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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海南省文昌中学2015-2016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20世纪后期,陕西凤雏村出土了刻有“凤”字的甲骨四片,这些“凤”字的形体大致相同,均为头上带有象征神权或王权的抽象化了的毛角的短尾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鸑鷟,凤属,神鸟也。……江中有鸑鷟,似凫而大,赤目。”据此,古代传说中鸣于岐山、兆示周王朝兴起的神鸟凤凰,其原型应该是一种形象普通、类似水鸭的短尾水鸟。

    那么,普通的短尾鸟“凤”为何在周代变为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了呢?我们看到,在商代早期和中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只有鸟纹而没有凤纹,真正的凤形直到殷商晚期才出现,而且此时是华冠短尾鸟和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同时出现,可见“凤”是由鸟演变而来的。综观甲骨文和商代青铜器,凤鸟的演变应该是鸟在先,凤在后,贯穿整个商代的不是凤而是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在商人的历史中鸟始终扮演着图腾始祖的重要角色。

    《左传》记载郯子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九扈为九农正。”凤鸟氏成为“历正”之官,是由于它知天时,九扈成为“九农正”,也是由于它们带来了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殷人先祖之所以“鸟师而鸟名”,应该是由于这些随着信风迁批的鸟,给以少皞为首的商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四季节令的消息。

    对凤鸟的崇拜起于商代,其鼎盛却在周代。正是在周代,“凤”完成了其发展程序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变为神鸟凤凰。许多历史资料记载了周王室在克商前后对“天命”的重视。《尚书》“周书”十二篇中大量出现的“命”字多指天命,“殷革夏命”也是常见的语句。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结束后,紧接着就“不革服”,“格于庙”(来不及换衣服就到神庙参拜),这个“庙”自然不可能是周庙,而是商人的神庙。这说明周王室急于把商人的正统接过来,成为中原合法的统治者。周人之所以宣扬天命,归根结底在于强调“周改殷命”是出自天的意志和抉择。那么有谁能给周人带来“上天之命”呢? 根据当时的社会共识,最合适的就应该是“天的使者”——凤鸟。《国语》云:“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岁即岁星,鹑火即柳宿。古人把赤凤叫作鹑,看来周人选择克商的时间也是寓有深意的。

(摘编自何丹《试论中国凤文化的“历史素地”及其在文化类型学上的深层涵义》)

(1)、下列关于凤的形象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20世纪后期在陕西凤雏村出土的甲骨文中,凤都表现为短尾鸟的形象。 B、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作为凤属的鸑鷟是跟凫一般大的红眼睛水鸟。 C、综合甲骨文和上古文献记载看,凤的原型是一种类似水鸭的普通短尾水鸟。 D、在周代文化中,凤已经从短尾水鸟变成一种华冠长尾、祥瑞美丽的神鸟。
(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商代晚期的青铜器纹饰中,华丽而饰有眼翎的长尾鸟形状的凤纹还没有出现。 B、从青铜器纹饰和“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句话看,鸟是殷商人传说中的图腾始祖。 C、凤鸟知天时,九扈带来耕种、耘田和收获的信息,所以殷人先祖“鸟师而鸟名”。 D、周人的凤崇拜是从商人那里沿袭而来的,而周人的崇凤热甚至超过了商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后代所见的“凤”并不是自然界的一种鸟。在中国文化史上,凤的形象最为重要的演变开始于殷商晚期,最终完成于周代。 B、周文王、周武王都曾称臣于商纣王。为了表明自己是商朝先王的臣下,周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结束后,马上就参拜了商人的神庙。 C、《尚书》“周书”是记载周王朝史事之书,在“周书”十二篇中大量宣传天命、“殷革夏命”,实际上就是在宣传“周改殷命”。 D、周人之所以把牧野之战克商的时间定在甲子日,即岁星在鹑火的时候,就是因为鹑是赤凤,而赤凤将带来“上天之命”。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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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典,也叫用事,是指人们在行文中引用(或借用)前人的言论和事迹等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用典作为一种文学修辞,如刘勰所说的“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其功能主要是使文辞更为含蓄和典雅。

    中国古代用典修辞早就有之。在20世纪西方文论中,出现了“互文性”的说法,它大体的意思是:一个文本不可能完全是自己的创造,一定是从别的文章中引用了、化用了某些成分;或是明写,或是化在自己的文章中。其实这个说法与中国古代的用典的意思差不多。用典变成了“互文性”,传统的文学修辞法变为现代的文学修辞法。

    那么,用典与社会文化有何联系呢?

    首先,用典这种文学修辞方法与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正是社会精神文化的不断生成导致了用典这种文学修辞。社会精神文化的最初的生成可能是从民间到上层的,下层的百姓在劳动的实践中,由于有感受、有需要,形成了最初的歌谣。历史已经证明,下层劳动者创作的歌谣,必然会被上层的士人看中,于是拿过去加工,成为诗歌或其他作品。这种情况一代又一代这样持续下来。而士人从下层劳动者那里“拿过来”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用典”了,他们可能增加或减少一些字句,改变一些字句,或者师其意而不师其辞……这过程从广义上说,就是用典。中国士人加工、改造、整理过的最早的诗歌(如《诗三百》),不断被后人“引用”或“化用”,创作成新的诗歌作品,这就更是“用典”了。因此“用典”是精神文化生成过程的重要一环,也可以说,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使“用典”成为一种文学修辞,“用典”是社会精神文化生成的产物。

    其次,再从社会精神文化的发展看,一方面是一代又一代的文化创造,另一方面是后一代的文化总是从前一代、前几代的文化里面继承一些成分。这继承中,必然要引用前代若干具体的资料,以说明新的文化意义,这就是典型的“用典”了。若用刘勰的话来说,文学的发展离不开“通变”两个字,“变”是根据现实状况提出新主张、写出新篇章,这是对古之变;“通”就是要学习古典,熟悉古典,吸收古典,使“变”建立在“通”的基础上。那么在这“通变”中,“用典”也就自然成为创造中重要的环节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各个时代的社会文化情况不同,士人崇尚的风气不同,这又区别出“用典”的多少、好坏等。为什么到了宋代,会出现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把“用典”推到极端,提出“夺胎换骨”和“字字有来处”的主张呢?这就与宋代士人推崇的风气有关。他们更看重书本,而看轻了生活,或者说从现实逃向书本领域。黄庭坚生活的时代,现实社会问题堆积如山,如与北方民族矛盾已经十分严重,内部纷争不断,而他们觉得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解决不了,他们逃向书本是他们与现实矛盾无法协调的产物。这样,黄庭坚看重的是杜甫和韩愈的诗“字字有来处”。

以上所述,说明了文学修辞中的用典的种种情况,其最深根源仍然在社会文化中。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文化的状况孤立地来理解文学修辞中的种种问题。 (摘编自童庆炳《社会文化对文学修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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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会说,幸福这个东西很难说,好像是很主观的感觉,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确实是这样,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但是,你若深入地问一下,为什么会不一样?其实还是有标准的。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从大的方面来说,其实是体现了价值观的,就是你究竟看重什么。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幸福是我们一切行为的终极目标,我们做所有的事情其实都是手段。一个人想要赚钱赚得多一点,这本身并不是目的,他是为了因此可以过幸福的生活。有人可能就要反驳了:我不要那么多钱,也可以幸福,比如说我读几本好书,就会感到很幸福。其实对后一种人来说,读书就是他获得幸福的手段。

    对于什么是幸福,西方哲学史上主要有两种看法、两个派别。一派叫做“快乐主义”,其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近代以来,英国的一些哲学家,如亚当•斯密、约翰•穆勒、休谟对此也有所阐发。这一派认为,幸福就是快乐。但什么是快乐?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身体健康、灵魂安宁,就是快乐,就是幸福。他们还特别强调一点,人要从长远来看快乐,要理智地去寻求快乐。你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眼前的快乐,而给自己埋下一个痛苦的祸根,结果得到的可能是更大的痛苦。另一派叫做“完善主义”。完善主义认为,幸福就是精神上的完善,或者说道德上的完善。他们认为,人身上最高贵的部分,是人的灵魂,是人的精神。你要把这部分满足了,那才是真正的幸福。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苏格拉底、康德、黑格尔等,包括马克思,他们强调的是人的精神满足。

    这两派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都十分强调精神上的满足。如伊壁鸠鲁强调,物质欲望的满足本身不是快乐,物质欲望和生命本身的需要是两码事。生命需要得到满足那是一种快乐,但是超出生命需要的那些欲望反而是造成痛苦的根源。约翰•穆勒则强调,幸福就是快乐,但是快乐是有质量和层次的区别的,一个人只有各种快乐都品尝过了,他才知道哪一种快乐更深刻、更持久、更强烈、更美好。

    在中国哲学里,我感觉,道家比较接近“快乐主义”,尤其是庄子强调生命本身的快乐,还强调精神自由的快乐,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快乐。儒家比较接近“完善主义”,儒家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最高的享受就是道德上的完善。

    也有哲学家认为,幸福是根本不可能的。最典型的就是德国哲学家叔本华。他说人是受欲望支配的,欲望就意味着匮乏,你缺什么往往就对什么有欲望,而匮乏意味着痛苦。所以,欲望没有满足的时候你是痛苦的,但是欲望满足以后,人是不是就快乐了呢?非也。欲望满足以后是无聊。叔本华说,人生就像钟摆一样,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幸福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们仅仅从满足身体的、物质的欲望层面来理解的话,幸福确实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们超越欲望层面来看幸福,这个观点就不成立了。比如你非常爱读书,你渴望去读那些好书,你知道一些好书在等着你读,那个时候你会痛苦吗?你不会。读完了以后你会无聊吗?不会。你感到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你会因此快乐。这就进一步说明,我们谈幸福问题,一定要超越纯粹欲望的层面,要从价值观角度去谈。

(摘编自周国平《幸福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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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林外吏》作为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与当时人们的宗教信仰几乎完全背离。清代,小说日益为受过良好教育的文人所作,他们厌弃流行的因果报应的迷信观念。吴敬梓也是如此。他对社会各个阶级的人们有着广泛的接触和认识,目光变得敏锐。同时,他以他的朋友和一些著名的历史人物为创作原型,用讽刺的笔触现实地刻画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意在将小说从流行宗教的羁绊中解放出来。

    此前的《西游补》《醒世姻缘》皆系纯粹虚构之作,它们的作者仍然用职业说书人的惯用文辞。相反,《儒林外史》则极少这样做,在这部小说里,多运用口语化的散文笔调,使得描绘的片段第一次与叙述的正文有机结合起来,让那种运用诗词和骈文进行的雕琢描写明显消失。作者有意避免那些公式化的诗词描绘用语,从而证明他已根据自己对不同人物和地点的观察来描写。南京、杭州等江南城市中的美丽风光和丰富的日常生活在作品中得到生动的再现。此外,方言和俚语已很少使用,他已自觉地使用“国语”或民族的白话写作,这种纯净和富有表现力的叙述文体,成为晚清和民国初年的小说家竟相模仿的对象。

    吴敬梓写作的时代,正值乾隆年间,满族统治达到极盛阶段。他的小说写的是先朝明代事情,他对于退出官场的正直性格的褒奖经常被认为是对满族统治的间接批评。但是在他现存的著作中却找不到任何可以说明他有意和统治者不合作的例证。吴敬梓把他的小说假托在明代不仅是便利的缘故,而是他对明代历史表现出积极的兴趣并予以尖锐深刻的评论。

(节选自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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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微信 谨防病态

    过去总说我们的阅读量低,其实,那要看阅读什么,读书的数量确实不高,可读微信的时间和数量,恐怕在世界上都数一数二。

    不妨看看四周,无时无刻不在那里看微信,可以说是任何地方的风景。开会、上课、听讲,凡是低着头的,十有八九是在读微信;上班时间看微信,已经成了常态行为,更何况微信与工作有关的也不在少数;坐公交、乘火车 ,等在候车室、候机室、候诊室里,盯着微信的恐怕占大多数,幸亏飞机上不许开手机,否则,读微信的比例大概接近百分之百。从前纸质媒体独占天下时,蹲厕所看报是一景,今天,上厕所不看微信的还剩下多少?

    微信的诞生,当然是好事,让阅读大大提速,看什么都变得无比便捷,可这种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微信量也很容易令人沉迷。

    须臾离不开微信,一刻不盯着微信就有如失魂落魄,这已经是很多人的生活常态;一家几口各看各的微信,还互转互动,这已经是当今家庭生活的普遍景致。姑且不说在看微信中度过的生活究竟是好是赖,仅是把阅读都耗费在微信里,就会让原本已经少得可怜的读书时间更无一席之地。

    书痴,古往今来向来都是少数,但微信痴如今正与日俱增。阅读微信一旦成瘾,茶饭无心、睡眠不足、耽误了正事,恐怕就是病态了,不仅无益于身心健康,而且还会带来诸多副作用。因为这种病态阅读常常是排他的、痴迷的、偏听偏信的,即便谬误就在眼前,也浑然不觉。

    尽管读微信也是阅读,好微信就是好文章,好的微信公众号就是一张好报纸、一本好刊物,甚至是一部便携式的好书,可是,阅读那些转来发去的微信时你也会发现,这毕竟有别于书籍、报刊。

    个人间转发的微信大多是单向的,很少能看到相左的意见,即使有,往往也难得再次转发到同一个人的手里。这还不如阅读报刊,起码不同的说法、争论的意见都可以相继呈现;更不如网页,不但有不同的声音,而且还有纠错的跟帖及时出现。前些时候,一则大学生只因掏了家门口的鸟窝而被判重刑的消息,除在报纸、网络上竞相传播外,在微信里更是频频转发,可当真相披露出来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都有报道,唯独相关真相的微信却在转发中不见了踪影,于是,就给只专注于微信传播的人留下了极为片面的印象。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微信群遍布的今天,可谓特别恰当的形容。不少微信群正日益走向近亲繁殖,在相同认知、经历、层次、职业的人组成的各类微信群里,传播的微信都在相同水平上徘徊,所以,沉浸、徜徉在这样的微信群中,很难受到启迪和提升,大家需要的只是纵情宣泄和盲目点赞,以致很多错误百出的微信可以反复疯转。有的微信传递的消息说是昨天的,可照片和视频里的着装都与季节不符;有的微信说得尽管慷慨激昂,可连基本常识都是错的,年月日都没说对,但又有谁在乎这些呢?

    阅读微信有可能成为病态,而转发微信也可以变成许多人的癖好,转得瘾头十足。为了获得转发量,不惜用“转疯了”“不能不转”“是中国人就转”“有良心的就转”等词语作为噱头,可等你打开一看,恐怕只有没良心的才会转了。不过,这种自以为是的微信转发,却很合乎病态阅读的胃口,只图叫座,不顾事实。

阅读微信原本是好事,转发微信也不是什么坏事,但不能过度,过度就会陷入病态,病态的结果就是误了别人,也误了自己。

(摘编自《人民日报》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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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诗经》

    《诗经》是一个谜,它有太多的秘密没有揭开。可是,它实在太美了,使我们在殚精竭虑不胜疲惫的解谜失败之后,仍然对它恋恋不舍。

    《诗经》与我们的距离主要体现在我们对它的无知上。我可以稍微武断一点地说,有关《诗经》的现有“学术成果”大多数是出于推断与猜测。对很多问题我们都各持见解而互不相让。即便有些问题看来已被“公认”,但那也正是全体的无能为力。我举几个例子。

    正如大凡神圣人物总有一个神秘出身一样,《诗经》的出身也颇扑朔迷离。为了解答这个问题,便有了“采诗说”和“献诗说”。班固和何休都有“采诗”之说,且都说得极有诗意。但仔细推敲他们的说法,却并无任何历史根据。司马迁就没有这种说法,《左传》中也无这种说法。但我们却又无力驳斥班固和何休,因为他们的说法虽然缺乏证据,却是一个合理的推断。更重要的是,否定这个说法,我们并不能提供一个更合理的说法。

    与国风“采诗”说相配合的,便是大、小雅的来自“公卿至于列士”的“献诗”。这种说法也只有《国语》“召公谏厉王”中的一个孤证,且这“公卿至于列士献诗”之“诗”是否为公卿列士自作也成问题。况且,就一些尖锐的讽刺之作看,像《小雅·十月之交》中对皇父等七个用事大臣的点名揭批,大约也不是“献诗”的好材料。

    《诗经》的搜集固然是一个问题,然而集中起来的诗,要把它按一定的规则编排成书,又是哪些人?最后毕其功的人是谁?司马迁说此人是孔子,这当然是最好的人选,但司马迁并没说明他这么说的证据。这个说法也受到后人的质疑。

     就《诗经》本身,它的作者是一个更大的问题,但学术界已不把它当作问题,大家一致得过且过了。抗战前,朱东润先生在武汉大学《文哲季刊》上对“国风是民歌”的说法提出理据充分的质疑,却不见有什么反响。1981年朱先生又出版《诗三百篇探故》,仍没见什么回应。我私下认为这种尴尬其实很好理解:大家都不愿再惹事,得过且过。

    上述种种学术疑问并不影响我们对《诗经》的欣赏和喜爱。正如一位绝世佳人,她吸引我们的是她的美丽和风韵,而不是她的身份和背景。

    据《世说新语》载,东晋谢安曾问子弟《诗经》中何句最佳。他的侄子谢玄答:“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是《小雅·采薇》末章的几句,确实很美,但如果谢太傅问我,我一定回答《陈风·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月亮出来明晃晃啊,那个美人真漂亮啊。步履款款身苗条啊,我的心儿扑扑跳啊。)

    我曾用“天堂的三个元素”来评述这首诗。美是一种没有峭壁的高度,她不压迫我们,但仍让我们仰望;她不刺戮我们,但我们仍然受伤。她如此接近我们,却又如此远离我们;如此垂顾我们,却又如此弃绝我们。这个美丽的女子,是月夜的一部分,或者说,月夜是她的一部分,她与月已经构成了圆满,我们已无缘参与其间,但她如皎月泻辉般辐射出来的美,还是灼伤了我们的心。对这澄澈圆融的境界,我们能介入其中的,不,能奉献与之的,也只是这颗怦然而动的心……明月、美人和我们的心,是这首诗的三个主要意象。要知道,自然、美人和我们:天堂只要这三个元素就够了。

    《诗经》305首,美丽的诗篇触目皆是,我只是举了一例。《诗经》毕竟是“诗”,我们要把它当“诗”来读。只有这样,才能挽救被学者们弄得面目可憎的古代诗歌的清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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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范畴中的悲剧性

    悲剧和喜剧这一对范畴在西方美学思想发展中一向就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悲剧和喜剧都属于戏剧,在分谈悲剧与喜剧之前,应先谈一下戏剧总类的性质。戏剧是对人物动作情节的直接摹仿,不是只当作故事来叙述,而是用活人为媒介,当着观众直接扮演出来,所以它是一种最生动鲜明的艺术,也是一种和观众打成一片的艺术。人人都爱看戏,不少的人都爱演戏。戏剧愈来愈蓬勃发展。黑格尔曾把戏剧放在艺术发展的顶峰。西方几个文艺鼎盛时代,例如古代的希腊,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西班牙和法国,浪漫运动时代的德国都由戏剧来领导整个时代的文艺风尚。我们不禁要问:戏剧这个崇高地位是怎样得来的?

    多研究一下“儿戏”,就可以了解关于戏剧的许多道理。首先是儿童从游戏中得到很大的快乐。这种快乐之中就带有美感。马克思论劳动,也说过美感就是人使各种本质力量能发挥作用的乐趣。因此,不能否定文艺(包括戏剧)的消遣作用,消遣的不是时光而是过剩的精力。要惩罚囚犯,把他放在监狱里还戴上手铐脚镣,就是逼他不能自由动弹而受苦,所以囚犯总是眼巴巴地望着“放风”的时刻。戏剧是一个最好的“放风”渠道,因为其它艺术都有所偏,偏于视或偏于听,偏于时间或偏于空间,偏于静态或偏于动态,而戏剧却是综合性最强的艺术,以活人演活事,使全身力量都有发挥作用的余地,而且置身广大群众中,可以有同忧同乐的社会感。所以,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作为戏剧,都可以产生这种内容最复杂也最丰富的美感。

    不过悲喜毕竟有所不同,类于悲剧的喜感,西方历来都以亚理斯多德在《诗学》里的悲剧净化论为根据来进行争辩或补充。依亚理斯多德的看法,悲剧应有由福转祸的结构,结局应该是悲惨的。理想的悲剧主角应该是“和我们自己类似的”好人,为着小过失而遭到大祸,不是罪有应得,也不是完全无过错,这样才既能引起恐惧和哀怜,又不至使我们的正义感受到很大的打击。恐惧和哀怜这两种悲剧情感本来都是不健康的,悲剧激起它们,就导致它们的“净化”或“发散”,因为像脓包一样,把它戳穿,让它发散掉,就减轻它的毒力,所以对人在心理上起健康作用。这一说就是近代心理分析源——弗洛伊德的“欲望升华”或“发散治疗”说的滥觞。他认为,人心深处有些原始欲望和文明社会的道德法律不相容,被压抑到下意识里形成“情意综”,作为许多精神病例的病根。但是这种原始欲望也可采取化装的形式,例如神话、梦、幻想和文艺作品往往就是原始欲望的化装表现。弗洛伊德从这种观点出发,对西方神话、史诗、悲剧乃至近代一些伟大艺术家的作品进行心理分析来证明文艺是“原始欲望的升华”。这一说貌似离奇,但其中是否包含有合理因素,是个尚待研究的问题。他的观点在现代西方还有很大的影响。

(选自朱光潜《谈美书简》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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