

    “先生,您的意思是?”

    “哈哈。”卡拉一边说,一边挠着下巴,“小乔治,真抱歉,我吓坏你了,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好主意。这主意现在看可能比较蠢,但我觉得大家都有收获,对吧?”

    乔治不自觉地摇起脑袋。“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

    卡拉乐得拍了拍椅子,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头套。他把头套蒙在嘴巴上,哑着嗓子说了句:“快!把钱都交出来!”

    伯罗斯放声大笑起来,可此时的乔治却如坠冰窟。

    “那……抢走的钱呢?”他的喉咙仿佛堵住了。

    “哦,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卡拉说,“我把钱统统放回你的现金箱了,六万美元一分也不少。”

    这时,他们身后的门打开了,主管贝尔的脑袋探进来。“伯罗斯先生,”他神色严肃地说,“经过核查,我们发现,现金少了七万五千美元。”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昆仑山的灯光

窦孝鹏

    20世纪60年代初,我是青藏高原的一名汽车兵,茫茫青藏线上人烟稀少,陪伴我们的就是那些设在路旁的兵站。但是,最受大家欢迎的是被解放军原总后勤部授予“红旗兵站”称号的纳赤台兵站的烧豆腐。处于昆仑山中的纳赤台兵站,常年云雾缭绕,每当夜幕降临,兵站门前的那盏大红灯笼便会被点亮,它成了我们心中的一个标志。多少次,奔波一天的汽车兵在薄暮中老远看见那盏红灯笼发出的光亮,心中便会涌起一股温暖和力量:啊,到家了!可以美美饱餐一顿,好好歇歇脚了。

    初冬的一个下午,我开的车在半道上抛了锚,由于雪天路滑,只听“扑通”一声,车子掉进了路边的一个雪坑里。在战友的帮助下,车子被拖了上来。但有两片钢板被颠断了,水箱也颠得漏了水。副连长看了看,留下修理班长和我们车组一起修车,嘱咐我修好后赶到纳赤台兵站去会合,便带车队走了。

    这里是可可西里无人区,我们冒着飞扬的大雪和刺骨的严寒修好车辆后,时间已到了晚上21时30分,我们几乎被冻僵了,几个人顾不得喘一口气,急忙打开车灯,开车上路。

    终于,我们看见纳赤台兵站门前的那盏大红灯笼了。我一看表,已是零点40分。副驾驶员小乔嘀咕道:“这么晚了,看样子我们吃不上晚饭了。”

    我笑了笑,说:“放心吧,炊事班的老班长是不会让咱们挨饿的。”

    果然,听见我们车子的响动,红灯笼下的餐厅棉门帘一掀,走出一个人来,正是兵站炊事班的老班长徐宏武。

    徐班长热情地把我们迎进餐厅,每人先送上一碗温开水。我充满歉意地说:“老班长,让你久等了!”他一瞪眼:“废话!你们最后一台车不到站,我能封炉关灶吗!”

    不一会儿,一盆高压锅蒸的米饭和面条,一盘肉末烧豆腐、一盘肉丝炒豆芽便送上了餐桌。这地方气压低,没有高压锅,米饭面条都煮不熟。老班长嘟囔道:“我向你们连长打听了,你们3人中有两个四川人,一个陕西人,所以准备了米饭和面条,慢慢吃,别烫着。”

    小乔眨眨眼说:“老班长,你的话太烫人了!”至此,我们身上的寒气和疲劳一扫而光,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徐班长是闻名青藏线的老模范,老高原都知道他是1951年入伍的陕北汉子,是跟着青藏公路之父慕生忠将军进藏的老军人,他说自己这一辈子已离不开青藏线了,后来就索性转业到兵站当了炊事班的班长。

    当时,由于气候原因,兵站沿线都不能种菜,兵站吃的菜大都从兰州买来,长途运输浪费很大,冬天路上冻掉一半,夏天路上烂掉一半,吃到大家嘴里的普通菜也成了高价钱。

    老班长已有好几年没有回家探亲了,那年,他趁着汽车兵搞冬训、兵站接待任务不多的空儿,千里迢迢回了趟老家。到家后,他一头钻进了镇上一个豆腐坊,去拜师学艺做豆腐。一个月的假期到了,他带回的“宝贝”是一盘磨豆腐的小石磨,还有两把钢口很好的菜刀和一块磨刀石,都是当时在高原买不到的。在海拔4000米的雪山上,氧气“定量”供应,空手走路尚感吃力,人推着石磨转圈一个个累得头昏眼花,心里像塞了一团棉花,憋得喘不过气来。推着推着,眼一黑,腿一软,摔倒了。好不容易做出了第一锅豆腐,放在嘴里一尝,哎呀,又苦又涩,难以下咽。问题出在哪儿呢?他们坐下来开“诸葛亮会”,有人提醒了一句:是不是水质有问题!是呀,这里的水质太硬,平时喝在嘴里就有股苦味,对做豆腐肯定有影响。于是,他们又反复试验,把做豆腐的水提前烧开,使水碱沉淀下去,再用清水煮豆浆,果然,做出的豆腐又嫩又香。以后,他们用上了昆仑泉水,这问题才得到了圆满解决。于是,过往人员的餐桌上又多了一道豆腐菜。

    老班长不但做出了豆腐、豆腐脑和豆浆,还用新学到的手艺做出了面包、糕点、凉粉,腌制出了各种口味的小菜……兵站的伙食品种丰富了,质量提高了,名声也一下在青藏线上传开了。

    吃完饭,我一抬头,在红灯笼的照耀下,我看见墙上贴着驻站部队送给兵站的一封表扬信,上书10个大字:“风雪几千里,此地最难忘。”

    第二天天不亮,我们就起床吃饭准备出发,吃上了老班长做的豆腐脑、包子和馒头。上路前,我把写好的表扬信贴在了餐厅的门上,上面是14个大字:“双手巧做百样饭,红灯照暖万人心。”

    我们鸣着喇叭表示感谢,出发上路。走出很远很远了,我回头一看,兵站门前那盏大红灯笼于薄明中仍在闪闪发光。

    啊,昆仑山的灯光,照着一批批汽车兵,给我们无尽的温暖和力量,直至今天,直到永远。

(节选自2018年3月30日《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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