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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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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二阶段(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问题。

契诃夫轶事    

(俄)布宁

(一)

他的自尊感和独立性都很强。但他没有特别地表现它,因为它就像镭一样从他身上放射出来。他虽然尊敬很多人,却不畏惧他们,而仅仅畏惧托尔斯泰一个人,就像人们害怕他们所热爱的,或者所崇拜的人一样。

有一次,他为了去见托尔斯泰,花了几乎一个钟头的时间来决定穿什么样的裤子。他从卧室里进进出出,一会儿穿这条裤子,一会儿又穿另一条。

“不,这条裤子窄得不像话!”他说,“他会以为我是个下流作家。”

于是他进去换了一条,又走出来,笑着说:

“这一条又宽得跟黑海一样!他会想我是个无赖……”

(二)

我在雅尔达住了很久,几乎是全部时间都在他家度过。我常常在他那儿坐到深夜才离开,他还说:

“明天您早一点儿来。”我有时会拒绝他的邀请。这时,他会摘下眼镜,把手按在胸前,一字一句地重说一遍,苍白的唇上露出隐约可见的微笑:

“布吉尚(契诃夫对布宁的戏称)先生,我恳切地请求您来!您要是觉得和我这个‘被遗忘的、老朽的作家’在一起太无聊的话,那您可以跟我妹妹玛莎,跟我的妈妈(她非常喜欢您)或跟我的妻子――匈牙利女人克尼普西茨坐坐。我们可以一起谈谈文学……”

我很喜欢他。这种固执使人感到亲切。我常常去找他,而且常常是这样的:我们在他的书房里看报,默默地坐整个上午。偶尔也能在报纸上看到一些有关我的话,而且经常是写得很蠢。这时他马上会安慰我,使我很感动。他说:

“他们写我时就更蠢,骂我也更凶。要不然就是一整年一个字也不提起我……”

有这样的事,人们发现我有“契诃夫情调”。他活跃起来,甚至激动了:

“咳,这有多么蠢啊!别人也一直说我有‘屠格涅夫情调’。我和您,就跟一般的狗和机灵的猎狗一样。我从您那儿一个字也偷不过来。您比我更敏锐。看,您能写‘海发出西瓜的香味……’写得真妙,我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您是贵族,是‘俄罗斯一百个文学家中’最后一个。而我呢,却是平民,并‘以此为豪’。”他引用自己讲过的话,笑着说,“至于谈到描写女大学生,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什么女大学生?”

“您记得我和您一块编过的那个故事吧:天气炎热,哈尔科夫附近的草原,一列很长的邮车正在奔驰着……您补充说,一个腰束皮带的女大学生站在三等车厢的窗边,吹着一杯热茶。茶水顺风飘到从另一个窗子探出头来的一个胖绅士的脸上……”

就是这种对艺术细节的构思把我们紧连在一起了。

(三)

他喜欢反复强调,一个人如果不写作,不经常处于那种能打开艺术家眼界的艺术气氛里,那么,即使他有所罗门王的聪明,也会感到自己是空虚和无能的。

有时候,他从抽屉里拿出札记本,扬起头,夹鼻眼镜闪着光,把本子在空中摇着说:

“整整一百个题材!真的,先生!我不像你们年轻人!我是工作者!您想要吗?卖给您两个题材?”

有一个作家诉苦说:他开始写作是那么软弱、差劲,他惭愧得简直要流泪。

“唉,您说什么,您说什么啊!”契诃夫叫道,“开始时差劲,这才好!您要知道,如果一个初起的作家马上就写出好作品,那他就没有前途了,写作就完了。”

他热烈地证明道:成熟得又早又快的人只有那些天才,再不就是有能力的人,也就是说,是那些没有独创性、实际上又无才华的人。因为能力本身多半就是善于适应,它容易生存。而才华却像一切活的东西一样,它生长着,逐步寻找表现它的途径,也常常迷路……

“唉呀,上帝啊,我胡扯了些什么呀!”他说。

【注】:本文节选自《契诃夫轶事》,有删节。布宁(1870-1953),俄国作家,十月革命后流亡巴黎,193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座村庄的消失

杨小波

    ①终于,我再次回到这座村庄,回到曾无数次往返留下我第一个脚印的村庄。但在我眼中,这座村庄只属于过去,它正在逐渐消失,这是一种真实而无可挽回的消失。

    ②当踏上柔软的泥地,一股亲切的气息差一点让我跌倒在地,虽然早已对这次归来有了准备。沿着开满野花的小路,一步一步走进那绿树掩映的村庄,走进那清清池塘也盛不下的记忆时光。

    ③田野的风挟裹着青青麦苗和金黄油菜花散发出的浓郁芬芳钻进鼻孔,瞬间涤净了我的五脏六腑。原谅我的粗心,我还从没有仔细看过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上的颜色,一大片一大片的碧绿被一大块一大块的金黄整齐地划割。划割开碧绿与金黄的田埂上,缀满清脆的草和连绵的小野花,间或露出一垄黄褐色的泥土。碧绿金黄尽头的村庄深藏在青葱森郁的树丛中。我也第一次发现绿竞有如此丰富的层次与差别,鹅黄浅嫩,苍翠葱郁,青碧墨黛,层层叠叠,间羼杂染,过渡自然,独立鲜明,展现尽你能想像出的每一种差别的绿色。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伏在万绿丛中的叶。

    ④村子里绿树依然蓬勃,可阻挡不住它的衰亡,像一个人那样的衰老死亡。不见了小时候攀爬、粘过鸣蝉的棠梨树,新生出的刺槐树秧密密匝匝;在墙洞里掏过蜜蜂的泥墙已坍塌倾倒;环绕村庄曾让我整天都泡在清清水里的池塘正裸露出碟子样浅浅胸膛,仿佛一步就能跨过。那枯死的皂角树,渐被荒草湮埋的塘埂,淤塞欲平的沟渠——这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村庄。

    ⑤随着一群又一群人如蒲公英种子般纷纷飘离村庄,村庄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直至消失。从此以后,村庄仅仅存活在那些飘落于另一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蒲公英的记忆深处。

    ⑥村子里很静,少见人影,尤其是年轻人,更少见十年内建成的房屋。我静静走着,像行走在一个荒寂的古庙,偶尔听见一两声鸡呜,遥远得如同是在梦中,女儿蹦蹦跳跳,奔向前方矮墙下卧着的大黑狗。我顿时头皮发紧、双腿软麻!那狗竟懒得睁开眼皮,只是有些无奈地掉转了一下嘴巴。我简直怀疑它是否就是一只狗。很难想像,若在十几年前,我们一行人的到来,村里早已是狗叫声连成一片。

    ⑦迎接我们的大伯热情地端出烟茶瓜子。从他弯曲的身躯,我感受到了他像村庄一样的衰老。或许,他正是这座村庄的缩影。

    ⑧站在村头,穿过层层碧绿和片片金黄,向东望去,紧依公路两侧,一片林立的黄墙红瓦,那是一个繁盛热闹的集镇,一座曾经的村庄,一座城市的童年,正与身后的村庄形成鲜明的对比。转过身,向西望去,是一座隆起的土丘,土丘上密布着一排排黄土堆垒的坟茔,整齐森然,芳草萋萋。

    ⑨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坚硬平坦的水泥路面覆盖了一个曾经的村庄,其实,消失的只是一个关于村庄的记忆。或者说,村庄成长为一座城市。今天,正在消失的村庄是一座城市的昨天吗?

(选自《散文》2007年第8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攀高亲

蒋平

    “新来的唐市长是江村当年的放牛娃啊!”虽然是小道消息,但在大学生都没出过一个的小江村,不亚于发生了一场七级地震。

    最先从电视里发现这个秘密的是村里的鳏夫铁葫芦:“就是三十年前,咱们村里的二愣呀。当年,他爸妈过世,无依无靠的,出去乞讨前,还从我摊担里拿过两块灶糖呢!”“你那么肯定他就是二愣?没准弄错了吧。”“千真万确,二愣那模样,化成灰我也认得!”不光是铁葫芦,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都跟着作了证实。

    小江村出了个市长!消息不径而走,不光是村里,对乡里和县里而言,也算得上是一个特大喜讯了。不过,接下来的消息让大伙无论如何也喜不起来了:据内线考证,唐市长档案里的籍贯可不是小江村。就有人对铁葫芦的记忆表示怀疑,铁葫芦这边呢,则以脑袋担保,并声称可以带领大伙前去市里朝见,当面攀上这个高亲。

    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不过,唐市长眼下正率团去香港招商,只能等他回来了。在等的这段时间,铁葫芦成了县、乡各级领导关照的重点,每日里迎来送往,觥筹交错,村里甚至有人张罗着要将最漂亮的寡妇介绍给他续房了。铁葫芦就这样完成了身份的巨变。举起酒杯的时候,似乎自己就成了市长的代言人,只消他开口表达,唐市长就会乖乖地在县、乡的联合报告上签字,一大笔扶助资金立马手到擒来。

    一个星期后,唐市长终于回来了。县长、乡长这边也准备停当,一帮人浩浩荡荡杀到市政府,把值班的保安吓了一大跳,以为是来上访闹事的。后一听说是唐市长的家乡人到了,态度马上来了180度的大转弯。唐市长这边呢,见到这一大帮“家乡人”,连连摇头:“你们可能是弄错了,我不是小江村的,也不是那个什么二愣,我父母还健在呢!”面对满口酒气,大讲灶糖往事的铁葫芦,唐市长更是一脸莫名其妙:“您老人家可能是认错人了,我小时候闹牙疼,家里从来不让我吃糖的!”

    唐市长不认账,县长和乡长精心准备的要钱报告便没有递上去的必要了。碰了一鼻子灰,走出市政府大门,县乡二长的脸色都很难看。只有铁葫芦一脸的不在乎:“他妈的,真是一年土,两年洋,三年四年不认爹和娘啊。当个市长有什么了不起,退了休,还不如咱平民老百姓呢!”

    返回县城的时候,司机顺路叫上了在市里做生意的小姨子,小车坐不下了。乡长就一脸歉意地对铁葫芦说:“老叔,对不住了,小车没座位了,你是不是自个想点办法……”话音未落,铁葫芦登时眉毛倒竖:“我才坐不惯你们的车呢。告诉你们,唐市长是二愣绝对没错,刚才是见你们人多,不好意思说。等着瞧吧,我马上让他用小车送我,比你们还先到家……”大伙都没说话,心头的闷气积得比铁葫芦还重。最后是县长开了口:“无凭无据的,咱们这一堆大活人,凭啥被一个疯子玩得团团转呢?”乡长涨红了脸:“这老儿,以前不疯的,没人说过他疯啊。我当初的想法,是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他说的是实话,岂不令我们措手不及!”“什么事实!纯粹是一个疯子!”县长说。“疯子!”一车人都随声附和。乡长不吱声了。

    不过,铁葫芦回到村里后像是真的疯了。每日里有人见他喝得醉醺醺的,然后站在村口的大樟树下恨恨连声,不过骂的对象不是乡长,也不是县长,而是唐市长:“他妈的,臭小子才当了几天官,就六亲不认了,我那两块灶糖真是送给狗吃了!”

(节选自《文艺生活》,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如意楼和得意楼

汪曾祺

    ①竺家巷是一条不很长,也不宽的巷子,巷口就有两家茶馆。一家叫如意楼,一家叫得意楼。

    ②如意楼的生意很好。一大清早,小徒弟就把铺板卸了,把两口炉灶升起来,——一口烧开水,一口蒸包子,巷口就弥漫了带硫磺味道的煤烟。一个师傅剁馅。茶馆里剁馅都是在一个高齐人胸的粗大的木墩上剁。师傅站在一个方木块上,两手各执一把厚背的大刀,抡起胳膊,乒乒乓乓地剁。一个师傅就一张方桌边切干丝。另外三个师傅揉面。包子皮有没有咬劲,全在揉。他们都很紧张,很专注,很卖力气。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③如意楼的胡二老板有三十五六了。他是个矮胖子,生得五短,但是很精神。双眼皮,大眼睛,满面红光,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他是个很勤勉的人。每天早起,店门才开,他即到店。各处巡视,尝尝肉馅咸淡,切开揉好的面,看看蜂窝眼的大小。我们那里包包子的面不能发得太大,不像北方的包子,过于喧腾,得发得只起小孔,谓之“小酵面”。这样才筋道,而且不会把汤汁渗进包子皮。然后,切下一小块面,在烧红的火叉上烙一烙,闻闻面香,看兑碱兑得合适不合适。其实师傅们调馅兑碱都已很有经验,准保咸淡适中,酸碱合度,不会有差。但是胡老二还是每天要视验一下,方才放心。然后,就坐下来和师傅们一同擀皮子、刮馅儿、包包子、烧麦、蒸饺……茶馆的案子都是比较矮的,他一坐下,就好像短了半截。如意楼做点心的有三个人,连胡老二自己,四个。胡二老板坐在靠外的一张矮板凳上,为的是有熟客来时,好欠起屁股来打个招呼:“您来啦!您请楼上坐!”客人点点头,就一步一步登上了楼梯。

    ④胡老二在东街不算是财主,他自己总是很谦虚地说他的买卖本小利微,经不起风雨。他和开布店的、开药店的、开酱园的、开南货店的、开棉席店的……自然不能相比。他既是财东,又是要手艺的。他穿短衣时多,很少有穿了长衫,摇着扇子从街上走的时候。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手里很足实,这些年正走旺字。屋里有金银,外面有戥秤。他一天卖了多少笼包子,下多少本,看多少利,本街的人是算得出来的。“如意楼”这块招牌不大,但是很亮堂。招牌下面缀着一个红布条,迎风飘摆

    ⑤相形之下,对面的得意楼就显得颇为暗淡。如意楼高朋满座,得意楼茶客不多。上得意楼的多是上城完粮的小乡绅、住在五湖居客栈的外地人,本街的茶客少。有些是上了如意楼楼上一看,没有空座,才改主意上对面的。其实两家卖的东西差不多,但是大家都爱上如意楼,不爱上得意楼。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⑥得意楼的老板吴老二有四十多了,是个细高条儿,疏眉细眼。他自己不会做点心的手艺,整天只是坐在帐桌边写账,——其实茶馆是没有多少账好写的。见有人来,必起身为礼:“楼上请!”然后扬声吆喝:“上来×位!”这是招呼楼上的跑堂的。他倒是穿长衫的。账桌上放着一包哈德门香烟,不时点火抽一根,蹙着眉头想心事。

    ⑦得意楼年年亏本,混不下去了。吴老二只好改弦更张,另辟蹊径。他把原来做包点的师傅辞了,请了一个厨子,茶馆改酒馆。旧店新开,不换招牌,还叫做得意楼。开张三天,半卖半送。鸡鸭鱼肉,煎炒烹炸,面饭两便,气象一新。同街店铺送了大红对子,道喜兼来尝新的络绎不绝,颇为热闹。过了不到二十天,就又冷落下来了。门前的桌案上摆了几盘煎熟了的鱼,看样子都不怎么新鲜。灶上的铁钩上挂了两只鸡,颜色灰白。纱厨里的猪肝、腰子,全都瘪塌塌地摊在盘子里。吴老二脱去了长衫,穿了短袄,系了一条白布围裙,从老板降格成了跑堂的了。他肩上搭了一条抹布,围裙的腰里别了一把筷子。——这不知是一种什么规矩,酒馆的跑堂的要把筷子别在腰里。这种规矩,别处似少见。他脚上有脚垫,又是“跺趾”——脚趾头摞着,走路不利索。他就这样一拐一拧地招呼座客。面色黄白,两眼无神,好像害了一种什么不易治疗的慢性病。

    ⑧得意楼酒馆看来又要开不下去。一街的人都预言,用不了多久,就会关张的。

    ⑨吴老二蹙着眉头想:我怎么就这么不走运呢?

    ⑩他不知道,他的买卖开不好,原因就是他的精神萎靡。他老是这么拖拖沓沓,没精打采,吃茶吃饭的顾客,一看见他的呆滞的目光,就倒了胃口了。

    ⑪一个人要兴旺发达,得有那么一点精气神。

(选自《汪曾褀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阿Q正传》序

鲁迅

    ①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但一面要做,一面又往回想,这足见我不是一个“立言”的人,因为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的不甚了然起来,而终于归结到传阿Q,仿佛思想里有鬼似的。

    ②然而要做这一篇速朽的文章,才下笔,便感到万分的困难了。第一是文章的名目。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这原是应该极注意的。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我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狄更斯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我辈却不可的。其次是“家传”,则我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我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③第二,立传的通例,开首大抵该是“某,字某,某地人也”,而我并不知道阿Q姓什么。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赵,但第二日便模糊了。那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锣声镗镗的报到村里来,阿Q正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采,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其时几个旁听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哪知道第二天,地保便叫阿Q到赵太爷家里去;太爷一见,满脸溅朱,喝道:

    ④“阿Q,你这浑小子!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

    ⑤阿Q不开口。

    ⑥赵太爷愈看愈生气了,抢进几步说:“你敢胡说!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本家?你姓赵么?”

    ⑦阿Q不开口,想往后退了;赵太爷跳过去,给了他一个嘴巴。

    ⑧“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

    ⑨阿Q并没有抗辩他确凿姓赵,只用手摸着左颊,和地保退出去了;外面又被地保训斥了一番,谢了地保二百文酒钱。知道的人都说阿Q太荒唐,自己去招打;他大约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的。此后便再没有人提起他的氏族来,所以我终于不知道阿Q究竟什么姓。

    ⑩第三,我又不知道阿Q的名字是怎么写的。他活着的时候,人都叫他阿Quei,死了以后,便没有一个人再叫阿Quei了,哪里还会有“著之竹帛”的事。若论“著之竹帛”,这篇文章要算第一次,所以先遇着了这第一个难关。我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叫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先前,我也曾问过赵太爷的儿子茂才先生,谁料博雅如此公,竟也茫然,但据结论说,是因为陈独秀办了《新青年》提倡洋字,所以国粹沦亡,无可查考了。我的最后的手段,只有托一个同乡去查阿Q犯事的案卷,八个月之后才有回信,说案卷里并无与阿Quei的声音相近的人。我虽不知道是真没有,还是没有查,然而也再没有别的方法了。生怕注音字母还未通行,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这近于盲从《新青年》,自己也很抱歉,但茂才公尚且不知,我还有什么好办法呢。

    第四,是阿Q的籍贯了。倘他姓赵,则据现在好称郡望的老例,可以照《郡名百家姓》上的注解,说是“陇西天水人也”,但可惜这姓是不甚可靠的,因此籍贯也就有些决不定。他虽然多住未庄,然而也常常宿在别处,不能说是未庄人,即使说是“未庄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

    我所聊以自慰的,是还有一个“阿”字非常正确,绝无附会假借的缺点,颇可以就正于通人。至于其余,却都非浅学所能穿凿,只希望有“历史癖与考据癖”的胡适之先生的门人们,将来或者能够寻出许多新端绪来,但是我这《阿Q正传》到那时却又怕早经消灭了。

    以上可以算是序。

(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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