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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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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齐齐哈尔实验中学高一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周有光:周全而有光

王乾荣

    周有光,江苏常州人,中国语言学家、文字学家,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青年和中年时期主要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当过经济学教授,1955年,他的学术方向改变,开始专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曾参加并主持拟定《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公布),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大陆的语文改革。

    跟周有光老人首次见面,是在2006年7月14日全国政协礼堂《群言》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周有光是与会者中最年长者。他中等个子,穿着朴素,风姿儒雅,戴黑色上缘框框的眼镜,面容滋润,目光睿智,头发稀疏而白,乍看,六七十岁模样,只迈步稍稍蹒跚。

    周老曾遭遇“被下放”诸种坎坷,他都平和豁达以对。他也不求什么世俗的荣华富贵。天长地自久,人道有亏盈。对人生真谛通透的体味,自足达观,随时“锻炼筋骨”,也许正是这位文化老人长寿的“秘诀”。他说了:“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作为学人,善于思考,“伏案太勤”,周先生一生著述等身,百岁过后,仍然关注社会民生,笔耕不辍,尚能一年写一本书,可谓奇迹中的奇迹。

    年轻时留美攻读经济,一个偶然机遇,改变了周老的后半生。他说自己的人生,原是个“错位”。可正是这个错位,使他成为一个著名语言学家和文化大师,成为新中国文字改革方面的重磅专家。周老幼年即具语言天赋,他那颗语言中枢敏感发达的大脑,对这门学问的奥妙魅力,充满浓厚的兴趣和热爱。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求学期间,他即选修《语言学》,热衷于参加“拉丁化新文字运动”,并且发表过相关论文。

    这个“拉丁化运动”,简单说就是使用拉丁字母——或称罗马字母,周老笑说“有人指它是‘帝国主义的字母’”——给汉字注音,进而以拉丁字母拼写汉语,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这是咱们老祖宗几千年来从未涉猎过的先锋学术活动,始于100多年之前。

    周老语言、文改方面专著以及与之相关的论述,达20多部,广为人称道;而经济学著作仅三两部,鲜为人知。周老在语言学方面的卓越建树,对中国文字改革的巨大贡献,学界和坊间众口一词,赞誉有加。但是近年众多媒体一味尊之为“汉语拼音之父”,他却“敬谢不敏”,诚道“不敢当”。“丝绸西去,字母东来”(周有光语)。来干吗?来拼音。汉语拼音又不是他周有光“生”的,他怎能当人家“老爸”呢!

    今天,凡中国人,以及学习和使用汉语的外国人,谁离得开《汉语拼音方案》规定的拼音法?联合国也要用它呢。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开辟了汉语和中国文化走向国际社会的一条便捷通道,功不可没。仅从这一点看,周有光其名,便将彪炳青史。

    改革开放初期,为加强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通晓四国语言的周有光,又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为中方三专家之一,因此人称“周百科”;中方另二人,一是新闻巨子兼大学者刘尊棋,一是被誉为“万能科学家”的钱伟长教授。

    《百科全书》号称“没有围墙的大学”,翻译这本书,是一个浩大工程,对于不管多大的学者来说,也是一个学习、重温百科知识的过程。而这于周老,又是一个机遇。也许正是这一工作,激发了他研究全球化、信息化、语文现代化和世界多国文化的热情,使他晚年的学术生活,在更广阔的领域大放异彩。这时的周有光,就不只是翻译百科全书意义上的“周百科”了,而堪称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杰出学者。

    周老学问大,但他不是只会躲在象牙塔里啃书本的书呆子。他研究语言,搞拼音,也没有让一串串字母,将自己纠缠在一个狭小天地里。大学者雕小虫忙,近年《群言》杂志,几乎每期都刊登他议论社会现象的短文。他其实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斗士,其人具有杂文家惯于挖掘社会病的特质,但不赤膊上阵。他把自己的“愤”,化在平实睿智之中,常以机智独特的方式针砭时弊,文字读来别有不愠不火、绵里藏针的风味。

    周老说:“我的座右铭是,活到老,学到老,思考到老,快乐到老。”希望在《群言》40周年庆祝会上,还能聆听这位极其独特老人的宏论。

(选自《北京日报》2011年11月22日 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表现了周老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与世无争的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这也是他长寿的秘诀之一。 B、人称“周百科”,因为周老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而且又作为中方三专家之一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 C、因为当时中国没有自己的拼音,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所以周有光放弃经济领域的研究,改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 D、周有光原来学习的并非语言学,因此他不得不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能实现“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的理想。 E、本文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周有光的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和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
(2)、从全文来看,第二段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这篇传记主要写了周有光哪些事迹?请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新闻,完成文后各题。

伊辛巴耶娃:“撑杆跳高女皇”的传奇

    凡是喜爱田径运动的人,对布勃卡这个名字都不会觉得陌生。这位被称为“撑竿跳高沙皇”的运动员是田径史上唯一赢得六次世界冠军的超级明星。无独有偶,“田径迷”们对撑竿跳高女选手伊莲娜·伊辛巴耶娃也同样非常熟悉,因为这位业绩非凡的田坛高手有着“女布勃卡”的美称。

    俄罗斯女运动员伊辛巴耶娃是当今世界体坛大名鼎鼎的风云人物。她是全球撑竿跳高女选手中唯一一个在室外比赛中跳过五米大关的人,她还曾二十八次打破世界纪录(其中室内十三次,室外十五次),赢得过两次奥运会和三次世锦赛冠军。在不久前结束的莫斯科卢日尼基世锦赛上,被誉为“撑竿跳高女皇”的伊辛巴耶娃用一枚金牌结束了自己堪称传奇的职业生涯。

    格林童话里灰姑娘的故事广为人知,而伊辛巴耶娃的经历则被众多媒体认为是“俄罗斯版灰姑娘”的范例。

由于父母工资微薄,伊辛巴耶娃孩提时代过的是勉强可以满足温饱的生活。她和妹妹因为衣着简陋,经常要面对同学的嘲笑和羞辱。成名之后伊辛巴耶娃曾这样回忆以前贫寒的生活状况:“当时在学校里,我的许多同学都穿着漂亮的衣服,抹着口红,但是我却只能穿着有洞的破衣服。这不能怪我的父母,他们诚实而勤勉地工作,给予了我和妹妹他们力所能及的一切。”

    伊辛巴耶娃之所以走上体育之路,与她的母亲娜塔莉亚的经历有关。娜塔丽亚年轻时曾是毕业于大学体育系的业余篮球运动员,她希望通过体育改变自己孩子的命运。

    此外,伊辛巴耶娃所处的环境也很有利。她的故乡伏尔加格勒是俄罗斯西南部的名城,原名察里津,又称斯大林格勒,二战期间著名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就发生在这里。这是一座英雄的城市,全城有近百座纪念碑和雕像以及数十处供人们凭吊和瞻仰的纪念地。因为那段历史,伏尔加格勒的人们都相信,从这里走出去的人大多是不可战胜的。伏尔加格勒又是俄罗斯体育的圣地,2004年的奥运会,有五名俄罗斯冠军是伏尔加格勒人。伊辛巴耶娃的童年时代在伏尔加格勒第五少年体校度过,少年时代则在伏尔加格勒中心区的奥林匹克后备学校度过。在整个伏尔加格勒,类似的体校有七十多家。伊辛巴耶娃始终将这里视为自己的精神家园。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伊辛巴耶娃年龄虽小,却能体谅父母的苦心,她在少年体校里学习训练都很自觉(成名之后,伊辛巴耶娃也没有忘记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她用获得的奖金给父母在伏尔加格勒买了公寓和轿车,并让父母退休,在家颐养天年)。除了上课之外,伊辛巴耶娃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体操馆里,下腰、倒立、跳跃、翻腾,训练非常刻苦。这种生活持续了十年之久。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酷爱运动的女孩从一个纤细瘦弱的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十五岁时就已长到一米七○。此时,恰逢负责培训撑竿跳高运动员的教练特罗费莫夫前来选苗子,这位独具慧眼的著名田径教练一眼就看中了身体素质优良的伊辛巴耶娃。就此,已苦练体操十载的伊辛巴耶娃改换门庭,师从特罗费莫夫,改练撑竿跳高。当然,她的教练及她本人最初也不曾想到,这一练就练出了一位后来震惊世界田坛的撑竿跳高女皇。

伊辛巴耶娃在从撑竿跳高的“门外汉”成为佼佼者的过程中付出了艰苦的努力。这个倔强的女孩确实具备运动天赋,领悟能力极强,且不怕吃苦,所以进步十分迅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个初始阶段一遇挫折就哭、最多只能跳二米八的新手很快入门,并逐渐熟练掌握了撑竿跳高的技术动作,而在改练撑竿跳六个月后,伊辛巴耶娃便从同她一起训练的运动员中脱颖而出,成为引人注目的新秀。她初登赛场即崭露头角,夺得了全国青年冠军。回到学校,她发现人们向她投来尊敬和仰慕的眼光,这愈发增强了她继续进取的信心和勇气。

    在特罗费莫夫的调教下,伊辛巴耶娃一步步成长和成熟起来。她所面对的第一个大赛是1998年法国阿内西的世界青年锦标赛。在这次赛会上,初出茅庐的伊辛巴耶娃一鸣惊人,越过四米大关,这一成绩让她登上了领奖台。1999年,伊辛巴耶娃在波兰比得哥什的世界青年运动会上,以四米一○的成绩夺得了她国际舞台的首枚金牌。一年之后,在卢日尼基世界青年锦标赛上,伊辛巴耶娃又越过四米二○,从而力压德国名将安妮卡贝克尔,首次获得世锦赛女子撑竿跳冠军。此后,伊辛巴耶娃可谓顺风顺水,进步神速,并逐渐达到了个人的巅峰状态,这些成绩的背后自然少不了恩师特罗费莫夫的栽培。

(选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4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眼中的杨绛先生

铁凝

    2007年1月29日晚,是我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在三里河南沙沟先生家中,保姆开门后,杨绛亲自迎至客厅门口。她身穿圆领黑毛衣,锈红薄羽绒背心,藏蓝色西裤,脚上是一尘不染的黑皮鞋。她一头银发整齐地拢在耳后,皮肤是近于透明的细腻、洁净,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她一身的新鲜气,笑着看着我。我有点拿不准地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杨绛先生?杨绛奶奶?杨绛妈妈……”只听杨绛先生略带顽皮地答曰:“何不就叫杨绛姐姐?”

    那一晚,杨绛先生的朴素客厅给我留下难忘印象。未经装修的水泥地面,四白落地的墙壁,靠窗一张宽大的旧书桌,桌上堆满了文稿、信函。沿墙两只罩着米色卡其布套的旧沙发,通常客人会被让在这沙发上,杨绛则坐上旁边一只更旧的软椅。我仰头看看天花板,在靠近日光灯的地方有几枚手印很是醒目。杨绛先生告诉我,那是她的手印。七十多岁时她还经常将两只凳子摞在一起,然后演杂技似的蹬到上面换灯管。那些手印就是换灯管时手扶天花板留下的。杨绛说,她是家里的修理工,并不像从前有些人认为的,是“涂脂抹粉的人” 。

    我喜欢听杨绛先生说话,思路清晰,语气沉稳。虽然形容自己“坐在人生的边上”,但情感和视野从未离开现实。她读《美国国家地理》,也看电视剧《还珠格格》,知道前两年走俏日本的玩偶“蒙奇奇”,还会告诉我保姆小吴从河南老家带给她的五谷杂粮。这些新鲜粮食,保证着杨绛饮食的健康。

    跟随钱家近二十年的小吴,悉心照料杨绛先生如家人,常有各种社会情状通过小吴传递到杨绛这里。我跟杨绛先生开玩笑说:“您才是接“地气”呢,这地气就来自小吴。”杨绛先生指着小吴说:“在她面前我很乖。”小吴则说:“奶奶(小吴对杨绛先生的称呼)有时候也不乖,读书经常超时,我说也不听。”除了有时读书超时,杨绛先生起居十分规律,无论寒暑,清晨起床后必先做一套钱锺书先生所教的“八段锦” 直至春天生病前,弯腰双手可轻松触地。小吴还告诉我,杨绛先生虽由她照顾,但至今更衣、沐浴均是独自完成,又让我感慨:杨绛先生的生命是这样清爽而有尊严。

    有时候我怕杨绛先生戴助听器时间长了不舒服,也会和先生“笔谈” 。我从茶几上拿过巴掌大的小本子,把要说的话写在上面。这样的小本子是杨绛用订书机订成,用的是写过字的纸,为节约,反面再用。我在这简陋的小本子上写字,想着,当钱锺书、杨绛把一生积攒的版税千万余元捐给清华大学的学子们,是那样地毫不吝啬。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五日,杨绛参加了邓小平为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和王后举行的国宴,邓小平将《堂吉诃德》中译本作为国礼赠送给贵宾,并把译者杨绛介绍给国王和王后。杨绛先生说,那天她无意中还听到两位西班牙女宾对她的小声议论,她们说“她穿得像个女工”。

    “她们可能觉得我听不见吧,我呢,听见了。其实那天我是穿了一套整齐的蓝毛料衣服的。”杨绛说。

    经历了太多风雨的杨绛,坦然领受这样的评价,如同她常说的“我们做群众最省事”,如同她反复说的,她是一个零。她成功地穿着“隐身衣”做大学问,看世相人生,哪怕将自己隐成一位普通女工。在做学问的同时,她也像那个时代大多数中国女性一样,操持家务,织毛衣烧饭,她常穿的一件海蓝色元宝针织成的毛衣就是在四十多年前织成的。我曾夸赞那毛衣针法的均匀平展,杨绛脸上立刻浮现出天真的得意之色。

(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花开花落,草木枯荣,日日不同。我坐下细细寻思,我每天的生活,也没有一天完全相同,总有出人意外的事发生。即使没有大的意外,我也能从日常的生活中得到新体会。翻阅报刊看电视,得到新见闻;体会练字抄诗的些微进步;旧书重读的心得,特别是对思想的修炼。因此,我的每一天都是特殊的,都有新鲜感受和感觉。(摘自《文汇报•坐在人生的边上——杨绛先生百岁答问》)②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杨绛打了个比方风趣回绝:“稿子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 摘自黄薇《百岁开一话杨绛》)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轶事之外的辜鸿铭

——读《中国人的精神》有感

    对于文人学者来说,没有轶事可供传诵,是一大遗憾。因为,几句隽语或一件雅事,其影响可能远远超过苦心经营的专门著述。反过来,轶事太多,同样也是一大遗憾。因为,大众乐于品味并传播轶事,无暇阅读著作,更不要说努力理解其精神。相对而言,后者或许更可悲。书斋里的著述,虽说不被大众所赞赏,毕竟还有召唤知音的能力。餐桌上的轶事,由于被过度消费,甚至成了阅读的巨大障碍——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辜鸿铭(1857—1928)。

    近代以来的读书人,对于辜氏奇特的身世以及非凡的语言能力,还有诸多妙语,比如辫子、茶壶、三寸金莲等,不乏拍案叫绝者。可一句“文坛怪杰”,就基本上将其“消费”掉了。对于奇谈怪论,“宽容大度”的国人历来的态度是:可以欣赏,但不必当真。这么一来,名满天下的辜鸿铭,其实没有多少及真正的听众。辜氏晚年自称京城一景,想来不无凄清落寞的感觉。满城争说辜鸿铭,这与西山看红叶或动物园里欣赏“国宝”大熊猫,差别不是太大。对于观赏者来说,有几人关心“观赏对象”的喜怒哀乐?

    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一半缘于辜氏立意“惊世骇俗”的论述策略;另一半则只能归因于国人对于文人轶事持久不衰的强烈兴趣。另外,辜氏著述大都用英文写作,这也妨碍国人的真正了解。十年前,岳麓书社出版《辜鸿铭文集》,薄薄一册,收入其用中文写作的《读易草堂文集》和《张文襄幕府纪闻》,虽也有精彩之处,比如介绍西洋礼教习俗、批评国人之前倨后恭,以及品鉴人物分辨理势等,但远不及同时同社出版的轶事集《文坛怪杰辜鸿铭》行时。沉寂了半个世纪的“辜鸿铭”,终于重新引起大众的关注,历来被作为落伍者描述的形象,开始呈现某种亮色。但是,直到近两年,作为思想家的辜氏,方才逐渐浮出海面。这种公众阅读兴趣的转移,很大程度应归功于辜氏著述中译本的陆续问世。连载于《学术集林》的《中国札记》,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中国牛津运动轶事》,海南出版社的《中国人的精神》,再加上黄兴涛所著《文化怪杰辜鸿铭》(中华书局),国人对于辜氏的关注,开始超越“轶事”,转向“精神”。

    用英文、法文向欧美介绍中国文化,辜氏前有陈季同,后有林语堂。有趣的是,被我扭到一起的“三剑客”,都是福建人——尽管辜氏只是祖籍福建。在《中国人的精神》中,辜氏也曾提及陈季同,但没有涉及其名满欧洲的《中国人自画像》等法文著述;至于林语堂30年代之喜欢谈论辜氏轶事,以及《吾国吾民》、《生活的艺术》之追摹《中国人的精神》,足证辜、林之间的文化因缘。

辜鸿铭的学术生涯,以严厉批评西方汉学家起步,并非偶然。首先是充满民族歧视与文化偏见,其次则是缺乏对于中国人“文学和哲学原则”的整体把握能力。前者衍化出一系列“抗议型”著述,最著名的莫过于1901年结集的《尊王篇》。谴责列强的对华政策,尤其是八国联军的残暴与野蛮;与此同时,为中国政府以及中华文明辩护。作为受害者,辜氏的抗议确实“理直气壮”;可闭口不谈庚子事变中满清朝廷的责任,实在说不上公允。为了批驳列强作为侵略依据的“黄祸说”,辜氏重新分辨“文明与野蛮”:生活水平只是构成文明的条件,而不是文明本身;文明的真正含义,在于培养彬彬有礼悠然自在的有教养者。在这个意义上,黄种文明并不构成对于白种文明的潜在威胁;而且,有其同样值得骄傲的存在价值。随着危机的缓解,辜氏对于中华文明的评价日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辜氏的立论更是由“争平等”转为“救世界”。借用《中国人的精神•导论》中一句话:“实际上,我的确相信,欧洲人民于这场大战之后,将在中国这儿,找到解决战后文明难题的钥匙。”

    由辩护者转为传道者,辜鸿铭后期的著述,主要是赞美、推销儒家文化。不同于汉学家之注重枝节问题,辜氏以能“识大体”自傲。文章虽不长,却可以牵涉中西政体、法律、宗教、语言、文学等大题目。早期的中西文明比较,学识外,更需要悟性、直觉以及整体把握能力。辜氏在这方面,确有所长。比如,关于儒家不是宗教却又扮演宗教职能、关于汉语简洁且适合于传情、以及“真正的中国人”拥有童心与智慧,故“永远有一种带诗意的宁静而具幸福感的精神状态”等,都并非无稽之谈。只是将这种对于理想中国的赞美,转化成为现实生存处境(包括小脚、辫子、太监、八股、纳妾等)辩护,则难避“自大”、“昏庸”之讥。

    如何面对处于强势且咄咄逼人的西洋文明,是每个20世纪中国读书人都必须思考的问题。辜氏出于民族自尊而抗议西方的“傲慢与偏见”,超越具体的历史语境,探讨中国文化的内在魅力,其著述百年后仍有读者,可见此命题的严肃性。不过,在著名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中,辜氏所受到的非议最多,其“重新出土”面临的阻力也最大,除了语言(用英语写作)的障碍,更重要的是其文体及论述策略。辜氏为人为文,语不惊人死不休,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采用箴言体、笔记体写作,可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不必论证,只求奇警,文章必然以气势而不是逻辑或学识取胜。常被论者提及的“旁征博引”,也只是相对于其时国人的西学水平而言。至于“国学”,更非辜氏所长。这就难怪“五四”以后,随着大批留学生归国以及专门研究机构的成立,辜氏随意性很强的中西比较,不再被学界所赞赏。而其广泛传播的“妙语”,更加深了与新文化人的矛盾与隔阂。

    相对于辜氏在国内的政治活动,我更欣赏其在国外传播中国文化的功绩。除了《论语》、《中庸》的英译,《中国人的精神》(英)、《呐喊》(德)、《辜鸿铭论集》(日)等的出版,毕竟为国外读者提供了与汉学家和传教士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中国”。在西方语境下谈论中国文化,自然是希望借东方文化补救西方文化的缺失。对这一论述策略不理解,无论是赞赏还是批判,我以为都是不得要领的。这种读者的锁定,决定了辜氏对东方文化的评价,必然与以改造中国、解决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为己任的知识者大相径庭。或者说,后者主要面对“现实的中国”,而前者谈论的则是“理想的中国”。在我看来,只要不越界发挥,二者各有其合理性。也就是说,当年新文化提倡者的批判锋芒,并不因辜氏的重新出土而黯然失色。

    两年前,在东京的神保町淘旧书,与《春秋大义》(即《中国人精神》)失之交臂,懊悔莫及,曾在文章中有所表示。友人以中译本相赠,意在让我“圆梦”。迫不及待翻阅一遍,更加强化了我当初的直觉:谈辜氏,不该只限于“轶事”,更有“精神”必须认真对待。

1996年4月22日于京西蔚秀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鲍勃·迪伦一直是个谜

    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他在大学开始唱民歌时改名鲍勃·迪伦。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模仿美国电视节目中的西部英雄马特·狄龙。他的民谣生涯是从考上明尼苏达大学开始的。鲍勃和不少当时的年轻人一样,厌倦枯燥无味的大学生活,他常出入酒吧,试图从音乐中找到自己。当时的摇滚乐还没有成型,不少年轻人都嫌弃“三件套”式的音乐,于是鲍勃把手里的电吉他换成了一把钢丝弦的吉布森民谣吉他,随着时间的沉淀,迪伦慢慢摸索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风格。

    1961年1月,他寄住在别的民谣歌手家,他和别人组队去看望住院的偶像伍迪·格斯里。后来他的偶像成了他的贵人。在签约CBS唱片公司后,迪伦崭露头角。1962年,迪伦在自己的第一张同名专辑的封面上略带羞涩地望着镜头,任由别人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年轻的民谣偶像。

    1963年和1964年的演出使得他的名声到达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也渐渐地从伍迪·格斯里的影响中走出,成为独一无二的民谣国王。1963年的一场演出中,迪伦念了一首自己写作的献给伍迪-格斯里的长诗,这既是致敬,也是告别。在这一阶段里,鲍勃·迪伦的主要创作方向是抗议民谣,这个时代的迪伦是最为人熟悉的,似乎全世界的乐迷都愿意他沿着这个模式永远走下去。

    1965年初,受到披头士等英国摇滚乐队的影响,迪伦用时髦的西装和尖头皮鞋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裤和工装服,在接受采访时也越来越“没正型”。在电视访谈节目中谈及准备制作的新电影时,他回答说那将是一部牛仔恐怖片,当问及是否在片中扮演牛仔时,他回答说:“不,我扮演我妈妈。”

    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让迪伦在1965年的新港民谣音乐节上遭受了来自歌迷的敌对情绪。在演出前一天,迪伦突然擅自决定挑战民谣音乐节的惯例,决定要带一支完全电声化的乐队上场。当场的情况乱成一团,抗议歌手和歌迷认为他“背叛”了民谣,迪伦尊崇的民谣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愤怒地用斧头把扩音器的电缆斩断。他和乐队只演了三首歌就在嘘声中匆忙下台。即使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歌迷们都难以忘记迪伦的离经叛道,为他取了个“犹大”的绰号。

    后来的一场车祸让迪伦开始远离聚光灯的中心,而他的音乐风格也再一次地发生了改变,歌词也不再犀利地直指社会现象。关于车祸后自己的转变,迪伦曾说:“我不知道别人的幻想是什么,但是我幻想能够朝九晚五地工作,在绿树成荫的地方有一所带白色栅栏的房子,庭园里盛开着粉红色的玫瑰。那会很好。那就是我最深遂的梦想。”

    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一些主流评论开始推崇迪伦文学方面的造诣,有批评家称他为现代美国继卡尔·桑德堡、罗伯特·弗罗斯特之后最伟大的诗人;1976年美国总统卡特在竞选活动中引用迪伦的诗句并称其为“伟大的美国诗人”;1990年,法兰西文学院向迪伦颁发“文学艺术杰出成就奖”。外界的各种褒奖没有使迪伦沦陷,他对自己的评价调侃而中肯:“无论我到哪里,我都是一个60年代的游吟诗人,一个摇滚民谣的遗迹,一个从逝去时代过来的词语匠人,一个从无人知晓的地方来的虚构的国家首脑。我处在被文化遗忘的无底深渊之中。”

(摘编自《三联生活周刊》《新京报》《深圳商报》等)

相关链接:①鲍勃·迪伦,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诗人,201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②鲍勃·迪伦创作的歌词,实际上都是最直白、最简单的诗歌,这种简单直白的诗歌形式,非常朴素,带有民间色彩。(《专访作家肖复兴:谈鲍勃·迪伦——文字会骗人,音乐不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留学第一人——容闳

    对于中国留学第一人容闳来说,当年他选择留学的胆量,丝毫也不下于世界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个年代留洋充满风险。中国与欧美等国家隔着太平洋、大西洋,坐上船从启程到抵达,途中经过无边无际的海域,需要大半年时间。更何况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到完全陌生的西洋国家,然后忍受遥遥无期的隔洋相望、鱼雁传书,这对于从来没有出过家门的传统中国父母来说,是难以想象的。

    容闳出身于穷苦人家,十三岁时,家居澳门。当时,澳门是来粤贸易各国商人的共同居留地,华洋杂居。在澳门,他在马利逊学校读书,受教于美国传教士布朗。当时他们班上只有6个学生。后来由于家人和自己健康的考虑要提前回美国,布朗宣布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想带几个跟他学习多年的学生回国,继续完成学业。布朗说完,要求愿意跟他去美国的孩子站起来。当时班上只有3个学生站起来,而容闳是其中的第一人。容闳的母亲起初并不同意,经过容闳的劝说才勉强答应。布朗为此特地为准备随他去美国的学生找了资助人,这些资助人不仅负担学生留洋的全部费用,还承担了他们留洋期间学生家庭两年的生活费用。因此,容闳获得了赴美学习的机会。

    容闳初到美国,进了马萨诸塞州孟松城的孟松学校。“那时美国的生活、膳宿都非常便宜。贫困的学生都有很好的机会找点工作做,以解决学费问题。我记得当时的食宿费,包括燃料、灯和洗涤在内,每人每星期仅1元2角5分美金。”

    容闳从孟松学校完成学业后,获得的资助就此结束。他放弃了去苏格兰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同时又可以继续获得资助的机会,坚执地要留在美国进入耶鲁大学学习。有教授建议他申请一份贫困生救助金,但条件是学成后必须做传教士。容闳不愿意为此放弃自己的理想,而去做传教士,并以此换取获得救助金的机会。为此,他的大学生活很艰苦,最后是通过当地妇女协会的帮助,才获得了生活的救助。

    容闳在耶鲁学习,由于入学前准备并不充分,尽管他学习很努力,但是在总体成绩上并没有取得高名次。他在写作和抽象论方面却是出类拔萃的,因多次夺得英语作文奖而名扬校园内外。就读期间,因为贫穷,容闳很少参加校园内外的社交活动,所以也没有至交,显得孤独。可是他严于律己、刻苦学习的品行给大家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耶鲁大学毕业后,容闳为自己确立了一个目标,“在大学的最后一年结束之前,我已把自己将要付诸行动的事在心中规划出一幅蓝图。我决心要做的事就是:中国的年轻一代应当享受与我同样的教育利益;这样通过西方教育,中国将得以复兴,变成文明富强的国家。我的志向就是去实现这一目标,竭尽我的全部智慧和精力朝着这一目标奋斗着。”在以后的岁月里,他毕生的努力都是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目标。

    耶鲁大学毕业后,容闳决然离开美国回到中国。那个年代回中国的路程何其遥远,航程那么漫长,回程的船在茫茫大海中航行154天,况且又不是舒适的客船,那次航程被容闳描述为“令人厌倦的、最难以忍受的、漫长的”航行。况且他在美国呆了几年,中文水平已经退步到不能流利表达的地步,在船上与中国领航员甚至无法沟通,领航员听不懂他的话,他也很难明白领航员说的是什么。

    回到祖国后,他更换了无数的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是那么短暂。从中国留学的第一人,发展成为留学事业的开拓者,容闳不知道走过了多少坎坷的路。

(摘自香港《大公报》,有改动)

【注】容闳(1828年11月17日~1912年4月21日),字达萌,号纯甫,广东香山县南屏村(今珠海市南屏镇)人,中国近代史上首位留学美国的学生。中国近代早期改良主义者,中国留学生事业的先驱,被誉为“中国留学生之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医者朱军

    1984年大学毕业,朱军被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1990年就晋升为主治医生。在事业上不满足的朱军开始寻思:再往下发展,要么读研究生读博士,要么出国深造。他选择了出国。第一次走出国门,他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卑。他就读的以色列哈达萨医学院是中东最大的医学中心,水平跟欧美齐平。跟以色列这样的小国家比,我们的医疗科技水平差距太大了。他下决心要把自卑变为自信。“别人都不上班的时候,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在实验室。有时候这是精神上的折磨,但何尝不是对人的磨炼。”

    三年的留学生活,让朱军开了眼界。他掌握了一些知识后,自信心也增强了。回国一年后,朱军转业到了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开始拓展新的事业。在这里,朱军带领的北大肿瘤医院淋巴瘤科跃居国家领先地位。

    美国诗人惠特曼曾说:“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他看见的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那东西也就成了他的一部分。”朱军从医,看见的“最初的东西”是什么呢?

1979年,他毅然报考了第三军医大学。那时候,军医是令人尊敬的职业。至今,他还为自己的职业选择感到高兴。“我喜欢这个职业,因为我的工作是在不断地帮别人减轻痛苦,帮别人减轻心理压力,从而也实现了我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主动选择学医的人似乎越来越少,甚至出现了“医生的后代不学医”的现象。对此,朱军持乐观而谨慎的态度。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医学教育是必需品,医生这种职业应该处于受人尊敬的地位,只要人类存在,这一点便不会改变。一定会有优秀的人来接班,把医学的精华传承下去。

    不可否认,医学教育也面临压力和挑战。现在有的医生天天抱怨患者“怎么不喜欢我们了,怎么污蔑我们了”,对此,朱军很不以为然,他感慨地说:“现在医生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尊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自身还有问题,需要自我调整,改变高高在上的心态,在为病人服务的过程中赢得社会的尊敬。医院里一直都有好大夫、差大夫,但是目前的社会氛围,可能会惯坏一部分大夫,让他们养成一些毛病。”他认为,现代医学教育,首先就是要给准备从医的人补上人文这一课。

    下医治病,上医治心。在朱军看来,无论肿瘤还是其他疾病的产生,都不是受哪一个单独因素影响的。“现代社会压力大,要有好的身体,首先要有健康的生活理念,重要的是要心安。让病人心安,考验的是医生的心胸和情怀。”

    在同事眼中,朱军最让人感动的是他有慈悲之心。他曾说,慈悲心是与医术同等重要甚至是更重要的东西。他很细心,无论对小孩、老人还是别的患者,都很注意他们接受治疗时的感受,并希望用自己的言语举止去抚平他们内心的焦虑和痛苦。

    “患者是来找我们看病的,不是来结仇的。他长得丑还是美,有钱还是没钱,都是病人。他来看病,我们就给他服务。”朱军也希望科里的医生都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患者,给每一个生命送去可触及的、活泼的希望。

(摘编自杨桂青《朱军:悲悯之心待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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