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中考语文模拟卷(三十四)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注。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忧虑的表情,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1)、小说第二段那么详尽地描写麦克舅舅的小提琴,有何作用?

(2)、指出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

②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3)、用一个词语概括“我”的形象特征,并简析“我”在全文中的作用。

(4)、“我”上大学前已知晓“提琴”的真相,可为什么还视它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联系全文,探究理由并作简析。

举一反三
阅读虞燕的《家有马大哈》,完成后面小题。

       ①女儿正在读词语,当她念到“粗心”“丢三落四”时,突然眯起眼睛笑了:“这不是说的我爸爸嘛!”我怔了一下,随即哭笑不得地转头看向正坐于女儿身后的她爸,他颇不好意思地笑着轻拉了一下女儿的小马尾,然后,突然站起来往外走 , 说是才想起给我们带的两盒雪媚娘落在车上了。

       ②回想起来,她爸的马虎粗心其实从谈恋爱时就已见端倪。彼时通讯不便,他就三天两头地给我写信。有一次,我看完信后,觉得奇怪!明明话只说了一半怎么突然就没了?更没有祝愿语、属名和日期。当日下午,又收到了他的信,打开一看,只有一页,信末有他另外加上的一行字:很是抱歉,信寄出后才发现桌上还剩了一页,又以最快的速度寄出。

       ③婚后,他的马大哈本色就充分表现出来了。总有忘带钥匙忘带手机忘带钱包忘戴手表等“剧目”频繁上演,有时就演一出,有时是好几出轮番地演,看得人急火攻心。起先,我还孜孜不倦地对他循循诱导,以期他能洗心革面,起码也要有所改善嘛。但经历无数次的失败之后,我终于决定放弃对他的“治疗”,却开始把自己搞得像上了发条的机器——具备各种提醒功能的机器:窗关了吗?手机带了没?有没有带包?记得锁门,记得关灯,记得带伞……如此过了一阵后,觉得自己身心俱累,“机器”罢工了!于是,那些工作日的早晨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随着一声“我上班去了”,门也“砰”地关上了。过了一会,“吱嘎”一声,门开了,他又回来了,“我忘记带东西了”。

       ④他偶尔会在休息日骑着自行车去菜场,却也经常出状况。有一次,很有兴致地说要给我做最喜欢吃的藕炖排骨和黑木耳炒鸡蛋,我无比幸福地翘首以盼。到家后,他快乐地哼着歌儿刷锅洗菜,突然,歌声戛然而止,看他跑进跑出好几趟,还在自行车旁绕了两圈,我就知道有情况了。原来是那关键的排骨跟黑木耳不见了。他当然想不起丢在哪了,只记得这两样都是付好钱的。后来呢,说好的藕炖排骨变成了冰糖炖藕,黑木耳炒鸡蛋则被荷包蛋所代替。

       ⑤我深知他马虎,却总是低估他马虎的程度。他洗衣服前,我第一反应是跟他强调深浅两色的衣服要分开泡,但之后发生的状况却是五花八门的,如泡烂遗忘在兜里的纸币、洗丢衣服上的扣子、把袜子倒进马桶……最让我欲哭无泪的一次是,他把我那朵与裙子配套的立体多层布艺花随着一大盆水“哗啦啦”地冲进了马桶。那是我最心爱的一条裙子上的与裙子同色同材质做工精美的大花朵,没有了这朵花的点缀,整条裙子便黯然失色。我后来几乎没有再穿过那条裙子。更让人心塞的是,经他这样一搞,下水道被堵了,还得找工作人员来解决。

       ⑥马大哈当然还特别容易得到小偷的“眷顾”,电瓶车、自行车、手机等都曾因他的疏忽大意不翼而飞。结婚多年之后,他的马大哈症状基本没有改善,我倒是从起初的着急上火修炼到处之泰然了,除了见怪不怪之外,还有个原因——我逐渐发现他对许多事情的处理都很具马大哈精神,大大咧咧糊里糊涂,不爱死磕不爱计较,呵呵一笑就过去了。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心粗心大”还是个优点呢。

                                                                                                                                                                             (选自《宁波晚报》,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的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摸着它的苍老,几道灰白的折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十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材,五岁就进了小学。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了空气,很实在,也变的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的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这一连串的动作在我看来是如此慎重与长久,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我不敢用力,只想轻轻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的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这种少年苦事、少年心思,今天想来多么可爱。

    当众朗读,是那时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人认为是 “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差”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色飞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

    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自由是自由了,但反而觉得少了些什么。

    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上课无聊时,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旧课本中的情景仍历历可寻,但年少时的那种情怀,却无从寻觅了。(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相关问题。

要命的书

       ①我常常怕枕边摞得高高的书掉下来,把我砸个半死,甚至一命呜呼。

       ②这惧怕由来已久。小时候家里房子小,墙上钉上两根铁扦,架上块长木板,书一摞摞地堆在上面,顶到了屋顶。我们个子小,须站到桌子上才能够到书。书平放着,只能看到切口,看不到书脊,就一本本抽出来翻。书本来就不多,抽完一摞就记住了名子,单看厚薄就知是那本书。只是在抽底下的书时,用劲一拉,整摞书便扣在脑袋上,落得个灰头土脸。要是给函装的书砸了,头上肯定会起个青包。那函多是爸爸自己做的,不用硬纸板,用的是木板,耐摔。父母吵架,并不动手,妈妈的火上来了,会用木棒将木板子掀起来,只听轰天的霹雳过后,那些书便从天堂被打到地狱,残鳞败甲落了一地。这是绝招,老头子只好耐着性子一本本收拾,一张纸片都舍不得丢,收拾完了,气也消了,看着自己这些久经考验的命根子,发呆。

       ③待我上了大学,在图书馆陡然见了那么多好书,都是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皓月当空的古今圣贤的作品,就一本本往屋里搬,借只能借 3 本,啃得动的立刻啃掉换新的,啃不动的就多留几天,搁在枕边伴我入梦,真盼着夜里一缕精魂袅袅飘入灵府,通我心窍,启我智慧,让我通体发光,可惜,让我通体发光的还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到了书店,见到这些啃不动的书立刻买下,还掉公家的。不多时候,床上便摞满名著,特别唬人,我乐的是我终于有了这些耐用消费品,现在放在这里,更像是我的睡床之宝、知识权威,不仅让我静穆庄严,也引得不少人纷纷在床头立起知识神龛,每夜临睡前翻上几翻,算是拜了大礼,像是基督徒饭前的祈祷。然后找上一本好看的过瘾。这些书依旧威严地躺在那里,而且越摞越高,我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个个都可敬可爱,却又不知道怎样去获得这些书的青睐,既不用功,又想个个都爱,不可能的事。读到天花乱坠,醒醐灌顶的时候也有。这时,就痴痴地想个不休,觉得自己做了这些书的主子,很神气了几天,争论时底气也壮。可过不久翻到让我开窍的地方,竟又是山重水复,雾气茫茫,不觉呆了,不知是我错了,还是这些大师老奸巨滑,戏耍无知顽童。久而久之,我们也不敢造次了,有文字处多留住眼,有可想处多定些神。书多没处放了,就与同学一道去建筑工地,每人偷一块脚手架的长木板,白纸包好架在床上,将这些书供奉起来。哈,那真是知识的银河,璀璨的群星,他们主宰着知识的星空,我们须仰视才看得见。

       ④毕业时,大包小包多是书。虽听说有人大发牢骚,说书又重又沉,可真正把书卖掉的并不太多。对着提着麻袋收书的小贩,他们都很吝啬,常让小贩扫兴而去。一位即将奔赴沿海经商的同学,恋恋不舍地将一本本书精心放在箱子里,我还从未看到他这么珍惜书。那里面有一套几乎全新的黑格尔著作,特别扎眼,国内出的译本几乎他都全了。他抚摸了许久,最后还是说:“老黑,走吧”。那神情像是和黑格尔商量一同下海。

       ⑤如今,我还是掉进了文字之海。整日满眼都是字,书是越读越多,头发是越读越稀,眼是越读越坏。读完了就把字拿来卖,依旧是书生的那一点点能耐。只是经过的事变成的字,如焊进脑子里,不像在海中游乏了,上岸抖落一下便抖尽水珠。这是肉中的血,汗里的盐,想抖落也抖落不掉。看看别人入这海,入那海,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也时常乱自眼来,恨从心生,恨这些劳什子的书强行让人选择一条出路玄远的生活方式。可恨到晚上,头一靠床,手就不自觉地拿起一本书,读下去,读下去,便雾失楼台,月迷津渡。

       ⑥东坡先生有喻,南人识水而不溺,北人入水则沉底。识得书性,入得字海,也算有海可入。有舟楫之便,击水之乐,狗刨几下,也淹不死,何必舍筏登岸。

       ⑦看来,那高高摞起的书还是把我砸中了,而且砸得服服贴贴,欲罢不能,这要人命的书呀!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小题。

胡记面馆

马苏胡

    ①胡记面馆,是小城东头最有名的面馆,胡家世代经营着小城老街偏东头的面馆子,靠着祖上流传下来的古法做面发家,子孙代代相传。用古法精心配制出来的面细润筋道、清新爽口,吃过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②老街人看到这代胡记的掌勺兼老板老胡都笑嘻嘻地打招呼:“老胡,多做一碗吧,馋面喽。”老胡也笑:“三六九,年年有,祖宗的老规矩俺可不敢改了!饿饿吧,明天再来。”

    ③胡记面做起来可不容易!一年里下麦子的时候,挑熟好的麦捆回家,人推着石磨细细地磨,这样面粉老到细腻。面是在头天晚上和的,先把面用水一裹,搓成块块,再加碱醒面,碱要讲纯度,不能太杂。面要醒到苦里发甜,味不对就弃面重醒,醒好的面用湿布包着放一晚,第二天拉的时候,面就筋道,任人拉扭。

    ④老胡有个独子——胡良,娃娃脑子灵光,什么东西都一学即会,老胡很早就让儿子学手艺。

    ⑤胡良学着老爹磨面,和面,拉面。揪起一拳头面,搓成匀粗的长条,再压平扁,用快刀划上几条长口,一手抓起一头面,双臂翼张于胸,“啪”的一声合起面,上下一抖.再拉。统共拉八次。完后用手托着面条,削去面头,左右一甩,身子一仰,面顺着就到了灶上的沸水里。然后伸双长筷,搅几下捞到一边盛高汤的瓷碗里。做好的面乍一瞧,就像是条条羊脂玉浸在汤里。胡良的手艺比他爹还要强一分。

    ⑥胡家面做起来又费时又费力,祖上说,烹小鲜如治大国,一日卖两顿,一顿36碗上等面,就保得胡记不衰。胡家祖宗规定的数量不光是为了讨个吉利,也是经过实践得来的,一个人不急不忙,一天顶好才能做出72碗上等面来。胡记面全在磨、和、拉三字里,一步也少不得,缺不得,减不得啊!

    ⑦祖宗的规矩,老胡从没坏过。一天72碗上等面,不多不少。

    ⑧这天晚上,胡良正和面,皱眉跟老胡说:“爸,咱家一天多做几碗,用厂里出的面粉,雇个人和面,改改老法子,就快了。我试过,那面模样一点儿不差,味道也不差太多。”

    ⑨“什么混话,那样的面还叫胡记吗?”老胡一听,气得拍了下桌子。

    ⑩“什么年代了,有胡氏这块招牌,老法子稍变有什么嘛!”胡良不服气。

    ⑪“这哪是变法子,这是砸牌子,招牌砸了,往后拿什么做生意?”

    ⑫胡良没听,在城中央偏东的地方开了家分店。

    ⑬往后老街人从城里回来,看着老胡:“小胡开了家分店哩,生意红红火火,一天卖几百碗,儿子赶上老子喽。”

    ⑭老胡不再笑了,只是愤愤抚手,频频叹气。

    ⑮有个城里谋生计的老街人有回点了碗胡记分店面,才吃了一口,就搁筷了,咂咂嘴:“不比老街的胡记哟,少了点儿筋道味儿。”周围正大快朵颐的食客皆惊奇。

    ⑯有好面的食客闻讯赶往老街。

    ⑰老街这边,胡良一走,店就留了老胡一人,老胡依然按规矩,一天72碗上等精面,不多不少。食客大呼:“极妙!”陶然于老街胡记。渐渐消息传开,胡良的生意淡了。大凡吃了城中胡记的,都来了老街,而吃了老街的,却再没回到城中胡记。胡良开始入不敷出了。

    ⑱胡良回了老街。

    ⑲老胡看见儿子,也不说话,只管做面。胡良吃了口老胡的面,想了想城中面馆的面,矮了头。

    ⑳胡良又开始做面了,一天72碗,跟他爹一样。胡记名声越传越远,一碗面是别家三四倍价钱,但小面馆生意仍然红火,有本地、外地,甚至还有别国的人老街东头,胡记门外经常排长龙队。

    ㉑那年老胡病了,胡良在跟前,老胡说:“别说爸迂腐,不懂变通,爸咋不知道赚钱?爸守的不是老规矩,不是这胡记招牌,而是这面的品质味道。做生意不用好货,待时间久了,谁买你的账?做面和做人、做事一样,得守好底线,脚踏实地,才能摘到星星揽到月亮。”胡良泪汪汪地听。

    ㉒“再去给老子做碗面吧!”

    ㉓胡良端着面回来,老胡捧在手里,对着光瞧了瞧,面条细若发丝,色泽细亮,挑起一筷子,吸上一口,面质轻柔,鲜香可口。老胡眯着眼,长嘘口气:“就是这个样。”随即倒在了一边,手中那碗却端端正正,滴汤不洒。

(选自《齐鲁晚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①有一天,两个来自欧洲的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洗劫财物,另一个强盗放火。似乎得胜之后,便可以动手行窃了。他们对圆明园进行了大规模的劫掠,赃物由两个胜利者均分。我们看到,这整个事件还与额尔金的名字有关,这名字又使人不能不忆起帕特农神庙。从前他们对帕特农神庙怎么干,现在对圆明园也怎么干,不同的只是干得更彻底,更漂亮,以至于荡然无存。我们把欧洲所有大教堂的财宝加在一起,也许还抵不上东方这座了不起的富丽堂皇的博物馆。那儿不仅仅有艺术珍品,还有大堆的金银制品。丰功伟绩!收获巨大!两个胜利者,一个塞满了腰包,这是看得见的,另一个装满了箱筐。他们手挽手,笑嘻嘻地回到欧洲。这就是这两个强盗的故事。

    ②我们欧洲人是文明人,中国人在我们眼中是野蛮人。这就是文明对野蛮所干的事情。

    ③将受到历史制裁的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不过,我要抗议,感谢你给了我这样一个抗议的机会。治人者的罪行不是治于人者的过错;政府有时会是强盗,而人民永远也不会是强盗。

    ④法兰西吞下了这次胜利的一半赃物,今天,帝国居然还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是真正的物主,把圆明园富丽堂皇的破烂拿来展出。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会把这份战利品归还给被掠夺的中国,那才是真正的物主。

    ⑤现在,我证实,发生了一次偷窃,有两名窃贼。

    ⑥先生,以上就是我对远征中国的全部赞誉。

阅读《一根拐杖》,回答下题

一 根 拐 杖

朱成玉

①14岁那年,我正在上初中,父亲在工地上不小心摔断了右腿。医生说至少得休养一年半载才能好,这可愁坏了父亲,全家人都指望着他挣钱呢。

②父亲是个待不住的人。刚刚休养了半个月,就让母亲给他弄了一副拐杖。他说家里太闷,要出去溜达溜达。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就是这样靠拐杖支撑着走路的父亲,晚上回来的时候,照样神奇地给我们挣回了钱,尽管只有十几元。原来,父亲在步行街那里,找了一份发广告的活儿。想着父亲右腿上裹着厚厚的石膏,拄着拐杖,在那里一站就是一天,我的心里,仿佛飞进去一只凶恶的马蜂,不停地扎着我。

③周末,我要替他去发广告单,他不允,让我在家复习功课。我却偷偷跟着。那天很热,我看到父亲脸上的汗水肆意流淌,可是两只胳膊要架着拐杖,手里还拿着厚厚的一摞广告单,没办法去擦。我想过去帮父亲擦擦汗,又担心他责骂我,只好在那里暗自替父亲难受着。

④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令我终生难忘的一幕。

⑤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摇摇晃晃走过父亲的身边,忽然就晕倒在地上。呼啦啦地围上来一帮人,却没有一个去扶的。我听见有人小声议论,说前几天有个年轻人救了一个老人,却被老人讹上了,最后那个年轻人在医院花了近千元的冤枉钱,真是叫人寒心。这大概就是一大帮人没有一个肯施以援手的原因吧。

⑥这是一群麻木的人,我向人群中那一张张脸望过去,每一张都写着冷漠。不,有一张脸是个例外,如同千万枯藤上唯一鲜活的一片叶子,上面写着焦急。我看得真切,那是父亲的脸!粗糙的布满皱纹的脸,此刻却光滑得如同一面镜子,映照了人的真心。

⑦父亲拄着拐杖,费力地拨开人群,蹲下来,为老人掐人中穴……原来老人中暑了。老人醒过来,向父亲道谢,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像一支风中摇曳的蜡烛,随时都有可能被吹灭的危险。父亲递给老人一根拐杖,“拄着点儿走吧,能稳当些。”

⑧“谢谢,那你怎么办?”

⑨“没啥,我这不是还有一根吗,我只是断了一条腿,一根拐杖足够了。”

⑩瘦小的父亲渐渐高大起来,早上明明刚和他比过个头儿来的,可是现在却觉得自己比父亲矮了不少。

⑪没了拐杖,我本以为父亲会摔倒,可是父亲没有,虽然站在那里有点儿摇晃,但却是像一棵树,只是摇晃而已,不会倒下。因为他的脚下有根,很深很深的根。人群并没有散去,开始有人伸出手来,一双、两双、十双……枯藤开始发出了新芽儿!

⑫我们太习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各扫门前雪,整天一副麻木不仁的模样,灾难来临时的呆若木鸡,邪恶当道时的熟视无睹,都会令你的灵魂左右飘忽,摇摇欲坠

⑬父亲让我懂得,每个人都需要一根善的拐杖,使自己的灵魂不至于在风雨飘摇的尘世摇摇晃晃。

⑭一根善的拐杖,可以让你的人生站得稳当一些。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