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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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永和中学七年级下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

刘继明

      ①女歌唱家在春天即将过去的时候,被一场致命的疾病击倒。她整日卧病在床,回忆自己刚刚绽放的青春年华和艺术生命,犹如窗外天幕上一闪即逝的流星,心里充满了忧伤。在那些日子,她不止一次地支撑着虚弱的身体走到钢琴边,但她的手指已经无力掀开琴盖。她只能任凭往昔的音乐在脑子里发出空洞的回响,而又无可挽回地弥散,消失,彻底地归于冥寂……

      ②一个小偷拿着一束玫瑰花,在一个细雨朦朦的黄昏敲开了这扇关闭多日的门。他看到的是一双美丽得令人心悸的濒死者的眼睛。

      ③在他还未来得及问“请问您要花吗”的当儿,他手里拿着的那束花已被轻轻地接了过去。“好香的玫瑰呀!”她凑近花认真地嗅嗅说,“是刚采到的吗?”她抱着花往里走时又轻轻一笑,“太谢谢了。”她再次把脸贴近玫瑰花,陶醉地闭上眼睛。待她睁开眼睛时,刚才还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的脸上奇迹般露出两抹淡淡的红晕,“您还站在门口干嘛?请进来呀。”小偷觉得她的声音像水晶一样空灵而透明。

      ④小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显得局促不安。“您看这花放在哪儿好?”她找到了一个空罐头瓶,“您看这花插在这里面行吗?”她又喘息似的笑了笑,“您从哪儿知道我喜欢玫瑰的?”她忽然偏过脸,孩子气地把双手合在胸前,“您猜猜看,我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小偷摇了摇头。

      ⑤“弹钢琴,”她轻轻吐出3个字,“我好久没摸过琴键了。”她朝他看了一眼。“您能帮我掀起琴盖吗?”她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睑,手指互相绞在一起,“您知道我现在连这点力气都没有了。”

      ⑥小偷犹豫了一下,还是过去帮她掀起了琴盖。“您真好。”她坐在钢琴旁喃喃地说。她的手指按在琴键上,琴声蚕丝一样从她的手指下滑出来,显得绵软无力。

      ⑦“这是《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您知道吗?可惜我现在不能唱了。我15岁的时候就是靠这支曲子走进音乐学院的,大学时我唱它得过大奖。”她的手指在琴键上无力地垂下。“您在听吗?”“我该走了。”小偷从沙发上站起身向门口走去时,他听见身后传来一种异常的声音,“您……还来吗?”他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这束花过不了几天就枯萎了。”她又把脸贴近那束玫瑰,自言自语地说。

      ⑧三天以后,他又来了。带着一大束芳香四溢的玫瑰。“哦!”她吻着那些娇艳的花朵说,“我好久没见过这么多的玫瑰了。”她因兴奋过度,呼吸有些困难起来。他把她扶到床上躺下,又将插上玫瑰的空罐头瓶围绕床的四周摆了一圈。她默默地看着他做完这些。“您知道吗,我还以为您不会来了。”她说。

      ⑨“我本来可以为您把那首《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弹完,可我的手越来越不听使唤了。”她说,“您在看什么呢?”“我在看墙上那幅照片。” “您认出来那是我了吗?”“我正这么想来着。” “那时候我刚刚成名,您看我笑得多甜。”

      ⑩从这以后,小偷每隔三天便送来一束玫瑰,它使房间里散发着奇异的花香。她久病不愈的脸一度焕发出淡淡的红润。可惜这种淡淡红润并没有维持多久,有一天,她坐在钢琴旁等了整整一个下午,始终未听见她所熟悉的敲门声。就在那天夜里,她的脸变得比往常更加苍白……

      ⑪夏天快要过去的时候,小偷终于从拘留所里被放出来了。原来,他正打算洗手不干,找一份像样的工作像一个正常人生活时,因先前的盗窃事发而被拘留。在拘留所里他总是坐立不安。走出拘留所的那个下午,他迫不及待地冲向花店,但跑遍了大半个城市,才在一个偏僻的花市上买到一束并不十分鲜艳了的玫瑰。这大概是夏季里最后一朵玫瑰了,他想。

      ⑫他又敲响了那扇门,但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老人。

      ⑬老人瞥了一眼他手里的玫瑰,说:“你是找那位女歌唱家吗?她两个月以前死了。”

(1)、小说以“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为题有什么作用?

(2)、任选下面一个文中画线句子,揣摩女歌唱家当时的心理活动,并简要描述出来。

①可惜我现在不能唱了。

②您……还来吗?

③这束花过不了几天就枯萎了。

(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结局不好,便将文章最后两节改为:“此后,他坚持给那位女歌唱家送玫瑰,直到她的身体康复。”你觉得改后的结局好吗?说说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决定规则的人闷声不响

BangBang

        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农村孩子喜欢玩一种多人跳绳的游戏,两个孩子拽住一根麻绳的两端持续甩动,其他几十个孩子轮流上场跳。

        通常而言,众人的目光难免集中在跳绳的孩子身上,最后这往往变成一种表演,孩子们发明了很多方式炫耀跳绳技巧,最夸张的是那种边跳边翻跟头的。没有人把目光投向甩绳子的那两个家伙,他们做的事情就是按照某个固定节奏做机械的运动。

        但30年过去了,我仍然坚信这个游戏里最重要的人被忽略了。

        我一般喜欢做甩绳子的人,因为每当我有意地放慢节奏,我会感受到自己影响了其他所有人,其他人就不得不费力地调整步伐避免犯错。如果我嫌其他人太轻松了,就会加快绳子的甩动速度,让他们手忙脚乱,尖叫欢呼。

        甩绳的孩子掌握着规则,或者说,他们拥有这个游戏里最大的权力:设定节奏,让其他欢乐的人不知不觉地按着他们的意志来。

        决定基本规则的人往往闷声不响,这种事发生在许多场合。比如,程序员划定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基本规则,他们的偏好与品位时刻改造着我们,但他们像甩绳子的孩童那样沉默。

        拿起你的手机就明白了。安卓、苹果系统,以及每个软件的运行规则、流畅程度和使用习惯,才是划定我们生活基本框架的东西。

        倒退10年,Windows系统的硬盘划分、文件储存方式,定义了我们的工作习惯,甚至影响了我们思考的方式。

        自从这个世界深度依赖电脑、手机和互联网,那些代码写作者就握住了驱动我们的绳子。

        但有技术的人总是孤独的。

        回过头看,几乎没有哪个时代或领域的跳绳是由那些光鲜、醒目的人掌控的。蒸汽机车的设计者比赛车英雄重要多了,演奏家们也得在乐器制造者的框架里行事。最卓著的口琴演奏者也要被口琴工厂的设计风格影响,事实上他们熟知某种口琴品牌的独特之处,并且根据这些特性锻炼技巧。

        更典型的例子也许是游戏领域。不久前,我读了一本名为《DOOM启世录》的书,它讲述了最早的3D游戏生产过程,很有隐喻性。当代码工程师完成设计3D游戏必需的图画引擎技术后,游戏设计师们开始在这个基础上忙着制作五花八门的游戏,玩家们在游戏设定的规则内尽情表演。最后,大多数人会为一款游戏里的明星玩家而欢呼,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切的决定者是那个待在肮脏的办公室里一言不发、厌倦社交的代码天才。

        这是多么动人的场景啊:世界像是一个浪花,人们依次在别人指定的规则上表演,最终的巨浪震惊了岸边的观望者,但很少有人看到源头关键的颤动。

        但我并不是在替程序员抱不平,或者在鄙夷那些跳绳的孩子。相反,我认为这个世界以意外的方式实现了平衡。像在跳绳游戏里那样,最终,沉默的孩子和欢乐的孩子一起构成了一个充满戏剧感的整体,我们需要选择的只是充当哪一个角色。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个走运的人

秦文君

    在我家附近的一个路口,有一株高大茂密的香樟树,粗大苍劲的树干,四面伸长的枝叶,昭示这是一株历经沧桑的百年古树,香樟树的清幽常引人驻足。

    香樟树下卧着一个小小的杂货铺。小商铺出售一些糖果、烟草之类的小东西,那些瓶瓶罐罐上没有一点积尘。

    女店主是一个端庄美丽的女子,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真走运啊!”

    女店主总是端坐在那里,含笑着招呼客人。闲下来时,她就低下头用丝线编织些小饰物,诸如手链啦、发带啦,随后就挂在店里,有谁喜欢就买走。

    最初,我到她的店里,就被她编的一个精巧的笔袋所吸引,淡绿色的,像很娇嫩的草。 “这笔袋就像春的颜色。”我说,“特别美。”

    “我真走运,”她的眼里漾起了春光,“遇到了一个知道我心思的人。”

    她见我喜欢,随即从桌子下面拿出她编的各种小饰物,我惊讶地发现,整个世界都在她的手上呢:天空的云朵,海上的浪花,草原的骏马,还有那永远开不败的四季花。

    我买下了笔袋, 也牢牢地记住了这位制作者,也许是受到了她友好的对待,也许是她单纯的眼神,也许是她那句“真走运啊”。

    我常会顺道去看看那家杂货店,有时买些东西,有时只是看看。因为在我的生活圈里很少有人认为自己很幸福。有些人在外人看来已经过得相当不错了,但他们本人总觉得还缺点什么,远远谈不上“走运”。

    可这店主,多么平凡。她终日坐着,等待人们的光顾,还得一张一张抚平那些乱糟糟的零钱。但就是这个人,每天穿着得体的衣裳,还把头发梳得漂漂亮亮。

    有一天中午,我路过后门口,她正在吃午饭,就着开水吃一只大大的糯米团。看见我她笑笑,又说自己真走运,吃到了香甜的团子。

    “你该到对面的店里吃一碗热面。”我说,“那才舒服。”可她说,那团子可不是普通的东西,是她的一位老顾客亲手蒸的。那老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非常健康,还能爬山呢。

    “我有这样的朋友,”店主说,“真走运。”

    还有一次,我到店里买了她编的发卡,绾头发用的,我说去爬黄山时,用它来盘头发。

    她让我归来时替她带一张黄山的风景照。她又说:“真走运啊!”像是恭喜我,又像是在说她分享了这个“走运”。

    归来后,我如约前去把我拍摄的最好的一张照片带给她。我还怂恿她,哪天请人照看一下杂货铺,亲自爬上黄山。“有缆车吗?”她问,“真的有?和我想的一样,真幸运啊,要有一天我也能去看看就好了!”

    “不必坐缆车,慢慢往上攀,爬上天都峰!”我说。

    “是啊!是啊!”她微笑着,沉醉着,“我梦到过。”

    后来我搬了住处,好久没有去店里。有一天,我忽然想念起她来,便匆匆赶去。

    可到了那,香樟树依旧挺立,却不见了小商铺,也不见了女店主,只有石凳上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我惊诧极了,连忙上前打听,老太太说:“搬迁了。”

    “那您知道女店主去哪儿了吗?”“不知道。”老太太浑浊的眼里一片黯淡。

    “不容易呀,一个下肢瘫痪的女子!”

    “谁?”“女店主啊,你不知道?”我瞪大眼睛,张着嘴却说不上话。原来她是个不能行走的女子!她是坐在特制的轮椅上看管小店的!而我,由于她阳光一样的笑容,却从没在意她缺少什么,还怂恿她去登黄山……

    一瞬间,歉疚与失落漫上心头。或许今生再难相见了!

    夕阳中,历尽沧桑的香樟树依旧高峻挺拔,依旧香远益清,淡淡的幽香沁入心脾。抬头间,那灿烂的笑容似在眼前……

(摘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

阅读《开窍的日子》,完成下列题目。
开窍的日子
舒乙
    ①开窍,对小孩来说,是个大事。
    ②北京人,形容小孩处于懵懂状态,全然糊里糊涂,叫作“没开窍”。突然间,到了一定岁数,不知何故,小孩开了窍,前后判若两人,一下子变聪明了许多。大人对他的变化有明显感觉,于是,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孩子开窍了。
    ③我上过幼儿园,在今日北京帝王庙的东小跨院里,当时,这大概属于香山慈幼院的什么附属机构。妈妈后来说:舒乙小时候上幼儿园完全是走形式,终日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最后,毕业时,幼儿园很不好意思地也发给他发了一份结业书,是坐“红椅子”的,意思是排名倒数第一。
    ④上小学也是如此。当时为了掩盖我们的身份,不被日本人注意,我们都改了名随母姓。我改名“胡小逸”。有一天,老师发考卷,按考卷上学生自己填写的名字一一唱点。念到我这儿,一声“胡小兔”,全班顿时哄堂大笑,老师自己也狂笑不止。我竟然在写“逸”时,忘了写“走之旁”,变成了“小兔”。
    ⑤抗战后期,我到了重庆北碚,在北碚朝阳小学念了4年,直至小学毕业。
    ⑥我入校之后,依然愚钝,每次考试成绩均属下等。父亲昵称我为“傻小子”,以为一起正常,不必担忧。他经常仔细地观察我,在我的日常行为中找出许多有趣而可爱的细节,还仔细地讲给他的朋友听。妈妈则不然,常常在课余费劲地辅导我,练习用注音符号拼音,一遍一遍地叫我读“b”“p”“m”“f”,我却一会“b”“p”“f”,一会“b”“p”“m”,且全然不知这四个音为何物。妈妈一脸苦笑,频频摇头,以为此子 A(贻笑大方/不可救药)。
    ⑦这样,熬到了四年级,我的名次居然一点一点地前进,进入了前几名,还当了班长,得来全不费工夫,好像什么特别的事也没有发生似的。
    ⑧那个时候,学校里已经有了学生会,实行学生自治,即使是小学也要实行。一来二去,我竟然当上了全校的学生会主席,是选上的。
    ⑨父亲认为这一切都极有趣,他买了一只鸭子,叫我送给老师,郑重地写了一张条子,说“奉上肥鸭一只”,还签了自己的名字。他可能觉得这个学校气氛不错,又自然,又活泼,傻小子竟然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好玩好玩。
    ⑩我们学生会自己制定一些规矩,上课不准迟到,每天轮流打扫教室,定期实行大扫除等等。对违规者要实行惩罚。
    ⑪有一次,我自己违了规,倒了霉。北碚有一座远近闻名的自然博物馆,尤以生物学科的标本丰富多彩而著称。里面有一位科学家,叫施白南,是鱼类科学家。他是妈妈的老同学,常来我家走动,很爱孩子。有一天,他盛情邀请我们几个孩子去他家做客,说要做好吃的给我们吃,还要给我们看他的各种标本。这一吃,一看,就费了工夫。中午返校时便迟到了。按我们自己定下的规矩,迟到要罚跪。没办法,下了课,跪在黑板前示众,时间不长,三五分钟而已,丢了大脸,这叫 B(自投罗网/自食其果)吧,害得差不多整个学校的学生都跑来“参观”。
    ⑫轻松愉快,各种爱好完全顺其自然的发展,这便是我那时的生活状态。
    ⑬顺其自然,这大概是父亲的儿童教育观的最核心的内容。和这个观点相反的则是“拔苗助长”,愣是把大人的意志强加到孩子头上。其实,不管多笨多傻的孩子,自有他自己的爱好和专长,这几乎是天生的。顺其自然就是要顺着这些与生俱来的专长和爱好,不逆着它,让它自然发展,走到哪儿算哪儿。
    ⑭父亲不过问我的功课如何,也不要求考100分,更不要求门门都得100分。相反,他一旦发现我对什么有了点兴趣,便马上跑过来帮助我,辅导我,鼓励我。
    ⑮比如说画画。有一段时间,我突然对齐白石有了兴趣。原因是妈妈由北平带了两张齐白石老人的画到重庆北碚。一张画的是小雏鸡,顶上面是一只鸡笼,一群小鸡,足有十几二十只,由笼中飞奔而下,非常活泼。这是一张齐白石的精品,父亲极喜爱,挂在屋中,常常一个人对着它默默地欣赏,一看就是很长时间。来了客人,他会滔滔不绝地大讲特讲这张画的好处。还有一张是由两小幅斗方裱在一起的,一方蟹,一方虾,也是齐白石的拿手之作。
    ⑯在旁听父亲对朋友们讲解中,不知不觉我爱上了画小鸡画虾蟹,完全是模仿,居然还有点像。父亲大为得意。来了客人,他会大叫“傻小子,把你的小鸡拿来看看。”他本来十分反对来了客人让小孩子当众背唐诗的那些庸俗做法,可是,傻小子自己画小鸡,在他看来,这是孩子自己的兴趣,是天性的流露,非常可贵,值得鼓励。
    ⑰我坐在东边的小山坡上写生,样子大概很认真,父亲立刻走过来看。看了一会,他居然也坐下来,拿过我的画笔,说“我教你”。他手臂伸直,左手指着握铅笔的右手说:“看,前面的电线杆,反映在笔上是这么长,你把这段长度画在纸上,再把臂伸长,看前面那栋房子的高度在笔上是多长,再画下来,这就叫做比例;比例对了,画在纸上,就有了远近。”据我所知,父亲对美术是一笔都不会画的,可是他很懂美术,因为他上过师范,理论上很有一套,可以说得头头是道。我没有想到,我的第一个美术老师,竟然是自己不擅画只擅写的父亲。
    ⑱同样的,父亲教过我集邮。他常常带我上四川那种老百姓的茶馆,一坐就是一下午。他还带我去看他的朋友。丰子恺先生来到北碚,父亲带我去看他,是在一间山坡上特别黑的房间里。夏天父亲晚上乘凉时,给我们全家讲过美国小说,大概是白天他念英文,晚上再用他自己的方式给我们转述。父亲带我上过公共澡堂子,一口大池,热气腾腾,男人们在里面边泡边聊,非常热闹。我常常跟在父亲后面走路,看着他的皮鞋后跟,那双磨得歪了的皮鞋后跟。我愿意跟着这双磨歪了的鞋后跟走到天涯海角,觉得非常安逸,非常充实。
    ⑲就这样,我在父亲不是教育的教育下,渐渐开了窍。由倒数第一变成正数第一,这就是我开窍的日子。
    ⑳小学毕业了,我考上了重庆南开中学。
注释①〔舒乙〕:老舍之子。曾任中国现代文学馆馆长,近年多次举办画展。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陈晓卿

    ①故乡是什么?

    ②字面上的故乡是指自己的出生地。但事实上,每个人心里还装着另外一个故乡——那是自己非常依恋的地方;是自己可以看不惯,但绝不允许别人骂的地方;是无论自己开心还是沮丧,都可以寄托情感的地方。

    ③比起故乡的样貌,人们更容易记住的是故乡的口味。从科学的层面上说,人的口味基本形成于童年时代,你童年时吃到什么,以后的口味就是什么。顽固的故乡口味依赖,源自神秘的童年味觉编码。

    ④故乡的味道首先是地理意义上的,它标识着你的归属,每个人都站在自己建立的食物鄙视链的顶端。这种归属感牢不可破,尤其以有风味的经济发达地区为代表。一名北京的兄弟总结他们家的婆媳关系,太太和老太太亲如一家的和谐中,一直存在着餐桌上的口味博弈 , 因为他娶了一个上海美女。

    ⑤故乡味道还证明着你口味的正宗。如果你对自己故乡的食物有着清晰的记忆,那么在一个饭局上,尤其是和你的口味正好吻合的饭局上,你就有绝对的话语权。故乡甚至关乎个人的尊严。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地方的食物更好吃,但是一个故乡感非常强烈的人,他能把故乡的“口味正确”上升到信数的水准。比如,哪个地方的辣椒最辣,这绝不是史高维尔指数能够标定的。羊肉更是这样,甘肃、宁夏都声称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羊肉,新疆和内蒙古更具体到南疆还是北疆、呼伦贝尔还是锡林郭勒。一个海南人过来插话,加积鸭、文昌鸡、和乐蟹、东山一羊字还没说出来,所有北方的网友不约而同地敲黑板:注意,我们在讨论羊肉的话题。

    ⑥所以在饭局上,我经常会小心询问在座宾客的籍贯,稍一大意,就会对人际关系造成永久的伤害。因为中国太大,连汤圆、粽子、豆浆都存在甜党和咸党,鸿沟几乎与信不信中医、吃不吃转基因食品一样,一言不合,势同水火。南京人请客吃烧卖,一个呼和浩特人充满同情,什么,糯米馅儿的?江苏现在经济形势不行啊,吃不起肉?旁边一个广东人打圓场,我们广东更可怜啦,烧卖连面粉都用不起,用鸡蛋擀皮儿,而且,只能当早点。

    ⑦事实上,故乡的味道不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时间意义上的,和你的记忆、你的成长有关。

    ⑧每个人都有两个故乡,一个是空间的故乡,一个是时间的故乡。对于一个成年人,假如他的生长地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样子会永远刻在他的脑海里,而且被赋予更多的情感色彩,同样地也包括当年的味道。就像梁实秋的北京,郁达夫的杭州,张爱玲的上海,汪曾祺的高邮。与其说他们在怀念故乡的食物,不如说他们在回忆自己的成长。

    ⑨所以有人说得好,回得去的叫家乡,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⑩天涯咫尺,故乡难寻。这几年,我和同事只做了一件事情——用食物给大家描绘一个美味的故乡。

(选自《读者》,有删改)

【注】①史高维尔指数:指1912年美国化学家史高维尔所制订度量辣椒属果实的辣味的单位。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灯祭

迟子建

ㅤㅤ     ①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那灯是不寻常的。

     ㅤㅤ②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滚热的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了,灯罩便诞生了。赶紧用废棉花将灯罩擦得亮亮的,亮到能看清瓶中央飞旋的灰尘为止。灯的底座是圆形的,木制,有花纹,面积比灯罩要大上一圈。沿边缘对称地钻两个眼,将铁丝从一只眼穿过去,然后沿着底座的直径爬行,再扎入另一个眼中。铁丝在手的牵引下,像眼镜蛇一样摇摆着身子向上伸展,两头一旦会合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大功告成了。从底座中心再钉透一根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钉子上。待到夜幕降临时,轻轻捧起灯罩,嚓,点燃蜡烛,敛声屏气地落下灯罩,你提着这盏灯就觉得无限风光了。

ㅤㅤ     ③父亲给我做这盏灯,总要花上很多工夫。就说做灯罩,他总要捡回五六个瓶子才能做成一个。不是把瓶子全炸碎了,就是瓶子安然无恙地保持原状,再不就是炸成功了,一看却是一只猪肉罐头瓶子,怎么擦都浑浊,只好弃了。

     ㅤㅤ④尽管如此,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里,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怀揣着一盒火柴,提着灯走东家串西家,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看着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擦根火柴点燃灯,去另一家。每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

     ㅤㅤ⑤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还真顾家!”父亲打趣着我,去看那盏灯。那汪蜡烛油上斜着一束蓬勃芬芳的光,的确是亮丽之极。

     ㅤㅤ⑥过年要让家里里外外都大放光明,所以不仅我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有灯。院子里的灯有高有低。高高在上的灯是红灯,它被挂在灯笼杆的顶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唰唰响。低处的灯是冰灯。冰灯放在窗台上,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能照亮它周围的一些景色,所以除夕夜藏猫猫要离冰灯远远的。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

ㅤㅤ     ⑦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____。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 ____。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 ____了。

     ㅤ⑧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了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给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呀!

     ㅤㅤ⑨正月十五到了。这天是我的生日。二十八年前,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了。那时窗外还没有挂灯,天似亮非亮,似冥非冥,父亲便送我一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幼时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ㅤㅤ     ⑩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ㅤㅤ⑪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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