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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杭州市2017年中考语文模拟试卷7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头脑中的旅行

彭程

    ①对当代人来讲,旅行是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但在古代,技术落后,交通不便,旅行经常和冒险联系在一起,另外还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作为后盾,因此,旅行对于很多人来说并非易事。那时候的一些人尤其是文人,愿望难以满足,只好经常借助于幻想,在头脑中旅行。文人许多是贫穷而兼病弱,却拥有敏锐的感受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现实生活中的阻碍反而进一步激发起他们的热情。一幅图画,书里一段并不起眼的描绘,都能够成为点燃他们灵感的火种。借助无限的想象,他们能够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地方的景色氛围,读来有身临其境之感。

②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就突出地体现了这样一种才华。他的不少篇章,都表达了对于远方的向往。远方,始终是一个充满魅力和诱惑的巨大泉眼,汩汩涌流出诗意和美。波德莱尔的女友有着一半非洲血统,据说正是她周身所散发出的异域气息令他痴 迷,她的秀发,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他恍惚感受到了遥远的、另外一个大陆的奇异魅力。他有一首散文诗《头发中的半球》,其中有这样的描绘:你的头发蕴藏着一个完整的梦,充满了船帆和桅杆的梦;它也包藏着大海,海上的季风把我带到那些迷人的地方,那里的太阳显得更蓝更深,那里的大气充满果实、树叶和人类肌肤的香味。

    ③从这些文字中,你能强烈地感觉到诗人感受力的灵敏和丰盈,视觉、嗅觉等都在全方位地、酣畅地敞开着,借助于一些要素,他生动地描绘出遥远地方的风光气氛,栩栩如生。而这一幅幅巨大的、声色流溢的画面,最终是靠着强大的想象力来加以拼接、连缀和粘合的。

    ④终其一生,波德莱尔都被港口、轮船、铁路、火车以及酒店客房所吸引,因为这些都连接着远方,通向另外的生活。因为 很难真正具备出行的条件,波德莱尔更多的是从想象中获得满足。

    ⑤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俄罗斯作家蒲宁,也是一位善于运用想象力的大师。在自传体长篇小说《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中,他回忆了自己在俄罗斯腹地的一个庄园里度过的童年时代。在漫长寒冷的冬夜,《鲁滨逊漂流记》等书里的插图,让他想象遥远的热带。狭窄的独木船、拿着弓箭和长矛的光身子的人、椰子树林,都让他感到甜蜜和陶醉,产生了一种身临其境的幻觉:“我不但看到,而且以自己的整个身子感觉到了那么多干燥的炎热,那么多阳光!”以至于多年后,他有机会来到那些地方时,心中浮现的第一感觉就是:对,对,所有这一切正如我三十年前首次“看到”的那样!

    ⑥拥有这样一种强大的想象能力,堪称是生命中获得的宝贵 奖赏。它打通了一条连接诗和美的道路。

    ⑦以上种种都表明,一个善感的灵魂,可以创造出怎样的奇迹。这是一些具有异禀的人,能够通过一棵树想象一片森林,借助一片贝壳想象一片大海。一些零散寒伧的线头布片,到了他们手中,竟被拼接成一幅色彩斑斓的织锦。读这样的作品,与其说是观赏作者借助于想象而描绘出的风景,不如说是欣赏灵魂的奇观。这样的灵魂正是艺术的摇篮和息壤。

    ⑧当然,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具备那样卓越的才华。不过,从他们的这种嗜好中,还是可以悟出一些有益的东西。虽然如今旅行成本大大降低,但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财力等,永远是处于一种短缺的状态。相对去过的地方而言,更多的地方是去不成的。这样,就不妨退而求其次,借助想象的力量来作为一种弥补。

    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必要向那些杰出作家学习,培养和丰富自己的想象力,努力使自己变得细腻善感:欣赏一泓碧蓝的山涧溪水的图片,仿佛感觉到浸入脚底的丝丝寒凉;目光流连于画面上一间江 南小城临水的茶楼,似乎嗅到一缕明前龙井的清香。对于气氛、情调的细腻感知和把握,才堪称旅行最重要的收获。

    ⑩如今技术的快速进步,为这种想象的旅行提供了极好的帮助,鼠标轻轻一点,你可以从白雪皑皑的北极冰原,到花木葳蕤的热带海岛。瞩目于图片,充分调动想象力,把感受的旋钮调到最高档,庶几可以获得几分真切的、身临其境般的体验。

(本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认为文人多与贫穷相伴,这使得他们对生活有着更加深刻的体验,从而拥有了敏锐的感受力和丰富的想象力,蒲宁就是明证。 B、文章运用古今对照的手法,从文学写作延伸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说明以丰富的心灵展开对未知的想象是普通人培养审美化的生活态度的必要手段。 C、“头脑中的旅行”不是才华横溢的作家的专利,普通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变得细腻善感,同样可以在这种替代性的旅行里获得身临其境般的体验。 D、第⑨段中“目光流连于画面上一间江南小城临水的茶楼,似乎嗅到一缕明前龙井 的清香”一句,运用了比拟的修辞手法,从视觉与嗅觉的角度展开联想。 E、今天,科技的发达既使现实的旅行更加便利,也为想象的旅行提供了帮助,瞩目于网上的各种图片,在头脑中旅行,我们可以“抵达”世界的各个角落。
(2)、文章第②段引用波德莱尔散文诗《头发中的半球》的片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作者为什么说“读这样的作品,与其说是观赏作者借助于想象而描绘出的风景,不如说是欣赏灵魂的奇观”?请简要分析。

(4)、与现实中的旅行相比,“头脑中的旅行”是一种替代性的旅行,它可以满足人们对远方的向往吗?请结合文章内容和个人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母亲
                                                                           洪烛
      ①荠菜成了春天的一个符号,最讲求新鲜的,现采现摘,现炒现吃。我小时候,母亲领我去紫金山踏青,总要随手拎一把小铲刀,挎一只竹篮子,不时蹲下身子,挖路边的荠菜。这样的活儿,我也爱抢着干。母亲站在一旁,边夸我眼尖、手巧,边承诺回家后给我好好地打牙祭。和母亲一起挖荠菜似乎比真把荠菜吃进嘴里更令人陶醉。事隔多年之后,我在异乡想念母亲,头脑中浮现的,仍是她教我挖荠菜时那年轻的 面容与身姿。荠菜,因为我亲手挖过,而且是母亲教我挖的,所以从感情上,它离我最亲近,同时也标志着一段不可复得的儿时时光。
      ②海带被我当作大海的礼物来看待。我之所以热爱海带,在于它是我妈妈的拿手菜。小时候,妈妈总是为我一锅接一锅地用海带炖排骨,说是可以补钙、可以预防大脖子病等等。我感觉,幸福也一点点地融化在浓香的排骨海带汤里。有人问台湾美食家蔡澜:“您见多识广,最好吃的是什么?”蔡澜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妈妈做的菜最好吃。”这是什么原因呢?一方面年少时人的味蕾最灵敏,容易产生深刻印象,口味还未被后来的山珍海味搞得混杂;另一方面,妈妈做的菜最有家常味了,尤其那份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爱心,别人根本模仿不出来。还有一点,恐怕也是最重要的:妈妈做的菜,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而且有时效性,不是永远都能吃到的。终有一天,它会成为一个美好而怅然的回忆,你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它是无价的。
      ③我出门在外整整二十年,每次离开家都乘坐夜间的火车,母亲早早就上床睡了,希望我在她睡着的时候再离开。不知道她是否真能睡着,至少假装睡着了,熄灯后的卧室没有任何动静。我探头看了一眼,隐约看见她盖着棉被仰面躺着的轮廓,于是在内心里喊一声妈妈,就蹑手蹑脚地走了。如果她真睡着了,是否梦见准备离开的我?如果她假装睡着,在黑暗中会想些什么?明天醒来后她面对的将是少了一个我的家。母亲说她越来越畏惧和我的离别,既担心我一去不复返,又害怕我下次回来已找不到她。希望我在她睡着后再离开,可以把分别当作一个梦来对待,或者根本就不曾察觉儿子已离开。后来才知道:每次我离开的晚上,母亲都要靠吃点催眠药才睡着。这哪里是催眠药, 分明是母亲的止痛药,控制她隐隐作痛的心,因为那一刻,我的心也在痛。
      ④我最怕听见从故乡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就是在那个晚上,我被故乡的长途电话惊醒,母亲永远离开了我。失去母亲就等于失去了半个故乡,就等于失去了半个自己。远离母亲的二十多年流浪岁月都像梦境,一个电话把我拉回到现实之中。与母亲有关的生活是我全部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是假的。原来母亲这个词汇,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易碎品,一定要轻拿轻放啊!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走得太远了,才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曾把唯一的母亲抛弃到了时空的另一端。虽然她从没责怪过我,但我不能原谅自己:竟然如此自私地对待母亲。我所追求的那些所谓名啊利啊,全与母亲无关。母亲需要的仅仅是爱,而我付出的爱很明显是有限的,与那无限的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⑤母亲走了,我头顶的天空一次次黑了,又一次次亮了。可母亲头顶的那一小块天空再也亮不起来。她睡得那么熟,那么安静,失去了做梦的力气。母亲,你是否也把我忘得干干净净?正如你干干净净地忘掉自己?如果说我比你多一份痛苦,那是因为还无法忘掉你。你确实已睡去了,可在我脑海中,为什么总有一个醒着的你?(本文获“中国散文年度金奖”,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爱,从来不卑微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为生命的某些问题所困扰,譬如关于人生价值,关于人间真情,等等。心灵的空间里满是楼宇隔绝起来的如壁的冷漠,使我因为这个年龄而丰盈起来的心像一株水仙在沙漠里渐渐枯竭。

      一个午后,校园里播放着一首不知名的美国歌曲,我和几个同学站在一栋楼房的角落里聊天,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为灾区孩子们募捐的纸箱。为了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我们把一组放大的黑白照片贴在一块长幅的红布上,照片上的那些孩子坐在用帐篷搭起的教室里,纯真而渴求的目光齐齐地望着前方。

      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学校西三食堂前的路旁,放着几只超负荷的垃圾箱,我每次拎着饭盒掩鼻而过时,总看到一个老头正专注地用铲子或手翻腾着什么。久而久之,便带着很强的不屑,眼熟了这个蓄着半撮白胡子的可怜的老头。

      我没有在意这个拾垃圾老头的到来。他佝偻着身子吃力地背着脏兮兮的尼龙袋从我面前走过时,忽然停下来,在那幅红布面前站定,眯着眼仔细地瞧着那组照片,很久才从一张移向另一张。我不禁哑然失笑,一旁的伟子拽拽我:“小心点,别不留神让他把捐赠的衣服当垃圾收跑了!”

      我笑笑,低头清理那些或大或小、或新或旧的捐款。突然感觉眼前有什么东西在晃动,我吃惊地抬起头,老头不知何时已来到了我的面前,一只枯黑得像老松树皮的手抖抖地递过来拾元钱。

      我惊讶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回过神时,他已把钱放到了桌上,摆摆手,像完成了一个伟大使命似的微昂着头离开了……

      我仍呆呆地站着,望着他询楼着远去的背影,一股莫名的敬意从心底缓缓流过。这个曾在我眼中渺小

而卑微的生命,以它朴实的力量深深震撼了我。

      在真情有些消瘦的年代里,这位或许因为贫穷而被人们淡忘了的老人,却用生命里那条流淌着朴实的爱的血脉,尽了许多人冷漠地认为是义务的一点责任。

      心中种种命题忽然有了答案——在我们只知用华丽的文字呼喊爱渐迷失的时候,又有多少真正宝贵的东西被自己不屑地丢掉。老人弓腰拾起的,难道仅仅是我们丢弃的垃圾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有木名凌霄

丁立梅

       ①我对凌霄花最初的印象并不好,是因为读了女诗人舒婷的诗句:“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诗里的凌霄花,既虚荣又自私,不讨人喜。虽然彼时,我连凌霄花的面都没见过,完全的道听途说。

       ②这让我想起一段往事来。那时,我新婚不久,搬到他单位的宿舍住。单位小,不过七八个人,关起大院,就是一家子。他们的领导,那时已年近五十,爱人在另一个镇,一直分居两地。一天,领导突然宣布,他爱人要调过来了。这在单位里引起“恐慌”,大家纷纷传言,说那女人的厉害———管男人厉害,与人相处厉害,总之是很厉害的。搞得我的心七上八下,如此一个“母老虎”做邻居,哪有安宁的日子好过?

       ③女人到底来了,高高胖胖的。因为我们先入为主了,她虽长得平和,在我们眼里,也是一副凶相。听她说话和做事,也都好像透着盛气凌人的架势。故我们远远避着她,她来了半个多月,我跟她的对话,绝对不会超过十句。某天,下雨,我晚归,记起晒在院门前的被子,心里懊恼着,一定被雨淋透了。我刚到院门口,却碰到她,她轻描淡写地对我说,我帮你把被子收回家了。

       ④后来,我有了小孩,小孩常蹒跚着去敲她家的门。她总是翻找出好吃的好玩的给小孩,逗引得孩子一看见她就欢叫奶奶。她原来是个极和气的人。可见得,道听途说常是不可信的。

       ⑤还是回到凌霄花上来。第一次真正遇见它,是在我所在的中学校园里。那天天暗得很,一场大雨欲来的样子,我在不常去的一间教室里监考。偶往窗外一探头,看到教室后有一树的橙黄,满满当当的花,惊天动地开着。像燃烧着的灯笼似的,把我的眼睛,连同灰暗的天空,照得明艳无比。心里疑惑着,这什么花呢?监考完了,我立马跑过去,同事告诉我,凌霄花啊。

       ⑥当下愣在那树花下,原来,凌霄花是这么的卓尔不群!它们一朵一朵,亲密无间地挤在一起,笑得无芥无蒂,光华灿烂,把一棵普通的榆树,打扮得如同出嫁的新娘。它哪里是借高枝炫耀自己,它分明是毫无保留地,捧出一颗热情的心,给天,给地,给你。———诗人的话,原也是不可信的。

       ⑦渐渐地,见多了这样的花。我上班的路上,人家的院墙上,就攀爬着一株。这么些年了,它一直在那里。我看着它开花,花从八、九月,一路开下去,开到深秋。一夜秋风扫落叶,它的叶,也日渐稀落。却在那稀落的叶间,还有一朵两朵橙黄的小花,顽强地开着。让人的心,莫名的感动。

       ⑧春天,别的植物都欣欣向荣了,它还在沉睡。白褐色的枝条,裸露在春光里,让人担心着它是不是枯死了。却于某天,惊异地发现,它裸露的枝条上,抽出了嫩叶。心中的欢喜就那样荡开来,呆呆站着看许久,尔后,满意地走开。我知道,用不了多久,它就会绿叶婆娑。再用不了多久,它会打苞开花,又将是一墙头的喜笑颜开。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故乡的那棵树

周保林

       ①进城多年了,我总是时刻想起我的老家,更想念那棵五人合围的柿子树。

       ②那是一棵伟岸、绮丽的大树。主干笔直,约两米高处,生了个树丫,由一棵变成了两棵;其中一个分枝离地面只有一人高,横空出世,像条长虹。一个四季,树上树下,生机勃勃。春天,树叶苍翠欲滴,含苞欲放,大树摇曳着一树春光,成了鸟儿寻偶嬉戏和蜜蜂采蜜之处。夏天,青果累累,挂满枝头,阳光从树叶渗透出来,柔柔软软,呈现着青春的美姿;下雨时,只闻树上笃笃响,却只滴下几点儿,美极了。秋天一派缤纷,一个个鲜红的果子,像一盏盏小红灯笼,藏身于斑斓多姿的金黄色叶间,飘出一阵阵香味。冬天,树枝光了,露出结实的身躯,最美还是雪天,银装素裹,简直成了一棵银树。

       ③树下是我们的生活区,又是我们娃娃们的游戏场所。一清早,太阳刚染红了树尖,树下便忙开了。大人们洗衣、做饭、备家具。小孩们割猪草、拾牛粪。大家各司其职,忙得不亦乐乎。早饭后,爷爷将一根藤条烟袋杆往嘴里一衔,要我给他点上火,坐在树根上,悠闲自得地吐着烟圈儿,摸着山羊胡,给我们讲故事。记得有一次,我问爷爷这棵树是哪年长出来的。爷爷笑了笑,神秘地说:“我也弄不清,只记得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曾问过爷爷,他说,他一出生就看到树有这么大。”

       ④有时故事听腻了,我们几个光屁股娃娃,便揪着那个横枝打吊吊,树枝一弹一弹的,悠悠然,飘飘然。这时,我想起爷爷讲的朱元璋的咏蛙诗:“独坐井畔似虎形,绿荫树下掌乾坤。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出声。”这树下,就是我们小孩子的“乾坤”。

       ⑤晚间,村下是最热闹的地方。尤其是夏天,这里成了乘凉、游乐的佳境。左邻右舍地男女老少,都带上板凳,茶杯,男人摇着扇子,在树下聊天,妇人则借着凉风,织毛衣,纳鞋底,边干活,边听人讲故事,算计算计今年的收成,一个接一个笑话,从树间渗出,回旋于空中,我们一些小伙伴,便穿插其间捉迷藏。有次不慎将张三爷的椅子绊倒,让他跌了个脚朝天。张三爷爬起来拍拍裤子,笑骂着说:“你们这帮小鬼!”我们哈哈大笑起来。夜深了,人们还舍不得离去。

       ⑥立秋过后的第四天,是我家收柿子的传统日子。这天爷你搬把椅子坐在树下,看着我父亲收采。收摘柿子要用特殊工具,一根长的篙,一端安上一个小篾篓,一个一个收摘,以便完好无损地收进来,进屋后用罐子封好,约半个月,当柿子又红又软时,才能品尝,那味儿又甜又香,比荔枝还要好吃!爷爷说:“柿子不能独吃,要给邻居送。金果果,银果果,大家吃了多结果。”

       ⑦如水的岁月匆匆而去,柿子树在票子里许多人脑海中也许荡然无痕迹了,但____________________ , 尤其我每次回到家时,它的高大身影就浮现在我们眼前。是它庇佑了我们一家人,我永远忘不了它。

(选自《中学语文》,略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白玉盅

林清玄

    ①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台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苦瓜”,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 , 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现代文阅读

又是菜花黄

    ①走,看油菜花去。

    ②生长在穷山僻壤、蓬门荜户的油菜花,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一个粗布乱服的乡下丫头,会有一天成为一种金黄色的时尚符号。油菜花只是一种乡村常见的庄稼,很少出现在古代诗词里与桃李争艳,有时甚至不如荠菜花,辛弃疾的一句“春在溪头荠菜花”让荠菜花名声大振。

    ③很多不种田的农人搬进城里,但油菜花进不了城,只会在乡村寂寞地开放着。她不会炒作,也没人帮她炒作,人们钟情于玫瑰,很轻易地把她忽略,甚至她的名字都被改了,只简单地称为“菜花”。油菜花却不去理会身份的高低贵贱,她不张扬,选择在桃李开花之后开放,一开就是一大片。她也不似桃李,有一两树花,就喊得全城的人都知道,纷纷前来参观,出门俱是看花人。油菜花生长在乡野,最平民化,她交往的都是一些农作物。

    ④因为接通地气,油菜花也不知道什么是忧愁。她只在该开花的时候开花,该结果的时候结果,不赶趟儿;开花的时候,不涂脂抹粉,很本色,只是一列的黄。油菜花活得简单,而简单就是一种超凡脱俗的美。

    ⑤油菜花从不把自己当风景,却无意中成为一道春天亮丽的景观。菜花的黄丰富了春天的色彩;“莺儿啼,燕儿舞,蜂儿忙”,蜜蜂没有势利眼,它们也在油菜花的枝头翩然起舞,采花蜜酿制自己的生活。

    ⑥我在乡村生活了近二十年,现在还没有与乡村隔断联系。油菜花太平常了,以致经常熟视无睹。人们常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看到网络上有人呼朋唤友去看油菜花,而且真的有很多人去了,拍了很多有关油菜花的照片,甚至还有人煞有介事地评选出陕西汉中、江西婺源等十大看油菜花的胜地。看着照片上熟悉的油菜花,我恍然有所悟,自己过去的很多跟油菜花有关的日子不就是风景吗?那一种朴实而简单的日子不就是很多现代人向往的生活吗?

    ⑦以前,老屋面前有一大片油菜花,农人并没有把它当风景,我也是。我们在油菜花边生活,游玩。今天突然读到杨万里的一首诗《宿新市徐公店》,童年的记忆被唤醒了:“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我们也曾追逐黄蝶走进了油菜花地,黄蝶迷失在菜花黄之中,同时迷失的还有多年之后生活在城里的我们。

    ⑧有时候,生活的美不是靠发现,而是缅怀;不是寻找,而是回归。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恍然大悟,长满油菜花的土地是我们最初的出发地,走了很多年后,才明白,油菜花才是我们生命的终点。生命的本质不就是朴实简单而又诗意盎然吗?我们在寻找中迷失,在迷失后又继续寻找。我们走了很远,以至于忘了为什么要出发。还好,那些金黄油菜花还在,迎着春风开放,好像就是为了迎回我们这些流落到城里的人。

    ⑨走,看油菜花去。不是看,是回家,回到我们阔别多年的老家。在我们的家园中,我们就是黄黄的油菜花,在春风中轻轻摇曳,简单、朴实、而又诗意盎然。

(选自《读者》 作者王清铭,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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