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蚌埠铁中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苏小童的夏天

姚讲

    半个月前,苏小童经历了残酷的中考。按照父亲的规划:如果考上高中,就继续读书;考不上,就随自己一起去城里挑担子,子承父业,卖鸡蛋。

    很不幸,苏小童连分数最低的三中也没考上。第二天,他就去城里找父亲。

    门没锁,父亲也不在家。苏小童放下行李,喝了口冷茶,就向着麻将馆走去。麻将馆里烟雾弥漫,苏小童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黑着脸的父亲。父亲也看到他了,连忙向他招手:儿子,过来给老子抓两把,改改手气。他很不喜欢打麻将的父亲,因为这事母亲和父亲多次吵架,最终母亲负气离家出走了。

    以前的暑假,他也来城里找过父亲,随父亲一起去市场,甚至在远途跋涉的清晨,接过父亲的担子挑着走一段。但这次不一样,父亲专门为他准备了一副小一些的担子,还分配给他一个单独的市场。

    四点起床,四点二十准时出发,这样就算在路上稍微歇息,也能赶在六点半天亮之前到达目的地。这是肥皂厂外的小菜市,市场从天亮开始热闹起来,一直延续到八点左右,这里人买好了菜,收拾好就上班去了。

    小菜市就苏小童一个人卖鸡蛋,在讨价还价的喧嚣声中,苏小童很熟练地数鸡蛋、数钱、找零。他学着父亲的样子,把钱装进母亲缝的贴身小布袋里,再牢牢地系在腰带上。市场上的人渐渐稀少,不忙了,苏小童就点三两小面加个酱肉包子。把肚子填饱了,再买上中午晚上要吃的菜,挑着担子往回走。夏天的鸡蛋像阳光下的冰淇淋一样脆弱,一不小心就会坏掉。刚开始变坏的鸡蛋,表面看不出来任何变化,却难逃父亲的眼睛。周末,父亲会让苏小童和自己去同一个市场,将这些刚坏掉的鸡蛋用单独的小篮子装上,让苏小童提去卖,而且告诉大家,这是自己家养的鸡下的蛋,卖鸡蛋是为了凑学费。

    独自卖了好几天的鸡蛋,苏小童发现了父亲的秘密。但他没打算忤逆父亲,还是照着父亲的吩咐,去了几百米远的小巷道,摆上装有鸡蛋的篮子,守着卖。偶尔有个人过来问,苏小童就告诉他,鸡蛋是坏的,让对方不要买。问的人就一脸复杂的表情,走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下雨了。苏小童孤零零地站在雨中,父亲喊他收拾好篮子去躲雨,别把自己淋坏了,看病要花钱。他假装听不到父亲的话,直愣愣地站在那里,默默流泪。

    这件事在苏小童的内心深处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以前对父亲只是不喜欢,此刻却变成了怨恨。母亲不高兴父亲打麻将,所以离家出走了。想到这里,苏小童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然的笑意——他开始筹划如何逃离,他用了足足一夜的时间来考虑自己如何才能周全地逃离父亲的魔掌。最后决定,用暑假的时间挣钱凑够念高中的建设费,回到校园,绝不要子承父业!

    第二天,苏小童照例挑着担子去肥皂厂外的小菜市卖鸡蛋,然后在市场安静下来的时候,找到便宜的农家菜,装进自己卖空的鸡蛋担子里,准备着下午用背篓背到大市场去卖晚市。这些菜卖相不好,但是价格便宜,加上是农家菜,所以还算抢手。

    上午从市场回来,苏小童就着买回的菜随便挑出一点儿做午饭。吃完饭,父亲午休了。苏小童问邻居大叔要了个陈旧但功能尚全的冰糕箱,背着冰糕箱就出去卖冰糕了。第一声叫卖是很难喊出口的,但是只要第一声喊出来了,后面再喊就不害羞了。

    日子一晃就是八月底了。苏小童向父亲摊牌,说自己不想和他一起做生意,想回学校继续念书。父亲一脸的不屑,就你那点儿分数,还想念书?三中的分数线都没到。

    苏小童默默不语,在那里数钱。很久,他才将那一堆散钱的总金额算出来:四千六百二十八块三毛。

    这是我这个暑假自己挣到的钱,我打听过了,没到分数线念三中要交两千的“建设费”,学费是六百八。

    看着晒黑成煤炭的儿子,父亲润湿着眼睛良久不知道说啥好,他打算歇业两天,专门护送儿子回老家。

(选自2016年111期《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如果考上高中,就继续读书;考不上,就随自己一起去城里挑担子,子承父业,卖鸡蛋”意在表现父亲懂得教育之道,不想给孩子施加压力。 B、小说人物形象丰满,作者除形象化的叙述故事外,还采用了肖像描写、细节描写、对话描写、心理描写等多种艺术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 C、苏小童的活动是贯穿小说始末的线索,作者围绕这条线索组织曲折复杂、悬念丛生的故事情节,随着情节的推进,人物形象渐趋丰满。 D、小说结尾“看着晒黑成煤炭的儿子,父亲润湿着眼睛良久不知道说啥好……”表明父亲被儿子的行为感动,也有几分内疚。
(2)、“父亲”的形象在小说中有哪些作用?请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3)、苏小童的故事,对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怎样的启示?请联系小说内容与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子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老爷子的名声迅速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第4期,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王振东

    “师傅,您就按我说的修,我这生意能不能赚钱全仗您修的秤了!”侯三面对修秤师傅,脸笑成了一朵花,腰弓成了一架桥。

    “我修秤三十多年,还从未修过这样的秤,你这不是为难我吗?”修秤师傅显得很无奈。

    “师傅,您如果按我说的修,我再给您加十个钱。”侯三乞求道。

    “好吧。”修秤师傅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

    侯三在赊店古镇的万成街上开了个油馍铺,生意不错,但他还嫌赚的钱少,就动起了歪脑筋:如果修一杆一斤短六钱的秤,卖一百斤油馍能多赚四斤油馍钱,自己一天至少卖二百斤油馍,就能赚八斤油馍钱,一个月就是二百四十斤油馍钱,日积月累,这钱也不是个小数目。于是,他就找到了修秤师傅,乞求师傅给他修杆一斤短六钱的秤。

    三天后,侯三喜滋滋地取回新修的秤,瞒着妻子悄悄地试了试,果真一斤短六钱。侯三窃喜,就着猪头肉,抿了二两赊店老酒。

    说来也怪,侯三用了一斤短六钱的秤,非但没有吓跑食客,还引来相邻几条街上的居民来买油馍。侯三见状,生意做得越发卖劲,油馍炸得越来越好。一传十,十传百,侯三的油馍铺名声大噪,吸引了镇上三粉、竹木、骡马等市场上的许多客商来吃油馍。侯三和妻子见食客太多,就扩大了门面,又雇了三个伙计,生意越做越红火。几年下来,侯三手 里攒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也许是劳累过度的缘故,侯三的妻子染上了重病,侯三虽四处寻医问药,但所到之处,大夫都说他妻子已病入膏肓,无法救治,让他尽早准备后事。妻子从大夫和丈夫的言谈举止和表情上看,猜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就把侯三叫到床前,缓缓地说:“当家的,我这病恐怕是治不好了,我走后,你要好好经营咱的油馍铺。这几年,你知道咱这生意为啥恁好吗?”

    侯三见妻子病成这样还惦记着生意,十分感动,紧握妻子的手,愧疚就写在了脸上:“老婆,实在对不住,我原来想着你一个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说了怕你坏事,有件事就一直瞒着你。那年,咱不是修了杆秤吗?我叫修秤师傅给咱修的是一斤短六钱的秤,正是用了这杆秤,咱的生意才越做越红火的。”

    妻子听后,并未感到惊讶,相反倒很平静。她摸摸索索地从枕边摸出一个红布包,递给侯三,“你看看这是啥?”

    侯三倒有点儿惊异,不知道妻子这葫芦里卖的啥药,接过红布包,感觉沉甸甸的,心说莫不是妻子藏的私房钱,这会儿有病快不中了,就拿了出来。侯三急不可待地解开布包,不禁大吃一惊,包里竟是一个新秤锤。

    看到丈夫愣在那儿,妻子提了提气,说道:“有件事我也一直瞒着你,那时给你说,你也听不进去。这秤锤就是你修的那杆一斤短六钱的秤锤,咱使的那杆秤,是我叫修秤师傅给咱修的一斤涨六钱的秤……”

    “咋能这样?”侯三惊叫道。

    妻子一阵咳嗽,等喘匀了气,接着说:“我了解你的心性,所以当年你修了新秤后,我悄悄嘱托修秤师傅又修了一个一斤涨六钱的秤锤,为这我还给他加了二十个钱。你验秤时,用的是一斤短六钱的秤锤,等你不在时,我悄悄地换上了一斤涨六钱的秤锤。这一换,就换到了现在。其实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正是咱家的油馍秤头儿足,人们才愿意上咱家来买油馍,生意才越做越红火的呀!”

    侯三惊得说不出话,好久,才抱着妻子的头,泪珠子碎在了妻子憔悴的脸上。

    妻子过世后,侯三把那个秤锤用新布包好,他要把它当成传家宝,世世代代传下去。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才告结束。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 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烤着火,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 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 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

    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我收 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 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的呈奶酪蛋糕形状的贫穷

[日]村上春树

    我们都管那个地方叫“三角地带”。此外我琢磨不出如何称呼是好。因为那的的确确是个三角形,画上画的一般。细细长长,状如楔子。若说得再具体点,请你首先想象出一个正常尺寸的圆圆的奶酪蛋糕,再用厨刀将它均匀地切成十二份,也就是切成有十二道格的钟表盘那个样子。其结果,当然出现十二块尖角为三十度的蛋糕。那顶端尖尖的、细细长长的蛋糕片就是我们“三角地带”的准确形状。

    从居住舒适度和居住功能来看,“三角地带”实在是一塌糊涂。首先噪音厉害,毕竟两条铁路左右相夹,不可能不吵。一开前门,眼前一列电车呼啸而过;一开后窗,眼前又一列电车咆哮而至。这儿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末班车。旅客列车凌晨一时全部运行结束后,深夜班次的货物列车接踵而至;天明时分货车大体告一段落,翌日的客车又杀上门来。如此日复一日无尽无休。

    我们所以特意选住这里,第一第二都是因为房租便宜。独门独院三个房间,有浴室,甚至有个小花园,而房租仅相当于公寓里一个六张榻榻米大小的房间。既是独门独院,那么猫也能养。简直就像专为我们准备的房子。

    我们刚刚结婚,非我自吹,穷得上吉尼斯记录都绰绰有余。我们是在站前不动产中介店的贴纸上发现这房子的。仅就条件和租金和房子结构来看,堪称奇迹性发掘。

    “便宜得很哟!”秃脑瓜子中介商说,“啊,吵倒是相当吵的,不过只消忍耐一下,未尝不可说是拾来的大元宝。”

    从火车站看去,“三角地带”似乎近在眼前,但实际走起来,到那里花的时间相当惊人。在铁道上绕一圈,过天桥,沿脏兮兮的坡路上上下下,好歹从后面兜到了“三角地带”。周围商店之类形影皆无,寒碜得近乎完美。

    我和她走进“三角地带”尖头的一座孤零零的房子,在里面逗留了一个小时。这时间里有相当之多的电车从房子两侧通过。特快通过时,窗玻璃“咔咔”作响。过车时间里听不到对方说话。正说着有车开来,我们便闭嘴等车过完。静下来刚开始说话,又一列电车尾随而至。

    不过除去噪音,房子格调本身相当可以。式样古色古香,整体上没有硬伤,壁龛和檐廊也有,很够味道。从窗口泻进的春日阳光在榻榻米上做出小小的方形光照,很像我小时候住过的房子。

    “租吧。”我说,“的确很吵,不过我想总可以习惯的。”

    搬家用朋友一辆轻型客货两用车足矣。被褥、衣服、餐具、台灯、几册书和一只猫——这便是我们的全部家当。既无组合音响又无电视机,洗衣机没有电冰箱没有餐桌没有煤气灶没有电话没有电热水瓶没有吸尘器没有电烤箱没有,一无所有。我们就是穷到这个地步。所以虽说是搬家,三十分钟都没花上。没钱也好,人生简洁至极。最终,我们在那房子里住了两年。

    房子建得极其马虎,到处有空隙来风。夏天自是开心惬意,冬天就成了地狱。买取暖炉的钱都没有,天一黑,我就和她和猫钻进被窝,那才叫不折不扣的相抱而眠。早上起来看到厨房洗涤槽已经结冰的事也屡见不鲜。

    冬去春来。春天美妙无比。春天一到,我也好她也好猫也好无不如释重负。四月间铁路有几天罢工。一有罢工,我们真是欢欣鼓舞。一整天一列车都没有。我和她抱着猫到路轨上晒太阳。安静得简直像坐在湖底。我们年轻,新婚不久,阳光免费

    至今每次听到“贫穷”二字,我都会想起那块三角形的细长土地。那房子现在到底住着什么人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即兴表演

(英)韦兰·史密斯

    这一切全是那穿毛皮大衣女人的过错!要不是她,那件事永远也不会发生。

    那天晚上,我和乔治娅在餐馆吃消夜。那位穿毛皮大衣的女人每隔一会儿就要掏出手机与她的朋友大声地聊着天。我一向认为餐馆不应该是人们打手机的场所。不过,刚开始我还只是心存一丝不悦。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竟然聊得没完没了,全然不顾别人的存在。

    当我们原本较为幽雅的气氛第七次被她的电话打扰时,我开始烦躁不安了。“她自以为多么了不得!”我怒气冲冲地对乔治娅说道,“她真的以为我们连手机都没见过吗?”

    乔治娅只是甜甜地向我微笑着。她依然还是那么平静,似乎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干扰。

    当她的手机第八次响起时,我再也坐不住了。后面发生的事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我从夹克衫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打开翻盖便道:“喂!谁呀?”我认为自己的语气里充满着自信,俨然是一位做生意的大商人。

    “噢,嗨,约翰。谢谢你打来电话。有什么事吗?”我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乔治娅用眼睛盯着我。

    “那份合同你已经听说了吧?确实是个不错的消息。”我对着电话吹嘘起来。“我还以为这桩生意就那么不了了之了!看来,我们得着手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了。”

    乔治娅仍在莫名其妙地瞪着我。她听得到话筒传来的拨号音,显然,她以为我已经被闹得神志不清了。

    “是的,我也确实感到十分高兴。”我说。此时,拨号音已经变成了音乐声。“今天上午,我一时高兴便买下了这部新手机。”

    “噢,它比我以前的那一部在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进。”我炫耀着说,“它可以显示哪个电话重要,哪个电话不重要。这样,我就可以根据重要性选择什么时候接听。”

    我朝邻近的餐桌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乔治娅对我嘘了一声,可我现在已经失去了控制。

    这时候,餐馆里已经安静了许多,各种迹象清楚地表明餐馆的其他客人对我们的谈话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甚至连他们自己的谈话也都忘了。

    “他们对这种新款手机功能之妙非常惊讶。”我继续聊着,信心又增强了几分。“你知道,我甚至可以进行功能设置。来电显示后,如果我在30分钟之内不接的话,它就会自动给我的秘书发出一条短消息。相当不错吧?”

    乔治娅坐回她的椅子,怒视着我。她完全清楚,我所谓的秘书实际上就是一位每周过来清扫一次的女清洗工。

    坐在邻近餐桌的毛皮大衣似乎一下子被唬住了。现在,她肯定没在用她的手机了。连她的朋友似乎也竖起了耳朵,一边给她的小狗喂食一边仔细地听我的谈话。此时此刻,我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心情舒畅。这个想法简直妙不可言!

    我还在继续神聊着。我并不满足于自己一时取得的胜利。

    “你知道这手机最大的优点是什么吗?”我对着此时已经悄然无声的手机问道,“他们还给它附加了一种特殊保险,有了这种保险,即使你将它弄坏或者丢失了,第二天就会给你换上一部崭新的,不管次数多少!”

    现在,其他客人也纷纷回头注视着我们。他们已经由刚开始的克制变得有点厌烦了。乔治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毫不掩饰地用手叩击着手表。可眼下,我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

    “是啊,他们说那没关系。不管我的手机坏多少次或是丢失了都无所谓。显然,那家公司库存的手机实在太多了,他们还正为如何处理手机发愁呢!”我大声地笑了起来。

    乔治娅收拾好她的手提包,故意将她的座椅弄出声响来。

    妻子已经走出两张桌子那么远了,她朝服务台走去。

    “谢谢你的电话。”我说,“我们明天再细谈吧。”

    我赶快起身,扣了手机翻盖。乔治娅几乎已经走到门口了,我赶紧跟上去,经过门口时随手将手机扔进了门边的火炉中。

    快要走出餐馆时,我回头朝餐厅瞥了一眼,我觉得刚才发生的整个插曲似乎还是值得的。毛皮大衣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嘴巴张得大大的,连她的好友也没再喂她的小狗。

    我一边跟着妻子快步走着,一边想:其实,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为了那么一丁点胜利而自鸣得意实在是太肤浅了。不过,当乔治娅对我进行规劝时,我不禁笑了起来。

    “得了吧,乔治娅,那真的没关系。”我得意地说道,“刚才那部手机其实是我上周在市场上买来的假货。”

    “什么?”乔治娅惊讶地问,然后在手提包里摸索着,“你说的是这一部吧?”

(原载于《百花园》杂志,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的民工弟弟

胥加山

    弟弟背着沾满尘沙的蛇皮口袋,被我们公司的门卫拦了下来。

    走出清凉的办公室,我被一阵热浪裹住,远地,看见弟弟坐在烈日下鼓鼓囊囊的蛇皮口袋上,不停地喝着硕大的雪碧瓶里的自来水。见我走来,他慌地站起身,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扶起倒在地上的蛇皮口袋。

    我问他怎么不坐在传达室里等我。弟弟嗫嚅着,习惯了,再说怕弄脏人家传达室。看着弟弟被烈日蒸红的脸,我真想骂几个门卫两句。弟弟帮他们解了围,说是自己不愿意告诉他们他哥在这里做白领,才用我送他的旧手机给我打了电话。

弟弟在我的办公室只坐了五分钟。他说要在离我家不远的工地上打两个月工,想在我家住几宿,等工地安置好工棚就回到工地上。看着他被风沙揉红的眼睛,我脱口而出,这次打工就别住工棚了,天天晚上来家。弟弟激动得不知所措,他急急地说:“哥,你这里太凉了,我得走,再多坐一会儿,会感冒的!”

    看着烈日下小弟的背影,我心中有种揪心的疼——同是一娘所生,我比他大三岁,他看上去却比我大;我在舒适的环境中拿着不菲的报酬,他却挥汗如雨,拼着死力挣着微薄的工资……

我提前下班,买了酒菜,把弟弟住的房间整理一新,等着弟弟。谁知妻却一口回绝我:“这怎么行,他住家里,我们都会不方便的!“不方便也得方便!”我有点强词夺理,妻不想跟我吵,进房甩上门。

    弟一回到家,我便说他,工地下班怎么这么晚?弟弟说他早下班了,在工地上冲了把凉水澡。这时,我才闻到弟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花露水的清香。

我为小弟斟酒。弟小声地问我:“嫂还没下班?”“下班了,她今天工作有点儿累,先休息了!”弟一怔,不再作声,和我默默地喝着酒。

我安置好弟休息,回房。妻一骨碌起床,“咣”一声关门,准是去了她父母家。声音惊动了小弟,他慌张地来到我的房间问:“哥,嫂怎么啦?”“别管她!她爱去哪去哪,又不是小孩子,你去休息!明天还要上工呢!”弟没有再和我说什么。

第二天,我起了大早,准备为弟做早餐,谁知,弟却不知去向,锅中煮好了粥,家中的物什收拾一新,桌上留有纸条:哥,我还是住工地吧,你家有空调,夜里失眠,睡不习惯……

    看着小弟的留言,我有一种莫名的愤怒要向妻吼叫。

晚上,小弟没有再来,而妻准时而归,眉梢上挂着得意。我还没向她发火,她倒口若悬河,说小弟如何懂道理,嘴巴多么甜,句句说到人心窝里,哪像你(没等妻把话说完,我随手把一只碗砸向地面,“咣当”声吓得妻直向后退。我咬牙切齿地连骂带吼:“你高人一等,你天生富贵……”

妻收敛了些,可还在自言自语:“他住家里我住娘家,我不是让步了吗?到底要我怎样,再说是他找到我们单位,说他在工地上住习惯了……”

    我哪有心情听妻辩白,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说着和弟的情分——弟上学时,成绩一直不错,可一见生病的爸爸和病恹恹的我过早懂事的他,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供我读中专……

    妻不知何时,递来了一条毛巾,怯生生地说“你怎么不早说?要不,明天我接他回来!”

    妻去工地没有找到小弟,只带回工头的一句话,说小弟自愿去了更远的一家工地,本来他兴致勃勃地向工友们夸口,要是工头同意他到我家附近的工地做工,他会带他们来我家喝一顿酒……

    我的民工弟弟走了,工头和工友们受小弟委托,不愿告诉我小弟所在的另一家工地的地址。其实我也知道,即使我请几天假,满城工地寻到小弟,他也不愿回来打扰我们平静的生活。而我内心的自责和疼痛会愈加沉重而无法化解……

(有删节)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