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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年广西桂林、崇左市高考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周易》传说为周文王所作,它被国人尊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西方的古典传统来源于古希腊时代。这个时代的古典主义原则大致可以概括为三点:简约、对称、节制。在这些美学原则的背后,隐含着古希腊人对完美以及理想形式的追求。用古希腊的古典主义美学原则解读《周易》乾坤二卦中体现出的古典美,可以探访两种文明之间深层的相似与不同。

    《周易》的简约之美不言而喻。就大的方面看,它取象以尽意。就小处来看,《周易》卦爻辞简约的特点更是制造出语言十足的张力,字如千钧,意象饱满、意蕴深厚。以坤卦的初爻辞为例,“履霜,坚冰至”,杨静池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此爻讲行旅之人的旅程及在途中的艰难。《文言》则将此爻用于人伦,认为弑君、弑父之事的发生,非一朝一夕之故。依此倒可以得见,《周易》卦爻辞简约之下藏有丰富的意蕴,其用词简约制造出语言十足的张力美。

    在有关古典主义美学原则的论述中,“对称”这个概念往往与其他概念紧密相连,如:秩序、匀称、和谐等。在古典主义美学的奠基者贺拉斯那里,则被称为“合式”,强调作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从而构成首尾贯通的和谐整体。对称和谐在乾卦中有着完美的体现。首先,乾下乾上构成全阳爻,光辉灿烂,没有瑕疵。其次,六爻之间上下呼应,形成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的对称关系。再次,每两爻一组,象喻天、地、人的联系与互动,究其终是看人在天地构成的时空维度中如何做到静则专、动则直,以悠游于天地间,达到天地人的和谐统一。可见,乾卦结构上的对称呼应着意义土的和谐。

    此外,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体现出对适度与节制的推崇。他认为“过”与“不及”都是不好的,“中道”在于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法、以合适的度、对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在乾卦中,“潜龙,勿用”,“亢龙,有悔”,“在田”好,“在天”好。体现出适时、适度,应时而变的重要,对中正柔和的欣赏,以及对过刚过亢的警惕。

    由此可见,西方古典主义的美学原则适用于《周易》的美学解读。我们不妨做进一步的推求。在古希腊文明中,对“正义”一词推崇备至。追溯至荷马史诗,“正义”意味着天生万物,每一物都有自己应处的位置、应得的利益,每个人都应得一己之所得,不企图得到他人之物。体现出对天地间万物和谐相处的追求,这与《周易》中有关天地人的思想相同。另外,中希两种古代文明中都有对“终极”的推求,试图把握万变中的不变,正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也。但在西方文明中,对“道”的追求源于对“器”的有限性的充分认识,希望通过对超越性的东西的追求来突破人类世界的有限性,这引导着他们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之上求知求真。而在我们中国,对“道”的认识和追求,用来断吉凶、知进退,非常务实。

(摘编自安宁《<周易>的古典美》)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古希腊的古典主义美学原则大致包含简约、对称和节制三点,这其中隐含着古希腊人对完美以及理想形式的追求。 B、《周易》取象以尽意,并且其中的卦爻辞非常简约,语言张力十足,这都充分体现出《周易》的简约之美。 C、杨静池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履霜,坚冰至”进行解读,认为此爻写出了旅行的过程和旅程的艰难。 D、乾卦中的六爻之间上下呼应,每两爻一组,分别代表着天、地、人,体现了结构上的对称和意义上的和谐。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从杨静池和《文言》对于坤卦中初爻辞的不同解读可以看出,《周易》卦爻辞虽然简约,但是意蕴丰富。 B、贺拉斯是西方古典主义美学的奠基人,他认为,作品因为首尾贯通,和谐整体,所以各部分之间有机协调。 C、乾卦中的一些卦辞体现出适时、适度,应时而变的重要,对中正柔和的欣赏,以及对过刚过亢的警惕。 D、荷马史诗中对“正义”的理解体现出对天地间万物和谐相处的追求,这与《周易》中有关天地人的思想相同。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称和谐在乾卦中有着完美的体现,而在古典主义美学原则中,对称往往与秩序、匀称、和谐等概念紧密相连。 B、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过”与“不及”都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他的中道思想,倡导人们凡事都要适度和节制。 C、西方文明在“道”的追求上与中国古代文明明显不同,它意在突破人类世界的有限性,而我们中国则用来断吉凶、知进退。 D、《周易》体现出古希腊的古典美,由此可见被尊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的《周易》与古希腊文明有着极深的渊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们的思想、见解、学识,可以从两个源泉中得来:一、从过去学者的遗籍;二,从社会、人生与自然的直接观察。第一种思想的源泉叫做‘读书’,第二种思想的源泉叫做“自动的研究”,或“自动的思想”。这两种思想源泉孰优孰劣?

读书,是把古人的思想重复思想一遍。这中间有几种好处:一、脑力经济:前人由无数直接经验和研究得来的有价值的思想,我们可以不费许多脑力就得着了;二、时间经济:前人用毕生的时间得着的新发现,像开普勒定律,我们可以在一小时的时间内就领会了,所以读书确有很大的价值。但读书最大的危险,就是我们读书读久了,安于读书,习于以他人的思想为思想,渐渐的把自己“自动研究”、“自动思想”的能力消灭了。这一层,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得极透彻。

叔本华说:读书是拿他人的头脑,代替自己的思想。读书读久了,我们的头脑中充满了许多外来的思想,这种外来的思想纷呈堆积,东一块,西一块,好像一堆乱石;不比那由我们自己心中亲切体验发展出来的思想,可以自成一个有生气的、有机体的系统。我们常常以他人的思想为思想,以读书为唯一的思索的时间,离了书本,就茫然不能思索,得了书本,就犹鱼得水,这种脑筋,至多不过是一个没有条理的藏书楼。我们要晓得古人留下来的书籍,好比是他在一片沙岸上行走时留下来的足印。我们虽可以从他这足印中看出他所行走的道路与方向,但却不能知道他在道路所看见的是些什么景物,所发生的是些什么感想;我们果真要了解这书籍中的话,获得这些书籍的益,还是要自己按着这书籍所指示的道路,亲自去行走一番,直接的看这路上有些什么景物,能发生些什么感想。

所以叔本华并不是绝对的反对读书——他自己读书之多,在欧洲学者中要算是少见——不过他极力鼓吹自动的观察,自动地思想。他说书籍中的知识,譬如武士的盾甲,一个强有力的武士,运用沉重的盾甲,可以自卫,可以攻战;一个能力薄弱的武士担负了一身沉重的盾甲,反而不能行动了。所以天才能多读书而不为书籍学问所拖累;普通人多读了书,只牢记了些书本中的死知识,不能运用,不能理解,反而对社会、人生、自然失去了亲切的了解,

以上我引了叔本华书本中的几句死话。他这话对不对,还要我们亲自去看。不过人家要问我:我们怎样去自动地研究,自动地思想呢?我必答道,自主的研究就是走到大自然中,自主地观察,自主地归纳。从中得来的思想,才是创造的思想,才是真实的学问,才是亲切的知识。这是一切学术进步的途径。这个途径不唯近代大科学家如是,就是古代天才的思想家也是如此。就看东周时的庄子,我们从他的书中。可以知道他每天并不是坐在家里死读书,他是常常走到自然中观察一切,思想一切,到处可以触动他的灵机,发挥他的妙想。他是中国学术史上最与自然接近的人,最富于自动地观察的人。也是个最富于创造的思想的人。我们模仿他的学者人格,再具有精密的科学方法。向着大自然间,做自动地研究,恐怕这神秘万方的自然,也要悄悄的告诉我们几件未曾公开的秘密呢!

(选自宗白华《读书与自动的研究》,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能反映中国传统法律精神的,自然属于历朝的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这些法典前后具有很强的继承性,法典中的规则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块由旨在推行道德教化的条款组成,一块由旨在保障国家的秩序、安全与正常的行政管理条款组成。前者大体关乎孝道、婚姻、立嗣与两性关系等,而后者则关乎军事、狱讼以及有效的行政管理等。而有关谋反大逆、杀人、盗窃、侵害的条款兼涉两块内容。但即便主要作为“刑法典”的历代法典,其“刑”也不完全“一刑独大”,《唐律》十二篇中,真正关系到现代意义上的“刑”的实体法,乃《贼盗》《斗讼》《诈伪》《杂律》四篇,而《捕亡》《断狱》两篇类似于现代的程序法。从结构就可以看出立法者制律的中心意图并不在纯粹意义上的“刑”。《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分七篇,分别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这是按照《周礼》所设置的治理模式来排序,与儒家所设想的道德理想一致,万物统一于“道”中,人间的秩序得以与道的规律相对应,法典篇目秩序的排列,也是按照这样的理念来定。

    广义的法律是用来推行教化的,其要达到的价值目标乃在于“正人心”“厚风俗”,诚如《史记•管晏列传》中司马迁借管子之言所称的那样:“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而《唐律疏议》的序言中则把教刑的关系说得更为明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故而唐代立法者将法律视为政教之用,其意在促使人们恪遵德礼,以臻“至善”之化境。虽然儒家大体上强调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四端,故有“仁”“义”“礼”“智”的道德自觉,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悖理违礼之事,此时纯靠自觉难以匡正人心、厚风俗,故而必须借助法律的威慑之力。所以古代从来不将法律视为政教之末,而以“用”名之,“刑为盛世所不能废”(《四库全书提要》)即指此意。

    为了贯彻这一意图,传统法律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劝善惩恶。惩恶自不必问,但凡刑律所加,针对的对象必为于伦常纲教有违之人。不仅如此,传统法律往往还变现在看来纯粹是道德的义务为法律义务。譬如《唐律疏议》的《贼盗》一篇中就有这样的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若“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势不得助者,勿论”。立法者考虑到了人的能力,通常情形下,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因此更应该有道德践履的勇气。唐律对见义不为的行为设置刑事责任,正在于提倡一种公序良俗。

    更有甚者,刑罚为政教之用。传统法律中,很多条款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概率不大,甚至在其设定之初,就没有打算被执行。比如历代法典中有“同姓不婚”条,但是似乎从未被实践过。另外,诸如亲属之间的许多行为,虽被规定为犯罪,但是实践中遵循“民不告,官不举”的做法,实际上立法者和司法者都明白,设置此类规则之真正意图,乃在于提出一种治国理想,希望民众向此努力,更多地带有一种“宣教”色彩。

(摘编自宋玲《“正人心”与“厚风俗”——中国传统法律的价值取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儒家最关心的是群体生存秩序问题。群体生存秩序在观念领域中的反映。即所谓的“人伦”或广义的“伦理”,其实就是一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这套制度规范,儒家称之为“礼”。一部《周礼》,其实就是一整套社会规范建构和制度安排。 在这个意义上,儒学就是“礼学”。

    对于儒家的“礼”,社会上甚至儒学界内部都存在着认识上的严重误区,这导致当前儒学复兴中普遍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就是往往用前现代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来评判现代性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现代人的行为方式。这是由于人们未能明白,在周孔孟荀的原典儒学中,作为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礼”既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又有特殊性和变动性。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任何社会群体都需要一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都需要一套“礼”,就此而论,“礼”是普遍的、永恒的。孔子指出:“无礼则乱。”荀子讲得更为具体:“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因此,孔子要求人们“克己复礼”,即克制个体的情欲、而遵守社会群体的规范及其制度。“不学礼,无以立”,即是说,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规范及其制度,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必定为这个群体所不容。这一点直到现代自由社会依然是成立的,因为自由的保障是法治,而法治意味着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法律及其制度成为社会的最高规则,即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果仅仅这样理解“礼”,那还是偏颇的,因为不同历史时代的不同生活方式需要不同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这就意味着“礼”具有特殊性和变动性。《论语》记载,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孔子的意思是说:夏、商、周三代的“礼”有所不同;都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删减的。确实,中国社会的制度规范经过三个最大的历史形态﹣﹣宗族王权社会的制度规范、家族皇权社会的制度规范、个体民权社会的制度规范。在这些大的社会形态中,还存在着许多具体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局部变革。在这个意义上,儒学本质上是“革命”的。孔子的这个思想概括为“礼有损益”。对于现存既有的制度规范体系、即“礼”的系统来说,所谓“损”就是去掉一些旧的内容,所谓“益”就是增加一些新的内容,结果就是一个新的伦理政治体系。而具有极强的保守性、对扰性和排他性的原教旨主义的最大问题,就是不懂得孔子所讲的“礼有损益”的道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美美与共(节选)

费孝通

    ①前几年,我提出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设想,这是我的心愿。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并不容易,比如当今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历史上大多遭受过西方殖民主义的欺凌,这些国家的民众,由于受一种被扭曲的心理的影响,容易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倾向:一种是妄自菲薄,盲目崇拜西方;一种是闭关排外,甚至极端仇视西方。目前,这种仇视西方的状况似乎已经酝酿成一股社会潮流。从另一方面说,作为强势文明的发达国家,容易妄自尊大,热衷于搞“传教”,一古脑儿地推销自己的“文明”,其实这样做会蒙住自己的耳目,成了不了解世界大势的井底之蛙。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出现过“盲目崇拜”和“闭关排外”的现象。希望今天的中国学术界,能够彻底抛弃妄自菲薄、盲目崇拜西方或者妄自尊大、闭关排外的心理。

    ②中华文明经历了几千年,积聚了无数先人的聪明智慧和宝贵经验,我们今天尤其需要下大力气学习、研究和总结。面对今天这种“信息爆炸”、形形色色“异文化”纷至沓来的时代,我们需认真思考怎么办。全盘接受、盲目排斥都不是好的办法,我们应该用一种理智的、稳健的,不是轻率的、情绪化的心态来“欣赏”它。要知道不论哪种文明,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有精华和糟粕。所以,对涌进来的异文化我们既要“理解”,又要有所“选择”。

    ③为了人类能够生活在一个“和而不同”的世界上,从现在起就必须提倡在审美的、人文的层次上,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树立起一个“美美与共”的文化心态,这是人们思想观念上的一场深刻大变革,它可能与当前世界上很多人习惯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相抵触。这场变革一定会因为不被理解而引起一些人的非议甚至抵制,特别是当触动到某些集团的利益的时候,可能还会受到猛烈的攻击。但是,人类前进的步伐已经迈上全球化、信息化的道路,已经到了一个必须尽快解决全球化和人类不同文明如何相得益彰、共同繁荣的紧要关头,这些抵制和攻击又算得了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与书本不同,互联网已被普遍视为个人记忆的替代物,而非补充品。这种情况源自一个隐喻:人脑和电脑的本质相同。这大概是所有关于人脑的错误论断中涉及最广、危害最大的一个了。如果此言成立的话,记忆不仅丧失了神性,也丧失了人性,记忆女神变成了一台机器。大量的神经科学研究表明,那些极力鼓吹把记忆外包给互联网的人被一个比喻误导了,他们忽视了生物记忆的有机性质——对记忆内容的每次回忆都会重新启动巩固记忆的完整过程。换言之,生物记忆是处于不断更新的动态过程,而存储于计算机中的记忆内容则是静态的比特形式,两者简直是天壤之别。

    无论何时,只要一上网,铺天盖地的信息就会奔涌而来,这不仅会给我们的工作记忆带来过重的负荷,也会导致大脑颞叶难以专注于任何一件事,巩固记忆的过程因而难以启动。我们的大脑在越来越依赖网络的过程中变得善于遗忘,因为大脑控制注意力的能力已经变得空前薄弱了,我们逐渐丧失了对思考内容和思考方式加以控制的能力,关注对象的选择往往是被动的,更可怕的是对于这一事实许多人竟然浑然不知,因为关于以上种种的自我意识在上网时已灰飞烟灭。没有专注,便没有记忆,神经学家对于人脑细胞级和分子级工作机理的有关研究与发现着重指出了这一点。

    个人记忆形成并支持着作为文化支撑的集体记忆。鉴于此,我们每个人都在表现和设计未来的历史,文化在我们的神经突触中得以支持和延续。把记忆任务推卸给外部数据库,并不仅仅危及个体的深度和独特个性,还会危及我们共享的社会文化的深度和独特个性。美国剧作家理查德·福尔曼警觉地道出了潜在的危险:“随着我们深厚文化遗产的内部库存日渐枯竭,我们面临着变成扁平人的危险,我们访问那个规模庞大的信息网络时,仅需点击按钮即可,可谓广阔延伸但极其稀薄。”

    无论如何,人类文明不只是互联网所承载的全世界信息的总和,也不只是可以简化为二进制代码并上传至互联网的所有内容。人类文明要保持勃勃生机,就必须在每一代人的所有成员的头脑中重建。如果把人类的记忆通过“外包”的形式托付给互联网,那么人类文明将面临消亡的危险。

(选自吴靖《浅浏览时代的文明忧思》,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旧小说的第三人称全知视角,是指叙述人并不进入作品,而是站在统揽全局的位置上,仿佛世间万事万物无所不知晓、无所不能表现。如此虽便于展现广阔的生活场景,自由地刻画、刮析人物。但失掉了文学联系生活和读者的最宝贵的东西:真情实感。

    鲁迅对全知全能的外视角叙事的突破和改造,运用的是限制叙述原则。所谓限制叙述,是指叙事者所知道的和书中的人物一样多,这就从根木上破除了作者那种居高临下妄断一切的专制态度,以有限的职能和平等态度建立起作者与读者的新型关系,从而赋子作品以真诚性和逼真感。

    第一人称小说在《呐喊》和《彷徨》中超过半数。第一人称叙事的一种情况是内部第一人称叙述,“我”是故事的主人公或当事人,如《狂人日记》。鲁迅在必须真实的体裁——日记中去虚构一个“迫害狂”的文学故事。当狂人成了小说的叙述者后,立刻把读者引入到他自己观察和体验到的世界,他对世俗社会、历史文化的“吃人”本质的认识,他的浓重的“罪感”意识和容不得吃人的人、救救孩子的精神挣扎,在常人看来是语无伦次甚至荒唐的格调中显示出惊人的真实性。以第一人称叙述所冲淡和消解的文学故事的虚构性也许是《狂人日记》的最大艺术成功。

第一人称叙事的另一种情况是,“我”虽是故事的讲述人,却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可称为外部第一人称叙述,如《孔乙己》中的“我”只是咸亨酒店的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伙计,他对周围的世界和社会世相没有多少明确的冷暖感受和是非观念,但孔乙己的穷酸、迂腐、善良和痛苦,以及这个世界对社会“苦人儿”的态度,都在他的带有童真的眼光和心灵中被不动声色甚至朦朦胧胧地折射出来。读者自然会伴随着叙述人,开始以一种超然的、调侃的态度对待孔乙己,说不定还会“附和着笑”。最后随着孔乙己的惨死而“我”的叙述口吻反倒越发轻松、平静起来时,表层叙述与真正意义的矛盾冲突也达到了高潮。这种矛盾所产生的压力和张力往往能产生比正面的、直接的引导更强烈的艺术效果。最终必然会使读者从表面的“误导”中走出来,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感受到社会的不平以及建立在不平和矛盾基础上的人心的“冷漠”,从而以内省的态度思考自己与悲剧故事的关系和应负的道德责任。

    内部第一人称叙述大多以充沛情感、激越语调和明确的思想倾向性构成直接作用于读者的力量,外部第一人称叙述则是借助叙述者的超然的或近乎“无言”的存在,把作家自身的心理经验经由完全中立的叙述间接转移到读者的灵魂波动中。无论“内部”或“外部”,第一人称“我”的“当事人”和“在场者”的身份,使小说这种虚构的形式具有了极大的艺术真实性。

(摘自姜振昌《<呐喊><彷徨>:中国小说叙事方式的深层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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