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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实用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重庆市第一中学2017届高三上学期开学摸底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文后各题。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那时我是预科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我们上他的音乐课时,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严肃。摇过预备铃,我们走向音乐教室,推进门去,先吃一惊:李先生早已端坐在讲台上;以为先生总要迟到而嘴里随便唱着、喊着、或笑着、骂着而推进门去的同学,吃惊更是不小。他们的唱声、喊声、笑声、骂声以门槛为界、限而忽然消灭。接着是低着头,红着脸,去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偷偷地仰起头来看看,看见李先生的高高的瘦削的上半身穿着整洁的黑布马褂,露出在讲桌上,宽广得可以走马的前额,细长的凤眼,隆正的鼻梁,形成威严的表情。扁平而阔的嘴唇两端常有深涡,显示和爱的表情。这副相貌,用“温而厉”三个字来描写,大概差不多了。讲桌上放着点名簿、讲义,以及他的教课笔记簿、粉笔。钢琴衣解开着,琴盖开着,谱表摆着,琴头上又放着一只时表,闪闪的金光直射到我们的眼中。黑板上早已清楚地写好本课内所应写的东西。在这样布置的讲台上,李先生端坐着。坐到上课铃响出,他站起身来,深深地一鞠躬,课就开始了。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的父亲是天津有名的银行家。他是第五位姨太太所生。他父亲生他时,年已七十二岁。他坠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在上海南洋公学读书奉母时,他是一个翩翩公子。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从此他就为沪上名人所器重,而交游日广,终以“才子”驰名于当时的上海。所以后来他母亲死了,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他出家时把过去的照片统统送我,我曾在照片中看见过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的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李先生在南洋公学时英文学得很好;到了日本,就买了许多西洋文学书。他出家时曾送我一部残缺的原本《莎士比亚全集》,他对我说:“这书我从前纲读过,有许多笔记在上面,虽然不全,也是纪念物。”由此可想见他在日本时,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纠集留学同志,共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小仲马著)。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这春柳剧社后来迁回中国,李先生就脱出,由另一班人去办,便是中国最初的“话剧”社。由此可以想见,李先生在日本时,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我见过他当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像一个西洋人。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要做留学生,就彻底的做一个留学生。

他回国后,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虽然布衣,却很称身,常常整洁。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你可想见,他是扮过茶花女的,身材生得非常窈窕。穿了布衣,仍是一个美男子。今人侈谈“生活艺术化”,大都好奇立异,非艺术的。李先生的服装,才真可称为生活的艺术化。他一时代的服装,表现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布衣布鞋的李先生,与洋装时代的李先生、曲襟背心时代的李先生,判若三人。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后来)他就学佛。出家的前晚,他叫我和同学叶天瑞、李增庸三人到他的房间里,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送给我们三人。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二十四年。当初修净土宗,后来又修律宗。律宗是讲究戒律的。一举一动,都有规律,严肃认真之极。这是佛门中最难修的一宗。数百年来,传统断绝,直到弘一法师方才复兴,所以佛门中称他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又有一次,我寄回件邮票去;多了几分。他把多的几分寄还我。以后我寄纸或邮票,就预先声明:余多的送与法师。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相关链接:①丰子恺说:“李先生不但能作曲,能作歌,又能作画,作文,吟诗,填词,写字……他对艺术,差不多全般皆能,而且每一种都很出色。专门一种的艺术家大都不及他,要向他学习。”②李叔同在浙江一师授课期间,培养除了丰子恺、刘质平、吴孟非、潘天寿等一批富有盛名的画家、音乐家。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善于从细节去表现人物,使人物形象更加真实生动,宛若目前。 B、李叔同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公子学生教师和尚,每一种人,都做得十分像,既绚丽又极归平淡。 C、文章写李叔同的出身,是为了揭示精神格局和人生道路形成的原因。 D、作者从做教师的李叔同写起,是因为那是作者与李先生的最初接触,并且李叔同的严肃认真博学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文中多次细致描写李叔同不同阶段的肖像,目的是形成对比,更加具体生动地表现他人生角色的变换。
(2)、李叔同音乐课上的严肃认真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李叔同先生是如何体现生活艺术化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李叔同,在中国近现代的思想文艺史上,是一个耀眼的名字。他为何如此受人尊崇?请结合材料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小狗包弟》)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下面小题。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下受过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决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辱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啊,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生命中最特殊的女朋友

龙应台

很多年以来,当被问到“你的人生有没有一件后悔的事”,我多半自以为豪情万丈地回说:“没有。决定就是承担,不言悔。”但是现在,如果你问我是否后悔过什么,有的,美君,我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发生的时候,你在场。

阳台上的玉兰初绽,细细的香气随风游进屋里。他坐在沙发上。

他爱开车带着你四处游山玩水,可是不断地出车祸。这一回为了闪躲对面来车而紧急刹车,让坐在一旁的你撞断了手臂。于是就有了这一幕:我们三人坐在那个黄昏的客厅里,你的手臂包扎着白色纱布,凄惨地吊在胸前。你是人证,我是法官,面前坐着这个低着头的八十岁小男孩。我伸手,说:“车钥匙给我。”他顺从地把钥匙放在我手心,然后,把准备好的行车执照放在茶几上。完全没有抵抗。

我是个多么明白事理又有决断的女儿啊—他哪天撞死了人怎么办?交出车钥匙,以后想出去玩就叫出租车,儿女出钱。

后来才知道,我是个多么自以为是、粗暴无知的下一代。你和他这一代人,一生由两个经验铸成:战争的创伤和贫困的折磨。那些幸存的人,即使在平安静好的岁月里,多半还带着不安全感和心灵深处幽微的伤口,对生活小心翼翼。一篮水果总是先吃烂的,吃到连好的也变成烂的;冰箱里永远存着舍不得丢弃的剩菜。我若是用心去设想一下你们那一代人的情境,就应该知道,给他再多的钱,他也不可能愿意让出租车带着你们去四处游逛,他会斩钉截铁地说:“浪费!”

从玉兰花放的那一个黄昏开始,他基本上就不再出门。从车钥匙被没收的那一个决断的下午开始,他就直线下坠,疾速衰老,奔向死亡。

上一代不会倾吐,下一代无心体会,生命,就像黄昏最后的余光,瞬间没入黑暗。

第二件后悔的事,和你有关。

    我真的可以看见好多个你。

    我看见一个扎着两条粗辫子的女孩,跟着大人到山上去收租,一路上蹦蹦跳跳,时不时停下来采田边野花,又滔滔不绝地跟大人说话,清脆的童音和满山嘹亮的鸟鸣交错。

我看见一个穿阴丹士林旗袍的民国姑娘,在绸缎铺里手脚利落地剪布卖布,仪态大方地把客人送走,然后叉腰跟几个蛮横耍赖的士兵当街大声理论,寸步不让。

我看见一个神情焦虑的妇人手里紧紧抱着婴儿,在人潮汹涌的码头上盯着每一个下船的男人,寻找她失散的丈夫;天黑时,她蹲在一条水沟边,拎起铁锤钉钉子,搭建一个为孩子遮雨的棚屋。

我看见一个在寒冬的清晨蹑手蹑脚进厨房做四盒热便当的女人。我看见一个姿态委屈、语调谦卑,为了孩子的学费向邻居朋友开口借钱的女人。我看见一个赤脚坐在水泥地上编织渔网的女人,一个穿长筒雨靴涉进溪水割草喂猪的女人。我看见一个对丈夫坚定宣布“我的女儿一样要上大学”的女人。我看见一个身若飘絮、发如白芒的女人,在丈夫的告别式上不胜负荷地把头垂下……

    我清清楚楚看见现在的你。

你坐在轮椅中,外籍看护正在一口一口喂你流质的食物。我坐在你面前,握着你满布黑斑的瘦弱的手,我的体温一定透过这一握传进你的心里,但同时我知道,你不认得我。

我后悔,为什么在你认得我的那么长的岁月里,没有知觉到:我可以,我应该,把你当一个女朋友看待?

    女朋友们彼此之间做些什么?

我们常常约会—去看一场特别的电影,去听一次远方的乐团演奏,去欣赏一个难得看到的展览,去吃饭,去散步,去喝咖啡,去医院看一个共同的老友。我曾经和两个同龄女友清晨五点摸黑到寒冷的擎天岗去看日出怎样点亮满山芒草。我曾经和几个年轻的女友在台东海边看满天星斗到凌晨三点。我曾经和四个不同世代的女友在沙溪里看柠檬黄的月亮从天边华丽升起。我曾经和一个长我二十岁的女友在德国莱茵河畔骑脚踏车,在纽约哈得孙河畔看大河结冰。

而你,美君,从来就不在我的“女朋友”名单里。

你啊,只是我的母亲而已。

一旦是母亲,你就被抛进“母亲”这个格子里,定格为我人生的后盾。后盾在我的“后面”,是保护我安全、推动我往前的力量,但是因为我的眼睛长在前面,就注定了永远看不到后面的你。

为什么我把自己从“母亲”那个格子里解放了出来,却没有解放你?为什么我愿意给我的女朋友们那么多真切的关心,和她们挥霍星月游荡的时间,却总是看不见我身后一直站着一个女人,她的头发渐渐白,身体渐渐弱,脚步渐渐迟,一句抱怨也没有地看着我匆忙的背影?为什么我就是没想到要把你这个女人看作一个也渴望看电影、喝咖啡、清晨爬山看芒草、需要有人打电话说“闷”的女朋友?

我抽出一张湿纸巾,轻轻擦你的嘴角眼角。你忽然抬头看我—是看我吗?你的眼睛里有好深的虚无,像一间屋子,门半开,香烟缭绕,茶水犹温,但是人已杳然。我低头吻你的额头,说:“你知道吗?我爱你……”

    那是多么迟到的、空洞的、无意义的誓言啊。

所以我决定给你写信,把你当作一个长我二十六岁的女朋友——尽管收信人,未读,不回。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良心的利剑

安宁

    他是我认识的一个教授,在学术界有很高的威望和声名,他门下的弟子,也都是精英。为了保证教授的质量,多年前,他就奉行一个原则,即每年只招收一个博士。即便如此,报考他的博士的学生依然是波涛般,今年败了,明年卷土重来。那个叫凡的学生,就是这样进入他的视野。

    凡是个少见的有韧性的人,连续报考了三年,均以几分之差屈居第二。第四年,凡又来考。他翻到凡的档案,微微一笑,想,这次无论如何也要给凡这样优秀的学生一个机会。这次,凡的成绩果然高居榜首。但是,就在面试前一天晚上,校长亲自打电话给他说,按照慣例我们先要照顾一下自己学校毕业的学生,况且第二名也不一定比第一名差,明天面试尽可能多考虑再作定论。

    这几句话的含义,他当然明白。每年总有一些人,千方百计地左右他的招生视线,他每次都能做到公平。这一次,他有些犹豫,校长为了招生,亲自打电话给他还是第一次,这个第二名的学生和第一名的水平不相上下。这个学生有较深的学术功底,校长有意栽培,定是想为学校培养后备力量,当然,该生的家庭背景亦不可小觑。那个连考了四年的凡呢?难道为了一份私心就让处在巨大喜悦中的凡瞬间跌入到冰冷的海底吗?如果开了先例,他以后在学生中的威信将怎样大打折扣?

    那一晚,他枕着这些问题辗转反侧,想到头疼欲裂,依然难以入睡。第二天展起,他打电话给另一个参加面试的教授,得知校长已经给这位教授提前打过招呼了。他知道这次的阻力非同一般,只好希求在面试中第一名的凡能够发挥出色,才能让这些阻力减弱。最后面试的结果,两个学生的表现不相上下,难分高低。

    面试结束后,他与另外几个教授,就究竟是按面试成绩,还是按照优先考虑本校学生的原则最取,好一番唇枪舌战。最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录取,这是为了照顾校长面子的唯一可以选择的方式。他在据理力争下,勉强接受这一方式。在预料中,他一直想要招为弟子的凡在一种无形的压力下,终被PK下去。

从那时起,他开始被一种奇怪的愧疚和不安折磨着。严重到每每看到这个被招收的学生,就会想起凡,想起他在面试上意气风发的模样;想起他挤在人群里看见红榜上没有自己名字时,眼睛里瞬间闪过的失落和哀伤;想起他看到自己走过来时,扭头走开去的尴尬。那一年,他比任何人都要盼望着下一届招生的到来,他想只要凡通过考试,无论如何,他都会将他招到门下,以此弥补曾有的过失。

    但是,凡在那一年没有报名。他在惶惑里又度过了漫长的一年,凡依然没有来。他终于知道那一次的错误将凡的自信和坚韧彻底地击垮了。这个醉心于学术的学生或许此后再也不会沿着这条路坚持不懈走下去了。而他,原本可以无视权威,无视其他专家的意见,将凡领入向往的芳香之旅的。

    他在其后的两年里,面容倦怠,神思忧惚,常常在登上讲台看到学生的时候,将要讲的内容统统忘掉。走路也蹒跚起来,不过63岁的人有了83岁的老者才有的无法收拾的衰颓和溃败。许多人以为他身体不好,劝他去医院诊治,他总是慌乱地找理由推掉。他的记忆力迅速地减退,却无法忘记凡转身时那淡漠的眼神,它像一把利剑,冰冷地插入他的胸膛。而他的良心却把那把剑推得更深,直到最后,他终于无法承受。

他花费很长时间,通过很多人,辗转找到凡的电话。电话接起的一刻,他没有来得及介绍自己,便开口道:凡,你今年一定要来报考我的博士,只要你分数过了,我保证一定让你顺利录取。而在听到凡的应答后,他立刻挂断电话,好像稍微晚一秒,凡就会改变主意。

    凡终于在四年后成为了他的学生,而且是他的关门弟子。他在凡毕业的那一年因病去世。他没有告诉过凡,在那四年里,他曾与良心的利剑,进行了一场艰难痛苦的斗争,最终,心力交瘁的他向这把无形的利剑举手投降。

    凡自始至终不知道其中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也没有告诉导师,其实自已从来没有怨很过他,是他那一年觉得累了才放弃继续考试。当他接到导师电话的那一刻,心底充溢的,除了巨大的惊喜和感激,再没有其他。而这位让我始终敬仰的教授,在安详地闭眼离去的时候对此一无所知。

    人不知道的东西,时间与良心的利剑,却会清晰地记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哀伤

契·诃夫

旋匠【注】格里戈里·彼得罗夫,这个当年在加尔钦乡里无人不知的出色手艺人,同时又是最没出息的农民,此刻正赶着一辆雪橇把他生病的老伴送到地方自治局医院去。

这段路有三十来俄里,道路糟透了,连官府的邮差都很难对付,而旋匠格里戈里则又是个大懒汉。迎面刮着刺骨的寒风。空中,不管你朝哪方看,到处都是密密层层飞旋着的大雪。除了茫茫大雪,看不到田野、电线杆和树林。强劲的寒风不断袭来,弄得格里戈里都看不见眼前的车轭。那匹瘦弱的老马一步一步吃劲地拖拉着雪橇。它的全部精力全耗在从深雪里拔出腿来,并扯动着头部。

旋匠抽他的瘦马,哀伤向旋匠突然袭来,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弄得他现在怎么也不能清醒过来,平静下来,认真想一想。在此之前,他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像处在醉后那种昏昏沉沉的状态,既不知道哀伤,也不知道欢乐,可是现在却突然感到心情沉重,十分痛苦。这个无忧无虑的懒汉和酒鬼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另一个人,居然忙碌起来,心事重重,急着赶路,甚至跟暴风雪对着干了。

“你呀,玛特廖娜,那个……”他小声嘟哝 , “要是医生巴维尔·伊凡内奇问起我难道我是生性狠毒才打你的?随手就打了,没有道理。我心疼你哩。换了别人就不会这么伤心,可我现在急着送你去看病……我尽力了。瞧这风雪,好大呀!上帝啊,你发怒吧!只求你保佑我们别迷路。玛特廖娜,你怎么老不答应?我问你呢,腰还痛吗?”

他感到奇怪,老太婆脸上的雪怎么老也不化。奇怪,那张脸不知怎么显得特别瘦削,灰白里透着蜡黄,面容严厉而刻板。

旋匠放下缰绳,犹豫起来。他不敢回头看一眼老太婆:他害怕!问她什么,她不答应,同样叫人害怕。最后,为了探个明白,他没有回头,只是去摸她的手。手冰冷,拉起后像鞭子一样落下去。

“这么说她死了。麻烦事!”他自言自语

这下旋匠哭了。他想,这世上的事变得真快!他的哀伤刚开了个头,怎么立即有了结尾。他还没来得及跟老太婆好好过日子,对她表表心意,疼爱她,怎么她已经死了。他跟她共同生活了四十年,但这四十年像在雾里一般过去了。酗酒,打架,受穷,她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而且,像故意气他似的,正当他感悟到要疼爱老太婆,离了她就没法生活,他实在对不起她的时候,老太婆却死了。

“现在不用去看病了,现在该下葬了。往回走!”

旋匠掉转马头,使劲抽他的马。道路变得越来越难走了。现在,连车轭都看不见了。雪橇有时撞到小机树上,黑糊糊的东西擦伤他的手,在眼前闪过。视野之内又变得白茫茫一片,风雪飞旋。

“再从头活一次就好了……”旋匠想道。

密密层层的大雪渐渐变得灰暗了。黄昏已经来临。

“我这是往哪儿赶呀?”旋匠突然惊醒过来,“该把她埋了,我却去医院,……像变傻了!”

旋匠又掉转雪橇,又抽起马来。老马鼓足全身的劲,喷着鼻子,开始小跑起来。旋匠接二连三地抽它的背……身后响起撞击声,他虽然没有回头,也知道那是死去的老太婆的头在撞着雪橇。天色变得越来越黑,风变得越来越冷,越来越刺骨……

“再从头活一次就好了……”旋匠想道,“我要添置一套新工具,接受定货……把钱都交给老太婆……是的!”

后来他无意中把缰绳弄丢了。他寻找起来,想把缰绳捡起来,却怎么也不行。他的手活动不了了……

“算了……”他心想,“反正马认路,它会拉回家的。这会儿真想睡一觉……趁下葬以前,安魂祭以前,最好歇一歇。”

旋匠闭上眼睛,开始打盹。不久他听到马站住不走了。他睁眼一看,自己面前有一堆黑糊糊的东西,像是小木屋,又像大草垛……

他真想从雪橇上爬下来,弄清楚是这么回事,可是全身懒得宁愿冻死,也不想动弹了……于是他安静地睡着了。

他醒过来时,发现已经躺在一间四壁油漆过的大房间里。窗外射进明亮的阳光。旋匠看到床前有许多人,第一件事他就想表明自己是个稳重而懂事的人。

“请来参加老太婆的安魂祭,乡亲们!”他说,“还要告诉东家一声……”“唉,算了,算了!你躺着吧!”有人打断他。

“天哪,是巴维尔·伊凡内奇!”旋匠看到身边的医生吃惊地说,“老爷哪!恩人哪!”他想跳下床,扑通一声给医生跪下,但感到手脚都不听他的使唤。

“老爷!我的腿在哪儿?胳膊呢?”

“你跟胳膊和腿告别吧……都冻坏了!唉,唉,你哭什么呀,你已经活了一辈子,谢天谢地吧!恐怕活了六十年了吧——你也活够了!”

“伤心呀,老爷,我伤心呀!请您宽宏大量原谅我!要再活上五六年就好了……”“为什么?”

“马是借来的,得还人家……要给老太婆下葬……这世上的事怎么变得那么快!巴维尔·伊凡内奇!卡累利阿榨木烟盒还没有做得,槌球还没有做得……”

医生一挥手,从病房里走了出去。这个旋匠——算是完了。

【注】旋匠:对手工艺人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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