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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广东省佛山一中、中山纪念中学联考高二下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礼是外部对你言行的制约和限定,在这种制约和规范中,包含了很多礼的思想,形成了一种礼教,对人起到了教化作用,从而使人产生君子意识。理学,是一种精神的自我肯定,特别讲究“内省”的功夫,向内观察自己。它只是教化,没有刑罚的手段来制约和规定。礼学的功效是巩固社会秩序,而理学使人的精神得到了升华。

    礼是由外到内的,是由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重复你的行为,逐渐形成的一种习惯,再用习惯来逐渐改变你的人格。孟子说“动容周旋中礼”。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能够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你内心究竟怎么样,别人不知道。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外部表现和内部精神不相吻合的情况,这种状态,我们即称其为“虚伪”。

    礼是一种人格面具,是必需的。礼强调每个人在社会中,不同的地位就要有对自己不同的要求。一个人在社会中要接触的人是很多的,接触不同的人要相应地改变自己的身份。人接触的对象是不断改变的,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在不停地改变。所谓的“人格面具”也不是一套,是多变的。跟不同的人接触,虽然都是礼,但是有差别的,这是由社会地位和身份差别来决定的。既然礼是人格面具,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扮演意识,你的行为总是要符合自己的角色。

    礼培养的是角色性人格,不能统一人精神的内在模式,不能为我们提供道德因子,同时也不能为我们提供精神依归。所以说,礼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先秦礼是盛于当时的分封制的社会,秦始皇以后由分封制变为郡县制,整个社会结构和先秦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同时先秦有的一些问题,到了后代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先秦礼中没有的情况后代却出现了。后代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三礼》中没有的。唐代以后,社会已经变化了,不仅礼的制度应当有变化,对礼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进一步思考。

    这就产生了理学。真正代表从礼学到理学的转变的,是宋代叶适《习学记言》中的一句话:“以礼决事,孰若以礼制心。”礼学是用来治世的,理学是治心的,这是一种转变。从礼学到理学的转化中,理学把礼学的很多概念观点进一步深化了。礼学没有提供给我们原始的核心性的东西,但是理学为我们提供了。理学都有一个原始基本点,我们可以模仿着“天赋人权”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天赋良知”。礼学把人分成很多等级,比如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等,用礼来固化等级的差别。而就理学来说,天赋良知,大家都在一个平等的起跑线上。这样就淡化以至于消除了人在社会中不同等级的观念,在理的面前,等级性无效。

    礼学是一种角色性人格,每个人扮演的角色应该做什么事,你就要把它做好。但理学是一种个人的追求,而不能成为对人的要求。就理学本身而言,理学可以作为一种学术来研究,自己自愿地将其作为一种修养的手段也很好,但是不能用理去要求别人。

(摘编自刘晓东《礼学与理学》)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礼在外部对人的言行进行制约和限定,它对人起到教化作用,从而让人产生君子意识。 B、礼是一种人格面具,对不同的人,因为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的不同会产生礼的差别。 C、礼不能统一人精神的内在模式,不能提供道德因子、精神依归,对人的人格无益。 D、礼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一些新的问题,社会变了,礼的制度也应该相应改变。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礼仅仅在外部对人进行制约和规范,而理则是在人的精神方面起自我肯定的作用。 B、人要有一种扮演意识,有意降低自己的身份比有意抬高自己的身份更符合礼的要求。 C、人的外部表现和内部精神不相吻合,表现在人的言行和内心不一致,这是一种“虚伪”。 D、礼学把人分成很多等级,但理学却相反,它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是没有等级性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礼学和理学的功效是不相同的,前者是巩固社会秩序,后者则是使人的精神得到升华。 B、礼学和理学会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前者将治世转化为治心,后者将治心转化为治世。 C、理学给我们提供了原始的核心性的东西,它还在转化中将礼学概念观点进行了深化。 D、礼学对人有要求,而理学只是个人追求,不是对所有人的要求,我们也不能用它去要求别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社会治理问题上,中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德治思想,并形成德治传统。德治思想的源头可追溯到尧舜时代。关于德治的记载,最早成书于周代的《诗经》《尚书》中。《诗经》不少诗篇蕴含着前代圣贤以德治国的思想,《尚书》中提出了“敬天保民”“以德配天”的命题。要保住天命,就必须敬德,以祈天永命,勤政爱民,得到民众的真心归附。德治思想的另一含义是“明德慎罚”。提倡德治并非不要刑罚,而是强调实施教化,先教后罚,以刑辅德,不专以刑杀立威。“明德慎罚”将道德教化与刑罚措施糅合,奠定了中国古代治国的基本理念。孔子继承周代的德治思想,强调治国要以礼乐为核心,突出教化作用。社会秩序井然,人际间和谐相处,是孔子希望通过德治达到的理想状态。

    德治思想是“周孔之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后世政治家、思想家不断探索,深化了德治思想的内涵。

    战国时,沿着孔子的思路,孟子提出了一系列仁政主张。他主张“以德服人”,反对用严刑峻法治理国家,提倡“省刑罚”,教育百姓做到孝悌忠信。西汉初,陆贾告诫刘邦,提出了“治以道德为上”的观点。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代德治思想定下了基调。他认为治理国家不能只靠刑罚,要通过教化培养人的是非荣耻之心。德治思想成为政治领域的主导思想。

    唐朝前期,隋朝二世而亡对唐初君臣是严厉的警示。唐太宗说:“为国之道,必须抚之以仁义,示之以威信……”既要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也要发挥法律的制约作用,二者不可割裂,互为补充。在刑罚的施用上,唐初务在宽简。在唐太宗等人德治思想的影响下,唐高宗、武则天时期,遵循先人遗训,缓刑用仁,谨慎治国,天下大治。

    宋代理学形成阶段,德治思想深深打上了理学烙印。朱熹从仁心的角度解释德治。仁心表现在政策上就是爱民如子、平易近人、爱惜民力等。理学诸子概括出了“三纲八目”的治国模式,期望君主志向确定而达到天下大治。理学家提倡教化,整肃人心,通过书院讲习等传授儒家伦理,为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后世产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国家意识,与理学家及其追随者的讲学不无关联。德治思想从确立始,历经几千年的演进,围绕“礼法并治,德主刑辅”的逐渐深入,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指导思想。当今社会,依法治国作为基本国策,强调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有人认为法治与德治不能并存,否定“以德治国”。古代社会提倡德治并非不讲法治,而是主张加强教化,做到礼法并用,宽猛相济。我们要借鉴古代重视教化的传统,为“依法治国”打下“以德治国”的根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们的生活,使大家自觉遵守社会规范,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现代化道路。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网络已成为社情民意的重要表达渠道,但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倾向也日益突出。随着新媒体的不断涌现,网络已成为群众反映心声和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制度的缺失和监管的不利,近年来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化倾向也日益凸显出来。一是网络信息并不是天使,特别在当下转型期,利用网络信息进行诽谤、诈骗、敲诈等犯罪行为多发。因此,确实有必要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二是一些网民不能正确理解社会变革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或自身处境,就往往借助“突发性事件”发泄不满情绪,不负责任地评论、轻信、猜疑、谩骂等,这些都在抬头蔓延。如果这些所谓“新意见阶级”渗入太多的非理性情绪,这对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来说,并不是太好的信号。

网络已成民主参政议政的新形式,但网络“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4年7月21日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人,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民上网设备中,手机使用率达83.4%,首次超越传统 PC 整体80.9%的使用率,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巩固。因此,微博、论坛、网评等网络交流日益活跃,网络已成为人大、政协、听证等之外的民主参政议政新形式,是人民群众更广泛、更便捷、更灵活地关心国家大事、建言献策的新途径。然而,近年来网络舆论中的无政府主义、情绪性民主、跟风炒作倾向也开始浮现。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有约1/3是受网络舆论推动才兴起和传播的。很多网民已结成各种虚拟的“群体”,通过贴吧交流传播和联动,面对贫富冲突、劳资矛盾、城市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环境污染、医疗教育、司法不公等问题,形成巨大的舆论场。无疑,一些党政部门的决策失误和执政不当问题,是需要认真接受舆论批评和监督的。但是,网络舆论中也掺杂着一些过激的无政府主义情绪、网络“集结串联”“意见领袖”等的操控,从而很容易诱发网络上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并进而促发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这不仅会增加官民之间对热点问题的“敏感”与紧张,也会对公民理性地参政议政产生不利影响。

    网络已成新兴的多元文化传播阵地,但也存在着消解主流价值观的倾向。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统媒体越来越与网络媒体相互联动和兼容,互联网就成为人们了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的重要渠道,因此,它也就成为文化创造与多元发展的新兴阵地。然而,互联网也具有虚拟性、匿名性、随意性、大众性、全球性等特点,特别是受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淡化对公共政策的认知,逆反性文化消遣、消解主流价值观的现象也开始抬头。如网络泛娱乐化、人肉搜索、道德追杀、网络恶搞、污蔑诽谤、侵犯隐私、色情暴力和网络诈骗等现象增多,这就形成了一股侵蚀伦理道德和价值信念的文化舆论“潜流”,危及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的建立。

    当前的网络带给了人类社会不可替代的重大文明与进步。然而网络舆论的局限性和由此带来的问题也日趋复杂和凸显。网络公民文化建设所蕴含的公民品格与守法精神需要对上述问题加以认识。

(节选自马长山《网络公民与守法精神》,苏州大学学报2014年12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创造了辉煌文明的所有古代民族中,四五千年前的古埃及人对来世的执着真可谓无出其右者。对死后永生的热烈追求使埃及人不仅建金字塔,也修神庙。而且总趋势是,越往后,神庙便修得越宏伟高大,在豪华奢侈上无所不用其极。与之相应的是,祭司作为一个特殊阶层,人数众多,能量极大,而且越往后便越膨胀,越强势。

最初僧权还没有从王权中分化出来,国王就是最大的僧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结构越来越复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僧权便从王权中分离出来了。既然国王必须依靠僧侣才能进行有效的统治,那么国王与祭司之间很自然地存在着一种天然的合作关系,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种宿命般的矛盾和冲突关系。这里的关键是,两种势力在此消彼长的同时如何维持起码的平衡。随着祭司阶级权势日增,王权与僧侣势力间的平衡越来越难维持,两者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冲突越来越严重,且越到后来,越显得不可调和。事实上,从古王国后期起,祭司阶层就变得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强势,与王权的矛盾冲突也越来越激烈。

    埃及社会在被迫供养一个强大的世俗统治阶级以外,还得遭受庞大祭司阶层的经济压迫和掠夺。在太阳神崇拜之新神学的强制下,埃及社会被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把法老当作太阳神来崇拜,为之举行极其繁琐而又费用昂贵的仪式。同时,埃及人还为形形色色的小神祇修庙塑像,而且还举行复杂的祭拜仪式。这些都大大加重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负担。不用说,祭司作为一个寄生阶层,具有极强的剥削性、掠夺性和压迫性。

    及至十九王朝拉美西斯二世在位期间,僧侣的权势达到一个令人目眩的新高度,阿蒙高僧的职务竟已不再由国王任命,而改为父子世袭!在拉美西斯二世在位第四十六年的一次审判中,十名审判官中竟有九人为僧侣。僧侣阶级权势之大,无以复加,即便这一时期埃及国势日衰,也未见他们有所收敛。

    甚至晚至希腊人统治埃及时,神庙僧侣仍然拥有巨大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力。这对托勒密王朝统治者无疑是一种强大的震慑。为有效统治埃及,托勒密王朝的希腊国王不得不实行宗教“宽容”政策,甚至对祭司们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

    凡此种种表明,对死后永生的执着追求,使埃及与其他古代文明相比,只能是一个成绩不菲的先行者,却不可能对西亚地中海世界进行深度的整合,这项工作只能留给后起的文明来做。这就是为什么较之“发迹”之前的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埃及人虽然所掌握的物质和文化资源多得多,却没能表现出长久维系一个强大国家、使文明不断成长壮大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埃及文明作为最早的文明之一,虽然创造了一个了不起的帝国,虽然以种种方式包括军事行动启动了西亚地中海世界的整合进程,却注定只能是开个头而已。

(摘编自阮炜《文明的毒瘤》,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供祀是书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藏书、讲学一起并称为书院的三大事业。书院作为与官学并行的教育组织,其供祀活动及其社会意义主要存在于文化层面。

    在儒家传统教育中,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被认为同等重要,因而对书院教育而言,教学空间和供祀空间是必不可少的两大组成部分。供祀作为一种具体规范的展礼、学礼活动,历来受到古代教育者的高度重视。庙堂本是儒家尊孔祭孔之所,由于儒家思想的精微体现在对孔子学说的传承上,书院兴建孔庙并定期举行供祀仪式,彰显了孔子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和道德境界。这种严谨而规范的供祀形式作为书院的文化“规则”,一直受到书院管理者甚至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书院的文化发展要依靠学术传播,即依靠对本学派学术旨趣的传承,除了对本学派的“文本”进行阅读和阐释外,还要从精神上进行传承。对本学派和本书院历史上具有影响的先贤进行供祀,表明了书院作为一个学术组织拥有的行为规范和精神特色。南宋以来的书院无不将供祀本学派先贤作为标榜自身“正道脉而定所宗”的学术追求,如白鹿洞书院的“宗儒祠”供祀周敦颐、朱熹等人,就体现了其学术旨趣。

    书院供祀并非单纯学术上的追求,在漫长的制度化发展过程中,书院已经从一种单纯的教育组织发展为集教学、藏书、祭祀、出版、经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组织。官方的扶持、地方贤达的资助、民众的认同和参与,是书院巩固地位、扩大影响的重要条件,对社会上那些关心书院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名宦和贤达,书院供祀空间也为他们留有位置。如岳麓书院在明嘉靖五年(1526年)设立了“六君子堂”。这是岳麓书院专祀建院功臣的开始,显示了书院对他们功德的追怀和弘扬,也显示了书院在文化层面上与时俱进的一种追求。

    清代书院将“立德”“立功”“立言”作为选取供祀对象的标准。那些与书院发展没有直接关系,但与本地社会发展相关且有过较大影响的有功人士,也会得到书院的崇敬和供祀。这种供祀对象多元化的模式,与宋代及以前书院供祀对象的单一化相比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康熙年间河南大梁书院供奉各类社会贤明人士达150人之多,其承载的文化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一种规范的展礼作用”。

摘编自蒋建国《仪式崇拜与文化传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英国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协会近日发布报告说,在充分考虑科学技术及其社会影响的条件下,通过基因编辑技术修改人体胚胎、精子或卵细胞细胞核中的DNA(脱氧核糖核酸)“伦理上可接受”。

②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协会是一家相当于民间智库的独立机构,它基于调查研究而得出基因编辑“造人”在“伦理上可接受”的结论是否能为社会广泛认同,可能并不确定。但是,这至少反映了一种社会趋势,一些人认为,可以为基因剪刀“造人”开绿灯。

国际社会对基因编辑婴儿从一开始就是坚定的红灯警示,现在却有人准备开绿灯,这个转折过程的时间之短令人吃惊。2015年,中山大学副教授黄军就因团队进行胚胎基因编辑遭到国际生物医学界的反对。当时有人预测,世界上首次诞生基因编辑活产婴儿可能还要50~100年。但是,从那时到现在才三年,就已经有人呼吁为基因编辑婴儿开绿灯了,这是否意味着基因编辑婴儿的诞生为时不远了呢?

③基因编辑“造人”技术具有巨大的社会需求和实用性。目前已知有超过4000种遗传性单基因疾病,影响全球超过1%的新生儿。从理论上讲,基因编辑技术可以帮助预防这些疾病,让每个家庭都获得健康婴儿。这显然比胎儿出生前的基因检测更先进。

不过,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协会提出基因编辑婴儿“伦理上可接受”的同时,给予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一。基因编辑婴儿必须确保并符合未来出生婴儿的福祉;其二,符合社会的正义和团结,不会增加歧视和分裂。这两个条件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和困难。

④仅仅从技术上看,基因编辑要符合婴儿的福祉就是一个难题。黄军等人对胚胎修改β地中海贫血的致病基因时,试验了86个废弃胚胎细胞,最终只有28个基因被成功编辑修改,成功率约为33%。显然,这个成功率并不足以获得安全性和成功率的保障,也让人们对此技术抱有疑虑。

⑤现在,研究人员进一步发现,有“基因魔剪”之称的CRIsPR—Cas9基因组编辑技术并不精准,脱靶率较高。这也意味着,如果使用基因剪刀修改致病基因,如地中海贫血的致病基因,也有可能把正常的基因剪掉;或者导致胚胎或生殖细胞上的基因发生重组,导致残障婴儿的出生,毁灭婴儿的福祉。因此,基因编辑婴儿技术如果没有100%的准确性,尚不可能用于临床“造人”。

⑥另一方面,即便技术有保障,基因编辑技术被批准用于“造人”之前,还需要专业界和社会对它的应用和各种潜在可能性进行广泛而充分地讨论;而且需要深入和全面的研究来建立临床安全标准,制定相应的监控和审核措施;还要充分评估它对个人、群体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到最后才可能立法。

⑦以英国而言,目前允许人体胚胎研究,但英国法律不允许对人类胚胎进行基因编辑后移植入子宫。因此,即便伦理和技术都为基因编辑“造人”开绿灯,但要让法律开绿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选自张田勘《基因编辑“造人”可以开绿灯了?》,《中国青年报》2018年7月20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美育是培养人认识美、体验美、热爱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国家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对帮助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美育、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是做好美育工作的三大支柱。当前,我国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进入加速提质阶段,美育深程建设稳步推进,呈现良好势头。与社会日益崛起的精神文化需求直接联系,以博物馆、美术馆为代表的社会美育也展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但作为美育实施的基本途径,家庭美育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并在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明显的功利倾向。

遵循美育特点做好美育工作,必须重视家庭美育的基础性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孩子由一块璞玉塑造成一座雕塑,在成长的路上需要多方面的合力,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家庭。”可以说,美育的根在家庭,家庭是美育的摇篮。家庭美育的特点是润物无声,但影响深远持久。家庭日常的环境、气氛情感和活动,是孩子认知外在环境的基础,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对自然社会的认知,对文化人文的体察,影响着孩子道德修养的建立,审美观念、价值体系的形成。

遵循美育特点做好家庭美育,必须重视艺术思维的培养。现在家庭教育普遍重视智力开发,对审美教育的关注,往往又将重点放在美术、音乐、舞蹈等技能特长的培养上,以期在未来的升学和求职中有一技之长,功利倾向明显。其实,比技能特长训练更重要,对孩子一生影响更深远的,是艺术思维的建立。艺术思维是一种以情感、符号和形象为基本要素的思维方式,艺术思维让人不断思考自我局限性,并从中找到突破的方法和答案。艺术思维对于创新创造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艺术思维的建立,重在熏陶,这种熏陶需要适宜的环境。许多家长给孩子报各种培训班,参加各种美育活动,这样的安排对孩子艺术思维的提升有一定作用,但更为根本、持续的,还是家庭日常生活的熏陶。

遵循美育特点做好家庭美育,必须拓展家庭美育的实施途径。要将自然美作为家庭美育的重要内容。春夏秋冬四季更迭,风霜雨雪阳光,沙丘泥土树木花草,鸟兽虫鱼……丰富的自然环境是最好的家庭美育素材。家长要多带孩子走进大自然,让他们在自然玩耍的过程用手用脑用心感受,对人从哪来,如何与万物共存形成丰富独特的感知,这些感知是滋养孩子健康审美意识的丰厚土壤。要在节庆习俗中引导孩子认识社会文化之美。从食物制作,到家庭装饰,再到日常礼仪,传统节日习俗蕴含着深厚的人文思想,表达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族群的关系,是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塑造孩子审美情趣的基础材料,家长应该充分利用各种传统节日进行家庭美育。要鼓励孩子在动手劳作中认识美、体味美。孩子动手去操作,不论是多变的还是重复的,粗犷的还是精细的,都会形成身体上的感受,从而传达到大脑中形成认知,这种改造事物的经验会在主观和客观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强化他们的信心,萌发进一步的创造。

(摘编自陈佳《美育的根在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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