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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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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福建师大附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求画

郑武文

    忙完公务,已是黄昏,县令执一柄轻罗小扇,布衣软鞋在潍河边漫步。

    路过泥坯小房,没有院墙,一位清瘦的老者正在煮鱼。看到县令进来,呵呵一笑,并不多言,如同邻居串门,只是拿了一个小凳请县令坐下。老者三缕长须,面皮白净,并不像农人,倒似读书之人。相比之下,倒是县令黑瘦面皮,几根乱蓬蓬的胡子,更像风雨中谋生的样子。

    老者拿出粗瓷大碗从锅里舀上一碗鱼肉。再倒上半碗自酿的老酒。两人一碰,哈哈大笑。县令得知老者确是读书之人,姓王,是一个落魄秀才,卖点字画为生,暇时到面前的潍河里打点鱼虾,自己食用。

    县令怕老者惶恐。只道自己是江南之人,来此做点生意。看天色愈晚,方才起身告辞。隔几日再来,县令自备酒肉,两人把酒言欢,谈古论今,相见恨晚。

    县令有次来访,发现王秀才正在作画。县令在旁边观望。微微摇头。过几天再去,问老者:“王兄的画卖得可好?”王秀才苦笑一声,指指身后的画轴:“生意颇苦,难抵米炊。”县令说:“不怕得罪老兄。老兄的画,匠气颇重而力道不足,还需改进。”随即拿起案子上的笔,轻轻一描,顿显虬枝劲骨,力道遂出。王秀才不禁惊呼一声:“先生神笔也,可否收小生为徒?”县令扶起跪拜的王秀才,呵呵一笑:“收徒不必了,咱互相切磋,我倒可勉强指点一二。”于是指点了王秀才几处地方,告知要循序渐进,就告辞了。

    过了几日又来,看王秀才所画,并没长进,不禁叹了一口气说:“看来王兄作画,还需要时间。在下不才,卖弄一下,给你画一幅图画,你只需每日临摹,过一段时间再说。”王秀才很高兴,拿来一张大宣纸,说:“老叟眼有点花了,还请先生画大一点,看得清楚。”县令画的是一幅《墨竹图》:在月光下竹子被清风刮得努力折向一边,却有一股宁折不弯的不屈之势。画完题词:一肩明月,两袖清风。

    王秀才在旁边看呆了,待到最后,扑通一声跪到地上:“父母官大人请盖印章!”县令哈哈大笑:“缘何知道是我?”王秀才说:“当今天下,能有此气魄、画工之人,除了潍县县令郑大人再无他人。”县令哈哈大笑:“既然知道是我,也不枉我们相交一场,就依了老兄。”随即拿出印章盖上。

    过了几日,郑板桥在县衙处理公文,下人来报钱府请赴宴,特别交代有宝贝要让大人看。这钱德贵是有京城背景的潍县大户,多方求郑大人字画不得。县令生性好奇,听说有宝贝,忍不住想去看看。

    到了钱府,只见县里士绅豪族都已到齐。大家把县令迎进去,让到上座。钱德贵说:“此有当朝名家一幅《墨竹图》,堪称力作,应为难得宝贝。只是在下尚不敢确定真伪。”

    随即展开。郑板桥一看,脑袋一下子就大了:正是几日前给王秀才画的《墨竹图》。周围人一边恭维,一边大声赞叹……

    钱德贵更是得意忘形,来到郑板桥面前:“郑大人,老夫所得字画,是您的画,还请鉴别一下真伪啊!”

    郑板桥哈哈大笑:“拿来我看。”几个人小心翼翼捧过来,郑板桥拿在手里端详了,随即迅速扯为碎片,扔进旁边的鱼池里,怒道:“赝品!纯为辱我清名!”旁边的人来不及反应,刹那间目瞪口呆。好久,才有人说:“可我们鉴定,确是大人真迹啊。”郑板桥脸一绷:“荒唐!我自己的作品,难道真伪还要别人来说吗?各位请继续,老夫这就去查一下此事,辱我清名事小,欺骗钱老爷罪不可恕!”

    遂扬长而去。

(选自2014年第ll期《佛山文艺》,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在情节结构的设置上很有特色:开端发展用大量文字叙写京城大户钱德贵费尽心思骗得郑板桥《墨竹图》,引君入彀;高潮结尾部分则是郑板桥在钱德贵得意忘形之际,将自己的亲笔画作迅速扯为碎片,出手反制后扬长而去。 B、小说的中心事件是写如何获得郑板桥的字画,求画的“求”字褒义贬用,在此显得更加讽刺,说明郑板桥字画难求,以欺骗手段得到字画也是“求”的另一种境界。 C、小说通过塑造郑板桥这个清洁廉明的官员兼画家形象,给我们揭示了做人应正直、诚信,不为豪强权贵所曲,以及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邪不压正的主题。 D、根据小说情节分析,王秀才骗画能够成功,原因有三:以一副落魄秀才样骗取信任,使人起爱护之心;利用和郑板桥相见恨晚情绪,博得信任;以自身学画无法长进,使郑板桥起羞愧之心,从而骗得字画。 E、小说以郑板桥这一为官清廉的形象,体现了作者希望当今官员要为官正直,不要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愿望。
(2)、小说主人公县官郑板桥这一人物形象有那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这篇小说为什么用“求画”做题目?

(4)、小说中钱德贵特别交代请郑板桥鉴定墨宝,聚众鉴赏,作者写这些情节表现出钱怎样的心理状态?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倒 立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孙大盛今晚在一号楼西餐厅设宴招待我们—-他的中学同学。

大盛人没到笑声先到了。听到孙大盛的笑声,先到的同学们松散的身体突然地紧张起来,连看起来平静如水的谢兰英的腰身也微微地挺了挺,我原来是不想站起来的,但我身体自己站了起来。

孙大盛在我们眼前出现了,只见他上身穿一件金黄色的半袖T恤衫,下穿一条黑裤子,肚子有点凸,他的头发一根是一根,看起来十分珍贵。我只觉得眼前这个人不是从那个偷樱桃掉到我家猪圈里的孙大盛成长起来的,就像一匹老驴是不可能从一头牛犊子成长起来一样。

孙大盛和大家打过招呼,笑眯着眼,站到谢兰英面前。

“‘小茅房’你把谢兰英管得太严了吧?”歪着头问

“小茅房”动作夸张地说,"你看看我样子,哪里能管得了她?"

"有什么冤屈尽管对我说,"孙大盛紧盯着谢兰英的脸道,"本官为你做主!"

孙大盛又笑眯眯地对着我走来。我本来想喊他一声"弼马温"——这是上小学时我亲自给他起的外号——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魏大爪子,你今晚上可是焕然一新啊!"孙大盛用手捻着我的衣袖,笑着说,。

众人哈哈大笑。

孙大盛招呼着众人说,“坐下坐下!”他拍拍身边的椅子,说,“谢兰英,你靠着我坐。”

谢兰英别别扭扭地说:“我坐在这里就行了……”

“不行,”孙大盛说,“现在讲究跟西方接轨,女士优先。”

“孙部长让你坐,你就坐嘛!”“小茅房”说。

“挪过去,娜过去!”董良庆把谢兰英拉起来,将她扯到孙大盛身边的待子上按坐下去。

一个美丽的服务小姐转到孙大盛身后,轻轻地问:“孙部长,喝什么酒?”

孙大盛扫了我们一眼,说:“老同学聚会,当然喝白酒!”

“我不喝白酒。”谢兰英说。

“你又扫兴!”“小茅房”瞅了谢兰英一眼。

小姐往每个人面前的酒杯里倒酒,谢兰英护着酒杯说:“我真的不能喝!”

“不能喝也得倒上看着!”孙大盛说。

孙大盛端起酒,说:“各位老同学,多年不见,这杯酒我敬你们,都干了!”他举杯一饮而尽。这点小酒算得了什么,我一仰脖子就干了,其他几个也干了,惟有谢兰英没干。孙大盛把她的杯子端起来,举到她的面前,说:“连这点面子都不给是不是?”

“我真不会喝……”

“你会不会喝水?”孙大盛问。

“喝水当然会了。”谢兰英说。

“会喝水就会喝酒!”孙大盛说。

“就是一杯耗子药你也喝下去,”“小茅房”恼怒地说。

“那好吧”,谢兰英说,“我豁出去了。”她端起酒杯,先喝了一小口,龇牙咧嘴地说,“真辣.”然后一仰头,就把杯中酒喝干了。

黄良庆端着一杯酒,转到孙大盛身边,说:“孙部长,我敬您一杯!”

孙大盛说:“酒桌上只有同学,没有部长,谁破了这个规拒就罚谁三杯!”

“下不为例,下不为例!”董良庆说。

“先罚!“孙大盛说。

董良庆连喝了三杯,然后又倒满一杯,说:“老同学,我敬您一杯!”

大家轮流向孙大盛敬酒。轮至。“小茅房”时,他自己先喝三杯,说:“我先罚了,孙部长,老同学敬您一杯!”

“这不行,”孙大盛说,“故意犯规,加罚三杯!”

“小茅房”连干三杯,说:“二三得六,三三见九,孙部长,现在可以敬您一杯了吧?”

孙大盛与“小茅房”碰了杯,说:“数学学得不错嘛!”

“我当了十年书店会计,当了八年副经理,还兼着会计!”“小茅房”似乎有点伤感地说。

“还好意思说,”谢兰英说,“你混出了个什么样子?”

孙大盛端起酒杯,说:“谢兰英,来,老同学敬你一杯。”

“我已经喝了三杯了,再喝就醉了。”

“知道自己喝了三杯就说明还没醉,再说了,喝醉了又怎么样呢?人生难得一次醉嘛!”

“对,人生难得一次醉,”“小茅房”说,“孙部长让你喝,你只管喝就是!”

“我真地豁出去了!”谢兰英端起酒杯就干了。

“谁都可以发牢骚,就是你‘小茅房’不能发牢骚!”孙大盛说。

“为什么我就不能发牢骚?”“小茅房”说。

“你小子把我们的校花拔了!”孙大盛说,“大家想想谢兰英在校宣传队那会儿……唱就唱,跳就跳,还能倒立着行走……全县的人民都知道一中有一个女孩子能倒立着在舞台上转十八圈!”

“老了……”谢兰英眼睛闪着光说。

“你不老……”孙大盛眼睛闪着光对谢兰英说,“怎么样,给老同学们表演一个?”

“你要让我出洋相?”谢兰英说。

“来一个……”孙大盛直盯着谢兰英,执拗地说。

“不行了……再说,我也喝多了……”

“大家鼓掌吧!”孙大盛说。

“真不行了……”.

“你真是狗头上不了金盘托!”“小茅房”说。

谢兰英站起来,说:“你们非要耍我的猴!”

“谁敢?”孙大盛说。

谢兰英走到那个小舞台上,抻抻胳膊,提提裙子,说:“多少年没练了……”

“我揭发”“小茅房”说,“她每天都在床上拿大顶!”

"放屁!"谢兰英骂着,拉开了架势,双臂高高地举起来,身体往前一扑,一条腿抡起来,接着落了地。但是没有停止,她咬着下唇,鼓足了劲头,双臂往地下一扑,沉重的双腿终于举了起来。她腿上的裙子就像剥开的香蕉皮一样翻下去,遮住了上身,露出了两条丰满的大腿和鲜红的短裤。大家热烈地鼓起掌来。谢兰英马上就觉悟了,她慌忙站起,双手捂着脸,歪歪斜斜地跑出了房间。

(选自莫言短篇小说《倒立》,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血乳

于中飞

    灾难来临的那一刻,她正给孩子擦洗身子。

    5月的阳光很灿烂,从门缝窗棂间挤进来,在浴盆里跳跃成一片耀眼的白。孩子咯咯笑着,舞动着圆滚滚的小胳膊,憨态可掬。抚摸着孩子白白嫩嫩的肌肤,她心田里漾起阵阵温热的涟漪。

    一切是那么的突然,她刚站起来伸展一下腰身,脚下的地板就猛烈地摇晃起来。桌上的洗澡用具稀里哗啦撒了一地,接着,门窗变形了,墙壁裂开了,房顶上的漆皮大片大片地脱落。地震!她脑子里念头一闪,俯身抱起孩子朝门口跑,不想,脚下一滑,她跌倒了。还没等她爬起来,轰隆一声,房顶便坍塌下来了……

    孩子嘹亮的哭喊声惊醒了她。借着透过楼板缝隙的一丝微弱的光线,她看到眼前一片狼藉,残砖断瓦,灰尘弥漫。洗澡间窄小的空间救了她和孩子。一块楼板斜刺里架在墙壁上,形成一个夹角,使她和孩子幸免于难。但她的双脚却被楼板死死地卡住了,疼痛难忍,丝毫动弹不得。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后,她吓坏了,扯着嗓子喊救命,又腾出手来疯了似的拼命去推那楼板,但都无济于事。

    废墟中到处是哭喊声、呼救声、呻吟声。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她也禁不住失声痛哭。她才22岁,她不想死。

    孩子哭累了,在她怀里酣然入睡,她被压的双脚开始变得麻木,嗓子干得冒烟,原本清醒的大脑也变得昏昏沉沉。

    不知什么时候,孩子又醒了,挥舞着小手在她怀里乱抓乱挠。她知道,孩子饿了,可到哪里去弄吃的呢?

    她摸索着擦去孩子脸上的泪水,指尖拂过孩子的小嘴时,被孩子一口含住,吧唧吧唧地吮出响来。她鼻子一酸,眼泪又出来了:可怜的孩子,你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命运不该对你我如此残忍啊!

    天,黑了又亮,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双脚已完全没了知觉,脑袋嗡嗡作响,眼皮沉甸甸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一点一滴地从身体里流逝。

    四十多个小时后,救援队在瓦砾堆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她趴在地上,双肘撑地,整个上半身向前匍匐着,样子很古怪。当人们搬动她那还温热的身体时,突然惊奇地发现,她的怀里竟然抱着一个四五个月大的孩子!孩子毫发无损,闭着眼睡得正香。就在人们惊叹于生命的奇迹时,有武警战士发现,孩子妈妈的十个手指尖竟都结了血痂!

    原来,做妈妈的咬破了自己的指头,用鲜血延续了孩子的生命!

    再次审视弱小的她,人们的内心被什么东西触动着,泪水在人们的脸上恣意纵横,几个年轻的武警战士背过脸呜呜地哭出声来。

    ——其实人们并不知道,她只是医院的实习护士,上岗才3天。她没有结婚,甚至,连男朋友都还没找。那个孩子,是她的一个普通病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史学大师许倬云

    许倬云1928年出生于无锡大族,出生时手脚弯曲,一直不能动。直到七岁才能坐在椅子上,长大后肌肉不发达,终生借助双拐行走。小时候,许倬云没法上学,只能在家自修。时任厦门海关监督的许风藻,人文学术素养很高,经常给儿子随机指点:给他讲数学、讲历史、讲语文,教他有关战争史、政治学与外交学等。许倬云起初爱看武侠小说,许风藻说:“你别老看武侠小说,好好看看《史记》。”于是许倬云从十来岁开始读《史记》《左传》,读了许多古书。

    1934年,许倬云随父亲移居沙市荆关监督公署。抗战开始后。因沙市地处要冲,逃难的人经此转往四川,川军也经此开赴前线。在沙市家门口的下马石旁,眼看见一队队川军开往台儿庄,有许多士兵还是小孩子,只有七八岁的许倬云,因毋亲一句话,“这些人可能再也回不来了”,一夜之间长大。当时许倬云父亲负责供应军粮民食,许家人也枕经常随着军队转移,或者随着难民逃难。很多时候,许倬云被摆在一个土墩、石磨、板凳上,作为一个旁观者。满目所见,尽是战火纷飞,流离失所,生离死别,知道了什么叫饥俄,什么叫恐俱。也因此。许倬云看到了中国最深入内地的农村,看见最没有被外面触及的原始原貌。七十年后回顾起这段往事,许倬云还是忍不住伤心流泪。

    1949年,许倬云随家人迁台,考入台大外文系。因为中文和历史考得好。在傅斯年的建议下转入历史系一直读到硕士毕业。当年的台大大师云集,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去接触不间的思想、不同的学派,也可以选择不同的课题。再加上当时上课常常是一个人一班,等于几个名师一起训练许倬云。这在以后是不可想象的学习条件。许倬云终生感激这些不同风格的老师,每个人都给他一些东西,他没有走任何老师的路,而是自己走出一条路,这条路受每位老师很大的影响。

1957年,时任“中研院”考古所助理研究负的许倬云,获得纽约华侨徐铭信提供的1500美元奖学金,赴芝加哥大学攻读历史学博士。在芝大的五年,许倬云在学术上突飞猛进,除了历史以外,他还接受了社会学、宗教学以及计量统计学方面的训练,也熏染了芝大“眼光宏阔”的学风、大问题意识,这些影响了他一生的治学方向。不过,何炳棣在回忆录中,对芝大这种学风颇有微词﹣﹣只做“世界第一流的学问”。2010年“中研院”为许先生庆寿,院士杜正胜如是评价:“许先生最大的影响不在于上古史,而在于所引入的那种关注社会经济领域的研究视角。”

    在两岸三地,许伴云影响更大的可能是大众史学的写作。近二十年来,他陆续山版了《万古江河》《从历史看管理》以及新近出版的“许倬云说历史”系列四册等几十种,有的是精心撰著而成,有的则是根据在企业、高校讲座的课件整理而成,都有着一以贯之的内在理念一﹣关注与当下、与中国相关的大问题。或许,这种文字背后的问题意识和情怀,也是许先生的书收到白领、商人、学生等阶层喜爱的原因。

(摘编自云君《许倬云:旁观者的深思》、冯俊文《许倬云:一位历史学家的奥德赛》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3月4日﹣)出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1980年随父移民到美国加州的圣荷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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