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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张家港市崇真中学2017届高三2月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儒林外吏》作为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与当时人们的宗教信仰几乎完全背离。清代,小说日益为受过良好教育的文人所作,他们厌弃流行的因果报应的迷信观念。吴敬梓也是如此。他对社会各个阶级的人们有着广泛的接触和认识,目光变得敏锐。同时,他以他的朋友和一些著名的历史人物为创作原型,用讽刺的笔触现实地刻画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意在将小说从流行宗教的羁绊中解放出来。

    此前的《西游补》《醒世姻缘》皆系纯粹虚构之作,它们的作者仍然用职业说书人的惯用文辞。相反,《儒林外史》则极少这样做,在这部小说里,多运用口语化的散文笔调,使得描绘的片段第一次与叙述的正文有机结合起来,让那种运用诗词和骈文进行的雕琢描写明显消失。作者有意避免那些公式化的诗词描绘用语,从而证明他已根据自己对不同人物和地点的观察来描写。南京、杭州等江南城市中的美丽风光和丰富的日常生活在作品中得到生动的再现。此外,方言和俚语已很少使用,他已自觉地使用“国语”或民族的白话写作,这种纯净和富有表现力的叙述文体,成为晚清和民国初年的小说家竟相模仿的对象。

    吴敬梓写作的时代,正值乾隆年间,满族统治达到极盛阶段。他的小说写的是先朝明代事情,他对于退出官场的正直性格的褒奖经常被认为是对满族统治的间接批评。但是在他现存的著作中却找不到任何可以说明他有意和统治者不合作的例证。吴敬梓把他的小说假托在明代不仅是便利的缘故,而是他对明代历史表现出积极的兴趣并予以尖锐深刻的评论。

(节选自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有删改)

(1)、《儒林外史》在小说语言艺术上有哪些贡献?请简要概括。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秉待公心,指摘时弊”,与本文作者观点是否一致?请结合最后一段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各种艺术都各有它特殊的筋肉技巧。例如写字、作画、弹琴等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唱歌、吹箫要有喉舌唇齿诸筋肉的技巧,跳舞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要想学一门艺术,就要先学它特殊的筋肉技巧。

    学一门艺术特殊的筋肉技巧,起初都要模仿。“模仿”和“学习”本来不是两件事。姑且拿写字做例来说。小儿学写字,最初是描红,其次是写印本,再其次是临帖。这些方法都是借旁人所写的字做榜样,逐渐养成手腕筋肉的习惯。但是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学写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笔,如何运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贯注在手腕上。他的筋肉习惯已养成了,在实地观察他的筋肉如何动作时,我可以讨一点诀窍来,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

    诗人和文人常欢喜说“思路”,所谓“思路”并无若何玄妙,也不过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中国诗人和文人向来着重“气”字,我们现在来把这个“气”字研究一番,就可以知道模仿筋肉活动的道理。曾国藩在《家训》里说过一段话:声本于气,所以想得古人之气,不得不求之于声;求之于声,即不能不朗诵。朗诵既久,则古人之声就可以在我的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到我自己下笔时,喉舌也自然顺这个痕迹而活动,所谓“必有句调奔赴腕下”。从此可知从前人所谓“气”也就是一种筋肉技巧了。

    诗文都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做诗文的人一要懂得字义,二要懂得字音,三要懂得字句的排列法,四要懂得某字某句的音义对于读者所产生的影响。这四样都是专门的学问。前人对于这些学问已逐渐蓄积起许多经验和成绩,我们自己既不能件件去发明,就不得不利用前人的经验和成绩。各种艺术都同时是一种学问,都有无数年代所积成的技巧。学一门艺术,就要学该门艺术所特有的学问和技巧。这种学习就是利用过去经验,就是吸收已有文化,也就是模仿的一端。

    古今大艺术家在少年时所做的功夫大半都偏在模仿。米开朗琪罗费过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腊罗马的雕刻,莎士比亚也费过半生的功夫模仿和改作前人的剧本,这是最显著的例子。中国诗人中最不像用过功夫的莫过于李太白,但是他的集中摹拟古人的作品也极多。

    艺术家从模仿入手,正如小儿学语言,打网球者学姿势,跳舞者学步法一样,并没有什么玄妙,也并没有什么荒唐。不过这步功夫只是创造的始基。没有做到这步功夫和做到这步功夫就止步,都不足以言创造。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大半得诸模仿,新综合则必自出心裁。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匠人虽比诗人身分低,但亦绝不可少。

(节选自朱光潜《谈美》)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毁誉

季羡林

    ①好誉而恶毁,人之常情,无可非议。

    ②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

    ③我主张对毁誉要加以细致的分析。首先要分清谁毁你、谁誉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弄不清楚,只谈毁誉,至少是有点模糊。

    ④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⑤还有我们常常讲什么“党同伐异”,又讲什么“臭味相投”等等。这样的毁誉能相信吗?

    ⑥孔门贤人子路“闻过则喜”,古今传为美谈。我根本做不到,而且也不想做到,因为我要分析。是谁说的?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因为什么而说的?分析完了以后,再定“则喜”还是“则怒”。喜,我不会过头;怒,我也不会火冒十丈,怒发冲冠。孔子说:“野哉,由也!”大概子路是一个粗线条的人物,心里没有像我上面说的那些弯弯绕。

    ⑦我自己有一个颇为不寻常的经验。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某一位学者,过去对于他的存在,我一点都不知道,然而,他却同我结了怨。因为,我现在所占有的位置,他认为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因此,他勃然对我心怀不满。我被蒙在鼓里,很久很久,最后才有人透了点风给我。我不知道,天下竟有这种事,只能一笑置之。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我想向他道歉,挖空心思,也找不出丝毫理由。

    ⑧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由于各人禀赋、生活环境等不同,各人的人生观、世界观等等,都不会一样。比如吃饭,有人爱吃辣,有人爱吃咸,如此等等。又比如穿衣,有人爱红,有人爱绿,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各人自是其是,而不必非人之非。俗语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话本来有点贬义,我们可以正用。每个人都会有友,也会有“非友”,我不用“敌”这个词儿,以免误会。友,难免有誉;非友,难免有毁。碰到这种情况,最好抱上面所说的分析的态度,切不要笼而统之,一锅糊涂粥。

(选自季羡林著《谈人生》,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颠覆传统的读书方式——移动阅读

    《2011年中国人移动阅读报告》显示,过去的一年中,国人共进行了9亿分钟(相当于17个世纪)、6亿次移动阅读。上班路上成为移动阅读的高峰期,其次人们也喜欢在床上、沙发上、洗手间、下班路上阅读。

    移动阅读是什么?移动阅读是指人们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数码终端如手机、电纸书、平板电脑等进行阅读。阅读的内容包括数字化的书籍、报刊杂志,也包括博客微博、视频等。

    谈到移动阅读,不得不提手机报。自从2004年7月中国首份手机报诞生以来,手机作为“装在口袋里的媒体”开始步入人们的生活。它的移动性、便携性、互动性、贴身性等优势,满足了信息时代受众在“碎片化时间”中阅读的习惯,用手机进行移动阅读得到认可和追捧。

但是,基于2.5G网络的手机报只能看做是移动阅读的“前世”。随着3G无线互联网时代来临,阅读必将朝着丰富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阅读内容单一的手机报,在电纸书、智能平板、PSP等具有通信功能的移动终端上阅读成为潮流所向。这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平台,使得随时随地可读、海量信息聚集、声像图文并茂成为可能。移动阅读时代到来了。

    移动阅读与传统的阅读方式相比,有许多不同的地方。目前,移动阅读可以分为电子阅读器(电纸书)和阅读客户端两大类。电纸书可以阅读PDF、TXT等大部分格式的电子书,一些电子阅读器的电子墨水技术使得辐射能耗低、不伤眼睛、效果逼真,阅读时好像玻璃下压着一本纸质书一样。而阅读客户端是通过阅读应用软件向读者推送电子书,用户可以下载或在线阅读。

    历史上,人们常用汗牛充栋来形容藏书多,存放时可堆砌至屋顶,运书时让牛也出汗。然而在移动阅读时代,书房将不再“汗牛充栋”,一部普通的电子阅读器就可以存储成千上万本书籍,并把他们放入口袋中随身携带,这种方式使得阅读“飘”了起来。

    同时,阅读器或阅读软件的书签、笔记、分享功能大大提高了阅读的效率和深度。读到精彩处,兴起时,轻点按钮,用微博等移动社交工具和他人分享阅读心得。这样,通过小小的阅读终端,便能以书会友。

《新民晚报》总编辑、上海市记协副主席陈保平在中国传媒领袖大讲堂演讲时说:“移动阅读将成为未来一种主要的生活方式”。CNNIC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到3.88亿,手机首次超越台式电脑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另据易观国际报告,手机阅读已成为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高频率使用的应用之一,每天阅读一次及以上的用户占比45%。摩尔定律预示着移动阅读将汇入这样的科技潮流:阅读器更便携,性价比更高,阅读体验更好,阅读量更大。可见,未来移动阅读将在手机上大有作为,“飘”起来阅读将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然而,海量信息是把双刃剑,带来丰富选择的同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移动阅读让人们买的书越来越多,加上阅读器上从一本书切换到另一本书的功能很方便,使得读者更难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并且,在公交、地铁等嘈杂的环境中阅读,知识的吸收难免会大打折扣。因此陈保平也提出:这种碎片化的“浅阅读”是否会对人的思维方式、分析能力有负面影响,这也是人类每次拥抱新技术的同时,值得警醒的地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燕赵区域以燕山、太行山、渤海、黄河为四面分界,主体为次生黄土的平原地带。虽然这一区域具有“地边胡,数被寇”的特点,但燕赵文化仍属于华北平原上以汉族为主的旱地农耕文化。

    燕文化与赵文化有着不同的来源和各自的特征,但又大体接近而趋同。相对于其他周边区域而言,“慷慨悲歌”是燕赵文化的共同基调。燕赵区域的文化特征就是“慷慨悲歌”,也只有“慷慨悲歌”才是燕赵区域的文化特色。

    具有特征主线的区域文化是优越的文化。在全国各个地域中,燕赵区域是极少数真正形成了文化特征的地域之一。燕赵文化得以形成“慷慨悲歌”这一特征主线,为古今所共认,历代所称道,其内涵鲜明,无可否认。这是燕赵区域的优越之处,值得骄傲。

    中国古代“知己”“知音”的价值观念,是“燕赵悲歌”的产生机制。燕丹的精诚与荆轲的侠士志向契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慷慨悲歌”。慷慨悲歌是一个情结,是由经济文化的落后和政治地位的低下而导致的一个情结。这个情结经过一种壮烈的撞击,发生逆转,出现升华,于是就化育成为慷慨悲歌的性格。而这也正是北方历史文化发展的一个缩影。

    “慷慨悲歌”的历史认同,有三次高潮。荆轲刺秦王,与燕太子丹在易水告别,高渐离击筑,荆轲作歌,这是燕赵文化慷慨悲歌特征的第一次概括。汉末曹魏时,曹操等人以邺都为活动中心,诗风雄峻古朴,慷慨悲凉,燕赵文化第二次被称作慷慨悲歌。唐代,高适等人以气质自高,慷慨悲歌,临风怀古,燕赵文化第三次被人称为慷慨悲歌。燕太子丹、荆轲的谋刺秦王,标志了燕地文化的形成和成熟。从此以后燕文化就永久性地定格于此,成为燕赵文化所独有的固定不变的意象。这一特征不仅在当时存在,在后世也存在,如明清之际,燕赵文化的慷慨悲歌特征也有鲜明的体现。

    “慷慨悲歌”的实质,乃是一种生命价值观,是一种贯穿人生的精神力量。燕赵侠士的轻生尚义,表面上看是不重视生命,实质上却是更加重视、更加珍爱生命的体现。“燕赵悲歌”体现为一种超越“千金”、超越“生死”的价值观,燕赵文化精神在此具有最为突出的表现。了解到人的生命除了肉体的存在,还有精神的存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教导人们,突破对自我的一己关怀,寻求更高的价值。燕赵文化归根结底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生命价值观。

    燕赵文化具有多元性。在“慷慨悲歌”激扬人性的同时,也包含了不少世俗的、物欲和肉欲的不良内容。这些流弊在民间、在当今,也都有不同轻重的表现。其救治方法,则莫过于以风俗治风俗,以文化治文化,以精神治精神,如古人所谓“风教”,由低而高,由杂而纯,由俗而雅,由外在而内在。

(摘编自张京华《“燕赵文化”概念界定的要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古典诗歌是极其精炼的语言艺术,言约而意丰是历代诗人共同追求的目标。因此古典诗歌中很少有泼墨如水的长篇巨制,相反,人们对那些一字千金的精简短章更为推崇。正如刘勰所云:“规范本体谓之镕,剪截浮词谓之裁。裁则芜秽不生,镕则纲领昭畅……一意两出,义之骈枝也;同辞重句,文之疣赘也。”又云:“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这个原则虽然对各种文体都适用,但显然对于篇幅有限的诗体更为重要。而古典诗歌的篇幅相当有限,作者又希望在有限的篇幅内承载更多的意蕴,所以不能容忍芜辞赘句的存在。从意象的角度来思考这种原则,显然会导出对于意象密度的追求。

    何谓“意象”?意象是融入了主观情意的客观物象,或者是借助客观物象表现出来的主观情意。假如同样长短的诗句或诗篇中包含的意象或多或少,也就是意象的密度或密或疏,那么前者所承载的意蕴更加丰富,或者说所传达的信息量更大,如此更可能达到言约意丰的效果。例如“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温庭筠《商山早行》)这两句诗各用五个字营造了三个意象: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诗人只把六个意象连缀成句,除此之外不着一字。这样的写法真是干净利索,从意象营造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意象的密度很高。它们为读者展现了一幅极其生动、丰满的早行图景:鸡鸣声声,乡村旅店的茅檐上方斜挂着一钩残月;一条板桥上积满浓霜,上面印着行人的足迹。句中虽无一字直接抒情, 然而早行的苦辛、心境的寂寞皆渗透在那些物象之中,读来令人恻然心动。如果不是意象如此密集,恐怕难以在寥寥十个字中安置如此丰富的内涵。

    但是,是不是意象密集的诗一定是好诗呢?或者说,是不是意象密度越大的诗就越好呢?下面以五律为例做些分析。“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李白《访戴天山道士不遇》)这是一首千古传诵的名篇,后人的赞扬之词甚多。但是它也招致了一些非议,有人就说:“水声、飞泉、树、松、桃、竹语皆犯重。”其实正是指此诗意象过于密集。那么,为什么意象过于密集也会是一种缺点呢?简单地说,原因在于意象过密会妨碍诗歌意脉的流动,从而显得堆垛、板滞。

    从上述论述可以得出两个貌似互相矛盾的结论:对于诗句来说,意象密集往往会产生精警的名句;对于诗篇来说,意象密集则是利弊参半的,有些作品因意象密集而见胜,有些作品却因意象过密而受损。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在于人们对于名句和名篇的要求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凡是万口传诵的名句都具备某种独立的价值,也就是说,即使把名句从原诗中彻底剥离出来,它们的价值也几乎不受损伤。

    由此可见,虽然不能说所有的名句都是意象密集的,但是意象密集肯定是构成名句的重要条件。因为名句的篇幅仅有寥寥数字,如果意象的密度太低,那就包蕴不了多少意义,要想成为具有独立价值的名句也就难上加难了。诗篇的情形则与诗句大不相同。一首好诗,不但应该“状难写之景,如见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而且应有完整的意境和流畅的意脉。

    那么,对于诗篇来说,什么样的意象密度才恰到好处呢?宋人范温的一段话颇有启迪意义,他说:“诗贵工拙相半,老杜诗凡一篇皆工拙相半,古人文章类如此。皆拙固无取,使其皆工,则峭急而无古气,如李贺之流是也。”范温所说的“工”与“拙”指诗歌艺术的精丽与朴拙,意即一首诗既应有精丽细密的部分,也要有相对朴拙粗放的部分,才能张弛有节,并突出重点。一首诗中的意象密度也是如此,整首诗的意象最好是“疏密相半”,也即有疏有密,疏密相济,才能恰到好处。事实上唐代的优秀诗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他们在创作实践中很好地贯彻了这种精神。他们对意象的密度是相当留意的。唐诗名句的意象密度大多较高, 唐诗名篇的意象则以疏密相济为普遍规律。唐代的优秀诗人有意无意地把一篇作品内的意象密度控制在比较合理的程度,从而写出许多疏密有致的佳作。

(摘编自莫砺锋《论唐诗意象的密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在罗尔斯看来,功利主义在理论上之所以存在很大的缺陷,主要是因为功利主义固执地坚持自己的原则——它把总量作为判断的依据。即它只考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愿望这一总量,却不考虑这一总量在个人之间如何分配。就如人们面前摆着一个大蛋糕,如果平均分配是能够满足所有人的,但是不存在这样一个平均分配的准则,那些老弱病残幼,是无法保障他们的需求的。简言之,功利主义的目的过于简单化,它只是一味地强调要保护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却可以为了这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而牺牲或者侵害少数人的幸福。于是,罗尔斯提出,正义对于如何治理和维护社会秩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罗尔斯的理论一再强调的是要抛弃和废止那些会带来不正义的东西。只要在我们生活的体制下存在不正义的东西,那么这些东西就必须被体制抛弃,被人民抛弃,即使是那些维护统治阶级绝对权威和利益的政治制度或法律制度。因为,只有这样人民才能真正建构起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这才是人民所希望和追求的。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在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中,罗尔斯十分重视对人的尊重,这不仅体现了西方社会中对人权的保护,也从心理上符合人们的预期和向往,因此,人们很容易、愿意接受它。罗尔斯一直在引导和论证的正义就是社会的正义,并且他承认这种社会正义是存在差别的,即他的社会正义有一定程度的相对性。尽管这样的正义带有一定的形式性,但是它的前提是确立了人的权利平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物质利益,因此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这也是其强调的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体现。

(摘编自王伟《浅析罗尔斯正义观及其现实意义》)

材料二:

从古希腊到现代,从古至今,正义观念产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柏拉图与罗尔斯作为古今两大正义观的代表,他们的思想自然存在差别。

柏拉图与罗尔斯二人因时代背景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正义思想,二者的本质区别是古代正义观与现代正义观的区别。柏拉图的正义观要求人们自律自省,罗尔斯的正义观则倾向于正义制度的约束。古代社会政治生活中伦理因素占主导,影响社会政治,指导社会生活。柏拉图提出的等级秩序与哲学王等观点,本质上都是社会对个人道德的制约,而不是从社会制度的角度出发约束个人。近现代社会伦理道德对个人约束的效用已明显弱化,单用伦理道德约束个人已变得十分困难,人们转向探求一条终极正义之路,追求真正正义的规章制度。罗尔斯的正义观与以往的正义观不同之处在于聚焦正义制度本身,并以此为前提,以责任与义务为个人的道德约束。

柏拉图认为雅典的民主制主张大众参政,一定程度上对政治发展产生了毁灭性影响。由此,柏拉图认为社会正义的本质是“做好各自分内的事”,少数精通真正哲学的人应当担任统治者,而大多数人则居于被统治的境遇,这种观点与如今的正义思想完全背道而驰,自然是“反民主”的。罗尔斯的正义观念突出平等参与政治权利的重要性,提出政治参与无论形式还是实质皆为平等,且受法律保护,正义的社会不再由少数人把控。这一观点可谓极力拥护民主,也与其“自由”“平等”的正义观相呼应。

柏拉图正义观主要矛盾为“全能正义”的实现,全能正义包括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城邦正义通过各阶层的人各司其职得以实现,个人正义则在个人心灵达到善时实现。罗尔斯正义观主要矛盾为正义社会的实现,他认为应解决分配正义问题,若能解决这一问题,公民生活在正义的社会将自然而然产生正义感。因此,国家正义的实现不能直接引出个人正义。

(摘编自《古今正义观之变——柏拉图与罗尔斯正义观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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