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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届山东省烟台市高三上学期期中检测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在面对欣赏对象时,我们对于形制的重视还是倾向于大江大河,峻岭崇山,长篇巨制,富丽堂皇。由于形制巨大,决眦而入,砉然映现,使人大为震惊。今日之欣赏语言常有“太震撼了”一词,用来表达内在情感的一时之震动。如果是小形态,小丘小壑,小虫小草,断然不会有如此惊兀。譬如观齐白石笔下小昆虫,那么细微而薄的翅羽,那么细腻的触须,是不会惊呼震撼的,只是暗暗叫绝,对如此笔调细细把玩。

    大小只是空间形式,物质形制而已。明人谢榛认为:“大篇约为短章,涵蓄有味;短章化为大篇,敷演露骨。”可见,大未必佳,小未必不佳,不可执著于外在的恢宏与浩大。禅语云“芥子足以纳须弥”,这就是小的魅力。有的书法作品实在很小,这是它的规定性决定的,如一枚木牍书法,一枚信笺纸,就是以如此尺度示人的。一个人在如此小的空间表现,同样是一种精神需求,同样需要技法的力量、审美的力量,能够表现到何等分寸,并不可因为小而轻视。但我们往往会提出小中见大的意见,以为这是小作品的高境界。其实小就是小,未必见大。小而精致、灵动、巧妙,如此持守于小,已经足够。震撼是一种美感,那种扑面而来的气势、力量,使人猝不及防,魂魄失守,惊谔无措,一时身心悚动,难以自持。唐人论书诗中常有这种观赏的效果,书者执笔疾驰,观者激动失色失声,整个场面互动,一时鼎沸。这种美感是明显的,由此更易于表达、渲染,更令人倾倒。这使得表达时落了俗套,所谓“太震撼了”,千人一词,似乎不如此言说不足以表现心灵状态。那么,震撼之后有多少人细细把玩,将其放在平静的心态下呢?所以清人张向陶问得好:“听到宫商谐畅处,此中消息几人知?”

    相比之下,更有悠长意味的是那些细流涓滴不绝如缕的幽微之美感,它们不动声色,细细诉说,让人激动不了,无所谓震撼、震惊,似乎寻常之至,甚至还有一些柔软、微小,倘若心情粗糙匆匆而过,还真的把它们忽略了。这一类的小作品,有着江南那般的秀气、秀色,以韵行于婉曲,深婉不迫,不冲动、兀傲,具备平静温和之致。在缓慢的生活节奏时代里,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坐下来细细品咂,没有急匆匆赶路的焦灼,更没有一次性消费的决断。那么,那个时代那些人,就有可能去发现那些婉约、细腻之美。有古典诗词欣赏者提出了欣赏的“弱德之美”,想一想还是很有道理:“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固然有豪迈之美,“大江东去”也有关西大汉手持铜琵琶铁绰板做振聋发聩之声,但是我们去读姜白石的词,那词中经常出现的暗水、坠红、冷香、淡月、寒蛩,笔致清虚,意境空灵,善于以冷色调来处理炽热,使之雅化弥漫。初始时阅读是会脱手放过的,再读时就有了睹水中花影、帘里美人之感,如微风花上过,冷香疏影时隐时现,反而不能释卷了。由于作品不正面地给欣赏者强烈冲击,反而使人生出好奇,经婉曲小径引导,走入幽僻处,注意到了大场面所没有的景致。

    宋人包恢说:“隐然潜寓于里,而其表淡然若无外饰者,深也。”

(节选自朱以撒《优婉不迫》,有删减)

(1)、下列对本文主旨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艺术作品的大和小只是空间形式和物质形制,欣赏者对于大和小的领会,会有截然相反的心理体验。 B、艺术家应尽力创作形制巨大的作品,因为这类作品更具震撼力,更能带给人们难以忘怀的审美体验。 C、形制的大小并非是艺术审美的关键,小未必不佳,优婉不迫的小作品,更具悠长的意味和较高的审美价值。 D、审美鉴赏不可执着于外在的恢宏与浩大,小作品虽然对技法的力量要求相对较低,但同样具有审美的力量。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形制巨大的作品体现了一种气势宏大的阳刚之美,给与欣赏者的心理体验是非常独特的,让他们感到突兀、惊谔、震撼。 B、形制纤小的优秀作品多具备精致、灵动的特点,与形制巨大的作品相比,能带给我们平静愉悦的心理体验,更适宜细细把玩。 C、无论是形制微小的小作品还是气势恢宏的大作品,虽然给人的审美感受不同,但同样需要创作者具备特定的创作技法和审美追求。 D、形制纤小的作品,虽然在形体上精致小巧,但在内蕴上则一定表现得含蓄蕴藉,优婉不迫,耐人寻味,更为广大读者喜爱。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禅语云“芥子足以纳须弥”,“芥子”就是微小的芥草种子,“须弥”指须弥山,微小的种子可包藏巨大的山体,用以说明小的形制同样具有让人惊叹的震撼力。 B、“听到宫商谐畅处,此中消息几人知?”原意是很少有人会体会到诗歌韵律的精妙之处,用以说明大的形制虽令人震撼,但不一定能给人带来精微细致的审美体验。 C、作者以姜白石词的婉约之美与陆游、苏东坡的词进行比较,两相对比,肯定了姜词雅致委婉,意味深长,同时也批评了豪放派作品平实直白,缺少艺术表现力。 D、结尾引用宋人包恢的话用以阐明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即好的作品在内容上要含蓄深刻,有意蕴;在形式上要平淡自然,切不可追求华丽的辞藻。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传统相声和相声传统

薛宝琨

    相声之所以采取最简易(也是最高妙)的对话聊天方式,其实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整合与沉积过程。文学史家们早就指出唐代由“参军”“苍鹘”扮演,“咸淡见义”“一主一从”的“参军戏”,就是“古代的相声”。但“参军戏”并没有直接向现代相声形式发展,而是从宋代“滑稽戏”开始,便向戏剧靠拢了。直至清末民初,相声才在吸纳诸多民间说唱技艺的根基上从戏曲中脱颖而出,从行当角色变为艺人本我,从情节的噱头变成叙述或评点的包袱,极大地提升了我们民族的喜剧意识。

    形式的背后是内容观念。数百篇的传统段子,几乎覆盖了近世以来北方市民生活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方方面面,也同是“性—情—理—心”这一群落文化心理纵向深入的过程。

    物态文化源于性。“食色性也”,这是人们生存的需要。传统段子展示了近世以来市民意识中比“天理”更重要的“人欲”。不是羞羞答答而是无所顾忌,不是蹙眉颦泣而是笑脸高扬。并且,在欲望不能满足的“悲剧性”中,凸显人性被扭曲的“喜剧性”。《梦中婚》做梦娶媳妇的幻觉、《醋点灯》无钱打油的荒唐,无不在“含泪的笑声”中嘲弄、批判现实。

    行为文化依于情。传统相声的世俗性决定了它要“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延揽人际行为的一切方面。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渗透一切人际关系。父子、夫妻、兄友的伦理秩序因世道骤变变得尔虞我诈、虚情假意。《化蜡扦》《五人义》等深刻揭示了伪善的可鄙、陋俗的可笑。

    制度文化据于理。“人理”就是“天理”。传统相声比近世任何一部谴责小说都毫不逊色地展示了这丑陋卑劣的社会变态:《贼说话》——“贼”没偷成反而“被偷”,《小神仙》举世皆穷唯江湖术士发迹变泰,描绘着人心不古的一切。

    精神文化归于心。传统段子在《当论》《酒论》《赌论》《哭笑论》这诸多“论”中,抒发并释放了市民的愁绪,表述了人们朝不虑夕、六神无主的生存尴尬。《当论》揭露以实物为抵押的高利贷者,是怎样乘人之危不择手段地敲诈勒索。一件皮袄到了当铺往往被贬得一文不值。各种生意,无论是大是小,都以损人利己为目的。

讽刺是传统相声的光华。传统相声的讽刺由情及理,以理驭情,始终遵循“婉而多讽”的方式。即使对贪官污吏的讽刺,也都令人感到铸就其性格堕落的社会和历史阴影。传统相声还充满着自嘲和自省精神,就在这一省一嘲之间坦露胸怀,寻找心灵的自由,“引起疗救的注意”。

    显然,作为市民艺术的传统相声,始终在世俗的沟壑里滚动,沾染上许多旧世界的尘埃不足为怪。尤其是深入骨髓的“小市民”趣味,更是其致命的地方;但情趣的提高,当伴随整个社会文明的历史进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子其人其书的时代,自司马迁《史记》以来即有异说。清代学者崇尚考据,对此议论纷纷,如汪中作《老子考异》,力主老子为战国时人,益启争端。钱穆先生说:“老子伪迹不彰,真相不白,则先秦诸子学术思想之系统条贯始终不明,其源流派别终无可言。”大家都期待这个问题有新的解决线索。

    过去对于古书真伪及年代的讨论,只能以纸上材料证明纸上材料,没有其他的衡量标准,因而难有定论。用来印证《老子》的古书,大多受到辨伪家的怀疑,年代确不可移的,恐怕要数《韩非子》《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但这几本书成书太晚,没有多少作用。近年战国秦汉简帛逸籍大量出土,为学术界提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地下材料,这使我们有可能重新考虑《老子》的时代问题。

    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内有《老子》两种版本。甲本字体较早,不避汉高祖讳,应抄写于高祖即帝位前;乙本避高祖讳,可能抄写于文帝初。这两本《老子》抄写年代都晚,无益于《老子》著作年代的推定,但乙本前面有《黄帝书》四篇,系“黄”“老”合抄之本,则从根本上改变了学术界对早期道家的认识。

    郭沫若先生曾指出,道家都是以“发明黄老道德意”为其指归,故也可称之为黄老学派。《老子》和《黄帝书》是道家的经典,在汉初被抄写在《老子》前面的《黄帝书》显然在当时公众心目中已据有崇高位置,不会是刚刚撰就的作品。同时,《黄帝书》与《申子》《慎子》《韩非子》等有许多共通文句,而申不害、慎到、韩非三人均曾学黄老之术,这些共通之处可认作对《黄帝书》的引用阐发。申不害和慎到的年代,前人推为战国中期,《黄帝书》不应更晚。至于《黄帝书》与《老子》的共通之处也甚多,如《黄帝书•经法》篇云“王天下者有玄德”,什么是“玄德”,文中未见解释。查《老子》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帛书所讲“玄德”显然由此而来。此例甚多,那么为《黄帝书》所称引的《老子》必须再早上一个时期,也就是不会晚于战国早期。

    古书中有关老子和孔子关系的记述很多,但矛盾和可疑之点不少。近来有陈鼓应先生《老学先于孔学》一文,专门讨论《论语》受《老子》的影响,用以证成“《老子》成书早于《论语》”。如《论语•卫灵公》:“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无为而治”是老子的学说,细味孔子的话,是讲唯有舜称得起无为而治,很像是针对已有的学说而发。《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朱熹指出:“或人所称今见《老子》书。”因此这一条是《论语》引用《老子》的铁证,而且是对《老子》的批评。从这些情形来看,古书所记老子长于孔子,可以认为是确实可信的。

(摘编自李学勤《〈老子〉的年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拆还是不拆?这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回答的问题。以往推平村庄建设城市是常见做法,而伴随着反思和乡村价值的再认识,这个问题有了新答案。比如河南孟州的产业聚集区,没有拆掉莫沟村,而是引入乡建设计团队进行修复,在重塑村庄面貌的同时,让城市发展更有质量。这样的案例启示我们,城市化并不是“毁村”运动。

    城市化是一个综合性过程,其中土地是关键因素。纵观中国城市化进程,不论是早期政策导向的人口聚集,还是改革开放中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繁荣带来人口激增,抑或是如今多元的城镇化模式探索,解决土地问题都避免不了“征地—补偿—拆迁”的循环。轰鸣的推土机铲平一个又一个村庄,鳞次栉比的高楼越来越密……据了解,近10年我国有90余万个自然村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这意味着平均每天有80到100个村庄在版图上被抹去。有的城市决策者,以城市化的名义,毫无顾忌、毫不留情地把城郊众多肥沃的田地规划成楼盘,把许多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村庄夷为平地。当然拆迁的确让不少村民一夜暴富,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土地利益纠纷、强拆等问题,这些问题是中国城市化从高速推进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关卡。

    拆字当头的确可以使城市短暂扩张,但损失的是城市长期发展的潜力和质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各州就通过立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注重郊区基础设施的完善,不仅以风景如画的郊区环境吸引中产阶级居住,更形成了城乡一体、多元互动的城市发展格局。不可否认,在中国的不少地方还存在热衷于大广场、大马路、大高楼的城市化,这样易导致“钢铁建筑、水泥路面、千城一面”的出现。正因如此,河南孟州把乡村打造成城市发展亮丽名片的做法,提醒我们因地制宜做好城市规划、突出特色做好产业布局,乡村不仅不会成为城市化建设的“拦路虎”,更会为城市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在城市化进程中,乡村价值不容忽视。这种价值不仅是“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精神诉求,也是对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反思,更是对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的继承延续。安徽徽州的乡村古宅曾被当地人视为“废物”,在城市化进程中被铲除不少,但随着对传统文化价值的再发现,当地从“破坏”变成“守护”,通过引入艺术家修复改造、区域村落的整体规划,让这些老宅子焕发了生机,使其成为当地文化旅游的宝藏。在不断发展的城市化浪潮中,乡村依然有着存在的意义,不论如何变化,不变的应当是对价值的坚守和对历史的敬畏。

    城市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并不对立,二者可以相互促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目标的同时,让乡村承载更多绿水青山和精神文化的期待,我们就能以高质量发展托举更加美好的明天。

(摘编自沈慎《城市化不是“毁村”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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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的政府官员,通常都有退休(致仕)的保障。官员致仕,根据等级不同,规定有所不同。

    皇帝身边的五品官,地方上的四品官,到了退休的年龄,所谓“悬车”之年,要自己打报告给皇帝,获得皇帝批准才能,办理致仕手续。如唐高宗时的张行成,是尚书右仆射,加授太子少傅。因为天旱,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于是上表请求致仕,唐高宗亲手书写诏书,不允许,反而赏赐宫女、黄金、器物等等。但是,六品以下官员的致仕,到年龄便退,没有回旋的余地。吏部每年都会向皇帝报告,今年有多少官员致仕,报告后面附有一个长长的名单,通常照章办事即可。以制度应对多数,这是基本方略。

    有的大臣致仕,会获得皇帝的支持。唐太宗时期,尚书右仆射“战神”李靖以足疾为由上表请求退休,唐太宗表示支持,把李靖树成知进退的楷模,赏赐绢帛千段、御马两匹,所有待遇不变,还特意派人到李靖府上表达皇帝的关怀。可见,致仕制度在唐朝,对于申下级官员,多按照制度执行,而对于高官并不采取一刀切,对退休官员的优待突破了制度的限制,由皇帝给予特别恩赏。另一种优待的办法是退休前提职,以更高级别的官职致仕,这样相应的待遇也得到了提高。

    致仕有时也是朝廷处理大臣的一个手段,开元十五年,御史大夫崔隐甫、中丞宇文融与尚书左丞相张说矛盾不休,各自组织朋党展开斗争。结果崔隐甫免官,宇文融贬官,而张说致仕。甚至有的官员虽然已经致仕,但是还可能受到追究。

    由于朝廷需要,致仕官员更有起复的现象、苗晋卿在天宝末年以刑部尚书身份致仕。至德二年,肃宗拜他为宰相,统领国务。安史之乱平定后,苗晋卿以太子太傅身份再次致仕。第二年,皇帝又重新任命他为侍中。代宗时,他最终以太保身份致仕。苗晋卿一生竟然三次致仕,是个特例。

    唐朝官员的物质待遇主要是俸禄。俸是俸钱,禄是禄米。根据中央、地方和官品发放这些钱米。禄米,按年计算,每年春、秋各发一次。

    致仕官员享受半禄,即一半禄米,同时给一定数量的赐物。致仕官员如果住在地方,禄米等由中央出牒 , 所在地支付。唐德宗时期,致仕官员待遇提高,增加了料钱(唐宋旧制,官吏除俸禄外,有时另给食料,或折钱发给,称料钱)的半额。如果遇到举国同庆的时候,皇帝往往给官员普遍增加待遇,致仕官也在其列。唐玄宗、肃宗包括以后的皇帝,给予现任官提高待遇的一种途径是给现任官父祖授官,让他们享受致仕官员待遇。到唐后期,代宗、德宗、宪宗等时代的大赦文,常常有这样的内容。

    致仕官也会出席朝廷的一些仪式性活动,唐朝明文规定,致仕官要回到原曹司,位在现任官之前。也许,这是致仕官们更重视的规制。

    致仕官就是现任官的未来,这是官场生态重要的一环。老有所养是人们的合理期待,维护社会的稳定,相应的养老体系更是必备的。唐朝官员致仕之后的待遇,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致仕官享受俸禄全额不是制度,仅仅是皇帝特许的个别政策。

(摘编自孟宪实《唐朝的退休制度》)

【注】①悬车:古人一般至七十岁辞官家居,废车不用。“悬车之年”指七十岁。②牒:中国古代官府往来文书的文种名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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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民族主义的历史发展看汉服运动

    20世纪中国文化民族主义理论先后经过了三个阶段:以章太炎为代表的“国粹国光论”是这个理论的首发与开端,以陈寅恪为代表的“文化民族论”则是这个理论的阐发与发展,而以钱穆为代表的“文化本位论”则完成了民族史学理论的完整逻辑架构。对于汉服运动,我们也应该把它放置到文化民族主义的历史线索中加以考察。

    从章太炎到陈寅恪再到钱穆,中国的文化民族主义理论历来强调民族独立、民族自觉。但是,他们所有的理论诉求都是建立在“文化本位”而不是“种族本位”的基础上的。即使是以“推翻满清,建立民国”为目的的章太炎,也明确指出,“提倡国粹”不是要人们尊信孔教,而是要爱惜我们“汉种的历史”。同样,按照陈寅恪的“文化民族论”,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汉种之问题;在“种族”、“文化”和“地域”三个因素当中,文化之教化居于首位,无论其属于什么血统,也无论其居住于何处地域,皆以“教化”即文化,定其“民族”之属性。钱穆的“文化本位论”更是毋庸赘言。汉服运动宣扬汉民族种族的纯正性和优越性,它所推崇的“汉民族本位”归根结底是一种“种族本位”理论。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甚至可以说在一个文化帝国主义的语境之中,产生民族的“认同焦虑”是必然的,其认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也是不可忽视的,但是,由此而退回到“种族本位”,则是必须加以警惕的。

    汉服运动“汉本位”的民族观、历史观和文化观,表现出一种以二元对立为基础的自我封闭的、排他的、妄自尊大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它强调汉民族文化的纯正性和优越性,无视汉民族文化本身的发展和演变,鄙薄汉族之外的其他各民族的文化,反对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这一点,在他们对“汉服”和“唐装”的不同态度上,在他们对“汉民族的杰出人物”和“其他民族的杰出人物”的不同态度上,表现得十分清楚。而中国近百年来的文化本位运动,不仅不是纯粹的“汉本位”的文化本位运动,相反,他们都首先强调必须用批评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检阅过去的中国,强调文化之间的沟通与交融。这也正是民族主义史学家没有与西化派形成正面冲突之势的根本原因。

    无论是章太炎的“国粹国光论”、陈寅恪的“文化民族论”,还是钱穆的“文化本位论”,都是在国难当头的历史年代,通过对民族认同和传统文化的继承和革新,寻求民族自救之路和民族文化的新生,因而,他们都是立足传统而面向未来的。汉服运动根本的社会性目标就是恢复“大汉民族”的“正统”,而他们所谓的“正统”不仅是虚妄的,而且是逆时而动、面朝过去的。无论如何,汉服运动都不是“民族意识的回归”,而是“民族意识的退化”;不是所谓“文化的自觉”,而是“历史的倒退”。安东尼·史密斯说:“种族性的民族主义看起来更像是‘宗教替代品’的制度化。”确乎如此。

(选自张跣《“汉服运动”——互联网时代的种族性民族主义》,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家庭不仅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而且也为人的精神生活提供重要环境。人生的幸福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家庭的幸福。因此,家庭是生命的摇篮、情感的港湾、文明的载体。中华文化强调人伦之道,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在几千年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如尊老爱幼、父慈子孝、夫勤妇俭等,这些家庭伦理道德对维护家庭关系、家庭模式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

    《礼记》说:“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所谓“肥”,即健康、和谐、融洽。在我国先贤看来,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角色,自己的责任,所有角色互相配合才能成为团结协作的整体。当然,家庭之中难免有矛盾,这就需要协调。协调得好,大家都心情舒畅,同心协力发展事业、发家致富,培养子女健康成长,这就是“家和万事兴”。

    家庭关系的重要协调和保障机制之一是孝道。“百善孝为先”,孝道的基本内容是父慈子孝,它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得到普遍奉行。由孝道形成的浓厚的家族亲情,对家庭稳定乃至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孔子认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把“孝”的准则诉诸报恩的情理。饮水思源、知恩图报,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懂得报恩是一个有教养的人的必备品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华文化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主要通过家庭来培育这种品质,而不是像西方那样通过教堂培育。“立爱自亲始”“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强调从报父母养育之恩开始,再推广到报师长教导之恩、朋友知遇之恩、国家培养之恩等。亲情之爱犹如投进湖里的石子,荡开的层层涟漪由近及远。传统的孝道还要求子孙继承祖辈的志向、理想及其崇高事业,弘扬祖辈进取的精神和坚忍的意志。这是家族乃至民族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重要精神纽带。

    家庭关系的另外一个重要协调和保障机制是夫妇之道。夫妇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对待另一方的态度是衡量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标准。历史上,男尊女卑的现象在汉唐时并不明显,宋朝以后比较严重,这当然是需要批判的。但即便在封建社会,也有许多忠于爱情、富不易妻的真君子。如东汉时期的宋弘,不娶皇族之女,不休患难之妻,“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典故成为千古佳话。汉代隐士梁鸿与其妻孟光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故事,更是脍炙人口。这些事例对今天的中国人仍有很强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没有稳定、和谐的夫妇关系,就不可能有稳定、和谐的家庭。对传统夫妇之道进行合理扬弃,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摘编自郭齐家《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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