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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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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湖北孝感高级中学高一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长发短缨

田洪波

    21岁的孙凤英加入抗联队伍那会儿,一条麻花似的大辫子长至腰间,油旺旺,黑亮亮的。

    她原是宣传小分队的成员,随着战事吃紧就混编到四支队来了。对此孙凤英相当得意:俺也是抗联正规军了!

    的确,正规军的孙凤英有枪了。

    枪是短枪,而且孙凤英还扎上了绑腿,走起路来飒爽英姿。

    每天行军途中,孙凤英总不忘唱上几句《小鬼子把门》什么的。

    她嗓音清细,战士们听着脸上都一扫阴霾和疲惫。

    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她的歌声被从营地上下来的一位营长听到了。

    营长围着孙凤英转了两三圈,把孙凤英转毛了,小脸通红不知营长要干什么。

    “你以为这是在舞台上吗?去,把你的辫子给我剪了!”营长突然发起怒来。

有几个女兵吓得吐了下舌头,拉起孙凤英就走。孙凤英张了张嘴想告诉营长,我这辫子可是留了20来年!可末了,她看了看冲她直摇头的同伴,只是咬紧了嘴唇,什么也没说。

    孙凤英不情愿地被剪成短发了。剪成短发的孙凤英不可抑制地一个人坐在光秃秃的树桩上好顿哭。许久,才把头猛地一甩,继续冲女伴们扬起那张青春的脸说笑。

    孙凤英还是那个爱唱歌的孙凤英,只是歌词换了:红旗飘飘在半天空/好似草堆落火星/妇女姐妹入抗联/长发剪成短缨缨……

    孙凤英好像天生不知道什么愁事,哪怕子弹从她耳边穿过!

    战事紧,可每次打完仗孙凤英都不忘化化妆。用烧过的火柴杆儿、细树枝儿,或者把大红纸蘸点水洇一洇,往脸上、眉上、唇上轻轻一抹、一描、一勾,一个妩媚无比的孙凤英就出现了……对一些女伴的狐疑,孙凤英干脆搬出营长的话给挡回去——咱们是正规军。正规军就要有正规军的样子!把个女伴噎得眼直翻白。孙凤英却仰天大笑,开心无比。

    起始,战士们累了还能听孙凤英亮亮嗓子。可仗越打越激烈,孙凤英就长时间没有尽情亮嗓子的机会了。不过,除了唱歌,孙凤英还懂一点医护常识,也会把饭烧得很香,于是后来,孙凤英的角色就杂了,甚至缝缝补补,浆浆洗洗的活儿也常被她揽下来。

    就是在那会,孙凤英与副支队长刘老顺走到了一起。孙凤英有个被战士称为“百宝囊”的背兜,什么药包、天剪,补衣的碎布、针线等等,用场大着哩。可偏偏就让刘老顺给看在眼里了,就隔三差五找孙凤英,一来二去,两人就有了那层意思。

    是营长作主,给他们两人在营地上举行了婚礼。

    婚后月余,郭塌子战役便打响了。

    郭塌子战役,是抗联三团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尽管有战士在撤退过程中一直注意倒着走,在走过的脚印上撒上辣椒面,破坏敌人狼犬的嗅觉,奈何敌人还是步步紧逼,穷追不舍。

    于是在一个黄昏,六营的战士们撤到了山峰陡峭的七星峰。

    再往前走已经没有路了,而两岸悬崖相距约两米左右。营长指挥众人一个个跳过去,但轮到孙凤英这儿卡壳了——她身上背着铁锅和铁桶,还有那个永远不离身的“百宝囊”。

    把东西都扔了!营长当机立断。

    我不!孙凤英第一次顶撞起营长。

    营长瞪圆了眼睛。

    孙凤英也不瞅他,把“百宝囊”摘下来递给了刘老顺,你先过去,你过去再接应我。刘老顺伸手要摘她的锅,但孙凤英挡住了,锅在我在!说时还冲刘老顺一笑。可是你?刘老顺有点急了。

    少废话!孙凤英狠狠瞪刘老顺一眼。

    无奈,刘老顺只好咬牙跳了过去,然后揪心扯肺地等着孙凤英跳。孙凤英几次试跳都没成功。刘老顺见状,干脆和战士们砍断了旁边的桦树搭向对岸,让孙凤英小心爬过来。孙凤英爬到一半,系铁锅和铁桶的麻绳突然断了,铁锅和铁桶落入悬崖的巨大声响惊起一群山鹰。

    被惊扰的还有敌人。眼见孙凤英快要爬到对岸了,这时,一声枪响,孙凤英掉下了深渊,只留下刘老顺撕心裂肺的哭喊——凤英,凤英……

(1)、下列对文章的有关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去,把你的辫子给我剪了”、“突然发起怒来”、“瞪圆了眼睛”等交代,一方面说明营长对部下要求严格,另一方面也表现了营长态度蛮横,带兵方法简单粗暴。 B、作者善于运用细节刻画人物,“营长围着孙凤英转了两三圈”、“小脸通红”、“吓得吐了下舌头,拉起孙凤英就走”等细节描写使人物群像更显鲜活,场景更加生动。 C、小说写营地歌声,写抗联战士的爱情,写女战士就地取材描眉化妆,这些描写是为了淡化残酷的战争氛围,增加作品的诗意,彰显人性的美好。 D、抗联战士用了很多办法力图摆脱敌人但未能如愿,最终无奈撤到陡峭的七星峰。如果上级能够未雨绸缪,周密筹划,局面就不会如此被动。 E、小说前半部分对故事的结局进行了充分的铺垫,且这些铺垫与故事悲壮的结局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进一步深化了作品的主题。
(2)、小说在刻画孙凤英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题“长发短缨”的含意。

(4)、小说结尾写到孙凤英的牺牲与“抗命”有关。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大师的由来

【法】莫洛亚

    画家比埃·杜什正在收尾,就要画完那张药罐里插着花枝、盘中盛着茄子的静物写生。这时,小说家葛雷兹走进画室,看他朋友这么画了几分钟,大声嚷道:“不行!”

    那位正在描一只茄子,惊愕之下抬起头来,不画了。“不行!这样画法,永无出头之日。你有技巧,有才能,为人正派。可是你的画风平淡无奇,老兄。这样轰不开,打不响。一个画展五千幅画,把观众看得迷迷糊糊,凭什么可以让他们停下步来,流连在阁下的大作之前……不行的,杜什!这样永远成不了名。太可惜了。”

    “为什么?”正直的杜什叹了口气。

    “作品比买主多,蠢货比行家多。没成名的成千上万,你想想,怎样才能出人头地?”

    “靠苦功,靠真诚。”

    “咱们说正经的。那些蠢货,想刺激他们一下,非得干些异乎寻常的事。炮制几篇宣言,否认存在什么动态或静态,白色或黑色,圆形或方形。发明只用红黄两色作画说是新荷马派绘画啦;或者抛出什么圆锥形绘画,八边形绘画,四度空间绘画,等等。”

    这时,飘来一缕幽微的清香,斯卡夫人到来了。这是一位美艳的女子,杜什赞赏不已。只因杜什没什么大名,她便也瞧不起他的画品,瞅了一眼画布,娇嗔地说:“昨天,我看了个展览,那是关于全盛时期的黑人艺术。噢!何等的艺术敏感,何等的造型美,何等的表现力!”

    画家送上一张自己颇感得意的肖像画,请她鉴赏。“蛮好。”她用舌尖轻轻吐出两字。之后,她失望地,婉转地,娇媚地,留下一缕清香,走了。

    杜什抄起调色板,朝屋角扔去,颓然坐倒在沙发上:“我宁可去当保险公司跑街、银行职员、站岗的警察。画画这一行,最要不得。帮闲们只知瞎捧,走红的全是画匠。那些搞批评的,不看重大师,一味提倡怪诞。我领教够了,不干了!”

    葛雷兹听毕,点上一支烟,想了半天。临了,说道:“你能不能这样做,向斯卡夫人,向其他人郑重其事地宣布,这十年来,你一直着意于革新画法?”

    “你听着……我写两篇文章,登在显著位置,告诉知识界的名流,说你开创了一个意识分解画派。真正能体现一个人的,不是肖像,而是他在我们心中唤起的意念。因此,画一位上校,就应以天蓝和金黄两色作底,打上五道粗杠,这个角上画匹马,那个角上画些勋章。实业家的肖像,就用工厂的烟囱、攥紧的拳头来表现。杜什,就得拿这些去应市,懂吗?这种肖像分解画,一个月里你能不能替我炮制二十幅出来?”

    画家惨然一笑,答道:“一小时里都画得出。可悲的是,我不会胡说八道。”

    “那好办,老兄。有人向你请教,你就不慌不忙,点上烟斗,朝他脸上喷一口烟。来上这么一句:‘难道你从来没看过江流水涌吗?’这样,人家会觉得你很高明。你等着让他们发现、介绍和吹捧吧!到时候,咱们再来谈这桩趣事,拿他们取笑一番!”

    两个月后,杜什的画展在胜利声中结束。美丽的斯卡夫人,那么娇媚地跟着新近的名人,寸步不离。“噢,”她一再说,“何等的艺术敏感,何等的造型美,何等的表现力!哎,亲爱的,真是惊人之笔,你是怎么画出来的?”

    画家略顿一顿,点上烟斗,喷出一口烟道:“难道你,夫人,从来没看过江流水涌吗?”

    波兰美女感动之下,微启朱唇,露出柔媚的微笑。

    风华正茂的斯特隆斯基,穿着兔皮领外套,在人群中议论开了:“高明!真高明!但是,杜什,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启示的?”

    杜什吟哦半晌,得意地朝他喷了口烟道:“难道你,朋友,从来没看过江流水涌吗?”

    “妙哉!妙哉!”那一位点头赞叹道。

    这时,一位有名的画商,在画室里转了一圈,抓住画家的袖子说道:“这些作品,我统统包下了。不告诉你,你就不要改变画风,我每年向你买进50幅画……行不行?”

    杜什像谜一样不可捉摸,只顾抽烟,不予理会。画室里人慢慢走空,这时楼梯上还传来渐渐远去的阵阵赞美。跟画家单独相对时,小说家兴冲冲地说:“哎,老兄,你信不信,他们全给你骗了?我原以为人类的愚蠢是深不可测的,殊不知更在我预料之外!”

    他抑止不住狂笑起来。画家皱皱眉头,看他不住地笑,突然喝道:“蠢货……”“蠢货?”小说家愤愤然了,“我刚开了一个绝妙的玩笑……”画家傲然环视那二十幅肖像分解画,踌躇满志,一字一顿地说:“是的,葛雷兹,你是蠢货。这种画自有某种新意……”小说家打量着他的朋友,愣住了。“真高明!”他吼道,“杜什,你想想是谁让你改弦更张用新法作画的?”

    这时,杜什消消停停地从烟斗里吸了一大口烟。

    “难道你,”他答道,“从来没看到过江流水涌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桥边的老人

[美]海明威

    一个戴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

    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扳着轮辐在帮着推车。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

    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原处。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

    “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

    那是他的故乡,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看管动物,”他对我解释。

    “噢,”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

    “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料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象牧羊的,也不象管牛的。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以及那副钢丝边眼镜,问道,“什么动物?”

    “各种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抛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①三角洲地区,寻思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即将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

    “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抛下它们了?”我问。

    “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问,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正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老人说,“只有刚才讲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呢?我简直不敢想。”

    “你的政治态度怎样?”我问。

    “政治跟我不相干,”他说,“我七十六岁了。我已经走了十二公里,我想我现在再也走不动了。”

    “这儿可不是久留之地,”我说,“如果你勉强还走得动,那边通向托尔托萨②的岔路上有卡车。”

    “我要待一会,然后再走,”他说,“卡车往哪儿开?”

    “巴塞罗那③。”我告诉他。

    “那边我没有熟人,”他说,“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他疲惫不堪地茫然瞅着我,过了一会又开口,为了要别人分担他的忧虑,“猫是不要紧的,我拿得稳。不用为它担心。可是,另外几只呢,你说它们会怎么样?”

    “噢,它们大概挨得过的。”

    “你这样想吗?”

    “当然。”我边说边注视着远处的河岸,那里已经看不见大车了。

    “可是在炮火下它们怎么办呢?人家叫我走,就是因为要开炮了。”

    “鸽笼没锁上吧?”我问。

    “没有。”

    “那它们会飞出去的。”

    “嗯,当然会飞。可是山羊呢?唉,不想也罢。”他说。

    “要是你歇够了,我得走了,”我催他。“站起来,走走看。”

    “谢谢你,”他说着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旁的尘土中坐了下去。

    “那时我在照看动物,”他木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

    “我只是在照看动物。”

    对他毫无办法。那天是复活节的礼拜天,法西斯正在向埃布罗挺进。可是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这一点,再加上猫会照顾自己,或许就是这位老人仅有的幸运吧。

    ①托尔托萨:西班牙塔拉戈纳省城市。

    ②巴塞罗那:西班牙最大的港市。

    ③埃布罗河:西班牙境内最长的一条河。

(选自《海明威短篇小说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距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火车票儿子都给买好了。张叔和张婶就按儿子说的,怎么到车站去取票,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去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阅读《品质》片段,完成各题。

(一)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那年,我够格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手艺。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了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

(三)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筒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是瞎子

(美)坎特

    帕森斯先生刚刚跨出旅馆大门,就有一个乞丐沿着大马路走过来。这是一个瞎眼乞丐,拄着一根瞎子常用的斑斑驳驳的旧拐棍,小心翼翼地敲打着路面,慢慢向前移动脚步。乞丐的脖子很粗,长着绒毛,衣领和口袋上满是油腻,一只大手握着拐棍的弯把,肩上搭着一条褡裢。看样子,他还卖点什么东西。

    空气里满含着春意,金色的阳光洒在柏油路面上,暖暖的。帕森斯先生一动不动地站在旅馆门前,听着瞎眼乞丐“嗒嗒嗒”走过来的声音,心里突然升腾起一股对所有盲人的怜悯之情。帕森斯先生想,自己活着真是幸运。几年前,他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技工,现在,他获得了成功,备受尊敬,被人羡慕,这都是他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独自冲破层层障碍,艰苦奋斗的结果。

    瞎眼乞丐刚从他面前“嗒嗒嗒”走过去,他就迈动了步子。衣衫褴褛的乞丐立即转过身来。

    “等一等,先生,耽搁你一点时间。”

    帕森斯先生说:“已经迟了,我有约会。你想让我给你点东西吗?”

    “我不是乞丐,先生,我的确不是,我这儿有些小玩意儿。”

    他摸索着,把一个小物件塞进帕森斯先生的手掌——“挺精巧的打火机,只要一元。”

    帕森斯先生站在那儿,略略感到有些烦恼和尴尬。他是一个俊雅的男人,身着整洁的灰色衣服,头戴灰色宽边礼帽,手握一根棕榈木手杖。当然,兜售打火机的人永远不会看到这些……“我不抽烟。”他说。

    “等一等。我断定你认识许多抽烟的人,买一个作送人的小礼物吧!”乞丐谄媚地说,“先生,你不会拒绝帮助一个可怜人吧?”瞎眼乞丐紧紧抓住帕森斯先生的袖子。

    帕森斯先生叹了口气,伸手在内衣口袋里摸出两张五角票来,放进乞丐手中:“当然,我会帮你的。你说得对,我可以把这东西送人。或许电梯司机会——”他犹豫了一下,不想显得粗鄙好奇,即使是同一个瞎眼小贩在一起。“你是不是完全失明了?”

    乞丐把钱装进口袋,“十四年了,先生。”接着,又加了一句,带着一种神经质的自豪,“韦斯特伯里,先生,我过去也是其中一员。”

    “韦斯特伯里,”帕森斯先生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噢,是的,那次化学爆炸……报纸多年都不提它了。当时它被认为是最大的一次灾难。”

    “你想知道我是怎样瞎的吗?”乞丐喊道,“喂,听听吧!”他的话语里含着痛苦,但又带着一种讲故事的人时常有的夸张味道。“当时,化学药品店里,我最后一个跑出去。楼房在不断爆炸,跑出去就有了活的希望。许多人都安全冲出门,跑远了。当我冲到门口,正在那些大铁桶之间爬动时,后面有人拉住我的腿,说,‘让我过去,你——’他也许是个疯子,谁知道!我试图从心里宽恕他,先生。但他比我强壮得多,他把我拉了回去,从我身上爬了过去!他把我踏进尘埃里,出去了。我躺在那儿,毒气把我包围了,还有火在燃烧,药品在……”他咽下一口唾液——颇为熟练地抽动了一下鼻子——满含着期望,默默无语地站着。他或许还会讲出下面的话来:“太不幸了,伙计,不幸极了,那么,我想——”

    “这就是那个故事,先生。”

    春风从他们身上拂过,温润,刺骨。

    “不完全是。”帕森斯先生说。

    瞎眼的小贩发疯似地颤抖起来,“不完全是?你这是什么意思,你——”

    “故事是真的,”帕森斯先生说,“除去信口雌黄的部分。”

    “信口雌黄的部分?”他粗野地哇哇叫着,“哎呀,先生——”

    “我也曾在化学药品店里待过。”帕森斯先生说,“可事实不是这样的,是你把我拉回去并从我身上爬过去的,是你比我强壮得多,马克沃德特。”瞎子好长时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是一个劲儿地狠狠咽着唾液。最后,他忍着气,说:“帕森斯,上苍有眼,上苍有眼!我还认为你——”接着,他再一次大声地叫道,“是的,可能,可能,但我却瞎了!我是瞎子,你一直站在这儿让我滔滔不绝地讲啊讲,你一直在嘲笑我!我真是瞎了眼啊!”街上的行人都扭过头来瞪着他。“你走开,我瞎了!你听见没有?我是——”

    “算了吧,”帕森斯先生说,“别这样吵吵啦,马克沃德特……我也是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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