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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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中考语文四模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这个手机没听筒

      在两个世纪前,音乐家贝多芬在完全失聪后,用牙咬住指挥棒的一端,将另一端抵在钢琴上来感知自己演奏的琴声,从而继续进行创作。贝多芬这种听声音的方式就是“骨传导”技术的应用实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还出现了骨传导手机。众所周知,手机的基本功能在于通话,但是当你看到这样一部手机的时候,你或许一下子还不清楚该怎么用它来通话,因为这个手机没听筒!但它的确是一部手机,只是运用了最新的“骨传导”技术代替传统的听筒。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骨传导”技术的概念。声音通过我们的头骨、颌骨传到听觉神经的这种传导方式叫骨传导。我们知道,声音是由物体振动产生的声波,而这种声波必须经过一定介质(空气或固体、液体)才能传播并被人或动物的听觉器官所感知。声音在不同介质中传播的速度也各有不同,在固体中的传播速度最快,在液体中次之,在气体中传播速度最慢,15℃空气环境下为340米/秒。也就是说,声音通过我们的头骨、颌骨(编者注:构成口腔上部和下部的骨头和肌肉等组织叫做颌)传播的速度是大于340米/秒的。当然,声音在固体中的衰减也较其他介质快,因而它传不远。

      最早在手机中运用这一技术的分别是日本的夏普公司和京瓷公司。既然是一部手机,那么它就一定有“听筒”,从官方的介绍资料上看,这两家公司的手机主要都是将声波以屏幕震动的方式传递到颅骨,再经内耳的内、外淋巴液、螺旋器到达听觉神经。相较空气传导路径,减少了耳廓、耳道、骨膜等多重耳组织的途径,甚至不需要耳膜的振动。

这样的特点,成就了“骨传导”技术诸多的优势。其中最显著的优点就是在嘈杂的环境中依然能保持清晰的通话质量。加之将整块手机屏幕作为发声区域,面积大,传导效率高,在特殊环境中,比如水下、建筑工地,其优势更加明显。目前在消防、特种作战部队等部门,已经开始尝试使用骨传导的耳机。

      同时,“骨传导”技术也是听力障碍者(从外耳到中耳的传音系统引起的听力障碍)的福音。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大,人的耳膜性能下降时,就会产生听力障碍。“骨传导”技术不需要振动耳膜就可以直达听觉神经,因此老年手机将被重新定义。

      此外,手机用户们通常都有这样的感受,就是扬声器的位置因为构造的关系,不免会有凹陷和缝隙,这就给污垢、细菌营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而屏幕替代了听筒之后,这个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

      当然,任何事物皆有两面性。如今的“骨传导”技术还有一定的缺陷,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人发声的频率范围仅在85﹣1100赫兹之间,电话通信声音频率范围在300﹣3400赫兹,而一般的“骨传导”耳机声音频率范围在300﹣3000赫兹,如此一比较就会发现,“骨传导”技术在高频响应方面,本身不具备优势,要想使“骨传导”技术运用于音乐欣赏,恐怕尚需时日。

(本文有删改)

(1)、文章中第一段叙写贝多芬的例子有什么作用?

(2)、指出下列句子中划线词的指代意思。

这样的特点,成就了“骨传导”技术诸多的优势。

②而屏幕替代了听筒之后,这个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

(3)、文章介绍了“骨传导”技术的哪些方面的内容?请概括回答。

(4)、手机卖场的推销员向王奶奶推销“骨传导”手机时作了以下介绍,请指出其中的错误,并简述理由。

①奶奶,您用这款手机打电话时,一定要把手机顶部贴在额头或下巴上,才可以接听电话。

②奶奶,您买菜的时候,不管菜场有多热闹,用这款手机接听电话,您就可以听清对方的声音,对方也可以听清您的声音,保证双方都不受环境干扰。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意外赔偿》
      ①那年初春,我在房前的小院里种了一些蔬菜。悉心栽培了数月,到仲夏时院子里已是满眼油绿,让人看着心醉。每天我都在这里盘算着能有多少收获。
      ②那天天气极好,阳光柔和,没有一丝风。看着蔬菜大多已经成熟,我兴奋地给朋友们打电话,邀请他们来与我分享劳动成果。打完电话,我便骑着单车到附近超市购买烹调所需的调味品。
      ③两个小时后,我提着沉重的购物袋推开栅栏门,发现院子的地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嫩绿的菜叶。天啊!我的蔬菜转眼间已是叶落茎断。这是谁跑进来践踏了我的劳动成果?
      ④突然,一个黄白相间、圆鼓鼓的家伙在蔬菜间蹒跚挪动,不时抖动着翅膀发出“嘎嘎”的叫声。我站在那里,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真不敢相信这么一个小东西会把我的菜园糟踏成这个样子。
      ⑤和鸭子是讲不通道理的。但是,我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我想起住在隔壁的那个老妇人养了几只鸭子。甚至听人谈论过,那老妇人几十年守寡,性格古怪,与周围的邻居很少讲话,她唯一的喜好就是饲养一些小家禽。
      ⑥我按捺着心中的恼怒,用力敲开了她的房门:“请问夫人,您养的鸭子都在您的院子里吗?”
      ⑦她没有吱声,默默地从我身边走过去,弓着腰用她那干瘪的手指指点着地上的鸭子。她反复数了几遍,然后转过头呆滞地打量着我。看得出,她的目光中带着许多疑问。
      ⑧“如果少了一只的话,那么它现在正在我院子里美餐呢!”我直截了当地说。老妇人愣了一下,一言不发地跟着我到菜园子里去找鸭子。
      ⑨此时,那鸭子依然不停地啃着我的蔬菜。老妇人快步跑过去抱起鸭子,然后站在那儿静静地等待我的发落。
      ⑩“夫人,让我说您什么好!请看好您的鸭子,这样的事我不想再看到……”我气愤地说,但不失礼貌。
      ⑪老妇人颤巍巍地点点头,一言不发,而后抱着那只鸭子蹒跚地走了。
      ⑫几个月后,老妇人搬走了。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而那场菜园“风波”也被时间渐渐淹没了。
      ⑬圣诞节到了,轻柔的雪花把快乐的夜晚点缀得宛如仙境。晚上,我邀请了数位挚友到我家共度圣诞之夜。我们正开怀畅饮,门铃突然响了,邮递员给我送来了一个邮包。邮包上没有寄出的地址,邮包外面夹着一封信,上写:亲爱的孩子,你好吗?我曾住在你的隔壁。半年前,我养的鸭子损坏了你的菜,给你带来了极大的不快,我一直很内疚。今天是圣诞节,我要送给你一样特殊的礼物,请一定收下,因为这代表着我的深深歉意。
      ⑭我拆开包裹,轻轻剪开深色的密封塑料袋,一只焦黄流油、香气四溢的硕大的烤鸭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烤鸭的脖子上挂着一张塑料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小姐,因为品尝了你种的菜。所以我才长得如此肥硕。”

阅读下面现代文,回答问题。

密码中的真情

霍忠义

        初入大学时,父亲为她办了一张银行借记卡,并存入一学期所需要的全部费用。远行的前夜,父亲特意告诉她卡的密码,并告诫这个密码要铭记在心,万勿随处乱记,否则,密码被人知道就不安全了。

        女孩当时意气风发,对未来满怀憧憬,对父亲的话并未在意。到了学校,要缴6000元的学费。把卡插入自动提款机,可怎么也想不起了密码。无奈,她只好打电话问父亲,父亲耐心地将密码重复几遍。为了便于记忆,父亲又提示说:“这密码是你妈妈的生日.你可要记住哦!”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又要取钱,却又想不起密码了。知道这组数字是妈妈的生日,女孩不好意思再问爸爸,更不好问妈妈,钱自然无法取出,她只能向同学借些钱花。

        暑期回家,父亲问她钱花得如何,女孩哭了。知道原委后,父亲没有责怪反而安慰她说没有关系。女孩却有点生气,问父亲为什么不把密码设成她的生日。父亲说:“不设置成你的,是为了保护你。”他解释说:“通常,人们会将银行卡和身份证装在一起,这样如果两样东西同时被盗,后果不堪设想。”暑假结束,女孩回学校,从此她记住了母亲的生日。在母亲生日的时候,女孩还专门给母亲寄了一张漂亮的贺卡,收到卡后父母很是欣慰。

        不久,家乡传来噩耗: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同时遇难。晴天霹雳!女孩疯一样赶回家,昏倒在父母的遗体前。在众多亲友的帮助下,女孩安葬了父母。整理遗物时.她发现了一张储蓄卡。女孩潸然泪下,父母曾经告诉过她,家里还有一张卡,存着她4年大学生活的全部费用。女孩知道,这是父母多年的血汗钱。

        拿着卡回到学校,女孩日日以泪洗面。虽然很思念很悲伤,可是日子还要天天过。在老师的关爱和同学的帮助下,她渐渐恢复过来。女孩自己卡上的钱已经用完,她拿出父母遗留的卡去取钱。

        在自动提款机上,她先榆入母亲的生日,屏幕显示:错!再输入父亲的生日,还是显示错,她急忙将卡抽出,心中焦虑:卡上会用什么数字做密码呢?离家之前女孩曾经找遍父母的遗物,却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密码的信息。

        他再度把卡插入,下意识地输自己的生日数字。屏幕立即显示:请输入取款金额。

        女孩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父母使用的储蓄卡的密码肯定是他们最容易记的数字,也是他们最疼爱珍惜的数字,这点做女儿的怎么没想到呢?

        取完钱,女孩修改了密码,她输入的数字是父母的忌日。

        这是一个最不应该忘记的数字。

阅读答题。
为了水晶心
【美】弗朗西斯•弗罗斯特
      ①农场就在山顶上,周围大山连绵不绝,苍茫茫地给人以温柔亲切的感觉。当他赶着牛群走向牧场的时候,当他穿过晒谷场到猪圈去的时候,他总喜欢看着那些大山。
      ②他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喜欢让风雨阳光直接接触他的皮肤。父母去世后,给他留下了负债累累的农场。后来,邻居哈德把女儿萨丽嫁给了他。
      ③婚后,萨丽发现她所嫁的不只是个农夫,而且还是个诗人。那天,他拿着从林子里采来的七瓣莲走到她面前。
      ④“我无法给你别的好东西,因为我们欠着债,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带给你树林里的东西。”
      ⑤她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他面颊上,“我更喜欢树林里的东西,约翰。”
      ⑥“这儿有一首诗。”他朗诵了起来。
      ⑦听完后,她大为惊讶,“啊!真是棒极了!约翰!是你写的吗?”
      ⑧他惭愧地露齿一笑,“这……”
      ⑨“一定是你写的!我真不知道你还会写诗!再多给我写一些吧!”
      ⑩“晚饭后我再给你读一首。”他说。
      ⑪他走进谷仓,从干草垛里掏出一本被虫子蛀过的诗集。他曾想,既然没什么可送给萨丽的,那就给她一点别的东西﹣﹣能从这本书中找到的最美的诗句。他并没有想到她会以为是他写的,而且还给她带来了欢乐。他坐在干草垛上又背下了一首。
      ⑫晚上,他们在晒谷场上散步,看着大山,他用低沉的声音给她朗诵。她的欢喜对他来说比饭菜更香甜。
      ⑬儿子出生后,他逐渐增加了一些新诗,每次她都会说:“写得真好,约翰!”
      ⑭女儿出生那年,庄稼很不好,债务沉重地压在他的身上。冬夜里,孩子们进入了梦乡,萨丽坐在火炉旁缝补衣衫,他就靠在椅子上,端详着她,心里在想,即使用最伟大的诗歌来形容她也绝不过分。这时,她抬起头微笑着说:“再给我朗诵一遍《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吧,约翰。”
      ⑮他轻声朗诵起来:
“啊!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
因为,
尽管这个世界在我们梦中
是那么丰富,那么清新,那么美好,
而在现实中
却没有欢乐,没有温馨,没有阳光普照。
我们好像站在漆黑的原野上,
听凭世风日下,正不压邪,风雨飘摇。”
      ⑯第三个孩子生下来就死了,萨丽也病得厉害。债单上又增了一笔医药费。
      ⑰光阴荏苒,他们辛辛苦苦、一点一滴地减少着债务。
      ⑱有一天,女儿拿来了一本小书。
      ⑲“您还记得那些年爸爸读给您听的诗吗?它们都在这本书上!看这儿﹣﹣‘去吧,从山里来的牧童,因为他们在呼唤你……”
      ⑳“这是那年冬天,孩子死了的时候,他读给我听的。”
      “他一直在骗人!他说是他写的这些诗!”
       “不,”萨丽低哑地说道,“是我对他这样说的。除了诗以外他什么也没说过。我永远不让他知道我已了解了事实。不然他的心都会碎了的。我现在知道了他是多么爱我……”
      六十岁时,约翰到山下还清了最后一笔债。回来后,他走进谷仓,坐在干草垛上,哭了起来。他给她背了四十年的诗,他们俩相濡以沫,真是像诗里讲的“肝胆相照”。现在好了,他再不需要昧着良心给她背诗了。
      萨丽在谷仓找到他。他们一起来到晒谷场上,又注视着大山。
       “大山是我们的了,我们可以尽情地看了,一直到死。”他说道。
      但是,就在那一个星期,萨丽发起了高烧。约翰心如火燎,紧握着她发烫的手指。
       “约翰,”她哽塞着说,“诗,新的。”
      他怔住了。所有背过的诗他都反复地念给她听了。
       “好,亲爱的。”他吃力地把一个个字组织在一起,为她作了一首诗,他自己的诗,他一生当中唯一的一首诗。
“那些永远属于我们的大山啊,
把飞花般的群星撤满天上。
大山用夜的语言互诉衷肠,
直入云霄的峰巅像插上了翅膀。
我和我的爱人将攀上群峰,
乘上那岩石的翅膀在长空里翱翔
她把头埋进我的臂弯,
我把唇垂在她的脸庞。”
       “是你写的,约翰?”
       “是的,是我自己写的。”他说。
      他把她埋在能看到大山的地方。那本诗集同七瓣莲一起躺在她的坟墓上。
(选自《心灵的日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读书可以养颜

鲁先圣

    ①读书与养颜美容,表面看来没什么直接关系。如果说吃羊腰子狗腰子可补肾,多数人都相信;但如果说读书可养颜美容,多数人都不相信,只有读书人才相信。

    ②读书胜过高级化妆品。林清玄在《生命的化妆》一文中把化妆分为三个等级: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所谓生命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

    ③曾国藩官做得很大,但是他最看重的不是官位,而是学问。有一年他听说一个侄子纪瑞在全县科举考试中取得第一名,特别写信祝贺。他说:“我并不希望我家世代富贵,但是希望代代出秀才所谓秀才,就是读书的种子,世家的招牌,礼仪的旗帜。

    ④读书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书可以医愚,可以益智,可以养生。看一个人,不须看他做什么只要看他读什么书就可以了。一个深入读书的人,必定心智高度集中,将人间里的一切杂事,琐事烦心事,渐渐拋到身外,久而久之,在心中渐渐养成一股充实、丰沛的浩然之气。

    ⑤世界著名的德国作曲家贝多芬,个子矮,鼻子扁,眼睛细,脸上有麻子,但他知识丰富,具有炽热的爱国主义情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深厚的音乐造诣,在与人交谈和演奏时,表现出一种超凡脱俗的英姿和挥洒自如的俊逸

    ⑥俗语说“玉不琢不成器”,就算是再好的一块玉,也许会有人把它当石头一样的扔了。王安石的《伤仲永》一文,描述了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仲永的悲剧,说明了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后天读书学习,再好的天赋也不能得以发挥。

    ⑦“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仲永没有把握好自己的优势,最终成了一个无用的人。即使你的天资不及仲永,但只要付出汗水,最终也会胜过天赋;即使你是块“石头”,但经过精心的雕琢也会像金子一样发光。

    ⑧古来就有“三日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腹有诗书气自华”“惟有书色,艳比西子等说法。生命肌体成长会催发脸上皱纹,但读书渐入佳境会变得睿智、豁达、优雅而美丽。尤其是在物质心态喧嚣时代,静下心来,与书为邻,以书为友,走入书的灵魂,从中获取知识,开阔眼界,蕴蓄精神,养颜明智。

(摘编自《做人与处世》,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下列小题。

秋山寻野

    ①那年秋天,在京郊的山区闲居。看窗外天高云淡,绿叶开始变黄,便走出乡院,信步朝村外走去,秋山的苍绿和空中的鸟鸣,让人流连忘返。一位出租车司机看见我说:“您老是不是想看看周围的风景?不远处有黑龙潭、云雾山,还有……”

    ②我说:“就这么办吧,哪儿景致最野,你就拉我到哪儿去。

    ③车子大约开了一个时辰,在一个名叫“桃园仙谷”的地方停了下来。他告诉我说,进山后舍弃大路,走小路,保证会有发现。

    ④进山后,一开始我觉得有点受骗上当的感觉。尽管这儿已是大山之腹,但仍有不少游客,如过江之鲫。景区示意牌上写明,前面山腰有个大瀑布,游客们自然趋之若鹜。我则像只离了群的孤雁,沿山间小路缓缓而行。毕竟期望寻找山间的野趣呀。

    ⑤环山小路非常难走,既没有石阶铺路,也没有示意路标,这正是我要探秘的地方。走了一段崎岖山路之后,我发现,在路旁林木的枝条上,一缕白布条在秋风中飘摇。我猜测,这是进山人怕归来时迷路,而拴系下的路标。这个发现使我非常得意,原来,我并不是第一个来这里寻野趣的“情痴”,早已经有先于我者叩访此地了。

    ⑥果不其然,小心翼翼走了一段山路之后,首先发现了几束开在山坡上的野花。继而,又看到了万绿丛中的红艳,那是枫叶在深秋绽露出它的身姿。更令人心旷神怡的,我听到了潺潺流水之声。寻声而去,一条山泉形成的小溪,流淌在我的脚边。

    ⑦远眺近望,大山空无一人,只有这条轻声唱歌的小小溪流和散落在绿林中间的阳光与我相伴了。静坐溪水边,想看看水中的鱼儿游弋之乐,可是“水至清则无鱼”,亮晶晶的清波中,却有五光十色的花石子,横七竖八地躺在小溪流中。我伸手捡出一块琥珀色的石子,对着太阳看了看,里边红色的纹络像是血丝。我爱不释手地看来看去,最后装进衣兜,留作进山寻野的纪念。然后,沿着溪边崎岖小路,继续向山的腹地进发。这时才发现,刚才有见的红色,不仅仅是枫叶之红,还有一片片的山楂树,早熟的红果己然坠落山坡,竟然没有人来采摘。一阵秋风刮过,有的树叶离开了母体,落到溪流之中,顺水漂泊而下。一叶知秋,这真是秋天山野物写生。

    ⑧静——在久久的万籁无声之后,一阵悠长的声音来自天堂。抬头遥望,最初无所发现,但片刻之后,终于看见那是一队大雁匆匆南归。久违了,天空的美神,在喧嚣的城市,无法找到你的身影,在这寂静无声的大山深处,你带给游人的是天籁声声。时光似乎倒流过去半个多世纪,情不自禁地记起了儿时,每逢雁鸣长空,我和小伙伴们仰望雁阵时,呼喊出的童真:

    南来的雁,

    北来的雁,

    在我篮里下窝蛋……

    ⑨此刻,我虽然没了儿时的梦幻,但在大山深处看长空雁过,仍然激起自己对大自然的一往情深。目送着大雁们的身影,一直消失在长天之角眼里只剩下天空扎眼的瓦蓝。闭上眼睛,并顺势靠在一块青石板上,从兜里掏出带来的小酒瓶,一口一口地倒进嘴里,将其浓香的浆液咽下喉头。一口好酒让我爽透心扉。

    ⑩遥想当年的陶渊明,在桃花源的山中,常以巷巾——也就是古人头上的帽翅,过滤其自酿的白酒,以求其纯。时间跨越了一千多年,新时代的文人,虽然无法演绎陶翁的恬淡,只想摆脱开城市生活的喧嚣,在野山中享受一回独饮之乐,也算得上是难得的乐子了。

    ⑪出山时,秋阳高悬。司机问我:“您老玩得开心吗?我立向他表示了谢意,这真是一次沁人心脾的逍遥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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