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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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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高考语文真题试卷(新课标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问题。

天嚣

赵长天

    风,像浪一样,梗着头向钢架房冲撞。钢架房,便发疟疾般地一阵阵战栗、摇晃,像是随时都要散架。

    渴!难忍难挨的渴,使人的思想退化得十分简单、十分原始。欲望,分解成最简单的元素:水!只要有一杯水,哪怕半杯,不,一口也好哇!

    空气失去了气体的性质,像液体,厚重而凝滞。粉尘,被风化成的极细小的砂粒,从昏天黑地的旷野钻入小屋,在人的五脏六腑间自由巡游。它无情地和人体争夺着仅有的一点水分。

    他躺着,喉头有梗阻感,他怀疑粉尘已经在食道结成硬块,会不会引起别的疾病,比如矽肺?但他懒得想下去。疾病的威胁,似乎已退得十分遥远。

    他闭上眼,调整头部姿势,让左耳朵不受任何阻碍,他左耳听力比右耳强。

    风声,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

    他仍然充满希望地倾听。

    基地首长一定牵挂着这支小试验队,但无能为力,这隔一百公里,运水车不能出动,直升机无法起飞,在狂虐的大自然面前,人暂时还只能居于屈辱的地位。

    他不想再费劲去听了。目前最明智的,也许就是进入半昏迷状态,减少消耗,最大限度地保存体力。

    于是,这间屋子,便沉入无生命状态……

    忽然,处于混沌状态的他,像被雷电击中,浑身一震。一种声音!他转过头,他相信左耳的听觉,没错,滤去风声、沙声、钢架呻吟声、铁皮震颤声,还有一种虽然微弱,却执着,并带节奏的敲击声。

    “有人敲门!” 他喊起来。

    遭雷击了,都遭雷击了,一个个全从床上跳起,跌跌撞撞,竟全扑到门口。

    真真切切,有人敲门。谁?当然不可能是运水车,运水车会揿喇叭。微弱的敲门声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不是来救他们的天神,而是需要他们援救的弱者。

    人的生命力,也许是最尖端的科研项目,远比上天的导弹玄秘。如果破门而入的是一队救援大军,屋里这几个人准兴奋得瘫倒在地。而此刻,个个都象喝足了人参汤。

     “桌子上有资料没有?,当心被风卷出去!”

     “门别开得太大!”

     “找根棍子撑住!”

    每个人都找到了合适的位置,摆好了下死力的姿势。

    他朝后看看。 “开啦! ”撤掉顶门柱,他慢慢移动门闩。

    门吱吱叫着,痛苦地撤离自己的岗位。当门闩终于脱离了销眼,那门,便呼地弹开来,紧接着,从门外滚进灰扑扑一团什么东西和打得脸生疼的砂砾石块,屋里刹时一片混乱,像回到神话中的史前状态。

     “快,关门!”他喊,却喊不出声,但不用喊,谁都调动了每个细胞的力量。

    门终于关上了,一伙人,都顺门板滑到地上,瘫成一堆稀泥。

    谁也不作声,谁也不想动,直到桌上亮起一盏暗淡的马灯,大家才记起滚进来的那团灰扑扑的东西。

    是个人,马灯就是这人点亮的,穿着战袍,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蒙语,他知道别人听不懂,所以不多说,便动手解皮口袋。

    西瓜!从皮口袋里滚出来,竟是大西瓜!绿生生,油津津,像是刚从藤上摘下,有一只还带着一片叶儿呢!

    戈壁滩有好西瓜,西瓜能一直吃到冬天,还不稀罕,稀罕的是现在,当一口水都成了奢饰品的时候,谁还敢想西瓜!

    蒙古族同胞利索地剖开西瓜,红红的枝叶,顺着刀把滴滴答答淌,馋人极了!

    应该是平生吃过的最甜最美的西瓜,但谁也说不出味来,谁都不知道,那几块西瓜是怎么落进肚子里去的。

    至于送西瓜人是怎么冲破风沙,奇迹般的来到这里,最终也没弄清,因为谁也听不懂蒙语,只好让它成为一个美好的谜,永久地留在记忆里。(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不仅形象地描写了风沙的狂暴,也细致地表现了人物的直觉印象与切身感受,烘托并渲染了“天气“”恐怖气氛。” B、被困队员身陷绝境却调动起所有能量开门救助敲门人,送瓜人在被困队员生死关头奇迹般的出现,这都说明生命奇迹无法解释。 C、小说善于运用细节表现人物,开门前试验队员一句“桌子上有资料没有?当心被风卷进去”,就体现了科研工作者高度的责任意识。 D、试验队被困队员与素不相识的送瓜人之间的故事,不仅令人感动,还揭示出一个朴素而有意味的人生道理: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
(2)、小说以“渴”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小说已一个没有谜底的“没好的谜”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杭州巷10号

夏  阳

    幸福路作为一条商业步行街,每天人流密集,左边有一条非常不起眼的小岔路,叫平安街,顺着平安街进去百余米,一拐弯,眼前生出一条南北向小巷,便是杭州巷。

    杭州巷狭窄细长,仅容得下两人并行,麻石板铺就的巷道,伴随着墙脚一线湿湿的青苔,一直延伸到尽头。巷子两边的建筑,古朴、荒凉,被圈在高高的院墙内。透过门缝,可隐约窥见一些雕梁画栋,当然还有断壁残垣。小巷里,渺无人烟,只有寂寞的风,顺着寂寞的巷道穿过,轻轻吹拂着墙头几株寂寞的茅草。步行在小巷里,抬眼望去,四周就像一幅油画,挂在墙上沉睡不醒。

    我此行的目的地是杭州巷10号,那也是整个小巷唯一的住户。我去的时候,正值深秋,碧空如镜。上午的阳光嫩黄羞怯,在墙头瓦瓴上探头探脑,却无法照进小巷。行走在小巷里,头上是一片金灿灿的阳光,人却站在岁月的阴凉中。驻足10号门前,我感慨颇多,犹豫良久,那两扇厚重的木门还是被我轻轻地叩响了。

须臾,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口。她的目光和善,完全没有都市人惯有的那种警惕。我结结巴巴地说自己是摄影发烧友,爱好用镜头来捕捉历史。老太太把我迎进院内。院子很大,里面种了不少花草。秋天的菊花开得正艳,五彩缤纷,白如雪,粉似霞,而黄的,则黄得热闹,亦黄得伤感。院内飞檐斗角,回廊石阶,曲径通幽。难以置信,在现代都市林立的高楼大厦脚下,竟然藏着这样的深居大院。

    老太太说自己有八十高龄,有个留学海外的儿子,如果现在还活着的话,明年也将花甲之年了……老太太说她姓李,从十八岁结婚那年起,已经在这院子里生活了六十多年。六十多年里,女儿夭折,儿子客死他乡,佣人被遣散,老伴过世,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昔日门庭喧闹的大宅子里,最后只剩下她一个孤老婆子了。老太太说这话时表情恬淡,似乎是在谈论别人家的事情,看不出有任何的悲伤。

我问:“这巷子为何叫杭州巷,和杭州有什么历史渊源吗?”

    老太太说:“现在知道这巷子来历的人应该不多了。说来话长,早在清朝末年,有一批杭商集体迁移来此,他们开茶庄、丝绸店和当铺等。买卖做大了,赚钱了,在这里扎根,抱团买地置业,于是就有了这杭州巷。你可别小看这巷子,它可是当年这座城市的心窝窝呢。巷道之所以修得这么窄,就是为了减少闲杂人员的进入。无论多大的官来访,文官落轿,武官下马,就是皇帝来了,也得老老实实从巷子口步行进来。”说到这里,老太太得意地笑了。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杭州巷在当年是如此的尊贵显赫。望着老太太一脸甜蜜而略带羞涩的回忆神情,我依稀看到了当年一个情窦初开的妙龄女子,被浩大的迎亲队伍捧进了这杭州巷。

    在杭州巷10号,如置身于山野的一处宅院里,都市的喧嚣和车流的嘈杂似乎远去。空气里,有花的阵阵清香,在明朗的阳光下,微微发酵。和老太太坐在一块儿喝茶聊天,真是一种享受,仿佛在翻阅一本厚厚的历史书。

    我拍了几张照片后,告别老太太,告别杭州巷10号,重新回到巷子里。我默默退出杭州巷时,一个磨刀师傅正挑着担子站在巷子口,高声叫喊着:“磨剪子嘞,戗菜刀!”他抑扬顿挫的叫喊声跌落在小巷里,溅起一巷子清脆的回音。磨刀师傅喊了数声,站了片刻,却没有走进小巷。

我回到单位。主任问我:“老太太同意拆迁了?”

    我默默地望着主任难看的脸色。他的身后,悬挂着这座城市的规划蓝图,上面一条条粗大笔直的线路,纵横交错,气势凌厉。

    我向主任建议道:“按照老太太目前的身体状况,是很难熬过这个冬天的。要不,我们等到明年开春再说,如何?”

    主任沉默不语。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刁爷

许福元

    刁爷其实不姓刁,只是以其舌头“刁”而出名,他的舌头是如何“刁”的呢?

    李乡长家娶儿媳妇,请来了鼎鼎大名的王师傅,号称厨子王,领衔做莱。又请来刁爷,担任厨师水平的评委主任。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厨子王心里直打小鼓,小声问知客:“刁爷有何反应?”知客向厨子王附耳说道:“每道菜,刁爷都尝了,不过还没吱声。”

    厨子王还是有点儿不放心,对知客说:“烦你问问刁爷,是不是可以上汤了?”

    知客来到刁爷面前说:“刁爷,能上汤了吗?”

    刁爷只吐出两个字:“上吧。”

    厨子王闻听大喜,忙让“油盘”上汤。

    知客手中高举着东家赏的红包,边走边喊:“东家赏厨子汤钱,一千块!”

    厨子王手拿红包,来到刁爷的酒桌前致谢:“谢谢,谢谢。”又言辞恳切地对刁爷一桌人说:“刁爷,您务必再点几个菜,我再给您上四个飞碟。”

    刁爷见厨子王诚心实意,便点了平平常常的四个菜:拍黄瓜、炒绿豆芽、香椿摊黄菜、熟扒五花离骨肉。

    一盘拍黄瓜端上来,积青叠翠。厨子王忙请刁爷:“您老尝尝。”

    刁爷只拿眼睛一瞄,说:“拍黄瓜讲究放葱、姜、蒜,你放对了吗?”

    “放了放了,都放了,您看——”厨子王忙指着那盘拍黄瓜。

    刁爷这时沉下脸:“我说的是葱、姜、蒜的形和量,葱要葱花,姜要姜丝,蒜要蒜泥。至于量呢,葱是四成,姜是一成,蒜是五成。你看看你这盘,成何比例?”

    厨子王的脸一下子像红布一样,赶紧指着那盘炒绿豆芽:“您老尝尝这盘。”

    刁爷这时一笑,一摆手,说:“我不用尝。这个炒绿豆芽,是先放的醋,对不?先放的醋,就先闻到‘醋味,如果后放的醋,只有吃到嘴里才有醋味。再说,炒锅你用的是薄铁锅,应该用厚铁锅。用厚铁锅炒,小灶子火上再泼一勺子油,叫爆炒,这样炒出的绿豆芽没有生豆浆味,还站得住条。”说毕,刁爷又找补一句:“你看,这盘绿豆芽倒针了吧,一吃,准熟腾味儿,不会是脆生生的。”

    刁爷的一番话,把大伙儿都说愣了。厨子王也服了,忙说:“您再尝尝这盘香椿摊鸡蛋:”

    “你呀你呀!”刁爷马上给厨子王纠正,“这是外行话,那叫摊黄菜!”刁爷手一指,“你用的不是香椿,是菜椿,这要是香椿,打鼻儿香,一丈以外就能闻出来。”

    最后,刁爷点评那盘熟扒五花离骨肉:“这盘五花肉,是用刀从骨头上剔下来的。这道菜的规矩是用木槌。一点儿一点儿砸下来。”

    这回,厨子王真是彻底地心服口服,心里那点儿傲气,一下子荡然无存,才知道自己学的那点儿手艺,不过九牛一毛。试想,刁爷还没用到舌头,已经是入木三分,要是他把那二十四道菜一一点评,自己脸面更要丢尽。人啊,真别小看了他人,世上有高人呀有高人!想到此,厨子王忙从兜里掏出那一千元红包,交到知客手上:“这场酒席,我们确实没有做好,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刁爷却从知客手中拿过红包,转手按在厨子王手里:“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们辛辛苦苦,烟熏火燎,这是东家一点儿心意。你们的大路菜,做得不错。我只是挑你们飞碟的毛病,也不一定都对。”

    厨子王知道刁爷在替他们打圆场,便动情地说:“您看,原来我等只是久闻您的大名,今天算有幸当面领教了。我们虽非亲友。但您是老前辈,请受晚生一拜。”

    刁爷忙托住了厨子王的手臂:“千万别这样,别这样,咱人不亲,刀把还亲呢!你我都是厨子,同行不能成冤家,要互相抬着走。”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带上她的眼睛

刘慈欣

    我要去度假,主任让我再带一双眼睛去。主任递给我一双眼睛,指指前面的大屏幕,把眼睛的主人介绍给我,是一个好像刚毕业的小姑娘,在肥大的太空服中,她显得很娇小,她面前有一支失重中的铅笔飘在空中。

    我问她想去哪里。

    “那就去我们起航前去过的地方吧!”她说。

    这里是高山与草原的交接处,我掏出她的眼睛戴上。所谓眼睛就是一副传感眼镜,当你戴上它时,你所看到的一切图像由超高频信息波发射出去,可以被远方的另一个戴同样传感眼镜的人接收到,于是他就能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就像你带着他的眼睛一样:它还能把触觉和味觉一同发射出去。

    “这里真好!”她轻柔的声音从她的眼睛中传出来,“我现在就像从很深很深的水底冲出来呼吸到空气,我太怕封闭了。”

    “可你现在并不封闭,同你周围的太空比起来,这草原太小了。”

    她沉默了,但几秒钟后,她突然惊叫:“呀,花儿,有花啊!上次我来时没有的!”

    是的,广阔的草原上到处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能近些看看那朵花吗?能闻闻她吗?”她问。我只好趴到地上闻,一缕淡淡的清香,“啊,我也闻到了,真像一首隐隐传来的小夜曲呢……”

    来到一条隐没在草丛中的小溪旁。她叫住了我说:“我真想把手伸到小河里。”我蹲下来把手伸进溪水,一股清凉流遍全身,我又听到了她的感叹。

    “你那儿很热吧?”我想起了屏幕中窄小的控制舱和隔热系统异常发达的太空服。

    “热,热得像……地狱。呀,天啊,这是什么?草原的风?!”这时我刚把手从水中拿出来,微风吹在湿手上凉丝丝的。

    我带着她的眼睛在草原上转了一天,她渴望看草原上的每一朵野花,每一棵小草,看草丛中跃动的每一缕阳光;一条突然出现的小溪,一阵不期而至的微风,都会令她激动不已……我感到,她对这个世界的情感已丰富到不正常的程度。

    夜里我刚睡着,她就通过眼睛叫醒了我:“请带我出去好吗?我们去看月亮,月亮该升起来了!”

    我在睡意朦胧中很不情愿地起了床,对着夜空说:“你在太空中不也一样能看到月亮?喂,告诉我你的飞船的大概方位,说不定我还能看到呢。”

    她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自己轻轻哼起了一首曲子,她说:“这是德彪西的《月光》。”

    第二天清晨,阴云布满了天空,我从眼睛中听到了她轻轻的叹息声。

    “看不到日出了,好想看草原的日出……听,这是今天的第一声鸟叫,雨中也有鸟呢!”

    又回到了灰色的生活和忙碌的工作中,以上的经历很快就淡忘了。但在我的意识深处,有一颗小小的种子留了下来。在我孤独寂寞的精神沙漠中,那颗种子已长出了令人难以察觉的绿芽。虽然是无意识的,当一天的劳累结束后,我已能感觉到晚风吹到脸上时那淡淡的诗意,鸟儿的鸣叫已能引起我的注意……世界在我的眼中仍是灰色的,但星星点点的嫩绿在其中出现,并在增多。有一天,上班时我走进航天中心高大的门厅,一幅见过无数次的巨大壁画把我吸引住了,壁画上是从太空中拍摄的蔚蓝色的地球。那支飘浮的铅笔又在我的眼前出现了,同壁画叠印在一起,我又听到了她的声音:

    “我怕封闭……”一道闪电在我的脑海里出现。

    除了太空,还有一个地方会失重。

    我发疯似地跑上楼去找主任,“是为了小姑娘来的吧。”主任说。

    “她到底在哪儿?!”我大声问。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她是‘落日六号’的领航员。”

    一切都明白了,我无力地跌坐在地毯上。

    “落日工程”是潜入地球深处的一系列的探险航行,“落日工程”的前五艘飞船都成功地完成了地层航行,安全返回地面。但“落日六号”飞船发生事故,误入了地核区域,就如同登月飞船偏离月球迷失于外太空,获救的希望是丝毫不存在的。

    在“落日六号”上,航行组上的其他两名航员因事故相继去世,只剩下她一个人。现在“落日六号”内部已完全处于失重状态,飞船已下沉到6300公里深处,那里是地球的最深处,她是第一个到达地心的人。

    “落日六号”的中子材料外壳足以抵抗地心的巨大压力,飞船上的生命循环系统还可以运行50至80年,她将在这不到10立方米的地心世界里度过自己的余生。

    我听到了她同地面最后通信的录音,这时来自地心的中微子波束已很弱,她的声音时断时续,但这声音很平静。

    “……今后,我会按照整个研究计划努力工作的。将来,也许会有地心飞船找到‘落日六号’并同它对接,但愿那时我留下的资料会有用。请你们放心,我现在已适应这里,不再觉得狭窄和封闭了,整个世界都围着我呀,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上面的大草原,还可以清楚地看见那里的每一朵小花呢……”

    在以后的岁月中,地球常常在我脑海中就变得透明了,在我下面6000多公里深处,我看到了停泊在地心的“落日六号”地航飞船,感受到了从地球中心传出的她的心跳,听到了她吟唱的《月光》。

    有一个想法安慰着我: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离她都不会再远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活着的仪式

王溱

    听说相亲对象是位诗人时,我脑子里快速涌现出很多关于诗人的负面形象:贫困潦倒,愤世嫉俗……

    不过我还是答应见见——这人长得太帅了,你看那照片,匀称的倒三角体形,脸部线条像用炭笔勾勒出来的,这简直就是中国版贝克汉姆嘛。

    约定的那一天很快到来,诗人从照片里走了出来。他给我看他拍摄过的照片,或雄山峻岭,或一江春水,或落叶飘忽,都是他去过的地方;他给我描述他与美景的对话,那些对话使他诗情满溢;然后他把脸朝斜四十五度一仰,开始吟诗了。

    我窃喜,不是所有的诗人都是穷光蛋嘛!你听,那些词从他嘴里迸出来,在我耳边绕一圈,两圈,我轻飘飘地就把自己塞入那些诗和画的意境中了。

    我开始憧憬跟着他游山玩水拍照作诗的生活。然而每次我在微信里跟他提出见面,他都会以各种借口岔开话题,或者干脆打开语音功能吟起诗来。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都活在他的诗中了。

    熬过几十个不能自拔的夜晚后,我决定去找他。我没有他确切的地址,只能天天到他所在的那个区去轧马路,一边走一边在脑中想象着:偶遇那一刻,他会吟出怎样一首令人惊喜的诗?

    我忘了,马路可不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一辆大货车在距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刹停,扬起满脸灰。

    货车司机噌噌下了车,张口就道:“不要命呀!”

    我抬头一看,乱糟糟的胡须,发黄的T恤上沾着各种污渍,裤子被灰尘泼出奇怪的图案,大皮鞋已辨不清颜色,以致我盯着他看了半天才认出来,是诗人!

    他也认出我来了,有些发慌,用最快的速度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拉拉衣角,脸向斜四十五度一仰,又摆出了诗人的姿态。

    我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愤愤地问:“你到底是货车司机还是诗人?”

    他一字一顿,说了一句诗一样的话:“开车,我活着的方式;诗,我活着的仪式。”

    “活着还有仪式?”我惊讶地问。

    “当然有!”他指了指副驾驶位说,“上车,我带你去看看。”

    车子开得很慢,他一路沉默,始终保持着那个半仰着头的姿态,腰绷得笔挺,双手优雅地左右扭动着方向盘。若不是那身装扮,他还真像个优雅的指挥家。后面的车喇叭震天,有人伸出头来骂:“你丫散步哪?!”

    他置若罔闻,缓缓开了口说:“生活,不易。”

    他叹了口气说:“以前,我也一样,急,做什么都急,急了就骂,前面车开慢了骂,有人超车了骂,赶不上绿灯,也骂。”

    “然后我的生活就只剩下骂了。”

    “那又怎样?”我问。

    “生活就不乐意了啊,人活一遭,怎么都是件值得好好对待的事吧?它不乐意也是正常的。”他说。

    我开始觉得他脑子不太正常了,我扒拉着车门把手,颤抖地说:“停,停车。”

    他没有停,继续说着:“为了安抚生活,我决定给它举行个仪式。”

    “什么仪式?”我问。

    “写诗呀!仪式的地点是很讲究的,你看,必须是最纯净的场所,不被浮躁的人类所污染的。”

    我想起了他相机里的照片,问:“所以你就到处去旅游?”

    “干吗要去旅游?”他奇怪地看着我说,“我开着车,每天都在旅游。”

    “快看快看,夕阳!”他兴奋地指着前方说。

    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开始吟诗:“落日!红了脸,躲起来,它要躲起来……”

    不躲才一怪!我趁机跳下了车,头也不回地往人多的地方躲去。

    “神经病!”这是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几个月后,我如愿跟一个算是事业有成的相亲对象结了婚。婚后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我辞去了工作,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

    这是世界上最难的职业了,大娃捣蛋,二娃哭闹,锅里的菜烧焦了,我蓬头垢面,呵斥着大娃,哄着二娃。当我手忙脚乱地解开二娃的尿裤,被一泡温润的童子尿喷得满脸都是的时候,忽然,我嘴里迸出了一句诗。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19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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