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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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年四川省成都市高考语文三诊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父爱之舟

吴冠中

    ①是昨夜梦中的经历吧,我刚刚梦醒!

    ②朦胧中,父亲和母亲在半夜起来给蚕宝宝添桑叶……每年卖茧子的时候,我总跟在父亲身后,卖了茧子,父亲便给我买枇杷吃……

    ③我又见到了姑爹那只小小渔船。父亲送我离开家乡去投考学校以及上学,总是要借用姑爹这只小渔船。他同姑爹一同摇船送我。带了米在船上做饭,晚上就睡在船上,这样可以节省饭钱和旅店钱。我们不肯轻易上岸,花钱住旅店的教训太深了。有一次,父亲同我住了一间最便宜的小客栈,夜半我被臭虫咬醒,遍体都是被咬的大红疙瘩,父亲心疼极了,叫来茶房,茶房说没办法,要么加点钱换个较好的房间。父亲动心了,但我年纪虽小却早已深深体会到父亲挣钱的艰难。他平时节省到极点,自己是一分冤枉钱也不肯花的,我反正已被咬

了半夜,只剩下后半夜,不肯再加钱换房子……

    ④恍恍惚惚我又置身于两年一度的庙会中,能去看看这盛大的节日确是无比的快乐,我欢喜极了。我看各样彩排着的戏文边走边唱。看高跷走路,看虾兵、蚌精、牛头、马面……卖玩意儿的也不少,彩色的纸风车、布老虎、泥人、竹制的花蛇……父亲回家后用几片玻璃和彩色纸屑等糊了一个万花筒,这便是我童年惟一的也是最珍贵的玩具了。万花筒里那千变万化的图案花样,是我最早的抽象美的启迪者吧!

    ⑤我从来不缺课,不逃学。读初小的时候,遇上大雨大雪天,路滑难走,父亲便背着我上学,我背着书包伏在他背上,双手撑起一把结结实实的大黄油布雨伞。他扎紧裤脚,穿一双深筒钉鞋,将棉袍的下半截撩起扎在腰里。腰里那条极长的粉绿色丝绸汗巾可以围腰二三圈,还是母亲出嫁时的陪嫁呢。

    ⑥初小毕业时,鹅山小学是当年全县最有名气的县立完全小学,方圆二十里之内的学生都争着来上鹅山。我考取了。要住在鹅山当寄宿生,要缴饭费、宿费、学杂费,书本费也贵了,于是家里粜稻、卖猪,每学期开学要凑一笔不少的钱。钱,很紧,但家里愿意将钱都花在我身上。我拿着凑来的钱去缴学费,感到十分心酸。父亲送我到校,替我铺好床被,他回家时,我偷偷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心酸的哭,与在家里撒娇的哭、发脾气的哭、打架吵架的哭都大不一样,是人生道路中品尝到的新滋味了。

    ⑦第一学期结束,根据总分,我名列全班第一。我拿着老师孙德如的签名盖章,又加盖了县立鹅山小学校章的成绩单回家,路走得比平常快,路上还又取出成绩单来重看一遍那紧要的栏目:全班六十人,名列第一,这对父亲确是意外的喜讯,他接着问:“那来自道呢?”父亲很注意入学时全县会考第一名朱自道,他知道我同朱自道同班,我得意地、迅速地回答:“第十名。”正好缪祖尧老师也在我们家,也乐开了:“茅草窝里要出笋了!”

    ⑧我又要去投考无锡师范了。

    ⑨父亲又同姑爹两人摇船送我到无锡,时值暑天,为避免炎热,夜晚便开船,父亲和姑爹轮换摇橹,让我在小舱里睡觉。但我也睡不好,因确确实实已意识到考不取的严重性,自然更未能颌略到满天星斗、小河里孤舟缓缓夜行的诗画意境。

    ⑩老天不负苦心人,他的儿子考取了。送我去入学的时候,依旧是那只小船,依旧是姑爹和父亲轮换摇船,不过父亲不摇橹的时候,便抓紧时间为我缝补棉被。我从舱里往外看,父亲那弯腰低头缝补的背影挡住了我的视线。后来我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时,这个船舱里的背影便也就分外明显,永难磨灭了!不仅是背影时时在我眼前显现,鲁迅笔底的乌篷船对我也永远是那么亲切,虽然姑爹小船上盖的只是破旧的篷,远比不上绍兴的乌篷船精致……我什么时候能够用自己手中的笔,把那只载着父爱的小船画出来就好了!

    ⑪师范毕业当个高小的教员,这是父亲对我的最高期望。但师范生等于稀饭生,同学们都这样自我嘲讽。我终于转入了极难考进的浙江大学代办的工业学校电机科,工业救国是大道,至少毕业后职业是有保障的。幸乎?不幸乎?由于一些偶然的客观原因,我接触到了杭州艺专,疯狂地爱上了美术。正值那感情似野马的年龄,为了爱,不听父亲的劝告,不考虑今后的出路,毅然沉浮于茫无边际的艺术苦海,去挣扎吧,去喝一口一口失业和穷困的苦水吧!我不怕,只是不愿父亲和母亲看着儿子落魄潦倒。我羡慕过没有父母、没有人关怀的孤儿、浪子,自己只属于自己,最自由,最勇敢。

    ⑫……醒来,枕边一片湿。

(有删改)

【注】作者吴冠中,江苏宜兴人,当代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以梦境开始,引入对往事的回忆;以从梦中醒来,泪湿枕边结束,首尾照应,意在强化作者对父母、亲人的深切怀念之情。 B、父母深夜为蚕宝宝添桑叶,是我童年难忘的记忆,这一情景既交待家庭生活背景,写出父母的辛劳,也由此引出父亲对我的疼爱。 C、童年的我出生贫寒,懂得体谅亲人的不易,因此住旅店时不愿父亲花钱换好房间,读书时为交不起学费使家人困窘而心酸哭泣。 D、读小学时考到全班第一,我高兴而且兴奋;父亲却冷静地询问同学朱自道的排名情况,可见父亲比我沉稳,想以此消消我的傲气。 E、本文多从小事着笔而意味深长,父亲为我糊万花筒、背我上学、借船送我考学等,从细微处表现出贫苦生活中父爱的深厚与伟大。
(2)、第⑩段作者忆及父亲缝补棉被的背影十分动容。这段文字好在哪些地方?请简要赏析。

(3)、第⑪段中所表现的感情较为复杂。本段表现了作者哪些感情?请简要说明。

(4)、本文以“父爱之舟”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加以探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小松鼠

柯来台

    ①朋友送给我一只松鼠,它全身呈深绿色,翘起的尾巴顶端和腹部则是红色的。我一开始就觉察到它野性十足,它对人一无所知,竟以为可以无所顾忌。第一天,它就把猫咪吓得直哆嗦,而京巴狗在它面前竟说不出话来。瞧着这个快活的家伙一本正经地坐在椅子背上,瞪着那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每一样东西,谁不发抖呢?

    ②第一天,它喝牛奶。在我的头发上蹭干净两只手,然后在空中蹦跳。不一会又回到我的肩上,梳理我的头发,把冰冷而友好的小鼻子,肉乎乎的舌头在耳朵下方蹭。

    ③一条在它童年时就箍在它腰上的锁链磨坏了它的毛皮,他那如羽毛般轻盈、如火焰般闪烁、翘在空中的尾巴在跳来跳去时便发出一种如苦役犯戴的镣铐的声音。“抓住它,把它拴住,它把糖果盒拿走啦!”它被抓住之后就把长长的手指,塞进钢制腰带间,陷入沉思。我带它到乡间度假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它一直过的是沉闷的城市生活。它没有立刻走出敞开的笼门,而是把一双手紧贴在胸前,出神地凝视无边的绿色草地,身体则有规律地战栗,它的美丽的、如一颗泪珠般凸起的眼睛里映出一片绿色。

    ④我牵住链子的另一端,它便随我一起在草坪上行走。在草地上,它干净利落地小便,采摘一粒粒黑色的种籽。然后,它用前肢抓住一棵鲜花盛开的小树底部的枝桠,发疯似的摇晃它,仿佛要看看这树枝是不是活的。这时,它瞧见空中飞过的鸟儿,便伸长脖子向鸟儿致意,这一举动几乎使它离开了地面。

    ⑤它遇见一条蜥蜴,前额上边立即堆起皱纹,竖立起了脖子和尾巴上的毛。在我起来调解之前,它已经翻了个空心筋斗,像只好斗的公鸡在空中打了个旋,那可怜的小蜥蜴已成了两截。但是,对癞蛤蟆,它只是表现出强烈的厌恶,不过,有时候,它向肥肥的长满疙瘩的癞蛤蟆伸出爪子,很友好地搔它的脑袋。癞蛤蟆鼓起了肚子,表示抗拒,发出刺耳的声音。

    ⑥在乡间,它发胖了。除了我给它的榛子、核桃、杏仁外,它还咬了窗帘、镜框的一角,还整天把一根葡萄枝搂在怀里走来走去,用嘴唇舔着。它轻盈地在我肩上蹿来蹿去,往我耳朵里吹气。小园子里开满了白洋槐花、杜鹃花。小松鼠关在笼子里,把它的可爱的鼻子挤在两条栏杆之间……我知道它在想什么,我终于打开笼子,解开它的锁链——我知道,我会想它的。

    ⑦我给他自由的时候,正是六月,温煦的威风轻拂,自由的松鼠却一动也不动,它两只手交叉,久久地、全神贯注地坐在窗台上。它开始做它习惯的动作,把手塞进腹部和链子之间,但它没找到链子。它笨拙而轻轻地跳了一下,估量那根原先栓他的链带的长度,然后,又试着跳了一下,那时,他只是瞅着我。然后,它不安地咳嗽,急急地奔跑起来,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⑧暮霭降临时,我呼唤它的名字,但没有用。可是,夜色深沉时,窗台上面想起了松鼠那轻轻的、朴实的干咳声,它呼唤着我。它像主人似的回到房间。它步履蹒跚,因户外的空气、树木、鲜花和海拔高度而心醉。它就着小盆的水嘴畅饮,用一双手梳洗一番,准备床铺——那个它每天打开裹在身上的毛线团。第二天,我又见到它自由自在地坐在窗边,等待着折断那条其实已不再存在的链子……那天,它没有离开花园。在杜鹃花,洋槐花丛中,重又开始像人间天堂一般的生活。一群飞来飞去的燕子和麻雀围着它,对它鸣叫,它又开始蹦蹦跳跳,欣喜若狂,忘乎所以,追逐猫咪,把猫从洋槐树那儿撵走,它得意洋洋,蹲在洋槐树上,一脸满不在乎的神态:“现在该轮到谁了?”

    ⑨小松鼠没有失去爱交际的性情,不久,邻居小姑娘告诉我,“松鼠坐在我家钢琴上,听我学唱歌”;隔壁的大爷向我诉苦,“我留在盘子里的核桃和葡萄干被它吃了”。

    ⑩它每天早出晚归,精力充沛,皮毛光亮,因为获得自由的缘故,甚至因为感恩的缘故,它显得神采奕奕,它从不忘记回家,从不忘记向我滥施松鼠式的爱抚。这重新开始的世界,这一平衡状态,这野生动物和我们之间的纯洁关系,持续了两三个星期。一天晚上,它没有回来,后来的晚上也没有再回来。我确信,人类的双手又重新抓住了它,抓住了它那伸出脑袋让人抚摸的耳朵。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笔墨祭(节选)

余秋雨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来,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藩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象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江南的冬景

郁达夫

    ①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知道围炉煮茗,或吃涮羊肉,剥花生米,饮白干的滋味。而有地炉,暖炕等设备的人家,不管它门外面是雪深几尺,或风大若雷,而躲在屋里过活的两三个月的生活,却是一年之中最有劲的一段蛰居异境;老年人不必说,就是顶喜欢活动的小孩子们,总也是个个在怀恋的,因为当这中间,有的萝卜,雅儿梨等水果的闲食,还有大年夜,正月初一元宵等热闹的节期。

    ②但在江南,可又不同;冬至过后,大江以南的树叶,也不至于脱尽。寒风——西北风——间或吹来,至多也不过冷了一日两日。到得灰云扫尽,落叶满街,晨霜白得象黑女脸上的脂粉似的清早,太阳一上屋檐,鸟雀便又在吱叫,泥地里便又放出水蒸气来,老翁小孩就又可以上门前的隙地里去坐着曝背谈天,营屋外的生涯了;这一种江南的冬景,岂不也可爱得很么?

    ③我生长江南,儿时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铭刻特深;虽则渐入中年,又爱上了晚秋,以为秋天正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节季,但对于江南的冬景,总觉得是可以抵得过北方夏夜的一种特殊情调,说得摩登些,便是一种明朗的情调。

    ④我也曾到过闽粤,在那里过冬天,和暖原极和暖,有时候到了阴历的年边,说不定还不得不拿出纱衫来着;走过野人的篱落,更还看得见许多杂七杂八的秋花!一番阵雨雷鸣过后,凉冷一点;至多也只好换上一件夹衣,在闽粤之间,皮袍棉袄是绝对用不着的;这一种极南的气候异状,并不是我所说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国的长春,是春或秋的延长。

    ⑤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时也有时候会保持得三个月以上的生命。象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则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出。

    ⑥说起了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的喜欢以Spaziergang一字来做他们的创造题目的一点看来,大约是德国南部地方,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仿不多。譬如说十九世纪的那位乡土诗人洛在格(Peter Rosegger, 1843—1918)罢,他用这一个“散步”做题目的文章尤其写得多,而所写的情形,却又是大半可以拿到中国江浙的山区地方来适用的。

    ⑦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道的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丫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得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⑧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村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假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⑨有几年,在江南,在江南也许会没有雨没有雪地过一个冬,到了春间阴历的正月底或二月初再冷一冷下点春雪的;去年的冬天是如此,今年的冬天恐怕也不得不然,以节气推算起来,大约太冷的日子,将在1936年的2月尽头,最多也总不过是七八天的样子。像这样的冬天,乡下人叫作旱冬,对于麦的收成或者好些,但是人口却要受到损伤;旱得久了,白喉、流行性感冒等疾病自然容易上身,可是想恣意享受江南的冬景的人,在这一种冬天,倒只会得到快活一点,因为晴和的日子多了,上郊外去闲步逍遥的机会自然也多。

    ⑩窗外的天气晴朗得像晚秋一样: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诱得使你在房间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实践这一种无聊的杂文,我也不再想写下去了,还是拿起手枚,搁下纸笔,上湖上散散步罢!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一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碱蓬草

胡修江

    秋天是属于陶渊明的。金秋的菊花开放时,天空蓝得像一个童话,于是人们就登上高坡,高坡上满是文人的诗情,亲朋们精致的思念。而此时,我的心灵却被一丛丛红红的野草完全占据了。乡人说,那是碱蓬草,是沿海滩涂特有的一种植被,也叫碱蓬菜。说它是菜,是怀了亲切;说它是草,是因为野生野长。五月长出新芽时,草叶还翠绿如滴,然后由于生长在海陆之间,潮来潮往间,叶子就逐渐开始变红了,九、十月间,简直是漫滩遍野的红。它喜欢盐碱地,喜欢和海浪亲吻,丛丛簇簇,扎根于荒凉,向翱翔的海鸥铺展野性的美丽。

    碱蓬草生长在海滩上,一年又一年,蛮横、执着,看惯的人觉得是顺理成章,初到的人觉得惊讶神奇。我虽不是伴着碱蓬长大的,但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所以,我和它就有了一种若即若离的默契,它正适合我的细细阅读。暂时的逃离城市,既非归隐,也非从俗,就是想在作秀般的喧扰中寻到一点朴实的宁静。登高赏菊,很多人是因为陶渊明,似是一种硬造的文人情结 , 我不想这样。陶渊明的归隐,因着文人的清高,并非本愿,乃逃禄而归耕,不论外表装饰得如何轻视世事,洒脱不凡,内心却更强烈地执着人生,非常痛苦。他种的豆从来就长不好,草长得太茂盛;他的田园就像一个装饰好背景的舞台,一个人粉墨登场,耕种就是演戏了。但当你面对这一丛丛犹如红色的地毯般一直铺到天边的碱蓬草时,你就会直面最朴素的生命诠释:自然。你能炫耀一种坚强么?坚强是在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中的勇敢生存,碱蓬草不是,它就适合盐碱地,土地肥沃,就会死亡;你能赞美一种热情么?热情是无时无刻不在的青春的涌动,碱蓬草不是,秋天过后就会凋萎。

    当年在大沽河边,英雄战死在疆场,鲜血染红了大地,也染红了河岸海边的漫山遍野的碱蓬草,从此野草涂上了英雄的光辉。今天,理想主义的时代渐渐远离我们而去,但草却依然在顽强地生长,铅华洗尽,本色如初。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瓜菜代”的岁月,碱蓬草成为救命草。滩边的渔民村妇采来碱蓬草的籽、叶和茎,掺着玉米面蒸出来红草馍馍,几乎拯救了一整代人。今天,也不会再有人会钟情于它,只有一些都市人,在厌倦了生猛海鲜、大鱼大肉后,买上一两个碱蓬菜的包子,调节一下已被油腻堵塞的肠胃。碱蓬草依旧鲜红亮丽,依旧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它能觉出自己地位的变化、曾经的荣辱么?草木无情,多情的只是人类自己,但往往又是自作多情。草依旧是草,就如同人依旧是人。

    碱蓬草环绕的,是一处处的养虾池,那些赤脚的农民经常从碱蓬草上走过,每一天夕阳坠落的时候,家人送来饭菜,一家人就这样在晚霞的余晖中享受着最平常的幸福。为了看虾,他们晚上经常睡在只能放下一张床的小屋中,夜风吹送,送来大海的涛声,与之相伴的就是这丛丛的碱蓬草,一生的匆忙岁月,几世的艰辛劳碌,都融进瞬间的永恒中了。他们说,这里没什么风景。风景就是每天一如既往的生活。

    如今,对都市人而言,单纯玲珑的风景已经不再具有太大的诱惑,粗犷与坦荡反倒吊足了一些人的胃口。于是更多的人开始走马观花般地浏览“荒凉”,对此,我只想说,向往一种勾人魂魄的旅程的同时,不要玷污了一份朴拙,一份厚重。

    对于那丛红草,我也只是一个过客,回归都市,心依旧茫然,脚步依然匆忙。该忘掉的就忘掉吧,不能忘怀的,就存在心底,一切随缘,自由地生长吧。

(选自2017年第5期《散文选刊》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个语段,完成下列小题。

耳根的清静

王开岭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

    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贴。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

    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但,耳朵总要反抗点什么。它的反抗即生病:失眠、憔悴、抑郁……科学家做一研究:观察马路两岸的树,噪音污染越重,树越无精打彩,枝头耷拉,叶子萎靡,俨然一个惊恐的孩子。和人一样,树是有情绪的,是长耳朵的。

    为抚慰可怜的耳朵,我淘过一张CD,叫《阿尔卑斯山林》,采的是纯粹的自然之声:晨曲、溪流、雀啾、疾风、松涛……买回家的那个下午,我急急关好门窗,打开音响,一个人浸泡到傍晚。那个下午,耳朵在逃窜,我携它一起私奔,向着遥远的阿尔卑斯。弥漫山林的,无论什么动静,都是“静”。久违的静,亘古的静,伟大的静。

    此后,我多了个习惯,每逢机会,便录下大自然的天籁:秋草虫鸣、夏夜蛙唱、南归雁声、风歇雨骤、曙光里的雀欢、树叶行走的沙沙……我在储粮,以备饥荒。

    城里的耳朵,多数时候是饿的。

    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无一座城市致力于“音容”,无一处居所以“寂静”命名。我们几乎满足了肉体所有部位,惟独冷遇了耳朵。

    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选自《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敦煌,黎明中升起

许实

    清晨,第一缕曙光照在敦煌市中心的雕像上,新鲜而明媚。这是敦煌的飞天女,衣袂飘逸,花朵一样的笑容,她刚刚从夜里走来,反弹琵琶的声音,使漆黑的夜里翻腾咆哮的沙漠,此刻像天空一样宁静。

    沿着绿色铺开的道路,我穿过敦煌街道。夜雨早停了,屋檐上,灌木上,电线上,树上湿漉漉的,麻雀叫着,抖掉身上黑夜,蹲在树上观察日出前每一个细节。此时,我也像麻雀抖掉黑夜,游荡在敦煌大街上。一辆辆早起的出租车穿梭在大街上,偶尔刺耳的喇叭声,唤醒睡梦中的旅客。可是在阳关,干裂的阳光晒得脸皮疼,滚烫的风吹干了身体里的水。莫高窟绚烂的壁画,精美的彩塑,精彩的故事,九色鹿舍己救人,丑公主变美,千手千眼观音菩萨……还在脑海里浮动,还想伸出手摸一下,惊讶地张大的嘴还没有合拢,让脑仁疼的喇叭声就钻进了耳朵。

    党河水安静地流淌,河岸上草木舔着水花自顾自地灿烂、摇曳、生长,还有鸟雀的栖息,这些繁盛的树木只想着在太阳出来之前吸足水分。我沿着河岸前行,荡荡的河水仿佛东汉“草圣”张芝家的墨池。张芝、张昶兄弟俩每天清晨就开始练习书法,他们在临河的墨池里蘸一蘸笔尖就把水染黑了,还有他们家的庭院,到处挂满布,写着黑字的布在风里飘扬。这些集“月之阴柔,日之阳刚,地之宽厚,天之崇高”于一体的字,像篝火呼啦啦燃烧在黑夜,像七月敦煌的天气滚烫、蒸熟生硬的果实。

    河岸上传来牛的哞叫声,几条狗在撕咬、打架,岸上是一排排土坯房子,有烟囱冒出了烟,是出租车司机刘家的,昨晚回家迟,几个来自远方的年轻游客租车去了雅丹。这是古丝绸路南道北干线,由此向西沿白龙堆沙漠穿越罗布泊直到楼兰,再从楼兰到若羌转入丝路南道,这条道为沙漠路。他们正值青春,对荒无人烟、没有生命、岑寂的沙漠充满梦想,记忆里肯定流淌着许多五彩缤纷的故事。中国古代旅行家法显,欧洲探险家斯文·赫定,就像天边升起一抹霞光,倏地扩张到整个天空,然后在他们心灵深处扎根了。

    年轻的斯文·赫定第一次从喀什到若羌,翻越塔克拉玛干沙漠,在走进沙漠后,目之所及,全是荒芜贫瘠的黄色沙丘,茫茫沙海铺在眼前。干得能当火种的沙,掀起了干热的风,疯狂吸食身体里不多的水分,皮肤干成了牛皮纸。干渴让他的队伍分崩离析。在见不到一丝绿色和动物的痕迹、只有冷峻的星光划破死寂的夜里,斯文·赫定抽出沙里的身子,听着自己在沙上发出的沙沙声,趁着凉爽的黑夜前行。当他靠吃野草、树叶、芦苇芽、苦水里的小蝌蚪走出沙海,把最后一盏点亮的灯放在沙丘上时,多么希望失散的人员、骆驼、狗儿能跟来,沿着他留下的足迹,找到于阗河……就这样,百年来,斯文·赫定也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的故事,吸引着无数人去寻找。他留下的足迹、灯盏像航标、浮标在沙海上漂动,像一枝水莲立于沙浪上。

    党河岸上,土坯房上,许多烟囱冒起了烟,人们在告别昨夜的梦吗?我听见有音乐从窗户里流出,有诵读声飘在村庄上空,这些美好的声音,让缀满果实的杏树心花怒放,让李广杏子像海绵球在墙上蹦跳。天空万里无云,无边无际,向四面舒展开去,丰沛、连绵、密集的阳光赋予敦煌灿烂无比的早晨。

    光焰四射的晨阳,漫过党河岸,洒向熙攘的城市、丰饶的村庄。在燃烧的阳光里,棉花裂开坚硬的外壳,纷披的李广杏子星星似的闪烁在绿叶里,大片大片杏林就是深邃的夜空。

    敦煌已经醒来,而且喧嚣起来,我听见有人诵读:

    敦者,大也;煌者,盛大也

    黎明中起身的敦煌——

    鸣沙山就在前面,太阳这个大火球,早把那点湿气舔干净了,沙子开始发烫,远处沙丘脊线上腾起火焰。这片沙漠背对海洋,这里的人们多么希望面朝大海啊。人们还记得大海的、海草的味;海浪拍击礁石的声音;水花溅在脸上热辣而冰凉,激起尖利的惊叫声。来自海边的人们在鸣沙山上逍遥,胀鼓鼓的风扫过一尘不染、炫目的沙丘,裹着花色披肩的年轻人吹着口哨,光屁股的孩子们在沙上厮打,从山脊上滚下来再爬上去。有马厩的气味飘来,有清脆的铃铛声传来,浩浩荡荡的驼队从更远的沙脊上走来,训练有素的骆驼,驮着欢乐的、唱着歌、尖叫的、互相拥抱汗津津的人们,穿越喷着火的沙丘。

    整个白天,鸣沙山持续不断的喧嚣、欢乐、呐喊,让平日里心情沉郁的人,此时容光焕发,心里不禁产生一种明媚的期望。

    黄昏降临,血色的太阳蔓延到身边。月亮升起,天边上星星亮起来。凉风吹来,沙丘上起了微波,似细细的音乐,轻轻踩过梦境。

(选自《人民日报》)

【注】①张芝,东汉时敦煌酒泉人,曾在敦煌苦练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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