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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哈三中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第一次验收试卷 语文

“巴姆勃格其实并不贫穷,而且是个建筑绘图员”这是我们在小说结尾了解到的真相。你觉得这样的情节设计突兀吗?为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二)高亦吾:周恩来总理一生感念的启蒙老师

高亦吾1881年生于章丘绣惠镇西关村,15岁考取了济南省立高等学堂。在进步教师萧少瑜的启发和引导下,他与学友赵佑贞、徐云甫等组建了“乐群书社”和“玫瑰花诗社”,并投书章太炎,寻求救国救民的道理。他们在校赋诗、撰文,斗争宗旨为反清灭洋。18岁那年,高亦吾率先加入同盟会,带头组织起声势浩大、轰动省城的罢课学潮,还以犀利的笔触写出了震惊校园内外的战斗檄文《伊奴出关》。高亦吾的文章及极富影响力的言行,引起了山东巡抚周玉山的惊恐,他亲笔签署通缉令,定要严惩“肇事者”。闻讯后,高亦吾当即脱掉长衫,剪掉象征“大清”臣民的发辫,连夜逃离济南,远赴东北。章丘县衙接到逮捕令后,立即派人到西关高家进行严密的搜查,未见其人,便将其霜染鬓发的母亲投监入狱,施刑后又锁进铁牢。

高亦吾辗转漂泊半月,经友人介绍,进入奉天东关模范学校。在这里,他初识了入校新生周恩来,见他精明睿智、气宇轩昂且胸怀壮志,课下便常向他慷慨激昂地讲述反清灭洋的革命道理,沉痛地诉说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悲壮之举,使其听得义愤填膺、泪光盈盈。高先生还将邹容19岁时写的《革命军》一书赠给他,使其树立起坚定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信念。高先生借与周恩来同桌就餐之机,向其灌输马克思、孙中山等伟人志士的进步思想。星期天,还同他上街“散步”,指着外国领事馆满腔怒火地说:“这些外国列强协同腐朽的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瓜分华夏大好河山,简直令人难以容忍!”周恩来时时处处受到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影响和教育。

辛亥革命爆发后,高先生率领师生涌向长街游行示威,振臂高呼:“鞑虏不除,民国不立,四万万炎黄子孙誓不罢休!”周恩来彻底觉悟了,返校后当众第一个剪掉发辫,发誓为中华崛起而读书!1913年,周恩来入南开中学就读。临别之际,高先生为周恩来命字“翔宇”,寓意深远;周恩来则奋笔疾书:“同心努力,前程万里指日登!”署名“翔宇”,表示对“翔宇”的认可和对恩师的敬重。三年后,由于战乱不息、政局不稳,高先生辞校赴京到赵伊公署任职。其间,周恩来曾两度进京探望,高先生警觉地叮嘱周恩来,“你在天津创办的‘觉悟社’轰动京畿,据传你的名字业已在册,当局声言要捉拿一切成员,你务必当心!”周恩来返津不久便被捕入狱,高先生闻讯心急如焚,奋力投入营救,终使周恩来脱离虎穴。

岁月如流,人世沧桑。高先生重返济南后,应邀在省建设厅任职。“七七事变”后,他毅然辞去公职,返回章丘,县长郭德夫深知先生学识渊博,邀他出面成立“城关学堂”,先生知其是“亲日派”,力辞不就,却到西关私塾任教。1939年章丘沦陷,高先生赴济避难。有人举荐他去当地的某汉奸公署就职,高先生断然拒绝,出于生计,他便在济南小布政街开馆施教。1941年春节刚过,高先生突患脑膜炎,遂还故乡。弥留之际,他再三叮嘱爱子高肇甫:“日后,一定要想方设法和周恩来取得联系,让他指引前程!”2月5日子夜时分,这位深受社会尊重的民主革命战士、一代师表与世长辞,终年60岁。

1947年4月的一天下午,章丘警察局局长带领部下闯入高先生家中,以“私通共匪”的罪名将其妻子及儿媳逮捕入狱并抄家封门,二人在牢中受尽酷刑。1949年7月,高肇甫遵照父亲遗嘱给周总理写信,历数期间的境况和怀思之情。不久,总理回信,召肇甫进京,在中南海两人长谈三小时。总理得知恩师早已仙逝,不禁悲恸万分,数次泪流满面……

后来周总理将高肇甫安排于政务院档案科工作。周总理一生高风亮节,身在高位从未照顾过任何一位亲属,对高肇甫的安排可谓“仅此一人”。

(摘编自《齐鲁晚报》王绍忠《高亦吾:周恩来总理一生感念的启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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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天东关模范学校是一所较好的小学,从校长到教员都是社会名流。高亦吾初进课堂,就遭遇到一位浓眉大眼、英气逼人的少年学生的质疑发难,这位少年一连提出许多耐人深思的问题,他就是当时年仅13岁的周恩来。高亦吾对这位气宇轩昂的少年非常赏识,从此30岁的高亦吾同13岁的周恩来结成了忘年之交。(摘自《章丘名人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 ——(4)题。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过来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

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

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 ,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她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

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

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那是提钱的时候吗?”

男人急了 :“你现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

马兰花火了 :“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

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

第三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她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

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

男人离开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柿滚了一地。

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 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

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

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

日子水一样流淌。转眼,一个月过去。

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  

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是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 说是要犒劳你的。”

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

“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信中写道:“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亲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了。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遣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这笔钱。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来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心意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儿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生傲然苦不谐

在红学的道路上,沿着学术与大众接受、趣味阅读的交叉重合地带,他走出了一条奇异的人生之路,终成一代红学大家。这,有时看上去几乎是神话,令人难以置信。

  比如,1947年,这是他在红学上扬帆起航的年代,他作为燕京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得到了大名鼎鼎的胡适的赏识和垂顾,他的第一篇红学论文充实了大家对曹雪芹的认识,使考证派获得文献上的新支持,得以昂然前行,因此受到胡适的推崇。再比如,2005年已是年近八十八岁的他,一年中有八部著作出版,在耳聋目盲的情境下奋笔快写,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被称为是罕见的学术“大跃进”。他,便是周汝昌。

红学之路,是风雨路,也是显学之路,二者,周汝昌先生可谓兼得。他因研究《红楼梦》而处于聚讼纷纭、是非争议的中心,也因红学而成为少见的学术畅销书作家。从1953年他的《红楼梦新证》开始,他就处于红学的论争中心。他的文献资料总被引述,但他的观点也总是飞矢追逐的靶子。周汝昌先生曾不无自嘲地说,我的衣服已经被撕得褴褛不堪,但他们却是使用我提供的材料编制了自己的盛装。

周汝昌先生认为,他在为人之怪(乖僻)上,与曹雪芹相似,都是不同俗流,也不愿意从善如流,他们都是有满腔积愤难以自诉,需要发愤著书以自遣。这种自比,使他钻入曹雪芹的心灵深处,与曹雪芹展开了他人难以企及的对话,创作了无以收束的雄文。其实,我们不妨把周汝昌先生所有的红学著作都看作是与曹雪芹的心灵秘语,这里充满了对话的私语性。他自负与曹雪芹心灵相通,与曹雪芹所赞颂的人物一样,都是正邪两赋之人,出离于俗界凡间,一方面万人嘲谤,一方面又超于万万人之上。他曾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中如此描绘曹雪芹,“倘若细究起来,雪芹是大智慧者,他那话(“愧则有余,悔则无益”)含蓄的内情恐怕还深还厚得多。那‘无益’,也许并不是顽固不化,执迷不悟,死不回头;而是这种悔者,本来丝毫没做什么错事,倒是做极高尚极善美的事——可结果呢?做错事坏事的万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禄厚,洋洋乎自得,而这个做好事的曹雪芹,却落得‘万目睚眦,众口嘲谤’,一生忍辱负垢,受尽了欺侮贬抑、诬陷伤害。”“狂于阮步兵”的曹雪芹,孤怀难鸣,周汝昌自信是他的旷世知音。

正是他感觉到“世人待他太浅薄、太恶毒”,所以“要为雪芹鸣冤”,因此,“我不幸之至——当上了‘红学家’。”周汝昌在媒体界已经成为红学泰斗,而他则说红学正是他不幸的选择。为什么不幸?“受了那些魍魉蛇蝎的那么多的明枪暗钺,可谓遍体鳞伤,若不当红学家,何至于此?”

可是他又不后悔,并且“永远不悔”!正像在大多数场合他语气坚定、铿锵有力一样,个性倔强的他向来是一副坚毅面孔,傲然不群。他认定,因为不但是“悔则无益”,而是“为了给雪芹、脂砚洗雪奇冤,受了这等人的欺侮伤害又算得什么?”

周汝昌不愿意人们称他为红学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观念超出了《红楼梦》小说的范围,“以红解红”不是他的路数。周汝昌“研红”给人的最大感受是诗性浪漫,这里抒情大于说理,心灵对话超越了形式逻辑,散论并不来自严格的层层推理。对于《红楼梦》的博闻强识,对于《红楼梦》相关文献的精研细读,使他能天马行空、左右逢源,余裕自如,触境生春!他以《红楼梦》为依托,追求的是崇情文化,一种新创的文化,一种存在于诗性创造中的文化。他在中华大文化的背景下,将一部小说和民族的历史、人生的价值、美好的信念等结合在了一起。他一直说,还有一个“真”的《红楼梦》,这个“真”的《红楼梦》存在在他的感悟里。

所以,与其称周是一位红学家,不如称他是一位诗人。其实,他更偏爱后一个名字!

诗人是个大艺术家,也时常有点儿“怪”,与世俗人不甚谐调。他总有被人误会和嘲谤的遭遇。

(摘编自韦科《一生傲然苦不谐——纪念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很亮的秋天

王清铭

    南方的季节分野不是很明显,还穿短袖的时候,秋季就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叶子还是那么绿,偶尔飘落几片黄叶,但这还不是秋天。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在南方往往也等到冬天。郁达夫曾感慨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如果不是肌肤偶尔感觉有点凉意,看到那轮月比夜色还早升上有些黯淡的天空,我还真的感觉不到秋季的足迹正从远处逶迤而来。

    我很少仰望天空,也极少出门。刚读过两句古诗:“人行秋色里,雁落客愁边。”我只是用肌肤感觉一点很淡的秋意,而大雁好像有很多年不见了,这些旧时相识大概也忘了混迹于普通市民的我了吧。如果我也能够长出翅膀,大概也很能飞离这复制一般的日子。站在楼的最高层,我在高处,但天空在更高的地方,秋高气爽,秋天的高度不是任何人可以触摸得到的。

    但秋天毕竟到来了,尽管不像故都的秋那样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前天中午出门,天气还很热,抬头,天似乎显得高了,应该是逐渐枯落的河水给天空腾出一些位置了吧。立秋以来,有几个阴天,太阳似乎在夏天把自己的能量挥洒殆尽,显得有点有气无力。不过这一天还好,在很高的天空中太阳依旧炽热,阳光很亮。秋天不是诗人所感慨的那样愁云惨雾,落木萧萧,秋天也是很亮的。

    夏天是在炎热的极致中自己化掉的,那么,很亮的秋天是怎么到来的?秋在心上,就是愁。年轻的时候,我面对悄然侵袭而来的秋天总有一种诗人般的感伤,现在没有了,或许是心灵钝化了吧。但有一点,我是明确的,秋天从心境开始,也在心境中延伸。我所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心境中酝酿一个属于自己的秋天。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们也没有萧瑟的感受,南方的秋天更适宜心灵的远行。我很自然地默念几句前人写秋的诗句。比如刘禹锡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空中有没有鹤不要紧,重要的是我让自己的思绪翱翔起来了;再比如毛泽东的“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鱼在清浅的水底也能够飞翔,真的有点佩服诗人的想象了。鱼没有天空,没有翅膀,但照样可以飞翔。环境只能限制身体,但不能束缚人的心灵。昂扬向上的人,在秋天,或无暇感伤,或超越了悲伤。

    人生也有四季,秋季是人的壮年时期。读蒋捷的《虞美人》词,词人感慨壮年的羁旅漂泊生活:“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其实在秋雨中听雨滴落在心上,偶尔感伤一下,说明内心的诗意并没有随流水消逝,随黄叶飘零。晴朗的时候,也不妨让这只断雁引诗情到碧霄。壮年漂泊的生活足够让自己的人生也波澜壮阔。换一个角度看秋天,我们或许能够从中看出秋天的缤纷、高远和壮阔。说过“人生即痛苦”的叔本华也说过这么一句话:“事物本身并不影响人,人们只受到对事物看法的影响。”秋在心上,可以是愁,也可以是无边的诗意。

    秋天是在心境里展开的,也是在心境中酝酿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犹如酝酿果实,我们也为自己的秋天灌浆、着色。“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我想我的秋天应该会有自己的收获的,最少,秋天来过我的心灵,在我的心内停留了一段,我的秋天就在心境中铺展开去。

    或许秋意渐浓的时候,我也会有点感伤的。我不喜欢张爱玲,但喜欢她写的一段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我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应当也是快乐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冬日絮语

冯骥才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岁月。

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户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在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荫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的明澈。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

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唯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阳光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墨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透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心灵的透明。

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着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里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早醒的鸟儿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里。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

冬日里最令人费解的还是天空。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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