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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广州市执信中学2016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不明白

    ①整整的三年,他凑足了一百块钱!

    ②他不能再等了。原来的计划是买辆最完全最新式最可心的车,现在只好按着一百块钱说了。不能再等;万一出点什么事再丢失几块呢!恰巧有辆刚打好的车(定作而没钱取货的)跟他所期望的车差不甚多;本来值一百多,可是因为定钱放弃了,车铺愿意少要一点。祥子的脸通红,手哆嗦着,拍出九十六块钱来:“我要这辆车!”铺主打算挤到个整数,说了不知多少话,把他的车拉出去又拉进来,支开棚子,又放下,按按喇叭,每一个动作都伴着一大串最好的形容词:最后还在钢轮条上踢了两脚,“听听声儿吧,铃铛似的!拉去吧,你就是把车拉碎了,要是铜条软了一根,你拿回来,把它摔在我脸上!一百块,少一分咱们吹!”祥子把钱又数了一遍:“我要这辆车,九十六!”铺主知道是遇见了一个心眼的人,看看钱,看看祥子,叹了口气:“交个朋友,车算你的了;保六个月;除非你把大箱碰碎,我都自给修理;保单,拿着!”

    ③祥子的手哆嗦得更厉害了,揣起保单,拉起车,几乎要哭出来。拉到个僻静地方,细细端详自己的车,在漆板上试着照照自己的脸!越看越可爱,就是那不尽合自己的理想的地方也都可以原谅了,因为已经是自己的车了。把车看得似乎暂时可以休息会儿了,他坐在了水簸箕的新脚垫儿上,看着车把上的发亮的黄铜喇叭。他忽然想起来,今年是二十二岁,因为父母死得早,他忘了生日是在哪一天。自从到城里来,他没过一次生日。好吧,今天买上了新车,就算是生日吧,人的也是车的,好记,而且车既是自己的心血,简直没什么不可以把人与车算在一块的地方。

    ④怎样过这个“双寿”呢?祥子有主意:头一个买卖必须拉个穿得体面的人。最好是拉到前门,其次是东安市场。拉到了,他应当在最好的饭摊上吃顿饭,如热烧饼夹爆羊肉之类的东西。吃完,有好买卖呢就再拉一两个;没有呢,就收车:这是生日!

    ⑤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了。拉包月也好,拉散座也好,他天天用不若为“车份儿”着急,拉多少钱全是自己的。心里舒服,对人就更和气,买卖也就更顺心……

    ⑥因为高兴,胆子也就大起来;自从买了车,祥子跑得更快了。自己的车,当然格外小心,可是他看看自己,再看看自己的车,就觉得有些不是味儿,假若不快跑的话。

    ⑦他自己,自从到城里来,又长高了一寸多。他自己觉出来,仿佛还得往高里长呢。不错,他的皮肤与模样都更硬棒与固定了一些,而且上唇上已有了小小的胡子;可是他以为还应当再长高一些……  

    ⑧这么大的人,拉上那么美的车,他自己的车,弓子软得颤悠颤悠的,连车把都微微的动弹;车箱是那么亮,垫子是那么白,喇叭是那么响;跑得不快怎能对得起自己呢,怎能对得起那辆车呢?这一点不是虚荣心。而似乎是一种责任,非快跑,飞跑,不足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与车的优美。那辆车也真是可爱,拉过了半年来的,仿佛处处都有了知觉与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马上应合着,给祥子以最顺心的帮助,他与它之间没有一点隔膜别扭的地方。赶到遇上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只手拢着把,微微轻响的皮轮像阵利飕的小风似的催着他跑,飞快而平穗。拉到了地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得出汗来,哗哗的,像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一种疲乏,如同骑着名马跑了几十里那样。

(选自老舍《骆驼祥子》,有删改。)

相关链接:《骆驼祥子》以20世纪初期北京动荡社会为背景,展现人力车夫祥子不幸的生活遭遇。祥子原是乡下农民,进城后当了人力车夫。他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人力车。为了这个希望,他风里来,雨里去,拼命拉车,省吃俭用。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祥子攒够了100元钱,终于能够买到一辆车了,车老板愿意便宜点卖给他,是因为他预订了这辆新车,最终以96元买到手。 B、祥子迫不及待地买新车,是怕这辆车被其他人买走,更加怕车子会涨价,到时,他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买不起了。 C、祥子终于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这让他心情愉快,浮想联翩,他认为只有更加努力地拉车,才能对得起这辆车。 D、祥子感觉的自身的变化,主要是因为有了一辆车,心情特别好导致的,甚至觉得自己的个头也因为买车而长高了一寸。 E、祥子之所以要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主要是因为租用别人的车要交份子钱,每天的劳动成果都有一部分要上交给车主的。
(2)、选文中的祥子是一个怎样的人?请分点概括分析。

(3)、祥子为什么把买车的日子定为自己的生日?请谈谈你的理解。

(4)、“这一点不是虚荣心,而似乎是一种责任”,这是作者老舍对祥子表现的评价。你怎样看待这个评价?请联系上下文说出具体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文本一: 

天知我有地知我无

徐小斌

穿白色旗袍的赵一曼坐在一张椅子上,怀里抱着儿子宁儿。虽然照片呈现出古旧的黄褐色,却遮挡不住我们的女主人公极富书卷气的美丽。白净的象牙色的脸上,有那样一双深得看不到底的黑眼睛,那里面藏着深深的爱与忧郁。有谁能想到这文雅娇弱的躯体内蕴藏着那样一种骇人的力量?有谁能想到这蓬勃内敛的生命竟结束得那般惨烈? 

当然还有她的遗书——给儿子宁儿最后的信,至今令人不忍卒读。 

但是,赵一曼这三个字令我想到的,首先却是童年时读过的一本《少年文艺》,里面讲了一个赵一曼少女时代鲜为人知的故事。 

赵一曼出身大地主家庭,按照多年以前的“出身论”,是绝对没有机会革命的了。但她却天生喜欢朴素的生活,嗜书如命。赵一曼原名李坤泰,少女时代气质高雅、清纯美丽,但个人生活却到了不修边幅的地步。①她躺着看书,坐车看书,甚至走路时也要捧着一本书,有时走着走着,忽然撞在树上。更多的时候,她沉浸在书里,连冷热都不知,往往人家都穿上了裙子,她还穿着厚厚的毛衣。她有个非常聪明的小侄女,常常提醒她:姑姑,该换衣服了!姑姑,该梳头了!她笑一笑,也并不以为意。 

有一天,小侄女围着姑姑打转,姑姑却毫无觉察。小侄女发现,姑姑的一双眼睛,牢牢地被一本书捉了去,那本书的名字叫作《前夜》。 

直到姑姑把书放下,小侄女才说话:姑姑,这本书好看么? 

好看,当然好看。 

它讲的是个什么故事? 

讲的……你现在还不懂,它讲的是个很美的爱情故事。 

我懂,爱情,就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在一起。 

哈哈,对对,就是这样。 

就像我的爸爸妈妈那样。 

太对了,你真聪明! 

那个女的好看吗? 

赵一曼拉着小侄女慢慢地走进小树林:好看,她叫爱伦娜,她长得好看极了,最要紧的,是她的心很美。为了所爱的人,她能够毫不犹豫地献出一切……她是俄罗斯贵族的女儿,为了爱英沙罗夫,她失去了继承权,失去了国籍,甚至失去了父母的爱…… 

英沙罗夫是谁? 

英沙罗夫是保加利亚的一个革命者。如果说爱伦娜是为爱而献身,那么英沙罗夫就是为祖国而献身,他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的爱比爱伦娜更深厚,更无私,也更伟大…… 

小侄女并不大懂得姑姑的话,但姑姑的神情感染了她,不知为什么她小小的心里升起了一种预感! 

姑姑眉宇间流露出了神圣和冷峻,②小侄女听着周围树叶的沙沙声响,看着夕照把树林染成纯金的冠冕,她小小的心在颤抖。

几年之后,姑姑真的要去反满抗日了,临行的时候大家都很忧伤,愁云惨雾笼罩着这个家庭,大家似乎都在心照不宣:坤泰也许会一去不返。小侄女想要大家笑一笑,想啊想啊,突然看着姑姑,眼睛一亮。 

姑姑,我给你猜个谜语吧。 

好啊,什么谜语? 

天知我有,地知我无,人知我有,我知我无。 

赵一曼猜啊猜啊,怎么也猜不出。 

小侄女嘻嘻一笑,指着姑姑的脚说:就是你脚上的破袜子啊! 

赵一曼一怔,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全家人都哈哈大笑,所有的忧伤一扫而光。 

后来,赵一曼来到东北,成为东北抗日联军的重要领导人,与著名抗日英雄杨靖宇、赵尚志并驾齐驱。她率领抗联队伍,辗转在白山黑水之间。再后来,就是我们熟悉的故事了:她因受伤而被俘,受尽了日寇的严刑拷打,日军首领一开始就从她的非凡气质中判断,她是共产党的重要人物,严刑无用,只好把重伤的她送进医院。在医院,她做通了一位护士和一位警士的工作,他们协助她,逃出了医院。她的计划差一点就成功了。 

赵一曼在珠河县被日军枪杀。那是一个凌晨。③曙光和星星同时出现在天空上,赵一曼抬头看了看那奇异的景象,觉得那种光照十分迷人。日军宪兵让她转过身去,在那瞬间,她对着黑洞洞的枪口,突然微微一笑。宪兵拿枪的手颤抖了起来,他们对这个不平凡的中国女人的微笑感到惶恐。 

枪响了,我们看到那秀气冷峭的女人慢慢倒下去,她的脚正对着我们,那是一双秀美的脚,脚上的旧毛袜仍是破的,露出了脚后跟。再后来,这一切都浸透在新鲜透明的血液中,在星星与曙光的交相辉映下,露出一抹灿红。 

(选自《中国财经报》) 

文本二: 

接连几天的审问,大野泰治(时任伪满洲国滨江省公署警务厅特务科外事股长——编者注)毫无所得,他像一头发了疯的野兽,用马鞭子抽打赵一曼左腕的伤口,用鞭梢狠戳赵一曼腿部伤处……赵一曼疼痛难忍,昏迷过去好几次,敌人以为这下她该开口了。不料,醒来后赵一曼的表现冷静平和而又坚定有力:“我是中国人,日本侵略中国以来的行动,不是几句话所能道尽的……中国人反抗这样的日军,难道还用得着解释吗?我们中国人除了抗战外,别无出路。” 

直到她最后牺牲,日寇也没弄清赵一曼的真实情况,审讯档案仅记录赵一曼自称“湄州人”。日本人不会明白,在赵一曼的家乡四川宜宾,小孩遇到倒霉事,会自嘲“走湄州”。 ④受尽酷刑的赵一曼竟然用一个轻松的玩笑,回击了日本人。

(摘自党建网)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童年轶事 [德]赫尔曼·黑塞

几天以来,远处的树林已经闪烁着明朗的翠绿光彩,晴朗的天空中飘浮着轻柔的四月云,那片广阔的、尚未播种的棕色田地晶莹闪烁……在这温润和煦的气候里,万物都在期待萌发,充满梦幻和希望--幼芽向着太阳,云彩向着田野,嫩草向着和风。

从童年时代起,我就总是让自己的回顾同新开垦田地的气息和树林里嫩绿的新芽联结在一起,让自己回到春天的故乡,回到那些我已淡忘、并且不理解的时刻去。我曾是一个十分顽皮而任性的孩童,从小就让父亲为我大伤脑筋,还让母亲为我操心叹气!那天半夜时分,我惊醒过来,父亲在和母亲说着什么。

“你听说布洛西的情况了么?”

“我已经去探望过他,”父亲回答说,“那孩子真是受尽了折磨。”

“情况很严重吧?”

“坏极了。你看着吧,春天来临时,他就要离开人世。死神已经爬到了他的脸上。”

“要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去看望看望他?也许会对他有些好处。”母亲问。

“随你的便吧,”父亲回答说,“这么点儿大的小孩懂得什么呢?”

双亲都已入睡,周围一片寂静,而我的心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父母的言语,我虽然似懂非懂,却像一枚果子落进水池而荡起的涟漪,那些圆圈急速而可怕地越转越大,我这不安的好奇心也为之颤动不已……

我面前浮现出一个漂亮的孩子,他比我大一岁,个儿却比我矮小,他名叫布洛西,一年前成了我们的邻居和伙伴。那个阳光灿烂的秋天上午,木匠家的鹰从停车棚里逃走了,悠闲自在地停在对面的苹果树枝上,共有十来个人站在大街上仰头望着它,一面议论纷纷地商量着对策。我自己也不明白,究竟喜欢它被重新捉住呢,还是喜欢它远走高飞。不久,那只鹰松开树枝,猛烈地鼓动双翼,做慢地在空中划了一个大圆形,便无声无息地飞向闪烁的蓝天。突然间,布洛西朝空中发出一声欢呼:“飞吧,飞吧,现在你又得到自由啦!”

当时,他那只可怜的乌鸦还活着,到处欢蹦乱跳的。有一次我向它伸出食指,开玩笑地说:“喂,约可波,咬吧!”于是它便啄了我的指头。我火了,想揍它一顿以示惩罚。“是你自己亲口对它说“咬吧”的!”布洛西紧紧抱住我嚷嚷着,说明那鸟儿丝毫也没有错处,并要我保证不对它施加报复。见我态度僵硬,他便答应送我两只大苹果。不久,他家园子里的苹果树第一批果子成熟了,他真的送了我两只最大最红的苹果。

有一次布洛西奔跑得太热了,便脱去上装,躺卧在苔藓地上休息。当他侧转身子时,衬衫翻落到脖颈后面,我看见他雪白的肩上有一道长长的红色疤痕,吓了一跳。过去,我一向喜欢打听别人的倒霉事来取乐。但不知怎么搞的,这次我却不想打听,并且还装出一副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然而那个巨大的伤疤让我非常难过,当初那伤口一定很痛,一定流了好多血……后来一到家我就取出我那把用最好的接骨木树干做的手枪,把它送给布洛西。

我们在小河对岸的枞树林里找小鹿,我想把岩石上那些还没有巴掌大的苔藓揭下一块来。但布洛西急忙阻止我说:“别,别动它们!这是天使走过森林时留下的足迹。”于是我们痴痴期待着,也许会有一位天使恰巧来到跟前。我们呆呆伫立着,整个森林死一般寂静,褐色的土地上洒落着明晃晃的斑斑驳驳的阳光。

不久到了冬天,布洛西开始卧病不起。我去看过他一两次,以后就不曾再去。这样又过了一段时期,布洛西离我越来越远,最后被我完全忘却了一一直到今天晚上听见父母说:“春天来时,他就要去了。”我才想起了他。

第二天吃早饭时,母亲问我:“布洛西生病了,你不想去看看他吗?”我连忙回答说:“好的。”于是当天上午就去了他家。一会儿工夫,布洛西的母亲就拉着我的手站在二层楼一扇白色的门前了。这一双正在把我导向幽暗神秘而又充满恐怖的奇异环境中去的手,在我看来,不是一双天使的手,就是一双魔鬼的手。我踌躇不安地站在门边,这时布洛西向我们转过脸来。

我细细瞧着他的脸,这脸膛儿狭长尖瘦,不过我没能看出那上面的死神。只见他脸上有一层柔和的光彩,眼睛里有一些陌生的、既善良又顺从的神色,他的目光让我产生了类似那次在寂静的枞树林中伫立倾听时的心情,那时我怀着强烈的欲望屏息静气期待天使走过自己身旁。他似乎疲倦了,略略向旁边侧转身子。我忽然透过纽扣洞看见一丝红色的痕迹,这就是肩上那块大伤疤,我忍不住大声啼哭起来……

我最后一次去看他时,布洛西双目紧闭躺在床上,发出轻轻的呻吟。他的脸由于痛苦而歪扭着。他的眼睛大大的,已经变了样。他看着我时,那目光显得陌生而又冷淡。当天下午,他母亲给他讲起故事来,他听着听着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他那微弱的心跳动得越来越慢,终于完全停止了。

那天我一直想着布洛西,我不知道他那肩上有着大伤疤的瘦瘠身躯是否还躺在隔壁的房子里,我丝毫也没有听说埋葬的事,也没有看到埋葬他。

很长一段时期内,我脑子里尽想着这件事,直至已故者的身形在我的记忆里逐渐遥远,逐渐消失。后来,春天突然早早降临了,黄色、绿色的鸟儿飞过山头,花园里散发出草木的香味,栗树正在慢慢发芽,探出柔软卷曲的嫩叶。一道道水沟,金黄色的花朵在肥壮的茎杆上展现着灿烂的笑容。

(选自《温馨的摇篮--世界散文精品大观》,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阎连科

先爷喝了一肚子水,饥饿和口渴都被那泉水压下去,他想我只要立在这沟的脖子里,挺着不要倒下去,也许我就能活着走出这条沟。太阳最后收尽了它的余红。黄昏如期而至,沟中的天色和这群黄狼的身子一模一样。静寂在黄昏中发出细微的响动,开始从沟壑的上空降下来。

先爷立在那儿如同栽在那儿的一棵树。

狼群中绿莹莹的一片目光,圆珠子样悬在半空里。死寂像黑的山脉一样压在先爷和狼群的头顶上。先爷不动。先爷也不再弄出一点响声来。狼群似乎明白先爷刚才那么迅捷,就是为了抢占那段沟的脖颈时,有条老狼发出了青红条条的叫。随后,狼群便又朝先爷走过来。先爷把提在手里的勾担猛一下顿立在了面前。

狼群立下了。

僵持像悬桥样搭在先爷和狼王的目光上,他们每眨一下眼,那僵持就摇摇晃晃弄出一些惊心的响动来。先爷看不见狼身在哪儿,他盯着一片绿珠的狼眼不动弹,只要那些绿珠有一颗移动了,他就把勾担摇出一些声音来,把那绿珠重逼得退回去。时间和沉默的老牛拉车一模样,在僵持中缓缓慢慢,轧着先爷的意志走过去。月亮出来了,圆得如狼们的眼,不是十五就是十六。凉风习习,先爷感到他的后背上有蚯蚓的爬动。他知道,他的后背出汗了。他感到了腿上的酸困麻刺刺地正朝着他上身浸。僵持正比往日的劳累繁重几倍地消耗着他的体力。他极想看到狼群。因为纹丝不动的站立累得卧下来,哪怕它们动动身子,活动活动筋骨也行。可是狼们没有。它们成一个扇形在五六步外盯着先爷,如经过了许多风吹雨淋的石头样。先爷听到了它们眼珠转动的细碎的叽嘎声,看见它们背上的瘦毛在风中摆着有了吱吱的火光。先爷想,我能熬持过它们吗?先爷说,你死也要熬持过它们呵。先爷想,它们每一只都有四条腿,可你只有两条腿,又是过了七十的老人哟。先爷说,我的天呀,这才刚刚入夜你就这样给自己抽筋,你不是平白要把自己送到狼口吗?有一只小狼站立不住了,它没有看狼王一眼就卧了下来。跟着,另一只小狼也卧将下来。狼王对小狼看了看,发出了叫声,那两只小狼同时勾回头,哼出了嫩草叶样的回声,狼群就又复归宁静了。乏累是先从卧的小狼开始的。然而,小狼这一卧,先爷如得了传染样,两腿忽然软起来。他想活动活动腿,可他只用力把腿上的筋往上提了提,使膝盖骨上下动了动,就又挺挺地立住了。

你不能让老狼们看见你同小狼一样站立不稳了。先爷想,你只消有一点疲累的样子,它们就会有力有胆地向你逼过来。能够不动地立住你就能活下来,先爷说,晃晃身子你就会永远地死了去。月亮从正东朝西南移过去,云彩在月亮脸上浮着,他闻到了云彩的焦干味,料定明儿天又是晴空日出,在山顶上称日光它最少有五钱或是六钱重,先爷把目光朝头顶瞟了瞟,他看见了月亮前边几十步远处有很浓一片云。他想月亮走到那儿时,云影一定会投到这条沟里一会儿。他如一段树桩样等到了,那云影果真投过来。在云影黑绸样从他身上掠过时,他静默悄息地把双腿轮流着弯了弯,转眼就感到腿和上身的气脉接通了,一股活力从身上输到了腿膝上。他把微歪的身子正了正,勾担的钩儿弄出了湿纸撕裂般的响声来。也就这一刻,云影又朝狼群移过去,他看见那一片绿光如巨大的萤火虫样朝他挪动了。于是他吼了一声,把勾担朝两边的崖壁上狠命地打了几下。沙石落下的声音,如水流一样在他脚边响动着,待那声音一住,云影滑出沟脖到了沟口,他便看见有五只狼离他更近了,仅还有四步或是五步远。

庆幸他在云影中把筋骨松了松,使他能弄出那些有力的响动,把狼群的进逼喝止住,使他僵持中的弓步站立能继续到后半夜。

他想,我七十二了,过的桥都比你们走的路长哩。

他想,只要我不倒在这沟脖,你们就别有胆靠近我。

他想,狼怎么会怕人站着不动的怒视呢?

他想,有半夜了吧,没半夜我的眼皮怎么会涩呢。先爷说,千万不要瞌睡呵,打个盹你就没命了,瞎子和玉蜀黍棵都还等着你回呢。那卧着的一对小狼把眼闭上了。先爷看见最亮的两对绿珠子扑闪一下灯笼样灭去了。他把握勾担的右手悄悄沿着勾担往前移了移,挨着左手时,狠命用指甲掐了左手腕,觉得疼痛从手腕麻辣辣传到了眼皮上,瞌睡像被火烧了一样惊着抖一下,从眼皮上掉在了沟壑的月光里,才又把手移回来。又有一只半大的狼把身子卧下了,眼皮立刻耷下来盖住了那绿莹莹的光。狼王用鼻子哼一下,那只狼扑闪扑闪眼,还是把眼皮合上了。

深夜里,时间的响声青翠欲滴。星星在头顶似乎少了几颗,月光显得有了凄苦的凉意。

先爷又有几次眨动眼皮了。他偷偷抬起一只脚,在另一只脚上踩了一踩,才觉得眼皮从生硬中软和下来了。看一眼头顶的星月,他知道他终是把半夜熬过了。

(有删改)

【注】①本文选自《年月日》,题目是编者加的。《年月日》是中国当代作家阎连科创作的中篇小说,小说描写了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农,在村人都去逃荒的大旱之年,一个人留下来同命运抗争的故事。他与瞎狗相依,与饿鼠争粮,与野狼对峙,在贫瘠的土地上守护着一棵脆弱的玉蜀黍。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投考

沈虎雏

这里正在进行北京中等专科学校招生统考。我第一志愿投考竞争最激烈的重工业学校。生怕考不上,心里老在打鼓。同时我又满意自己的重要抉择。

我迷恋机器,热衷于亲手做个什么会动的东西。大约从六岁开的头。初中三年尽管看了许多闲书,我偏没读过《绿魇》,不然这会儿就能振振有词,用爸爸的预见去说服他自己。当年他这样描写过我们兄弟:

……今夜里却把那年轻朋友和他们共同做成的木车子,玩得非常专心,既不想听故事,也不愿上床睡觉。我不仅发现了孩子们的将来,也仿佛看出了这个国家的将来。

十岁时,我曾把记忆中的“昌黎号”,用正投影规则,敬绘出主视图和俯视图,他又大加赞赏和鼓励。今天我当真要去搞机器,爸爸却不乐意了。但是他表现得柔和、讲理。

“弟弟,你还是多读几年书吧!妈妈同我都可以帮到你,把文章写好起。”

“我搞不了文!你跟老师都说我的作文有八股味。”

“有点儿也可以,多写写,懂得好坏,我就不叫你沈八股了。”

“我喜欢机器,这也挺好嘛!”

过两天他又找我谈:“弟弟,学机器也很好。家里有条件供你读大学,大学也可以搞机器。”

“我要现在就学,四年毕业,还赶得上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出两年力。”

“你还小呢,不必忙着找事情做。”

“都十五了!你十四岁当兵比我还小。”

唉!这个爸爸是怎么啦?干吗那么上心?我只是想跟这个家拉开点儿距离,越早越好!我选中了唯一实行供给制的学校,念书吃穿都由国家负担。我要去住校,去工作,成天生活在集体里,别人才会拿我当一个独立的人。可惜他不能明白!

统考以后,他还不放弃希望,总想劝我再去考一次高中:“弟弟,不读大学,我觉得很可惜,你又不是功课赶不上。我非常之羡慕能进大学的人。我当时实在不得已,程度太低,吃饭都成问题,没有机会呢。你没有这些障碍,放弃读大学的机会,可惜了……”爸爸耐心做思想工作,一点儿也打不动我。

电车铃声清亮悦耳。

“爸,都到小经厂了,你坐车回去吧!”

他不肯,“再走走,同你再走走。”

只好继续推着自行车走下去。

他从来对谁都不远送,这会儿怎么啦?去我的新学校才六站距离,比男四中还近,再说周末就能回家……不过,我已记不起有多少年没一块散步了,走走也好。

从录取那天起,爸爸一直沉默寡言,我猜他还在为我惋惜,可从来不说半句泄气的话,连叹气都没叫我听见一声。

鼓楼檐角外小燕穿来穿去。它们多自在!

鼓楼斜对街铁匠铺里火星飞溅,大锤闷响和掌钳师傅榔头的脆声交替应答,新学校大概也要学打铁?我对那几个汗流浃背的师徒,产生一种亲切感。

“爸,都走出三站路了,星期六我一定回来,你快上电车吧!”

他不走,把我领进一家冷食店,要两瓶汽水。我嘬着蜡纸管,爸爸走向柜台,弄来一个小圆面包。

“吃过晚饭了,爸,不饿。”

“你吃得下,就一个。”

面包很小很新鲜,盘一圈螺旋形黄丝,他把喝了一点儿的汽水瓶推过来。

还不肯回去。进了弯弯曲曲的烟袋斜街。窄街上,车后行李有点儿碍事,我推车拐来让去。他在一家棉花店前驻足,观看门楼上那些雕饰。

“清朝留下的老铺子,以前很讲究呢。”

银锭桥把着斜街西南口,桥头有鲜枣卖,他把手绢摊开来。

“别买了,爸,同学要笑话。”

爸爸像没听见。“尝了,很甜,只有半斤。”

扎上手绢,我说没法拿。他不懂自行车装载学,果然想不出该把它挂在哪儿,又去解开疙瘩。

消化机!消化机……

儿时的我胃口好,食量大,爸爸老说我是家里的“消化机”。现在“消化机”早已懂得克制了。我忸怩着,被装满裤兜。他俯身捡拾滚落的几个。

“爸!我顺着这后海北河沿很快就到学校,听说那是摄政王府。你到家没准天都黑了。”

“我知道,那也是溥仪的家。骑车子小心点儿。”

我跨上车滑开,桥上剩下爸爸一人。

……

这孩子终于走在自己选择的路上了。沿岸一段缓坡,车子轻松地加快。背后大包……

被得车把有点儿飘,一定要稳住,别让桥上那人看见它晃来晃去。

太阳快要沉落微带金红,越展越宽的水面闪闪烁烁,对这孩子眨眼微笑。谁说北京的云霞赶不上云南?前边这片天空正张开最美的一幕。小燕比不上这孩子,它们只懂得爹妈教的飞法,体会不到挣脱羁绊的轻快欢畅。

银锭桥上据说是燕京八景还是十景的一个去处,闹不清朝哪方看才算真正内行。那个留在桥上的人,依然朝着一株株柳树间隔里,望那远去的孩子,孩子全身都能感觉到这件事。那个人想些什么?却不知道!孩子顾不上琢磨这些,心满意足朝一片红光的方向奔去。他将在一座漂亮的大花园里,“在新环境中”受到最好教育,获取那些令他心往神驰的本领。他将挥汗如雨,亲手塑造一些无机生命。这孩子会不断进步,逐渐提高。沿后海这条土路总是向左拐,又向左拐,在彼岸终于折到相反方向。这条路本没修好,有平坦硬实的地段,也有坑坑洼洼泥泞,绕它一圈,是条长长的路程。

有一天,孩子走过了这条长路,从另一个方向来到桥头,想听听银锭桥的传奇故事。桥上空空荡荡,一无所有,那个人早已离去。

(有删改)

[注]①文章节选自沈虎雏《团聚》,题目为编者所加。沈虎雏,沈从文之子。②《绿魇》:沈从文散文,作于1934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家国图

聂鑫森

今夜,秋风飒飒,月亮很圆,月光好像是被风吹进窗口的,照出一地凉凉的银白。

满头华发的刘岳江和两鬓微霜的妻子张晓岚并排坐在床头,痴痴地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家

国图》。

他们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回老家去了。

老家在湘西吉首乡下的天风镇。

他们在这工业重镇株洲,一待就是十五年。

老家的房子由一个远房侄儿看管,他经常会去打扫、通风,房子随时等待主人归来。儿子儿媳为他们置办了崭新的被子、床单、毯子和四季衣物,都已快递到家。随身带的行李也早料理清楚。到明天上午出发前,再把这幅《家国图》取下来,折叠好,放进行李箱就诸事齐备了。妻子忍不住说:“《家国图》一眨眼挂了十五年。我们来时,孙子正好三岁,要上幼儿园了。”

刘岳江点点头,说:“那年,你五十五岁,我六十岁,正好退休。儿媳来电话,说她辞退了保姆,麻烦我们去帮忙一阵,我们就来了。”

“在天风镇的天风中学,你教地理,我教数学,还有点儿名气,领导想延聘我们再干几年,可带孙子也是大事啊!这‘一阵’,就是十五年。”

“我教了一辈子地理,哪个地方的历史沿革、山形水势、物产气候我不烂熟于心?但去过的地方少,大多是从书本和图册中读来的。读万卷书我做到了,行万里路却差之甚远,没时间也没有经济实力。我们一直教的是高三毕业班的课,连寒假、暑假都要为学生补课。”说罢,刘岳江叹了一口气。

张晓岚也跟着叹了一口气,说:“儿子出生后,你从古诗‘行行重行行’中顿出两个字,叫他刘行行。想不到他倒是出行不止,大学毕业被招聘到株洲的光明数控机床厂,搞的是售前调试和售后服务,隔三岔五地出差。我们来了,才体会到年轻人的不容易。”

“儿媳也是,在旅游部做事,经常要去探访、考察国内的各条旅游线路,留下我们陪伴孙子。孙子上幼儿园时,常常做梦都哭喊要爸爸妈妈。其实我们也挂念儿子儿媳,古语说:‘儿行千里母担忧。’我也是。”

“于是,你买来二米乘二米的高档牛皮纸,用毛笔蘸红颜料画出一幅中国地图的外轮廓,再用浅灰线勾勒出各省的位置。然后,在湖南省的西端用绿色笔写下‘吉首’二字。再用蓝色笔在湖南省东部写出‘株洲’二字。你说我是教数学的,画线画圆都可以不用尺和圆规,先让我画一条从吉首到株洲的紫线条,表示我们从老家来到了新家。”

“乡愁是同等的,你不能缺席。”

“以后呢,待孙子睡了,往往是十点后我们就‘上班’了。出差了的儿子或儿媳,有时他们双双在外,这时候会有电话来,说他们到什么地方了,我们就用红铅笔画线标出儿子从株洲到了某地,然后又去了某地,儿媳则用绿线。”

“如果他们时间充裕,我就在电话里介绍这个地方有什么奇山异水、名胜古迹、经济开发区、新城区,得闲时可以去看一看。”

“你说,这可以让人生发一种实实在在的家国情怀,所以这个地图叫《家国图》,当然,也寄托了我们对后辈的关爱与牵挂,还让我们沉浸在本职工作的氛围里,快活得很哩。”

“对,记得吗?孙子读初中时,有一夜,他在梦中醒来,蹑手蹑脚来到门外,听我给他妈妈讲新疆的葡萄沟、魔鬼城、火焰山、坎儿井。谁知第二天上午的地理考试竟有相关的题目,他全答对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回事,是第二天中午吃饭时孙子说的。”

两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是拼命压住声音地笑,很开心。

“《家国图》是第几张了,晓岚?”

“数字我不会记错。基本上是两年一张,以前的七张你都寄回老家了,由侄儿代收再锁进你书房的一个箱子里。这是第八张,今年元旦启用的,儿子的红线,儿媳的绿线,只有寥寥可数的几条。儿子如今是总工程师,主要精力放在厂里,抓全面的技术工作;儿媳当上了工会主席,也不用经常出差了。图上属于我们的紫线,依旧标着从吉首到株洲,只是又新添了一条从株洲回吉首的紫线。但孙子考上了北京的清华大学,你让我画了一条由株洲到北京的金线。”

“孙子毕业后,会到哪里去打拼,那么这条金线就会延伸到哪里。可惜我们年纪大了……但我们可以珍惜有限的时日,‘行行重行行’,去好好地看看祖国的锦绣河山,让那条紫线标示在图上。”

“我也是这么想的。知我者,岳江也。”

“睡吧,睡吧,早过子夜了。”

“……好的,好的……”

老两口回到了湘西吉首天风镇的老家。

走的时候,儿子儿媳恳请他们不要带走墙上的《家国图》。回到老家的他们,在探亲访友、畅叙别情之后,开始了有计划的旅游。

第一次出门远游,去的是云南昆明,登大观楼,访石林,去西山谒拜国歌作曲者聂耳之墓。晚上,在下榻的宾馆,刘岳江打电话向儿子报平安,还说了许多感受。不一会儿,张晓岚的手机上出现了视频,是儿媳发来的:《家国图》上,她画了一条从吉首连向昆明的紫线!

“老头子,他们在牵挂我们哩!”

“他们要留下《家国图》时,我就知道了。紫线他们还会画下去的,我相信。”

(有删改)

文本二

作为散文体的小说,必有闲话的设置。闲话是指不直接去描写和表现故事情节的文字,但却能从不同角度去增加故事和情节的魅力,多侧面展示出小说中人物的生存境遇、性格特征、胸襟气度,而不像有的小说的写法——贴着故事和情节写,贴着人物写,体现的是一种散文化的从容而儒雅的格局。

古典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重在故事的起承转合,不注重用过多文字写环境(包括天气、地理、民俗等),《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写环境也就是一句“那雪正下得紧”,写山神庙也是极简单的,却对表现人物形象有独到的作用。到了《红楼梦》则有很大的改观,在闲话的设置上有许多启迪读者的地方。

闲话尽管不直接描写故事和情节,但绝不是可以天南海北地乱扯胡说,或炫博学广闻,或只为增加文字的数量。小说的闲话,有一个大体的规范,虽不直接写故事,但对故事行进有一种暗示的作用,对情节的铺排有一种渲染的效果。

我们在阅读一些闲话艺术运用得极好的经典小说之后会发现,闲话在小说各个部分的奇妙使用,使简单的故事变得异彩纷呈。一方面减缓了故事和情节发展的速度,甚至使其暂时停顿,因而使故事的长度扩展了;另一方面营造了故事和情节的暗示意味,使其在一种深厚的文化底色上,凸显更多的瑰丽风韵。

此外,闲笔的运用,因为它不是直接描述故事和情节,也就减少了故事和情节成为小说主体的常例,使小说的文体具有散文化的倾向,或者说改变了小说的文体性质,使之介乎小说与散文之间,使虚构的成分变得微不足道,因而更让人信服其真实性。

散文化小说,我以为最好的方法,是闲话艺术的纯熟运用。

(摘编自聂鑫森《小说创作的闲话艺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日子你要一天一天地过

王开岭

北京台有档周播节目叫《七日》,其广告词这么说:“生活,就是一个七日接着一个七日。”我也做电视媒体,按同行眼光,这句话堪称神来之笔,既行云流水勾勒了百姓过日子,又将岁月和节目划了等号,自恋了一把。

可我老觉得哪儿不对,似乎某根神经被偷咬了一口,后恍然大悟:它在光阴上的计量单位——那个“七日”刺疼了我,它等于是在说,人生即一周加一周加一周……

这尺码太大、太粗放了,它把生命密度给大大冲淡、稀释了。若央视“春晚”给自己打广告,会不会说成“生活,就是一个春晚加一个春晚”呢?如此生命换算和记忆的刻度,简直恐怖。

地铁上,忽听一女孩儿感慨:你说哎,日子真快,眨眼又过年了,不就是看了几部剧,听了几首歌嘛,我夏天裙子还忘了穿呢……

是啊,我们对光阴的印象愈发模糊,时间消费上,所用尺码也越来越大,日变成了周,周变成了月,月变成了年……日子不再一天一天地过,而是捆成大包小包,甩手即一周,一月,一年。打个比方,从前是步枪瞄准,现在则像冲锋枪,突突一梭子,点射变扫射,准星成废物。

一把尺子毫米取消了,只剩厘米。

“今天几号啊?”这声音无处不在。

我自己也常想不起日子,甚至误差大得惊人。那天我寄一份文稿,末了署日期,将“2009”落成了“2007”。②我明白,这不是笔误,是心误。

时间的粗化意味着人生的恍惚,知觉的紊乱。

谁还记得时间本来的模样?

最朴素的生命知觉,最正常的光阴感应,如何获得呢?

或许,人忘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生物。

这个身份和公鸡没什么两样。

我一直凳得,既然生命乃自然赋予,光阴也源于自然进度,那么,一个人要想持有清晰、纯粹的时间印象,就必须回到大自然——到这位天时的缔造者和发布者那儿去领取。

我们要靠冰雪的融化、草根的发芽、枝条的变软来感知早春;要凭荷塘蛙声、林间蝉鸣、旷野萤火来记忆盛夏;我们的眼帘中要有落木萧萧和鸿雁南飞,要有白雪皑皑和滴水成冰……

最伟大的钟表,捂在农人怀里。

大自然的时间宪章,万余年来,一直镌刻在锄把上,犁刃上,镰柄上。立春、谷雨、小满、芒种、寒露、冬至……光阴哲学上,农夫是世人的导师,乃最谙天时、最解物语之人。错过节气,即意味着饥荒,颗粒无收。

看日期,不能只看表盘和数字,要去看户外,看大自然。

大自然从不重复,每天都是新的,每秒都是新的。细细体察,接受它的沐浴,每天的你即会自动更新,身心清澈,像婴儿。

牢记一条:我们是生物,首先是生物。

③若生物时间丢了,即丢了大地和双足。

日子须一天一天地过。

如此,才知时,知岁,知天命。

时间危机,即人生危机。

没什么比握紧光阴更重要。

有一天,突然想起儿时的日历本,即365页的那种撕历,一天一页,平日乃黑字,周末为红绿,除公历日期,还有农历节气。记得每逢岁末,父亲总要去新华书店买本新日历回来,用纸牌固定后挂墙上。早晨,父亲头件事即更新日历,他从不撕,而是用铁夹子将旧页翻上去,所以一年下来,还是厚厚一本。我最喜红绿两页,不仅颜色漂亮,更意味着可罢学了。

许多年了,我未见这种老日历,总是豪华的挂历和台历。本以为它消失了,可去年逛厂甸庙会,我竟然遇上了,兴奋至极。

从此我恢复了用老日历的习惯。

和父亲一样,我也舍不得撕它,只是一页页地翻。

和父亲一样,这也是我每天起床后的第一道功课。

像精神上的广播操那样。

那感觉很神奇,端详它,就像注视一个婴儿,欣赏一片刚出生的树叶。

一页页地迎接,一叶叶地告别,日子变得清新,丰腴,舒缓。

它每天提醒你,户外——遥远的大自然正发生着什么:雨水、惊蛰、白露、夏至、霜降、秋分、小雪……

我又恢复了“天时”的感觉、光阴“寸寸缕缕”的感觉、日子“一天一天数着过”的感觉。

生活,不再是条粗糙的麻绳,而是一串不紧不慢、心中有数的念珠。

④老日历是我保卫生活的工具之一。

你不妨也试试。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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