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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中考语文模拟卷(三十四)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注。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忧虑的表情,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1)、小说第二段那么详尽地描写麦克舅舅的小提琴,有何作用?

(2)、指出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

②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3)、用一个词语概括“我”的形象特征,并简析“我”在全文中的作用。

(4)、“我”上大学前已知晓“提琴”的真相,可为什么还视它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联系全文,探究理由并作简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1至4题

(一)倾听草木的呼吸

曹洁

⑴烟花三月,没有下扬州,只一路北上,抵达在北京的鲁院,与草木在一起。一个人,走遍院子的每一个角落,安静极了,听得见阳光落地的声音。浴在蓝色的光里,某些无可名状的情绪被洗净,身体与灵魂如水一样清透。
    ⑵这个院子,就是一个世界,这么小,也这么大。
    ⑶轻轻踏在大地上,一步一步,踏稳了走,放慢了走。每一棵草木都在春阳中舒缓呼吸。我看见神的目光,隐在树林、云端、风里,默然注视,寂静观照。草木是他的孩子,他赋予它们父亲一样的深爱。
     ⑷小院花欲燃,“燃”不单是梅的艳红,更是一种奔放热烈的开放姿态。白玉兰也在燃,花瓣舒展,花香浓烈,开得奔放,落得决绝。梅种很多,丰厚梅花、淡丰厚梅花、杏燕梅花、白蝴蝶梅花、垂枝梅、腹瓣梅花等等,以前从未见过。不言其他,单名字就已是绝代天香了。这梅的名字真是好。梅是贴近女子的花,以梅为名,是梅的幸,也是人的幸。花人两相映,自然才美,生物才活,人类才安生。
     ⑸悄悄靠近一棵玉兰树,看看她,也让她看看我。玉兰花大雅大俗的美,惊艳满树。这是一种古老的花,也是贴近生命气息的花。屈子“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菊之落英”,将玉兰推向春秋。“已向丹霞生浅晕,故将清露作芳尘”,这是玉兰花的幸。玉兰的香是清香,无药味;玉兰的花是柔软的,即使落地,踩上去也不是脆的。捡拾几片落花,摊在手心,默然对视,想听懂她干干净净的语言。她开时极盛,谢时决绝,有一种清绝的孤勇与优雅。唐人言“晨夕目赏白玉兰,暮年老区乃春时”。若女性晨夕赏阅玉兰,嗅其芳香,可人老心童,留驻岁月。其实,这不是歌者妄言,若以本真之心感受,诗吟出来了,春也留驻了。
     ⑹花树之外,是荷塘水畔的两株垂柳。嫩黄的颜色,已泛出春暖的绿,像正在成长的青少年,每一日都在变化,柳烟、柳色、嫩黄、嫩绿、黄绿,而今,已是蓬蓬勃勃的绿了。它们在水边相依,在水里拥抱,穿树而过的风,是他们亲和的呢喃吗?坐在青柳里,眼前是绿的,水里是绿的,朱自清先生的眼睛也成了绿色。在自清的光阴里自清,休息凡尘倦意,那倦怠轻飘飘地,被绿色淹没。一边花谢,一处柳绿,一水相依,两样风物。花儿的殷红与嫩柳的青色,水汽一般氤氲,坐在花红柳绿的云气上,仿佛连自己也花红柳绿了。
     ⑺这让我想到林清玄的《花燃柳卧》:“如果说荷花是一首惊艳的诗,柳树就好像诗里最悠长的一个短句,给秋天做了很好的结论。”先生借花柳言说事理,一“燃”一“卧”,摹其各异风姿,突出彼此的默然衬托。无意褒扬谁,也无意贬斥谁,只说:大家只愿当鲜花,无人当陪衬的绿柳,但季节过去,怒放过的花被野风一吹就无形迹了,只余下旁边不起眼的柳树风貌展;再美的荷花,没有绿柳陪衬,恐怕也黯然失色了。
     ⑻不伤花谢,不羡柳青,花柳为木,树生盎然,这是朴素真纯的生命风度。小时候盼望长成一棵树,长大才明白,人不能成为树不是因为不能像树一样高大,而是缺失树干净、坚守、温暖的灵魂。所以,先得学着好好做人,而后,学着做一棵向着阳光的树。
     ⑼我不是树,但行走草木间,总能看见自己的灵魂,干干净净。我在这世界里渐渐欢喜,散着长发,往深处而去,风不冷,只是远,远得吹不来暖,也带不走寒。这是自然常态,也是人间常态。
     ⑽这个春天,繁华落尽的背景上,我又看到了生命的沧桑。这沧桑活着,活在树上,也活在树外,活在每一朵落蕊的香。它接纳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而不失真纯,它铺展风雨人生中的每一个场景而不暗光泽,它储藏人性本初的每一种善恶而不冷阳光。
     ⑾还有荷塘和竹林。等着再暖一些,等着夏天来了,荷花会开,竹子也会青。鸟儿也不甘寂寞,它们在你看得见、看不见的地方鸣叫,叫出三月的小欢喜。我懊恼楼太高,树太低,站在窗前,伸长了耳朵,用眼睛聆听。每每被鸟鸣诱惑,离开书桌,雀跃下楼,小院生长在土地上的欢腾立刻包裹了我。夕阳从城市的高楼缝儿洒进来,院子沐浴在柔和宁静的光里,这光紧紧地包裹着院子的安宁与吉祥,外物难侵。
     ⑿这是一个相生共荣的院子,花树、鸟鸣、沉默的大师们。这是小院的福气,更是我可以安居在小院的福气。我愿自己也是这里的草木和鸟鸣,生长在三月的土地上,每天发出一节一节上拔的声音,哪怕一点点,一点点。
     ⒀但日子太快,悄然远去,不再回来。当我欣喜于花树的尽情绽放时,花儿已在凋谢的过程里。在微观的世界里,事物有自身的可逆性,但宏观世界里,任何事物都没有可逆性。这是科学与现实的悖逆。所以,在这个质量与能量守恒的社会里,人类惟一可以选择的能力,就是让自己成为一个道德主体,要为自己选择的行为负责。但凡人间百味,棱角相触,枝节相依,倘得彼此滋润,则柔软圆融,自成天地。我们一定得反观自我,思考一条洁净出路:究竟该怎样经验好自己的生存圈子,并与别的圈子共存荣,彼此滋生、促进、助长,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一个相对独立于外部的世界,一个灵魂的牧场,沉下心来,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心,让生命安立,让世界安生。
     ⒁三月,是春天最后的笙歌。玉兰轻轻地为三月画了一个花朵的句号,又轻轻地带了一下,带出一抹一抹的绿,绿起人间四月天。三月如桃花一样,红灼灼的,缤纷惹人;四月则似青柳,绿葱葱地,教人如何不喜欢?仓促的红尘之外,我与草木在一起,一起呼吸,滋养性灵。时间如舞台,一直在,在或不在的,是我们。当生命属于我们时,万不可贪求所欲,肆意挥霍;也无需过分矜持,错失美意。当遵从一心,踏浪而往,纵千山万水,也要抵达。
     ⒂这是三月草木告诉我的语言。

                                                                                                                        (选自《2014中国散文年选》花城出版社2015版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心田上的百合花
        ①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棵野草。惟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立地挺着胸膛。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清晨,百合的顶部结出了第一个花苞。
        ②百合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公开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③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④a在野草的鄙夷下,野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b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c这时候,野草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⑤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所结的泪滴。年年春天,野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随着风,落在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洁白的野百合。
        ⑥几十年后,远在百里外的人,从城市,从乡村,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百合开花。许多孩童跪下来,闻嗅百合花的芬芳;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
        ⑦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作者:林清玄〈台湾〉   文章有删节)

阅读选文,回答问题。
                                                                                                     中国人民的觉悟和力量
       ①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野蛮袭击我驻南使馆,将我们推向当前国际格局的一个特殊位置,使我们进一步看清了两个问题的本质。一个是这一暴行的侵略本质昭然若揭,任什么人权、人道、民主、自由的标榜都再难掩盖得住;一个是发展是硬道理,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是硬道理。这使中国人进一步认识到,不讲道义,只讲实力,称王称霸,必将自取灭亡,主持正义,缺少实力,贫穷落后,则只能挨打。只有两个文明相结合,有理有节又有力,才可能成为掌握命运改变命运的强大力量。
       ②关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和生产力发展对于历史进步的重要作用,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早在共产党诞生的时候,在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就成为共产党人的基本常识和理论武器,并因此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认识。但是,像今天这样,以如此强烈的形式在这两个问题上给中国人民以震撼,以提醒,这在过去并不多见。中国人民似乎一下子清醒了许多,成熟了许多,因此也强大了许多。
       ③中国人民的觉悟和力量,体现在万众一心,同仇敌忾,全国上下义正辞严的抗议活动中,也体现在群情激昂而不乱、仇恨万丈而不过激地严格依法行事中,充分显示了中国人民的伟大爱国精神和巨大凝聚力,体现了不畏强暴、反对霸权、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强意志;展现出一派"国家兴亡,___________。"的感人景象和具有优良文化传统的泱泱大国形象。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主义中国,再不会因反帝爱国出现百年前的"义和团"运动,也不会因盲目造反出现"文化大革命"时的"红卫兵"运动。这是中国人民政治觉悟的一个极大提高,是中华民族素质的一个极大提高。
       ④中国人民的觉悟和力量,体现在化悲愤为力量.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上,把高昂的爱国主义热情转化为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的巨大动力。落后就要挨打,这是历史教训,也是血的见证。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百年不动摇,正是因为我们坚持这样做,保持了稳定,促进了发展,取得了成就,西方敌对势力难以容忍,妄想把我们搞乱,以便乱中伺变,以压促变,是比导弹袭击更为狠毒的罪恶用心。但在觉悟的中国人民面前,什么力量也难扰乱中国人民的阵脚,扭转前进的方向。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坚守岗位,努力学习和工作,这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最有力量的抗议。
       ⑤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饱受西方列强凌辱,也在反抗西方列强的斗争中锻炼了不畏强暴的优秀传统。中国人民今天的觉悟和力量,是近百年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中华民族伟大革命精神的继承和发扬,也是改革开放20年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必然结果,是10年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勇于开拓、努力奋斗的结果。中国人民的觉悟和力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的坚强和成熟。通过对于这起事件的处理,我们看到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驾驭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气魄和能力,看到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坚如磐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前途无量,不可阻挡!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下列各题。

读书的“体”与“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以往,“读书人”的称谓专属于少数人;如今,在“全民阅读”的时代,读书已成为大众普遍拥有的权利。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知识生产的积累,读书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为什么读书?读什么书?怎样读书?读书有用抑或是无用?这些围绕“读书”而产生的问题似乎都悬而未决。

       关于读书,可以从“体”与“用”这两个方面来理解。大致上说,“体”指的是事物的本性、本根、本体,而“用”则是指“体”外化而生成的功用功能。

       从“用”的层面看,开卷有益,学以致用。这里的“有益”和“致用”都意在表明读书确实包含着实用的功利诉求。从这个角度考量,读书利国利民、利人利己。通过读书,人们可以获得生存技能以创造财富改善生活;通过读书,人们可以到达更高的社会阶位而改变命运。

       然而,对实用功利的追求只是读书的一个方面,过分地强调读书的实用功能,往往会遮蔽读书的根本要义。“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这种劝学篇,主要用读书的好处和用处来激励人们学习,会养育狭隘的读书观念。

       从“体”的层面看读书,也就是探究读书这件事情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当我们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时,就意味着读书是一种专属于人的活动,读书与做人几乎就是同一件事情。读书的根本要义是“人性养成”,“人文化成”。从这种意义出发来理解读书才可能达到读书的至境。

       一般来说,受功利之“用”驱使的读书可归为“要读书”一类,而怀有“体”之情怀的读书则可称之为“好读书”。“要读书”乃是“五经勤向窗前读”,与之相反,“好读书”偏偏是“闲来无事好读书”。以前读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里面说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常常觉得不着边际。因为既然是读书,便应该正襟危坐,皓首穷经,衡量得失,怎么能“不求甚解”呢?读书而不好好学习,兴之所至,随性自然,算是什么好学上进?后来,渐有所悟,是因为明白了孔子的感叹:十年有五而志于学,五十而知天命。这是孔子对于知识与人生宿命的感叹,“知天命”后也就熄灭了“志于学”的功利之心,最终达到“从心所欲”、领悟人生的境界了。

       归根到底,“要读书”致力于实用知识,“好读书”致力于人生体悟。后者往往可以不执着于书本身,前者却陷于斤斤计较。带着患得患失的心去读书,有时候就会执着于一念而忘记了风来水面与月到中天。

雅文深境,幽思明悟,在一方局促的生命空间里,俯仰于天地大化之间,不正是读书的根本意义之所在吗?

(文/杨平,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我那莽撞的17岁

       青青的山坡上,报春花正次第开放。查玛采撷枯草中的报春花,身子一起一伏。她偶尔左右看看,阳光照在她长长的睫毛上,闪闪发光。

       我喜欢她却不敢接近,远远地望着她。那头牛犊却形影不离地跟着她。它去年冬天刚刚出生,查玛用心呵护,它长大后便形影不离地跟着她了。

       我若是那头牛犊多好,能够得到她轻轻地抚摩……查玛一定不怎么喜欢我。谁会喜欢衣衫褴褛、瘦若干柴的邻家17岁男孩呢?那时我们刚刚迁徙至此。我只有在需要牛奶时才去查玛家。那家的女主人和蔼可亲,她给我装了满满的两瓶牛奶之后,又给了我一些牛初乳。在一旁蹬着缝纫机忙碌的查玛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我在回家的路上脑子里满是查玛的微笑。我暗暗想,我一定要想尽方法博得查玛的欢心。查玛喜欢花。那次她赶牛犊时,我捧着一大束报春花出现在她眼前。

       “你好!”我把花束递给她。或许是因为那捧花,她眼中含笑,与我握手。

       “跟我一起赶牛犊吧。”她说。我们从山坡的一边开始赶。还没有长出犄角的公牛犊轻轻顶了我一下,或许是在保护自己的主人。我先是一惊,之后又想如果能化险为夷,这头牛犊定会成为我和查玛聊不完的话题。我从怀里掏出烙饼,撕了一些喂它。它像是在吃嫩草,嚼着烙饼。

       “咯咯咯……”查玛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想她并不反对我这样做。

       “你……有空吗?”我鼓起勇气问道。

       我们来到河边。之前,我用书本粗糙的纸张做了一条船。

       “我们赛船吧!看谁能拿第一!”看来查玛非常喜欢这游戏。

       “好啊!”当我的船要超过查玛的船时,公牛犊跑过来顶了我一下,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我险些掉进河里,一只靴子湿透了。

       “哈哈哈!”查玛嘲笑我。

       之后我们常常见面。我相信查玛一定会成为我的恋人。我是多么想搂住她,轻吻她,只是这头牛犊一点都不懂得谦让,不让我碰她。我得想办法对付它。

       夏天来了。6月末,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他带了一只旱獭来。旱獭肉用野葱熏香后真是美味。我背着家人弄了一块肉去找查玛。

       “给!你吃旱獭肉吗?”她用洁白的牙齿将肉吃了个精光。可惜,肉就只有这么一点。

       为了博得她的欢心,我背着哥哥的猎枪上了山。我看到一只旱獭在洞口附近悠闲地吃草。

       “哞,哞……”旱獭被牛犊吓回了洞内,又是这头牛犊坏了我的好事。

       我疯掉了,把瞄准猎物的枪口转向了牛犊。牛犊踉跄了几下,腿上流出了鲜血。此时我后悔莫及,向牛犊走过去。牛犊流着殷红的血跑远了。

       我终于有了收获,打算为查玛做一顿美美的野餐。

       去她家,她不在。再去,还是不在。我变得焦躁不安。

       “查玛呢?”我问道。

    “   去苏木(镇)里了,她让你不要再找她了……”那家的女主人便 不再言语,给我盛了一碗酸奶。

       我准备回家时,公牛犊横在了门口,它腿上的血已凝固。

       “哞,哞……”

       为什么要伤害这小东西呢?至今我都觉得在那次决斗中,两头公牛犊都受了伤。我从我的衣带上撕下一条布,为公牛犊包扎。

       走出邮她的家门,我心痛至极。

       哦,我公牛犊般鲁莽单纯的17岁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后母的三巴掌
    从六岁至今,跟后母一起生活了30年,烙在我骨血里磨不掉的是后母印在我屁股上的三巴掌。
    第一巴掌是我8岁那年夏天,我同伙伴从卖甜瓜的老头儿筐里偷了一只甜瓜,跑回家躲在街门后头吃。
    “哪来的?”后母看出不对劲儿了。
    “偷的。”我还觉得挺得意,挺能耐。
    “啪!”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拽过去照准屁股就是一巴掌,又响又干脆。疼得我腿肚儿直转筋,咧开嘴半天没哭出音来。
    “做贼!与老鼠一个祖宗!恨死人!把瓜扔了!不许吃!给,给老头儿送钱去!”后母那严酷的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我怕极了,不敢哭,接过两毛钱扔了瓜咧着嘴给卖瓜的送钱去。
    从此,别人多稀罕的东西都没动过我的心。
    第二巴掌是我10岁那年。
    要过年了,父亲交给后母一沓钱说:“准备过年,再给二小买几袋奶粉,别光喝炒面糊糊了。”
    二小是我刚出生的弟弟,后母没奶水,老喂他炒面糊糊。
    我看见后母将钱压在席底下。
    “阿巧”,前邻居二奶奶一大清早叫开我家门,喘着粗气在院子里跟后母说话,“章媳妇要生孩子生不出来得送医院,你手头有钱不?”
    “有。”我听见后母只说了一个字便往屋里跑。我赶紧把席底下的钱换了地方。
    “嗯?”后母揭开席一怔。“兴许是他爹又换了地方了,你先送人上医院,我去找他爹,随后给你送去。200块整。”
    二奶奶小跑走了。我神秘兮兮地把钱给后母看:“过年呢,不借给她。”
    后母二话没说,一把把我从被窝里薅出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我直蹦高,她却夺过钱跑出去了。
    “小孩子家家的,不学理性,谁还能没个病灾的。等自己陷在坑里就找不着道儿了。”后母回来后并不哄我,还瞪着眼训我。
    父亲知道了,说该把屁股打碎。
    从此,“帮”字在我的理解里有了深刻而特殊的含义。
    第三巴掌是我14岁那年。
    我考上了县里的重点初中,但吃住自理家里负担不了。
    “我不上了,帮娘喂猪吧。借人求人多难。”我吃饭时说。
    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揪起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直钻心,但我没哭,因为我稍懂人事了,知道听后母巴掌后的教训才重要。
    “一指头年纪,还没见事就先低头!抬起来!不念书,大了能中屁用!我去求人借,还用你费心!再有这想法眼睛抠出来喂猪!”
    我哭了,不是因为屁股疼,而是在我理解后母一片心血之后感动得哭了。我在内心发誓:“等我会写文章时,一定先写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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