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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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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四川省资阳市高三上学期第二次诊断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的玳瑁

鲁 彦

净洁的白毛的中间,夹杂些淡黄的云霞似的柔毛,恰如透明的妇人的玳瑁首饰的那种猫儿,是被称为“玳瑁猫”的。我们家里的猫儿正是那一类,父亲就给了它“玳瑁”这个名字。

它什么时候来到我们家里,我不很清楚,据说大约已有三年光景了。父亲给我的信,从来不曾提过它。在他的理智中,仿佛以为玳瑁毕竟是一匹小小的兽,比不上任何的家事足以通知我似的。

当我去年回到家里的时候,我看到了父亲和玳瑁的感情了。

每当厨房的碗筷一搬动,父亲在后房餐桌边坐下的时候,玳瑁便在门外“咪咪”地叫起来。这叫声是只有两三声,从不多叫的。它仿佛在问父亲,可不可以进来似的。

于是父亲就说了,完全像对什么人说话一样:

“玳瑁,这里来!”

我初到的几天,家里突然增多了四个人,在玳瑁似乎感觉到热闹与生疏的恐惧,常不肯即刻进来。

“来吧,玳瑁!”父亲望着门外,不见它进来,又说了。

“小孩一样,看见生疏的人,就怕进来了。”父亲笑着对我们说。

但是过了一会,玳瑁在大家的不注意中,已经跃上了父亲的膝上。

“喏,在这里了。”父亲说。

我们弯过头去看,它伏在父亲的膝上,睁着略带惧怯的眼望着我们,仿佛预备逃遁似的。

父亲立刻理会它的感觉,用手抚摸着它的颈背,说:“困吧,玳瑁。”一面他又转过来对我们说,“不要多看它,它像姑娘一样的呢。”

我们吃着饭,玳瑁从不跳到桌上来,只是静静地伏在父亲的膝上。有时鱼腥的气息引诱了它,它偶尔伸出半个头来望了一望,又立刻缩了回去。它的脚不肯触着桌。这是它的规矩,父亲告诉我们说,向来是这样的。

父亲吃完饭,站起来的时候,玳瑁便先走出门外去。它知道父亲要到厨房里去给它预备饭了。那是真的。父亲从来不曾忘记过,他自己一吃完饭,便去添饭给玳瑁的。玳瑁的饭每次都有鱼或鱼汤拌着。父亲自己这几年来对于鱼的滋味据说有点厌,但即使自己不吃,他总是每次上街去,给玳瑁带了一些鱼来,而且给它储存着的。

白天,玳瑁常在储藏东西的楼上,不常到楼下的房子里来。但每当父亲有什么事情将要出去的时候,玳瑁像是在楼上看着的样子,便溜到父亲的身边,绕着父亲的脚转了几下,一直跟父亲到门边。父亲回来的时候,它又像是在什么地方远远望着,静静地倾听着的样子,待父亲一跨进门限,它又在父亲的脚边了。它并不时时刻刻跟着父亲,但父亲的一举一动,父亲的进出,它似乎时刻在那里留心着。

晚上,玳瑁睡在父亲的脚后的被上,陪伴着父亲。

我们回家后,父亲换了一个寝室。他现在睡到弄堂门外一间从来没有人去的房子里了。

玳瑁有两夜没有找到父亲,只在原地方走着,叫着。它第一夜跳到父亲的床上,发现睡着的是我们,便立刻跳了出去。

正是很冷的天气。父亲记念着玳瑁夜里受冷,说它恐怕不会想到他会搬到那样冷落的地方去的。而且晚上弄堂门又关得很早。

但是第三天的夜里,父亲一觉醒来,玳瑁已在床上睡着了,静静地,“咕咕”念着猫经。

半个月后,玳瑁对我也渐渐熟了。它不复躲避我。当它在父亲身边的时候,我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着它的颈背,它伏着不动。然而它从不自己走近我。我叫它,它仍不来。就是母亲,她是永久和父亲在一起的,它也不肯走近她。父亲呢,只要叫一声“玳瑁”,甚至咳嗽一声,它便不晓得从什么地方溜出来了,而且绕着父亲的脚。

有两次玳瑁到邻居去游走,忘记了吃饭。我们大家叫着“玳瑁玳瑁”,东西寻找着,不见它到来。父亲却猜到它那里去了。他拿着玳瑁的饭碗走出门外,用筷子敲着,只喊了两声“玳瑁”,玳瑁便从很远的邻屋上走来了。

“你的声音像格外不同似的,”母亲对父亲说,“只消叫两声,又不大,它便老远地听见了。”

“是哪,它只听我管的哩。”

对于寂寞地度着残年的老人,玳瑁所给与的是儿子和孙子的安慰,我觉得。

六月四日的早晨,我带着战栗的心重到家里,父亲只躺在床上远远地望了我一下,便疲倦地合上了眼皮。我悲苦地牵着他的手在我的面上抚摸。他的手已经有点生硬,不复像往日柔和地抚摸玳瑁的颈背那么自然。据说在头一天的下午,玳瑁曾经跳上他的身边,悲鸣着,父亲还很自然地抚摸着它,亲密地叫着“玳瑁”。而我呢,已经迟了。

从这一天起,玳瑁便不再走进父亲的以及和父亲相连的我们的房子。我们有好几天没有看见玳瑁的影子。我代替了父亲的工作,给玳瑁在厨房里备好鱼拌的饭,敲着碗,叫着“玳瑁”。玳瑁没有回答,也不出来。母亲说,这几天家里人多,闹得很,它该是躲在楼上怕出来的。于是我把饭碗一直送到楼上。然而玳瑁仍没有影子。过了一天,碗里的饭照样地摆在楼上,只饭粒干瘪了一些。

第五天早晨,母亲才发现给玳瑁在厨房预备着的另一只饭碗里的饭略略少了一些。大约它在没有人的夜里走进了厨房。它应该是非常饥饿了。然而仍像吃不下的样子。

一星期后,家里的戚友渐渐少了。玳瑁仍不大肯露面。无论谁叫它,都不答应,偶然在楼梯上溜过的后影,显得憔悴而且瘦削,连那怀着孕的肚子也好像小了一些似的。

一天一天家里愈加冷静了。满屋里主宰着静默的悲哀。一到晚上,人还没有睡,老鼠便吱吱叫着活动起来,甚至我们房间的楼上也在叫着跑着。玳瑁是最会捕鼠的。当去年我们回家的时候,即使它跟着父亲睡在远一点的地方,我们的房间里从没有听见过老鼠的声音,但现在玳瑁就睡在隔壁的楼上,也不过问了。我们毫不埋怨它。我们知道它所以这样的原因。

现在距我们离家的时候又已一月多了。玳瑁应该很健康吧?我希望能再见到和父亲的灵魂永久同在的玳瑁。

(选自《故乡的梦》,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16)段叙述父亲有事将要出去,用“溜”“绕”“转”“跟”等动词描写玳瑁,生动地表现了玳瑁对父亲的亲昵和依赖。

B.文章第(23)—(25)段以大家叫唤“玳瑁”无动静,衬托父亲只消叫两声,玳瑁就走来了,表现了父亲对玳瑁的感情之深。

C.文章饱含深情,叙述真实而有序,描写细腻而生动,记录了父亲和玳瑁的日常生活,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作者的真情实感。

D.文章(26)段“对于寂寞地度着残年的老人,玳瑁所给与的是儿子和孙子的安慰”,表现了玳瑁给孤寂的老人带来儿孙般的慰藉和快乐。

E.文章综合运用了多种表达方式,以记叙、描写为主,并兼以议论、抒情,夹叙夹议,使文章具有哲理性和深刻性。

(2)、文章第②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文章中父亲与玳瑁情感深厚,请概括父亲对玳瑁的感情并分析。

(4)、文章与巴金的《小狗包弟》在写法上有很多相似之处,请结合这两篇文章的内容探究其在揭示主旨的技法上有何共同之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几个朋友驱车赶往靠山屯。靠山屯有一家农家乐,有不少野味。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随同去的老孟,是个盖房子的,俗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老板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一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我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手,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可看清楚了,他给你的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惹不起?”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经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二狗毕竟还受村长的领导嘛,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我明白了,村长在这里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二狗没接我们的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下起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发现刘大爷的屋子裂缝了,忙把刘大爷背出屋子。刘大爷说他的收音机还在屋里。刘大爷孤寡一人,收音机可是他宝贝。村长就放下刘大爷,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临走时,老孟不声不响甩到吧台上五张老人头。

    “老板,已经算过账了,您是不是喝多了?”二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那个,那孩子想吃啥你就做啥……”老孟头也不回,走出了农家乐。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左手神医

北乔

    在江苏东台三仓乡,朱庆树的名头很大,人称“左手神医”。

    朱庆树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这以后他靠穿百家衣吃百家饭维持生活。十六岁的时候,村里来一位道人。在桥头,道人遇上朱庆树,没说上几句话,朱庆树就跟道人离开村子。他什么也没带,他也没什么可带的。九年后,在村里人把朱庆树忘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回来了。一身粗布长袍,一个大药箱,右边空空的袖子随风飘荡。

    村里的接生婆一年前生了病,是种怪病,能吃能喝,就是人一天天地消瘦。朱庆树到村子里时,接生婆已经瘦得不成人样,就像树干挂个皮囊似的。朱庆树用他的左手替接生婆把脉后,开了个药方。接生婆吃了十副药,居然好了,又忙着为人们接生去了。这以后,她除了帮人家接生,还多了件事,就是到处夸朱庆树医术高明。她说:“我啊,是把人接到世上来,朱庆树能把人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

    朱庆树没有家,也不需要家,天天地这村转到那村。他给人看病,从不收钱,只要管饭管住就行。有人硬要给他钱,他坚决不收,“我从小就是乡亲们养大的,现在我有吃有住就知足了,我要钱,也没用的。”遇到一些大户人家付钱,他也不要,但让人家买上几副药。总有些人家是没钱吃药的,这时候,他存的药就会派上用场。

    不管到什么地方,遇上什么病人,朱庆树只要伸出左手把把脉开上几副药,就能药到病除。有些病人,连药都不用吃,朱庆树扎扎针,就能治好。这样的人,不是神医,是什么?渐渐地,人们知道了朱庆树的一些事。原来当年他是跟着那位道人进深山学医去的。他的右胳膊,是一次采药时被老虎咬掉的。朱庆树不怎么说话,说得最多的是“医道”。人们要感谢他时,他说,不用谢,这是医道。可人们要他细讲什么是医道,他又解释不清,只说行医之人遇病就得治,就是医道。

    一天,他走到一大户人家门口,从门里窜出一条狼狗,硬生生地从他腿上咬下一块肉,血流满鞋子。没等他包扎,门里跑出一个家丁,一见是朱庆树,愣在那儿不知说什么好,平日里横蛮竖野的样子全不见了。原来这人家的老爷吃午饭时突然倒在桌边不省人事,呼吸十分的微弱,就和死人差不多。家丁不是出来看狗咬着谁了,这事他才不管呢。他家的狗咬人是远近闻名的,遇到有人到门口不咬那才是怪事呢。家丁是听从吩咐去请左手神医朱庆树的,可没想到出门就撞上了朱庆树。见朱庆树被狗咬了,他有点恨狗,这破狗,你什么人不能咬,偏咬他,你什么时候不能咬,偏在这档儿咬,完了,老爷的命恐怕是被你这破狗一口咬没了。

    朱庆树看出些什么,忍着痛问家丁是不是有什么人病了,家丁吞吞吐吐地开了口。朱庆树听到一半,随便找块破条缠了一下伤口,就三步并着两步进了院子,身后留下一行血印。

    后来,有人说朱庆树,你啊你啊,真是傻到家了,狗把你咬成那样子,你还救狗的主人。朱庆树淡淡地说:“医道,道为术之上啊!”

    这一天,朱庆树刚为一户人家的小儿子看完病,五六个日本鬼子就冲进院子,见到朱庆树,二话不说绑着就走。县城里一个鬼子大佐得了病,耳朵和眼睛总往外渗血。这鬼子,朱庆树是知道的,全县的百姓都知道,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朱庆树花了两天的工夫,终于把鬼子的病治好了。

    村里人听说,朱庆树成了鬼子的座上宾。

    过了两天,村里人听说,镇里鬼子营区发生了一次爆炸,所有的鬼子全被炸死了。

    朱庆树也在其中。

(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春潮来临

(美)奥尔多·利奥波德

    ①大河总要流过大城市,同样的道理也使得劣质的农场有时要受到春季洪水的包围。我们的农场质量很差,因此,有时我们于4月中旬去那里时,也会陷入困境。

    ②当然,虽非有意地,人们还是能在一定程度上,从天气预报中猜测到,什么时候北方的雪将会融化,人们也能估计到,要多少天洪水就会冲破上游城市的防卫。要能如此,当星期天晚上来到的时候,人们肯定会回到城里去工作,然而,人们不能。不断漫溢的水为星期一早上遭难的残骸咕哝着悼文,该是多么新鲜!当大雁远征了一片又一片的玉米田的时候,也正是每一块田变成一个湖的过程。这时,它们的叫声该是多么深沉,多么骄傲!每隔几百码,就会有一只新上任的大雁领队飞行在空中,为率领它的梯队在清晨巡视这新的水的世界而奋斗着。

    ③大雁对春潮的热情是一件很微妙的事。那些不熟悉大雁饶舌的人,是很容易忽视这一点的;而鲤鱼对水的热情却是显而易见和千真万确的。连上游的洪水打湿草根的速度也没有它们来得快,它们以猪一样的巨大热情搜寻着、翻滚着,最后到了牧场;它们闪动着红色的尾巴和黄色的腹部,越过马车的车道和牛走的小路,它们据动着芦苇和灌木,急于去探索那个对它们来说是正在扩大的世界。

    ④与大雁和鲤鱼不同,陆生的鸟类和哺乳动物,是以一种哲人式的超然态度来对待大水的。在一棵河杨上站着一只主教雀,它高声地啼叫着,要求认领一片看不见其存在的领地——但不是树木。一只松鸡从洪水漫延的树林里发出敲鼓般的声音,它肯定是站在它那个最高级的发出咚咚响声的圆木的高高的顶端上。田鼠以小麝鼠般的镇静自若,在隆起的高地上摇摇晃晃地走着。从果园里出来一只鹿,它是从平日白天在柳树丛中的床上被赶出来的。到处都有兔子,它们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我们山丘上的一小方块地,因为诺亚不在这里,这块地方就可为它们做方舟之用了。

    ⑤春潮带给我们的不只是高度的冒险,它同时还带来一种预料不到的,从上游农场里窃取来的杂七杂八的漂流物。一块旧木板漂落在我们的草坪上,对我们来说,它的价值要比刚从伐木场里得到的同样的木板高两倍。每一块旧木板都有它独特的历史,它们的历史常常是不为人知的,但常常又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猜测的;从它的木材上,它的尺寸,它的钉子、螺丝,或者绘画上,它的抛光,或者它的缺点,它的磨损和腐蚀上,人们甚至可以从它在沙滩上被磨损的边缘和两头上猜出,在过去的年代里,有多少次洪水曾经携带过它。

    ⑥我们的木材堆,全部是从河流中募集来的,因此,它不仅是一种个人的收藏,而且是一部关于上游农场和森林的人类奋斗历史的集锦。一块旧木板的自传,是一种在大学校园里还未曾讲到的文献,而任何一个河边的农场,都是一个锤子或者锯子可以随意阅读的图书馆。春潮来了,总会有新书增添进来。

    ⑦有各种程度和类型不同的僻静之处。湖中的小洲是一个类型,但湖里有船,而且总有一个人们可能要登上岸来进行访问的机会。高耸入云的山峰是另一种类型,但多数山峰都有小径,在小径上有旅游者。我知道,没有一个僻静的地方会像春潮指引的地方那样安全。大雁也会这样认为——它所见到的各种类型的僻静处所要比我多。

    ⑧现在我们正坐在一个山丘上,在一株刚刚盛开的白头翁花旁边,我们望着大雁飞过。我看见,我们的道路慢慢地浸入水中。我的结论是(是发自内心的欣喜,而非表面上的不偏不倚),交通问题,无论国内,或是国外,起码在这一天,是只有在鲤鱼中才会引起争论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美临海

舒婷

    曾经慕名到过江浙那些个古镇古城,见惯了小桥人家的水乡模式,慢慢倦了与游人摩肩接踵,好像再无新意。听说繁华的杭州湾附近有一个叫临海的安静小城,其地形地貌丰富多变;人文积淀深不可测;还说那里的地方小吃独冠一方呢。网上一搜,果然名目繁多:霉菜干麦饼、乌饭麻糍、羊脚蹄、梅花糕……哎呀呀,许多东西闻所未闻,让人馋虫乱窜。

    都说江南最好的季节是阳春三月,还有大半年的时间怎么等得了,于是炎炎盛夏我已经站在临海市的紫阳古街,极不雅观地手捧刚起锅的“蛋清羊尾”,热腾腾软酥酥香喷喷,唇齿来不及盘点个中真谛,嗓子眼已经彻底没收了。深知午餐还有许多美味佳肴列队伺候,往嘴上贴了封条。否则就想守着油锅不走,吹着气卷着舌,吃个淋漓痛快。这道“蛋清羊尾”内馅是豆沙,以蛋清搅拌麦粉为皮,再裹以网油下锅,保持羊尾的蓬松形状。其工艺复杂考究,已具有1400多年历史。我虽猫在一旁揣摩半天,仍不得要领。

    紫阳古街南北走向,长不过1080米,宽约四五米,两旁木结构民房多为明清遗风。楼下前店后坊,楼上居家,抬头见一青衫老太身子探出木棂窗,在熙熙攘攘的行人头顶上,挂晾衣物。这日有圩,四乡农民汇集,就地摆出些土特产,有海鲜有河鱼有瓜果,还有水灵灵嫩生生的野菜。我弯腰捡起一小捆蕨芽,试着与跨坐在扁挑上的白眉老汉讨价还价。老汉端的淳朴善良,居然轻松成交,还添了一枝后院种的琼花送我,说可以炖汤养颜。

    沿街的小手工作坊也都开张起来:乐器铺里,洞箫、板胡、古筝等自恃身份,只作壁上观,唯笛子婉转试音如泣如诉;竹器店里那久违的老藤椅让你坐下就不想起来,腰背都在依恋着,可惜不好携带啊;茶馆里的说书声泡在青瓷盖碗里,清亮亮绿茵茵,拂之不去;而各色麦饼、松糕、马蹄酥什么的,半遮半掩在纱罩里,千呼万唤,要想硬起心肠不理睬,真难!

    古镇的核心本来就是古街,古街的文化精神渗透在临海人的日子里。闲时读些圣贤书,撰写几副楹联,使几笔书法,懂一点丹青,在临海根本不算什么,可谓“满地皆夫子,处处读书人”。连临海人的姓名对我都是个考验。比如文联主席的名字叫陈引奭,你说这个奭(shì)怎么读?不许读成“爽”噢!

    陈引奭同志最自豪的当然是临海的古长城。号称“江南八达岭”的古长城盘亘在北固山上,俯瞰灵江,煞为壮观,是临海市巍峨高耸的天然广告,远远就一目了然。这城墙自从晋代开建以来,已有1600余年,迭经唐、宋、元、明、清等朝代,不断修筑增扩,其主体部分一直保存到今天。

    现在用脚可以亲近的城墙约5公里。从揽胜门进入时,我还兴致盎然。砖是宋砖,青苔下依稀可见“台州府城墙”字样。瓮城成弧形,马面迎水,据说是戚继光抗击倭寇时的创建,御敌、防洪两用。走到好汉坡,我的脚力不行了,以拍照为由,屡屡脱队四处游走。再说两旁古木蓊郁,藤萝如褛,清风徐徐,马樱丹花开得野趣横生,连狗尾巴草都有蛱蝶招惹,怎能不让人流连!再后来,我捶打着灌铅似的老腿老腰,不管陈引奭怎么游说,抵死不肯再上制高点的望天台。于是故意使赖,指头抠着斑驳的石阶质疑,说是后铺的水泥板,急得陈哥嘴唇抖索,结结巴巴地争辩,一再声明从小就在这些原装的旧石条上蹦跶。哈,这样诚恳纯良,却也是临海书生们的一大特色哪!

    古长城是临海一绝,是一张烫金的文化名片,且不要揣了它,就急着拔腿离开。小小临海市三面环山一面靠海,城内有“掬水月在手,着花香满衣”的东湖,城外有灵江、桐港两大水系滋养,其水土风情简直集旅游资源大全,要什么有什么,真真不可思议。

    我是生长在鼓浪屿岛的人,对海滩冲浪、探东矶岛、过乱礁洋,可能没有那么兴奋。但是,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去成江南大峡谷和九台沟,心里不免有些悻悻然。

    幸亏没有错过国家地质公园的桃江十三渚。山下600亩湿地,被桃江分割为十三块不规则的水渚,鳞次栉比,水光绿影,是此行最华丽的章节,不愧是“中国最美的田园风光”。

    往山谷深处走去,约两三百米,忽然讶异地发现,自己被包围在无数高低错落的多边形石柱之中。

    也许头顶就有一节石舂,看上去岌岌可危,让人不由自主要伸手去撑住它。其实它们已经这样纹丝不动凝固了千万年。

    而曾经,它们是如何惊天动地爆裂,火红的花蕊疯狂绽放,浓烟和灰烬瞬间遮蔽了____万年前的晴空和烈日,然后,再慢慢冷却成不朽的字符。我等凡人是破译不了这部天书的,倒是在石柱顶尖歇脚的天真鸟儿,有一声没一声地诵读。

    才知道这是中世纪火山岩遗址。

    回过头去,这些火山的枝蔓,仿佛从地壳里伸出僵直的千万只手指,在呼吁着什么,祈求着什么,预示着什么?

    临海的美,让人战栗。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刁爷

许福元

    刁爷其实不姓刁,只是以其舌头“刁”而出名,他的舌头是如何“刁”的呢?

    李乡长家娶儿媳妇,请来了鼎鼎大名的王师傅,号称厨子王,领衔做莱。又请来刁爷,担任厨师水平的评委主任。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厨子王心里直打小鼓,小声问知客:“刁爷有何反应?”知客向厨子王附耳说道:“每道菜,刁爷都尝了,不过还没吱声。”

    厨子王还是有点儿不放心,对知客说:“烦你问问刁爷,是不是可以上汤了?”

    知客来到刁爷面前说:“刁爷,能上汤了吗?”

    刁爷只吐出两个字:“上吧。”

    厨子王闻听大喜,忙让“油盘”上汤。

    知客手中高举着东家赏的红包,边走边喊:“东家赏厨子汤钱,一千块!”

    厨子王手拿红包,来到刁爷的酒桌前致谢:“谢谢,谢谢。”又言辞恳切地对刁爷一桌人说:“刁爷,您务必再点几个菜,我再给您上四个飞碟。”

    刁爷见厨子王诚心实意,便点了平平常常的四个菜:拍黄瓜、炒绿豆芽、香椿摊黄菜、熟扒五花离骨肉。

    一盘拍黄瓜端上来,积青叠翠。厨子王忙请刁爷:“您老尝尝。”

    刁爷只拿眼睛一瞄,说:“拍黄瓜讲究放葱、姜、蒜,你放对了吗?”

    “放了放了,都放了,您看——”厨子王忙指着那盘拍黄瓜。

    刁爷这时沉下脸:“我说的是葱、姜、蒜的形和量,葱要葱花,姜要姜丝,蒜要蒜泥。至于量呢,葱是四成,姜是一成,蒜是五成。你看看你这盘,成何比例?”

    厨子王的脸一下子像红布一样,赶紧指着那盘炒绿豆芽:“您老尝尝这盘。”

    刁爷这时一笑,一摆手,说:“我不用尝。这个炒绿豆芽,是先放的醋,对不?先放的醋,就先闻到‘醋味,如果后放的醋,只有吃到嘴里才有醋味。再说,炒锅你用的是薄铁锅,应该用厚铁锅。用厚铁锅炒,小灶子火上再泼一勺子油,叫爆炒,这样炒出的绿豆芽没有生豆浆味,还站得住条。”说毕,刁爷又找补一句:“你看,这盘绿豆芽倒针了吧,一吃,准熟腾味儿,不会是脆生生的。”

    刁爷的一番话,把大伙儿都说愣了。厨子王也服了,忙说:“您再尝尝这盘香椿摊鸡蛋:”

    “你呀你呀!”刁爷马上给厨子王纠正,“这是外行话,那叫摊黄菜!”刁爷手一指,“你用的不是香椿,是菜椿,这要是香椿,打鼻儿香,一丈以外就能闻出来。”

    最后,刁爷点评那盘熟扒五花离骨肉:“这盘五花肉,是用刀从骨头上剔下来的。这道菜的规矩是用木槌。一点儿一点儿砸下来。”

    这回,厨子王真是彻底地心服口服,心里那点儿傲气,一下子荡然无存,才知道自己学的那点儿手艺,不过九牛一毛。试想,刁爷还没用到舌头,已经是入木三分,要是他把那二十四道菜一一点评,自己脸面更要丢尽。人啊,真别小看了他人,世上有高人呀有高人!想到此,厨子王忙从兜里掏出那一千元红包,交到知客手上:“这场酒席,我们确实没有做好,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刁爷却从知客手中拿过红包,转手按在厨子王手里:“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们辛辛苦苦,烟熏火燎,这是东家一点儿心意。你们的大路菜,做得不错。我只是挑你们飞碟的毛病,也不一定都对。”

    厨子王知道刁爷在替他们打圆场,便动情地说:“您看,原来我等只是久闻您的大名,今天算有幸当面领教了。我们虽非亲友。但您是老前辈,请受晚生一拜。”

    刁爷忙托住了厨子王的手臂:“千万别这样,别这样,咱人不亲,刀把还亲呢!你我都是厨子,同行不能成冤家,要互相抬着走。”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第下列小题。

请接受残酷

迟子建

    ①一个儿童站在漆黑的楼道里敲一扇铁灰色的门,他没有听到回答声;一个年轻女子伫立在百货商场柜前为丈夫购买丧服的衣料;一个探险者倒在茫茫无际的丛林中,弥留之际他发现鹰和乌鸦在头顶鸣叫盘桓不休;一个终日坐在河边洗衣的女人突然有一天发现河对岸那棵美丽的椴树让人砍了,而那椴树正是她曾与弃她而去却缅怀不已的恋人约会过,从此她不再来河边洗衣。这些景象的出现,标志着残酷的诞生。残酷走来的时候总是步履从容,不动声色。残酷可以出现在战场、医院,也可以出现在阳光明媚的网球场绿草簇拥着的花坛。生活让人学会残酷,而艺术必须让人接受残酷。

    ②一幅画的失败,一首交响乐的流产,一篇小说的流于平庸,并不意味着残酷。艺术的残酷是一种精神自虐的残酷。当你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上对全世界的人发表演说时,心里却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空虚、恐怖、甚至厌倦,残酷在这个时候威风凛凛地走向艺术。

    ③那些伟大的艺术家在残酷微笑着向他们走来时总是采取积极态度。海明威和三岛由纪夫,一个在西方用枪口对准自己的头颅,一个在东方用刀剖开自己的腹部。他们冷静地接受了艺术的残酷。尽管有许多饶舌的社会学家对他们的自杀做出了种种看似理由很充分的分析,但那只是社会学家的误解而已。能使艺术家结束生命的,只能是艺术。而我们总是在接受别人残酷上领略辉煌,这实在是一种惊心动魄的悲哀。

    ④生活中出现残酷时尚有补救之机,而残酷走向艺术时只能面对死亡,你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伟大的艺术家会不断创造高峰,人在艺术的探索中越是执着、激动而勇往直前,同时又越是疲惫、绝望。艺术是狡猾的,当你迢迢奔向它时它能神采飞扬地向你招手,而当你切近它时却又将真实的面孔转向别处。所以总在路上行走的奔向艺术的人(不是艺术家)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尚且能在生活中占一席之地。而真正走到艺术临界点的艺术家是不幸的,因为他们接受了双重残酷:生活的和艺术的。

    ⑤卢浮宫的藏画,巴黎图书馆的藏书,莫扎特、肖邦、柴可夫斯基、拉威尔留给我们的音乐,无一不是残酷的表现。我们在领略伟大和辉煌的同时,必须明白我们首先应该接受残酷。凡•高的金黄色的像太阳一样燃烧着的向日葵是残酷的,因为它曾使凡•高的心灵备受摧残而又令后来者手持画笔望洋兴叹。《老人与海》《神曲》《喧哗与骚动》《人间喜剧》是残酷的,因为后来的作家在涉及同类题材时没有达到它的精神境界。《红楼梦》也是残酷的,它站在中国古典小说塔尖的位置上使其他作品黯然失色。而中国的艺术,能让人领略到残酷的却是太少太少了。徐悲鸿画马与齐白石画虾,可谓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我不明白为什么之后还有一些国画家孜孜不倦地画马和虾,真是不可思议。

    ⑥美国盲人女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让我看见三天》,在命题上是残酷的,因为她永远看不到她要看到的三天,只是她文章中的三天太罗曼蒂克,她没有让我们看到残酷的三天,因而这三天不是永恒,它时隐时现。

    ⑦我非常喜欢福克纳的《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的结尾:

    那男人躺在床上。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仰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常年积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⑧这是最精彩的结尾,因为它是残酷的,是岁月,爱情的残酷,同时更是艺术的残酷,让我们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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