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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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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临川区第二中学2015-201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奇遇

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傈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梁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蝈蝈的叫声使月夜显得特别沉寂。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静。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

    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一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了不得。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

    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

(《百年百篇经典微型小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莫言似乎特别钟情于故土上那片红高梁,在本文中,我们又看到了那片红高粱,它们依然是那样神秘,沉寂中充满着躁动。 B、作者走夜路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他为碰到好鬼三大爷而庆幸,于是他在文中称赞鬼神,说他和蔼可亲,以致谢意。 C、作者儿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让人听后牙齿打战,一身冷汗,而“奇遇”将这种恐惧心理推向极端,让作者改变了原来的看法,认为鬼不可怕。 D、作者在第二段中写从庄稼地里传来的蝈蝈的叫声,是为了以动衬静,突出当时环境的阴森沉寂,也影射当时社会环境的恶劣。为下文写“鬼故事”和“奇遇”作铺垫。 E、人鬼之间,孰善孰恶,孰亲孰疏,并无定规。为人者,心怀鬼胎,其害甚于鬼;为鬼者,与人为善,死不赖账、讲信用。
(2)、请就文章第二段的环境描写作简要分析。

(3)、小说中哪些细节揭示了“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4)、结合小说内容和现实,说说你怎么理解结尾处作者说“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推拿

毕飞宇

    沙复明在前厅嚼药,王大夫站在“沙宗琪盲人推拿中心”的门口,大声喊了一声“沙老板”。王大夫到底走过码头,他没有喊“老同学”,而是把“沙老板”这三个字喊得格外有声势。沙复明从里头出来,一来到门口就开始和王大夫寒暄。

    沙老板和王大夫的寒暄很有节制,也就是一两分钟,沙复明就把王大夫带到休息区去了。休息区里鸦雀无声。不过王大夫感觉得出来,休息区坐满了人,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王大夫愣了一下,笑着说:“开会吧?”沙复明说:“开会一般在星期一,今天是业务学习。”王大夫说:“正好啊,我也来学习学习。”沙复明笑着说:“老同学开玩笑了——抽空你还得给他们讲讲。现在的教育马虎得很,一代不如一代,没法说,跟我们那时候没法比了。”王大夫笑出声来,同时也听出门道来了,当着全体员工的面,沙复明给了王大夫十足的脸面。王大夫没顺着杆子往上爬,而是笑着说:“沙老板客气了。沙老板的理论和实践都是一流的。”沙复明不在意人家夸他的手艺,却在意人家夸他的“理论”。他非常在意自己是一个“有理论”的人。沙复明就笑。王大夫这样说倒也不是拍沙复明的马屁,沙老板的确有手段。短短的几分钟,王大夫已经“看”出来了,生意不论大小,沙复明拾掇得不错,有规有矩,有模有样。王大夫放心了。作为一个打工的,王大夫喜欢的事情有两样,规矩,还有模样。

    王大夫的感觉是对的。“沙宗琪盲人推拿中心”有一个特征,不只是做生意,业务培训抓得特别紧。这也是沙复明别出心裁的地方了。培训是假,管理才是真。一般来说,上午十点左右都是推拿中心生意清淡的时候。沙复明打工的那会儿,经常利用这样的机会睡个回头觉。说起上班时睡觉,盲人最方便的地方也就在这一点了。如果你是一个正常人,一闭上眼别人就看出来了。可是,盲人就不一样了,只要坐下来,脑袋一靠就过去了,谁也看不出来。沙复明当年就意识到这一点了,暗地里给自己提出了一个严要求:哪一天自己要是当上了老板,绝对不能让员工在推拿中心睡觉,这个现象必须杜绝。客人都是有眼睛的,如果员工们都在打瞌睡,他们所看到的绝不是懒散,而是生意上的萧条。反过来,利用空闲的时候开开会,探讨探讨业务,前厅的精气神就不一样,是精益求精的气象。气象很重要,它是波浪,能够一传十,十传百。沙复明是打工仔出身,知道打工生活里头的ABC,回过头来再做管理,他的手段肯定就不一样。他知道员工们的软肋在哪里。所谓管理,嗨,说白了就是抓软肋。

    沙复明带领着王大夫在推拿房里走了一遍,每一个房间都走到了。王大夫对沙复明的盘子已估摸出来了,十三四个员工,十七八张床,不算大,可也不算小了。如果王大夫的资金没有被套住,他的店差不多也能有这样的模样。这么一想王大夫就难受起来了,手指头的关节噼里啪啦又是一阵响。

    最后一个房间看完了,沙复明后退了一步,把推拉门关上了。王大夫知道,关键的时刻来到了,谈话马上就走入了正题。沙复明的语调是抒情的,意思是,老同学来助阵,他由衷的高兴,由衷的欢迎,所谈的内容却是平等。王大夫懂沙复明的意思,虽说是老同学,他王大夫在这里和别人一样,没有任何的特殊性。王大夫干脆把话挑明了,轻声说:“这个,老板放心,我打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王大夫把话都说到这儿了,沙复明就搓了搓手,说:“那你就去添置一点东西,生活必需品什么的,我马上打电话到宿舍去,给你清理床位。”王大夫拍了拍沙复明的肩膀,沙复明也拍了拍王大夫的肩膀。沙复明提高了声音,说:“沙宗琪推拿中心欢迎你。”

    王大夫侧过脑袋,不解了,明明是“沙复明推拿中心”,沙复明为什么要说“沙宗琪推拿中心”呢?

    “是这样,”沙复明解释说,“这个店是我和张宗琪两个人合资的。我一半,他一半,可不就是‘沙宗琪’了么。”

    “张宗琪是谁?”

    “我在上海认识的一朋友。”

    “他现在在哪儿?”

    “在休息厅呢。”

    “我还没去看望人家呢。”王大夫说。

    “没事,”沙复明说,“时间长着呢。什么人家我家的,我跟他一个人似的——他在开会。”

    王大夫仰起头,做了一个“哦”的动作,却没有发出声音来。心里头似乎松动一些了。

(节选自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推拿》,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搬家

    李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去一趟他的家乡。那时我正在青海参加一个笔会,向主办方请了假便奔向火车站。电话里李城的声音还挺风和日丽的,不像一个肺癌晚期又严重肾衰的患者。挂了电话他又往我手机里发来地址以及坐车线路——其实是多余的,即使没有这些,我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小官庄。李城无数次向我进行描述,好像小官庄也是我曾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以及头顶或缺或圆的月亮,都是我熟悉的。

    认识李城时,我刚开始写小说,妻子去世不久,而我也刚刚退休,为了排遣悲伤和寂寞,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给他们一个最朴素确切的名字,比如,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叫做王彩虹,她们内向而腼腆,追求像彩虹一样的绚烂美好;至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大多沉默木讷,隐忍顽强,无一例外都叫做李城。

    所以,当见到一个瘦精精的他时 , 我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又笑起来。我说,你叫李城?!你确定你叫李城?

    李城也愣了一下,然后也像我那样笑起来,他说,确定,我确定就叫李城。他正在我的小屋里,和一个工人要将一摞书抬出去,清晨通透而明亮的阳光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这个画面很多年后我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他们是搬家公司的,爱心搬家公司。

    这之后,又让他帮我做过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比如移动一下柜子,比如换一个灯泡,甚至是一颗螺丝松了,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李城很乐意,有时晚上来,有时第二天清早。自行车的铃铛在楼下先摁出两声,便噌噌跑上来。每次我会塞给他一些酬劳,他拒绝,只有我说“不收下次就不找你了”,他才会无奈收下,并总以老家的粮食蔬菜作为感谢。有一个傍晚,我去厨房倒水,转身时突然发现角落里有个金黄色的点,打开灯,原来是一朵菜花。那是李城一个礼拜前送来的,我没有吃完,蔫了,一棵已经没有根的青菜居然开出了一串花。我蹲在墙角很长一段时间,这些生命的顽强绽放使我泪水潸然。

    李城很喜欢在干完活后倚在门框上问我小说的事。

    你写过多少个李城?

    李城多大年纪了?

    怎么给他取李城这个名字?

    可以不把他写死吗?

    这篇还有多少字结尾?

    这些问题是不必回答的,很多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之后总是告诉我小说里的李城跟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或者说,这也许就是他的未来呢。

    后来,搬家公司倒闭,他去了一个建筑工地。对于这个工作,他很满意,住工棚,可以省下住铁皮屋的租金。

    李城比以前更黑了,也更瘦。如果不知道年龄,压根猜不出李城只有二十来岁。

    李城说他这些天都在最高的地方干活,风吹得人摇摇晃晃。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李城干活的场景,还有他的工友们,像蜘蛛侠似的攀援在高楼的四壁,他们吊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用混凝土一点点地将楼房喂大。楼长高了,结实了,漂亮了,他们也离开了,城里的人蜂拥而至,他们不会想起这座楼是怎么长大的,他们只会站在窗前向远方眺望。

    当我用“摇摇晃晃”这个词语描述李城时,我也曾想过,李城某一天会不会像一片树叶那样摇摇晃晃飘落下来。不过,我的想法并非完全准确,但相似的是,李城的确从一幢楼上摔下来了。我没有在现场,所以不能准确描述那一时刻。李城形容自己就像小鸟那样飞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想念老家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傻姐姐。

    那些他曾经搬运过的脚手架,救了他一命。从外表看,他几乎完好无损,但体内像经历了一场地震。医生嘱咐他不能再干体力活了,只能休息。李城躺在工棚的钢丝床上,似乎很平静,把我带给他的小说读了又读,甚至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正在写的小说里的李城是什么样儿的呢。

    两个月后,李城有了新工作,在一家化工厂做门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恐怕连这样的“门卫”都干不了了。没到年底,他回到了小官庄。

    按照李城说的路线——下车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向西,过一个小桥,再沿着大堤向前走一段路,便是小官庄了。那片他描述过很多次的梨园,应该就在大堤下,还有桃园,柿子园,还有落满松针的松树。然而,这些,我都没看到,大堤上没有树,草皮之下的沙土已经裸露出来,一辆拖拉机正在挖土。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但地里的庄稼毫无生机。不少树木被砍伐掉了,树桩还是新的,村庄裸露出来,显得胆怯而瘦弱。

    我顿时明白李城向我描述的小官庄,应该是它曾经的样子,是李城记忆里的模样。

    李城特别消瘦,如果用数字形容的话,就是又被削去了二分之一。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十分难过,一路上幻想了很多结果,全部破灭。

    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那个骑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仿佛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春风拂面,一脸笑容,他的声音清脆而干净,他喜欢帮我搬书,总是从高高的人字梯上噌地跳下来;他还和我争论小说里的人物,不能接受我将他们写成懦夫;还有,他的乐观让我从丧妻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那天的阳光很好,一直照到李城床边。屋外特别安静,阳光一点点地移动,爬向我们的身体,仿佛从没感受过的轻柔与温暖。它一点点地攀登上来,向李城的身上移过去,阳光普照着,从不会对谁吝啬。

    我记不请自己后来是怎么离开这间屋子,离开小官庄的,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李城说,他找我……是有一件重要的事,希望能帮帮他。我点头,身体向他倾斜,以便能听清他断断续续的声音。李城说,他想……搬家……,希望我能将他搬进小说里,和之前任何一个“李城”的命运都不一样,他希望,在小说里,他有一个……美好未来,当然,还要有他的父母和傻姐姐。

(取材于汤成难同名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小胖,跟上!

麦 子

    在一个春日的黄昏,爷爷将将周小胖带回了家。看到周小胖的第一眼,我和爸爸妈妈都吓了一跳:灰黑色的皮毛,瘦骨嶙峋的身材,鼻上、身上长满发出恶臭味的癣,一条细长的尾巴则紧贴在左后腿。我们没有办法拒绝周小胖。除了它瘦得可以数得清的一根又一根的肋骨外,还因为它怯怯而茫然的眼神。

    经过大半年的调养,周小胖居然慢慢“胖”了起来,皮里有了肉,骨头隐进了肉里,身上的癣疤也渐次褪去,长满光亮的毛,眼睛也变得清亮清亮。爷爷暗地里为此得意,常带着欣喜的目光,默不着声地看着周小胖,就像他曾看着我那样。

    在第三个年头,它的右眼突然蒙上了一层白翳。爷爷找来兽医,说是已经太迟,无法手术。就这样,本来就有些难看的周小胖成了一只独眼狗。

    独眼的周小胖除了像从前一样,常在房前屋后瞎转悠外,还常随在爷爷的后面,像保镖似地跟着他。

    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的记忆越来越差。一开始是忘带家里的钥匙、忘关水龙头之类的小事,但慢慢地连熟悉的路、熟悉的人也开始模糊。那时,爸爸妈妈忙着镇上新开的饭店,而我要上学,家里就常常只剩爷爷和周小胖。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我们回家后四处都没见着爷爷,而候在院前的周小胖看见是我们,似乎也很失望。

    “小胖,爷爷呢?”妈妈责问。周小胖茫然地看着妈妈。它还没有完全明白过来。后来,李婆婆告诉我们,说看见爷爷在岭上将周小胖撵回了家。

    我们开始找,可是没有找到。

    很晚的时候,我们才回到家里。“周小胖,爷爷不见啦!”回去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等候我们很久的周小胖狠狠地踹了一脚。

    “汪——汪。”这一次,周小胖好像听懂了,呜咽地叫了两声。过了一会儿,妈妈端食给周小胖时,却发现它不见了。

    “人不见了,连狗也跑了。”妈妈急得直掉泪。“是不是周小胖去找爹了?”爸爸猜测。于是,我们又拿上电筒,沿着大道,重新开始寻找。

    我们一路走,一路叫着爷爷和周小胖。大概过了三小时,我们借着月光、电筒光,突然发现对面的山坡上行来一人一狗。正是爷爷和周小胖!

    原来,爷爷早上准备去亲戚家,没想到遇上一熟人,唠叨了几句,就又给迷路了。因为,走的是人迹罕至的山路,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直到周小胖将他找到。自从发生这事后,爷爷走到那里,周小胖就跟到那里,无论爷爷怎么吼它、赶它,都死乞白赖地跟着。

    那年的暑假,在炎热的八月,妈妈和我带着爷爷,还有周小胖到爸爸开的饭店。因为客人多,我和妈妈忙着招呼客人,爷爷和周小胖在门口坐着。过了一阵,突然有人叫我们,说爷爷上了一辆中巴车。“周小胖呢?”我们问。“跟在车屁股后撵着。”

    爸爸忙骑着摩托车朝报信人说的方向追去。

    追上周小胖时,它已经累得不行了,嘴里甚至吐出了白沫,看到爷爷下车的瞬间,它居然一下趴在了地上。过了几天,它又恢复过来,只是左后腿无缘无故就给瘸了。

    以前它总是跟在爷爷的后面,“追车事件”后周小胖就绕到了爷爷的前面。它领着爷爷去菜地,领着爷爷去看庄稼,带着爷爷去村尾的樟树下乘凉,或是岭上晒太阳。这个时候的爷爷就像一个小孩子,周小胖走到那,他就跟到那,一如从前他走到那,周小胖跟到哪。

    后来爷爷住了几次院后便卧床不起了。陪伴爷爷的除了电视、收音机,便是周小胖了。爷爷是在一个栀子花开的清晨离去的。爷爷走的最后一刻,不是爸爸妈妈,也不是我陪在他身边,而是周小胖。爷爷去世后,周小胖在他的房里整整待了三天三夜。它不吃不喝,只是呆呆地趴在地上。

    周小胖没有了从前的生气,更加木讷,更加绵沓,走路也缓缓的,而无论多么软滑的食物都会在它的嘴里停留很久。过了一段时间,周小胖不知怎么找到了山坡上爷爷的坟墓。从那以后,它就常常慢慢地踱到那里,坐在那里,躺在那里,或是趴在那里,晒太阳,听鸟叫,或是就那么呆呆地看着远处。偶尔,它会站起来,用那只独眼,凝望着爷爷放在墓碑上的相片;“汪”,偶尔,它也会叫一声,仿佛在和爷爷说着什么。

    爷爷是走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而周小胖是走在一年后的金秋。它在我们家一共待了整整11年,我们一直不知道它真实的年龄,我们只是知道它寿终正寝。

(选自《意林》,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题目。

柳先生的正骨膏

刘玲海

    邾镇东大街新开张的药铺叫汉春堂,坐堂的先生姓柳,人称柳先生,从东北躲战乱来到邾镇。柳先生擅长骨科,跌打损伤脱臼骨折手到病除,据说,他熬制的外敷膏药正骨膏更是神奇,无论多严重的骨折,经柳先生手法复位后,贴上正骨膏再用竹片固定,少则十日多则一月,断骨愈好如初。

    日本人攻打邾镇的那天,一颗炮弹落在颜老爷的家里,三间大堂屋成了废墟,颜老爷正在前厅伺候他的花树,震得昏了过去。半日后醒来,他看到养在莲花缸里的那株花树,如小臂粗的树干被炸断,仅连接着一部分树皮,颜老爷两眼一黑又昏过去。那株树是儿子带回来的,儿子的喜好,颜老爷视为珍宝。儿子和他的部队在台儿庄与日本人决战时,壮烈殉国,老人把儿子的一捧骨灰埋在树根下,更是视树为生命。

    现在,儿子的树被日本人毁了,颜老爷像被挖了心一样。他失魂落魄地在院子的残垣断壁间转圈,不知如何是好。许久,他一下子想起柳先生,救人的命和救树的命都是救命,也是心急乱求医,柳先生成了他救命的稻草,一路跌跌撞撞来到柳先生的药铺,全不顾大街上枪弹横飞,见到柳先生颜老爷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柳先生来到花树前,小心地扶起来,把断茬对齐捏实贴上正骨膏,周匝固定木棍。三日后,树叶竟振作起来,十日后,树叶重新泛绿,一月后,树干断处长好了。

    颜老爷一脸泪痕,紧抓着柳先生的手说:“你救了我儿子,也救了我啊!”

    邾镇沦陷后,病人挤满了柳先生的药铺,断胳膊断腿的病人很多。这天,柳先生在药铺里配药,心里默念着药方,川续断十钱,右手去药匣抓药,放进左手的戥子里一称,正好。继续一味味抓药,骨碎补十钱、藏红花十钱……

    汉春堂的大门咣当一声开了,听声音不是手推开的,是脚踢开的。一群日本兵涌进来,后边还抬着一个嗷嗷乱叫的军官,候诊的病人吓得四处躲藏。

    翻译官提着手枪走近柳先生,说:“听说你医术高明,请你为少佐先生治伤,伤愈后重赏。”说着指指乱叫的日本人,“少佐先生率兵进山剿匪,被八路的地雷炸伤,两条腿骨头断了。”

    柳先生一怔,然后缓步上前,看看担架上那张被疼痛扭曲的脸,认识。邾镇沦陷后,这个日本人牵着一条凶犬,在大街上咬死咬伤的人不计其数。

    柳先生指点把病人放到诊床上,然后双手在断腿上拿捏,病人忽然疼得又叫起来,日本兵哗哗地拉枪栓,黑洞洞的枪口一齐对着柳先生。柳先生好像没看见,继续接骨,修正碎骨后外敷正骨膏再竹片固定。一条腿整好换另一条腿,有条不紊。

    “好了,隔日过来换膏药。”柳先生说着直起身去洗手,不再说话。翻译官放下大把银元,日本兵抬着少佐走了。

    隔日,翻译官抬着那个日本少佐来换膏药,又放下大把银元。

    又隔日,那个日本少佐被抬过来换膏药,翻译官再放下大把银元。

    这些日子,柳先生药铺里来治病的人越来越少,以致门可罗雀。

    半月后,日本少佐是拄着拐杖来的,两个日本兵扶着,见了柳先生露出一脸笑,不住地说:“你的,良民大大的!”柳先生也笑,只是不多说话。日本少佐换完药走了,当然还留下许多银元。

    柳先生听到大门口哗啦一声响,出门看,是颜老爷把他的莲花缸摔碎在柳先生的门口,还把莲花缸里的花树嘎吱一下当腰折断,去在地上愤愤而去,街上好多围观的人,恨恨地吐下唾沫,转身散去。

    柳先生一脸淡然。

    一个月后,是日本少佐自己走着来的,翻译官跟在后面抱着一坛酒。柳先生和日本少佐已成了熟人,最后一次换完药开始喝酒,喝酒的时候,推杯换盏很是热闹,一坛酒喝光还没尽兴,柳先生提议翻译官再去拿一坛酒来。

    翻译官抱着酒坛子回来时,日本少佐躺在地上已经死了,面目狰狞,胸口插着一把刀,刀柄深入,污血满地。

    柳先生在院里正给颜老爷的那棵花树换药,莲花缸换了新的,缸里的花树折断处周匝固定着木棍,花树枝青叶绿,一派盎然。

    刑场上,翻译官问柳先生:“你当初为什么给少佐先生医伤?”

    “我是医病的先生,不能坏了先生的名声。”柳先生说。

    “那你干嘛又杀死他?”翻译官追问。

    “我是中国人,不能坏了中国人的名声!”柳先生脱口而答。

(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第4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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