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浙江省湖州市七校联考九年级中考模拟试题卷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本,完成小题。

《朗读者》点燃阅读热情  给你读书时刻

    文化类节目在近期制造了个小高潮。继《中国诗词大会》之后,新节目《朗读者》赢得了如潮赞誉,网络上下对这档节目的评价更是近乎“零差评”。嘉宾们以念诗、读散文和家书的方式,分享曾经打动过甚至改变过自己生命轨迹的文字,让观众感受到了满满的正能量。

    一段文、一首诗歌、一封信、一个故事……节目并没有复杂的情节,也没有故意设置的煽情,只是由朗读者回顾人生片段,将打动或改变自己命运的文字给观众朗读一遍。

《朗读者》给观众带来的并非视觉冲击、戏剧化情节,而是在平静的阅读氛围里,将这些感人的文字传递给荧屏内外的广大观众,为大家在浮躁的繁华世俗里搭建起一座沉淀心灵的人文殿堂。朗读是很多人在学生时代的习惯,但随着时间流逝,大多数人会逐渐丢弃,而有些人则会爱上朗读,并一直坚持下来。

    文字的力量,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可能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到了。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在物质财富方面越来越充裕,但在精神方面却变得寥落荒芜。尽管在国家的倡导、媒体的呼吁之下,喜欢读书的人仍为数不少,但毕竟少了许多。快节奏的生活,让很多人感觉精神紧张,心理压力太大,希望节奏能够慢一点,让人们都能心平气和一些。而这恰恰需要文化方面的熏陶,这正是此类节目的意义所在。

    文化节目广受好评,不仅是人文精神的高扬,也反映出时代潮流的嬗变。在经历多年的娱乐节目轰炸后,观众也开始分化,部分人希望在忙碌繁琐的生活里,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回归人文精神。《朗读者》做到了这一点,让观众感受到心灵的宁静、优美文字对精神的陶冶,从而喜欢上朗读,重新拾起书本。(据红网)

    看罢《中国诗词大会》和《朗读者》,很多人都嘉许它们是综艺节目里的“清流”,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这种良好的第一印象,首先就值得思考。无论“清流”还是“清新”,都是相对而言的。在笔者看来,节目走红更深层次的缘由在于“真”,即节目中那些真实的人和真实的事。

    透过这两档节目,很多人说看到了文化的价值。诗词也好,散文也好,之所以给人很大触动,除了文字优美,更多在于其传达的价值与读者、观众产生了精神上的共鸣。尤其是在《朗读者》里,虽说从“朗读”的层面,并不是每一位嘉宾都能展现出专业水准,但透过网友的评论不难看出,真正打动人的不是朗读的过程,而是朗读者结合个人独特经历所传达的真切情感。当然,也有人会认为,节目中传递的这些价值观念“距离现实太远”,但它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比照自身、反省内心、激活自我的机会。

    一档节目能肩负起推动文化大发展的使命么?对此,每个人心中都有答案。虽然《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这样的节目也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出现更多的模仿者,产生新的审美疲劳。但应该看到,无论从电视节目的角度来评析,还是从文化价值的层面去追寻,节目关注人类自身的精神和价值追求至关重要。(据中国青年网)

    《朗读者》用情感共鸣唤回文学认知,给人一种新的实在的媒体体验。其先讲故事、后朗读的模式将文化与生活连线,告诉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去阅读,换一种方式去做高雅的文化交流。它不仅为观众呈上了一碗热腾腾的心灵鸡汤,更激发了很多人的阅读兴趣。

    《朗读者》这档节目告诉我们,健康需要营养,心灵离不开阅读。阅读一本书,你看见的是无声的文字,你听见的是有声的倾诉。当你能感受到这种倾诉,你就会发现世间百态的复杂和简单,就会理解情感的缤纷色彩,珍惜生命的本真价值。有人说,阅读要有呼吸的感觉;有人说,阅读要有燃烧的感觉;有人说,阅读需要给心灵以慰藉。我觉得,阅读应该从真实、价值、厚度、暖度的维度,去感受文字的亲和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档节目拥有大批的年轻观众,他们中很多人刚刚真正开始感知人生的内涵,节目可以启发很多年轻人,教会他们如何给自己的生命质量做加法。确实,在这个物质丰富的时代,我们理应主动去搭配自己喜爱的精神食粮。故而,此类文化节目多多益善。(据中国经济网)

@树影摇曳: 这一热点现象,与当代国人强烈呼唤传统文化回归的时代背景紧密相连,是国人文化自信的体现。

@寸寸旧时光: 我们需要“诗和远方”的力量,尤其在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的今天,更该关注情感的力量,为每一颗漂泊无依的心找到安稳的落脚点。

@青丘白浅: 新近出现的这些文化类节目,最大的共同点是在声情交融中感染人。《朗读者》通过朗读嘉宾声情并茂的演绎,为我们展现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但是,在我们沉迷其中的时候,也不要忘记节目背后文字的情感温度。

(1)、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阅读应该从真实、价值、厚度、暖度的维度,去感受文字的亲和力。 B、《朗读者》给观众带来的不仅是视觉冲击、戏剧化情节,而且为大家在浮躁的繁华世俗里搭建起一座沉淀心灵的人文殿堂。 C、《朗读者》也许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出现更多的模仿者,产生新的审美疲劳。 D、很多人都嘉许《中国诗词大会》和《朗读者》是综艺节目里的“清流”,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
(2)、阅读“02观点”部分,概括《朗读者》走红的原因? 

(3)、联系上下文,说说下列句子加下划线词的含义。

我们需要“诗和远方”的力量,尤其在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的今天,更该关注情感的力量,为每一颗漂泊无依的心找到安稳的落脚点

(4)、《朗读者》这档节目能肩负起推动文化大发展的使命吗?结合文本内容和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街市和寺庙里拥挤着人群,书房里拥挤着书籍,为了摆脱拥挤,我们来到旷野。

    拥挤是一种生命的奢侈,在奢侈中很难懂得珍惜。萨特说“他人就是地狱”,也许他很少来到旷野。不是田园别墅、远郊牧场,而是渺无人烟的真正旷野,一眼望去,平沙漠漠,地老天荒。

    “真正的旷野是生命的负面,连一根小草都吝啬着自己的踪影。对人群来说它是一种陌生,但对地牮来1却是一种巨大的真实。被人类垦殖的地盘实在只是一种狭小的偶然,偶然之外的必然便是旷野。

    这种漫无边际的旷野比之于茫茫大海也只是小土一片,再把土地和大海加在一起,放到宇宙间立即又变成一粒尘埃。宇宙的无限空旷已经进入人们的想象,越想象越觉得即便是点滴生命也是最大的奇迹。点点滴滴的生命居然能发育成长得像模像样,真不知该如何来欢呼,如何来呵护,如何来珍爱。

    前年,我与贾平凹先生同去新疆,在沙漠会合以后,见面他就说:“我被震撼了。”他说的是沙漠里的胡杨树。“没有一滴水的,它居然能活上一千年,枯死后又挺挺站立一千年,倒下后不散架、不腐朽又是一千年!”由此,我又想到历代的佛教旅行家。他们长年累月跋涉于旷野,说是去取经,而最大的经典便是有关生命的证言。我想,在茫茫旷野里,他们对惜生护生、善良慈悲的体验比哪儿都要强烈。于是他们义无反顾地向另一个生命聚集地走去,把散落各地的生命联结起来,一起投向“同体大悲”。无论是法显、玄奘还是鉴真,居然都以柔弱的躯体把生命群落之间的万水千山一一打通,这实在是一种至情至爱的精神实践。早年读谭嗣同的《仁学》,见他把“仁”的第一义定之为“通”,通中外、通上下、通人我,不甚明了,而当我追寻了佛教旅行家的足迹,便大致有所领悟:只有通,才有一种博大的仁爱;仁爱而不博大,就算不得真正的仁爱。

    但是,当旅行家们为了关爱生命面在旷野问跋涉的时候,又必须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在生命最危急的关头还在祈祷生命,这种发生在旷野里的故事大多随风飘散、亘古不知,而偶有传闻则总会把忙于世俗的众生惊醒。前些年上海旅行家余纯顺在独身徒步行走了整整八年之后葬身罗布泊,消息传来,一条长迭数千公里的无形杠杆立即架设起来了,杠杆的一端是一个孤独的生命,另一端则是这个星球上最密集的生命聚合地之一——上海。冷漠的上海人被这条杠杆轻轻一撬竟然深切感应,一个小小的遗物展览成天人如潮涌。当时我站在一边曾经困惑:按照这座城市历来极其讲究实利估算的思维逻辑,余纯顺没有做出任何实利贡献,展览中的零星物件也没有什么审美价值.他们这是怎么了?一时间全都变得痴痴迷迷?我想这只能归因于生命信号的深层秘密。

    敬畏生命必然慈悲。试想我们天天嫉妒和轻视的对象,也同样是天地间奇迹般的造化,居然与我们存活于同时同地,又同路同行,这实在是太大的缘分。“百年修得同船泣”,这种说法不仅毫不夸张,在我看来还说得不够。请看辽阔的旷野连一点生命的踪迹都找不到,等一只飞鸟都要等上多少年,而要在宇宙f寻找生命,一开口就是多少光年,以光的速度搜索千年万年还未曾搜索到一点依稀的痕迹,我们只修个区区百年竟然能遇到与我们精确对应的生灵同船共欢。万般珍惜还来不及呢,怎舍得互相糟践!为了阻止糟践,我们有时也要高声断喝,甚至施行惩罚,但这全然是出于对生命群体的慈悲。

    人类也就是宇宙间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宇宙是我们的旷野,我们是宇宙间的法显和玄奘,或者是个余纯顺,但我们的身影比蚊蝼还要细微万倍。曾听到过《出埃及记》那悲怆的歌声,简薄的行囊,粗粝的衣履,苍凉的目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清楚.在这样的长途闻,我们除了互相扶持、互相援救、互相关爱,还能做什么呢?

    人类,伟大而又无奈。只要时时仰望太空,面对旷野,就会什么也不在乎了,最后只剩下两个字:善和爱。我们因此而还能跋涉,因此而还有喜乐,因此而还叫人类,既叹行路难,又作逍遥游;身寄星云,爱及八荒;虽然微若蚁蝼,却也圆融安详——能够如此,善的境界也就成了美的境界。(《余秋雨作品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挂在冬雾下的春天   冯辉丽 
①一滴水,携着剔透的梦,穿过暗蓝的夜。
②万籁俱寂中,远山睡熟了,河流睡熟了,屋檐也睡熟了。树,到底是不肯安分寒冬的单调,深夜里,犹然还做着春天的计划,此一处纯白,彼一处嫣红,把一场花事安排得熙熙攘攘。一梦花香里,树终于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清凌凌的笑声,飞出树梢,与恰巧路过的水相撞。树的笑,水的梦,齐齐破碎,弥散成一场雾的缥缈,在夜的空旷中,细细密密铺陈开来。
③这样的铺陈,真让人错愕。满目之间,是接天连壤的白,白得纯净,白得蒙眬,于熹微的晨光中,栖息在每一寸能到达的空间,或浓或淡。浓的,恣意张扬,无拘无束,从天际横亘到枯草匍匐的地面,浩浩荡荡,编缀成一种极致的醇厚,任你如何察看如何分辨,也探究不到它的深处;那淡,似乎也早已领悟了某种天意的暗示,只省略掉浓厚的边缘,仿若是给谁的纤指修剪了的雪花飞絮,稀薄得让你看得见,摸不着,却又分明感到它的清凉和湿润。
④城市,树木,行人,这些司空见惯已不能称为风景的风景,无不因这一场浓淡的铺陈而妩媚和神秘起来。鳞次栉比的大楼,只留下尖尖的顶,浮沉在这一片白色的海洋里。路上的行人,影影绰绰,身前身后,亦是白茫茫的一片。那树,一夜未睡,满身都是水遗落下来的梦的碎片,冷凝成雾凇,开成冬天里的千花万蕊,晶莹剔透。
⑤我找出久违的画笔,试图把这一份缥缈的美丽描摹下来,挂在我的墙上。而当我落笔时,才发现,雾,其实是最难描摹的一幅画。深浅参差,浓皴①轻染,很难把握。着色太多,会失了雾的灵性和蒙眬,而只用一笔淡墨来勾勒的话,又觉得不甘心,因为它原来的饱满与圆润,实在是不能只用一些疏密、虚实的穿插就能表现出来的。
⑥我只好丢了笔,走进雾中。我前进一步,雾,便退后一步,能辨别的,不过是眼前一米左右的事物。
⑦清晨的街道是安静的。几只麻雀飞来跳去,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从一株草茎跳到另一株草茎,啄食着草地上的草籽,或用尖尖的嘴梳理一下蓬乱的羽毛。有风吹过,雾,便轻轻柔柔地落了下来,落在我的头发上,落在我的肩膀上,落在我的睫毛上,像风雪夜归人,眨眼之间,是微微的清凉。
⑧雾气凝成的水滴,掉落在草地上,发出“哒”“哒”的声音。草地,渐渐地湿润和柔软起来,草们,饱吸着露珠,舒展着枯黄的身体,交头接耳,似乎能听见它们欢快的笑声。而从这些枯黄中穿过的时候,我无意中竟发现一丝嫩绿!
⑨我一直沉闷的心,忽然有了莫名的惊喜。我知道,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春,最早都是从草尖上赶来的。尽管还是草色遥看近却无,但叶尖上的那一丝绿,已然透露出春的信息。我屏息静气,看着那株泛起生命律动的草,顶珠挂露,汪出一个鲜活的春天。才知道,那一滴水携带的梦里,原本都藏着春的信息,一经散开,便落入了人间。它从草尖上开始,一株一株蔓延,一树一树抽芽,一朵一朵开放。
⑩站在这白茫茫的尽头,忽然觉得,自己原本就是一株小草,经历过漫长寒冬里的蛰伏,被雾的浩荡滋润过,便也开始了新一轮的生长,与那一树树的新芽,一朵朵的鲜花,一起把整个春天演绎得五彩斑斓,花香满途。
离开的时候,我把那一丝嫩绿铭记在了心里。相信,在我再次遭遇寒冬的时候,无论风有多凛冽,冰有多锋利,我依然能在草尖上找寻到那挂在冬雾下的春天。
[注释]①皴(cûn):中国画技法之一,涂出物体纹理或阴阳向背。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周涛

    ①雨水已经在地上横流,稀泥在脚下咕叽着,很有张力。这时,肯定是上帝让他在偶然间一瞥,发现了正在泥水中蠕动的一物!他原以为是一只野兔或可怜的黄鼠狼,黄乎乎的一团,蟋缩着也不逃窜。近前细看,竟万万没有料到是一只老鹰﹣﹣天空的遗物!这家伙也许刚才盘旋得过分悠然自得、忘乎所以,它自以为熟悉风云变幻,却不想竟被骤降的暴雨凌空击落,成了这副倒霉样子,全身湿淋淋的,涂满泥浆,比一只老鼠还糟糕。

      ②它显得非常小,形体和一只半大公鸡差不多;而精神状态更渺小,淋湿的翅膀和羽毛塌陷下去,就现出了支楞着的嶙峋瘦骨。它的两只爪是用来抓捕猎物而不是用来走路的,所以它移动起来十分别扭,像个瘸子。就连那双眼睛,黄眼珠,圆圆的,外圈镶着一圈金丝,据说平时在空中相当锐利的眼睛,也毫无凶悍的光芒了,只剩下哀告无援的神色。

      ③他捡它的时候,它丝毫也没有挣扎,很顺从地被他用外衣兜起来,提走了,一直提回到他住的泥巴房,顺手将它放在堆炭的土房的顶上。那房顶很矮,个儿高的人伸手就能够着它。它像一截老树根那样,一动不动并涂满泥浆地被扔在那上面,任凭雨水冲洗着泥浆,它无动于衷,而且毫不引人注意。他这时的心情,就像意外地捡了个古陶瓷瓶,可惜碰缺了一角,成了弄坏的宝物,已经没有多少价值。得来容易,便也没多少珍惜和遗憾。他把那只湿不拉叽的倒霉老鹰的事,很快就丢在脑后了。而且,应该承认,他是被那家伙的可怜相给蒙骗了 , 他完全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家伙会飞。

      ④后来,天放晴了。

      ⑤他忘了当时是被什么鬼名堂给吸引住了,大概是读一本哈萨克大诗人写的《箴言》,那里边有些话他现在还记得:“如果不了解世界上我们见到的或没见到的全部,至少是大部分奥秘,人就不能称其为人。”还有:“畜牲是不懂,但它并不装懂。我们什么也不懂,但偏要装懂。”

      ⑥当他隐约觉得似乎忘记了什么而伸着懒腰走出屋门的时候,矮屋顶上的声响提醒了他。他转过头,看见那涂满泥浆的老树根活了。

      ⑦它正拍打着翅膀,头颈向前伸着。

      ⑧它已经完全晒干了,洗净了,在阳光下变得生气勃勃,每片灰赭色的羽毛都鳞光闪闪,它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东西,大了几倍,翅膀凌空扇动时有一种气势,一副雄姿。这是它离开屋顶的前几秒钟,恰恰被他看见。

      ⑨他站在那儿没动,根本没有打算扑上去抓它,只是眼睁睁地望着它起飞。甚至心里还暗暗替它担着一份心,害怕它丧失了飞的能力。

      ⑩它飞走了,先是低低地滑翔,有时候离地面很贴近,像个小孩做的飞行玩具。不一会儿,它就升起来,飞进了天空,盘旋,徜徉,就在这屋顶的上空,遥远成一个黑点。

      ⑪他仰起脸,注视着它,看那黑点儿的移动,看那放晴了的天空中       (A.大朵大朵爆裂  B.朵朵飘浮)在阳光下的云,这时,他觉得那只鹰神奇而又陌生。

(选自《高塌》,原题为《天空》,有删改)

     【注释】①箴言:规劝告诫的话。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光头胡哥

陆宗成

    光头胡哥走进教室时,我们的眼睛亮了——确切地说,是被他颈上那颗亮晃晃的硕大的灯泡照亮的;我们的嘴张着——仿佛里面塞进了一个小灯泡。我叫胡建伟,华东师大毕业,教语文,任咱班班主任,上课同学们叫我老师,下课可叫我胡哥。胡老师一张口声如洪钟,论调更是惊世骇俗。上课叫老师,下课叫胡哥?我们的眼睛更亮了,我们的嘴更圆了。有的女生尖叫起来,有的男生鼓起掌来。

    我们这个班,声名显赫,不是因为成绩好,而是因为纪律差,盛产活跃分子。这当然不是我们的错,要怪也只能怪学校,搞什么实验班,搞什么三六九等归类,这不是明摆着的排挤差生,伤差生的自尊吗?三个差生一台戏,难道你还指望我们头悬梁锥刺股为母校争光吗?没门。

    现在上课,胡哥说。我们吃了一惊:怎么不约法三章?怎么不演讲自己的苦难史或辉煌史?转身,挽袖,板书:“《诗经》三首”几个遒劲有力、龙飞凤舞的粉笔字雄赳赳地霸在黑板上,牢牢地拴住了我们的目光。我鬼使神差般放下了高高翘着的二郎腿——这个胡哥看来有两下子。

    “诗经,穿越中国西周到春秋时期长达500年的岁月风尘,在历史的长河中缓缓流淌,三百故事,三百心情,在风起处高唱与低吟,大雅与小雅前呼后应,三颂声声由远及近,由近及远。淘过时光的细沙,涤尽尘埃,穿过蒹葭,袅袅娜娜地走来。诗经中的女子,或明眸善睐,或娴静柔美,或大胆执著,或活泼顽皮……”

    古老的诗经,美丽的诗经,在胡哥抑扬顿挫的语言中复活了。什么叫如沐春风,什么叫五体投地,什么叫心向往之,我想,我们听课的感觉就是吧。这个胡哥,真牛。他的课我们认了。

    班上体育特长生很多,有时候教室免不了成为练兵的场所,墙壁上免不了落些球印。一次,上语文课,胡哥指着一个球印说,有些同学是不是想通过它来证明自己的球技或者精力呢?这节课我们到操场练练,打球的人,回来写篇《打球记》;看球的人,回来写篇《观球记》。大家异口同声:好,好。体育委员站起来说,那你给我们当裁判吧。胡哥说,不,我上。

    胡哥夹在众多高大的队员间,一点也不起眼,但是他前盘后带,左冲右突,既像灵活的猴子,又像勇猛的豹子,很快成为观众注目的焦点。他恰到好处的传球以及精准的投球,不时激起阵阵掌声。毫无疑问,他成了场上叱咤风云力挽狂澜的人物。从此,班上再没有出现过玩球的现象,墙上的球印也销声匿迹了。那些体育生一有空就跑到操场去练球,他们羞愧得很——堂堂体育生的风头竟被一个文弱书生抢走了,这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有一同学在学校阅览室的一本杂志上偶然看到一篇署名胡建伟的文章,马上将杂志借出,兴冲冲跑去问胡哥,这篇文章是你写的吗?胡哥云淡风清,是的,豆腐块文章,没有任何分量的。那同学把那篇文章复印下来,贴在班里的学习园地上。大家见了,啧啧称奇。此后,大家就多了份心眼,一旦在报刊上发现胡哥的文章,就照例复印,一一贴在学习园地上。一学期下来竟满了。

    胡哥上作文课,从不讲什么怎样开头,怎样结尾,怎样呼应,怎样遣词造句,他只讲感受——阅读美文的感受,自己创作的感受。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讲,他只是抱来自己多年珍藏的报刊,叫同学挑着看,然后要求大家天马行空地写一篇读后感。怪了,平时我们这些听讲评就打瞌睡写作文就头疼的,一到他的作文课居然觉得有话可写了——有时甚至还有不吐不快的感觉。两个学期下来,我们居然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写作,学习园地上也不再是胡哥一统天下,我们也攻占了一些阵脚。胡哥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有时突然摇头晃脑地来一句:孺子可教乎?孺子可教也!

    说真的,我们好像找回了点自信和班级荣誉感。谁再说我们破罐子破摔,谁再说我们班是差班、烂班,我们肯定会跟他急,胡哥也会跟他急。胡哥的口头禅是,挺起胸膛做人,俯下身子做事。他的宣言是,我的班上没有一个差生。

    确实,我们没有给胡哥丢脸。我们班连续四个学期被评为“先进班级”。高考时,我们班58人中有42考上了大学,其中语文平均分全州第一。这对一个县级中学的慢班来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奇迹不是用干瘪的说教而是用独特的魅力缔造的。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女朋友

龙应台

    【导读】2017年,65岁的龙应台辞职照顾失智的母亲。在这期间,她陆续记录下照顾母亲的感悟和想对她说的话,写成了《天长地久》。本文选自该书,有删节。

    ①很多年以来,当被问到“你的人生有没有一件后悔的事”,我多半自以为豪情万丈地回说:“没有。决定就是承担,不言悔。”

    ②但是现在,如果你问我是否后悔过什么,有的,美君,我有一件后悔的事,和你有关。

    ③我真的可以看见好多个你。

    ④我看见一个扎着两条粗辫子的女孩,跟着大人到山上去收租,一路上蹦蹦跳跳,时不时停下来采田边野花,又滔滔不绝地跟大人说话,清脆的童音和满山嘹亮的鸟声交错。

    ⑤我看见一个穿阴丹士林旗袍的民国姑娘,在绸缎铺里手脚利落地剪布卖布,仪态大方地把客人送走,然后叉腰跟几个蛮横耍赖的士兵当街大声理论,寸步不让。

    ⑥我看见一个神情焦虑的妇人手里紧紧抱着婴儿,在人潮汹涌的码头上盯着每一个下船的男人,寻找她失散的丈夫;天黑时,她蹲在一条水沟边,拎起铁锤钉钉子,搭建一个为孩子遮雨的棚屋。

    ⑦我看见一个在寒冬的清晨蹑手蹑脚进厨房做四盒热便当的女人。我看见一个姿态委屈、语调谦卑,为了孩子的学费向邻居朋友开口借钱的女人。我看见一个赤脚坐在水泥地上编织渔网的女人,一个穿长统雨靴涉进溪水割草喂猪的女人。我看见一个对丈夫坚定宣布“我的女儿一样要上大学”的女人。我看见一个身若飘絮、发如白芒的女人,在丈夫的告别仪式上不胜负荷地把头垂下……

    ⑧我清清楚楚看见现在的你。

    ⑨你坐在轮椅中,外籍看护正在一口一口喂你流质的食物。我坐在你面前,握着你满布黑斑的瘦弱的手,我的体温一定透过这一握传进你的心里,但同时我知道你不认得我。

    ⑩我后悔,为什么在你认得我的那么长的岁月里,没有知觉到:我可以,我应该把你当一个女朋友看待?

    ⑪女朋友们彼此之间做些什么?

    ⑫我们常常约会——去看一场特别的电影,去听一次远方的乐团演奏,去欣赏一个难得看到的展览,去吃饭,去散步,去喝咖啡,去医院看一个共同的老友。我曾经和两个同龄女友清晨五点摸黑到寒冷的擎天岗去看日出怎样点亮满山芒草。我曾经和几个年轻的女友在台东海边看满天星斗到凌晨三点。我曾经和四个不同世代的女友在沙漠里看柠檬黄的月亮从天边华丽升起。我曾经和一个长我二十岁的女友在德国莱茵河畔骑脚踏车、在纽约哈德逊河畔看大河结冰。

    ⑬我有写信的女友,她写的信其实是一首一首美丽的诗,因为她是诗人。我有打电话的女友,因为她不会用任何电子沟通。她来电话时只是想说一件事:我很“闷”;她说的“闷”,叫做“寂寞”,只是才气纵横的她太骄傲,绝不说自己寂寞。有一个女友,从不跟我看电影听音乐会,但是一个月约吃一次午饭。她是我的生活家教。每次吃饭,就直截了当问我有没有问题需要指点。令人惊奇的是,她每次的指点,确实都启发了我。她外表冷酷如金属,内心又温润如白玉。

    ⑭而你,美君,从来就不在我的“女朋友”名单里。

    ⑮你啊,只是我的母亲而已。

    ⑯一旦是母亲,你就被抛进“母亲”这个格子里,定格为我人生的后盾。后盾在我的“后面”,是保护我安全、推动我往前的力量,但是因为我的眼睛长在前面,就注定了永远看不到后面的你。

    ⑰我很早就发现到这个陷阱——我是两个儿子的“后盾”;在他们蓄势待发的人生跑道上,嵌在“母亲”那一格的我,也要被“看不见”了。所以十五年前我就开启了一个传统——每一年,和他们一对一旅行一两次。

    ⑱停下脚步,人们不断地从我身边流过,我心里想的是你:当你还健步如飞的时候,为什么我不曾动念带你跟我单独旅行?为什么我没有紧紧牵着你的手去看世界,因而完全错过了亲密注视你从初老走向深邃穹苍的最后一里路?

    ⑲为什么我把自己从“母亲”那个格子里解放了出来,却没有解放你?为什么我愿意给我的女朋友们那么多真切的关心,和她们挥霍星月游荡的时间,却总是看不见我身后一直站着一个女人,她的头发渐渐白,身体渐渐弱,脚步渐渐迟,一句抱怨也没有地看着我匆忙的背影?

    ⑳为什么我就是没想到要把你这个女人看做一个也渴望看电影、喝咖啡、清晨爬山看芒草、需要有人打电话说“闷”的女朋友?

    ㉑我抽出一张湿纸巾,轻轻擦你的嘴角眼角。你忽然抬头看我——是看我吗?你的眼睛里好深的虚无,像一间屋子,门半开,香烟缭绕,茶水犹温,但是人已杳然。我低头吻你的额头,说,“你知道吗?我爱你……”

    ㉒那是多么迟到的、空洞的、无意义的誓言啊。

    ㉓所以我决定给你写信,把你当做一个长我二十六岁的女朋友——尽管收信人,未读,不回。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长吻蜂

刘心武

    ①去年,我远郊书房温榆斋的小院里那株樱桃树只结出一颗樱桃。村友告诉我,树龄短、开花少,加上授粉的蜜蜂没怎么光顾,是结不出更多樱桃的原因。今年,樱桃树已经三岁,入春,几根枝条上开满白色小花,同时能开出花的,只有迎春和玉兰,像丁香、榆叶梅什么的还都只是骨朵,日本樱花则连骨朵也含含混混的,因此,樱桃树的小白花灿烂绽放,确实构成一首风格独异的颂春小诗。今年,它能多结出樱桃吗?纵然花多,却无蜂来,也是枉然。

    ②清明刚过,我给花畦松过土,播下些波斯菊、紫凤仙的种子。在晴阳下伸伸腰,不禁又去细望樱桃花,啊,我欣喜地发现,有一只蜂飞了过来,亲近我的樱桃花。那不是蜜蜂,它很肥大,褐色的身体毛绒绒的,双翼振动频率很高,但振幅很小,不仔细观察,甚至会觉得它那双翼只不过是平张开了而已。它有一根非常长的须吻,大约长于它的身体两倍,那须吻开头一段与它身体在一条直线上,但后一段却成折角斜下去,吻尖直插花心。显然,它是在用那吻尖吮吸花粉或花蜜,就像我们人类用吸管吮吸饮料或酸奶一样。并非蜜蜂的这只大蜂,也能起到授粉作用,使我的樱桃树结果吗?我自己像影视定格画面里的人物,凝神注视它,它却仿佛影视摇拍画面里舞动的角色,吮吸完这朵花,再移动、定位,去吮吸另一朵花,也并不按我们人类习惯的那种上下左右的次序来做这件事,它一会儿吸这根枝条上的,一会儿吸那根枝条上的,忽高忽低,忽左忽右,或邻近移位,或兜个圈移得颇远,但我摄神细察,发现它每次所光临的绝对是一朵新花,而且,它似乎是发愿要把这株樱桃树上每朵花都随喜一番!

    ③手持花铲呆立在樱桃树前的我,为一只大蜂而深深感动。当时我就给它命名为长吻蜂。事后我查了《辞海》生物分册,不得要领,那上面似乎没有录入我所看到的这个品种,于是,我在记忆里,更以长吻蜂这符码来嵌定那个可爱的生命。于我来说,它的意义在生物学知识以外,它给予我的是关于生命的禅悟。

④我是一个渺小的存在。温榆斋里不可能产生文豪经典。但当我在电脑上敲着这些文字时,我仿佛又置身在清明刚过的那个下午,春阳那么艳丽,樱桃花那么烂漫,那只长吻蜂那么认真地逐朵吮吸花心的粉蜜,它在利己,却又在利他——是的,它确实起到了授粉的作用,前几天我离开温榆斋小院回城时,发现樱桃树上已经至少膨出了二十几粒青豆般的幼果——生命单纯,然而美丽,活着真好,尤其是能与自己以外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相亲相爱,融为一体!常有人问我为何写作,其实,最根本到一点是:我喜欢。若问那长吻蜂为什么非要来吮吸樱桃树的花粉花蜜?我想最根本的一条恐怕也是“我喜欢”三个字。生命能沉浸在自己喜欢、利己也利他的境界里,朴实洒脱,也就是幸运,也就是幸福。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