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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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吉林吉林五十五中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狗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亲爱的……”克纳普斯叹了口气,“您那米尔卡要是一条公狗,也许我会买下它,可是……”

    “米尔卡不是公狗?”中尉不胜惊讶,“克纳普斯,您怎么啦?米尔卡不是公-狗!哈哈!那么照您看它是什么?母狗吗?哈哈哈!这孩子,可真行!连个公狗母狗都分不清!”

    “您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瞎子或者是不懂事的娃娃……”克纳普斯生气了,“当然是母狗!”

    “说不定您还会说我是一位太太吧!唉,克纳普斯,克纳普斯!亏您还专科学校毕业哩!错啦,我亲爱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纯种公狗!而且它比任何一条公狗要强十倍,您却说……不是公狗!哈哈……”

    “对不起,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您……您简直把我当成了傻瓜……真叫人生气……”

    “得了,别生气,去您的……不买算了……您这个人死不开窍!待会儿您还会说,这狗的尾巴不是尾巴,是腿呢……别生气。我对您本来是一番好意。瓦赫拉梅耶夫,拿白兰地来!”

    勤务兵又送来一瓶白兰地。两位朋友各斟一杯,沉思起来。半个小时在相对无言中过去了。

    “就算是母狗……”中尉打破沉默,沉着脸瞧着酒瓶,“真是怪事!不过这对您更好啊。它能给您下崽,一头小狗崽子就是二十五卢布……谁都愿意买您的。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喜欢公狗!母狗比公狗强一千倍。母狗更识好歹,更恋主人……这样吧,既然您这么怕母狗,您给个二十五卢布就带走。”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勤务兵端上煎鸡蛋。两位朋友吃起来,默默地把一平锅鸡蛋吃个精光。

    “您是个好小伙子,克纳普斯,诚实……”中尉擦着嘴说,“就这么放您回去我也过意不去,见鬼去……您猜怎么着?把狗带走吧,我白送您了!”

    “叫我把它弄哪儿去呀,亲爱的?”克纳普斯说完叹一口气,“再说我那里有谁能照看它呢?”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

    “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

    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便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节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和《变色龙》一样,本篇小说也是由狗引起的,讲述了老中尉杜博夫向志愿兵克纳普斯推销所谓名贵狗而未成的故事。 B、杜博夫口中卖狗的价格不断变化着,二百,一百,五十,二十五卢布,直至最后白送,说明此狗根本就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C、作为沙皇帝国统治时期处于权力金字塔底层的“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杜博夫,既有令人同情怜悯的一面,又有让人憎恶反感的一面。 D、契诃夫小说语言最大的特点就是简洁,但此篇小说主人公杜博夫的语言却显得罗嗦、重复,一点都不简洁。 E、在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的对话中,杜博夫不断地提到“朋友”二字,但克纳普斯却一次也没提到,由此不难看出二人不是朋友。
(2)、小说中的杜博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以“名贵的狗”为题,意蕴丰富,含蓄巧妙,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契诃夫说,写作的艺术就是提炼的艺术。请从情节、手法、主旨中任选一方面,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在地上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

    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把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爷爷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地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地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计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要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品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房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盆兰花

季明

    老安是一个憨厚朴实的山民。

    老安住在大山里,几间石墙、瓦顶的小屋,屋后是绿浪翻滚的千顷竹海,屋前是一池水波荡漾的山间湖泊,竹海的绿浪跌印在湖泊里,把清可见底的湖水,染成一池温润的碧玉。

    老安非常爱这峰青水秀的大山。

    老安也爱花,每当上山采药时,看见喜欢的花草,就挖回来,栽在自家那用竹篱笆圈成的小院里,有杜鹃、茶花、迎春、野玫瑰、山百合……最多的是兰花,老安栽了二十多盆的兰花。因此,一到春天,老安院子里的花,就开得姹紫嫣红、芳香四溢。

    这年春天,省城一位画家到山里写生,路过老安的家时,眼睛倏地被满院五彩缤纷的花点亮,背着画夹,推开篱笆门,走了进去。

    画家陶醉在花香扑鼻的世界里。

    “你也喜欢花?”正在侍弄花草的老安问。

    “是呵。尤其喜爱兰花呢!”画家在那二十多盆兰花前蹲下来,很夸张地吸吸鼻子,仿佛要把花香全都吸进腹中。

    兰花有的已经开了,有的长满嫩绿的花箭,正含苞待放。

    画家忽然问:“老乡,你这花卖不卖?”

    老安憨憨地一笑,说:“卖啥卖?这些花儿不金贵,都是俺在山里挖的,你要是喜欢,尽管拿去!”

    画家掏出钱,说:“一定得给你钱。”

    老安急忙用手挡住,说:“啥钱不钱的,你也太小看俺山里人了!”

    俩人拉扯了半天,最后,画家被老安的朴实所感动,从画夹里取出刚画好的画,说:“我用这幅画换你一盆花,行吗?”

    老安接过画,一看,画的正是他们山乡的风景。

    画家说:“我是个画家,我叫李致宁。”

    画家选了一盆兰花,抱在怀里,欢喜地走了。

    老安不知道这李致宁是何方神圣,把那幅画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也看不懂它究竟好在哪里,便随手扔在桌上。

    没几天,画家从老安那儿抱走一盆兰花的事,传遍了小山村。这天,几个外出打工刚回乡的年轻人,急匆匆地来找老安。

    一个人说:“老安叔,你被骗啦,那盆兰花肯定非常值钱!”

    “值啥钱?”老安不解地问。

    另一个人说:“我打工的那个城市,一盆兰花最贵卖到五千多块钱呢!”

    “五千多块?”老安的手开始抖动起来。

    又一个说:“五千多块算啥?在花卉超市里,有一盆兰花,竟然卖了三万块!”

    “三万块?那是啥兰花?”三万块,老安就是卖好些年的草药,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呢!

    老安的手快速抖动起来。

    那人来到院子里,仔细地看了看,指着其中的一盆说:“好像就是这样的!”

    画家抱走的正是这种兰花!

    老安的手剧烈地抖动起来。

    临走时,几个年轻人说:“老安叔,你真傻,一幅破画就骗了你三万块,打水漂啦,响都不响呢!”

    老安的手飞快地抖啊抖,然后,抱起头,蹲在地上。

    半响,老安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这个狗日的画家!”站起身,冲进屋里,找到那幅画,咬牙切齿地撕了个粉碎。

    又是一年春天,一个来山里游玩的城里人,走进老安的院子。这个人也非常喜爱兰花。

    城里人指着其中的一盆,问:“老乡,这盆兰花卖不卖?”

    老安斜着眼睛,说:“你给啥价?”

    “一百块。”

    老安重重地哼了声,说:“你骗不了俺,这盆少了三万块钱不卖!”

    那人惊叫一声:“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盆兰花,顶多值一百块,真的,我不骗你!卖三万,你脑子有病啊?”

    老安的眼里冒出火星,说:“别以为俺啥都不懂,去年,一个画家就用一幅画骗走了俺的一盆兰花,值三万块哩,狗日的!”

    “画家?叫啥名字?”那人疑惑地问。

    老安想了想,说:“他叫李致宁!”

    那人睁大了眼睛,问:“李致宁?那幅画呢?”

    老安愕然地看着他:“干啥?”

那人急急地说:“如果真是李致宁的画,我给你五万块钱,买下它!”那人知道,李致宁是位著名画家,市场上他的一幅画,最少也值十万块钱。

    “五万块!”老安惊叫一声。

    老安的手又剧烈地抖动起来。

    老安的双手剧烈地抖啊抖……然后,狠狠地抽了自己几个响亮的耳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超级玩具之夏

(英)布·阿尔迪斯

    在温顿夫人的花园里总是夏天。可爱的杏树四周环绕,常年枝繁叶茂。莫尼卡·温顿摘下一朵藏红的玫瑰递给大卫。“多好看哪,是不是?”她说。大卫没有回答,抬头看看她,咧嘴笑了。

    他握着花跑过草坪,消失在狗屋后面。她已经试着去爱他了。当她下定决心去跟上他时,她发现三岁的他已经溜走到房子里去了。他也许找泰迪去了。

    Synthank公司的董事们正在享用一顿丰盛的午宴以庆祝他们的新产品研制成功。亨利.温顿,Synthank公司的管理董事,在掌声中站起来开始演讲。一两个笑话之后他说道:“从我们的第一个人工合成生命形式打入世界市场至今已经快十年了,你们都知道这些产品有多么成功,尽管这个过分拥挤的世界上四分之三的人在挨饿,多亏了人口控制……”

    大卫坐在他的婴儿室的长窗边摆弄着纸笔。“泰!”他叫道。主人的语音模式激活了它,它站了起来。“泰迪,我想不出说什么好!”玩具熊从床上爬下来,僵硬地走过去扒在男孩的腿上。

    “你已经说了些什么了?”“我说了,”他举起信紧紧地盯着,“我说了,‘亲爱的妈妈,我希望你刚才一切都好。我爱你——”’小熊说:“听上去不错,下楼去交给她吧。”好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莫尼卡在房子里慢慢地走着。差不多是下午邮件经过网络到达的时间了。她按了下手腕上拨号盘的邮局号码,但是什么也没有。还得等几分钟。

    他的演讲现在快结束了:“服务人也将是计算机的一种外延——因为他自己的脑内将有一台计算机——虽然我们有严重的人口过剩问题,但是上亿的人们因孤独而承受痛苦。我们的服务人将是一个弥补,他将总是回答,最无趣的谈话也不会令他厌倦……”他在热烈的掌声中坐下。就连桌边坐着的穿着不显眼的西装的人工合成服务入也和宾客们一起鼓着掌。

    大卫拽着自己的书包在房子的边缘慢慢地爬着。他爬上起居室窗户下的装饰椅小心地向里窥探。他的母亲拿着一张纸在屋子中央站着,看不清她的表情。他着迷地看着。他没有动,她也没有动。终于她转身离开了房间。等了一会,大卫敲了敲窗户。泰迪转过头来看到了他,翻下桌子来到窗边。“泰迪,咱们逃跑吧!”“你在犯傻,大卫。妈妈很孤独。这就是她为什么有了你。”

    莫尼卡·温顿在楼上的婴儿室里。她唤了她的儿子一次,然后站在那里,犹豫不决。一切都寂静下来。彩笔在他的书桌上躺着。一时冲动之下,她走向书桌打开了它。几十张纸片散在里面。很多上面都有用彩笔写的大卫的稚拙的笔迹,每一个字母都与前一个的颜色不同,没有一句话是完整的。

    “最亲爱的妈妈,我是你唯一的儿子,我太爱你了!有时我——”

    “最亲爱的妈妈,猜猜我有多爱——”

    “亲爱的妈妈,这封信只是要告诉你我多么多么多么地——”

    莫尼卡扔掉纸片失声痛哭。在明亮而模糊的色彩中,字母四下飘散,落到地板上。

    亨利·温顿兴高采烈地乘快车回家,他家住在最时尚的城市区之一。亨利用他的眼神模式扫描仪打开门走了进去,立刻被设定为永远的夏季花园的美好幻觉所围绕。全维成像技术创造的巨大视觉效果实在令人惊叹。玫瑰和紫藤后面矗立着他们的房子,一栋乔治亚式的豪宅仿佛在欢迎他。

    他打开门叫了莫尼卡。她立刻从起坐间里出来了,伸开胳膊紧紧地抱住了他,热烈地吻着他的面颊和嘴唇。亨利吃了一惊。他推开她一点看看她的脸,他发现她似乎在放射着光彩和美丽。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看到她这么激动过了。他本能地将她拥得更紧一些。

    “亲爱的,出什么事了?”“噢,亲爱的,我都绝望了,但是我刚刚查了今天下午的邮件——你简直不会相信!噢,简直太好了!”“我的天那,什么太好了?”他一眼扫到了她手里影印件的标题:人口控制部。他感到自己脸上的血色在震惊和希望中迅速地消逝。“莫尼卡……噢——不会是我们的号码中了吧!

    “是的,亲爱的,是的,我们中了这星期的父母彩票,我们可以立刻开始怀一个孩子了!”他发出一声欢呼。他们在屋子里跳起了舞。

    人口压力如此地巨大以至于生产被严格控制。生孩子需要政府的批准。他们等待这一时刻已经有些年了。他们不约而同地喜极而泣。终于他们停了下来,喘着气站在屋子的中央,笑话对方的喜悦。莫尼卡打开了窗户,人工日光在草地上投下长长的金色——大卫和泰迪正通过窗户看着他们。看到他们的脸,亨利和他的妻子严肃起来。“我们拿他们怎么办?”亨利问。

    “泰迪没有问题。他工作正常。”“大卫工作反常么?”“他的语言交流中心还是有问题。我想还是得再次被送回工厂。”

    当两个成年人从屋子里消失后,男孩和小熊在玫瑰花下面坐了下来。“泰迪一一我想爸爸妈妈是真的吧,是么?”泰迪说,“你问这么傻的问题,大卫。没有人知道‘真的’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进屋去吧。”

(有删改)

阅读文章,完成各题。

补胎

李恒冲

    良小的老婆要临产了,他早开始了倒计时。天天扳着手指算,已经九个月零一天了,如果不懒月的话,再有六天,就能当上爸爸了。

    良小高兴,有使不完的劲儿。可近些日子,他却老是有劲没地儿使,真叫着急。原因也很简单。早先,通往山里的路很糟,良小就在山口开个修车补胎的铺子,整天有爆胎坏车的来求他,有时一忙起来顾不上吃饭。可现在呢,进山的路修得平平展展的,良小站在铺子门口看着大车小辆从眼前飞驰而过,熟识的司机有意识按一下喇叭,或颔一下首,算是打个招呼。可这礼貌的举止却令良小心里不是滋味。想想,他们跑的都是钱,自己站着干等闲。

良小清闲了,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去照顾怀孕的老婆。可他总是个闲不住的人,再说,不趁年轻狠狠攒一笔,将来如何供儿子上大学,读研究生,出国留洋呢?良小一准认定老婆怀着儿子,因为他天天都在隔着她的肚皮去享受有力的踢蹬:“小子,好大劲儿哟,再来一下。”那可是发自内心的自豪,无与伦比的幸福。然而,良小越是沉醉幸福,越是双手发痒,一天不动扳手,好比睡觉摸不着枕头。最后,良小实在耐不住清闲,打算去创造点活做。

    其实,从司机们的抱怨中,良小早知道有些地方修车的为自己找活做,在路上撒钉子,撒玻璃。以前他不屑,那是由于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如今,闲下来后也常往那方面想,但毕竟做贼心虚,一次次都没有去行动。然而,终归顶不住闲散和不能挣钱的负重感,这天,他也偷偷向路上撒了钉子。

傍晚时分,终于等来了倒霉蛋。歪歪抖抖一辆小车停靠门口,下来个中年司机,听口音就知道是外地人,有怨气也不敢大声喘,只是抱怨:“人倒霉了喝口凉水也塞牙,爆了条胎,刚换了备胎,没走五十米,又扎了,真气人。两条胎都补了,要多少钱?”良小说:“一条三十,两条便宜点,五十吧。”司机说:“是否贵了点?”良小说:“嫌贵,前边修去,十里坡有家铺子,少说要你八十。”司机万般无奈:“补吧,补吧。”而后自言自语:“那个路上丢钉子的,一定生了孩子没屁眼儿。”良小心里说:“你甭骂,我早骂你头里了,又现宰你五十,值!”

    良小刚抄了工具要动手,突然,后邻王婶跑来喊:“良小,良小,快去看看吧,你婆娘摔倒了,流了满地血。”良小风一样去了,背了老婆又风一样回来了,站在路中央,等了半天没一辆车来。地上一大摊血,并有两股开始向低处蜿蜒。

    这时,那个外地司机开口了:“别等了,我送你们。”就见司机拿把改锥,照了左边的那条好胎扎了进去,并用命令的口气说:“快上车,这样平稳。”

    汽车在路上奔驰,发出吟吟吟的响声,拍击着良小咚咚咚的心跳。终于到了县医院,进了手术室。两个小时过去了,护士抱出了个胖小子,又两个小时过去了,推出了昏睡的老婆,不过,医生的话字字千斤:“幸亏送来及时,才保住了两条命。”

良小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去找那个外地司机,要给人家下一跪,赔给人家两条胎,不,十条胎。可四个多小时都过去了,哪寻去?只从医院门卫那儿得到一句话:不知两条命保住保不住,两条胎能算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北京,南京

侯发山

    老歪这两天特兴奋,以至于晚上都睡不着,鏊子上烙油馍似的在床上翻来覆去。有人说,睡不着就数羊,数不到一百头就睡着了,老歪连着几个晚上,都数到一万多头了还是没有一点睡意。

    是啊,这事换到谁身上都淡定不了。两个孩子都在电话里说,说他一辈子没出过门,趁着现在还能走动,让他到城里逛一逛,转一转,开开眼界,见见世面,想住了就住下来。老歪到过最远的地方是镇上,赶集时去一趟,县城都没有去过。两个孩子像是商量好似的,说这几天就把车票给快递过来,让他做好准备。去就去吧,住是不会住的,玩两天还是可以的。若是犟着不去,说不定哪一天蹬腿了,会让孩子遗憾终生的。

    村里人说,老歪该享清福了。可不是吗,老歪的一双儿女都成家立业了,都出息了,他还不该享福吗?

    老伴走的时候,两个孩子还小,儿子六岁,女儿三岁。当时,亲戚朋友都劝老歪再找一个,说孩子没妈不行。老歪那时还是小歪,挺倔的,说啥也不找。他说,有了后妈,不一定是孩子的福气。就这样,他既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泪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上大学。两个孩子也算争气,学业完成后都留在了城里。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地方,儿子在北京,女儿在南京。

    两个孩子还算孝顺,没少给他打钱,没少给他寄东西,电话里也没少说话。他们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曾邀请老歪到城里去,尽管老歪也特想去,却一直没有成行,他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现在不一样了,都有房子了,都成家了,该去看看他们。这次邀请他进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电话里说的。

    就这样,老歪睡不着了。

    北京?还是南京?这几天,村里人见了老歪,都会这样问他。不少人给他出主意,有的建议他去北京,说北京有毛主席纪念堂,有天安门城楼;有的建议他去南京,说南京有中山陵,有雨花台。

    老歪呢,咧着嘴嘿嘿直乐。说实话,他也没决定好到底是上北京还是下南京。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说寄车票都寄车票,说不寄都不寄。

    儿子在北京上班,房子买在了河北,每天上班要提前三个小时。唉,上个班就这么远,也真难为儿子了。儿子是去年结的婚,媳妇是日本闺女。他们举行的是集体婚礼,单位操办的。恰好老歪当时刚参加过本村的一个葬礼,按农村阴阳先生的说法,不宜再去参加婚礼,就没有去。他们也没回来过。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老歪没见过媳妇的面,不能说没见过——儿子给老歪买了个智能手机,在手机里见过,还给他拜过年呢,叽里咕噜的,像是鸟语。儿子说那是问候老爸新年好的。老歪想等到孙子出生后再过去,视频了几次也没见媳妇的肚子大起来,老歪也不好意思问儿子,当然,更不好意思问媳妇了。儿子似乎知道老歪的心思,在上次的电话里却轻松地说,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了!这还了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得去好好数落数落儿子。

    这边牵挂着儿子,那边女儿也连着心。女儿在南京上的大学,女婿是她大学期间就认识的。今年五一结的婚,女婿是南京一家企业的老板。哼,老板有啥了不起,收破烂的也叫老板——去年村里来了个收破烂的,临走给了老歪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回收公司总经理”。女儿是旅游结的婚。老歪见过相片,女婿是个秃顶,年龄也不小了,似乎比老歪小不了多少,女儿说他是二婚。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女儿一直没把女婿领回来过。这个女婿不是外国人,是苏州人,说话也听不懂。女儿说,这个老板带来两个孩子,她自己不打算再要了。啧啧,女儿真傻,没有一个亲生的会中?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儿子指靠不了,还得依靠女儿呢。女儿过不好,也是自己的一块心病。

    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南京?去北京,女儿不高兴,去南京,儿子不高兴。有了,谁的票到的早去谁那里!主意一定,老歪才想起收拾自己,去镇里洗了澡,破天荒请人搓了搓背,理了理发,刮了刮脸,还拿出新衣服让邻居家的媳妇给熨烫了一下。

    过了一天,老歪收到了一个快递员送来的两个快递——两张卧铺车票——一张去南京的,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的车次居然是同一天时间!

    快递员的到来早已把左邻右舍吸引过来了,他们相互传递着火车票,眼里写满了羡慕,还一边取笑老歪:你不会分身术,看你这次去哪里!

    当天晚上,老歪捧着妻子的相片喃喃自语:我实指望到时带上你去城里逛一逛,现在不可能了。我决定了,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守着你。说罢,老歪那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去南京的车票是儿子寄来的。去北京的车票是女儿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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