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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徐州市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阶段性检测(一)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剃头

周海亮

    ①春节前,下了大雪。我和满仓缩在屋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②我说,满仓回家过年吗?满仓抱一本没头没尾的书边看边说,国外有个人,竟拿菜刀给自己做了阑尾炎手术。我说,满仓,我问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说,这家伙还没打麻药,只是嘴里咬一根雪茄。我说,满仓!满仓抬起头。额前的抬头纹张牙舞爪。我说,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好奇地盯着我,回家?这模样能回家?我说,这模样怎么不能回家?

    ③那天正好是年三十,我说,满仓咱俩还出去吗?满仓说,不出去了。我说,明天呢?满仓想了想,他说,明天再说。

    ④我们掏出所有的钱,满仓算了算,说,有酒有肉,挺丰富。我揣着钱往外走,却被满仓喊住。他说你买了酒菜早点回来,给我剃个头。我说,这是理发店的事吧?满仓说,我还有钱去理发店吗?我说,可是我不会剃啊,在农村我连羊毛都没剪过。满仓说,很简单,横平竖直就行了。我说,我怕手一哆嗦,连你的脑袋都剃下来。满仓说,你可真啰嗦。快去快回,给我剃头!

    ⑤我没有快去快回。我把钱分成三份。一份买了几瓶白酒,一份买了一些酒菜,一份买了半只烧鸡。回去的时候,天已擦黑,街上响起稀稀落落的鞭炮声。我提着两个方便袋,推开门,就看到一只怪物。

    ⑥怪物长着满仓的样子,脑袋像一个足球,像一只绿毛龟,像一堆牛粪团,像被剥皮的土豆,像被摔烂的茄子或冬瓜。怪物手持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剪刀上至少粘了两处头皮。

    ⑦屋子里只挂了一只十五瓦的灯泡。仅靠这点微弱光芒,我想即使削不掉他的脑袋,至少也能削下他半斤瘦肉。

    ⑧满仓一手操剪刀,一手举一块碎玻璃,仔细并笨拙地给自己剃头。那块当成镜子的玻璃片好像毫无用处,因为他不断把剪刀捅上自己的头皮。他剪几剪子,转头问我,怎么样?我说,左边长了。他就剪左边,呲牙咧嘴,痛苦不堪。过一会儿,再问我,这回怎么样?我说,好像右边又长了。他就再剪右边,咬牙切齿,碎发纷飞。我说别剪了满仓,你快成葫芦瓢了。满仓顽固地说,必须剪完!

    ⑨很晚了,我和满仓才开始吃年夜饭。我们开着那台捡来的黑白电视机,可是屏幕上雪花飞舞,根本看不清任何影像。满仓骂一声娘。他的脑袋不停地晃。那上面,伤痕累累。

    ⑩酒喝到兴头上,满仓非要和我划拳。他总是输,就不停地喝。后来他喝高了,偶尔赢一把,也喝。满仓低着头,一边展示他的劳动成果一边说,你说我和那个割自己阑尾炎的巴西人,谁厉害?

    我站起来,握起拳头猛砸那台可恶的黑白电视机。我说,你厉害,因为你还得考虑美观。可是我搞不懂,你为什么非要在今天剃头呢?满仓听了我的话,抬头看我。那是电视机正好显出影像,我看到赵忠祥手持麦克风恋恋不舍地说,明年除夕,我们再见。

    满仓向赵忠祥挥挥手。他低着声音说,记得小时候,家里穷,过年时,没好吃的,也没好穿的,爹领我去剃个头,就算过年了。说话时,38岁的满仓就坐在我对面,可是他的声音似乎飘到很远。飘到很远的声音遇到腾空而起的烟花,被炸得粉碎。

(1)、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两种修辞手法,试分析其含意。

(2)、小说在文末写到了“看电视”,有哪些作用?

(3)、小说的主要人物是满仓,请结合全文探究故事中“我”这个人物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鸳鸯劫

梁晓声

    冯先生是我的一位画家朋友,擅画鸳鸯,颇有名气。近三五年,他的画作与拍卖市场结合得很好,于是阔绰,在京郊置了一幢大别墅,还营造了几亩地的庭院。庭院里,蓄了一塘水。塘中养着些水鸟。无非野鸭什么的,还有一对天鹅。自然,鸳鸯也是少不了的。

    有一次我们二人坐在庭院里的葡萄架下,一边观赏着塘中水鸟们悠哉悠哉地游动,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

    我问:“它们不会飞走吗?”

    冯先生说:“不会的。是托人从动物园买来的,买来之前已被养熟了。没有人迹的地方,它们反而不愿去了。”

    又问:“在天鹅与鸳鸯之间,你更喜欢哪一种?”

    答曰:“都喜欢。天鹅有贵族气;鸳鸯,则属小家碧玉,各有其美。”

    我虚心求教:“听别人讲,鸳鸯鸳鸯,雄者为鸳,雌者为鸯;鸳不离鸯,鸯不离鸳,一时分离,岂叫鸳鸯。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什么传说故事?”

    冯先生却说,他也不太清楚。说他只对线条和色彩以及构图技巧感兴趣,至于什么故事不故事,从来不想多知道。

    三个月以后,季节已是炎夏。某日,我正睡午觉,突然被电话铃扰醒,抓起一听,是冯先生。

    他说:“惊心动魄!惊心动魄呀!哎,我刚刚亲眼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事件!这会儿我的心还怦怦乱跳呢!”

    我问:“光天化日,难道你那保卫森严的高档别墅区里发生溅血凶案不成?”

    他说:“那倒不是,那倒不是。但我的庭院里,刚刚发生了一场事关生死存亡的大搏斗!”

    于是,冯先生语调激动地讲述起来:

    冯先生午睡前有一个习惯,总是要坐在他那大别墅二层的落地窗前,俯视庭院里的花花草草,静静地吸一锅烟斗。那天,他正要磕尽烟斗站起身的时候,忽见一道暗影自天而降。他定睛细看,竟是一只苍鹰,企图从水塘里攫捉到一只水鸟。水鸟们受此大惊吓,四散游逃。两只天鹅,猝临险况,反应疾迅,扇着翅膀跃到了岸上。苍鹰一袭未成,不肯善罢甘休,旋身飞上天空。第二次俯冲下来,目标盯准的是那只雌鸳鸯。而水塘里,除了生长着几株荷,再没有什么可供水鸟们藏身的地方。偏那些水鸟们,包括鸳鸯,久不起飞,飞的本能意识已经大大退化。

    正在那雌鸳鸯命系一发之际,雄鸳鸯不逃窜了。它一下子游到了雌鸳鸯前面,张开双翅,勇敢地扇打俯冲下来的苍鹰,结果苍鹰的第二次袭击也没成功。那苍鹰似乎饿急了,它飞上空中,又开始第三次攫捉。而雄鸳鸯,那美丽的、除了被人观赏外几乎毫无可取之处的水鸟,也又一次飞离水面,用显然处于弱势的双翅扇打苍鹰的利爪,拼死保卫它的雌鸳鸯。力量悬殊的战斗,就这么接二连三地展开了。

    令冯先生更加看呆了的是,塘岸上的一对天鹅,仿佛产生维护正义的冲动,它们又一齐伸展开了双翅,扑入塘中,加入了保卫战。在它们的带动之下,那些野鸭呀鹭鸶呀,便都不再恐惧,先后参战。水塘里一时间情况大乱……

    待冯先生不再发呆,冲出别墅,战斗已经结束。苍鹰一无所获,不知去向。水面上,羽毛零落一片,有鹰的,也有那些水鸟的……

    我听得也有几分发呆,困意全消。待冯先生讲完,我忍不住关心地问:“那只雄鸳鸯怎么样了?”

    他说:“惨!惨!差不多可以用遍体鳞伤来形容,两只眼睛也瞎了。”他说他已打电话请来一位宠物医院的医生,为那只雄鸳鸯处理过伤痕了。医生认为,如果幸运的话,它还能活下去。

    到了秋季,我带着几位朋友到冯先生那里玩,发现他的水塘里增添了一道“风最”——一只雌鸳鸯,将它的一只翅膀,轻轻地搭在雄鸳鸯的身上,在塘中缓缓地、缓缓地游来游去,使人联想到一对臂挽着臂在散步的恋人。

    而那只雄鸳鸯,往日的漂亮不再。它的背上,翅根,有几处地方裸着褐色的呈现创疤的皮。肯定地,那几处地方,是永远也不会再长出美丽的羽毛了……

    更夺人动容的是,塘中的其他水鸟,包括两只气质高贵的天鹅,已和那对鸳鸯相向游着了,都自觉地给那对鸳鸯让路。而当它们让路时,每每曲颈,将它们的头低低地俯下,一副崇敬的姿态。

    我心中自然清楚那是为什么,我悄悄对冯先生说:“在我看来,它们每一只都是高贵的。”冯先生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表示完全同意我的看法。然而别人是不清楚为什么的,纷纷向冯先生发问,冯先生略述前事,皆肃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7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聚宴

    符浩勇下班的时候,阿炳打来电话说,让我到他的城南音像店去一下。

    我犹豫了,从我这儿到他的城南音像店几乎绕大半个城,下班这当儿车流人河,我蹬自行车就得大半个小时呢。我说,有什么事就在电话里说吧?

    阿炳没有多说什么,只说来一下就知道了。随即,他挂了电话,那口气仿佛有什么不见面就不好说或不能说的。我了解他的执拗,知道跟他再说也不会有变,只好骑自行车绕道城郊向着城南蹬去。

    我和阿炳认识是在朋友的饭局上。席间,他几乎不动声息,比我的话还少。有好事者欺我不胜酒力,企图借势灌醉我,吵嚷之间,他竟横身夺过我的酒杯往他嘴里倒。这让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他。

    那晚,阿炳送我回家,到了我楼下,有个孕妇跪在街边,面前摊着一张白纸,写着歪歪扭扭的字,不用看也能猜出大概内容。我竟发现阿炳搀扶着我时,也不忘掏出五元钱丢在纸上……

    没想到,我绕道城郊走,路上行人并不稀疏,一条本不宽敞的小路被挤得更窄小了。丁字路口处,那堵围墙后破败的院落,是阿炳曾经上班的地方。阿炳告诉过我,他是参加工作三年后听人鼓弄下海去的,却什么也没捞着。如今好不容易在城南租个小铺面开了一家音像店,赚利很薄,刚能抵上养家糊口。但阿炳乐在其中,按他的话说,别看音像店门脸小,声乐的世界可大着呢。我和他一来二往混熟后,不时就相邀小聚,大多是到郊外农家菜馆去,要几样应时的小菜。阿炳酒量并不见好,独独喜欢三春椰酒,喝到醉眼曚昽时,便学着电视里的广告词,戏说你好我也好。由此我常常想起认识他的那个宴席上他为我挡酒,心里便陡增些许敬意。

    街边车水马龙,一个老汉沿街乞讨着。记不清多少次了,我和阿炳走在街边,见到乞丐或残疾人,他总是像准备好了似的,悄然丢下三五元钱。我说,那些都是装出来的。有电视台采访一位在街边乞讨的孕妇,结果她拔腿就跑,原来大肚子是垫起来的。他听了只是笑笑。我知道他未必相信我的话,或者就不打算相信。有一次,我明知不能说服他,却还是说:“你就图个心安?”他却说:“不是心安不安。只要他们高兴,而且这付出也是我能承受的。” 

    也许这只是缘起。后来一件窝囊透顶的事,弄得我的心情很不平静,想必阿炳的心情也不会平静。

    那是朋友的朋友介绍的朋友的朋友,从贵州大山里赶来,办了一个小型慈善讲座。主讲人林山似乎还没有抖落从远山而来的疲惫,他给我们看了九幅富有感染力的照片——木板钉成的墙壁、渴求的眼神、龟裂的手指等等,诉求贵州远山深谷里教育亟待拯救。他的演说声泪俱下,震撼了在场所有的人。现场募捐时,我掏了600元,阿炳捐了2000元。我知道那是他筹集的进货款。那时,他的音像店几乎没有进账。

事后一个月,阿炳似乎还没有从贵州的大山里走出来。他说,如果可能,真想去贵州支教,哪怕是一个月。于是我设法联系朋友的朋友,可是林山似乎人间蒸发了,倒是打听到那天在场41人捐了16.4万元。朋友的朋友找到朋友,说是林山的手机关了,他们也只是在一家网站上认识林山的。我特意上了那个网站,网站上有林山贴的很多图片,色括演讲现场见到的那些照片;还有很多帖子,呼吁社会关注贵州大山里的孩子。林山失踪后,网站上的资料也就停止了更新。种种情况表明:我们受骗了。但阿炳并无失落,他始终相信他固执的直觉:林山深遂的眼眸里燃烧着诚意……

    一年过去,我和阿炳仍会在朋友聚会小酌时相互关照,但我心里不觉有点生分,害怕他会提起因我的冒失而引致的尴尬结果。渐渐地,我甚至觉得他每一次对我的笑都意味深长。但阿炳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对捐助贵州大山的事只字不提。不时,我和他还是相约到郊外农家菜馆去,依旧是点几样应时小菜,酒还是熟识的三春椰酒,却未见他再沉醉过。上周末,阿炳外埠的朋友来了,我还应邀到城郊农家菜馆去赴宴;今天周四,他打来电话非让我去找他,究竟有什么事不能电话里说呢?

    远远的,我听到从阿炳的音像店里飘出来天籁般的旋律,正想呆在街边沐浴一番。不想阿炳从店里出来了,不容我迟疑,催我进屋。

    屋里不大的空间,摆了一张扁形饭桌,放着一瓶贵州醇白酒,还有外买的几样小菜,却摆了三个座位。我机警地问:“还有谁?”

    只见阿炳抖出一张发皱的都市报,神情有些异样,他说:“还记得吗?那位贵州大山来的林山,他,他没有骗我们,他是在回贵州途中遭遇不测的……好在那个无意伤害他的人发现了那些钱(捐款)的来路……最终那些钱用在山区小学的建设上了……”那晚,我和阿炳都喝得酩酊烂醉;那晚,我和阿炳畅游在音乐的潮浪里,我只记得阿炳的眼眸里好亮好亮。

(选自《第六届小小说金麻雀奖获奖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城里乡下

刘平

    焉瓜两口子有一个梦想:在城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很多农民工都有这个梦想。他们这个梦想是两年前萌发的,那时他们已经攒了5万元。焉瓜就对老婆翠玉说:“我们都努力挣钱,争取过几年在城里买一套房子。”翠玉说:“嗯。努力。”

    现在,他们有23万元了。

    焉瓜在建筑工地开塔吊,每个月可以挣6000元钱。翠玉在制衣厂上班,每个月有3000多元收入。他们租住在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狭小拥挤,但每个月租金要1000元。为了实现梦想,焉瓜和翠玉结婚4年还没有要孩子,他们打算在城里买了房子后再要孩子。他们都认为,只有在城里,孩子才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每个月存5000元钱,雷打不动。焉瓜原来抽8元一盒的烟,3天两盒,后来翠玉说:“不想买房子,你想咋抽就咋抽。”焉瓜一咬牙,就把烟戒了。

    焉瓜和翠玉开始往房产中介跑,买不起新房子,他们打算按揭一套二手房。家里老人一直在催他们要孩子,他们觉得该买房子了。

    掐算着手里的钱,又想买面积稍微大一点的,焉瓜和翠玉心里很纠结。后来他们终于看中了桂苑小区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6楼,电梯房,房主是姓李的老太太。小区附近有学校、超市,生活、娃娃读书都方便,可首付要32万。焉瓜嘴甜,说:“李阿姨!再少点?”老太太摇摇头:“这个价,已经很低了。”

    琢磨了半天,焉瓜和翠玉有了办法,把老家的房子卖了!

    老家的房子带个小院子,5间青砖瓦房,篱笆墙上爬满牵牛花,院门口,有一颗大香椿树。每年春天,牵牛花开出白色小花,香椿发出嫩芽。老娘喜欢用香椿芽炒鸡蛋、煮苕菜,好吃。焉瓜和翠玉进城后,老房子就老娘一个人住。焉瓜和翠玉商量,卖了老房子,就把老娘接到城里住,以后有孩子了,也有人带。

    焉瓜回去和老娘商量,老娘有些舍不得,但还是顺了焉瓜的想法。

    焉瓜用手机拍了一些小院子的照片发到网上,还专门拍了香椿树的照片。焉瓜把照片发到网上,标价15万元。焉瓜想,13万也卖。

    隔三差五就有人打电话联系,高的出价八九万,低的,出价6万,因为价钱不合适,都没成。焉瓜知道他们不是真心要买,那个小院子怎么也值13万。

    “这些人,巴不得白送给他们。”翠玉说。

    焉瓜又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出价11万,还提出明天去看看老房子,再最后定价钱。焉瓜感觉这个人好像是真心要买,约好时间,向工地请了假,第二天就早早回去等着了,3个人,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个,竟然是桂苑小区那个房主李老太太。

    中年夫妻都喊李老太太“妈”。

    他们对小院子很满意,特别喜欢院门口那棵香椿树。一番讨价还价,他们出价13万。

    一个月后,焉瓜和翠玉就拿到了桂苑小区那套房子的产权证。他们离开那套狭小拥挤的出租房,带着老娘搬进了繁花似锦的桂苑小区。而乡下那个熟悉的小院子,也成了别人养老的地方。那天晚上焉瓜和翠玉都很高兴,他们心里都有一种新鲜的归属感。焉瓜抚摸着鲜红的产权证,说:“我们是城里人啦?”

    翠玉说:“当然是城里人啦!”老娘在厨房里做着好吃的。

    焉瓜和翠玉也打算要孩子了。

    偶尔,焉瓜会想起那个李老太太。他想,城里人咋会喜欢到乡下过日子呢?焉瓜喜欢城里的日子。

    只是,焉瓜常常想起老家院门口那棵香椿树。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第1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死亡弯月

江岸

    年过五十,工友们都把卢守贵喊老头。喊什么倒不当紧,找工作可就费了老鼻子劲儿了。老板有顾虑也是对的,毕竟建筑工地上都是爬高上低的活儿,还是用年轻人稳妥一些。

    过年的时候,回到黄泥湾,卢守贵惊讶地发现,比他还大好几岁的邻居罗延成家居然又盖了一栋小楼,两个儿子一人一栋,很显然,他在外面混得很滋润。这就不能不让卢守贵纳闷了。

    论相貌,罗延成头发花白,满脸褶子皮,比他卢守贵更像个老头;论文化,罗延成小学都没念完,卢守贵好歹是初中毕业生;论技术,罗延成只能干个粗活,卢守贵在建筑工地上样样活计拿得起放得下……自己怎么就混得不如他呢?

    有事没事的,卢守贵就蹭到罗延成家,死乞白赖地套近乎。他陪着笑脸,掏纸烟敬他,还帮他点上火。吸空了一盒又一盒烟,他也没从罗延成嘴里套出他想听的话来。聊别的,罗延成谈得头头是道,嘴角起白沫儿,只要一问他在哪个地方发财,具体做什么行当,他们之间的聊天就即刻冷场,罗延成要么默默吸烟,装聋作哑,要么转移话题,说起别的事情来。

    罗延成越是守口如瓶,卢守贵越要洞察他的私密。套不出他的话来,卢守贵简直茶不思饭不想了!女儿出嫁了,可是儿子还在读高中,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挣不到钱,怎么支撑这个家呢?

    过完正月十五,打工的人潮又要往各地涌流了。卢守贵还没想好,今年到底要去哪里,去干啥。这天,他让老婆炖上肉焖上鸡,再炒几个菜。“今天有客人来?”他老婆问。“我要请罗延成喝酒。”他说。“咱们和他非亲非故的,请他喝什么酒?”“我今年想跟他一起外出……”

    刚开始喝酒的时候,卢守贵什么也不提,只是一杯又一杯地敬酒。他想,只要罗延成喝高了,嘴上肯定就没有把门的了,到时候,还不像警察审问犯人一样,问什么他就交代什么。谁知酒至半酣,罗延成却放下了酒杯,不喝了。“兄弟,我知道你的用意,不是我不带你,这个活儿你干不了!”罗延成笑眯眯地说。“你能干,我怎么就干不了?只要你答应带着我,我一定干好!”卢守贵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说。“你铁了心要跟我干?”“王八吃秤砣了!”

    两人结伴到了义阳市,找一间偏僻的出租房住了下来。第二天一早,吃了早饭,罗延成带着卢守贵上了街。来到一处街口,他叮嘱卢守贵在街边坐着,待会儿他去找工作,无论他发生了什么事儿,都不要惊慌,只管看着就是了。

    卢守贵听话地在街边行道树旁坐下了,远远地看着罗延成。罗延成在街边站了好一会儿,突然横穿马路。一辆轿车笔直冲过来,朝他撞去。卢守贵惊恐地叫了一声,赶紧站起来,向罗延成跑去。等他跑到马路中间,轿车已经停了下来,司机从车里钻了出来,罗延成斜躺在轿车前面呻吟……

    回到出租房,罗延成得意地问,“你看清楚了吗?今天,我挣了一千元,这就是我的工作。这个工作,你敢干吗?”卢守贵一下子目瞪口呆了,吞吞吐吐地问,“你不是真的被车撞了吗?”“我说你干不了吧,你偏要跟我来。”卢守贵咬着嘴唇,低下了头。“要不,你再到建筑工地上找个活儿吧。”卢守贵想起了儿子今后读大学的高昂学费,慢慢抬起头来。

    当天晚上,罗延成竹筒倒豆子一般,把他积累的经验全部授给了卢守贵:首先要选择没有摄像头的街口,免得留下证据;其次要选择上下班高峰期,免得车速太快;第三要选择相对高档的轿车,免得司机没钱;第四要选择和司机私了,不要上医院和交警队,免得今后都认识你……他甚至不厌其烦地把奔驰、宝马、奥迪、路虎等市内经常出现的名车标志一一在纸上绘了出来,让卢守贵务必烂熟于心。否则,遇到杂牌车,司机穷得像鬼,榨不出多少油水来!

    第二天,卢守贵怀里像揣了一窝活蹦乱跳的兔子似的,傻傻地站在街边,死活不敢迈步朝马路走去。

    临近中午,到了下班高峰,车辆陡然增多了。卢守贵看到,罗延成要横穿马路了。一辆轿车眼看着要撞上他,却忽然向左拐弯,躲开了他,轿车后面,一辆大货车跟过来,为了躲避轿车,紧急向右拐弯,将罗延成卷到了右轮下面……

    在交警队处理罗延成后事的时候,卢守贵听说,大货车、大客车向右拐弯的时候,由于司机视线受阻,车辆右侧是非常危险的地带,叫做死亡弯月。

(选自2018年5期《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穿白衬衫的老黄

陈年喜

    我现在打工的地方,当地人采买生活日用品时使用的背篓非常有特点,竹篾编织,圆筒形,很高,上至肩头下到屁股,方便行走也方便就着地坎歇息,不占双手还能负重。市场上,乡下来赶集的人们都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辣椒、白菜、竹笋、李子、葡萄、黄瓜……早市时县城的巷头巷尾,是一片背篓的世界。

    出蓝天菜市场东门往左拐不远,是白马市场,在拐弯的地方,我邂逅了老黄,准确地说是先邂逅了他的一篓黄瓜。这是一篓带着顶花、来自乡下的黄瓜,浑身沾满了乡间的露水。采花的土黄蜂大概离开花蕊不久,嫩黄的花粉溢出了蕊心。

    这是真正的黄瓜,老品种,在很多地方已经失种。一半绿一半黄,黄绿纠缠在一起,咬一口,脆,脆里有一股香。大多黄瓜本来无味,因为这一股香,这黄瓜味道复杂无尽,它不像新式品种,粗而短,无刺,简单。黄瓜的主人穿一件白衬衫,干净、齐整,和市场的纷杂,和他的一篓黄瓜显得很不搭调。“给我来五斤。”我的北方普通话让他一愣:“你一个人吃?”我说是。“黄瓜不过当天,过了就蔫了,二斤够你一天了。”他用老式盘子秤称了二斤给我。那天,知道了他姓黄,家住在有些路程的乡下。

    三天一集,老黄几乎一集不落,卖些别的,多数还是卖黄瓜。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不是本地人,是南方人,因为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老家回不去了,经人介绍,在这边乡下买了农村的老房子,落了户。没了本钱,种些菜卖。人活着,得吃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有一回喝酒,三杯下肚,他突然唱起了《牡丹亭》。不知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婉约的唱腔吓我一跳。人声鼎沸的饭店大厅,他一件白衬衫,与时令已然不相宜,只有头上渐白的头发与早到的秋天有些相配。

    有一段时间,老黄不卖黄瓜菜果了,他到城里做装修。似乎做得还不错,手下有了十多个工人,单子接得很大,业务扩大到水暖、基建,买了辆二手皮卡车。

    生活是一个围城,每个人的围城都墙高院深。关于老黄的私人生活,没有人知道一二。有一天,他跟人打架了,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临河路大排档是小城最红火的大排档,夜夜人群不息。邻桌是一群鲜衣怒马的青年。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起来,一位壮汉抽了一位女子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女子连连赔罪,嘴角流着血。老黄实在看不下去,把女子拉到自己身后。双方一场混战,对方人多,老黄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满面。那群人扬长而去,老黄从地上爬起来,洗净了脸,把女子送回了住处。我说你这是何苦,他说我受不了人被欺负。

    过了一段时间,老黄又摆起了菜摊,位置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离开了近一年,那个位置还在,仿佛知道他还会回来一样。他说家里的土地已经荒掉,现在卖的菜都来自批发市场。他每次都会带一些黄瓜给我,不过是新品种,根根绿得吓人,有一尺多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要走了。”我问去哪里,他答说不知道。在下着小雨的街上,我们紧紧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背。他那件白衬衫已经有些旧了,质地依旧精良。衬衫套在夹克里,我突然看见衣领间有一行字,绢秀的黄丝绣成。

    后来听人说,老黄被欠了很多钱,也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卖了乡下的房子,卖了皮卡。我每天上下班,还是打蓝天市场和白马市场连接的拐角处经过。不自觉地总要看一眼那个摊位,摊位早已换上了别人,摊煎饼的小夫妻忙乎得热气腾腾。我有时想起那些黄绿相间的黄瓜,有时想起杳无音信的老黄,有时把他们一同想起,或者遗忘。

    那件雪白的衬衫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无眠的晚上,我有时也会突然唱起来,不过不是昆曲,是秦腔。怕打扰隔壁的人,我用被子把头包起来,歌词和我的声音,一起落在枕巾的纹路里。

(选自《新华日报》2018.6.16第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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