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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上册同步练习题 第三单元 群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选文一

管城笔坊

聂鑫森

古城书画界人,没有不知道“管城笔坊”的。一条僻静的街上,一个很小的门脸,一截短短的柜台,柜台上放着一长溜儿插满毛笔的竹笔筒。笔坊的主人总是不见,有顾客来了,喊一声:“有人吗?”

声音未逝,正在内间忙着做笔的主人,来不及解去围腰,就笑吟吟地走出来了。

这就是管城,六十岁刚过,一头白发,瘦精精的。掌柜、伙计、笔匠,都是他一个人。老婆和两个儿子在离城几十里外的青山桥乡下,种田、种果树、种大棚蔬菜,日子过得很丰足。

管城虽世代居乡下,主要精力却是做毛笔,技艺是祖传的。他姓管名城,一般人不知道“管城”二字其实就是毛笔的代称,《史记》里说:“蒙将军拔中山之毫[注] , 始皇封诸管城,世遂有名。”二十年前,管城毅然从老家来到古城,开了这个笔坊,专制专卖各种不同型号的羊毫、狼毫、兼毫笔。做一支笔,须经一百多道工序,纯以手工操作,选料精,做工细,笔之四德“尖、齐、圆、健”无一不备。书画家用起来得心应手,有如神助,而且价钱公道,因此管城笔坊名声日著。名声是名声,却并不怎么赚钱,但管城怡然自得。他本想让儿子弃农来子承父业,年轻人却不愿意,整天像傻子似的做笔,累不说,钱还少,划不来!老爷子又死心眼,每一道工序都不肯马虎,动辄粗声粗气地教训一番,谁受得了呢?管城只好独打鼓独划船,一个人撑着笔坊,谁叫他爱的就是这一行呢!每日三顿饭,到街上小饭铺去,利索;老伴半个月进城一次,为他洗衣、洗被,打扫里外卫生。

老伴劝他:“累了一辈子,回家过几天舒坦日子吧。儿子、孙子整天围在身边转,几多快活。”

管城说:“我离不开城里这些书家、画家,我得留下来为他们做笔。”

老伴叹了口长气:“你这是何苦呢?”

“我喜欢。”

管城在书画界有很多朋友,他们都习惯用管城做的笔写字画画。为了感谢管城,他们不时给他送来书画佳作。夜深人静时,管城在灯下,一张一张地细看这些字画,看着看着,忍不住就要打几个哈哈。这日子,滋润!

古城书法家主席秋驰毫,在一个初秋的日子忽然打电话来,说中午请管城到府上小酌,并有事相求。

管城捶了捶酸痛的腰,得意地一笑,秋驰毫有什么事相求呢?无非是请他做笔!他很喜欢这个四十岁刚出头的书法家,自号墨云斋主,为人谦和,字确实写得不错。幼承庭训,秋驰毫从五岁开始习字,遍临碑帖,功夫很扎实,特别是草书,学的是怀素,兼及张旭、孙过庭,已有自己的面目,运笔于纸,如风雨骤至,飒然有声,纵横驰骋,充满着一种别样的韵味!

近午时,管城关了铺面,换了干净衣衫,坐公交车去了城南的秋府。

小院里花木扶疏,清凉可人。

秋驰毫一直迎到院门口,然后,引着管城进了书房。

秋夫人端上茶来,说:“管先生,你们谈,我去厨房了。”

“管先生,再过一个多月,我应邀去法国巴黎办一个草书展览,还得现场表演。我想请你制两支羊狼毫长颖提笔,不知可否?”

“当然可以。”

“有了你的笔,我就心里有底了。”

“过奖,过奖。”

“作品都已装裱好了,请你过过目,提提意见。”

“不敢当。我是外行,秋先生抬举我了。”

秋驰毫从柜子里抱出一大捆卷轴,然后一张一张地展开。

管城凝神细看,看布局,看行气,看笔画,看墨色,却一直抿着嘴,不作声。

“管先生,如何?”

……错。这五十幅大作,不知秋先生写了多长时间?”

“也就半个来月吧。”

“呵……好。”

管城觉得这些作品,往粗里说都达到了相当水平,再往细处看,却露出浮躁之气,是“赶”出来的,不似天然生成。

秋驰毫说:“管先生好像没把话说完。”

“哪里哪里。我在想该怎么为先生做笔哩。我得关门回老家去一趟,入秋了,山羊毛好找,黄鼠狼则要请人去捕,选一条上等尾巴上的毛,然后平心静气在老家制作。笔杆我想用绿檀和紫檀,再刻上字。”

秋驰毫向管城鞠了一躬,说:“你要说的话都说了,后学惭愧。管先生,内人大概已把酒菜备好了,今儿我们要好好喝几杯。”

“谢谢。”

……

管城再次来到秋府,已是一个月后的一个晚上,下着疏疏密密的秋雨。

秋驰毫殷勤地接过管城的伞,收好,放在客厅门边。然后,请管城在古雅的八仙桌边坐下来,亲自沏上一杯龙井茶。

管城从怀里掏出一个细长木匣,打开来,里面躺着两支羊狼毫长颖提笔。

“秋先生,请一试。”

秋驰毫接过来,看了又看,感动地说:“先生之笔,何须一试,定是上品无疑。你关门歇业一个月之久,就为制这两支笔,而且静居乡间力避尘扰,精气神全在这笔中了。请先生报个价吧,我全付!”

管城摇了摇头,说:“还是常价,每支百元,多一个子儿不取。”

“这怎么行呢?先生太亏了。”

“你再说就生分了。我只愿先生此次出访,载誉而归。”

秋驰毫突然目光一亮,说:“先生上次看拙字而不肯赐教,但从你的眼神里我却明白了。你走后,我再看一遍,浑身冒汗啊,随处可见急功近利之迹,便一把火烧了。致函东道主,容我推迟一年再出国门。先生专意做笔而不慕名利,是对我的最好教诲。”

管城笑了,站起来大声说:“秋先生,请撤下茶杯换上酒碗,我真的要讨碗酒喝了!”

(有删改)

[注]  中山之毫:古代中山兔的毛,可用于制笔。相传蒙恬曾取中山兔毛制作毛笔。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管城的儿子对管城经营笔坊并不理解,而且受不了总是被父亲粗声粗气地教训,所以他反对管城经营笔坊。 B、小说中秋驰毫“殷勤地接过管城的伞”,表现了他对管城的热情与尊重,甚至带着一丝讨好。 C、文中画线句子中的两个省略号,表现了管城内心的迟疑,他已看出秋驰毫作品的急功近利之气,但碍于自己的面子而没有直言。 D、秋驰毫推迟参加书法展览虽然有些出乎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从文中“秋驰毫向管城鞠了一躬”可见端倪。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语言凝练典雅、文白相间,如写秋驰毫“运笔于纸,如风雨骤至,飒然有声,纵横驰骋”,使文章富有古典之韵。 B、小说用笔蕴藉,以“管城笔坊”为叙述线索,波澜不惊地讲述了管城笔坊与秋驰毫之间的故事,娓娓道来。 C、小说第四段写“管城”名字的由来及制笔工序,看似闲笔,实则在对传统行当的描绘中流溢出了浓郁的中国文化气息。 D、小说善用肖像、动作、语言、神态等描写刻画人物,如从“管城从怀里掏出一个细长木匣”便可见管城形象。
(3)、有评论家认为聂鑫森的众多小说其实只有一个共同的主人公,那就是中国文化精神,请据此分析文中管城这一人物形象。
(4)、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结尾管城“讨酒”这个情节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平地一声雷,震动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狠心的恶霸冯兰池,他要砸掉这古钟了!”

    那时,小虎子才十五岁,听得镇上人们为这座古钟议论纷纷,从家里走出来。宅院后头,不远有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堤,是千里堤。堤上有座河神庙,庙台上有两棵古柏树。这座铜钟就在柏树底下,戳在地上有两人高。伸手一敲,嗡嗡地响,伸开臂膀一撞,纹丝不动。

    根据老人们传说,这座钟是一个有名的工匠铸造的。钟上铸满了细致的花纹:有狮子滚绣球,有二龙戏珠,有五凤朝阳,有捐钱人家的姓名住址,还有一幅“大禹治水图”。钟上还刻着些文字:“大明朝嘉靖丙午年,滹沱河下梢四十八村,为修桥补堤,集资购地四十八亩,恐口无凭铸钟为证……。”乡村里人们喜欢这座古钟,从大堤上走过,总爱站在钟前仔细看看,伸手摸摸。年代远了,摸得多了,常摸的地方,锃明彻亮,如同一面铜镜,照得见人        影。能映出向晚的霞光,早晨的雾露,雨后的霓虹,也能映出滹沱河上的四季景色。不常摸的地方,如同长了一层绿色的釉子,紫黝黝的。

小虎子听得说,要为这座古钟掀起惊天动地的大事变,一片好奇心,走上千里堤,看了一会子古钟;伸出指头蘸上唾沫,描画钟上的花纹。他自小就为生活忙碌,在这钟前走来走去,不知走过了多少趟,也没留心过钟上的花纹。心里想:“怪不得,好大的一座铜钟哩!也闹不清能卖多少钱,也值得这么大惊小怪!”

    他看完了钟,一口气跑下大堤,走回家去。一进门,听得父亲响亮的喊声:“土豪霸道们!欺侮了咱们几辈子。你想,堤董他们当着,堤款被他们吞使了。不把堤坝打好,决了口发了大水,淹得人们拿不起田赋银子,又要损坏这座古钟!”

    另一个人,是父亲的朋友老祥大伯的声音,说:“又有什么办法?人家上排户商量定了,要砸钟卖铜顶赋税。也好,几年里连发几场大水,这个年月,一拿起田赋百税,还不是庄园地土乱动?”

    小虎子听得两个人在小屋里唉声叹气,他扒着窗格棂一望,父亲坐在炕沿上,撅起小胡髭,瞪着眼睛生气。老人家听得老祥大伯说,猫着腰虎虎势势地跑前两步,手掌拍得膝盖呱呱地响,说:“我那大哥!这你还不明白?那不是什么砸钟卖铜顶田赋,他是要砸钟灭口,存心霸占河神庙前后四十八亩官地!”

    老祥大伯从嘴上拿下旱烟袋,扬起下巴眨巴着眼睛,想了老半天,豁地明白过来,呆了半天才说:“可也就是!自从冯兰池当上堤董,把官地南头栽上柳树,北头栽上芦苇。那林子柳树也多老高了。看起来他是存心不善……”说到这里,就沉下了头去,把下巴拄在胸脯上,反来复去思忖了老半天,又猛地抬起头来说:“可谁又管得了?”

    父亲忽地把脸庞向下一拉,说:“谁又管得了?我朱老巩就要管管!”

    老祥大伯张开两条胳膊,往天上一挥一扬地说:“管什么?说说算了,打官司咱又打不过人家。冯兰池是有了名的刀笔,咱是庄稼脑袋瓜子,能碰过人家!”

    父亲听了直是气呼呼的,血充红了眼睛,跺着脚连声说:

    “咱不跟他打官司,把我这罐子血倒给他!”

    朱老巩是庄稼人出身,跳跶过拳脚,轰过脚车,扛了一辈子长工。这人正在壮年,个子不高,身子骨儿结实,怒恼起来,喊声象打雷。听得说冯兰池要砸钟灭口,霸占官产,牙关打着得得,成日里喊出喊进:“和狗日的们干!和狗日的们干!”不知不觉,传出一个口风:“朱老巩要为这座古钟,代表四十八村人们的愿望,出头拼命了!”

    那天黄昏时分,朱老巩坐在河神庙台上,对着那座铜钟呆了老半天,心里暗想:“顶公款!就等于独吞,我不能叫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了!”看看日头红了,落在西山上,夜暗象灰色的轻纱,从天上抛下来。他一个人,连饭也没吃,走到小严村,去找严老祥。老祥大娘正点着灯做晚饭,看见朱老巩走进来,低下头坐在台阶上。她说:“老巩!算了吧,忍了这个肚里疼吧!咱小人家小主的,不是咱自格儿的事情,管的那么宽了干吗!”

    朱老巩说:“一听到这件事情,我就心气不平。冯兰池,他霸道惯了!”

    老祥大娘说:“算了吧,兄弟!几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还能改变了这个老世界?”

    朱老巩说:“不,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咱就得跟他分说清楚!”说着话,看看天色黑了,严老祥还不回来,他又拿起脚走出来,老祥大娘叫他吃了饭再回去,他也没有听见,一股劲走回锁井镇。    

(节选自梁斌《红旗谱》第一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吉之刀

                                                                                                         安石榴

谷子和糜子是堂兄弟,搭伙进山发财。

想要发山里财的人,无非四个路子:沙金子,追棒槌,打茸角,割大烟。这的确是来钱的买卖,弄好了一朝暴富。而实际上却是个万难的事情。不要说不容易得,再说,就是得了,也万难带出山来。发财梦十个九成空。

先说鹿茸角,俗话说鹿“脑袋顶着金钱桌子,屁股蛋子是肉案子”浑身是宝。打茸角在春季,万物复苏。鹿本来不是个有牙爪的东西,可是保不齐你盯住鹿的时候,老虎,黑瞎子却早盯上你了。所谓螳螂扑蝉黄雀在后啊。追棒槌的人多了去了,你看过几个真的挖到了稀世宝参。在深山老林里偷种大烟,躲开了官家,可是树敌更多。野猪来糟蹋,胡子来掠夺,还有个莫测的年头作怪,弄不好血本全亏。那么沙金子呢?不得,风餐露宿毁了身体,得了,同伙眼红心热,祸起萧墙,互相残杀,金子最终还是丢在大山里了。

谷子和糜子是堂兄弟。两个人十进十出大兴安岭,十年时间两手空空。这是他们第十一次进山。照例他们在山脚下的小庙拜了山神,发了誓言: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两个人进山走了七七四十九天,苍天眷顾,这一次终于得了。他们追到一个人参娃娃。两个人因为梦想成真而喜出望外,赶紧星夜兼程往山外奔。又走了六七四十二天,刚好翻过一座山的阳坡。有几块岩石裸露出来,暖暖的太阳烘得石面滚烫,二人美美地蜷在上面睡着了。谷子一身燥热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地捆在岩石上。糜子说,谷子哥,是兄弟对你不起了,你有啥话就说吧。谷子哭了。谷子说没什么可说的,说也没用,你给哥弄点水吧,我不想当渴死鬼。糜子就去给他找水。糜子去了,谷子就哭得更惨了,哭了一阵子,谷子想哭也没用,想辙吧,闭上眼睛假寐。糜子回来了,看到谷子睡了,就摇醒他,纳闷:你怎么还能睡着呢?谷子说,是这样,刚才我哭呢,突然一股青烟,地里冒出个一尺高的小老头来。他说你哭啥?我说我弟弟要杀了我。他说杀就杀呗。我说为什么?他说,上辈子是你杀了你这个糜子弟弟,这辈子当然轮到他杀你了。你也别委屈,下辈子又轮到你杀他了。我说,我没杀糜子弟。小老头嘿嘿笑了说,你不承认也没用,我有证据。你看到那个鹰嘴状的岩石了没有?它底下有个空隙,那里藏着你上辈子杀糜子用的刀呢!那里风干,刀还没烂完呢。我说你拿来我看,小老头说我才没那闲工夫呢。一冒烟,小老头又钻回地里了。听到这儿,糜子已经一脸的迷惑与恐惧。糜子奔到鹰嘴石下,不一会儿拿回一把烂掉了木柄生满了锈迹的刀。糜子一脸汗水问谷子:你啥意思?谷子说,要杀就杀吧,反正下辈子我再杀你。糜子扑通跪下了,求天求地又求谷子饶恕。两个人最后七天相扶相持走出了大山,卖了人参娃娃,各自娶妻生子,成了殷实的大户人家。

好多年之后,谷子给老婆讲了这个故事,老婆说,真有小老头?谷子哈哈大笑,瞎掰!那刀是我有一次进山带的刀中的一把,木把劈了,那刀刀身长,没有木把没法用。当时正好走到那儿,就顺手插岩缝里了。后来有几次进山出山没走这条路,走这条路时又忘了这个事儿,刀就一直没取。恰恰的老天助我,最后一次全用上了。谷子停了一会儿又说,按说呢,每次进山出山都是和糜子在一起,他知道这件事,可是彼时必是贪心蒙了明眼了,他竟然没有想起这个事儿。

老婆听了这个故事半天没吱声,好一会儿后,抬眼望着他,流露出敬畏的神情,娇声说,老爷真是仁义,糜子这样对你,你现在对他也没一个不好。

谷子沉默着,像是没听见老婆说什么。

其实,谷子什么都听见了,只是心里想:在岩石上,我是睡得太实了。如果我先醒来,被五花大绑的人就是糜子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1年10期,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摆设

安歌

    ①周作人先生在《北京的茶食》里说:“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看到这段话,特别是看到周先生把“必要的”和“无用的”指成一体,不知怎么就想起妈妈的黑白照片了。十七八岁时的妈妈极美,丰腴的蛋形脸,清澈的眼睛,亮直的黑发,微微侧身坦率明亮地对我笑着。

    ②然而六七岁的我,是不懂欣赏十七八岁饱满、充溢的美的,它只代表我急不可待的成长方向。真正让我感到妈妈流光溢彩的,是妈妈修长的颈项间那串圆白的珠子项链。现在想来,妈妈那串项链绝不是珍珠之类的贵重物品。但在色彩上青蓝统一、装饰上毫无性别差异的年代,那串珠子的美是与价格无关的。

    ③我童年记忆里另一个摆设是一对装茶叶的瓷罐。那是一对淳朴而精致的瓷罐,罐底用红字印着产地:江西景德镇。罐面蓝绿略灰,底色上装饰着金灰色的S形线条。罐面的蓝绿色被上下两条淡黄的装饰条拦着,淡黄的装饰条上等距离地点着灰紫色的小点。盖也是淡黄的,装饰着金灰的S形线条和条上相同的灰紫色的小点。盖是空心的,童年的我常常拿了细布,将小小的手指从空洞里探进去,擦拭落进的灰尘。蓝灰的罐面用深紫的细线框出两面扁圆的空白,上面分别画着一个小姐和一个少年。小姐梳着高高的发髻,瓷白的脸上点成一点的黑眼睛邈远而陌生地对着我看。

    ④这对瓷罐在西北常年灰白的天地间,在我们阴暗的房屋和清贫的生活里,装着我童年对绚丽色彩的全部向往。

    ⑤妈妈常常是把装了半罐茶叶的瓷罐放在暗角的低柜上,而我总是等妈妈上班后,拿了那瓷罐,踩着方凳,把它移到爸爸做的两只垒起的枣红色大木箱上。也许是那时的我对色彩的一种本能理解吧:木箱宽厚粗重如叹息般的怀旧气质,恰好衬托出瓷罐的精致,它似从木箱上升起,绚烂地收拢着温和凄美的尾音。下午的阳光照到木箱的一角,斜斜地照亮了瓷罐的一面,把它小小的影子打在箱面上,瓷罐高高在上孤零零地显出细致的光影,温柔得让人心碎。

    ⑥瓷罐被我和妈妈来回移了几次之后,妈妈警告我说,那箱子是不稳的。我不会当面反驳妈妈,但每每听到妈妈的脚步渐远直到听不见时,我又踩上木凳,把瓷罐移向木箱。等妈妈回来了,想起高高在上的瓷罐,我的心便如它一般高悬着。妈妈没有说什么,自己移回它,而我又带着反抗之心将它移到箱顶。周而复始,就像一场永不妥协的战斗似的。

    ⑦一次和弟弟打闹,弟弟的身子重重地撞上木箱,那瓷罐掉下来摔碎了。一直记得那绚丽的瓷片四散在磨损失色的红漆地板上的样子。之后,我固执地坐在门外等妈妈回家。当我满怀委屈和愧疚地向妈妈认错时,她竟没有责怪我,只是另一只瓷罐再也没用来装茶叶,也没有作装饰,而是被妈妈锁进了抽屉里。现在想想,在那个年代,那么精致的一件瓷器,对刚刚三十岁的妈妈来说或者也是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的吧。

    ⑧以后的世界便开始纷繁了,充满了夸张的狂喜和绚丽的色彩。鲜艳的物事迅速映入人们的眼睛,又迅疾离去。妈妈抽屉里的另一只瓷罐已显得陈旧,我却看中了它,并暗暗想,它也许就是我能够从以往带走的唯一一件实物了。那时我已谈恋爱,却与他相隔数百里,常常是半年才能见一面。有一次去他宿舍,我带上了这只瓷罐,放在他书桌上,说是放茶叶的。他笑笑说挺好看的,是古董呢,他并不知晓这瓷罐的历史和我静静陪伴的用心。当谈了六年恋爱的我们各奔东西时,我没想到那个瓷罐。

    ⑨很久以后,接到他的信息,说是要结婚了,我的心起伏了几下,又想:他是应该幸福的。

    ⑩在一个夜晚里惊觉,不知怎么就想到那个瓷罐,想它在清冷的夜色里暗暗站在他与她的房间里,是不是会感到陌生的、隔绝的冷呢?为此,我竟彻夜不眠了,也真想不到心竟会这样牵绊于小小的摆设。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火车穿越的身与心

阿来

    离开格尔木,从海拔4100多米的玉珠峰车站开始,我们一路都在用汽车追赶试运行的火车,借此反复感受青藏高原上从未有过的机械与钢铁巨大力量的冲击。

    我驾驶着吉普在高旷的青藏路上奔驰,一次次冲到火车前方,等待火车蜿蜒着驶近,感受火车从面前不远处轰隆着经过时,脚下的地面传导到心中的轻轻震颤,再目送它从某个山口处消失。

    然后,一踩油门,开始新一轮的追赶。这样直到海拔高度达到5000米以上的唐古拉山。

    当我看到铁路在高原灿烂的阳光下强劲地延伸,火车在亮闪闪的两股铁轨上呼啸而至时,内心的感觉远非兴奋这样的字眼可以形容。20世纪80年代刚刚工作时,去一个一百来公里的地方,只能牵着马,驮着行李与书籍,翻越两座雪山,徒步行走三天时间。后来,我坐着汽车、火车、轮船、飞机去过了很多地方。记得在科罗拉多州的某个地方,在美国的高原上,有一天开着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驱驰,公路两边的金黄秋草中不断有马匹出现,草原尽头是裸露着岩石筋骨的落基山脉,这景色自然就触发了一个旅人的思乡病,让我想起了景色相仿的青藏高原。有一次,在公路与铁路交叉处,我们停下车来,看长长的铁路线上,长长的一列火车在草原和积雪的山脉之间蜿蜒而过。那时,我就想,要是也有这样一条铁路穿过青藏高原,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当即,我就要求朋友帮忙退掉机票,要坐这条线上的火车,穿过落基山脉,直到美国的西部海岸。

    这是一种情感的代入法,这样,几乎就有了在青藏高原上乘坐火车的感觉。没有想到的是,才过了几年,就在青藏高原真切地看到火车奔跑了。

    此次青藏之行前,我正在我的小说中写到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马车在一个藏族村庄的出现:此前村子里有马,也有马上英雄的传奇,但是没有车,没有马车。其实,不只是这个村子,方圆好几百里,上下两三千年,这个地区都没有这个东西。

    但是,有一天,突然就有马车出现了。

    我怀着欣喜的心情,用天真的笔调在小说中描述这些新事物出现。而且,也正是在文字展开的时候,的确真切地体味到这些事物一出现,生活就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在另一篇小说中这样描述一座小水电站的出现:“一双从来没有写下过一个字母的手合上了电闸,并把整个村落的黑夜点亮时,大家都有一种如在梦境的感觉。可这真是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光亮”。

    这种光亮出现了,世界的面貌与人的内心都因此发生深刻的变化。是的,“变化”,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是多么热爱这个字眼,而又深受着它的驱迫啊!

    不同的交通工具带来不同的速度,不同的速度带来完全不同的时间感与空间感。从唐古拉山下来,离开藏北重镇那曲,我们暂时离开了铁路线,去到纳木措。坐在湖边,听水波拍击湖岸,非常有重量的火车所带来的速度感与因此而起的兴奋感就消失了。望着湛蓝的湖水,湖对岸念青唐古拉山那些亘古如此的雪峰就度到心中来了。晚上宿在帐篷中,听风声呼呼地从半空中掠过,恍然看见传说中的巨灵披着宽大的黑色大氅在星空下飞翔。于是,身心又重新沉浸在古老的西藏了。

    醒来之后,似梦非梦的感觉消失了。穿上衣服来到曙色一点点降临的湖边,白天那些喧哗的游人消失了,湖岸深处,那些深浅不一的岩洞有修行者的灯火在闪烁,身体处于这亘古的寂静之中,脑子里却轰轰然有火车隆隆地奔驰。几天来高度的兴奋过后,这时,身体的内部突然有一种撕裂感。这在我,是一种熟悉的感觉。从理性上讲,我们应该为每一件新事物的出现而欢呼,而深受鼓舞。与此同时,在身体的深处,血液中有种古老的东西会起作用,会拉响警报,提醒我们出现了某种危机。这种感觉的出现是因为一些具体事情吗?是的,就在短短的半天时间里,就在纳木错,看到的种种情形,有理由让我们感到处理不好,好的变化也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关于这一切,大家都说得够多了。我真正想说的是,对于本人这样的青藏高原的土著来说,选择的理性与本能的感性不需要理由也会在身体中冲突起来,让人体会到一种清晰的撕裂的隐痛。因为血液深处,会对即将消失的东西有一种深深的眷恋。整个青藏高原已经不可逆转地与现代文明遭逢到一起,而在身体内部,那些遗世独立的古老文化的基因总要顽强地显示自己的存在。

    天一亮,当我们重新回到青藏线上,心中那些模糊不清的情绪就消失了。虽然我知道,某一天置身于某一种特别的情境中间,这种情绪或者又会重新涌上心头。但一路往南,拉萨在望,看到铁路在渐深渐低的峡谷中穿过一个个正在播种的村庄,我们的心情又像汽车得到越来越多氧气的引擎,欢快而高亢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沙漠玫瑰的开放

龙应台

    ①历史对于价值判断的影响,好像非常清楚。鉴往知来,认识过去才能预测未来,这话都已经说滥了。我不大用成语,所以试试另外一个说法。

    ②一个朋友从以色列来,给我带来一朵沙漠玫瑰。沙漠里没有玫瑰,但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叫做沙漠玫瑰。拿在手里,是一蓬干草,真正枯萎、干的、死掉的草,这样一把,很难看。但是他要我看说明书。说明书告诉我,这个沙漠玫瑰其实是一种地衣,有点像松枝的形状。你把它整个泡在水里,第8天它会完全复活;把水拿掉的话,它又会渐渐的干掉,枯干如沙。把它再藏个一年两年,然后哪一天再泡在水里,它又会复活。这就是沙漠玫瑰。

    ③好,我就把这一团枯干的草,用一只大玻璃碗盛着,注满了清水放在那儿。从那一天开始,我跟我的两个宝贝儿子,就每天去探看沙漠玫瑰怎么样了。第一天去看它,没有动静,还是一把枯草浸在水里头;第二天去看的时候发现,它有一个中心,这个中心已经从里头往外头稍稍舒展开了,而且有一点绿的感觉,还不是颜色;第三天再去看,那个绿的模糊的感觉已经实实在在是一种绿的颜色,松枝的绿色,散发出潮湿青苔的气味,虽然边缘还是干死的。它把自己张开,已经让我们看出了它真有玫瑰形的图案。每一天,它核心的绿意就往外扩展一寸。我们每天给它加清水,到了有一天,那个绿已经渐渐延伸到它所有的手指,层层舒展开来。

    ④第8天,当我们去看沙漠玫瑰的时候,刚好我们的一个邻居也在,他就跟着我们一起到厨房里去看。这一天,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完整的、丰润饱满、复活了的沙漠玫瑰。我们三个疯狂地大叫出来,因为太快乐了,我们看到一朵尽情开放的浓绿的沙漠玫瑰。

    ⑤这个邻居在旁边很奇怪地说,不就一把杂草,你们干吗呀?

    ⑥我愣住了。

    ⑦是啊,在他的眼中,它不是玫瑰,它是地衣啊!你说,地衣再美,能美到哪里去呢?他看到的就是一把挺难看、气味潮湿的低等植物,搁在一个大碗里,也就是说,他看到的是现象的本身定在那一个时刻,是孤立的。而我们所看到的是现象和现象背后一点一滴的线索,辗转曲折、千丝万缕的来历。

    ⑧于是,这个东西在我们的价值判断里,它的美是惊天动地的,它的复活过程就是宇宙洪荒初始的惊骇演出。我们能够对它欣赏,只有一个原因:我们知道它的起点在哪里。知不知道这个起点,就形成我们和邻居之间价值判断的南辕北辙。

    ⑨不必说鉴往知来,我只想告诉你沙漠玫瑰的故事罢了。对于任何东西、现象、问题、人、事件,如果不认识它的过去,你如何理解它的现在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不理解它的现在,又何以判断它的未来?

    ⑩历史就是让你知道,沙漠玫瑰有它特定的起点,没有一个现象是孤立存在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黄油烙饼

汪曾祺

萧胜满七岁进八岁了。他爸妈在很远的外地工作。奶奶一个人在家乡,说是冷清得很。他三岁那年,就被送回老家来了。

奶奶不怎么管他。奶奶有事。她老是找出一些零碎料子给他接衣裳,接裤子。他的衣服都是接成一道一道的,一道青,一道蓝。倒是挺干净的。奶奶还给他做鞋。再就是给他做吃的。玉米面饼子,小米面饼子,萝卜白菜,炒鸡蛋,熬小鱼。奶奶把饭做好了,就在门口嚷:“胜儿!回来吃饭咧……!”

后来办了公社食堂。还是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可小米面饼子里有糠,玉米面饼子里有玉米核磨出的碰子,拉嗓子。掺假的饼子不好吃,可萧胜还是吃得挺香。他饿,奶奶吃得不香。她从食堂打回饭来,掰半块饼子,嚼半天。其余的,都归了萧胜。

奶奶的身体原来就不好。她有个气喘的病。每年冬天都犯。萧胜躺在炕上,听奶奶呼喽呼喽地喘。睡醒了,还听她在呼喽呼喽。他想,奶奶可能呼喽了一夜。可是奶奶还是起来了,呼喽呼喽着给他到食堂去打早饭。

爸爸冬天回来看过奶奶。爸爸带回来半麻袋土豆,一串口蘑,还有两瓶黄油。爸爸说,黄油是牛奶炼的,很有“营养”,叫奶奶抹饼子吃,奶奶叫爸爸拿回去:“你们吃吧,这么贵重的东西!”爸爸还是给奶奶留下。奶奶把黄油放在躺柜上,时不时地拿抹布擦擦。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从前从食堂打回饼子,能一气走到家。现在不行了,走到歪脖柳树那儿就得歇一会。第二年春天,奶奶就不行了,她浑身浮肿。用手指按一按,老大一个坑,半天不起来。她求人写信叫儿子回来。爸爸赶回来,奶奶已经咽了气了。爸爸求木业社把奶奶屋里的柜子改成一口棺材,把奶奶埋了。晚上,坐在奶奶的炕上流了一夜眼泪。萧胜第一次经验什么是“死”。他知道“死”就是“没有”了。他没有奶奶了。他躺在枕头上,枕头上还有奶奶的头发的气味。他哭了。眼泪淌湿了枕头。

爸爸拜望了村里的长辈,把家里的东西收拾收拾,把一些能用的锅碗瓢盆都装在一个大网篮里。爸爸把奶奶给萧胜做的两双鞋也装在网篮里,把两瓶动都没有动过的黄油也装在网篮里。锁了门,就带着萧胜上路了。

萧胜就要住在这里了,跟他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了。奶奶要是一起来,多好。

萧胜的爸爸是学农业的,每天戴个草帽下地跟工人一起去干活,锄山药。有时查资料,看书。妈妈是学画画的,一早起来到地里掐一把山药花,一大把叶子,回来插在瓶子里,聚精会神地对着它看,一笔一笔地画。奶奶做的两双新鞋还没有上脚,妈把鞋和两瓶黄油都锁在柜子里。

白天没有事,他就到处去玩,去瞎跑。他到草地里去看牛、看马、看羊。他采了很多蘑菇。他一边用线穿蘑菇,一边流出了眼泪。他想起奶奶,他要给奶奶送两串蘑菇去。他现在知道,奶奶是饿死的。人不是一下子饿死的,是慢慢地饿死的。

食堂的红高粱饼子越来越不好吃,因为掺了糠。甜菜叶子汤也越来越不好喝;因为一点油也不放了。他恨这种掺糠的红高粱饼子,恨这种不放油的甜菜叶子汤!

食堂外面忽然热闹起来。这是要干啥呢?爸爸说,要开会。会开了三天,参加会议的人在食堂的包间里吃了三天大餐。萧胜每天去打饭,闻到包间里飘出的各种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的奇妙香味他连闻都没闻过。

回家,吃着红高粱饼子,他问爸爸:“他们为什么吃黄油烙饼?”“他们开会。”“开会干嘛吃黄油烙饼?”“哎呀!你问得太多了!吃你的红高粱饼子吧!”

正在咽着红饼子的萧胜的妈忽然站起来,把缸里的一点白面倒出来,从柜子里取出一瓶黄油,启开瓶盖,挖了一大块、抓了一把白糖,擀了两张黄油面饼。烙熟了的黄油烙饼发出的香味,和食堂里的一模一样。妈妈把黄油烙饼放在萧胜面前,说:“吃吧,儿子。”

萧胜吃了两口,真好吃。他忽然咧开嘴大哭起来,边哭边高叫了一声:“奶奶!”他的眼泪流进了嘴里。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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