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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七中实验学校2017届九年级3月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与草化敌为友

陈立明

       ①草是庄稼的敌人。庄稼是父亲的心头肉。草跟父亲势不两立。

       ②草长在庄稼地里,与庄稼争抢养料、阳光和雨露,那些草明着是长在庄稼地里,暗里其实是长在父亲的心头,汲取父亲的血脉。

       ③父亲头顶烈日,一锄一锄把草锄掉,庄稼欢天喜地,而草则恨意浓浓,它们无处躲,没处藏,被父亲连根锄起。父亲背着手像个将军一样走在田埂上,眼睛锥子一样,锋利地扫过庄稼地,瞄到一株草,哪怕是微小的一株,他也会三步并作两步,径直冲到草面前,拨开庄稼,掐住草的七寸,把它连根拔起,撂在田埂上晒太阳。

       ④父亲与草,草与父亲,势不两立。

       ⑤父亲老了,种不动地了,只好放下高高挽起的裤管,洗净双脚上沾染的泥土,跟随儿女进城。父亲进城,庄稼们挥泪告别,草们敲锣打鼓,欢天喜地,得意扬扬地说:到城里待着去吧,再不要回来!

       ⑥进了城的父亲,起初有些坐卧不安。他对那些没人打理的土地,盈满了牵挂。父亲常情不自禁地唠叨,那些地没了娘老子,成了没人管的孩子,草就疯了,多好的地,一年收多少粮食啊……

       ⑦有次下班回家,吃惊地发现,阳台上多了几盆花。花是父亲倒了几趟车,去花市买的。父亲进城后,很少出门,即使出门,也不会走离小区太远。这座城市对于父亲来说,大到没有边际,所有的路和楼都是一个面孔,他怕迷路,走丢了,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⑧每每这时候,父亲就会想念乡下的老家,在那里,每一条路父亲都是熟悉的,就像熟悉自己的每条血管一样,熟悉每条路的走向,熟悉到闭上眼睛也不会迷路。而离开了土地,父亲就像航船失去了罗盘与群星的指引,迷失在钢筋水泥的汪洋之中,不知去向。

       ⑨父亲每天都会亲手打理那几盆花,就像对待上幼儿园小班的孙子一样,充满了爱怜和疼惜。但对于从花盆角落里悄悄冒出来的几株草,父亲一如当初对待大田里的草一样,毫不留情地连根拔起,重重地摔进垃圾桶。

       ⑩父亲以照顾庄稼的细密的心思,照顾着盆里的花。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些花没多久就枯萎凋敝了。花的骄矜,显然大大出乎父亲的预料,也让父亲有些失望,这更加勾起了父亲对皮实的庄稼的念想与回味。

       ⑪花枯萎了。父亲找来一些大蒜,把它们种在花盆里,又到菜市场买来一些香葱种在里面。果然,这些蔬菜比那些花儿好侍弄多了,浇了一些水后,便葳葳蕤蕤长起来。等到长大一些,就有些发黄了,显然是肥力不足,那些花草专用的混合物跟泥土相比,单薄了许多,让蒜和葱营养不良,枯黄瘦小。

      ⑫后来,父亲趁着回老家的机会,背了半袋子大田里的泥土过来。拔除了那些营养不良的蒜和葱,一盆一盆地装满泥土,摆在阳台上晒着。父亲是打算让泥土吸饱了阳光,然后种上蔬菜。父亲叫我帮着从网上买点黄心乌种子,我给忙忘记了,父亲可能以为我不想他在阳台上种菜,就没再提过。

       ⑬等我想起来,从网上买回来黄心乌种子时,几个花盆里细细密密地长出了许多不知名的小草。父亲经常用淘米水浇灌那花盆里的土,我猜那是为了把土喂肥了,好种上黄心乌。可黄心乌还没种进去,那些草却在淘米水的滋养下先一步出生了,且长得极快,很快就把花盆铺满了,嫩嫩绿绿的,一派生机。

       ⑭我以为父亲会毫不留情地拔了那些草,种上黄心乌,不仅可以观赏,长大了还可以拔出来炒着吃,而且是没有污染的原生态蔬菜。然而过了很久,也没见父亲把那些黄心乌种进花盆。

       ⑮那些草已经长得老高,有的都已经打苞要抽穗的样子。父亲有事没事就躺在阳台的躺椅上,祥和地打量着那些草。父亲温柔的目光已然没有了对草的“仇恨”,反而多了一份欣喜和眷恋。

       ⑯父亲与草和解了,面对面坐着,就像深交多年的老朋友,彼此都不说话,却没有半点疏离。我不知道是什么消解了父亲与草之间的仇恨,是硬冷的城市,还是父亲心头对田野的思念?

       ⑰但不管怎样,化敌为友总是一件让人走向平和豁达的光明路径。那些生命力顽强的草在父亲的悉心照料下,幸福地生长着,无忧无虑,陪伴着孤寂的父亲,消融了高楼大厦的硬冷,成了一道温暖的风景……

(1)、从农村到城市,父亲的心态变了,而性格没变。请回答:父亲的心态发生了哪些变化?父亲的性格有何特点?

(2)、文章讲的是父亲“与草化敌为友”的故事,却用了大量的笔墨写父亲种花的过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语言品析。

       父亲背着手像个将军一样走在田埂上,眼睛锥子一样,锋利地扫过庄稼地,瞄到一株草,哪怕是微小的一株,他也会三步并作两步,径直冲到草面前,拨开庄稼,掐住草的七寸,把它连根拔起,撂在田埂上晒太阳。

①从神态描写方面品析(提示:父亲拔草是怎样的神态?表现了父亲怎样的心理?)

②动作描写方面品析(提示:父亲拔草的动作有怎样的特点?表现父亲干农活有什么特点?)

(4)、文中说“我不知道是什么消解了父亲与草之间的仇恨,是硬冷的城市,还是父亲心头对田野的思念?”你认为是什么消解了父亲与草之间的仇恨?请结合文本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1-3题。

和为贵

①“和为贵”在我国几乎家喻户晓,但其精髓和要义究竟是什么,今天还有进一步阐发的必要。子曰:“礼之用,和为贵。”(《论语》)意思是说礼的运用、礼的功用以“和”为最重要,以和谐为目标。结合当今实际,我以为“和为贵”的要义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各得其所、各安其位。

②“和为贵”反映了我国古人对宇宙万物的深刻认识。古人认为,天地万物均由多种成分以一定关系共处,形成有机统一的状态,这个状态就是“和”。早在春秋时期,人们就认为宇宙万物存在于“和”的状态中,没有“和”就没有世界,没有一切事物的存在。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我国古人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应当把“和”作为人的一切活动的最高目标。

③“和”是多种成分共生共荣、有机统一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各种成分都有确定位置,与其他成分形成密切联系,对整体的“和”发挥一定作用。各种成分所处的位置恰当,能发挥应有作用,“和”的状态就能够保持;任何一种成分的位置和作用不恰当,整体的“和”就会遭到破坏。由此可见,每一种成分都处于它应在的位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就是各得其所、各安其位。

④实现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应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则。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就是承认差别与多样化是正常、合理的,否认差别、强求一致是不正常、不合理的;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求和谐,而不是取消差别求统一。应承认在统一的整体内,各成分均有存在的权利和价值;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尊重各方利益,尊重不同的思想、信仰等。

⑤实现各得其所、各安其位,还应遵循无过无不及的原则。过和不及都会破坏“和”的局面,正所谓“过犹不及”。如烹饪,各种佐料和水、火,分量都有一定之规,必须做到每一项都无过无不及,才可能做出美味佳肴。同样,在人际关系中,权利和义务、责任和回报都要讲平衡、讲恰当。只求权利、不讲义务,或只讲义务、忽视权利;不负责任或越俎代庖,都会导致对“和”的破坏。因此,每一个人都需认清自己应处的位置,恰当地处理个体发展与整体和谐的关系。

⑥各得其所、各安其位不是安于现状、不求进取,而是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不好高骛远,亦不推诿塞责。志存高远、锐意进取,应该鼓励;碌碌无为、不求上进,应当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讲,“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是正确的。但同样重要的是,当一天士兵就要安于其位,尽一天士兵的职责;只想当元帅却不能当好士兵的人,非但不可能成为元帅,也不是一个好士兵。为此,应把志存高远、锐意进取与安于其位、尽职尽责有机结合起来。

⑦古人所说的各得其所、各安其位仍然具有积极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国家和社会秉持和而不同的理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集体和个体秉持无过无不及的理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此基础上努力促进各得其所,各安其位。

(摘编自《人民日报》2015年1月)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

美德在民间

孙道荣

      ①为了36元钱,一个人苦苦找寻了另一个人,整整三年。

      ②找人的叫老张,是个鞋匠,专门帮人修鞋、擦鞋,在街上开了个修鞋的小店,已经摆了八九年,一直没挪窝,加上手艺又很好,所以生意不错,积累了很多熟客。老张要找的人叫石慧,石慧是附近的住户,也是老张的一个客户。

      ③如果客户预存一笔钱,可以打八折,老张的这个主意,吸引了好多客户。老张有三个厚厚的大本子,清清楚楚登记着每一个客户的存款和每一笔消费记录,从无差错。其中有个客户,预付款还剩余36元,但她已经三年没有来过了,鞋匠老张要找的人就是她,他想把钱退还给她,或者请她把剩余的钱消费掉。

      ④可是,除了知道她名叫石慧,住在附近的某个小区之外,老张对她一无所知,也没有她的任何联系方式。老张就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一个个地问。每一个前来擦鞋或者修鞋的客户,他都要问人家一句,你认识石慧这个人吗? 久而久之,竟然成了老张的一个习惯。

      ⑤有人被反复地问,就好奇地反问他,为什么要找这个人? 老张就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人家。有人劝慰老张,可能是她搬家了,或者有其他原因,不来了,反正就这么点钱,不用找了吧。老张一本正经地说,那可不成,再少,也是人家预存在我这儿的,她若不来消费了,我就要把钱退给人家。

      ⑥慢慢地,到老张的店铺来修鞋或擦鞋的人,都知道老张在找一个人,那个人叫石慧。

      ⑦有个客户认识石慧,但客人沉重地告诉老张,两年前,她就已经因病去世了。他也不知道她具体住哪个小区,也没有她的联系方式。

      ⑧老张很难过。但他不想就此放弃,他想,石慧不在了,那就找到石慧的家人,把剩下来的36元退给人家。因此,他依然固执地向每一个到店的客人询问,你认识石慧吗?

      ⑨日子就在老张的这一声声询问中,慢慢流逝。

      ⑩终于,有个新客户告诉老张,他认识石慧的丈夫。

      ⑪第二天,石慧的丈夫,来到了鞋匠老张的小店内。老张拿出一本厚厚的旧账本,翻到其中的一页,对石慧的丈夫说,她的预存款还剩36元,把钱退给你,或者你来修鞋、擦鞋,都可以。

      ⑫石慧的丈夫却坚决不肯收,他说,这么点钱,你却一连找了我们三年,已经很让我感动了,钱我不能收。

      ⑬一个坚持退钱,一个坚决不肯收。最后,还是鞋匠老张想了个办法,要不,我们把这钱捐了吧,也算是对石慧的一个纪念。

      ⑭第二天,鞋匠老张来到当地的红十字会,以石慧的名义,捐了336元钱,其中的36元,是石慧三年前预存在鞋匠老张店里的余款,另外的300元,是石慧的丈夫追捐的。

      ⑮这个故事,有了一个善良而美满的结局。我不厌其烦地复述这个故事,是想告诉大家,这个社会需要的很多东西,比如善良,比如诚信,比如承诺,以及其他的很多美德,从来就不稀缺,它们就在民间,就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之中。

阅读下面名著选段,回答问题。

      ①祥子想找个地方坐下,把前前后后细想一遍,哪怕想完只能哭一场呢,也好知道哭的是什么;事情变化得太快了,他的脑子已追赶不上。没有地方给他坐,到处是雪。小茶馆们已都上了门,十点多了;就是开着,他也不肯进去,他愿意找个清静地方,他知道自己眼眶中转着的泪随时可以落下来。既没地方坐一坐,只好慢慢的走吧;可是,上哪里去呢?这个银白的世界,没有他坐下的地方,也没有他的去处;白茫茫的一片,只有饿着肚子的小鸟,与走投无路的人,知道什么叫作哀叹。

      ②上哪儿去呢?这就成个问题,先不用想到别的了!下小店?不行!凭他这一身衣服,就能半夜里丢失点什么,先不说店里的虱子有多么可怕。上大一点的店?去不起,他手里只有五块钱,而且是他的整部财产。上澡堂子?十二点上门,不能过夜。没地方去。

      ③因为没地方去,才越觉得自己的窘迫。在城里混了这几年了,只落得一身衣服,和五块钱;连被褥都混没了!由这个,他想到了明天,明天怎办呢?拉车,还去拉车,哼,拉车的结果只是找不到个住处,只是剩下点钱被人家抢了去!作小买卖,只有五块钱的本钱,而连挑子扁担都得现买,况且哪个买卖准能挣出嚼谷呢?拉车可以平地弄个三毛四毛的,作小买卖既要本钱,而且没有准能赚出三餐的希望。等把本钱都吃进去,再去拉车,还不是脱了裤子放屁,白白赔上五块钱?这五块钱不能轻易放手一角一分,这是最后的指望!当仆人去,不在行:伺候人,不会;洗衣裳作饭,不会!什么也不行,什么也不会,自己只是个傻大黑粗的废物!

      ④不知不觉的,他来到了中海。到桥上,左右空旷,一眼望去,全是雪花。他这才似乎知道了雪还没住,摸一摸头上,毛线织的帽子上已经很湿。桥上没人,连岗警也不知躲在哪里去了,有几盏电灯被雪花打的仿佛不住的眨眼。祥子看看四外的雪,心中茫然。

      ⑤他在桥上立了许久,世界象是已经死去,没一点声音,没一点动静,灰白的雪花似乎得了机会,慌乱的,轻快的,一劲儿往下落,要人不知鬼不觉的把世界埋上。在这种静寂中,祥子听见自己的良心的微语。先不要管自己吧,还是得先回去看看曹家的人。只剩下曹太太与高妈,没一个男人!难道那最后的五块钱不是曹先生给的么?不敢再思索,他拔起腿就往回走,非常的快。

阅读《云南的歌会》选段,回答小题。

    大伙儿唱得最热闹的叫“金满斗会”。有一次,由村子里人发起,到时候住处院子两楼和那道长长屋廊下,集合了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六人围坐一桌,足足坐满了三十来张矮方桌,每桌各自轮流低声唱《十二月花》,和其他本地好听曲子。声音虽极其轻柔,合起来却如一片松涛,在微风荡动中舒卷张弛不定,有点龙吟凤哕意味。仅是这个唱法就极其有意思。唱和相续,一连三天才散场。来会的妇女占多数,和逢年过节差不多,一身收拾得清洁索利,头上手中到处是银光闪闪,使人不敢认识。我以一个客人身份挨桌看去,很多人都像面善,可叫不出名字。随后才想起这里是村子口摆小摊卖酸泡梨的,那里有城门外挑水洗衣的,打铁箍桶的工匠,小杂货商店的管事,乡村土医生和阉鸡匠,更多的自然是赶马女孩子、不同年龄的农民和四处飘乡赶集卖针线花样的老太婆,原来熟人真不少!集会表面说是避疫免灾,主要作用还是传歌。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东西,全部传给下一辈。反复唱下去,到大家熟习为止。因此在场年老人格外兴奋活跃,经常每桌轮流走动。主要作用既然是在照规矩传歌,那么不问唱什么都不犯忌讳。就中最当行出色的是一个吹鼓手,年纪已过七十,牙齿早脱光,却能十分热情整本整套地唱下去。除爱情故事,此外嘲烟鬼,骂财主,样样在行,真像是一个“歌库”(这种人在我们家乡则叫做歌师傅)。小时候常听老太婆口头语,“十年难逢金满斗”,意思是盛会难逢,参加后才知道原来如此。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母亲养蜗牛

    父亲去世后,母亲来北京跟我住。我忙于写作,实在抽不出空陪她。母亲被寂寞所困的情形,令人感到凄楚。

    楼上人家赠予母亲几只小蜗牛。那几个小东西,只有小指甲的一半儿大,粉红色,半透明,可爱极了。

    母亲非常喜欢这几个小生命,将它们安置在一个漂亮的茶叶盒儿里,还预先垫了潮湿的细沙。母亲似乎又有了需精心照料和养育的儿女了。她经常将那小铁盒儿放在窗台上,盒盖儿敞开一半,让那些小东西晒晒太阳。并且很久很久地守着,怕它们爬到盒子外边爬丢了。它们爱吃菜心儿,母亲便将蔬菜最嫩的部分细细剁碎,撒在盒儿内。

    母亲日渐一日地对它们有了特殊的感情。那种感情,是与小生命的一种无言的心灵交流。有时,为了讨母亲欢心,我也停止写作,与母亲共同观赏。

    八岁的儿子也对它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奶奶,它们能长多大啊?”

    “能长到你的拳头那么大呢!”

    “奶奶,你吃过蜗牛吗?”

    “吃?……”

    “奶奶,我想吃蜗牛!我还想喝蜗牛汤!我同学就吃过,说可好吃了!”

    “可……它们现在还小啊……”

    “我等它们长大了再吃。不,我要等它们生出小蜗牛以后再吃,这样我就可以一直有蜗牛吃了。奶奶你说是不是?”

    母亲愕然。

    我阻止他:“不许存这份念头!不许再跟奶奶说这种话!”儿子眨巴眨巴眼睛,受了天大委屈似的,一副要哭的模样。

    母亲便说:“好,好,等它们长大了,奶奶一定做给你吃。”

    从此,母亲观看那些小生命的时候,儿子肯定也凑过去观看。

    先是,儿子问它们为什么还没长大,而母亲肯定地回答--它们分明已经长大了。

    后来是,儿子确定地说,它们已经长大了,不是长大了一些,而是长大了许多。而母亲总是摇头--根本就没长。

    然而,不管母亲和儿子怎么想,怎么说,那些小生命的确是一天天长大着。壳儿开始变黑变硬了,它们的头和柔软的身躯,从背着的“房屋”内探出时,憨态可掬,很有妙趣了。

    母亲将它们移入一个大一些的更漂亮的盒子。

    “奶奶,它们就是长大了吧?它们再长大一倍,就该吃它们了吧?”

    “不行。得长到和你拳头一般儿大。你不是说要等它们生出小蜗牛之后再吃吗?”

    “奶奶,我不想等了,现在就要吃,只吃一次,尝尝什么味儿就行了。”

    母亲默不作答。

    我认为有必要和儿子进行一次严肃的谈话了。趁母亲不在家,我将儿子拉至跟前,对他讲奶奶一生多么地不容易;讲自爷爷去世后,奶奶内心的孤独和寂寞;讲那些小蜗牛对于奶奶的意义……儿子低下头说:“爸爸,我明白了,如果我吃了蜗牛,便是吃了奶奶的那一点儿欢悦。”从此,儿子再不盼着吃蜗牛了。

    一天晚饭时,母亲端上一盆儿汤,对儿子说:“你不是要喝蜗牛汤吗?我给你做了,快喝吧。”我狠狠瞪儿子一眼。儿子辩白:“不是我让奶奶做的!”母亲朝我使了个眼色。我困惑地慢呷一口,鲜极了!但那不是蜗牛汤,而是蛤蜊汤。

    其实母亲是把那些能够独立生活的蜗牛放了,放于楼下花园里的一棵老树下。她依然每日将菜蔬之最鲜嫩的部分,细细剁碎,撒于那棵树下……

    一天,母亲说:“我又看到它们了!它们好像认识我似的,往我手上爬。”我望着母亲,见母亲满面异彩。那一刻,我觉得老人们心灵深处情感交流的渴望,令我肃然,令我震颤,令我沉思……”

(作者:梁晓声。有删改)

阅读文章,根据要求,回答小题。

原谅

尤今

    ①上海的一家餐馆里,负责为我们上菜的那位女侍,年轻得像是树枝上的一片嫩叶,她捧上蒸鱼时,盘子倾斜,鱼汁泼洒在我搁于椅子上的皮包上!我本能地跳了起来。阴霾的脸,变成欲雨的天。这皮包,是我的心头大爱。

    ②可是,我还没有发作,我女儿便以旋风般的速度站了起来,快步走到女侍身旁,露出了极端温柔的笑脸,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不碍事,没关系。”女侍手足无措地看着我的皮包,嗫嚅地说:“我,我去拿布来抹……”万万没想到,女儿居然说道:“没事,回家洗洗就干净了。你去做工吧,真的,没关系的,不必放在心上。”女儿的口气是那么的柔和,倒好似做错事的人是她。女侍原本绷得像石头一般的脸,慢慢地放松了,她细声细气地说了声“对不起”,便低着头走开了。

    ③我瞪着女儿,觉得自己像一只气球,气装得过满,要爆炸,却又爆不了,不免辛苦。女儿平静地看着我,在餐馆明亮的灯火下,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大大的眸子里,竟然镀着一层薄薄的泪光。

    ④当天晚上,返回旅馆之后,母女俩齐齐躺在床上,她这才亮出了葫芦里所卖的药。

    ⑤留学伦敦的三年,为了训练她的独立性,在大学的假期里,我们不让她回家,要她自行策划背包旅行,也希望她在英国试试兼职打工的滋味儿。活泼外向的女儿,在家里十指不沾水,粗工细活都轮不到她,然而,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却选择当女侍来体验生活。

    ⑥第一天上工,便闯祸了。她被分配到厨房去清洗酒杯,那些透亮细致的高脚玻璃杯,一只只薄如蝉翼。女儿战战兢兢,好不容易将那一大堆好似一辈子也洗不完的酒杯洗干净了。正松了一口气时,没有想到身子一歪,一个踉跄,撞倒了杯子,杯子应声倒地,“哐啷、哐啷,哐啷、哐啷”连续不断的一串串清脆响声过后,酒杯全化成了地上闪闪烁烁的玻璃碎片。

    ⑦“妈妈,那一刻,我真有堕入地狱的感觉。”女儿的声音,还残存着些许惊悸,“可是,您知道领班有什么反应吗?她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搂住了我,说:‘亲爱的,你没事吧?’接着,又转过头去吩咐其他员工:‘赶快把碎片打扫干净吧!’对我,她连一字半句责备的话都没有!”

    ⑧又有一次,女儿在倒酒时,不小心把葡萄酒倒在顾客乳白色的连衣裙上,原以为顾客会大发雷霆,没想到她反而倒过来安慰似的说:“没关系,酒渍嘛,不难洗。”说着,站起来,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便静悄悄地走进了洗手间,不张扬,更不叫嚣,把眼前这只惊弓之鸟安抚成梁上的小燕子。

    ⑨女儿的声音,充满了感情:“妈妈,既然别人能原谅我的过失,您就把其他犯错的人当成是您的女儿,原谅她们吧!”此刻,在异乡异国的夜里,我眼眶全湿。(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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