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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江苏省苏州市吴县中学高考语文三模试卷

材料概括分析题。

    上海滩上还滋生着“洋场恶少”。鲁迅说他们虽是文人,但在文学论争中从不说出“坚实的理由”,“只有无端的诬赖,自己的猜测,撒娇,装傻”,这就颇有些流氓气了。鲁迅曾这宿刻画上海滩上的流氓:“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贩他来凌辱,为的是维持风化;乡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来欺侮,为的是看不起无知;剪发女人他来嘲骂,社会改革者他来憎恶,为的是宝爱秩序。但后面是传统的靠山,对手又都非浩荡的强敌,他就在其间横行过去。”可见上海流氓也是既以传统为靠山,又以洋人的“章程”为依托的,而其最基本的职责就是维护现存的“秩序”。所以鲁迅说:“殖民政策是一定保护,养育流氓的。”这宿,“流氓文化”也就必然构成20世纪30年代上海现代都市文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鲁迅说其特点是将“中国法”与“外国法”集于一身,可以说它是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恶俗的部分的一个恶性嫁接。鲁迅说:“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 并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而流氓文化的最大特点也就是无理论、无信仰、无文化,“无所谓法不法,只要被他敲去了几个钱就算完事”。所以,流氓文化的“横行”本身就标示着社会的腐败、无序与混乱,这其实是一种“末路现象”,如鲁迅所说:“这些原是上海 滩上久已沉沉浮浮的流尸,本来散见于各处的,但经风浪一吹,就漂集一处,形成一个堆积,又因为各个本身的腐烂,就发出较深厚的恶臭来了”。也还是鲁迅说得好:这样的“流尸文学将与流氓政治同在”。

(1)、简要概括上海滩流氓的几种表现行为。

(2)、怎么理解流氓文化“是将‘中国法’与‘外国法’集于一身”这句话?

(3)、根据本文内容,如果要革除流氓文化,营构一种良好的文化风气,应该怎么去做?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任务小题。

两千余年前的秦代宫殿建筑是相当惊人的。《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从以上文字材料可以看出,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可能和特点,一开始就不是以单一的独立个别建筑物为目标,而是以空间规模巨大、平面铺开、相互连接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今天,当年的地面建筑已不可见,但地下始皇陵的规模格局也清晰地表明了这一点。从现在挖掘的极为片段的陵的前沿兵马俑坑情况看,整个场面简直是不可思议的雄伟壮观。这完全可以与埃及金字塔相媲美,不同的是,它是平面展开的整体复杂结构,不是一座座独立自足的向上堆起的比较单纯的尖顶。“百代皆沿秦制度”,建筑亦然。它的体制、风貌大概始终没有脱离先秦奠定下来的这个基础规范。秦汉、唐宋、明清建筑艺术基本保持了和延续着相当一致的美学风格,即作为中国民族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

    首先,世界其他各民族主要建筑多半是供养神的庙堂,如希腊神庙殿、伊斯兰建筑、哥特式教堂等等。中国建筑主要大都是宫殿建筑,即供世上活着的君主们居住的场所。大概从新石器时代的所谓“大房子”开始,中国的祭拜神灵即在与现实生活紧相联系的世间居住的中心,而不在脱离世俗生活的特别场所。自儒学替代宗教之后,在观念、情感和仪式中,中国人更进一步发展贯彻了这种神人同在的倾向。于是,不是孤立的、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宗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在中国建筑的空间意识中,不是去获得某种神秘、紧张的灵魂感、悔悟或激情,而是提供某种明确、实用的观念情调。正如中国绘画理论所说,山水画有“可望”“可行”“可游”“可居”种种,只是“可游”“可居”胜过“可望”“可行”。中国建筑也同样体现了这一精神。即是说,它不重在强烈的刺激或认识,而重在生活情调的感染熏陶,它不是一礼拜才去一次的灵魂的洗涤之处,而是能够经常瞻仰或居住的生活场所。与哥特式建筑相反,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已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进程,游历其中,使人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环境的和谐。实用的、入世的、理智的、历史的因素在这里占着明显的优势,从而排斥了反理性的狂迷意识。而正是这种狂迷意识构成许多宗教建筑的审美的基本特征。

    中国的这种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严格的对称结构上,以展现严肃、方正、井井有条。所以,就单个建筑来说,比起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建筑来,它确乎相对低矮,比较平淡,应该承认逊色一筹。但就整体建筑群说,它却结构方正,逶迤交错,气势雄浑。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而取胜。即使像万里长城,虽然不可能有任何严格对称可言,但它的每段体制则是完全雷同的。它盘缠万里,虽不算高大却连绵于群山峻岭之巅,像一条无尽的龙蛇在作永恒的飞舞。它在空间上的连续本身即展示了时间中的绵延,成了我们民族的伟大活力的象征。

(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酒可以激发诗人的灵感,诗人也可以借酒浇胸中的块垒,所以唐人有“斗酒诗百篇”和“乞酒缓愁肠”之说。由于诗人与酒的关系极为密切,唐代诗歌中不但写到了酒,还写到了酒价。

    杜甫在《逼侧行赠毕四曜》一诗中写道:“街头酒价常苦贵,方外酒徒稀醉眠。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杜甫诗歌对酒价的叙述,成了一个聚讼纷纭的话题。

    以为然者不乏其人。宋代刘颁《中山诗话》写道:“真宗问近臣:‘唐酒价几何?’莫能对。丁晋公独曰:‘斗直三百。’上问何以知之,曰:‘臣观杜甫诗:速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宋代陈岩肖《庚溪诗话》也认为:“少陵诗非特纪事,至于都邑所出,土地所生,物之有无贵贱,亦时见于吟咏。如云:‘急须相就饮一斗,恰有青铜三百钱。’”

    不以为然者认为,杜甫诗中所谓的“三百青铜钱”之说,来自前人的典故。北齐卢思道曾说过“长安酒钱,斗价三百”,所以王嗣奭在《杜臆》中指出,杜甫诗歌中“‘酒价苦贵’乃实语,‘三百青钱’,不过袭用成语耳”。

    那么唐代酒价究竟是多少呢? 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建中三年,复禁民酤,以佐军费,置肆酿酒,斛收直三千。”在古代容量单位中,一斛等于十斗,“斛直三千”也就是“斗直三百”。这样看来,似乎杜甫诗歌确实反映了现实生活,无愧于“诗史”的赞誉。但需要说明的是,“建中”是唐德宗的年号,这与杜甫生活的时代相距几十年了,所以不能以此作为坐实杜诗对于唐代酒价叙述的依据。

    唐代写到酒价的绝不只有杜甫,许多诗人都在诗中写到了酒价问题。如李白“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王维“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崔国辅“与沽一斗酒,恰用十千钱”;白居易“共把十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陆龟蒙“若得奉君饮,十千沽一斗”。这些诗人虽然分布于盛唐、中唐和晚唐各个时期,但他们的诗歌却普遍地说到唐代的酒价乃每斗十千钱。

    那么,杜甫和李白等人对于酒价的叙述,差异为何如此之大呢?也许有读者认为,李白、王维等人所说的乃是美酒的价格。这话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十千沽一斗”之说也有其渊源。曹植在《名都篇》中曾经写道:“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尽管“他人所道,我则引避”,但曹植才高八斗,其于文章,“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因此他的叙述便成为一种难以撼动的范式。唐代诗人受曹植的影响,不排除在诗歌中对这一典则的普遍追摹和袭用。

    唐代诗歌中的酒价问题引起了不少误读,初看是诗人的意图意义和读者的解释意义之间出现了龃龉,其实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读者以诗为史。王夫之曾幽默地讥诮这种诗史不分的情况说:“就杜陵沽处贩酒,向崔国辅卖,岂不三十倍获息钱邪?”在王夫之看来,诗歌与历史差别很大,历史要求具有实录精神,而诗歌则不然,“诗之不可以史为,若口与目之不相为代也”。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寓哲于画,自古而然。高士明在《山水的危机》一文中将山水提高到世界观的高度,应引起艺术界的思考。宗炳“澄怀观道”“含道映物”,董其昌“以禅喻画”,都在试图以山水画这一艺术载体表达一己之情感,社会之文明,自然之运化。“道”就是自然界的总规律,山水画触及这里,自然就离不开哲学了。山水画要适应时代发展并与古人拉开距离,这就是一个突破口。

    艺术与哲学的巧妙结合,可使山水画折射出崇高精神之奥义,最大限度地包含反映人类智慧所能认知的深刻哲理,使人的精神世界得以升华,审美范畴获得拓展,比一般的惯常思维的山水图式具有更深、更高的文化意义。当然这不是轻而易举的,结合得不好,会使绘画流于对哲学意念的简单的标签式诠释,从而伤害到绘画本体的审美价值。要通过视觉形象来联系哲学思维,传导一定的精神特质,不是强加给观众一堆不知所云的干巴巴的哲学概念。艺术性与精神性的关系,必然是最大限度地相反相成,二者互相矛盾又互相包容,这是达成视觉与精神圆融关系的关键。

    相反相成的概念,是指事物双方是可以互化互生的,在矛盾双方运动到极端状态,互相互生的关系才会发生,艺术上的大美才会出现。比如著名画家黄宾虹画山水画“干裂秋风、润含春雨”就是典型例子。古人说“执其两端而用中”,矛盾的一方不是尽想着消灭对方。为什么讲和谐社会?要让对方存在,要化相反之力为促进之力。艺术的相反之力,是促进艺术之力,艺术的高层次和谐是靠相反的两极——艺术和精神,在激烈的矛盾运动中达成的一种平衡状态。

    艺术与哲学合观的艺术实践从“问天、问史、问我”入手。问天,问天地造化,问宇宙玄机,探究了解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了解山川、宇宙的发展状态和变化规律。问史,问古问今,问人文世事,更迭变迁、继承发展。问我,即清浊排污,澄怀静虑,以村明志。这种内省的自我观照是为了把握一己之个性,明了自己的性格、精神、情绪等艺术特质,从而在艺术实践中顺应之、强化之、发扬之。问,是思考的过程,学习前人要问,但问不仅于此,还可以是疑问、质问,乃至否定。所以,学问——反问——疑问,是进行形而上思维的一般过程,从恭问老师前人是怎么做的,到以自己的眼光反问为什么这么做,到对一切事物的疑问,有肯定,有否定,哲学思维的形成和个人独立思考的价值就体现其中。

    将艺术思想落实到艺术实践中,这个过程非常苦。我常说自己“又笨又慢”“蜗行有痕”“十年一剑”,就是强调再高明的理念都得靠艰苦的实践去落实。

(摘编自贾又福《艺术与哲学合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儒学作为一种精神导向渗透在唐诗的创作宗旨和思想内涵中,对其产生了潜移默化而又深远绵长的影响。通过对儒学的吸收、转化、融和,唐诗逐渐开拓着自身新的发展道路,尤其在应制、宦游、乐府、咏史等多种诗歌类型中,形成了文质浑融的诗性表达。

    从《诗经》开始,中国传统文学肩负起“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政教功能。在这一互动的过程中,儒学作为一种理念早已融入到诗歌之中,尤其对唐代应制诗创作,具有一种箴规引领的作用。应制诗起于汉魏而盛行于唐,满足了彰显皇家气象与凝聚政治力量的需要,符合儒家“征圣宗经”的文学观念及“文质彬彬”的美政要求。尽管应制诗只是一种围绕皇权展开的诗歌样式,但在诗中大力提倡儒家思想的做法,开启了唐诗注重“风雅兴寄”的先河。

    如果说在应制诗中宣扬儒学满足的是统治者的政治诉求,那么,像“初唐四杰”这样的普通士人“援儒入诗”,则反映了唐诗在发展过程中对儒家理念广泛而迫切的思想需要。“四杰”在诗歌理论中充分吸收融合儒学主张,有力纠正了齐梁文学思想贫弱的弊病,成为唐诗“声律风骨兼备”的先导实践。儒学的渗透对四杰诗体、诗风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在或辽远壮阔、或秀丽明澈的山水之中渗透进自己的入世态度。以“四杰”为代表的宦游诗人,多将自己的人生遭际与儒学的济世情怀、功业思想等联系起来,尽管有些诗作在艺术表达上还比较生硬,但为气象浑融的盛唐之音积蓄了经验,传达出了大唐独有的精神风尚。

    安史之乱给唐朝带来了沉重的打击,面对战争留下的破败局面,中唐士人将儒学视为疗救之方,将儒学与诗文的载道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白居易、元稹等发扬了杜甫“即事名篇”的创作方式,大力提倡“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的新乐府创作,写下了《秦中吟》《新乐府》等辞质、言直、事核、体顺的作品,希冀以此“救济人病,裨补时阙”。唐代士人追求“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抱负,奉守“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信条,将自己的治世理想与政治主张以儒者的姿态写入唐诗;而“合时”“合事”的新乐府创作,用诗化的语言表达了这一真挚、强烈、沉重、深刻的情感,从创作的角度实现了理念、心性与情感的完美统一。

    在中晚唐的诗作中,咏史怀古的数量越来越多,刘禹锡、杜牧、李商隐、罗隐等,不约而同地选择将儒家治世理想融入到诗作之中,在治乱兴亡的议论和咏叹中凝练出个人的创作风格。对唐诗而言,儒学不仅是充盈于字句之间厚重深沉的情感,而且在诗人探究古今、感怀兴亡之际,还提供给人们理性的哲思。

    在唐代,儒学是诗歌重要的思想背景与文化语境,不同的诗人在对儒学的坚守与汲取中形成了自己的创作个性,唐代的诗坛呈现出一种张弛有度、广袤丰富的局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在数千年传统中,家是人伦秩序的核心,费孝通以“差序格局”所表述的秩序典范,就是以家人为中心圆、按照亲疏远近关系由内而外的层层外推。在这样的秩序典范中,家具有集政治、伦理与文化于一身的意义。家的伦理原则是孝道,而汉代以来以孝治天下是一项基本原则,其中虽然有孝(家的伦理原则)与忠(国的伦理原则)之间的张力,但更受重视的是孝悌于家的人鲜有政治上犯上作乱的可能性,故而《礼记·大学》提出这样的看法:家齐而后国治。

    从衣食住行开始,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的初始性教育、气质之熏陶,都显示了家作为人生起源与归宿地的意义,但家所承担的,既不是教堂的功能,也不是古希腊归于“家政学”(经济学)意义上的功能,而是在教养与熏陶、生活与教育等方面,承担代际传承、文化与传统基因更新的伦常事业。成家与立业既是人生的两大支柱,又是父子之间代际相承者。孝道的实质就是守护这份家业。传宗接代,维持家族祭祀的香火不绝,这固然是家的重要功能,但更重要的是,维持耕读传家,承传家族的文化理想于不坠——此中深含着中国人所具有的世代生成的时间意识。这种时间意识由于下述情况而得以巩固:家的共同体固然由在世的家庭成员构成,但通过祭祀、家谱等方式建立在世者与去世者之间的关联,由此使得家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今日意义上的由生者与生者构成的小家庭,而成为生人与业已去世的先人即鬼神构成的共同体。

这种生者与死者之间的绵延连续,使得历史过程中的文化维度得以在家中聚集,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在传统中国出现的那些与家相关联的词语,比如,传达家作为教化一伦常共同体的“家学”、“家风”、“家教”、“家礼”、“家训”、“家道”、“家法”、“家规”、“家范”等,体现家的历史意识与宗教精神的“家谱”、“家祠”、“家世”、“家业”、“家语”、“家神”等。所有这些词语,都体现了家在传统中国所具有的特别意义。即便家被现代的经济制度和文化思潮不断边缘化,也依然超出了古希腊的家作为私有领域的“家政学”的意义。在古希腊人那里,日常生活基本物质的满足构成家的主体功能,但即便在现代中国,家的意义也没有被限定为日常生活的生理一生物之满足,家依然被视为教化与伦理的策源地之一。樊浩领导的“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课题组发现,在人们的意识中,位居当今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三大策源地之首的是家庭(家庭63.2%,学校59.7%,社会32.2%)。

(摘编自陈赟《“去家化”与“再家化”: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内在张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演进过程中,民间组织的出现要早于官方组织。从源头上讲,民间组织促进和推动了官方组织产生、发展和不断演化;从实际运行看,官方组织出现之后,便开始组织引导、规范和管理民间组织,它们相互配合、共同构建有秩序的社会环境。到明清时期,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管理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为适应新的形势,官方组织管理体系在继承中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形式屡有创新,呈现出强烈的自我发展态势和明显的地域差异性特征。

    民间组织是由基层民众自发形成的非官方组织,到明清时期它们的存在便已无法与官方完全脱离,即便是一些看似与官方毫无关系的民间组织,实质上仍是在官方的允许或默认之下存在。明清时期没有普遍设立县级以下机构,所以发挥民间组织的管理作用极为重要。其基层组织可简单划分为官方、半官方和民间三类,半官方和民间组织都具有广义上的民间组织性质,比如里甲、乡约、社学等,都属于半官方性质,因为它们虽然主要是由民间群体来组织运行管理,却被纳入国家体系之中,接受考核、监督和管理。比如社学,它是半官方性质的民间教育组织,明清时期各地普遍设立。明初天下既定,贫寒出身的朱元璋就下令地方政府延师以教民间子弟,倡立社学,但效果不佳。清朝明确规定社、义学教师可免差役,体现了半官方性质。各地民间学校的教学水平,主要取决于地方官和地方乡绅的重视程度。

    极具血缘性的宗族义庄、地缘性的善堂善会,以及兼具地缘和血缘的会馆、公所等组织的民间属性更为明显,但也没有完全脱离官府而存在,它们同样在国家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之下运行。这类民间组织的产生动力主要来自强烈的自我需要,以及地方精英的积极推动。明清时期,社会秩序稳定,传统经济恢复,手工业和商业不断发展,城市繁荣,城乡各类民间组织也应运而生。商业会馆和商帮就是典型的民间组织。一些商人为方便在外地的经营,多以地域为单位,与经营同类商品的商人联合起来,捐资兴建会馆。它们各有组织章程,保护入会者的利益,研究经营对策,举办联谊活动和公益事业等。明清时期,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了商业组织,即便是商品经济不是特别发达的中原地区也是如此。分布在大中城市的会馆,也是同籍官员私下聚会场所,在联络亲情和关注家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半官方的民间组织在填补政府职能的空缺方面作用最为突出,里甲、保甲和乡约等组织实际担负了县以下基层社会的管理职能。明清时期全国各地普遍设立里甲组织,主要职能是编查土地,催办钱粮,完成官府交办的各项公事。比较而言,保甲组织在维护地方治安、防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功能更突出。两套地方基层组织交叉使用,在稳固国家政权基础、确保赋役征收和安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行会、慈善会是侧重于经济和社会功能的民间组织,在行业自律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明清时期的民间组织复杂多样,地区发展不平衡,地城差异大,原生性强,决定了它的自发无序和泛滥性质,难免与“官方”组织利益不一致,会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威胁,因此朝廷对其加强了管理。

(摘选自彭勇《活跃在明清时期的那些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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