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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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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普通高中2019届高三语文第三次联合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米兰花香

于艳丽

    老吴坐在火车上,看着窗外的树,和远处已经返青的大地,总是觉得火车开得忒慢了些。他忍了几忍,还是没忍住,叫来乘务员道,“丫头,你能不能跟你们司机师傅说一声,让他开快些?”

    乘务员一脸模式化的笑容,说:“大爷,火车已经很快了,您感受不到吗?”

    邻座一个和老吴相熟些的人打趣道,“老爷子,您以为火车是火箭呢?一眨眼就到家了。不要烧包啦,火车不比你家的牛车快?”

    老吴本来就语迟,被邻座抢白一顿,不再言语,局促地正了正身体,将一个小包紧紧搂在怀里。

    火车停到火车站,老吴和相熟的人匆匆道了别,便急忙走出站台。回家要去长途客运站坐大巴车,但老吴已经在火车上想好了,下火车就打出租车回家,多少钱也得打。离家不过是一个星期的光景,可老吴觉得像是过了一辈子。

    老吴钻进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老吴一眼,问:“您去哪?”

    “于家庄。”

    “于家庄?”司机重复了一遍。

    “对,于家庄,盐山乡于家庄。”

    “老爷子”,司机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回过头来着他说,“您知道从火车站到于家庄得多少钱?”

    “我没和你谈钱,你快点送我回家,多少钱我都给你!”

    司机摇着头笑了,却也不好再说什么,转过身子,车子稳稳地滑出站前停车场,沿着不远处的高速公路,向于家庄驶去。

    老吴下了出租车,已是黄昏时分,他惶急地走进院子,晚春的暖风穿堂而过,带来屋里米兰花扑鼻的香气,几天来,旅途劳顿的疲惫似乎都融化在弥漫的花香里了。

    “米兰!”老吴叫道,声音里有不易觉察的颤音。

    一张俊美的少女的脸从窗里闪过。随后,穿着红色运动服,扎着马尾辩的素素从屋里奔出来。

    素素激动地喊:“吴爷爷,您回来啦!”

    “嗯嗯,素素在呐。”老吴欣慰地看着这个孩子,唯一的儿子吴天参军后留在部队,家里多亏着她和一帮年轻人照顾。他一边应着素素的问候,一边三步并作两步跨进屋子。

    “他娘,我回来了。”

    屋里叫作米兰的女人正至靠在枕头上,气息微弱,如一盏将熄的烛火,却在老吴进门的瞬间拼尽全力爆出一星火花,她睁开眼睛看着老吴,想说什么却似乎酝酿不出合适的气力。老吴看懂了她的心思,忙道:“看到了,都看到了。”

    老吴的话让女人闭上了眼睛,眼角有几颗泪珠重重地滚落下来,落在女人散在枕边的白发上。

    “莫哭莫哭!”老吴急忙劝慰道,“我把你养的那盆米兰按你的意思栽到了他的墓旁,你不晓得,那盆花开得多香,扫墓的人都说,还没到墓地就闻到花香了,还有,你让我说的话,我也都对他说了。”

    女人还是哭出了声,虽然声音微弱,但这丝丝缕缕的哭声更让人觉得心痛。

    “哎呀,你看你,还病着,哭啥哩?你看我给你带啥回来了。”老吴小心翼翼从持包里拎出一个黄绸布口袋,女人认得,这是老吴走之前她亲手缝制的,虽说她连捏针的力气都快没有了,但她还是拒绝了素素要替她缝袋子的请求,花了几个时辰,一针一线,缝好了这个袋子,甚至故意在针脚里压进一根自己的白发。

    老吴将装得满满的袋子递给她,不消说,她就知道袋子里装的是啥,她紧紧地将布袋搂在怀里,枯瘦的前胸剧烈地起伏着。

    站在一边的素素知道,吴奶奶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老吴回家一个星期后,米兰去世了。

    埋葬米兰的时候,老吴郑重其事地把黄绸布袋拿来,大家看见,老吴从黄绸布口袋里倒出一抔黄土,将黄土覆在米兰的棺盖上。

    回来参加母亲葬礼的吴天,从志愿者素素那里知道,那抔黄土是钟国英坟冢上的,是父亲为钟国英扫墓时带回来的。

    钟国英是米兰以前的爱人,于1952年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火车上在被人抢白后,老吴“将一个小包紧紧搂在怀里”,可看出他对包里抗美援朝烈士钟国英坟冢上的一抔黄土的珍视。 B、“‘米兰!’老吴叫道,声音里有不易觉察的颤音”一句运用了细节描写,“不易觉察的颤音”体现了老吴的感伤和对米兰的悲悯。 C、“歪靠在枕头上”“眼角有几颗泪珠重重地滚落下来”两处描写,和“如一盏将熄的烛火”这一比喻句,形象地表现了米兰的虚弱。 D、小说最后一段点出了钟国英的身份,与前文的相关内容照应,让人了解了事件的缘由,使小说情节合情合理,并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2)、小说首段在全文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分析。
(3)、小说标题“米兰花香”有哪些含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汤市长坐大巴

范子平

    汤市长原来也没想去坐公交车,因为市府有皇冠轿车、宝马轿车,还有奔驰中巴……他就是真的想坐公交车,恐怕办公室也不敢给安排。因为,汤市长的安全与健康关系到全市的大好形势,关系到三级干部会的主题报告质量,关系到全市的经济增长指标,关系到……多了!

    但今天汤市长还真是坐了公交车,坐了那辆摇摇晃晃的9路公交车。

    说起来事情也很平常。汤市长的一位大学同学路过这里下榻万弦湖宾馆,昨天他陪客人吃了饭、聊了天,今天傍晚来送行。正好司机的孩子生了病,他就让司机先回家看看,帮忙照料照料,等电话。

    送走客人,走出火车站,广场四处华灯璀璨,宽广的马路还像白天一样车水马龙,远处的路灯也一溜溜地亮了起来,把这个城市装扮得格外美丽。他掏出手机正要喊司机过来,又想现在一天到晚都是坐,坐办公室、坐会议室、坐小车,趁今晚没有什么紧要事,干脆就在街上走走吧。他收起手机,信步朝来路溜达过去。谁知自己的身体还真是不顶用,还没有过两个十字路口,就觉得腰酸腿沉步子迈不动。他暗自好笑,自己当年当知青,可是曾连续步行一百多里路上山拉煤的,唉,好汉不提当年勇!他又掏出手机正.想.喊司机。正在这时,见一对中年夫妇走过来,一人扛一个大鱼皮包吃力前行,看年纪不比自己小。男子歪着头在领口上擦拭一把脸颊上的汗道:“不走了,坐车坐车!”女子道:“一坐又是两块钱!”但包裹太沉重,无奈还是在站牌前停住,正好一辆9路车驶来。这9路车市府门口就有站牌,由此汤市长知道是通往市府的。看中年夫妇挤上了车,汤市长突发奇想,这也是“坐车”,你看那中年夫妇还差一点儿就舍不得坐呢!自己何不也坐一趟公交车?就是光为了体验下情也值得!他心想意到,马上随着中年夫妇上了车。

    人群伴着难闻的气味立即夹紧了他。他掏出一块钱买票,刚把票拿到手中,就听中年夫妇和售票员吵了起来。原来是售票员要他们为两个大包裹再买票。两人一犹豫,售票员的难听话就像污水一样兜头浇来:“坐不起车别来占地方!”汤市长正想.说这打工的也怪不容易,放人家一马嘛。可是还没来得及开口,那男人忙不迭补了两块钱。

    人群拥挤,没有人给老年人和抱小孩的妇女让座,几个嬉皮赖脸的小伙子在人群中老鼠似的钻来钻去。汤市长忽然想起自己这座城市是刚刚被评为“文明礼貌城市”的,脸上有些发热。正想高声讲些啥,忽然想起在这里边不会有人听,还是多了解了解情况吧。

    过了两站路,那几个嬉皮赖脸的小伙子挤挤擦擦正准备下车,忽听后边爆发一阵哭声:“老天爷,钱包叫偷了哇!”看来正要下车的几个年轻人是贼,汤市长正.想.上前拦阻,不知道谁握住了他的手脖。原来是一位老者,一直到那伙贼下去,才低声对他说:“可不敢乱惹事,那一天就为这个动了刀子,咱哪里会是对手?”动了刀子?咋没有听公安局汇报?汤市长又一想,就是,一般小刑事案件哪会到他这个一把手面前?公安局要汇报这些琐事,自己还不得批评他们眉毛胡子一把抓?但这其实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啊!

    下车的时候,他费尽气力才挤到车门口。刚刚跳下车,自动门就呼的一声关上,夹住了他的外罩,他着急地嘭嘭敲门大喊,才又把门喊开。售票员不知道在里边嘟噜了一句什么,才又关门开车。他虽然很重视人生修养,这时也不禁骂道:“他妈的!简直没有人性!”但为什么会这样?前一段时间创建“文明礼貌城市”,全市的报纸、电视、广播、会议一直在鼓吹、在宣传、在教育呀!

    第二天上班,汤市长到卫生间大便完,正.想.出卫生间的小门,忽听到外边有两个人说话:“昨天我见个人坐公交,像咱汤市长!”“带秘书没有?有电视台记者没有?”“都没有,就他一个。”“那不可能!你肯定看花眼了!相像的人多了!”“那趟车还有小偷作案,我看他也没吭声;下车时,叫车门夹住衣裳也没办法,大声哀求才给他放开呢!”“我说吧,看看,真是汤市长,一个电话,公安刑警不呼呼啦啦开过去?再说,要不是上电视,他会上那种车?”“就是!车上看着像,想想觉得不可能。就说是体验民情,不前呼后拥那还叫市长?”

    两个人说说笑笑出去了,汤市长陷入了沉思……

(摘自《百花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玉  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16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捅马蜂窝

冯骥才

    爷爷的后院很小,它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阴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一只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出筷子粗肥大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蠓虫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数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致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怎么不行?头上蒙块布,拿竹竿一捅就下来。”奶奶反驳道。

    “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捅马蜂窝的强烈欲望。那多有趣!当我被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趁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住脸,只露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作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来,然后把门关住。

    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地摇撼两下,只听”嗵”一声,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在里边插上,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孤注一掷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切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我抬手想挡住脸,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强烈地一疼——挨蜇了!我捂着脸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到屋里。

    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一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用眼瞧见。家里人轮番用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处理,也没能使我那肿疮迅速消下来。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痊愈。这一下可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致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在小门口等着我。

    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招呼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个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忙跳开。

    “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

    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爷爷说:“这就是蜇你那只马蜂。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它要是蜇了你,自己也就死了。”

    “那它干嘛还要蜇我呢——它不就完了吗?”

    “你毁了它的家,它当然不肯饶你。它要拼命的。”爷爷说。

    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那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式;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死一搏,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我心上。

    那一窝马蜂呢,无家可归的一群马蜂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那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却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过去的旧窝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一个小巧的、银灰色的蜂窝已经筑成了。

    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这是我在这座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地小心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举止言谈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桅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衣裤。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路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公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扮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星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们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加强警惕性,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女人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住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在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筒。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予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不知道你能从中能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

(选自2011年11月13日《今晚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碧云寺的秋色
钟敬文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此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进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复仇

巴金

    这年夏天老友比约席邀请我到他的别墅去度假。

    我去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了几个客人。一个是医生勒沙洛斯,一个是新闻记者福拉孟;还有一位比叶·莫东,是一个中学教员,我们几个人都是单身汉。

    比约席的别墅在一个风景优美的乡村。一条河流把全村围抱在里面。岸边有一带桦树林,点缀着许多家房屋。

    我不曾去过教堂。不过礼拜日早晨开始做弥撒时的钟声,我无一次不听见。严肃的、悲哀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又慢慢地落进水里,好像被碰碎了似的,分散在水面,这样的音乐我非常喜欢。

    有一次我们不知道怎样谈到幸福上面来,莫东先生却发出了奇怪的议论,他引了英国诗人布郎宁的话,说人生的至上善就在于跟少女一吻。“人生的最大幸福就是看见正义胜利的时候。”比约席说。他是学法律的人,说这种话也不无理由。

    后来轮到医生发表他的意见了。做医生的人总是以救人为幸福的,我这样想。

    “复仇——”医生慢腾腾地说出这两个字。

    “复仇?”我们都惊叫起来。

    “是,我说最大的幸福是复仇。”他镇静地说。但是他又闭了口,好像静静地等候着我们的反驳。

    我们都不发言,只是默默地带了疑问的眼光望着他。他似乎在沉思。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解释他的意见。他的声音很镇定,但是里面仍旧有一点痛苦的味道,这说明他说的话曾经给了他很深刻的印象。

    在两年以前,我到过意大利,有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了,忽然一声枪响惊醒了我。我开了房门,看见房东惊惶的面孔。她告诉我下一层的房间里有一个房客自杀了。

    地上躺着一个瘦弱的青年。他的胸膛露了出来,偏左一点有一大团血迹,脸色白得像一张纸,喉咙不住地响。我俯下去听了他的脉,知道已经无望了。我刚刚站起来,他忽然睁开了两只血红的眼睛,口里说了一句:“我是福尔恭席太因。”喉咙里再吼了几下,便死了。

    我听了房东的话,才知道这个自杀的青年就是刺杀鲁登堡的凶手。我想他也许是另外的一个福尔恭席太因吧。但是这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的衣袋里露出了一个纸角,我便把它抽出来。原来是一束文件。我只瞥见“福尔恭席太因的自白”几个字,便把它塞在寝衣的袋子里。

    “有些人也许会说我的死是在忏悔我的罪恶。其实我对于杀死鲁登堡的事,并不后悔。我所杀过的人除了鲁登堡还有一个叫做希米特的军曹。”

    “三年前,我还在家乡。那时我刚同我的吕贝加结婚不几月。我们开设了一家杂货店,两人过活得也还幸福。”

    “然而在这个城里发生了大规模的烧杀抢劫。”

    “有一天我因事出去了,留下吕贝加在店里。我回来时远远地看见一个军官匆忙地从我的店里出来。他的脸上有抓破的地方,军服也很凌乱。我便加速了脚步,跑进店里。”

    “天呀!她满身都是血——我认得那个军官是希米特军曹。我马上跑了出去,到了司令部,要求见鲁登堡将军。鲁登堡将军接见了我。他听了我的请愿以后,并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就叫两个兵士把我带出去了。”

    “我被他们关了两天,等我回到店里时,我的东西被他们毁得精光。”

    “我没有家,我没有亲人,没有产业,连我所爱的妻子的遗体也没有了。”

    “忽然一个思想像一线光明似的射入了我的脑子。复仇,复仇!我似乎又找到一个生活的目标了。”

    “在一个大风雨之夜,我把车停在一家大咖啡店门前,在这微弱的马车的灯光下,我认出了我的仇人希米特。”

    “我对准他的胸膛把匕首刺了进去。在车灯的微光下我看见他的痛苦的挣扎和脸上那种难看的表情,我抽出匕首,血跟了出来。我把匕首放在嘴唇边,用舌舐着刀叶,我把血都吃了。我不觉得有什么味道,只觉得热。我藏了匕首,把那个垂死的身体拖到岸边,抛进河里去了。”

    “我赶车离了河岸,一路上我唱着歌,心里非常快乐,觉得我是世间最幸福的人。”

    “不久我就离开了这个城市,因为鲁登堡已经离开这里了。”

    “这三年来我到处跟着他。我跟他到过来比锡,到过汉堡,到过柏林,到过维也纳,最后到了巴黎。我买了一支手枪,我每天出门时总要把那支装好子弹的手枪吻许久。有一天我果然找着他了。”

    “我连续发了三枪,我亲眼看见三颗子弹都打进了他的身体。他只是呻吟着。我却在一阵混乱中逃走了。”

    “没有人捉住我,我到过比利时,到过瑞士,到了意大利。我的姓名响遍了全个欧洲,可是我自己却依旧困苦地、无名地而且像一只狗那样被人追踪地活着。”

    “我的精力渐渐地消失了。从前因为有仇人在,有复仇的事做,所以我能够历千辛万苦而活着。现在呢,生活没有了目标,复仇的幸福已经过去。我没有家,没有亲友。工厂里的繁重的工作和奴隶般的生活,我实在厌倦了。我决定把我的生活结束,因为我一生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幸福了。”

    医生惋惜地接下去说:“我很对不起福尔恭席太因,不曾把他的遗书发表,因为他的话虽是真实的,我虽然也像他那样相信复仇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人们互相仇杀的事在我看来终于是可怕的。难道除了复仇以外,我们便找不到别的道路吗?”

    比约席开口了。他严肃地、决断地说:“在现在,除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外,还没有别的路。”

    路,我想是有的,不过他们不想走罢了。

    我们都在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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