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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江苏省涟水中学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检测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荒漠一夜

付浩勇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叠透的干血泡,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追敌——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

    他是昨天下晌为了拍摄到沙漠上的绿洲,他离开了驼队,深入到荒滩深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了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向前进。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面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风景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惟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漠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的浑身抽搐,脊梁的骨节更加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少顷,又见到野狼嚎叫一声,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遁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铃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复而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遁的方向赶去。为了避免同野狼的孤注一掷,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跋涉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靠下身,机警地准备应付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象虚脱一般神情恍惚,晕晕蒙蒙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分,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仅有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四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感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吸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竭的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甘泉一般的水边,枯瘦的四肢也懒得一动。

    他一个踉跄,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选自《微型小说鉴赏辞典》)

(1)、小说中反复强调“拍摄”“别致风景”的事情,对全文情节的展开有什么作用?

(2)、这篇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请简述作品中“他”的心理变化过程。

(3)、小说中的“他”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中,声落枪响,狼猝然倒下,“他”“昏了过去”。试探究这样结尾的用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这是我在这座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地小心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举止言谈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桅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衣裤。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路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公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扮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里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们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加强警惕性,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女人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住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在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筒。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子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不知道你能从中能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

(选自2011年11月13日《今晚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雕花象牙扇

钱凯

    华灯初上,一辆辆小轿车络绎不绝地驶进古色古香的大院,按序停在绿荫丛中的会议厅前。

    在医学界闻名遐迩的外科专家慕容教授的车来得比较晚,悄悄地停在一侧。司机拉开了车门,后坐上的慕容教授以外科专家习惯,在车内顶灯柔和的光环下又审视了一下请柬的文字,方才款款下车。整个院子笼罩在光辉中,仿若白昼。她抬起头来,幽深的夜空高悬着一轮明月,她失神地凝望着明月,不知在想什么。司机轻轻地提醒着她,她才回过神来,用手抚了抚满头银丝,姗姗步入大厅。

    大厅里飘逸着音乐,那是很好听的《花好月圆》,江南丝竹的味儿,又揉进了电子音乐的伴奏,不高不低,徐缓有致,声声入耳,象是二三开的碧螺春,绵甜、幽香,沁人心脾。她在服务小姐引导下就了座,旁座坐着一位老翁,朝着她的方向看了看,她朝他颔首一笑,算是打了招呼。这位老翁虽然不熟,却也见过几次,大抵都在类似的场合。她只知道他是省内曲艺界硕果仅存的泰斗,一部《三国演义》说了他家祖孙四代,甚是精彩。

    全国各界名人共聚一堂的中秋联欢会一年一度,她被邀的原因大概有很多,然而欣然赴会却是近几年的事情。抓了几十年的手术刀,近几年终于觉得自己太累了;况且,终年独自在家面对孤灯,她也确实是有点厌了。

    节目都是精选的,很像她平素喜欢的小菜,清淡、雅致,却别具—格 正欣赏着,有人来到她席前,递上一个狭长的小纸包,说是刚从海峡彼岸探亲归来,受人之托带来的。她忙道谢、让座,身边那位泰斗刚好上台说书去了,旁边的座位空着。可他不坐。

    他似乎有点误会,也有些激动,“不,该谢的是令亲!我偶感小恙,去了日月潭附近的那座有名的医院,不料,端木院长闻知,竟然亲自为我诊治,且分文不收,说是万里之外见乡亲,岂可言阿堵?!我委实过意不去……”

    听了“端木”二字,她的心骤然紧缩。

    纸包长可七八寸,横头不到一寸见方。她紧紧捏着,欲拆开却又迟疑,心口只是怦怦地跳。40多年前圣约翰大学银杏树下风雨一别,这可恨的书痴竟然还记着我,莫非还是厚厚一叠痴话。想起那些默诵了近半个世纪的痴话,她顿觉面红耳热。她想提前退场,回到卧室,静静地享用这等了太久的音讯。

    不知怎的,她的手却拆开了纸包。是只紫色的天鹅绒小盒。打开小盒,她眼一亮,盒里静静地卧着一柄雕花象牙折扇,正面看反面瞧,一片片扇骨细瞅,竟无一字。她恍然若失,天涯海角地托人送来,竟无片言只字!这木头!

    小姐送来凉毛巾,她在额前拭过,忽觉那精美的雕花、刀法似曾相识。同窗数载,他为了练眼、练手指,一味苦心孤诣。她以为读懂了这“无字书”,于是将折扇合起,缓缓向外走去。

    一阵掌声将她惊住,老翁的《三国演义》博得了满堂彩。她猛然记起老翁最后收篇的警句:……分久必合。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木鱼

周海亮

    冬子小时候,家里穷。不仅他家穷,全村都穷。不是吃不到米闻不到肉的那种穷,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那种穷。贫穷与饥饿贯穿了冬子的童年,即使现在想起,冬子的记忆深处,仍然是望不到尽头的饥饿。

    冬子九岁那年,村里有亲戚嫁女,娘带冬子去吃喜宴。临行前娘嘱咐冬子说,饭桌上一定要放开了吃,吃慢了,东西就没了。又说,千万别动桌上那条鱼,否则会被别人笑话。冬子问为什么,娘说那是条假鱼。鱼是木头雕刻而成,上面浇了汤汁,撒了葱花,盛在盘子里,端上桌,与真鱼别无二致。娘还说木鱼是栓叔的手艺,栓叔一晚上就能将一截木疙瘩变成一条活灵活现的鲤鱼。娘带冬子来到亲戚家门口,再次嘱咐冬子不仅要吃得快,还要尽量多吃。吃饱了,咱家晚上那顿就省了。她说。

    六个菜,一个汤,满桌人吃得像猪。普通的蔬菜,加几片肉,味道就完全变了。冬子听了娘的,快吃,使劲吃,却总是吃不饱。那条鱼摆在桌子中间,假如娘事先不说,冬子绝不会当它是一条木鱼。鱼浇了汤汁,撒了葱花和香菜,那是一条红烧口味的木头鲤鱼。亲戚家虽穷,但厨艺高超,据说能把一条鱼烹成七八种不同的味道。木鱼也能。不过仅仅是味道的样子。

    满桌人心照不宣。他们的筷子和汤匙伸向不同的盘子和汤碗,却绝没人去碰那条鱼。桌上很快只剩残羹冷炙,唯有那条鱼,仍然闪烁出诱人的光泽,散发出美妙的酱香。满桌人仍不散去,他们蘸着盘子里剩下的汤汤水水,啃着手里的黑面馒头,那也是平常时日难得的吃食。

    冬子有将筷子伸向木鱼的冲动。冲动那样强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几乎无法自控。他强迫自己不去看那条鱼,可是鱼却顽强地游进他的眼睛,挠着他的喉咙。终于冬子做出令他和他的家人从此蒙羞的举动——他动了那条鱼。他甚至夹起撒在木鱼上的葱花,他甚至将那些葱花,直接填进嘴巴。

    他挨了娘的一顿巴掌。他受到村人的讥笑。以后很多年,他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他不仅仅是动了一条木鱼,更是动了乡村的规矩,动了主人的尊严。一条木鱼,没有人动,它便是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真正的鱼,便是富足和希望;动了,它便成为一个木头疙瘩,成为欺骗,成为乡间岁月的颓败与贫穷。

    那条木鱼挂在冬子的胸前,顶在冬子的头上,刻在冬子的脑门上,挤在冬子的心里,很多年挥之不去。

    后来冬子进城,吃了很多苦,终于成为一家水产公司的老总。这些年他几乎吃遍世界上所有的鱼,但童年里的那条木鱼,仍然时常游进他的心里,即使在梦里,也香气四溢,令人垂涎。然后让他在醒来以后,充满羞愧。

    常跟娘说起这件事,娘说,是那时太穷了。冬子说,或许是。娘说,是你太无理了。冬子说,或许是。不过一个孩子动了一条木鱼,有什么大不了呢?冬子觉得,一条木鱼,绝不该让他背负这么多年的沉重。

    一次冬子去民俗博物馆,突然觉得那里面似乎缺少一条可以摆上餐桌的木鱼。他想为博物馆捐赠一条,馆长当然乐意。为这事冬子专程回了一趟乡下,他找到亲戚,问那条木鱼还在不在,亲戚找了很久,终于从一堆破铜烂铁里翻出来。木鱼上布满虫眼,却依然活灵活现。——一条木头雕刻而成的鱼远比一条河水里的真正的鱼,有着更为长久和顽强的生命。

    冬子带木鱼返回城里,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找一位匠人雕刻了一条鱼。他把新雕的木鱼送到博物馆,将真正的老木鱼拿回家,刷干净,加了底座,摆上桌子。

    生日那天,冬子调好汤汁,切好葱花,然后将那条木鱼,恭恭敬敬地端上餐桌。

    冬子对儿子说,吃鱼。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走马陈仓

墨村

    ……枪声稀了,硝烟淡了。

    一条满是尖利石子的羊肠小道,被两个艰难爬行的血人涂抹成了一轴骇人的巨幅彩图。有风无声横空掠过,翻搅凝滞于空气中的粘稠血腥……

    这一惊心动魄的场面,是刚和强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于某个星期六夜晚的共同回忆。

    两条汉子遥想三十年前在硝烟中惨死的二十几条弟兄时,仍忍不住泪如雨下,一脸悲伤。

    “大,大哥,喝,咱喝!”刚愧疚地紧盯着强那条空荡荡的右袖管,话语哽咽。

    “喝,咱喝!”强擦去流到嘴角的泪水,举起了酒杯。

    于是,两条汉子在泪眼凄迷中又重重地碰杯。刚仰脖灌下一口酒:“大哥,我还是那句老话,成个家吧。”

    强说:“哥不是不想成个家,弟知道,子弹…哎,哥已是个废人……”

    刚的眼图又红了:“大哥,让你上家里你偏不去,非要来这小宾馆,飞燕有意见呢。”

    强腾出左手掌用力搓了搓脸。三十年前两人康复出院后,强把一封断交信交给了回家探亲的刚,让刚转交女朋友飞燕,并拜托刚替他照顾她。强要刚答应他永远保守秘密……

    强说:“大哥没看走眼啊,大哥已知足了,你是省模范监狱长,又是省五一劳动奖获得者,飞燕跟了你,值啊!”

    刚说:“好大哥,我,我我……喝酒,咱喝酒!”

    “喝!”强说。“喝!”刚说。

    “咣——”酒杯再一次潇洒地碰撞,将厚重的兄弟情谊迸溅得满屋荡漾。酒逢知己千杯少,一条条突暴的青筋在两条汉子锃亮的脑门儿上争相炫耀旺盛的酒力。

    杯盏交错,不觉已是夜半,浓烈的酒香仍四溢着无孔不入。日光灯咝咝喘吁着醉意朦胧。两条汉子的脸膛被五十二度的透明液体烧灼得愈加光辉灿烂。强用力转动着沉重的脑袋,说:“你,你你监狱里,有个叫,叫陈列宝的犯人,听,听说,改,改造得不错。”

    “陈,陈列宝?”刚睁着惺忪醉眼愣怔半晌,忽然一拍脑门儿,“是那个五短身材、大胡子的盗窃犯?大哥,你认识这人?”

    强摇摇脑袋,摇出一句轻描淡写:“啊,不,不认识,只是听人说起过,偶然想起,随便问,问问。”

    刚说:“哦,这家伙可是个出了名的反改造分子,屡犯监规,几天前还出手打伤了同监舍的人,现在还在小号里蹲着呢。”

    “哦,”强打了个酒嗝儿,忙抓起了酒杯,“喝,喝酒,你那,那一杯,咋,咋还没喝完呢?”

    “喝,咱喝!”刚说。“喝,咱喝!”强说。

    于是,两条汉子又重重地碰杯。高脚酒杯里的透明液体一摇一晃地失去了依附,纷纷溅落在杯盘狼藉的桌面上……

    ……凶猛的火力如瓢泼大雨在小分队周围哗哗流淌。他们已陷入包围之中。他们边打边退守到一个无名高地上时,小分队只剩下了刚和强。左胳膊中弹的强右臂夹紧冲锋枪,扇形样一通猛扫,透过枪口飘起的蓝烟,一片灌木像割韭菜样齐刷刷被拦腰割断。对方的火力被暂时压了下去。强大叫着刚快快撤退。然而,一串火光从对面丛林里游窜而出。强纵身扑向了刚。一发冲锋枪子弹在强的下身洞穿出一个鲜艳的窟窿,血流如注,把刚的眼睛刺得生疼……

    “大哥!”刚大叫一声,忽地一下坐直了身子。一缕儿强烈的太阳光从拉得并不严实的窗帘边越窗而过,直直地照射在了床面上。刚揉揉被阳光刺疼的双眼,这才发现与他同床而眠的大哥不见了,一纸留言尴尬地趴卧在床头上。刚浑身一个激灵,一把抓了过来:

    好兄弟:

    大哥走了。原谅我的失礼!作为生死弟兄,我不能对你隐瞒这次造访的目的。陈列宝是我大姑唯一的孙子,判了十二年。大姑思孙心切,盼望着孙子能早日减刑出狱,眼睛已哭成了半瞎,前不久探监时得知他又被关了禁闭。大姑一急竟一病不起,咽了气还一直抓着我的手久久不放。大姑知道我俩的关系,可她老人家到死都没有向我开口。失亲的痛苦让我终于厚着脸皮找你来了。这次假借出差路过与你一起叙旧的理由,说穿了,其实是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好兄弟,原谅大哥的不辞而别,我实在没有勇气正视你的眼睛……

    大哥,匆匆于凌晨五时。

    刚一目十行读完留言,掏出手机一通猛拨,一个温柔的女声频频提示:你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刚飞身冲出宾馆,驱车直扑客车站,然而,省城直达涅阳的客车,早已绝尘而去……

    第二天,刚拨打强办公室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不久,强收到了刚的一份传真:

    大哥,那晚酒场上我已看出你有话要说,谢谢大哥的理解与支持!实在对不起,陈仓无路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重新做人

[美]欧•亨利

    看守来到监狱制鞋工场,吉米·瓦伦汀正在那里勤勤恳恳地缝着鞋帮。看守把他领到前楼办公室。典狱长把当天早晨州长签署的赦免状给了吉米。典狱长说:“你明天可以出去啦,以后别砸保险箱了,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吧。”

    第二天,他离开监狱回到自己住处,推开墙壁上的一块暗板取出一只蒙着灰尘的手提箱。那是一套样式俱全,用特种硬钢制造,最新式的工具,有钻头、冲孔器、摇钻、螺丝钻、钢撬、钳子和两三件吉米自己设计,并引以为自豪的工具。半个小时后,他换了一套雅致称身的衣服,手里提着那只抹拭干净的箱子。

    一星期之后,印第安纳州里士满发生了一件保险箱盗窃案。两星期后,洛根斯波特有一只新式防盗保险箱给轻而易举地打开了……本·普赖斯调查后宣布说:“那是‘花花公子’吉米·瓦伦汀的手法,他又恢复营业了。”

    一天下午,吉米·瓦伦汀带着他的手提箱搭了邮车来到艾尔摩尔。一位年轻姑娘穿过街道,在拐角那里打他身边经过,走进一扇挂着“艾尔摩尔银行”招牌的门。吉米·瓦伦汀直勾勾地瞅着她,忘了自己是谁,仿佛成了另一个人。她垂下眼睛,脸上泛起一阵红晕。有吉米这种气宇和外表的年轻人在艾尔摩尔是不多见的。

    吉米用拉尔夫·迪·斯潘塞的姓名在一家旅店登了记,……一阵突如其来,脱胎换骨的爱情之火把吉米·瓦伦汀烧成了灰烬,从灰烬中重生的凤凰拉尔夫·斯潘塞先生在艾尔摩尔安顿下来,开了一家鞋店,买卖很兴隆。

    一年后,他赢得了当地人士的尊敬,也得到安娜贝尔的父亲银行家亚当斯的器重,她非但爱他,并且为他骄傲,他们决定在两星期后结婚。一天,吉米在他的房间里写了如下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朋友:

    下星期三晚九点钟到小石城沙利文家。我已经不干那一行啦。我开了一家很好的店铺。如今我老老实实地过活,两星期后,我将同世上最好的姑娘结婚。她相信我。我非见你不可。工具我送给你并随身带去。

    你的老朋友:吉米

    吉米发出这封信之后的星期一晚上,本·普赖斯乘了一辆租来的马车悄悄到了艾尔摩尔……

    第二天早饭后,家里的人浩浩荡荡地一起到商业区银行去——亚当斯先生、安娜贝尔、吉米、安娜贝尔已出嫁的姊姊和她的两个女儿,一个五岁,一个九岁。路过吉米住的旅店,吉米上楼到他的房间里去拿上了手提箱。等一会儿将由多尔夫·吉布森赶车送他去沙利文那。

    艾尔摩尔银行最近安装了一个新的保险库,亚当斯先生得意洋洋地把它的构造解释给斯潘塞先生听,斯潘塞彬彬有礼地听着,但好像不很感兴趣。这时候,本·普赖斯逛了进来。突然间,女人当中发出了一两声尖叫。在大人们没有注意的时候,九岁的梅好奇地把阿加莎关进保险库。老银行家跳上前去,呻吟着说定时锁没有上,暗码也没有对准。”阿加莎的母亲发疯似地用手捶打着保险库的门。有人甚至提议用枪。安娜贝尔转向吉米,她那双大眼睛里充满了焦急,但并没有绝望的神色。“你能想些办法吗,拉尔夫——试试看,好吗?”他瞅着她,眼睛里露出一抹古怪柔和的笑容……

    他把手提箱打开,敏捷而井井有条地把那些闪亮古怪的工具摆出来,十分钟后,这打破了他自己的盗窃纪录,他打开钢闩,拉开了门。阿加莎几乎吓瘫了。

    吉米·瓦伦汀穿好上衣,来到柜台外面,向前门走去。半路上他模模糊糊听到一个耳熟的声音喊了一声“拉尔夫!”但他没有停下脚步。

    门口有一个高大的人几乎挡住了他的去路。“喂,本!”吉米说道,脸上还带着那种古怪的笑容,“你终于来了,是吗?好吧,我们走。我想现在也无所谓了。”本·普赖斯的举动也有些古怪。“你认错人了吧,斯潘塞先生。”他说,“别以为我认识你。你的马车在等着你呢,不是吗?”

    本·普赖斯转过身,朝街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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