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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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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宁夏银川二中高二上月考一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过来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

    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

    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 ,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她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

    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

    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那是提钱的时候吗?”

    男人急了:“你現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

    马兰花火了:“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

    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

    第三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她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

    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

    男人离开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柿滚了一地。

    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 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

    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

    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

    日子水一样流淌。转眼,一个月过去。

    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

    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说是要犒劳你的。”

    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

    “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信中写道:“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亲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了。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遗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这笔钱。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来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心意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儿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马兰花刚从市场接菜回来,三孬就急忙告诉她麻婶生病住院的亊,还鼓动她到医院向麻婶女儿要钱,说明三孬好嚼舌,是个搬弄是非的人。 B、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从上海来信中可以看出,麻婶的女儿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又是一个精明的人,她内心深处很不愿意欠别人的情。 C、小说以麻婶女儿来信作为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留下的悬念,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D、马兰花的丈夫因为六百元钱就耿耿于怀,收到一千元的汇款单后又主动为妻子做饭,这些细节惟妙惟肖地写出了这个人物的世故圆滑、反复无常。 E、发生在马兰花与麻婶两家之间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社会伦理道德和人际关系的忧虑与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马兰花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结合文本,联系当下社会伦理道德和人际关系的现状,谈谈这篇小说给了你怎样的体会与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我的悲哀的面孔

[德]海•伯尔

    我站在港口看海鸥时,我的悲哀的面孔引起在这个区巡逻的一名警察的注意。

    我注视着鸥群,此刻,我最向往有一块面包,把它掰成碎块,来喂海鸥。可是,我同它们一样饥饿,一样疲乏。不过,我心中虽然悲楚,却仍感到快乐,因为站在那儿,放眼群鸥,默默饮悲,确乎美不可言。

    突然,一只警官的手搭在我的肩上,一个声音说道‘跟我走!’同时,这只手使劲扳我的肩膀。我稳稳站定,甩掉那只手,镇静地说:“你发疯了。”

    “同志。”一直还看不见的那个人对我说,“你当心点。”

    “先生。”我答道。

    “这里没有什么先生。”他怒气冲天地喝到,“我们都是同志。”

    此时,他跨前一步,站到我身旁,从侧面打量我,严肃得像一头牛。

    “什么道理……”我要和他理论理论。

    “理由很充分”他说,“你悲哀的面孔。”

    我笑了。

    “你别笑!”他当真发火了。方才我还以为,或许没有小偷或逃犯好让他逮捕,他因此感到百无聊赖。可是,此刻我看出这是千真万确:他要逮捕我。

    “跟我走……!”

    “为什么?”我镇静地问。

    一不留神,我的左腕已经被套上一条细铁链。就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又完蛋了。

    “为什么?”我又问道。

    “有条法令是——要高高兴兴的。”

    “我蛮高兴么!”我喊叫起来。

    “你的悲哀的面孔……”他摇了摇头。

    “这条法律可是新的呀!”我说。

    “它已经存在三十六个小时了,你必定知道,所有法律都是在宣布之后二十四小时生效的。”

    “我真的不知道有这条法律。”

    “逃避惩罚是徒劳的。这条法律是前天颁布的,通过所有的扩音器播送。所有的报刊上都发表了。帝国全境一切街道、公路上,统统撒了传单。

    他牵着我走了。此刻,我才感到天气寒冷,才感到委实饥饿难当。想起自己一身污垢,没刮胡子,衣衫褴褛,才想起有法律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我被推到他前面走着,像一个被证实了盗窃罪而被抓走的稻草人似的。街道空荡荡,到警察局路不远,我已料到他们很快又会找理由逮捕我,不过话虽如此,但仍然心情沉重。

    我一路走,一路看到凡是我所碰到的人,无不贴上那种欢乐表情,因为有命令——要高高兴兴的。

    我们很快到了警局。此时汽笛长鸣,鸣笛表示离下班还有十分钟,这是肯定无疑的,因为按照当时国家元首提出的“幸福与肥皂”的口号,每个人下班前都必须洗澡十分钟。

    我们穿过警局空空荡荡的过道,接着,一扇门自动打开,因为在此期间,门卫已向里头通报我们来了。在那些日子里,到处都是喜气洋洋,太平盛世,秩序井然,人人努力在白天洗完规定的一磅肥皂,以遵守法律的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因而一个被捕者的到来,便是一件大事。

    我们走进一问房间,静悄悄的。我感到,我的脸越发消瘦了。我又累又饿,那种悲哀的幸福感的最后痕迹此时烟消云散,因为,我知道,我完蛋了。

    数秒钟之后,一个穿一身预审员的浅褐色制服的高个子,一声不吭地走进来坐了下来,两眼紧盯着我。

    “职业?”

    “普通同志。”我答道。

    “被捕前干什么?”

    “囚犯。”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什么时候?从哪里放出来的?”

    “昨天,十二号监狱,十三号牢房。”

    “当时的罪行?”

    “高兴的面孔。”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

    “讲明白!”预审员说。

    “当时。”我说,“我的高兴的面孔引起一位警察的注意,那天命令全国要悲哀。是首长去世的日子。”

    “刑期多久?”

    “五年。”

    “表现?”

    “不好。”

    “原因?”

    “服劳役太少。”

    预审员站起身子,狠狠地给了我一拳,走出了房间。接着是审讯员,审讯官,初审法官,终审法官,他们一一进来,一一打我,又一一走出房间。最后,由于我的悲哀的面孔,他们判了我十年徒刑,这回的情形,同先前由于我的高兴的面孔判我五年徒刑如出一辙。

    如果在“幸福与肥皂”的口号下,我能熬过此后的十年。我真得想办法什么面孔也别再要了……

(潘子立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旋

九水

    里德警官这几天精神高度紧张。副局长在特别会议上说,新局长马上就到任。新局长曾经是一个神探,破获过许多疑案大案,正因为这样,新局长也是一个行踪不定的人。这是他这种神探的特点。副局长声色俱厉,要求大家这几天务必谨慎小心,不能出现任何岔子,“否则当心饭碗!”屡获嘉奖的里德被派到这个混乱的小城最繁华的黄金街当巡警,要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责任,而且是一份不小的荣誉。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里德正在黄金街上巡视,突然一个怪异的红头发的男人出现在里德的视线里。就在二人目光相对时,红头发转身就跑。里德感到疑惑,急忙追了过去。这个小个子没跑多远就被里德逮到了。里德说:“先生,看来您要到警署吃午饭了。”红头发耸了耸肩,表现出一种无奈。

    红头发自称叫吉米,曾经是一名心理学硕士。里德问道:“吉米先生,你见到我为什么跑?”吉米一脸冤枉:“警官,本国法律哪一条规定公民不准在街上跑步?”“可你是在见到我时才突然跑起来的。”“就算是我见到你时才开始跑的,可是你看,这有什么问题吗?”里德听着吉米不怀好意的笑声十分气愤,但没有一点办法,只好把他放了。

    第二天依旧阳光明媚,里德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中还残留着那个红头发不屑的表情,里德觉得深受侮辱。突然,里德看到了一个红头发男人,那个小个子见到里德转身就跑。里德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过去。吉米又被带回了警署,询问的结果和昨天一样,里德只能又将吉米释放了。他觉得吉米简直是个疯子。里德咬着牙根冲着警署门口的一个穿灰色风衣的老人大声呵斥,他已经多次看到他看热闹时幸灾乐祸的嘲笑,就将在红头发那里受的气,一股脑撒向这个可恶的家伙。灰风衣耸耸肩膀踱着步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德总是能看到那撮令人生厌的红头发,红头发也一如既往地“逃跑”。每次里德都想,最好让那红头发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倒。

    现在的里德若是见不到红头发反倒觉着不正常了,甚至那个灰风衣不怀好意的嘲笑也变得像每天明媚的阳光一样寻常。这时,吉米又出现在里德的视线内,还是一看到里德就跑,里德压根就不想理会:“最好把这个红头发带到精神病院去!”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抢劫”,一个年轻女人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个红头发的家伙……抢劫……”

    里德赶紧追了上去。里德没费多少劲就抓到了吉米,不久女人也赶了上来说:“就是他!这个红头发的坏小子!”里德终于如释重负,将两人一同带回了警署。

    里德喝了一口浓浓的咖啡,得意地问:“我的心理学硕士先生,这回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吉米笑着说:“警官先生,您难道看不出来她是个疯女人吗!”里德忙问那女人:“小姐,他抢了你什么东西?”“感情!”

    “什么?”里德大吃一惊。这时女人又说:“我叫露丝,是吉米的女朋友,他不顾我们三年多的感情,像许多恶棍一样,抛下了我,您说他是不是抢走了我的感情?”说着,露丝就“呜呜”地哭了起来。里德此时抑制不住愤怒之情,他觉得自己受了这红头发和他所谓女朋友的玩弄,便气急败坏地喝道:“小姐,你说的抢劫对象,它应该是金表、皮包之类的财物!”

    露丝擦了擦眼角说:“警官先生,这只是您将抢劫的概念局限化了,难道感情就不能抢劫吗?您可要好好处罚他,好好治理我们的城市,肃清我们的风气呀!”说完,她望着吉米又哭了起来。我只是个警官,风气?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荒唐的事,里德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把他俩请出了警署。

    没想到第二天,闹剧又重新上演了,阳光也依然明媚,只不过这次的女主角换成了一个叫玛丽的女人,所有的经过一模一样,连台词都如出一辙,只是临走时玛丽加上了一句:“警官先生,要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家伙可是抢走了不少女人的感情!您可要好好处罚他,肃清我们城市的风气呀!”

    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里德坐在咖啡馆里发誓,再发生这类“感情抢劫”的事,我躲得远远的,绝不理睬。

    里德在第三天上午耀眼的阳光里,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子仍然被可恶的红头发和他那些感情被抢劫的女人们搅得一团糟。里德又听到有人在喊“抢劫”,随着叫声,他又一次看到了那团红头发从他眼前跑过去。里德的忍耐已经超出了极限,他决定要兑现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毫不犹豫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店。

    几天以后,黄金街上换了一位新警官。里德因为前不久的那个上午,黄金街上最大的一家珠宝商店被一伙歹徒抢劫,而他竟然坐视不管而受了很重的处罚,据说为首的是一个红头发的家伙。

    第二天上午,依旧阳光明媚,街头人们步态悠闲。当里德去警署领取处罚通知单时,却惊讶地看见红头发吉米正被押上警车,而以前总是趾高气扬的副局长居然也接到了调离通知单,正在对着那个灰风衣哭丧着脸,点头哈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童话

梁晓声

    1977年母亲病危时,我坐在病床边,握着母亲的手,问母亲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母亲望着我,眼角淌下泪来。母亲说:“我真希望你哥跟我一块儿死,那他就不会拖累你了……”

    我心大恸,内疚极了,俯身对母亲耳语:“妈妈放心,我一定照顾好哥哥,绝不会让他一个人待在精神病院里……”

    当天午夜,母亲走了。

    办完母亲丧事的第二天,我住进一家宾馆,让四弟将哥哥从精神病院接回来。哥哥一见我,高兴得傻小孩似的笑了,他说:“二弟,我好想你。”

    算来,我竟20余年没见过哥哥了,而他却一眼就认出了我。

    我不禁拥抱住他,一时泪如泉涌,心里连说:“哥哥,对不起,对不起……” 我帮哥哥洗了澡,陪他吃了饭,与他在宾馆住了一夜。哥哥以为他从此自由了,而我只能实话实说:“现在还不行,但我一定会尽快将你接到北京去。”

    一返回北京,我就动用轻易不敢用的存款,在北京郊区买了房子,简易装修,添置家具。半年后,我将哥哥接到了北京,并动员邻家的一个弟弟二小一块儿来了。二小也是返城知青,居无定所,也没工作。由他来照顾哥哥,我给他开一份工资,可谓一举两得。他对哥哥很有感情,我放心。

    那三年里,哥哥生活得挺幸福,二小也挺知足,他们居然都胖了。我每星期去看他们,一块儿做饭、吃饭、散步、下棋,有时还一块儿唱歌……

    但好景不长,二小回哈尔滨探望他的兄妹,一天不慎从高处跌下,不幸身亡。这噩耗使我伤心了好多天,我只好向单位请了假,亲自照看哥哥。

    我对哥哥说:“哥,二小不能回来照顾你了,他成家了……”

    哥哥愣怔良久,竟说:“好事。他也该成家了,咱们应该祝贺他,你寄一份礼给他吧。” 我说:“照办。但是,看来你又得住院了。” 哥哥说:“我明白。”

    那年,哥哥快60岁了。他的头脑、话语和行动越来越迟钝,但没有任何具有暴力倾向的表现,相反,倒是每每流露出自卑来。

    我说:“哥,你放心,等我退休了,咱俩一块儿生活。”

    哥哥说:“我听你的。”

    哥哥在北京先后住过几家精神病院,有私立的,也有公立的。现在住的这一所医院,据说是北京市各方面条件最好的。

    前几天,我又去医院看他。天气晴好,我俩坐在院子里的长椅上,我看着他喝酸奶,和他聊天。在我们眼前,几只野猫慵懒地横倒竖卧。我问:“哥,你当年为什么非上大学不可?”

    哥哥说:“那是一个童话。”

    我又问:“为什么是童话?”

    哥哥说:“妈妈认为只有那样,才能更好地改变咱们家的穷日子。妈妈编那个童话,我努力实现那个童话。当年,我曾下过决心,不看着几个弟弟妹妹都成家立业,我自己是绝不会结婚的……”

    “我认为,我是你们的班长,我要替家里也替你们去做最难的事。当年,对于咱们家,有孩子考上大学是最难的事……可惜,我没完成班长的任务,我让爸爸妈妈和你们失望了……对不起……”

    他看着我苦笑。原来哥哥也有过和我一样的想法。自从生病48年来,他第一次说了这么长的话。我心一疼,黯然无语,呆望着他,像呆望着另一个自己。

    哥哥起身将酸奶盒扔入垃圾桶,又坐下后,看着一只猫反问:“你跟我说的那件事,也是童话吧?”

    “什么事?”我的心还在疼着。

    “就是,你保证过的,退休了要把我接出去,和我一起生活。”

    想来,那保证已是六七年前的事,不料哥哥始终记着。听他的话,也显然一直在盼着。

    哥哥已老得很丑了。头发几乎掉光了,牙也不剩几颗了,背驼了,走路极慢,比许多六十八九岁的人显得老多了。而他当年,可是个一身书卷气、儒雅清秀的青年,从高中到大学,追求他的女生很多。

    我心又是一疼。

    我早已能淡定地正视自己的年纪,但对哥哥的迅速老去,却是不怎么容易接受的,甚至有几分悸恐、恓惶,正如当年从心理上排斥父亲和母亲无可奈何地老去一样。“你忘了吗?”哥哥又问,目光迟滞地望着我。

    我赶紧说:“没忘,哥,你还要再耐心等上两三年。”

    “我有耐心。”他信赖地笑了,话说得极自信。随后,目光望向远处。

    其实,我晚年的打算从不曾改变——更老的我,与老态龙钟的哥哥相伴着走向人生的终点,在我看来,倒也别有一种圆满滋味在心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不只是一场雨

冯继芳

    下雨的晚上,她喜欢窝在阳台的藤椅上听雨、春天的雨总是那么多情,滴答,滴答,一滴滴落下来,不急不缓,诉说着衷肠。你爱听,便寻个地方坐下来。不爱听,便去做自己的事。

    她捏着茶盏,抿一口茶汤。茶是金骏眉,金黄色的茶绒茶毫,细小紧密,汤色金黄,茶中珍品。

    郑海就来了。郑海进门时,头发上挂着雾一般的水珠。

    “怎么不打伞?看,头发都湿了。”她忙起身去拿毛巾。

    “打伞,岂不辜负了这场春雨。”郑海边撩头发边笑。

    “也是,你大老远跑到我这里赏雨,总得先和雨接触一下。”

    “大老远?”

    “嗯,一千米也不近呢。”她抿着嘴笑。

    “一千米,是不太近。”郑海呵呵地笑。

    她也呵呵地笑。

    “其实,在来的路上,我在雨中待了一会儿。”

    “我说你头发怎么湿了。”她笑着把毛巾递过去。

    终于安静下来,两人坐在窗前的藤椅上,喝茶,听雨。窗外烟雨迷蒙,重峦叠嶂,若隐若现的山峰把远山的朦胧幻化成一幅婉约的水墨画。室内茶香袅袅,空气中流动着一种看不见的气息,在两人周围缭绕。

    “我说,那个……”郑海转过身,想说点儿什么。

    “嘘,安心听雨。”她把食指放在唇上,眼睛盯着窗外。

    郑海笑笑,不再说话。雨似乎小了很多,嘀嗒声渐远。

    “以后,你还能陪我听雨吗?”她似乎刚从梦中醒来。

    “我明天上午九点半的飞机,这里的工程已经结束,该回家了。”郑海望着窗外,神情落寞。

    “要走了?”

    “走了。”

    “真的走了?”

    “真的走了。”

    郑海走的时候,她只送到门口,门关上的一瞬间,她的眼圈红了。

    那只是一场雨吗?没有人回答她,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震耳欲聋的春雷不知何时也消失在天际。

    她回到阳台在藤椅上坐下,捏起茶盏喝茶。茶是金骏眉,金黄色的茶绒茶毫,细小紧密,汤色金黄,茶中珍品。金骏眉很配这绵绵春雨,只是天空的雨已经止住,窗棂上的雨滴还在滴,很快,就坚持不下去了。

    记得小时候,妈妈总是做好饭,和她坐在餐桌旁等爸爸下班。每次,只要门外传来哗啦哗啦钥匙串的声音,那就是开饭前的号角。她会跑到门边,等着爸爸进门。爸爸放下手中的包,把她抱在怀里,亲亲她的小脸,把她举过头顶。在与爸爸的嬉戏中,她总是笑得手脚乱舞。

    妈妈看到,会笑着说:“快别疯了,让爸爸洗手吃饭。”

    她就会挣脱爸爸的大手,学着妈妈的口气:“快别疯了,洗手吃饭。”

    爸爸捏一下她的小鼻子,拽一下她的小辫子,再去洗手。一家三口坐在餐桌前吃饭的情景,她怎么都忘不掉。后来,家里换了大房子,爸爸却不怎么回家吃饭了。

    妈妈做好饭,也不再等爸爸,而是默默地坐在饭桌旁吃饭,脸上再也看不到笑容。

    多年后,回忆起这段日子,她都痛彻心扉。当年妈妈的沉默,比撕心裂肺的哭泣还让人心疼。

    这些年一路走来,她渴望婚姻,又害怕背叛,暗夜里,妈妈默默吃饭的样子时常浮现在脑海。她给自己定下规矩,只在对的时间,爱对的人。没想到,爱情是悄悄来临的,甚至有些猝不及防,她爱上了合作伙伴——有家室的郑海。

    她知道,郑海也喜欢她,只要她愿意,爱情唾手可得,可她没有。

    雨又下起来了,一滴,一滴,又一滴,一滴滴落下去,不急不缓。

    她捏着茶盏,抿一口茶汤。茶是金骏眉,金黄色的茶绒茶毫,细小紧密,汤色金黄,茶中珍品。

    窗外,两只燕子在雨中低飞。

    “风渐渐,雨纤纤。难怪春愁细细添。记不分明疑是梦,梦来还隔一重帘。”这首词从她脑海里冒出来,一抹忧伤便在屋里弥漫开来。

    真的要把日子过成这样吗?她窝在藤椅上,看着窗外的燕子,陷入沉思。

    叮,有信息传来,她拿起手机,是妈妈发来的微信。妈妈说:“我和你徐叔叔明天就回去了,这几天,在云南玩得很开心。姑娘,谢谢你给我们安排的云南之旅。”

    放下手机,她忽然想结婚了,想有个随时能聊天的伴儿,还想有个孩子在屋里跑。

    她换了住处,从原来的一楼搬到另一栋楼房的三十楼。新住处的飘窗很大,能涌进更多的阳光。她坐在飘窗宽大的窗台上,能看到外面更多的风景。

    她开始等待一场别致的雨,雨后能看到彩虹的那种。

(选自《天池》2019年第5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音

秦碧薇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外公谢世的次日,雾霭沉沉,下着密如针脚的雨。

    我对外公印象不深,依稀记得是个文弱的老人。也只偶尔听母亲谈起,说外公生在山里,长在山里,在外求学十余载,漂泊十余载,兜兜转转又回到山里。膝下的子女都走出大山,他却执意守在山脚的泥土房里,当了大半辈子的教书先生。没料到,一场乍暖还寒的三月冷雨,竟让他与这三尺讲台永别了。

    山里的世界静极了,没有丝毫外界的声音,而那些留守山中的孩子,失去了唯一的老师,与外面的世界相牵的线,就这么生生断了。

    “山里人现在越来越少,你外公啊,一人教了几座山头的小孩,满打满算,也不过二十几个。”前来给外公下葬的一位大伯对我说,末了还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真可惜啊,那些小孩都挺喜欢他的。喏,那边就有一个他的学生。”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正好对上一双惶惑不安的眼睛。那是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头发扎得松松垮垮,身形也偏瘦小,上身一件衬衣洗得发白。她定定地看向我,板着脸,双唇紧抿,①幼兽般的眼睛漆黑发亮 , 左手却紧抓着前面老人的衣摆。

    我凑过去问她:“你家在哪?”她抬头飞快地瞟了我一眼,不说话,朝山上一片在雨中凝固的苍翠努了努嘴。“你爸妈呢?”我注意到她的脸迅速蒙上了一层寒霜,眼皮也耷拉下来。她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半晌才失落地开口:“他们去外面打工了。”“那你跟谁过?”

    “弟弟妹妹,还有奶奶。”之后我也不知该怎样搭话,便默默走开了,因为我猛然发现,虽然只差了三四岁,但我们之间已然如被巨斧劈开了一道鸿沟,我与她的距离,就像各自眼中的风景般遥远。山也跟着沉默,不发出什么声响。

    在她的奶奶走后,她突然叫住了我。“你外公教过我,我很喜欢他。”

    “他教我们认字、算术,还给我们念诗、唱歌。他还说,我们这个地方以前叫作夔州。”

    “你看到我们头顶的天空了吗?他说这是夔州特有的天空,他说这种天空是苍色的。”

    渐渐地,我跟她熟稔起来。我发现她非常喜欢看书,时常看见她捧着翻旧的课本,在风里站成一株瘦削的酢浆草,融进绿得化不开的山中。

    雨声渐疏,在某个午后,阳光居然冒了个角,从天际漏了丝丝缕缕下来。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搬了把凳子和她在院子里打发时间,清洁润泽的空气让每一次呼吸都成为一种享受。我不由得感叹道:“还是山里好啊!”

    她不能相信地望向我,脸颊激动得有些发红。“你有没有想过这种生活,一人在山中,仅仅一人,不能做什么,只能听流水的声音,风从林间穿行的声音,鸟鸣的声音,石子滚落的声音。”远山浅淡,与天相接的地方只剩一条极细的线,是她抿起的嘴唇。她凝望那阵奔跑的风,似乎想将它捕捉。又转而凝望后山的竹浪松涛,像凝望一个梦中的幻影。“而现在我不能读书了,除了大山,外面的声音都听不到了,”她的话语似被水浸透,我转过头,看见她②眼里的泪花像在走钢丝,摇摇欲坠

    她侧过身去不想说话了。

    深绿铺满整座山林,光斑繁密。细细的芒草摇晃,若在轻吟。她口中“苍色”的天空,从静水深渊中升起,万里无云。大地在我脚下隐隐颤动着,传出声响,混杂着风、树叶、草木、鸟鸣,是一支破碎的竹笛、一把断弦的琵琶,一声一声,都好像一种呜咽

    而这声声呜咽在某一天顺着彤云出岫,搭上山鸢的翅膀,竟一路传到了远方,又托四月的山花捎回了一个令人为之一振的消息。

    我离开那天,她执意要来送我。

    她步履轻捷,每一步,都分毫不差地踏着我的影子。她语调平仄分明,在四下无人的山中响彻。她说:“我听说再过几个星期,学校就有人来修理了,有新学校,就有老师,就可以上学了。”

    “真的?”

    “真的!”

    而我撞入她③黑桑葚般明亮的眼睛 , 宛若跌进鸦青色的深谷。“其孤意在眉,其深情在睫,其解意在烟视媚行。”耳畔有什么呼啸而过。

    是山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书匠(节选)

葛亮

秋天的时候,父亲接到了小龙的电话。

小龙说,毛羽,这个老董,差点没把我气死。

父亲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馆里昨天开了一个古籍修复的研讨会,请了许多业界有声望的学者。我好心让老董列席,他竟然和那些权威叫起了板。说起来,还是因为馆里来了本清雍正国子监刊本《论语》,很稀见。可是书皮烧毁了一多半,给修复带来很大难度。省外的专家,都主张将整页书皮换掉。没承想老董跟人家轴上了,说什么“不遇良工,宁存故物”,弄得几个专家都下不了台。其中一个,当时就站起身要走,说,我倒要看看,到哪里找这么个“良工”。老董也站起来,说,好,给我一个月,我把这书皮补上。不然,我就从馆里走人,永远离开修书行。你说说看,仪器做了电子配比都没辙。你一个肉眼凡胎,却要跟自己过不去,还立了军令状。毛羽,再想保他,我怕是有心无力了。

父亲找到老董,说,董哥,你怎么应承我的?

老董不说话,闷着头,不吱声。

父亲说,你回头想想,当年你和夏主任那梁子,是怎么结下的。你能回来不容易,为了一本书,值得吗?

老董将手中那把乌黑发亮的竹起子,用一块绒布擦了擦,说,值得。

后来,父亲托了丝绸研究所的朋友,在库房里搜寻,找到了一块绢。这块绢的质地和经纬,都很接近内府绢。但可惜的是,绢是米色的。

老董摸一摸说,毛羽,你是帮了我大忙。剩下的交给我。我把这蓝绢染出来。

父亲说,谈何容易,这染蓝的工艺已经失传了。

老董笑笑,凡蓝五种,皆可为靛。《天工开物》里写着呢,无非“菘、蓼、马、吴、苋”。这造靛的老法子,是师父教会的。我总能将它试出来。

此后很久,没见着老董,听说这蓝染得并不顺利。老董家里,沙发套和桌布、窗帘,都变成了靛蓝色。这是让老董拿去当了实验品。

中秋后,我照旧去老董家练书法。父亲拎了一笼螃蟹给他家。老董说,毛羽,今天放个假。我带孩子出去玩玩。

老董穿了一件卡其布的工作服,肩膀上挎了个军挎。父亲笑笑,也没有多问,只是让我听伯伯的话。

老董就踩着一辆二十八型的自行车,带着我,穿过了整个校园。老董踩得不快不慢,中间经过了夫子庙,停下来,给我买了一串糖葫芦。我问老董,伯伯,我们去哪里啊?

老董说,咱们看秋去。

也不知骑了多久,我们在东郊一处颓败的城墙处停住了。

这里是我所不熟悉的南京。萧瑟、空阔,人烟稀少,但是似乎充满了野趣。沿着水塘,生着许多高大的树。枝叶生长蔓延,彼此相接,树冠于是像伞一样张开来。我问,这是什么树?

老董抬着头,也静静地看着,说,橡树。

老董说,这么多年了。这是寿数长的树啊。

老董说,我刚刚到南京的时候,老师傅们就带我到这里来。后来,我每年都来,有时候自己来,有时和人结伴。有一次,我和你爷爷一起来。

你爷爷那次带了画架,就支在那里。老董抬起胳膊,指了指一个地方。那里是一人高的芦苇丛,在微风中摇荡。

你爷爷说,这是个好地方,有难得的风景啊。

他说这个话,已经是三十年前了。

老董的目光,渐渐变得肃穆。他抬起头,喃喃说,老馆长,我带您的后人来了。

我问,伯伯,我们来做什么呢?

老董俯下身,从地上捡起一个东西,放在我手里。那东西浑身毛刺刺的,像个海胆。老董说,收橡碗啊。

我问,橡碗是什么呢?

老董用大拇指,在手里揉捏一下,说,你瞧,橡树结的橡子,熟透了,就掉到地上,壳也爆开了。这壳子就是橡碗。

这时候,忽然从树上跳下来个毛茸茸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松鼠。它落到了地上,竟像人一样站起了身,前爪紧紧擒着一颗橡子。看到我们,便慌慌张张地跑远了。

老董说,它也识得宝呢。

我问,橡碗有什么用呢?

老董这才回过神,说,捡回去洗洗干净,在锅里煮到咕嘟响,那汤就是好染料啊。哪朝哪代的旧书,可都补得赢喽。我们这些人啊,一年也盼中秋,不求分月饼吃螃蟹,就盼橡碗熟呢。

我听了恍然大悟,说,原来是为了修书啊,那咱们赶快捡吧。

老董到底把那块蓝绢染出来了。据说送去做光谱检测,色温、光泽度与成分配比率,和古书的原书皮相似度接近百分之九十。也就是说,基本完美地将雍正年间的官刻品复制了出来。

因为本地一家媒体的报道,老董成了修书界的英雄。图书馆要给老董转正,请他参与主持修复文澜阁《四库全书》的工作,老董摇摇头,说,本来,还是原来那样吧,挺好。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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