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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内蒙古包头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筷子春秋

    我们的祖先何时开始使用筷子,已无可考。但这两根小玩意,一旦能熟练操纵,使用起来灵巧无比,难怪西方有学者赞扬筷子是古老东方文明代表。

    筷子在先秦时称为“梜”,是木字旁,不是“挟”。《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郑玄的注释是“梜,犹箸也”。司马迁的《史记•宋微子世家》谓“纣始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 桮’。”说明“箸”的称呼始自商代。

“箸”变成今天的“筷”,有个说法是与江南沿海的船民有关,因“箸”与“住”同音,对船民而言有不吉利的意思,所以反其意称“箸”为“快儿”。又因多数“快儿”是用竹子所做,于是在“快”字上加了竹字头,成为“筷子”。虽明代已经有人称“箸”为“快”或“筷”,但清《康熙字典》仅收录了“箸”而并未收录“筷”。

    《礼记》有所谓“饭黍毋从箸”,先秦时人们吃饭用手抓食,箸只用于夹菜。从饮食进化推想,原始社会以手抓食可谓自然不过,其后的食器发展为“匕”,曲柄浅斗,很像今天的羹匙。今天的“匙”相信是由“匕”发展而来,但总不及用箸夹菜更为方便。

理论上,促成“箸”的诞生,契机应是熟食烫手。先民发明钻木取火,将食物煮熟后,随手用树枝捞取是合理推测,因为原始人类生活在森林和洞穴,最方便的材料是树枝。从现在筷子的形体来看,它还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

    筷子虽是餐具,却又像微型健身器。有学者指出,用筷子进食时,要牵动人体三十多个关节和五十多条肌肉,有助于刺激神经系统的活动。

    筷子不过是小小餐具,却魅力十足,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谈到筷子时认为,筷子不像西方餐具刀、叉那样用于切、扎、截,因而“食物不再成为人们暴力之下的猎物,而是和谐传送的物质”。

(作者李阳波选自2016年5月6日《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1)、本文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有关“筷子”的知识?

(2)、第④段划线部分采用了哪种什么方法,作用是什么?

(3)、第⑤段划线的“理论上”能否删去?结合文意说明理由。

(4)、文中写筷子作为餐具有哪些优势?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一个美丽的故事
        有个塌鼻子的小男孩,因为两岁时得过脑炎,智力受损,学习起来很吃力。打个比方,别人写作文能写二三百字,他却只能写三五行。但即便这样的作文,他同样能写得美丽如花。
        那是一次作文课,题目是《愿望》,他极认真地想了半天,然后极认真地写,那作文极短,只有三句话:我有两个愿望,第一个是,妈妈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聪明”第二个是,老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一点也不笨。”
        于是,就是这作文,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老师,那位妈妈式的老师不仅给了他最高分,在班上带感情朗诵了这篇作文,还一笔一画地批道:你很聪明,你的作文写得非常感人,请放心,妈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老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大家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
        捧着作文本,他笑了,蹦蹦跳跳地回家了,像只喜鹊。但他并没有把作文本拿给妈妈看,他是在等待,等待着一个美好的时刻。
        那个时刻终于到了,是妈妈的生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那天,他起得特别早,把作文本装在一个亲手做的美丽的大信封里,信封上面画着一个塌鼻子的男孩儿,那小男孩儿咧着嘴笑得正甜。他静静地看着妈妈,等着妈妈醒来。妈妈刚刚睁眼醒来,他就甜甜地喊了声“妈妈”,然后笑眯眯地走到妈妈跟前说:“妈妈,今天是您的生日,我要送给您一件礼物。”
        妈妈笑了:“什么?”
        他笑笑:“我的作文。”说着双手递过来那个大信封。
        接过信封,妈妈的心在怦怦地跳!
        果然,看着这篇作文,妈妈甜甜地涌出了两行热泪,然后一把搂住小男孩儿,搂得很紧很紧,仿佛他会突然间飞了。
        是的,智力可以受损,但爱永远不会,它朝气蓬勃,永远垂着绿阴,开着明媚的花,结着芳香的果。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植物也讲方言
  ①有一种草叫铜草花,学名香薷(rú),开兰色的花,少数也开紫色的花。这种花的颜色十分罕见,喜欢铜草花的人也就相当多。他们设法培植它们,但结果都失望了:无论栽种者如何精心照料,铜草花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整天发蔫,好像它们生不逢时。原来,发蔫的铜草花是“生不逢地”:铜草花的生长要求土壤含铜量特别高,其花的兰色,需要吸收大量铜离子来扮靓,只有蕴藏了铜矿的地区才能支持铜草花的这种生物表达。1984年,在大冶铜绿山发现的古铜矿遗址,据考证是公元前13世纪殷小乙时期的遗址。发现遗址的一个重要线索,就是这个地区的地表长着美丽茂密的铜草花。
  ②澳大利亚桉树是植物界鲸鱼级别的树种,它的身高记录是160米,有50层楼房那么高。支撑其庞大身躯的,是它特别坚硬的木质。如此卓立的特征,当然引来无数“粉丝”,想把澳大利亚桉树移植到自己那儿。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雇用了20名意大利劳动力,在他位于索若马岭的土地上种植了10万棵澳大利亚桉树。但杰克•伦敦和许多美国的拥趸(D.ǔn)①都遭到了这种桉树的嘲弄:美国的澳大利亚桉树不管什么时间砍伐,也不管如何处理,总难于加工,板会弯曲,裂纹会扩展开来;即使去做枕木,由于布满莫名其妙的裂纹而无法把钢轨钉上去,也不能派上用场。在其故乡澳大利亚,这些毛病统统没有。
  ③这是什么原因呢?澳大利亚林学家雅各布斯数十年后才发现是桉树在北美长得过快,因而材质就差。在澳大利亚,吃叶子的昆虫和一些真菌会减缓其生长速度。当种子散布到全球各地时,却把这种天敌留在了家乡。麻烦在于桉树已经进化得适应这些天敌。在正常的虫害配合下慢速生长时,桉树的组织显然是最优化的。当没有这些害虫时,快速生长的桉树就会陷入物理学定律的陷阱。生活中有些人用方言表达时眉飞色舞,用普通话表达时却会口蹇(jiǎn)②,也可以用雅各布斯的发现解释这一现象。
  ④我国南方某地从美国引进脐橙栽种,其口味与美国脐橙非常接近。但两种脐橙的外观差别明显:我国南方某地的脐橙“脐部”(与果蒂相对的底部)的收口比美国的大好多,表面也没有美国脐橙光洁。林业专家借鉴雅各布斯的思路,发现我国南方某地的微生物环境与美国同一纬度上的脐橙果园有显著的差异性。对应到语言现象,可以这么理解:美国脐橙落户我国南方某地后,它的“口音”不再是纯正的美国口音,而是带有那种微生物环境下的当地口音。
  ⑤生活在什么地方的人发什么口音,树也是。树挪死,人挪活。从某种意义上说,树是比人更讲方言的生命。                           
              (【注释】:①拥趸:指演员、运动员或运动队的支持者。②蹇:不顺利。)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古代通缉令缚人有术

    ①其实,现代的很多东西,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东西,其中都蕴含着古老的传统文化因子。以此来观照,现代通缉令中就有着古代通缉令的影子。我们可以从现藏于甘肃博物馆的一件简册中窥见古代通缉令的真貌。

    ②中国考古工作者曾从两万余枚居延汉简中发现一件《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的简册。《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是由朝廷丞相与御史府共同签署的文件,记述了汉宣帝刘询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张掖郡地方执行朝廷通缉在逃要犯命令的情况。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通缉令。

    ③我国古代通缉令的内容与现今基本相同,包含疑犯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及流窜的时间和地点等。但不论古代还是现代,通缉令上都会附上疑犯的画像。在现代,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照片和监控视频来抓捕疑犯。而在古代,犯人的画像只能由官府画师描绘出来。春秋时期的伍子胥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登上通缉令画像的人。《东周列国志》记载:“平王悉从起计,画影图形,访拿伍员,各关隘十分紧急。”伍子胥也因此急白了头,才混淆过关。

    ④古代画师的水平参差不齐,画得最好的是宫廷画师,负责给皇帝或皇亲国戚画像。相较来说,衙门的画师就显得很不专业,出于务实的考虑,画师会将疑犯的某些特征画得很突出,甚至很夸张。官府要在各处交通要道张贴疑犯画像,因此需要通过临摹、复制来制作大量的画像。这样一来,疑犯的画像就与本人相貌出入很大。可是,官府成功抓捕疑犯的概率却很高。这究竟是为何?其实,这一切得益于古代的保甲制度。

    ⑤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实行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它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汉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时,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时,王安石变法时提出了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元朝时出现了“甲”,以二十户为一“甲”;清代时,以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民国时期,十进位的保甲制最终形成,即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十保以上为乡镇。这种对百姓严密控制的手段极大地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连保连坐”制度就能实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人犯法,全保的人都要受到牵连。外地的疑犯跑到当地,当地人要及时举报,否则会受到惩处。

    ⑥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发明了“照身帖”,发展到后来,便是“路引”等。这是类似于现在身份证的一种东西,里面包含有古人的各种信息,这对流动人口有一定的管理作用。《东周列国志》中记载:“店主索照身之帖,鞅辞无有。店主曰:‘商君之法,不许收留无帖之人,犯者并斩!吾不敢留。’”由此可以看出,一旦疑犯逃到外地,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证明,便会被官府收押。

    ⑦此外,为了有效缉捕疑犯,官府还会进行悬赏。据《续资治通鉴》记载:“诏天下有能告杀人者,赏钱五万。”意思是,告诉全国,如有人能检举、告发杀人犯的,给予五万钱奖赏。对于疑犯,是检举揭发受到奖赏,还是隐瞒包庇受到惩罚?何去何从,孰轻孰重,百姓自然会有选择。

⑧正是有了这些制度,通缉令上的画像像不像已经不重要了。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我和父亲的“战争”

    我5岁,他29岁。

    有天我哭哭啼啼地跑回家,边抹眼泪边对他说:“我要改名字,我的名字不好听,而且班上有个小朋友的名字跟我一模一样。我讨厌!”

    “名字是你爷爷取的,怎么能说改就改?不行!”他的态度坚决,脸色铁青。我是这个大家族唯一的女孩,爷爷很宠我,名字当然也是爷爷包办的。

    我开始哭闹,可是他无动于衷,根本就不理我。我不得不拿出我的杀手锏——不吃饭。我心里盘算:坚持绝食,直到他答应为止。果然,第三天,他宣布,为我改成单名“廖夏”。我高兴极了。我已经饿了两天,如果他再不做出反应,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下台。

    我16岁,他40岁。

    某天吃晚饭时,我小心翼翼地对他说:“我不要去上高中,我要上职中。”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我的三魂六魄都吓掉了一半。我不敢抬头,只顾低着头往嘴里塞饭。我知道一场“大战”即将拉开序幕。

    “谁唆使你去上职中的?你眼里还有父母吗?这件事到此为止。如果你敢再提,我就揍你。还有你。”他指着我那上小学六年级的老弟,接着说道:“别学你姐,脑子糊了,进水了,好不容易考个好的高中,居然不想去上。”“有我什么事,又不是我。”老弟嘴里嘟囔着。我朝他做了个鬼脸。

    这一次,我的抗争以失败而告终。

    我19岁,他43岁。

    黑色的七月终于过去了。走出考场,我长吁一口气。接下来是填志愿。因为这件事,我和他又昏天黑地地吵了好几天,互不相让。我想去外省上大学,脱离他的控制。他则希望我在省内上学,理由是女孩子离家近点好。

    在那几天,我们见面就斗嘴。后来弄得老妈都烦死了:“你们再这样,就给我到大街上去吵。”我们只得马上闭嘴。

    到了填志愿的那天,他跟着我去了学校。一到学校,他就不见人影,后来我发现,他和我的班主任在一个角落里嘀嘀咕咕。再后来班主任找我谈话,说我报省内那所知名大学的中文系是最保险的。我晕倒!班主任居然被他收买了。

    这一次我又以失败告终。不过后来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我23岁,他47岁。

    我刚刚遭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但我最终失去了我的爱情。那段日子,我不吃不喝,不和任何人交流,人瘦了一大圈。家里再也听不到我和他抬杠的争吵声。

    有天深夜,我感觉有人进了房间,他坐在床边,帮我把被子盖好。“孩子,我知道你心里难过,看见你这样不吃不喝,我更难过。从小到大,我都希望把你培养成一个自尊、自爱,自强、自主的女孩子。”他顿了顿。接着说,“你知道我和你母亲是多么心疼你、担心你吗?忘掉以前的一切,重新开始,一定会有更好的,更适合你的人在等着你。”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那声音明显苍老了很多,没了平时的霸道和强势。说完,他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就出去了。我感觉到他在抽泣。

    那夜,我哭得好伤心。

    第二天,我开始出现在饭桌上,依然和从前一样挑三拣四,但这回他没有指责我。我悄悄地瞥了他一眼,看见他脸上闪过一丝笑容。

    现在,虽然我离家在外工作,但我们的“战争”却依然持续着。只不过,现在我们不是面对面,而是靠一根电话线维系着“战争”。我依然喜欢和他抬杠;喜欢挑他写的工作报告中的毛病;喜欢在做错事情后先死不认账,然后道歉;喜欢和他煲电话粥,一煲几个小时;喜欢在某个深夜发条信息给他,上面只有五个字:“老爸,我爱你。”

    我心里清楚,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他就像一盏航灯永远守候着我这艘航船。我一天一天地长大,老爸一天一天地变老。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我希望自己能成为老爸最最贴心的小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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