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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语文九年级下册名著导读《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以的想象、的手段和的笔法,对统治阶级的腐败、无能、无聊、毒辣、荒淫、贪婪、自大等做了痛快淋漓的鞭挞。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最咸的蛋炒饭
  ①父亲很少下厨——这事儿应归咎于我那烧得一手好菜的母亲对他的纵容。几十年来,父亲在我家的厨房里只有过寥寥数次的“表现”机会。也真难为他能将每一盘菜都折磨得色香味形一塌糊涂,而且无一例外地挥“盐”如土,齁得我猛往肚子里灌水,活像烈日下拉车的骆驼祥子。   
  ②五分自知之明,三分乐得清闲,加二分不思进取,父亲“君子远庖厨”已经很多年了。但他那特色鲜明的菜肴风味,尤其是多年前的一顿蛋炒饭所留给我的记忆,至今难以抹去。
  ③17岁那年的我突然不可救药的厌学,同时结交了不少热血沸腾的“狐朋狗友”。在17岁的天空里,道德与法律的空气是稀薄的;周润发演绎的一个个快意恩仇、街头喋血的银幕故事,点燃了懵懂少年心中的英雄情结,一些天真而荒唐的错误就那么发生了。然后?当然是被发现了!东窗事发的我被迫转学到离家50里外的一个县城中学。
  ④(A)我自由落体般的堕落速度让一向以我为傲的父亲目瞪口呆 , 一生好强的母亲更是气得病倒了。父亲没有揍我,只是每天沉默寡言地照顾着憔悴的母亲,勉力经营着咸得发苦的一日三餐。压抑的气氛让心虚的我喘不过气来,于是当其他同学尽情享受双休日时,我却在热切盼望每一个周一的来临。
  ⑤某个周一的早晨,我顶撞了父亲几句,早饭也不想吃,就匆匆搭乘班车赶回学校,(B)肚子里装着一副富有叛逆精神的辘辘饥肠
  ⑥第二节课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发现有同学向教室外探头探脑地看;循着他们的目光,我看到父亲来了。他显然不想打扰正在上课的老师,所以只是静静地站在窗外,手里还捧着一个很大的白色搪瓷杯,杯口上用橡皮筋蒙着一小块报纸。
  ⑦然而,老师终于发现父亲了:“您有事吗?”我垂下头,耳畔隐约传来父亲的声音:“……早晨没吃饭……孩子胃不好……送点儿饭……”我暗暗埋怨父亲,害得我在同学面前好没面子!
  ⑧“你来干什么?我又不饿!”我气呼呼的面对着父亲,毫不掩饰心中的不耐烦。他像是没有注意我的语气,一边将搪瓷杯递给我,一边抹着额头的汗水:“早晨怎么不吃饭?你妈担心你饿了又胃疼,非让我给你送来,喏,蛋炒饭。还不凉,你趁课间吃吧。唉,在外面住宿,得按时吃饭,省着你妈老惦记,嗯?”他又抹了抹汗,我抬眼瞥见他额角的白色发丝——那是我平日里不曾注意的。
  ⑨“我得走了。单位还有事——骑车回去还得一个多小时……”我这才想到,这个小县城每天只有一趟早班车。为了这区区一杯蛋炒饭,父亲要骑着自行车往返上百里!
  ⑩临走时,父亲默默地看了我好一会儿,却只说了一句话:“行了,回去吃饭吧。我尝了一口,不咸。”
  ⑪看着自行车上父亲踽踽远去的背影,我使劲儿地仰起脸,泪水奔流。
  ⑫十几年过去了,我总也忘不了那白色搪瓷杯里蛋炒饭的滋味。父亲错了,那实在是我一生中最咸的炒饭,因为他不知道,我在其中掺进了多少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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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寂寞的锄头

范宇

    这是一把寂寞的锄头,静静地倚靠在斑驳的墙壁上。木质的柄上布满腐朽的暗灰色,金属的头也长满黄色的锈迹,在皎洁如水的月光里,没有半点光泽。它像极一位深闺里常年等待归人的怨妇,头发蓬乱,一脸憔悴。几声从远处秋草间传来的虫鸣,如泣如诉,把一把锄头内心的全部忧伤与寂寞呈现得淋漓尽致。

    月光被无情的岁月割伤,父亲与这把锄头的那些逝去的遥远影像在我的心头慢慢变得清晰可及。

    扛着一把锄头,叼着一根香烟,飘进晨雾里,又扛着一把锄头,叼着一根香烟,从黄昏里归来,这几乎成为父亲每天必不可少的功课。晨雾与黄昏比我更懂父亲,它们能够感受父亲脸上的每一点苍老与沧桑,以及内心掠过的每一抹喜悦与忧伤,所以它们总是以最美丽的姿态迎送父亲。在晨雾与黄昏的更替中,也交织着父亲充沛的精力与疲惫的身躯,见证着父亲永不弯曲的脊梁。我常常坐在门前那棵不知年龄的香樟树下等待父亲从黄昏里归来;走到树下,父亲也偶尔会坐下来抽一根烟。青烟一圈圈漫过父亲的头顶,漫过高大的香樟树,飘向比天边更远的天边。青烟散了,黄昏却紧锁住父亲的眉头,年少的我一点也不懂父亲眉心间的惆怅。

    我八九岁时,父亲去铁匠铺给我打了一把小锄头。我永远无法忘记那天父亲给我讲的一句话,“吃果子,拜树头;吃米饭,敬锄头。”在父亲心里,锄头就是一切,能够创出生活里所有的希望。他也希望,我拾起这样的希望并把它延续下去。

    父亲的话就是箴言,我年少的心始终坚信着。

    可后来,父亲却先背叛了。

    父亲离家的前一夜,我听见了他的叹息与母亲的啜泣。那夜,月光也像今夜这样皎洁,父亲那把锄头被泥土打磨得锃光瓦亮。锄头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躲在墙角,望着天上闪闪烁烁的星星发呆,一声不吭。

    “难道就没有其它办法了么?”母亲哽咽着说。

    父亲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要是有法子,谁愿意背井离乡呢?”

    整个漫长的夜里都充斥着这样沉重而无奈的对话,少不更事的我,也从中体会到了一点辛酸,虽然我并不明白父亲为何不得不逃离村庄。次日清晨,深秋的薄雾把通往城市的路遮盖得严严实实,像是有意要留住父亲远行的脚步。墙脚的锄头上,也沾满了露珠,晶莹剔透,与母亲的眼泪一样,没有半点杂质。父亲背上大大的帆布包,摸了摸锄头,便一头扎进了迷雾中。这年,我十二岁,念小学六年级;妹妹六岁,刚念小学一年级。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十年时光转瞬间就溜走了。

    十年前,父亲怎就狠下心来扔下这把锄头,毅然决然地从村庄逃往城市?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像一团凌乱的绒线交织在父亲心里,他不得不忍着巨大的悲痛逃离。在父亲心里,这把握了十多年的锄头早已成为他最亲密无间的朋友,怎能说背叛就背叛呢?

    上有祖父、祖母要赡养,下有我和妹妹要供养,父亲似乎感到了这是一把锄头再也不能承受的重担。乡村与城市的巨大落差,不得不让始终坚信一把锄头可以在土地上开垦出无限希望的父亲的心头产生动摇。不仅父亲动摇了,村庄里一个又一个农人都动摇了,纷纷逃离他们热爱的土地,眷恋的锄头。锄头寂寞了,村庄也开始变得荒芜。

    但父亲终究没有逃离与背叛,在他的心里,始终有一把锄头挽就的心结,这里面栓着的全是爱,从未改变。我坚信,终有一天,父亲以及那些离开村庄的农人们都将全部回来,重新握起那把锈迹斑斑的锄头,书写村庄的富饶和秀美。因为有爱,村庄与锄头也是宽容的,可以原谅农人一切不得已而为之的“逃离”与“背叛”。父亲这把寂寞的锄头,仿佛在月光中轻声对我说,我愿意继续等下去。或许,远在他乡的父亲也听见了。

    一把寂寞的锄头,是村庄的忧伤,也是村庄的温度。

(选自《2013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4年1月版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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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菜慈菇汤

汪曾祺

       ①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不知是什么道理。是因为雪天买不到青菜?那也不见得。除非大雪三日,卖菜的出不了门,否则他们总还会上市卖菜的。这大概只是一种习惯。一早起来,看见飘雪花了,我就知道:今天中午是咸菜汤!

       ②咸菜是青菜腌的。我们那里过去不种白菜,偶有卖的,叫做“黄芽菜”,是外地运去的,很名贵。一盘黄芽菜炒肉丝,是上等菜。平常吃的,都是青菜。青菜似油菜,但高大得多。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

       ③腌了四五天的新咸菜很好吃,不咸,细、嫩、脆、甜,难以比拟。

       ④咸菜汤是咸菜切碎了煮成的。到了下雪的天气,咸菜已经腌得很咸了,而且已经发酸。咸菜汤的颜色是暗绿的,没有吃惯的人,是不容易引起食欲的。

       ⑤咸菜汤里有时加了慈菇片,那就是咸菜慈菇汤。或者叫慈菇咸菜汤,都可以。

       ⑥我小时候对慈菇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民国20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慈菇却丰收。那一年我吃了很多慈菇,而且是不去吃慈菇的嘴子的,真难吃。

       ⑦我十几岁离乡,辗转漂流,三四十年没有吃到慈菇,并不想。

       ⑧前好几年,春节后数日,我到沈从文老师家去拜年,他留我吃饭,师母张兆和炒了一盘慈菇肉片。沈先生吃了两片慈菇,说:“这个好!格比土豆高。”我承认他这话。吃菜讲究“格”的高低,这种语言正是沈老师的语言。他是对什么事物都讲“格”的,包括对于慈菇、土豆。

       ⑨因为久违,我对慈菇有了感情。前几年,北京的菜市场在春节前后有卖慈菇的,我见到,必要买一点。回来加肉炒了。家里人都不怎么爱吃。所有的慈菇,都由我一个人“包圆儿”了。

       ⑩北方人不识慈菇,我买慈菇总要有人问我:“这是什么?”——“慈菇。”——“慈菇是什么?”这可不好回答。

       ⑾北京的慈菇卖得很贵,价钱和“洞子货”(温室所产)的西红柿、野鸡脖韭菜差不多。

       ⑿我很想喝一碗咸菜慈菇汤。

       ⒀我想念家乡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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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与城市

毕淑敏

    ①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②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③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一脉血缘的兄长。

    ④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⑤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⑥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信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⑦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⑧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以至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⑨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玛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⑩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选自《毕淑敏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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