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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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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黑龙江牡丹江一中高一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

(1)、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重大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2)、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3)、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说“士节”

王学泰

    “士节”这个词有点“古”,现在很少有人用了。最初“士”就是成年男子的通称,周代至春秋时期多指贵族最低的一个阶层,后来遂指有一定的社会管理知识能够进入官僚阶层的人们,再后来则指读书人。“士节”也就是“士”所应该有的节操,包括操守和尊严。用现代语言来说,“士节”实际上是士人的角色意识的自我认定,士人在严守士节中感到自己是真正的士。

    作为角色意识的士节的形成于贵族社会,士在那个社会里是军人和下层官吏,社会要求他们必须自尊自爱和遵守某些原则,社会也为这些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那时士遵守士节是极其自然的。春秋以来,礼崩乐坏,等级流动,士人存在的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士人对如何保持自己的尊严与操守感到茫然,但士节还是保存了下来了,只是此后的士节的张扬不再靠制度、而是靠统治者的宽容尊重和士人自我意识的坚守了。

    从历史的总趋势来说,专制越来越加强,导致士人所受到的尊重就越来越差。

    秦代以后,士节外部条件总倾向是越来越恶劣,士人在皇帝眼中越来越像奴仆,他们用刑罚和名利双向消解着士节。

    士节是士人的灵魂。这在两汉很突出,给后世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两汉有的士人竟敢触动皇权专制制度下最为敏感的帝位问题。他们看到国家动乱和人民遭受的苦难,遵循原始儒家的“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的理论,要求皇帝下诏“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这种做法简直就是与虎谋皮,表现出坚挺的士节。东汉末年的“党锢之争”中广大士人面对宦官的镇压与迫害,前赴后继,宁死不屈。两汉之所以士节高涨,这与汉朝初年,士人总结秦亡的历史教训,否定了秦朝的绝对专制,以及士人有意识师法先秦密切相关,另外汉代皇帝经常提倡与褒奖气节,于此也有一定的效用。

    三国魏晋南北朝期间,虽然也有较安定的时候,但毕竟很短暂,社会动乱是主流,士人也像普通人一样把保持生命为第一要务,诸葛亮说的“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颇有代表性。而竹林七贤,兰亭雅士,则是当生命稍有保障时便是抓紧时间享乐的典型代表。乱世的残酷现实与求生的强烈欲望交织促进人性的觉醒,士人感觉到纯粹的“本我”更重要,所以属于角色意识的“士节”被淡化了。

    到了清代,争着抢着做忠臣的现象不多,没有了忠臣,“士节”无由表现,晚清是士节全面低落时期。士风的颓靡完全暴露出来。 当然,清末不是完全没有坚持士节的士人了,自海寇西来,欧风东渐,传统的宗法制度开始解体,士农工商这种传统的社会分层也已动摇,这样有别于士人的新型知识分子逐渐出现。最典型的像为变法自觉献身的谭嗣同、献身于反清的烈士如徐钖麟、秋瑾、邹容等等。他们既是封建传统士人,也是最早思考自己权利和义务的人们,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有了初步独立公民意识的人们。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那些鸟会认人

刘亮程

    ①我们搬走了。鸟会落在剩下的几棵树上。更多的鸟会落到别人家树上。也许全挤在我们砍剩那几棵树上,叽叽喳喳一阵乱叫。鸟不知道院子里发生了啥事。但它们知道那些树不见了。筑着它们鸟窝的那些树枝乱扔在地上,精心搭筑的鸟窝和窝里的全部生活像一碗饭扣翻在地上。

    ②我们带不走那些鸟。带不走筑着鸟窝的树枝。那些枝繁叶茂的树砍倒后,我们只拿走主干。其余的全扔在地上。我们经营了多少年才让成群的鸟落到院子,一早一晚,鸟的叫声像绵密细雨洒进粗糙的牛哞驴鸣里。那些鸟是我们家的。我们一家十六只耳朵听鸟叫。从此那些鸟将没人听地叫下去,都叫些什么我们再不会知道。

    ③大多是麻雀在叫。麻雀的口音与我们相近,一听就是很近的乡邻。树一房高时它们在树梢上筑窠,好像有点害怕我们,把窠藏在叶子中间,以为我们看不见。后来树一年年长高,鸟窠便被举到高处,都快高过房顶一房高了,可能鸟觉得太高了,下到地上啄食不方便,又往下挪了几个树枝,也不遮遮掩掩了。

    ④夏天经常有身上没毛的小鸟从树上掉下来,像我们小时候从炕上掉下来一样,扯着嗓子直叫。大鸟也在一旁叫,它没办法把小鸟弄到窝里去,眼睁睁看着叫猫吃掉,叫一群蚂蚁活活拖走。碰巧被我们收工放学回来看见了,赶快捡起来,仰起头瞅准了是哪个窝里掉下来的,爬上树给放回去。

    ⑤一般来说爬树都是我的事,四弟也很能爬树,上得比我还高。不过我们很少上到树上去惹鸟。鸟跟我们吵过好几次架,有点怕惹它们了。一次是上去送一只小鸟,爬到那个高过房顶的横枝上。窝里有八只鸟蛋的时候我偷偷上来过一次,蛋放在手心玩了好一阵又原放进去。这次窝里伸出七八只小头,全对着我叫。头上一大群鸟在尖叫。鸟以为我要毁它的窝伤它的孩子,一会儿扑啦啦落在头顶树枝上,边叫边用雨点般的鸟粪袭击我。一会儿落到院墙上,对着我们家门窗直叫,嗓子都直了,叫出血了。那声音听上去就是在骂人。母亲烦了,出门朝树上喊一声:快下来,再别惹鸟了。

    ⑥另一次是风把晾在绳上的红被单刮到树梢,正好蒙在一个鸟窠上,四弟拿一根棍上去取,惹得鸟大叫了一晌午。

    ⑦除了麻雀,有时房檐会落两只喜鹊,树梢站一只猫头鹰,还有声音清脆的黄雀时时飞来。它们从不在我们家树上筑窠。好像也从不把黄沙梁当个村子。它们往别处去,飞累了落在树枝上歇会儿脚,对着院子里的人和牲畜叫几声。

    ⑧那堆苞谷赶紧收进去,要下雨啦。

    ⑨镰刀用完了就挂到墙上。锨立在墙角。别满院子乱扔。

    ⑩我觉得它们像一些巡逻官,高高在上训我们,只是话音像唱歌一样好听。乘人不注意飞下来叼一口食,又远远飞走。飞出院子飞过村子,再几年都见不到。

    ⑪那些麻雀会认人呢。我对父亲说,昨天我在南梁坡割草,一只麻雀老围着我叫,我以为它想偷吃我背包里的馍馍。我低头割草,它就落在地上对着我叫。后来我才发现是我们家树上的一只鸟,左爪内侧有一小撮白毛,在院子里胆子特别大,敢走到人脚边觅食吃,所以我认下了。刚才我又看见它,站在白母羊背上捡草籽吃。

    ⑫鸟是认人呢。大哥也说,那天他到野滩打柴,就看见我们家树上几只鸟。也不知道它们跑那么远去干啥。是跟着牛车去的,还是在滩里碰上了。它们一直围着牛转,叽叽喳喳,像对人说话。大哥装好柴后它们落到柴车上,四只并排站在一根柴禾上,一直乘着牛车回到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们在研究群体的基本特点时曾说,它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群体异乎寻常地类似原始人。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美,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作用于群体的这些刺激因素同样作用于群体中的个体,这些个体也会随之产生反应。而单独个体的大脑则会向他指示,接受冲动的摆布是不可取的。所以,单独个体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该项能力。

    群体兴奋的来源不同,他们表现出的冲动行为也不同: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由于这些冲动来势汹汹,因此,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性命攸关的利益,都不足以控制他们。鉴于群体接受的刺激因素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较为多变,遵循这些刺激因素的个体也会很不稳定。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可以从最血腥的狂热痴迷状态转瞬间转变为极具英雄气概。正因为如此,群体既可以成为遭人唾弃的刽子手,也可以成为慷慨赴义的勇士。也只有群体,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了心中的信念而不惜血洒战场。群体的这种易变性使他们难以统治,当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里时尤其如此。此外,群体虽然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他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群体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完全不认为会“不可能”或“做不到”;若是孤身一人时,他很清楚自己的言行,绝不可能去焚烧宫殿或是洗劫商店。即便有了这样的想法,也会立刻遏制住这种蛊惑。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内心会有负罪感。但是,群体则不然。当个体加入群体的瞬间,个体感受到了来自群体的强大力量,他变得不可一世,甚至有了杀人越货的想法,恨不得马上付诸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

    种族的基本特点是我们产生一切情感的不变来源,它也总是对群体的特点产生影响。比如:拉丁民族的群体和英国人的群体就有十分显著的差别。最近法国历史中的事件为这一点提供了生动的说明。25年前,仅仅是一份据说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战役(一次无足轻重的战争)兵败的电文再次引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刻垮台。就在同时,英国在远征喀土穆时遭受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却只在英国引起了轻微的情绪,甚至连国防大臣都未被解职。

(选自勒庞《乌合之众》,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苏轼认为词自是一家,从而在婉约风格之外有意识地大量创作豪放词,使词突破了狭隘的儿女艳科,成为士大夫们抒写怀抱、议论古今的工具。举凡怀古、怀旧、记游和说理等可以用诗来表达的题材,他都尽情入词,使词恢复到诗词未分之阶段,使词诗化、散文化,这就是他的“以诗为词”,也正是他进行词体革新的关键所在。

    那么究竟什么叫“以诗为词”呢?“‘以诗为词’,按照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把诗的作法、风格引入词中。”(王水照《宋代文学通论》)朱靖华在《苏轼“以诗为词”促成词体革命》一文中也指出:“苏轼‘以诗为词’的主要特点,在于他把词和诗看成是同等地位的文学样式,……有意识地把诗的意境,诗的创作方式尽情入词。”

    词至苏轼,在描写领域给人以全新的感觉,凡是可以入诗的题材均可以入词。词可以咏史吊古,可以说理谈禅,可以用象征寄托幽思,可以借音节抒写情怀。在苏轼的眼里,词之取材与诗无异。他把“缘情”与“言志”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词品与人品高度地统一融合起来,使词的创作走向正视现实、社会与人生的道路,极大地拓宽了词的取材范围。

    词长于言情,而苏轼能够充分利用这一长处写出新意,拓展词境。如《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将悼念亡妻与感叹个人身世熔为一炉,悼亡妻,情真意切;叹身世,感慨万端。在此类词中,更为瞩目的是,苏轼在大量描写歌妓侍妾的词中,没有将描写的重点放在对方的色相上,更没有调情嬉戏的描写,而是把视点放在了对她们品质人格的赞颂上和对她们命运遭遇的深切同情上。

    词中所写的离别情意,此前多局限于男女情事,而苏轼词中的离情别意多系表达与友人的深情厚谊,并借此抒发人生感叹,颇似唐代的离情诗。如《满江红》(天光无情),在抒写依依不舍的离情的同时,抒发人生之叹、田园之想;又如《江城子》(别徐州),在写离情时又抒发沦落之感。品读苏轼的这类词,看不到艳情的宣泄,嗅不到胭脂的气息,这些词与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等抒写离情的名诗,有异曲同工之妙。

    苏轼还将劳动者的生活作为词的描写对象,开启了词的新领域。如《渔夫》四首,写渔民生活;《望江南》(春已老),写春日农忙景象;《减字木兰花》(己卯儋耳春词),写儋州春日备耕祈求丰收的农村景象等。他将视角投向社会底层劳动者,描写田园风光、农村风情、农民生活,丰富了词的内容,为词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苏轼词集《东坡乐府》中不难发现,词这一本来内容单一贫弱的领域在此已异彩纷呈,绚丽多姿。无论是咏物言情、记游赠答,还是怀古发论,谈禅说理;无论是感时伤事、送别悼亡,还是田园风光、身世友情,他都能用词来吟唱。他的“以诗为词”的确扩大了词的取材范围。正如刘熙载所说:“东坡词颇似老杜诗,以其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也。”可以这样说,词至苏轼,词境始大,词格始高,词体始尊,取得了与诗同等的文学地位。

(选自崔永创《苏轼“以诗为词”的革新意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茶之于中国,就如同红酒之于法国,啤酒之于德国,茶是中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中的璀璨瑰宝,也是中国的一张文化名片。

    茶伴随中国的历史篇章缓缓展开,中国茶史可上溯至传说中的神农尝百草,当时茶被作为一味药,治疗各种疑难杂症。到西汉时,茶已是宫廷及官宦人家的一种高雅消遣。茶兴于唐,盛于宋,唐代饮茶蔚然成风,贡茶的出现加速了茶产业的发展,全国范围内茶铺、茶馆鳞次栉比,茶产业和茶文化空前发达。陆羽撰《茶经》三卷,阐述茶之源、之具、之造、之器、之煮、之饮等林林总总,成为世界上第一部茶叶著作。到了宋代,宫廷、地方官吏、文人雅士皆尚茶、崇茶,以相聚品茗为雅,进一步推动了饮茶之风的蔓延。平民百姓也是不可一日无茶。“茶之为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无。”这是宋代王安石对茶的赞美。明清时期茶叶制作技术进一步发展,“作罢龙凤团”使散茶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蒸青的制茶方法改为炒青,同时也推动了其他茶类的发展。茶随着历朝历代的兴盛而兴盛,繁荣而繁荣。

    茶与宗教的关系历来也相当密切,不难发现,很多名优茶都与宗教有一段渊源,很多茶最早也是由僧人所种植打理。道教最早将茶作为得道成仙的重要辅助手段,视茶为长生不老的灵丹仙草。佛家也偏爱茶,认为饮茶能“破睡”,帮助坐禅修行,还能清心寡欲、养气颐神。故古有“茶中有禅、茶禅一味”之说。杭州龙井寺产龙井茶,余杭径山寺产径山茶,庐山招贤寺产庐山云雾茶,“名山有名寺,名寺有名茶”,一点都不为过。茶也影响了各族人民乃至外国的文化及传统。从广东人的早茶到北方人的大碗茶,到日本的日式茶道,抹茶文化及英国的英式下午茶。千年来,茶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国,与各地文化相融合,开枝散叶,浸润到生活的点点滴滴,形成了具有各国特色、形式丰富的全球茶文化。

    中华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经历了历朝历代的更迭。与其同寿的茶,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记录着中国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叶嘉木承载着五千年的岁月,蕴藏了五千年的文化基因。茶,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文化名片。

    “和敬清寂”是日本对唐宋时期习得的中国茶道的提炼和升华,但其中的精神已很难在中国茶人中寻得芳迹;中国千余种茶的品种、传统制茶工艺也有一大部分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殆尽。此时,急需国民更多关注茶学,研习茶文化,增进传播及教育,以保留、保护、复兴先人给予的茶文化瑰宝。

    永恒的都是经典的,而要做到经典必先在当下时代成为风尚与流行。让茶在时下成为一种流行、不被淘汰,这是生存与传承的根本。如何把茶做得时尚,让更多年轻人喜爱和接受,是今日茶叶传承之路上需要面对的最棘手的问题。今天的90后、00后们将是未来二三十年茶学传播的主力军,要让他们接受茶,就一定要摘掉茶古板的帽子,给茶换上新潮的衣装。其实,中国茶的形式也并非一成不变。唐代茶就流行煮着喝,宋代流行点茶法,明清流行冲泡饮用。

(选自戎新宇《茶,一张中国文化的名片》)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药食同源”是保健养生家津津乐道的话题。那么,药物与食物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呢?

    农耕时代以前,食物主要通过采捕获得,渔猎需要体力,采集更需要智慧。《淮南子》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

    药物的出现,基于人类有意识的觅药行为,这一过程确实与觅食有关。可以设想这样的场景,神农品尝了大黄的根茎,腹痛腹泻,于是将这种“叶大根黄”的植物列入有毒有害品的清单,成为传说中所遭遇的“七十毒”之一。直到有一天,部落中的某人,因饮食积聚而备受煎熬,神农忽然想起这株能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的植物,找来给病者服下,各种不舒服霍然而愈。人类治疗史上第一个药物就此产生,“聚毒药以供医事”,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食物治病很早就有,《周礼》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据郑玄注:“五谷,麻、黍、稷、麦、豆也。”相关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因此,平时用于填饱肚子吃的粳米,就是食物;但补养脾胃时食用的粳米,成了药物。

    药物与食物之间,难于截然划断,典型的例子有二。《金匮要略》有当归生姜羊肉汤,治寒疝、腹中痛、里急:“当归三两、生姜五两、羊肉一斤,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这里除了当归,其他也都是药物。《后汉书∙华佗传》记载道:华佗曾在路上见到有咽喉阻塞的人,想吃东西却不能下咽,家人用车载着欲前往就医,华佗听到了呻吟声,看了一番,对家人说,刚才路旁有家卖面食的,你到那去取他家的蒜泥萍醋(一种用浮萍制作的很酸的醋),喝它三升,病就好了。病人喝了,果真吐出了一条虫来,病也痊愈了。对此,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序录》中说:“此盖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对矣。”所以,米谷果菜、虫兽禽鸟,诸多可食之品,也堂而皇之地载入《本草经》。

    食物疗饥,药物治病,乃是常识;若是颠倒过来,以药丸充饥,用食物治病,则成为笑谈。有人说芹菜所含的芹菜素或许有助于控制血压,于是让高血压病人常吃芹菜,这样的建议算不得离谱;可因此让病人停止正规的高血压药物治疗,专门靠芹菜来降低血压,就荒谬而有害了。

    何以如此呢?药与食同源而异途,食物是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能量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相对于药物而言,食物对机体生理生化过程的干预极小,长期乃至终身食用,一般不会给机体造成严重伤害;也正因为此,食物不足以改变因疾病而异常的生理生化过程,故不可能取代药物。

    即使站在传统医学的立场,过度强调食物疗疾,也很难做到逻辑自洽。孙思邈在《千金食治》的序论中明确承认药与食为两途,即所谓“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不明药忌者,不能以除病也。”并指出,只是缘于药性猛烈,所以建议医生治病,先“以食治之”,若“食疗不愈,然后命药”,并没有以食疗代药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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