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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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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中考语文四模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这个手机没听筒

      在两个世纪前,音乐家贝多芬在完全失聪后,用牙咬住指挥棒的一端,将另一端抵在钢琴上来感知自己演奏的琴声,从而继续进行创作。贝多芬这种听声音的方式就是“骨传导”技术的应用实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还出现了骨传导手机。众所周知,手机的基本功能在于通话,但是当你看到这样一部手机的时候,你或许一下子还不清楚该怎么用它来通话,因为这个手机没听筒!但它的确是一部手机,只是运用了最新的“骨传导”技术代替传统的听筒。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骨传导”技术的概念。声音通过我们的头骨、颌骨传到听觉神经的这种传导方式叫骨传导。我们知道,声音是由物体振动产生的声波,而这种声波必须经过一定介质(空气或固体、液体)才能传播并被人或动物的听觉器官所感知。声音在不同介质中传播的速度也各有不同,在固体中的传播速度最快,在液体中次之,在气体中传播速度最慢,15℃空气环境下为340米/秒。也就是说,声音通过我们的头骨、颌骨(编者注:构成口腔上部和下部的骨头和肌肉等组织叫做颌)传播的速度是大于340米/秒的。当然,声音在固体中的衰减也较其他介质快,因而它传不远。

      最早在手机中运用这一技术的分别是日本的夏普公司和京瓷公司。既然是一部手机,那么它就一定有“听筒”,从官方的介绍资料上看,这两家公司的手机主要都是将声波以屏幕震动的方式传递到颅骨,再经内耳的内、外淋巴液、螺旋器到达听觉神经。相较空气传导路径,减少了耳廓、耳道、骨膜等多重耳组织的途径,甚至不需要耳膜的振动。

这样的特点,成就了“骨传导”技术诸多的优势。其中最显著的优点就是在嘈杂的环境中依然能保持清晰的通话质量。加之将整块手机屏幕作为发声区域,面积大,传导效率高,在特殊环境中,比如水下、建筑工地,其优势更加明显。目前在消防、特种作战部队等部门,已经开始尝试使用骨传导的耳机。

      同时,“骨传导”技术也是听力障碍者(从外耳到中耳的传音系统引起的听力障碍)的福音。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大,人的耳膜性能下降时,就会产生听力障碍。“骨传导”技术不需要振动耳膜就可以直达听觉神经,因此老年手机将被重新定义。

      此外,手机用户们通常都有这样的感受,就是扬声器的位置因为构造的关系,不免会有凹陷和缝隙,这就给污垢、细菌营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而屏幕替代了听筒之后,这个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

      当然,任何事物皆有两面性。如今的“骨传导”技术还有一定的缺陷,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人发声的频率范围仅在85﹣1100赫兹之间,电话通信声音频率范围在300﹣3400赫兹,而一般的“骨传导”耳机声音频率范围在300﹣3000赫兹,如此一比较就会发现,“骨传导”技术在高频响应方面,本身不具备优势,要想使“骨传导”技术运用于音乐欣赏,恐怕尚需时日。

(本文有删改)

(1)、文章中第一段叙写贝多芬的例子有什么作用?

(2)、指出下列句子中划线词的指代意思。

这样的特点,成就了“骨传导”技术诸多的优势。

②而屏幕替代了听筒之后,这个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

(3)、文章介绍了“骨传导”技术的哪些方面的内容?请概括回答。

(4)、手机卖场的推销员向王奶奶推销“骨传导”手机时作了以下介绍,请指出其中的错误,并简述理由。

①奶奶,您用这款手机打电话时,一定要把手机顶部贴在额头或下巴上,才可以接听电话。

②奶奶,您买菜的时候,不管菜场有多热闹,用这款手机接听电话,您就可以听清对方的声音,对方也可以听清您的声音,保证双方都不受环境干扰。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每天下午,她都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的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平静而且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体,但并不能掩盖住她典雅的气质。
      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楼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个点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下一趟人照样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过来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我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
      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是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会想:这人真多事。
      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篮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她主动接过话说,是的,往左拐。
      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一枝玫瑰。这里电梯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了那枝玫瑰,她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那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姑娘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但她没有想到,她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女士“啪”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及时触动了上行的按钮。“神经病!”她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大家觉得甩掉她真是太正常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蜘蛛侠对超能力蜘蛛

    在希腊神话中,有一名叫做阿拉克尼的美丽少女,善编织,一次她和雅典娜两人之间展开了一场编织的竞赛,结果阿拉克尼胜出了,天性爱妒忌的雅典娜暗地里把阿拉克尼点化为蜘蛛,而且惩罚她和她的后代都为蜘蛛。

    在现代,一个名叫彼得·帕克的人,是纽约一名普通的高中生,一天在参观一批经过基因改造实验的蜘蛛的时候,被其中一只脱逃的蜘蛛咬伤,结果成了飞檐走壁、无所不能的蜘蛛侠。那么我们这位电影英雄是否真的可以与现实中超能力的蜘蛛较量较量呢?

蜘蛛侠VS超能力蜘蛛之一——弹跳力

拿弹跳力来说,蜘蛛家族中有一种居住于澳洲的著名“跳蛛”,有着极强的弹跳能力,可以弹跳到身长50倍的高度,如果是人类拥有这种能力的话,那么你我轻轻一纵就可以跳上一幢80多米高的楼顶,而如今撑杆跳的世界纪录也只有6.15米。跳蛛利用这种奇异的本领可以抓捕到毫无戒心的昆虫,它们拼尽全力的跳跃猛扑向自己的目标,在空中就可以完成致命一击。单就跳跃能力而言,蜘蛛和在随意在帝国大厦飞上飞下的蜘蛛侠还是不相上下、分不出高低。

蜘蛛侠VS超能力蜘蛛之二——___________

    有些蜘蛛可以毫不费力地粘在完全光滑的物体表面上,即使倒挂金勾。为了搞清它们是如何能够黏附在天花板上的,昆虫学家马丁和同事利用原子显微镜研究了蜘蛛的脚,发现蜘蛛的脚布满了细小的绒毛,绒毛借助身上的超细毛发分子之间的吸力吸吮物体表面产生吸力。马丁说,分子力可以使蜘蛛粘附于任何表面,而且这种力量非常强大,以致于蜘蛛可以带着170倍自己体重的东西都不会从天花板上落下,因此它可以轻易地倒挂在一片树叶或者墙壁上。

    蜘蛛的这项能力一点也不比电影中的蜘蛛侠差。唯一不同的是,身穿招牌红色间条战衣的蜘蛛侠,全身滑不溜手,没有绒毛的帮助就可以爬上摩天大厦,而真正的蜘蛛是做不到的。而且蜘蛛侠的招牌动作看起来更像是壁虎的姿势,而不像是八只脚的蜘蛛。

蜘蛛侠VS超能力蜘蛛之三——_____________

    《蜘蛛侠》中主人公彼得·帕克飞檐走壁,闪转腾挪,靠的全是蛛丝的神力。影片中的蛛丝具有的神奇和真正蛛丝的奇异是不同的。但在现实中,蛛丝的功能确实非常令人吃惊。

    在世界上常见的37000种蜘蛛中,一些蜘蛛有多种类型的丝,每种丝都有自己的用处,例如金色圆形织网蛛,它的腹部有6个分开长的丝腺,分泌各不相同的蛋白质溶液或粘液。蜘蛛喷丝头可以产生6种丝,其中最有韧性的是牵引丝,牵引丝是动物所能制造的丝中最坚韧的。从理论上讲,一根铅笔粗的蛛丝束就能够勾住在航空母舰上降落的喷气战机,而且,它和尼龙一样富有弹性,兼具韧性和弹性的牵引丝弹性承受力是做防弹背心的纤维B的五倍。因而在蜘蛛眼中,牵引丝最受器重,它用来做织网或行走的“专用丝”。

蜘蛛侠VS超能力蜘蛛之四——_______________

    在爬行昆虫里面,蜘蛛还有另一个身份——杰出的建筑师。全世界已知的蜘蛛之中至少有1000种是善于布置陷阱的建筑师,而在这之中有60%的建筑师可以将自己的“城堡”建成立体网。立体网比平面网更能抵御天敌的入侵,立体网可以层层保护躲在网中央的主人,并且在黄蜂一碰到蛛网时就可以及早报警。因此可以作为一个非常及时的预警和防御系统来防御天敌攻击。观测表明,在蜘蛛的主要天敌黄蜂的攻击下,修建立体网的蜘蛛比修建平面网的蜘蛛增加了1/5的生存机率。

    当然,有一利就有一弊,如果蜘蛛想要获得一顿美餐的话,它们就要放弃一些安全性,而追求比较容易捕捉方式。蜘蛛侠呢?肯定没有这等修身养性的功夫,看来在建造猎网和“蹲点守候”这方面,蜘蛛是要做上头把交椅了。

(说明以上内容选自《大科技》杂志 2004年,有增删)

阅读下在贩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从苦读到乐读

张明源

①读书有苦读和乐读。历史上苦读的事例很多,比如东周的纵横家苏秦,不分昼夜、苦读兵书。每当夜深人静,头昏眼花时,他就用锥子刺自己大腿,清醒后又苦读;汉代政治家孙敬,爱好读书,经常苦读到深夜,每当疲惫不堪时,就用绳子把头发系起来,拴在旁梁上,继续读书。乐读的事例也不少。比如,孔子提倡“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宋代诗人韩驹也把读书当作一种乐趣,说“唯书有真乐,意味久犹在”。

       ②这两种读书的形式本应是互补的。现在人们多认同后者,带着浓厚的兴趣去读书,事半功倍。因为有兴趣,读时心无杂念,感受深,记忆牢,且流连忘返。

       ③这样读书好处虽多,但也有弊端。胡适曾说:“幼对酷嗜小说,所得小说良莠不齐……害余不浅。”可见读书全凭兴趣,不加选择是不行的。此外,如果一个人兴趣狭窄,读来读去就是那么几种书,容易使知识结构畸形。对此,鲁迅早有论述:“先前的丈学青年,往往厌恶数学、理化、史地、生物学,以为这些都无足重轻,后来变得连常识也没有,研究文学固然不明白,自己做起文章也糊涂,所以我希望你们不要放开科学,一味钻在文学里。”

       ④一个人要读自己“厌恶”或毫无兴趣的书;当然会觉得“苦”,但若不放弃地“苦”上一阵子,自然有所收获。尝到了“苦”的滋味也就会有了兴趣的萌芽,再“苦”下去,发展到欲罢不能的地步也未可知。

       ⑤当然,苦读和乐读的境界和目的不同。“十年寒窗无人问”,苦读的目的是“一举成名天下闻”,既是为了自身求取功名、出人头地,更是为了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不过,无论是苦读还是乐读,读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践和应用,要把学来的知识变成自身本领或者自身修养,否则就成了典型的“书呆子”。

       ⑥“读书莫畏难”,对一个善于学习的人来说,总是能够从读书中受益,从苦读达到乐读的佳境。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洋葱

潘格

    ①最近小米的早晨常常从中午开始。阳光像儿子的小手,穿过层峦叠嶂的窗帘缝隙不依不饶地在小米脸上游走。这个时候的小米只好爬起身,蓬头垢面地来到洗漱间。

    ②母亲剥着洋葱走过来。小米说,妈,昨晚我梦到我爸爸了。母亲的手轻微晃了一下!说,吃饭吧,过去的事不要总想了。

    ③从父亲走后,母亲一直是这个态度,不温不火,轻描淡写。除此外,母亲还添了个毛病,爱买洋葱,紫皮的白皮的,一买就是一堆。小米越来越不明白,父亲跟母亲生活了整整37年,说走就走了,母亲怎么一点儿伤心难过都没有?关于父母的爱情,小米从他们各自的口中听到许多,这些记忆的片段经过小米的连缀和拼凑,已经足够让她坚信,父母的婚姻情比金坚,牢不可破。但自父亲入土后,小米再没有看到母亲痛哭失声,再没有看到母亲椎心挖肝地念叨历历往事,甚至没有从母亲口中听到关于父亲的只言片语。小米忽然觉得母亲一下子老了,变得迟钝、麻木,开始淡忘过去的人和事。

    ④为此,小米特意带母亲去医院做了检查,小米不敢想象母亲某天得了老年痴呆该怎么办。庆幸的是,母亲身体健康一如往常,没有丝毫脑萎缩的迹象。

    ⑤小米却过上了日夜颠倒的生活。父亲的走,来得太突然,像一把从黑暗深处猛然刺出的利刃,让小米猝不及防。小米曾经为父亲的晚年设想过许多美好场景,如今,曾经设想的美好瞬间被撕碎,小米无数次在黑夜里哭着惊醒,然后泪流满面。

    ⑥小米越是思念父亲,越是不能原谅母亲的冷漠。每天,蓬头垢面醒来的小米对母亲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昨晚,我又梦见我爸爸了。

    ⑦小米希望母亲能够热切地问她:梦到什么了?你爸爸说什么了?令小米失望的是,母亲依旧冷漠,什么也不追问。执拗的小米每天醒来第一句话就说:我梦到我爸爸了。

    ⑧说完这句话,小米就出门。日子总是要过的。上班、开会、见客户、接孩子、开家长会,中年女人的一切生存和生活压力一丝不落地降临在小米身上。忙碌纷繁的生活润物无声地治好了小米的失眠,小米的早晨不再从中午开始,小米也不再蓬头垢面。

    ⑨现在的小米又恢复成自信、干练、英姿飒爽的小米。对父亲的思念,偶尔如同涨潮的海水,丝丝缕缕浸湿小米的眼眶。小米会在听到某曲音乐时泪落如雨,会在拥堵的车流中因看到很像父亲的身影而抱着方向盘痛哭失声。

    ⑩母亲依旧漠然,整天坐在椅子上剥洋葱,弄得满屋子洋葱味儿,呛眼呛鼻,大人孩子每每眼泪汪汪。日子慢慢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上来,父亲去世的阴影渐渐淡化。或许人生就是这样子吧,失去了一个人,流过一些泪,以为永远不会好的伤口会慢慢愈合,时间真是最好的疗伤剂啊!忘了从哪天起,小米醒来再也没有说那句说了无数次的话。

    ⑪谁能想到,再次说起这句话的人,竟然是母亲。那是小米搬进新房子不久后的一天,弟弟在电话那头兴高采烈地碱:妈!刚生了!

    ⑫恭喜您得了个大胖孙子!双喜临门,一大家子人免不了凑一起欢天喜地地大吃一顿。饭桌上,母亲开口就对小米说出了那句话。

    ⑬小米震惊极了,更让小米震惊的是,母亲紧跟着又说了一句:其实我天天梦见你爸。小米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突然说出这样的话,从父亲走后,母亲从来没有提起关于父亲的只言片语!小米压抑着狂跳的心脏,问母亲:你都梦见我爸什么了?

    ⑭母亲淡淡地说:什么都梦见了。小米追问: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过呢?母亲还是淡淡地说:有什么好说的?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难不成要记一辈子?那会儿你连房子都没有,你弟弟婚都没结,我再带头哭天喊地?我不能哭,我得带好这个头儿,让你爸在那边放心!

    ⑮小米沉默了许久,问:妈,那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爱买洋葱吗?

    ⑯母亲拿起一颗洋葱,轻轻撕下外皮,空气中立刻弥漫出浓烈的气息。母亲的眼泪滴下来,打在乳白的洋葱上,像清晨草尖的露珠。母亲轻声说,想你爸的时候,就借着剥洋葱哭上一会儿……

(略有删改)

阅读

【材料一】

青海、新疆,神秘的古罗布泊,马革裹尸的战场,不知道稼先有没有想起过我们在昆明时一起背诵的《吊古战场文》:

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也不知道稼先在蓬断草枯的沙漠中埋葬同事、埋葬下属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粗估”参数的时候,要有物理直觉;昼夜不断地筹划计算时,要有数学见地;决定方案时,要有勇进的胆识和稳健的判断。可是理论是否准确永远是一个问题。不知稼先在关键性的方案上签字的时候,手有没有颤抖?

戈壁滩上常常风沙呼啸,气温往往在零下三十多摄氏度。核武器试验时大大小小突发的问题必层出不穷。稼先虽有“福将”之称,意外总是不能完全避免的。1982年,他做了核武器研究院院长以后,一次井下突然有一个信号测不到了,大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能走。”

假如有一天哪位导演要摄制《邓稼先传》,我要向他建议采用五四时代的一首歌作为背景音乐,那是我儿时从父亲口中学到的:

中国男儿  中国男儿

要将只手撑天空

长江大河  亚洲之东  峨峨昆仑

古今多少奇丈夫

碎首黄尘  燕然勒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我父亲诞生于1896年,那是中华民族任人宰割的时代,他一生都喜欢这首歌曲。

(节选自《邓稼先》)

【材料二】

邓稼先是中国第一枚原子弹的主攻手,多年来,他为我国的国防事业默默地工作着,不计名利,堪称典范。

1958年的一天,邓稼先意外地得到一张京剧戏票,送票的同志悄声告诉他钱三强所长要和他聊一聊,邓稼先想不到,这一聊竟会决定他三分之二的生命路程,一副历史的重担压在了他还显稚嫩的肩膀上:他被选为研究中国第一枚原子弹的主攻手。此后,邓稼先的名字从公开出版物上消失了,群众性的场合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许多亲朋好友都无法寻觅他的踪迹,甚至连他的妻子也不清楚他的具体去向,只知道他在执行一项异常重要的任务。

……

1964年10月16日15时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刻,在场的科学家们都听到了那天崩地裂般威猛的轰鸣,只望见那无坚不摧的冲击波奔雷似的卷动沙浪,掀起了漫天尘雾。作为效应物的坚固建筑着火了,坍塌了,炮艇被冲走,列车被推翻,斗石遍地,蘑菇红云不断爆裂,隆隆升腾,如同怒耸而起的巨人,投影30公里。百米高的铁塔早气化了,蜷缩了,只剩下变细了的几条钢轨,弯曲在化为玻璃体的砾石滩上。这是毁灭,也是新生;是战争的演示,也是最有音响效果的和平宣言。

作为中国第一枚原子弹的主攻手,邓稼先为我国的国防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功绩将记载史册。

(节选自《邓稼先——中国原子弹氢弹之父》)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皮鞋

谢志强

    ㅤㅤ①出发前,应对沙漠的一切,都准备得很周密。可是,傅队长总觉得还差点儿什么,却又琢磨不出。等到进入沙漠后,他终于想起,要是带个维吾尔语翻译就好了。

    ㅤㅤ②师部决定开发塔里木,组织了一支勘探队。傅队长是老红军,凭着经验,他带了一张地图,一辆木轱辘马车,还有羊皮水囊、军用水壶。他说,那个地方,塔克拉玛干,意思是进去出不来,要是一个月不见我们回来,就给我们开追悼会吧。

    ㅤㅤ③进塔里木没有现成的路,一行五人,轮换着坐马拉的大车。阿克苏到阿拉尔有一百二十多公里,他们走了七天。

ㅤㅤ    ④阿拉尔在塔里木河北岸,他们要到河对岸去勘探。于是乘独木舟过河,远处是巨浪一般的沙丘群,那是塔克拉玛干沙漠。傅队长一边走一边抓一把沙土,放在舌尖上舔一舔,不咸。他说:含盐碱量低,是好地。他的挎包里装了一小袋一小袋的土样。

ㅤㅤ    ⑤待返回北岸时,麻袋空了——超过了预先计划的时间。光顾着勘探荒原,却忘了所带的干粮已经消耗完了。大家饥肠辘辘,唱起了“空城计”。

    ⑥傅队长拿着望远镜四处搜寻,天上有一堆白云,遍地是死亡的颜色——毒辣辣的日头照射出一片惨白色。突然,他看见了一群羊,仿佛天上的云朵落在地上了。沙漠活了。

ㅤㅤ    ⑦放羊的是一个维吾尔族中年男子。傅队长走到他面前,说了句汉语,发现他表情疑惑。看出对方听不懂汉语,傅队长指指嘴,摸摸肚子,弯弯腰,表示出“饿”的样子,然后,掏出纸币,指指羊。羊倌儿看懂了,却摆摆手,摇摇头。

ㅤㅤ    ⑧傅队长用钱买不成羊,弄不清到底是因为什么。他对四个队员嘀咕了几句,像是下命令。于是,五个人如同操练,立即躺倒在沙丘的一面上,还闭上眼,不是睡觉,分明在采用另一种方式,表现“饿”的样子,饿得不能动了。

ㅤㅤ    ⑨傅队长眯缝着眼,观察着羊倌儿。羊倌儿双手往上指,要他们站起来。同时,他的目光;盯在傅队长的脚上——傅队长穿着一双翻毛皮鞋。显然,羊倌儿看中了皮鞋。在戈壁滩上放羊,皮鞋能护脚。

ㅤㅤ    ⑩傅队长站起来,指指鞋,又指指羊——我的鞋,你的羊,要我的鞋,就用羊换。羊倌儿也打起手势,傅队长看懂了其中的意思:不能用皮鞋换羊,羊是公家的;换鸡蛋吧,我家有很多鸡蛋。

    ㅤㅤ⑪傅队长需要证实羊馆儿比画的是鸡蛋。他模仿母鸡“咯咯咯”地叫,又比画着鸡蛋的形状。队员们看着傅队长费那么大的力气,都憋不住,笑了。羊倌儿也笑了,点点头,指着远处,那里有他的家。

    ㅤㅤ⑫傅队长用皮鞋换回一百个鸡蛋和一大摞馕。他笑嘻嘻地赤着脚,踩在滚烫的沙地上,自言自语道:这也是皮鞋嘛,父母给的,磨破了还会恢复,这可是磨不坏的皮鞋呀。

    ⑬队员们将各自五枚鸡蛋埋入沙地煨熟的时候,傅队长割了麻袋,像编草鞋那样,动作麻利,编织出一双鞋来,套在自己的“皮鞋”上,不烫了。

    ㅤㅤ⑭当晚,围坐在篝火边,队中一名刚参军的大学生好奇地问傅队长:那么滚烫的沙地,你的“皮鞋”不怕烫坏吗?傅队长淡淡地说:两万五千里长征,都是就地取材,自编草鞋,穿破了多少双早没准数了。续不上的时候,就靠这双“皮鞋”行军。我这双“皮鞋”爬过雪山,趟过冰河,穿过沼泽,早就磨制成了这世上最坚实的“皮鞋”。说完呵呵笑起来……

(选自《2022年中国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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