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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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山西太原外国语校高三第一次月考语文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摘编自2015年11月《思维与智慧》)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我”父亲因担心“那边太黑”而要等出灵的时候再点着蜡烛,以便为“我”奶奶照个亮儿,这说明父亲是一个迷信、愚昧的人。 B、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的情节与葛朗台临死前抢夺十字架的情节,可谓异曲同工,都反映了主人公心为物役、难舍俗世的性格。 C、小说以“我”把灯关上,点燃蜡烛作为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祖母临终时要求点燃蜡烛,而且还引发读者思考,颇具匠心。 D、小说巧妙使用夸张、拟人、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不仅使主旨更突出,形象更鲜明,而且也使小说语言呈现出哀伤舒缓的特点。 E、作者借祖母的故事,向我们传达了要珍惜生命的人生感悟和莫惧黑暗,要追求光明的人生哲思,这是作品的独到之处。
(2)、作品是怎样叙述祖母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祖母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为题,有什么艺术效果?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天

李广田

    ①生活,总是这样散文似地过去了,虽然在那早春时节,有如初恋者的心情一样,但过此以往,船便永浮在了缓流上。夏天是最平常的季候,人看了那绿得黝黑的树林,不是就要感到了生命之饱满吗?这样饱满无异于“完结”,人不会对它默默地凝视也不会对它有所沉思了。那好像要烤焦了大地的日光,是比冬天还更使人讨厌。

    ②而现在是秋天了,和春天比较起来,春天是走向“生”的路,然而,因为我自己太弱,甚至抵抗不过这自然的季候之变化,为什么听了街巷的歌声便停止了工作?为什么听到了雨滴便跑出了门外?一枝幼芽,一朵湿云,为什么就要感到了疯狂?我爱它,也恨它,到夏天成熟了,才又对它思念起来,但是到了现在,这秋天,我不愿意说秋天是走向“死”的路——宁可以把“死路”加给夏天,比较起春与夏来,我说它更是走向“生”路的。

    ③我将说那落叶是为生而落,而且那冰雪之下的枝条里面正酝酿着生命之液。而它们的沉着的力,它们为了将来,为了生命而表现出来的这使我感到了什么呢?这样的季候,是我所最爱的了。

    ④但是比较起冬天来,我却偏又爱了秋。我几乎说不出秋比冬为什么更好,也许因为那枝头的几片黄叶,或是那篱畔的几朵残花,比冬天更显示了生命,不然,更使我忆起了生命,一片黄叶,一朵残英,都联系着过去与将来。它们将更使人凝视,更使人沉思,更使人怀想及希冀一些关于生活的事。这样,人曾感到了真实的存在。过去,现在,将来,世界是真实的,人生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有的梦境,所有的幻想,都是无用的了。

    ⑤我想该这样说:“我愿走在道上,不愿停在途中”。所谓人生,是走在道上的了。前途是有着希望的,而且路是永长的,希望是远大的,然而路上的荆棘,这就是所谓人间的苦难了。但是这条路是要走的,因为人就是走在道上,真正尝味着人生苦难的人,他才真正能知道人生的快乐,深切地感到了这样苦难与快乐者,是真的意味到了“实在的生存”者。

    ⑥人生是走在道上,希望是道上的灯塔,但是,在背后推着前进的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这秋天吧!当你踽踽地踏着地下的枯叶,听到那簌簌的声息,忽而又一片落叶轻轻地滑过你的肩背飘下来时,也许你只会念道,“落了!”等你漫步到旷野,看见那连天衰草的时候,你也许只会念道,“衰了!”然而,你也许不曾想到西风会来得这样早,也不该这样凄冷吧,然而你的单薄的衣衫,已经是很难将息的了。懑怨时光的无情是无用的,而更可怕的还是人生这件事故吧。到此,人不能不用力的翘起了脚跟,伸长了颈项,去望一望那“道上的灯塔”。

    ⑦我真不愿看见那一片叶子落下来,但又知道叶落是“必然”的事,于是对那一片黄叶就要更加珍惜,对于秋天,也就更感到了亲切。当人发现了自己的头发是渐渐地脱落时,不也同样地对头发感到珍惜吗?春天曾给人以希望,而秋天所给的希望是更悠远些,而且秋天所给与的感应是安定而沉着,它又给了人一支恐怖的鞭子,因为人看了这位秋先生的面容时,也不由得不自己照一照镜子了。

    ⑧给了人更远的希望,向前的鞭策,意识到了生之实在的,而且给人以“沉着”的力量的,是这正在凋亡着的秋。我爱秋天,我对于这荒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

(选自《李广田散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晒麦路上

简默

    ①仿佛一夜之间,城里的一些商铺关门了,在它们门口的两边墙上,红纸黑字地写着:回家收麦,停业一天。

    ②又是一年麦季,麦熟一晌,熟透的麦子像等待生产的婴儿,攒聚在挺拔的穗上。热辣辣的夏季风吹过,没有人收到,也没有铁器撞它们的腰,它们闭上眼睛弹了出去,似在跳远,比谁跳得远,划过细长的弧线,落入时光偶尔闪现的缝隙中,被从天降临的雨水浸泡,小心地发出牛毛似的芽儿,重新开始一株麦子的旅程。

    ③在湖沟的日子,我一晚一晚地听着蛤蟆的叫声,一天一天地看着麦于成熟。我住的村委会院外,有一口水窖,水泥砌就,呈长方形,四面光滑笔直。它一览无余地敞开内心,接受天空的恩赐,再源源不断地输送给它周围的土地。今年这片土地运气不错,没喊过渴,算得上风调雨顺。水窖储满了水,上头漂着去秋至今的落叶,蚊蝇嗡嗡地绕飞起哄,蛤蟆穿着树叶的隐身衣藏匿其中,是真正的伪装者。个别蛤蟆耐不住寂寞,白天也叫,听上去寥落而稀疏,叫得四周空荡荡的群山更空了。到了晚上,蛤蟆齐鸣,绵绵密密,汩汩滔滔,翻墙越窗,进入室内。在寂天寞地的山里,水窖是热闹的中心,就像一枚石子丢进一池水中,荡开一波一波的涟漪,这个夜晚陡生了无穷的动感,一端连接着我的梦境。我知道,在这个山里,过去人们普遍贫穷,到了青黄不接的日子,总盼着池塘里的蛤蟆开叫,那意味着土地上的麦子就要成熟了。是蛤蟆在青与黄两种日子间穿针引线,以稠密如针脚的呼唤,接续起饥饿和温饱。

    ④墙上的草帽被取了下来,它赋闲快一年了,落满了尘世的灰土,曾经的金黄黯淡了,像个垂暮的农人,但仍条分缕析得出阳光、雨水和农谚;一起被摘下的还有镰刀,它挂在墙上,锋刃向下,像个“7”,现在它被搁到磨刀石上反复磨砺,清水洗去了它隔年的锈与尘,体内的锋利和光芒重新汹涌澎湃。

    ⑤收割后的麦子面临着脱粒和晾晒。我发现他们的院子小得晒不开麦子,有的人家看得远,想得周全,翻盖房子时在房顶上打了水泥地,可以由房内提了粮食上去摊开晾晒。有一条名为“村村通”的水泥路,像一根牛绹绳,牵起了山里和山外,湖沟就是这上头的一个绳扣。这条路迎合山势修筑,漫长而曲折,仅可容一辆车驶过。村民偶尔会挑平坦的路段撒上刚收割的麦子,叫来来往往的汽车、驴车、自行车、拖拉机、摩托车碾轧过,麦粒在尘世的履带下应声脱落。他们也没办法,过去的打麦场不知不觉地消失了,摇身变成了谁家的宅院或承包田,村庄中再没有那一片地方,没了夏夜劳力们各种话题的集散地,也没了孩子们嬉闹玩耍的乐园。

    ⑥车来车往,一溜烟地。这儿不是天堂,而是尘世。接下来木锨素面登场了,它活在歇后语中: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边。“大头”是说它的锨面,既薄且宽,高高地扬起麦粒,借助风力吹掉糠壳和尘土,撒下干净饱满的籽粒。

    ⑦没了打麦场,麦子、玉米、黄豆等鱼贯上路了。水泥公路和沥青公路,条条都能通往你想去的地方﹣﹣已经有麦子提前覆盖在上头了。有时,四周会放着石块,圈起它们,似乎在防止它们拔腿逃跑。

    ⑧车轮滚滚,一趟趟地飞速驶过,带来了丝丝热风,带走了一些麦子,进入城里。

    ⑨那个开羊汤馆的中年人,刚刚回家收麦归来,正将扬过的麦粒倒在饭馆门前的水泥地上晾晒。这儿地处城里的腹地。昨晚凭空下了一场小雨,今天上午这一小片麦粒就不偏不倚地落到了这儿,晒着城里的阳光,一点一点地被抽干水分。

    ⑩中年人熟练地卷起一根烟,迷离的目光越过地上的麦粒,望向高楼阻隔的远方,巨大的阴影像篱笆挡住了他,他突然感到手足无措,内心压抑,泪水无声地划过脸庞 , 坠落如果核……

(选自《光明日报》2016年9月)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只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蚌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店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面涂了厚厚的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谨严、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间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尺,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在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又是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几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少年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铺,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洗得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重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得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山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算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则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描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几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得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于它骨气。

(取材于王佐良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天空的道路

傅菲

①到瓢里山,已是傍晚,雪花铺在草坪上,一片银白。瓢里山,一个漂浮在水上的名字,一座誉为候鸟天堂的内湖小岛,它就像悬挂在鄱阳湖白沙洲上的一个巨大鸟巢。岛上没有酒店,向导把我送到他的一个叫鲅鱼的朋友家夜宿。

    ②我是个热爱城市生活的人,尤其我居住的小城,信江穿城而过,山冈成蕤,但我还是像患了周期性躁郁症一样,不去乡间走走,很容易暴躁。——我不知道城市生活缺少了什么,或者说,心灵的内环境需要一种什么东西来填充。今年二月,我正处于这种焦灼的状态,一场意外的雪,给了我去鄱阳日湖的理由——去看一场湖光雪景,群鸟歌舞。

    ③被范仲淹誉为“小南海”的瓢里山,屋舍稀落,掩映在“白”树从中。树是槐树和香樟,高大、浓密,从视野里喷涌而出,像披戴雪花编织的帽子,远远望去,仿佛是一片在银色湖面上游弋的船帆。白鹭、天鹅、鹳、鹤,不时惊起,俯冲低空,与灰茫茫的天空、白皑皑的草地融为一体。皱鱼的房子是用鸫卵石砌的,房顶用密密匝匝的芦节盖实,屋后的小院通往一片开阔的鱼塘。鲅鱼对我的意外造访,很是兴奋,说:“僻壤之地,喝点酒驱驱寒吧。”鲅鱼的房子不大,有四个房间。我们喝酒的厅堂摆了三只塑料桶,和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壁上悬着一个马灯和一个可以戴在头上的矿灯。塑料桶里分别放着田螺、泥鳅和小鱼。鲅鱼说,这些是给客人吃的。西房是卧室,有一个书橱,满满地排列着有关鸟类的书,还有一个药橱,放着药瓶和纱布。

    ④鲅鱼四十五六岁,戴一副黑边眼镜,土墩一样厚实,皮肤黝黑,手指短而粗,他一边喝酒一边说起他自己的事。他原来在城里的一个文化单位上班,经常陪一些摄影家到瓢里山采风。有一年冬天,他听说一个年轻人为了抓那些猎鸟的人,在草地上守候了三夜,在抓人时被盗贼用猎枪打死,身上布满密密麻麻的硝孔。之后,鲅鱼选择了这里,在年轻人当年蒙难的地方,盖了这片陋舍,辞了职,离了家,与鸟为邻,与湖为伴。湖边的夜晚,犹如糨糊,浓稠,黏湿。呼啦啦的风扑打着门窗,窗外银白蒙蒙那是寂静和落寞的颜色。东边的房子里传来嘎嘎嘎的鸟叫声,鲅鱼说,那是鹳饿了。鲅鱼提着鱼桶,往东房走去。我也跟着去。东房铺了一张床,床上有四只鸟,鸟的身上穿着旧衣服缝制的小袄,样子有点滑稽。鲅鱼说,这几只鸟都是受过伤的,怕冷。他又说:“不同的乌叫声不同,体形和颜色也不同。天鹅形状似鹅,呃呃呃地叫,像歌女练声,体形较大,全身白色,上嘴分黄色和黑色两部分,脚和尾都短,脚黑色,有蹼。白鹭羽腿很长,啊响啊,叫声里透露出一种孤独。鹳嘴长而直,羽毛灰色或白色或黑色。鹤头小颈长,叫声尖细,嗨嗨嗨,羽毛灰色或白色。”

    ⑤这四只鸟,像失散离家的孩子,一看见鲅鱼,就像见了双亲,格外亲热一一伸长脖子,张开细长的嘴,一阵欢叫。我辨得出,这是三只鹳和一只白鹤,它们就是鲅鱼的“客人”吧。鲅鱼把小鱼一条条地送到“客人”的嘴里,脸上游弋着捉摸不定的微笑。他一边喂食一边抚摸这些“客人”的脖颈。鲅鱼说,这四只鸟已经养了一个多月,伤口愈合了,但体质还没恢复,等过了雪季,阳春通暖,它们就可以回归自然,回到它们的另一个故乡。他的声调是散淡的,夹裹着幸福的忧伤。

    ⑥这个夜晚注定是漫长的——不是因为雪夜的惆怅和荒野的孤寂。我甚至想象不出,候鸟迁徙到西太平洋的时候,他是怎样生活的。他会不会一边割草养鱼,一边默念着时光,等待候鸟的来临?瓢里山的等待一年比一年荒老,这样的荒老是一种坚韧,也是一种信仰。我反复咀嚼鲅鱼说的一件事:2000年冬,鲅鱼救护了一只丹顶鹤,养了两个多月,日夜看护,到迁徙时放飞了,第二年十月,这只丹顶鹤平早地来了,整天在院子里夫来走去,鲅鱼一看到它,紧紧地把它抱在怀里。以后每年,它都在鲅鱼家度过一个肥美的冬季。去年,丹顶鹤再也没来,鲅鱼失魂落魄,还为此喝闷酒,醉过不止一回。

    ⑦第二天早晨,太阳彤红地升起,浑圆、壮阂,映衬着无边的雪光,乌群遮蔽了天空,郄阳湖的涛声远远传来,依然令人惊骇。乌声此起彼伏,像音乐的海洋。我想起泰戈尔老人的话:上岸之前,我们是陌生人;来到你的岸上,我是你的宾客;离开你的岸,我们是朋友。

    ⑧那一只只鸟,就像一团团白色的火焰,在燃烧。天空布满了鸟的道路,大地上也一样。(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

    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叶亦有时候会保持住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一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不感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到。

    ……

    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人家会聚在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垭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些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  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得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                   ”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                   ”,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                   ”,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                   ”,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借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节选自郁达夫《江南的冬景》

    (二)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节选自郁达夫《故都的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机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

(选自《刘慈欣作品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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