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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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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4年黑龙江省黑河市、齐齐哈尔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一杯温开水》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一杯温开水

       ①这是朋友对我讲的故事。

       ②10年前,他还在深圳打工,整天帮人家掏下水道,身上总有一股下水道的异味,让人侧目。所以,他一般不到热闹的地方去。那个城市的繁华和优雅是那个城市的,装不进他兜里一点点儿,他住工棚,倚墙角,吃冷馒头。

       ③一日,天下着雨,是深秋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他当时已掏好一家酒楼的下水道,雨大,回不了家,就倚在酒楼的檐下躲雨,掏出了怀里的冷馒头吃。

       ④冷。他抱臂,转过脸,隔着酒楼玻璃的窗,望着里面蒸腾的热气和温暖。一些人悠闲地在吃饭,他想,若是有一杯热热的茶喝,多好。他在心里面笑着对自己摇头,我怎么可以那样奢望呢?他看天,只等雨歇,好回他的工棚去。

       ⑤这时,酒楼的门忽然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位服务员,服务员径直走到他跟前,彬彬有礼地对他说:“先生,您请进。”他愣住了,结巴着说:“我……我……不是来吃饭的,我……只是躲会儿雨。”服务员微笑着说:“进来吧,外面雨大。”朋友拒绝不了那样的微笑,跟进去了。他暗地里想,想宰我?我除了身上的破衣裳,什么也没有。

       ⑥他被引到一张椅子上坐定,另一个服务员端来一杯温开水。“先生,请喝水。”同样彬彬有礼。朋友不知道她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心想,既来之,则安之。遂毫不客气地端起茶杯,把一杯水喝得干干净净,且把怀里的另一冷馒头掏出来吃了。服务员又帮他续上温开水,他则接着喝,喝得身上暖暖的,额上渗出了细密的汗,舒坦极了。

       ⑦后来,雨停了。他以为那些服务员会来收钱的,但是没有。他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一个人来问他的事。刚才喊他进来的服务员正站在大门口送客,他忍不住走过去问:“开水多少钱?”服务员微笑:“先生,我们这儿的白开水是免费的。”

       ⑧那一杯白开水的温暖从此烙在了朋友的记忆里。每每谈到深圳人,朋友的眼里都会升起一片感激的雾来。朋友后来从深圳回来发展,也开了一家酒楼。在酒楼里,他定下了一条规定:凡是雨天在他檐前躲雨的人,都要请到店里来坐,并且要给人家倒上一杯温开水。世界的美好,因此放大在一杯温开水之中。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述本文的主要内容。

(2)、文章以“一杯温开水”为题好在哪里?

(3)、第④段画线句属于什么描写,作用是什么?

(4)、谈谈你对“世界的美好,因此放大在一杯温开水之中”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北极昆虫的绝技

       ①在北极地区,由于环境严酷,气候恶劣,昆虫的种类要少得多,总共也不过几千种,主要有苍蝇、蚊子、螨、蠓、蜘蛛等。其中,苍蝇和蚊子的数量最多,占昆虫总数的60%—70%。

       ②大的动物和鸟类,可以靠身上的长绒毛抵御严寒,但昆虫却永远只能赤身裸体。那么,它们怎样才能度过北极严酷的冬季呢?实际上,绝大多数昆虫,在一年当中大约有9个月的时间身体都处在冷冻状态,它们生存于土壤、泥巴或沼泽里,和周围物质冻在一起。我们知道,冰是一种晶体,但是,如果昆虫的身体结晶的话,就有可能扭断它的脉管从而破坏其肌体。为了防止这一点,北极的昆虫们演化出了一种绝技,就是它们能够自动地将其细胞中的水分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避免结晶。还有北极的牛蝇,是一种极可怕的寄生昆虫,它将卵下在驯鹿的绒毛里,孵化出来之后即钻进驯鹿体内,顺着血管周游全身,长大之后又回到驯鹿的脊梁骨附近,穴没而居,而且开了一个天窗,以便呼吸新鲜空气,直到长成之后钻出驯鹿体外,进行新的一轮繁衍生殖。按理说,小驯鹿细嫩鲜美,又无防御能力,是最好的美食佳肴,但牛蝇却从不攻击它们。因为如果牛蝇在小驯鹿身上产卵繁殖,虽然要容易得多,但却有可能导致驯鹿群的锐减甚至灭种,到那时,牛蝇本身也就难以生存下去了。小小的牛蝇,竟早在人类数十万年之前就懂得如此深奥的道理,不得不引起人类去深思。不仅如此,牛蝇在每群驯鹿中下卵的数量,也有一定的限制,它们使受卵驯鹿的头数保持在一定的比例,也尽量避免在一头驯鹿身上下卵过多。如果在一群驯鹿的身上下卵过多,就有可能导致整个驯鹿群的灭绝。而如果在同一头驯鹿的身上下卵过多,就有可能导致其死亡,或者由于体弱而被天敌吃掉。这样,它们的后代也就会随之同归于尽了。

       ③生活在北极的昆虫,还面临着另外一种特殊的困难。毕竟北极地广人稀,连动物也很稀少,昆虫怎样才能找到自己进攻的对象呢?据生物学家研究表明,蚊子身上有一种非常先进的红外线探测器,能在相当远的距离,准确无误地遥感到人和动物身上发射出来的红外线,从而顺藤摸瓜,群起而攻之。而人类所用的红外线探测器,只是最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不仅庞大笨重,而且所显示出的图像还模模糊糊。若与小小的蚊子相比,人类落后了不知有多少个世纪。至于那些蛾子和蝴蝶们,是怎样相距遥遥就能谈情说爱,就更使生物学家们百思不得其解了。

       ④在北极的陆地上进行野外工作,最可怕的东西是黑蝇。它们有非常灵敏的嗅觉,老远就能闻到人的气味,便立刻成群结队地飞来,“嗡嗡”叫着,轰炸机似的,使人心惊肉跳。因为即使你穿再厚的衣服也没有用,它们那钢针一般的嘴,连脚上的老皮也能叮透,然后深深地扎进你的肉里,吸食你的血液。与此同时,还吐出一种毒液。被叮咬之处,凸起一个大泡,肿胀疼痛,甚至溃烂,那滋味可不是好受的。

       ⑤在北极,昆虫的世界就是这样奇妙。

阅读下面的文段,按要求完成各题。

忽略

       夕阳斜照在玻璃窗上,再反射在阳台的瓷砖上,幻出一片红红亮亮的光芒,很美,很好看。

       孩子跪坐在椅子里,痴痴地望着阳台上沐浴着夕阳的花盆,无限美好的夕阳_________(豪   毫)不吝啬地把光芒洒向花盆中的紫罗兰,使得本来就很美的紫罗兰更添几分美好。但孩子的心思全不在这里,他只顾痴痴地看着花盆中紫罗兰叶下的几根嫩绿绿的小瓜苗。这是孩子几天前吃西瓜时随意吐进花盆中的,没想到竟会长出瓜苗来。孩子满心欢喜地看着,不禁叫出了声:“要是瓜苗慢慢地长出小西瓜来,那该多好啊!”接着孩子咯咯地笑了,满眼憧憬。

       孩子的母亲见了,走过来:“看什么呢?”

       孩子忙把母亲拉到花盆前,开心地说:“妈妈,看,花盆里长了好多小苗苗!以后它们会长成大苗苗,结小西瓜给我吃的。”

       母亲皱了皱眉头,笑了笑:“傻瓜,那些瓜苗过不了几天就会死的,根本长不出西瓜。”孩子咬了咬嘴唇,接着笑了,睁大眼睛:“会的,小瓜苗会长成西瓜的,我会天天照顾它们的。”

       母亲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就到厨房去了,身后是孩子表现出的_________(艰   坚)定和信心。

       一天下午,孩子从学前班回来后,照例跑到阳台,奔向花盆。顿时,孩子傻了眼,花盆中只有那株紫罗兰在夕阳下耀武扬威地炫耀着。孩子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但事实如此,嫩嫩的小瓜苗不见了。孩子“哇”的一声哭了。

       之后,孩子哽咽着问母亲:“妈妈,小瓜苗怎么没了?”

       “被我拔了,这有什么哭的。那些小瓜苗长在花盆里,影响了紫罗兰的生长,那些小东西别管了,你也是,就知道哭。乖,别哭了。”母亲笑着责备孩子的淘气,拿出手帕擦擦孩子的眼睛。

       此后,孩子的眼睛总爱往花盆里瞟,并且想把那株讨厌的紫罗兰给拔了,孩子也几次用手捏住它,但终究没拔。“这也是个生命呀!”孩子想。

       几天后,孩子画了一张画,画中是一个大大的花盆,花盆中有一株小小的瓜苗,嫩嫩的,绿绿的,旁边写了一句话:我虽小,但我也是一个生命。老师惊讶于他的想法,给了他满分。孩子把画拿给母亲看,母亲看了看分数,笑道:“不错啊,真_________(历   厉)害,得了个满分,妈妈待会儿带你上街,给你买冰淇淋。”

       夕阳斜照在玻璃窗上,再反射在阳台的瓷砖上,幻出一片红红亮亮的光芒,很美,很好看。

       孩子呆呆地望着花,觉得心里空空的。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你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

张亚凌

       直到今天,我依旧最喜欢一个姓,高;最喜欢一个字,翔;超喜欢一个词儿,高翔。

       抬头,天蓝云白,鸟儿高翔,再没有比这更美的意境了。

       回眸,凝视,三十年前清晰如昨。

       记得是个午自习,我们刚升入初三的第二周。正在做作业,突然听见几声响亮的击掌,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老班。

       抬头,果真。连续响亮击掌是老班训话前的招牌动作,现在想起来都会咧开嘴巴笑出声来,相当于古时官吏升堂前众衙役用棍棒敲击地面喊“威武——”。却见老班旁边站着一男生:高而瘦,洁净、整齐到让人觉得失真。从这男生的目光里,我只看到一个词,沉静。而我们班那些傻小子呀,裤袋耷拉下来当潇洒,拖着鞋走路以为成熟。老班指着他介绍了一句:“高翔,从北京转回来的。”而后给安排了个座位就离开了。

       每每下课,我们像终于盼到了放风时间的囚犯,推着搡着冲向教室外面,尽情尽兴似乎又很无聊地蹦着喊着。而高翔,总是静静地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阳光透过玻璃刚好落在他的脸上,细碎的阳光也化不开他一脸的沉郁。

       马上就有好事者打听出来了:高翔的爸妈都是搞什么研究的,爸爸因为辐射太大,病故了;妈妈要改嫁,只有一个孙子的奶奶便硬将高翔从北京带了回来。

       高翔的作文总被语文老师当范文。也记得语文老师的评价一成不变,什么“语言、思想深度远远超过你们”,什么“那种好是你可以读出,可以捕捉到,就是说不出的”。倒是我自己,每每老师读高翔的作文时,就闭了眼,游走在高翔的文字里。我喜欢用那种方式去感受,我甚至跟着那些文字熟悉了高翔难以割舍的过去。

       他的奶奶又来学校看他了,我突然觉得她很像很像老巫婆——将一个高贵的王子抹去了一切光环后残忍地丢弃在悲苦人间的老巫婆!我开始讨厌起那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人,他原本可以跟着妈妈在北京继续好好生活,而不是在这里。在这里,他连文字中的悲苦都走不出。

       高翔的各门功课都是无可挑剔地好,好到让我们所有人都望尘莫及,他每一次的总成绩都比第二名高出几十分!第二名固定地是一个女生,她的勤奋可以说“废寝忘食”加“悬梁刺股”了。

       我开始写日记,日记里似乎也笼上了一层忧伤,处处都是高翔作文的影子。每晚,在舍友都睡着了时,我点着蜡烛,趴在床上涂写着自己的心情:看一眼他的背影与侧影,都觉得是一幅很美很美的画;听他回答问题,比老师都标准的普通话很有磁性;他皱一下眉,也是忧伤的美……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页,都是高翔的点点滴滴。

       是早恋吧?可谁有资格去爱他呢?或许,我只是希望自己的名字跟他的名字一起被表扬。这个念头都有些贪婪了,其实我只是希望自己也能写出那么美那么好的作文罢了。

       我们班的很多大大咧咧的女汉子都是在高翔出现后迅速收敛回归女孩,并开始用功的。

       那时,一个班级一个宿舍。在女生宿舍里,每天晚上永恒的话题就是高翔,只是从不说出他的名字。这与老班每晚在外面查宿舍有关。

       “男生穿着花格子衬衫也挺好看的。”准备睡觉了,一个慨叹道,“我还以为花色布只有女孩子能穿。”“他穿啥都好看。”一个接了句。“算题咋能那么快,想都不想答案就出来了,神了!”有人又蹦出了一句。“只有他才能那么拽那么神!”

       ……

       记得那时中考,竞争也很是惨烈,一个班七十多学生能考上高中的只有十几个。八个班里似乎不怎么被看好的我们班,成绩倒出奇地好。用老班的话说,“真是奇了怪了,边沿上的好几个女生,本来都没啥希望的,却幸运地考上了”。

       呵呵,是幸运吗?没看见她们为了向某个人看齐,铆足了劲地你追我赶?

       多年后,最铁的姐们儿芳告诉我,她一直暗恋着高翔。说那话时,她已经是大律师了。

       1998年,闺密婷将去英国进行为期三年的学术交流,她羞涩地告诉我,她曾很喜欢高翔,只是害怕自己没资格喜欢他,才拼命地学习。她一直觉得,只有更加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才配喜欢他。

       而我,从初三开始发表第一篇习作就再也没有停下来。直到今天,成为各大刊的签约作家或专栏作家。

       回首,天高云淡,而我们,都已高翔

(选自《中学生阅读》,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野女孩克里斯蒂娜

【印度】比约什·卡莉亚

    ①克里斯蒂娜又在和一个男孩打架,不过,10多岁的她显然不是对手。眼看男孩就要取胜,克里斯蒂娜一脚踢在对手的两腿之间,结束了打斗。克里斯蒂娜打算回家,可是在商场门口她又停住了脚步。她盯着橱窗里那把吉他看了很久,它的价签上写着25美元。

    ②回到家里,克里斯蒂娜踮起脚尖,悄悄走进弟弟詹姆斯的房间。弟弟不在,他的日记就放在写字台的抽屉里。克里斯蒂娜偷偷地拿起日记,很快就翻到做了记号的那一页,忽然詹姆斯从后面用拐杖狠狠地抽了她一下。克里斯蒂娜慌忙丢下日记,一溜烟地跑开了。

    ③趁着妈妈不在家,克里斯蒂娜又悄悄溜进妈妈的卧室,打开衣橱,从妈妈的大衣口袋里摸出钱包,拿了25美元,然后去了那家商场。她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个大纸袋。她把纸袋藏在屋后的杂物间里,然后就溜回了自己的卧室。她干的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没人注意到她曾经离开过自己的房间。

    ④“哔哔!哔哔!”半夜时,闹钟响了,克里斯蒂娜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关掉闹铃。她来到弟弟詹姆斯的房间,把他摇醒。詹姆斯猛然被惊醒,下意识地抄起床边的拐杖,朝克里斯蒂娜打去。克里斯蒂娜一把夺过拐杖,并伸手在詹姆斯的头上了一下 , 警告他:“你要是再敢用拐杖打我,看我怎么收拾你!”紧接着,她又命令道,“赶紧跟我走,不要弄出声响,不然的话,我还要教训你!”就这样,姐弟俩悄悄从卧室的窗户翻了出去。

    ⑤克里斯蒂娜从杂物间取回那个纸袋,牵着詹姆斯的手,带他穿过荆棘丛生的灌木林,蹚过深深的草丛,来到房子后面小树林的尽头。詹姆斯胆战心惊地问:“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嘘,小声点儿—— 如果你不想找打的话!”克里斯蒂娜从袋子里拿出一瓶水和一把小梳子。她用水给弟弟洗了洗脸,用梳子把他的头发梳理整齐。詹姆斯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满脸疑惑。

    ⑥克里斯蒂娜又从袋子里拿出一件衬衫,衬衫上缀着一些小塑料片,一根电线和开关把这些塑料片连在一起。克里斯蒂娜把这件衬衫递给詹姆斯,示意他尽快穿上。尽管不知道克里斯蒂娜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詹姆斯还是一言不发地穿上了衬衫。克里斯蒂娜又拿出一个礼品盒让詹姆斯捧在手上,最后她从纸袋里拿出一根小木棍,然后就蹲伏在地。看到詹姆斯还犹豫不决地站在那里,克里斯蒂娜对他说:“快,快点儿,我们没时间了!”詹姆斯很不情愿地骑到她的肩膀上,克里斯蒂娜站起身来,着弟弟匆匆来到一所房子的窗户前

    ⑦这所房子的窗户很高,詹姆斯骑在姐姐的肩头正好能够得着窗户。克里斯蒂娜用手中的小木棍敲了敲窗户,詹姆斯的同学苏珊娜打开窗户,顿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克里斯蒂娜趁势按下手中的开关,詹姆斯的衬衫上立即现出“祝你生日快乐”的字样,闪闪发光!

    ⑧面对这个场面,苏珊娜惊得目瞪口呆。克里斯蒂娜赶紧说:“嘿,是我们姐弟俩!詹姆斯专门前来祝你生日快乐!”詹姆斯同样感到惊奇,脸上挂着傻乎乎的笑容,把捧着的精美包装盒递给了苏珊娜。

    ⑨苏珊娜接过礼物,开心地笑了。她谢过詹姆斯,然后轻轻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小口。

(选自《时代青年·悦读》2017年第12期,编译张维)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村庄真是一个固执的地方,多少代就在那里矗立着,而且村庄自信,从村庄走出的人,无论走多远,有了多大的变化都还会回来看她。而远走的人,无论去了哪里,梦里都还是村庄里的人、村庄里的事。

    ②你端起一个异地的碗,你会想起放在家中碗柜里的碗。什么碗柜呀,就是一个搁碗的木架子,也可能炉台上有一个放碗的空间,垒炉子时就留下的放碗的地方。筷筒子就挂在墙壁上,风吹来,筷子们像占卦人抖动的卦签,那种响动忽然就搅动了你的胃口。有时候你想城里的墙上为什么不也挂这样的筷筒子,让风也吹一吹,听听筷子的响声。这样的时候,你站到了厨房的窗前,开始望着家乡的方向。你把耳朵尽力地往窗外挪,你就会想起家乡的糊涂面条,想起放在糊涂面条锅里的红薯,想起黏在红薯上的黄豆。

    ③春节在家时,有一天儿子对你说,爷爷的手擀面给你盛了一碗。你怔怔地捧着,自己就是吃父亲的手擀面长大的啊,现在自己的孩子也喜欢上父亲的手擀面了,想起自己在城里馋时去吃街上的手擀面,父亲的手擀面才是最最好吃的啊。你的泪掉在了碗里。

    ④走在流浪途中的人最频繁想起的一个词,就是“村庄”。那个在某棵树下埋着自己胞衣的地方是永远忘不了的。那里才是你最终的灵魂,才是你灵魂的栖息之地。是又一次远行,背起行囊就要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地想起村庄,忽然想起“温暖的村庄”这几个字,你对村庄的温暖有了一种疼痛的体味。你在村口闭上了眼睛,真的,一刹那,你竟然不敢大睁着眼睛去看自己的村庄。但你还是睁开了,你实在想看看想念中的村庄,永远系着你灵魂的村庄。树叶在你离开时才刚刚成片,才刚绽出一年的旺盛,现在竟然已开始落了。妻子和两个孩子站在胡同口,你看见他们了,他们手拉手看你慢慢地走近。妻子牵着他们的手不让他们跑,你倏然看见孩子们长高了。时光也真是有意思,女儿的辫子撵上妈妈的长了,儿子在用一双狐疑、期盼又调皮的眼神看着你。走进院子,你看见了父亲,父亲是越来越老了,父亲的睫毛上都结上了皱纹。父亲站着,不说话,这个一生不爱说话的老人后来说,你不是爱吃梅豆吗,霜降后的梅豆结得稠。你这才看见满院子的青绿,梅豆枝上的白花,在白花的中间拱出豆荚,还有和梅豆争着地盘的丝瓜。

    ⑤村庄是很大的,要真正走遍村庄也是不容易的,村庄好像是让你永远都不会走遍的,你长到八十岁,回头一望,你真的会有没有走过的地方,没有去过的人家。其实这就是村庄的阔大,村庄给你的念想。村庄是太大了,多少年多少代她生长了多少树多少庄稼,衍生了多少人,养过多少鸟多少牲畜,建起了多少房子,多少人走成了多少路,你看怎么会把村庄走遍呢?其实,村庄是很小的,抬一抬腿就到头了,村庄就是巴掌大的一个地方。只是那巴掌一握就会把好多游子,把好多时光,把好多的梦,把多少年庄稼的长势握在手里。

    ⑥你现在又离开村庄了,你天天走在城市的大街上。有一天你又站在阳台上,遥望着村庄,你忽然又想起“温暖的村庄”了,你想起了一棵孤独的坟树,坟树下的母亲,坟树上留恋着悠然盘旋的鸽子,坟树,其实是你最大最痛的怀念。你想起一生都守在村庄的父亲,你想起应该让父亲来这个城市走一走。站在窗口忽然想,让父亲来看看城市的成长,城市的模样,让父亲也站在楼上望一望他住了一生的村庄吧。

    ⑦你的心已经跑回村庄。村庄永远固定地在那个地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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