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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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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二阶段(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 。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注】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羊群中的一只雁

艾平

    ①它虽然不幸,没能诞生在父母的羽翼之下,但是万幸,它诞生于一个草原母亲的手掌中。它不知道自己是一只雁。

    ②它的旁边是一群来自春天的小羊羔,它们的母亲被放牧到远处觅食鲜嫩的牧草去了。它们吃奶,也和它一样,以为葛根阿妈就是它们的母亲。所以草原上有了一幅移动的画--葛根阿妈那紫色的身影后面,跟着一群雪球般滚动的小羊羔,还有一只浅褐色的小鸿雁。

    ③它不知道自己是一只雁,自己从哪里来。

    ④葛根阿妈说起小雁的来历,太阳就会从她眼角的皱纹里看见亮晶晶的眼泪。

    ⑤呼伦贝尔大草原,碧水回环,芳草萋萋。雁群从遥远的南方飞来,在芦苇丛中做窝孵化,然后教练它们的孩子滑翔试飞。到了秋高气爽的时节,雏雁长大,它们一起飞向温暖的南方。

    ⑥每天早上一推开蒙古包的门,阿妈就看到羊群云朵一样在草地上飘动,湖里布满奶牛的倒影,数不清的水鸟在芦苇中翩跹起落,鸿雁和天鹅走到岸边,旁若无人地穿过林立的马腿与牛腿,享受太阳的抚慰。

    ⑦阿妈把双手放在耳朵后面挡住风的呼啸,那湖中的鸟鸣顷刻变得雨点一般清晰嘹亮。阿妈不但能分辨出各种鸟的声音,还能听出偷蛋的草孤狸,遇到了雁爸雁妈的猛烈反击。阿妈最担心的是狗鱼,它会像潜水艇那样冲到芦苇根下,把雁窝顶翻,吞食蛋壳和胚胎。她若发现狗鱼撼动芦苇,就会趴在马背上泅过去,用套马杆搅动湖水,狡猾的狗鱼一转眼就逃了。

    ⑧阿妈,草原的母亲,她却没有办法对付那些被贪欲迷了心窍的偷蛋人。那一天,阿妈听得一声声叫得好不凄厉。原来有人正从雁巢里掏蛋,孵卵的大雁被推到一旁,那白晃晃的雁蛋给筛网兜住,被粗野地递到轮胎船上,有的开裂,有的流出了蛋黄,几只刚出壳的雏雁被裹挟到水中。阿妈急疯了,她翻身上马,泅渡到轮胎船边,大声喊着:“你们坏啊,你们这么坏啊……”船上的人根本不理阿妈这个茬儿,阿妈不得已横马拦船,船上的偷蛋人一桶水泼在马头上。马怕主人落水,紧闭着眼睛不敢动,装满雁蛋的轮胎船借机靠岸,把几筐雁蛋装上汽车,开走了,十多只大雁追着远去的汽车飞,天上地下都是哭声。

    ⑨阿妈上岸,看见满地都是破碎的蛋壳,很多里面已经有了血胎。她细细查看,发现了一只沾满了羽毛的蛋没有破碎,似乎有一丝丝血脉在律动,其中分明孕育着一个鲜活的小生命!这可怎么办?阿妈把这个雁蛋放在蒙古袍的胸襟里暖着,一夜未眠。她想把这个雁蛋送进某个雁窝里,谁知第二天早上,阿妈捧着这颗雁蛋来到湖边时,追蛋的雁群虽然已经回来,却变成了残败的落叶,一片片漂浮在水面上,肚子又鼓又硬,双目圆睁。湿地里的夏天犹如结冰的深秋一般寂静,只剩下几只水雉和野鸭在弱弱地叫着。

    ⑩阿妈在蒙古包的毯子上用干草做了一个窝,又盖上了一件又轻又暖的羽绒服,雏雁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诞生了,它来到了一双轻轻捧着的手掌里,那手掌芳香温暖。

    ⑪从春到夏,小雁长高了,肩上油汪汪的羽毛,竟长成了草茎般挺立的雁翎。那天,阿妈冲着河流一扬手,小雁果然像一只雁那样张开了翅膀,可是又很快又像一只耗尽电池的玩具飞机跌落下来。阿妈把它放在蒙古包顶上,推着它往下飞,它吓得咕咕叫,一动也不动。

    ⑫秋天了,有一队大雁正飞过,一齐发出低低的叫声,它竟然忽地一下,飞上了平常要阿妈举着才能上去的蒙古包,冲着天上的雁队又是扇翅膀,又是伸直了脖子大声叫。不一会儿,从中落下来两只健壮的雁。阿妈赶忙躲进牛粪垛的影子里,恐怕惊扰了这天赐的良机。只见那两只雁围着这只雁转了好几圈,留下几声哀鸣便离开了。

    ⑬千里冰封的季节开始了,终日哆哆嗦嗦、战战兢兢的它,胡乱扑腾,一会儿推倒了奶捅,一会打碎了灯泡,还差一点被烧得红通通的铁炉子烫着,阿妈用软皮绳把它拴在蒙古包的门边上,它看到门外的天,是那样蔚蓝明亮,大概想象出那以往的自由,便一次次发起飞翔的冲击,结果一次次被绳子拽回来。阿妈只好用羊毛剪子剪掉了雁翎。

    ⑭蒙古包里终于安静了。阿妈喂它的时候总是说,吃好,喝好,你就能熬过这个冬天。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情书

秦牧

    “写什么呢?”县城城隍庙侧的写字先生“卧云居士”侧着头问,他已经架起铜边眼镜,在信纸上面写起“亚荣夫君爱鉴”六个字,现在正等候写字摊对面坐着的乡下妇人陈述这封信的内容。他,现在缩处在这闹市的一角摆摊子,从铜边眼镜里射出一种看透一切的淡漠眼神,一面等着那妇人开腔,一面烦躁地在心里想道:“这笔生意又是难做的了。”

    荣嫂挑菜进城卖,卖完了就下决心私自寄一封信给丈夫。她现在把箩筐扁担都放在墙角,低头想着要说的话,那个盘着头巾,老实,结巴嘴,上颚掉了两个牙齿的丈夫的影子在她脑里清晰地出现了,她叹一口气,说道:“先生,你就这样写吧!说自从你跑开以后,家中大小都还平安,就是记挂着你,你来信说,对婆婆要孝顺,我又不是没分寸的人,她年纪老,爱多说话,我就让她,不过老实讲一句哪,亚荣,你妈有时真没理讲,好像前天吧!我在炒菜,她一踏进厨房就骂我‘败家精’,说我一烧烧四条柴,出力抽去两条,你想想,两条柴怎么架得起来?她骂了半天,不过我也不去顶她就是了!阿婆腿生疮,舂了几次扁柏给她贴,现在好点了!大仔肚子多毛病,就是湿热,现在好一点了!”说着,见卧云居士并没有写半个字,只把笔在拇指上按着,她畏怯地说了一声:“先生,就这么写吧!我不会讲哪。”卧云居士打了一个呵欠,就写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家中大小平安,阿妈大儿虽有小病,尚幸托天之佑,已渐告痊,贱妾自知孝顺婆婆,夫君可释锦念。”写后,毕剥一声弹了一下指甲,翘一翘下巴:“怎样啦?”

    荣嫂在他写时呆呆望着他的笔杆。二个月前那一个黑夜,丈夫背个包袱到香港去了!香港是怎样一个地方?在她脑子里这是个花花世界,男男女女都爱装扮,似乎是个发光的有香味的城市,亚荣就在街尾一间客栈歇脚……禁不住卧云居士一问,她定一定神道:“这么说吧!日子艰难自然艰难,不过下田的事,你不在,我也可以担当得起,现在佃李家的那一亩七,就种菠菜、芥菜和黄萝ト,那只猪,现在也有四十斤!将来卖了还地租,或者也够的。现在就是只挂你,唉,我也不知你在外头怎么了?我说啦,阿荣什么钱都可以省,这寄信的钱省不得,家里老的老,小的小,一家都牵肠挂肚。”说到这里,不禁眼眶一热,心想现在他可不知道怎样了?是穿得整整齐齐坐在人家铺子里当伙计呢,还是在做小买卖?他做的汤圆是吃好的,但香港人也爱吃汤圆么?敢情是变了心?敢情是病了?她眼睛微红,吞一吞口水,继续道“就是牵挂他,叫他在外要小心,一个人只要不懒,饭总有得吃,不过也不要太拖磨了!出外人,有钱就寄几个回来,家里虽我一个人可以支撑,然若外头有几个钱回来帮补,屋顶可以修修,免得下雨天时像个水潭一样。婆婆托人写信要你回来,你可千万莫听她,她老人家,就只想见儿子,哪会思前想后,他给你的信说乡下现在平静了!哪里会平静呀,又在抽丁,这一次抽得更凶,老二,坤兄,廉叔都拉去了!”顿了一顿想起丈夫也许会因为她规劝他不要回来而怀疑,有一阵极浅的红晕泛上她的面颊,她说:“一家团圆,有说有笑的,谁不想呀!这种年情,没办法。但愿有天平静,你平平安安回来,我们烧猪还神。”卧云居士仍在捻着胡髭,他想起了悦来栈新到了一批烟膏,是正式的云土,他又想起他妻子究竟一天买菜瞒着他储蓄了多少钱,并不很注意这位顾客的啰苏,听到这儿,却不禁轻轻点头 , 趿起拖鞋,顿顿脚,又振笔疾书,一大段话,在他看来,只不过是简单的几句罢了:“耕事贱妾自知打理,在外小心为要,有钱望多寄家用,现在乡中不靖,夫君仍宜在外奋斗。”写完了又向荣嫂道,“讲话讲简单点,这又不是两口子在房里聊天,是信呀!告诉他两地平安,有钱寄回家来,乡下家里有什么事,一便一,二便二,就得了,明白吗?

    “我们乡下人不会讲话,”荣嫂歉然地破涕一笑,想起写字先生指点的话,就沉吟道:“你和他说乡下就是整天派丁派粮,观音山出了老虎,自从他出门以后一连咬死过两个人,我们割山草现在不敢走得那么深入啦。山草割得少倒无谓,就是那些中央军呀,一过境就到你堂屋里来,看到灶头没山草,椅子也破来烧,那只三脚椅,本来请人配只脚就好用的,好死不死,给那些保安队劈去当柴火烧,三更半夜,你又怎敢出房来瞧一瞧呢?那只狗也给红烧了!他们一来,我把猪都拖到床下底呀,一言难尽就是了!你先生对他说,千万不可回来,乡下不成世界啦!”卧云居士一面听,点点头,这次不再写什么了,只在已写好的“现在乡中不靖,夫君仍宜在外奋斗”几个字旁画上圆圈。

荣嫂当他动笔时,心内有一个念头在起伏着,就不知道说好还是不说好,最后终于叹了一口气,沮丧地说:“你和他说,他在外头不可听信人言呀,也不知道外头的人把那事说成怎么样了。”卧云居士的眼睛不禁一亮 , 微笑问道:“什么事啦!”荣嫂简直哭泣的声音回答道:“乡公所那个死鬼队丁老七咯,亚荣走后不够二十天,我从田里做完活走过官路,好死不死的,他走出来拉我一把,死不要脸讲些不三不四的话,喊了起来,有人赶来他才走开。”她的面上有一阵热潮,又叹息道:“在乡下现在倒没人讲什么闲话,就是他在外头,不知道听人家讲成怎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这件事!他来了一封信就没有第二封,明明去了足三个月呀,去时是十一月二十六,现在三月都开初了!先生,你对他说我不是坏女人,我进了他谢家的门,就不会玷辱他谢家的神主牌。叫他在外头好的照料自己,不可吃生冷,一个月喝几次凉茶,现在就企望他在外头身子好,万一他有个三长二短,这个家就不像个家啦!”说到这儿,喉咙像给什么东西塞住,又落下泪来了,卧云居士叹息道:“别哭咯,香港地,不知道多舒服,你牵挂他做什么?还有么?”荣嫂摇摇头表示没有了!卧云居士就咳了一声,写下最后的几句:“贱妾素知自爱,多下强徒虽思非礼,惟贱妾矢志坚贞,恪守妇道,但蜚短流长,夫君万勿听信流言,在外一切珍重为要,两地平安。”最后,侧起头问她姓什么,荣嫂嗫嚅道“姓王”,他就写下“妻王氏敛衽”几个字。

    最后问地址写信封,荣嫂从腰兜里掏出一个纸团来,里面包着一封破旧的信,卧云居士勉强辨察字迹,发觉那上面写的是香港一条巷的“翠香茶居”留交,并没有直接通讯处。

    荣嫂放下钱,拿了信,揣在怀里,一路问着人家“先生,邮政局在哪里”,挑着空箩筐挤在墟期的人丛中,感到满怀温暖。

    这封信到了香港的“翠香茶楼”,连同其他信摆在台后的架子上,一直放了十多天,仍然没有人来取,那个每夜在附近街道上铺四张报纸睡觉、经常给大皮鞋踢醒的咕哩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但也有的咕哩说,亚荣在香港捱不下去,已经回到乡下,说是思前想后,跟乡亲们上山也好。

(本文有删节)

【注】①墟期:集市,粤地方言。②咕哩:苦力,粤地方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现代文阅读Ⅱ

医猫记

李广贤

白雪一定是生病了。一大早刘老太太给出了自己的判断。她倍加呵护地把它从床上抱起来,放到了自己的双腿上。眼前的白雪僵着一张没有表情变化的脸,额上的两撮黑毛也失去了昨日的明艳。虽然保持着平日的睡姿,却没了香眠时的响亮鼾声。不行,必须带它去看医生。可儿孙都在外打工,刘老奶奶只好自己去诊所了。

“奶奶,哪里不舒服啊?”村医刘心记问。

刘老太太没理会年轻人,而是小心地打开小毯子,将白雪展示在他眼前说:“俺的白雪总不睁眼,你给看看,它咋了?”

刘心记愕然片刻,急忙替她将毯子裹了起来说:“奶奶,我这诊所只能给人看病,您还是带着猫咪去渡北李庄找李杏林吧。他开的是宠物诊所,专门给猫狗看病的。”

刘庄、李庄同属一个村委,一个在古渡之南,一个在古渡之北,相距也就二里地。可刘老太太年逾八旬,恐怕一口气走不到那儿了。在路口等了片刻,有辆小轿车停在了她面前。“老奶奶,去哪儿?”是邻居家的孙子欢欢,那问话的语气与脸上的笑容高度一致。年轻人的文明让刘老太太舒服了许多,她告诉了欢欢去处。

天飘起了细雨,车窗玻璃上很快淌起了一道道的水流。白雪就喜欢这样的天气,它常常去扑打窗户,妄图在屋里擦掉玻璃外的“泪水”。每当这样的时刻,她都会被逗得乐不可支。小轿车将她拉到了李杏林的宠物诊所门口。下车后欢欢告诉她,一个小时后他就回来,让她给白雪看完病在这儿等着。

李杏林的诊所,其实就是一间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他六十来岁,天生的一脸喜庆,一看到刘老太太来了,那好听的声音随即布满了房间:“哎哟,刘大娘,您咋亲自来了?让谁捎个口信,我不就去了。”

“李医生,客气了。俺的白雪像是得病了,烦你给诊治诊治。”

她把白雪轻轻地放到一张小木床上。李杏林没有怠慢,遂将一只手放到了白雪身上。

“哎呀!”没想到李杏林脸色骤变,缩回手的那一刻,两只本来讨人喜欢的眼球差点没掉到地上:“都僵了,不会是……”

“别胡说!你看它的眼睛,虽然没睁开,但是笑眯眯的;你再摸摸它的皮毛,依然暖融融的。怎么可以胡乱猜想呢?”

“噢——”李杏林捋了捋自己的胸口,长长吐了一口气。闭目许久,终于用镇定替换下了吃惊。

“那么,再让我听听。”他迟疑一下,转身拿过听诊器,戴在了耳朵上。先听胸部,再听肚子。严肃的面部慢慢现出了笑意:“气若游丝,心跳时有时无。您的白雪恐怕是患上了深度睡眠症。”

“啥是深度睡眠症?”

“就像有些动物的冬眠,长睡不醒。”

“长睡不醒?要是饿坏了咋办?老天爷,白雪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俺也没法活了。”

“大娘,可不敢胡思乱想。这样吧,您将白雪留在这儿,我保证一个星期将它治好。”

“为啥非要等上一个星期呢?”

“咋给您说呢?白雪这是神经系统出了问题,需要慢慢调理。如果下猛药让它快速醒来,恐怕会适得其反。”

“有道理,俺听您的。”

秋天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了一个星期。仅仅七天,对刘老太太来说恍若过了半辈子。第八天一早,她草草喝点粥,也没等着搭便车,一路歇歇喘喘地去了李庄。一进门,她发现李杏林有点不对劲,她心脏像是给揪了一下。

“大娘,听我慢慢跟您说。”

“是不是要告诉俺一个不好的消息?”

“不不。这样跟您说吧,白雪是醒过来了,但是,它有可能会失忆。也就是说,它也许一时记不起您了,会对您感到陌生。”

“怎么可能呢?哦,俺的白雪呢?”刘老太太一脸的不相信。

“在那儿。”

顺着医生手指的方向,她看到了一个铁丝做的笼子,笼子内卧着一只通身雪白的猫咪,亮白的额上长着的两撮黑毛也恢复了往日的明艳。

“好白雪,俺就知道你不会丢下俺的。咦!才住了几天院,俺咋就觉着你比来时年轻了?”

她蹲下去,想要打开笼子去抱它,谁知猫咪把头一缩,发出了陌生的呜呜声。“看来它真的失忆了,”说着,不无失落地站起身来。

“大娘,我向您保证,最多一个星期,它就能与您交好如初。”此时此刻,李杏林似是如释重负,露出了本真的笑容。

她满怀感激地抓过李杏林的手,端详起来。这双手除了几道像是猫爪留下的伤痕外,与别人的手也没啥两样。最后她摇了摇那双手,道了声“谢谢!”。

一个星期未过,白雪真就恢复了记忆一般与主人交好如初了。刘老太太也眼看着恢复了原先的健康气色。不过,有一点让她怎么都想不明白:白雪雪白的额头上那两撮曾经明艳喜人的黑毛,竟然一天天地淡了下来,并最终也转为了雪白……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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